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鏈女現象所映射的精神廢弛 – 孟子言第一
玄野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孟子·告子上》
鎖鏈女事件被當政者掩耳盜鈴式地妥善封鎖已經幾乎兩個月了,同時俄烏戰爭也已經霸占世界頭條新聞倆月有餘了,為何我們這等人依然揪住這件事情不放,依然執著地蹭熱度呢?難道烏克蘭成千上萬的無辜百姓的生命喪失都無法影響我們對鎖鏈女現象的關注熱度?我想,鎖鏈女現象一方麵反映了這種十惡不赦的罪惡在中國的持續地廣泛存在,而且並沒有任何終止的跡象;同時也反映了政府部門根本沒有誠意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最簡單地,抄襲發達國家的amber alert就成。更要命的在於,這一想象映射出大量國民對這一邪惡的冷漠。說輕了這是麻木不仁,說重了這是道德淪喪,而根本上是國人靈魂與精神的廢弛。
當代國民有一點問題極其普遍,人們看待一件事情時不是用自己的良知與善惡來判斷,而是以出現的概率來判斷。當出現了惡行綁架拐賣婦女兒童現象時,他們會說這是極少數問題,不值得國家花大力氣去解決。在瘋狂的防疫過程中有許多人損失了健康甚至生命,於是就發聲反抗。他們也會說這是極少數人不聽話,鬧意見,不懂得少數服從多數,外國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雲雲。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記述了蘇格拉底對正義定義的追辯,他沿著某些人的思路和理念推導出你去傷害一個無辜的正常人直至最後將他殺死是正義的行為。按某些人的正義觀,就會得出這個魔幻的結論。看似魔幻,但是放在三十三年來的中國,這就是鐵的事實與現狀。三十三年前那些被殺的無辜青年,國家不但沒有賠償甚至沒有一個簡單的慰藉,反而是不斷地迫害相關家庭。後來的時代中在經濟生活中被貪官汙吏以及各種黑社會屠戮的人們,他們的家庭不但沒有得到補償,反而要遭受永不止息地騷擾與打壓。劉漢與某頂級官員勾結,曾經與他競爭的袁家兄弟被政府滅門,知道劉漢伏法後都沒有個說法,依然是被維穩的重點對象。這是什麽現象?這是國家政府與黨派的犯罪,是魔鬼在掌權。惡就像病毒,即使當下它隻戕害了十四億人中的一個,如果你不鏟除它,至少是糾正它,它將坑害奴役所有十四億人。善也是一樣,隻有你弘揚它,它才會為所有人享受。所以,胡耀邦的那個表態永遠都值得敬仰:任何一個冤案,無論什麽人無論什麽時候製造的,都要糾正過來。“當你救了一個人,就是救了這個世界。”電影辛德勒的名單所引用的一句希伯來名言。胡耀邦先生當得起這句話,而當下中國高高在上的人裏麵,誰都知道有哪幾個人是受胡耀邦那句話蔭蔽的,而他們的所作所為卻應了下麵這句正相反的話:如果你害了一個無辜的人,你就害了這個世界。中國人講孝道,根本上就是懂得自己之所從來,知道感恩。魔幻吧,那些口口聲聲講孝道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感恩。
中國同胞的這個問題實際上由來已久,根子上還在於生命價值的物質化,和法律的功利化。我們可以提一個終極的問題:到底法律是誰寫的?中國法家的理解是,法律是人寫的,你想要一個什麽樣的社會,就可以定一個什麽樣的法律。基於此,就有了秦朝的暴政。當然暴秦政策的幾位主要構建者下場無一例外的淒慘,秦始皇家族,商鞅,李斯,韓非等等。韓非子是中國理性思辨的豐碑,然而過度相信邏輯思辨而漠視經驗與直覺造成了巨大的災難,也順便送給韓非子一個人生悲劇。當下的過度相信邏輯思辨會咋樣呢?再來說與法家對立的儒家。儒家不這麽認為,所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為道,修道之謂教。”法律隻能且必須是在宗教的派生之下。那麽,法律的產生必須要上溯到天命。這一點與西方文明的法律理念基本一致。