忠誠有兩種,一是對人,包括親人和朋友。另一種是對物。今天我要寫的是對物的忠誠。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喜歡對有些東西獨有鍾情,一旦喜歡上就不願意改變。比如我的一條皮帶用了十多年。中間買過好幾條新的,但最後還是回到那條老皮帶。我的錢包也如此,一用就是十幾年,如今已有幾個破處,仍沒有想換的念頭。另外,我已用同一家理發店的同一位師傅十多年。喜歡上中國城“何處覓”的菜後,我已是十多年的顧客,幾乎每周都到。我的電話機也是“機不死,不換機。”十多年裏,我隻用 Casio 的 Databank 電子表。筆記本一直用的是聯想的ThinkPads。學習攝影以後,也是 Canon 一個牌子到底。
有人會說,我的鞋總不可能同一雙穿十多年吧?我雖然平均每年換一次鞋,但十多年裏,經醫生介紹後,都是用的同一廠家、同一型號( Rockport ProWalker )。實際上,除拖鞋、高爾夫球鞋以外,我隻有一雙鞋。好在這雙黑鞋,正式、非正式場合都適合。上班、開會、周末,都是這一雙。這十多年裏,我也買過其他牌號的鞋,如近年名聲很好的 New Balance walking shoes ,但試幾次以後,也都最後還是回到這個牌子,這個型號。哪一天,這家工廠關門了,我可能就沒有鞋可穿了。
最讓我自己也吃驚的,是我吃同一家包子的故事。
九十年代中後期,我在世界上最大的輪胎公司的工廠工作。我當時住在休斯敦的西邊,工廠在城東邊,開車得四五十分鍾。我的經理每天要求在早上 6:45 開小組會議,報告前一天的工作情況。這意味著我必須在 6 點之前離開家。為了省時間,我開始買一家叫“美心”的菜肉包做早餐。我 5:45 起床,洗完臉,用微波爐熱一個肉包子,一杯牛奶,把包子和牛奶一起帶上車。開車的路上,我吃著香噴噴的包子,喝完牛奶,從汽車的抽屜裏拿出電子刮胡刀,把胡子刮幹淨。
就這樣,我每周一到周五吃這同一家的菜肉包,一共吃了兩年半,直到我離開那家輪胎公司為止。當時從沒有覺得膩。很多人都很難相信。前幾年,重去那家麵包店買了一次肉包子,卻再也吃不出當年的那種香味(這時我已是80%的素食者)。最近開車路過,可惜那家店已關門。希望不是因為少了我一個忠實的顧客。
聽到這些故事,有人說我的這種癖好說明我對人也一定忠誠。不知兩者是否相通。另一個解釋是,我已經開始“思想老化”、“不喜歡新鮮事物”、“不與世俱進。”但我知道,這種奇怪的忠誠把我的很多生活中的選擇簡單化,省去很多不比要的麻煩和換來換去的浪費。
在黃石公園有一口很有名的泉,名叫 The Old Faithful 。原因是這口泉,每天會定時射出好看的噴泉來。看來,我的外號也應該叫 The Old Faithful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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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問題上倒可能反骨很重。不信?等著瞧。
很好奇樓主對人也會這麽忠誠嘛:))
黃石公園的那叫間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