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說某帝王特別憐香惜玉,而且痛恨欺男霸女的淫賊,就像魯智深那樣,然後呢在法律裏就規定劫掠婦女的強奸犯要判處死刑。然而這樣的法律在天理層麵上並不合適,而由此衍生出來的問題可能會比欺男霸女更嚴重。比如說鄭屠的確可恨,但就當死嗎?周通又是另一情況,他確實無道霸淩,卻不一定就會對桃花莊小姐不好,而且三十大幾的人了,娶個媳婦兒又咋了?雖然是搶的。人家刁士貴也一樣是真感情啊。至於趙員外的做法,如果在這樣的法律之下,人嘴兩張皮,給傳成啥樣也難說。對於這些問題如何判決,不能基於個人偏好,也不是你想構建個什麽樣的社會就可以編一套什麽法律。你的法律必須符合天理,必須追溯到天理。否則將天理不容,死無葬身之地,就是韓非,李斯,胡亥,趙高的前車之鑒。當下中國抗疫亂象,一個抗疫者就可以依據某某某的指示肆意囚禁百姓。你的法律依據何在?沒有法律依據,你的一個肆意妄為,看似出發點是好的,卻會造成更加嚴重的災難。法律是人類共同深思熟慮的結晶,是符合天理的規章。沒有這些東西,你最好以人之常情去運作,而不是以某種政治目的行事。
在物質利益和精神追求之間,時下的國人對前者的認同是碾壓性的,其中辯證唯物主義的加持起了重大的作用。任何精神追求必須要最終追溯到物質利益上,就是說精神的價值其終極點必須落在物質利益上。這是最致命的問題。西方文化同樣重視物質利益,但是幾乎在任何時代,總有一批人特立獨行,去追求那種無法追溯或者他們自己無法追溯到物質利益的精神價值。中國文化本身也並非如此物質化,孟子的舍生取義就是一個眾所周知的例子。
最近有一個問題很熱門,是這樣問:如果你有機會挽救五個人的生命,你是否會犧牲另外一個的生命呢?據說有九成的人支持用一個人的生命來換五個人的生命。其實,大家都忽略了一個問題,為什麽要做這個抉擇?具體的情境是什麽?這裏麵體現出來的精神是什麽?人的生命追求了怎樣的一個精神?比如戰爭,因為攻防而死亡的士兵,和傷及的無辜百姓就不是一回事,而且殺害投降的俘虜又是另一回事。攻伐是士兵的職責,武將不惜死才能使得國家的意誌得到表達。但是傷及無辜平民就完全不是士兵在旅行自己的職責,而是在放縱自己或者國家的罪惡。殺戮劫掠平民這類罪惡行徑玷汙了國家意誌;或者是國家意誌本身就不牢靠,往往被獨裁者的個人意誌所取代。例如二戰前夕的卡廷森林慘案就是斯大林等棄絕人性的機構所采取的國家行為。而個人矯詔殺戮則是對國家的背叛或者出賣,如唐代程知節與王文度矯詔屠城後被高宗認定是玷汙大唐國格,程咬金被削職,王文度死緩。
精神這東西與物質不同,物質利益再大就是我們可見的這麽多,而精神看不見摸不著,可能暫時無法對應任何物質利益,也可能將囊括了人類社會的全部。這就像某種微生物,與大量的高等生命共生,它隻是一種蛋白質的排列秩序,而它的存在可能是生態圈得以運行的關鍵,它的毀滅將導致生態圈的坍塌。精神這東西也像物質世界的某個奇異的特性,比如水的固態比液態密度低,而且在零度到四度之間的水有著密度的反常。這種特性構成了地球生命的基礎。人類社會發展到現在,許許多多精神價值通過先賢的探索而明確下來,並且構成了當代的普世價值和所有相關的法律道德以及宗教信仰。是這些曆史沉澱下來的精神構成了我們當下的社會結構。這些精神,這些社會結構的特性,並不構成任何實際的物質現象,卻決定了所有人類物質現象的存在形式。喪失了這些基礎,人類社會將會坍塌。
而進一步的,人類的終極價值到底是精神還是物質?人類是在追求精神的路徑中偶然地製造了物質世界這個衍生物,還是人類利用精神來實現物質文明?
在人可以觸碰的世界,物質本是不生不滅的,人所做的改變隻是物質的排列秩序。而人最在乎的社會興衰又何嚐不是更確信更固化的秩序而已呢?物質利益不過是秩序所左右的物質重複排列而已,真正能改變秩序的卻是人的精神價值。從這個意義上講,人的價值在於精神,物質是表達這種精神的載體。以此概念去套用易經的陰陽可能是極其貼切而準確的。陽是靈魂,陰是承載。
人的根本價值在於精神,因為隻有精神才能實質地創造秩序,一切的物質利益都不過是人用自己的生命去證明或者用自己的失敗去反證先賢所締造的秩序。百年以後一切都灰飛煙滅,占有過多的物質利益,不過是令自己的感官被充足的刺激麻醉而已。
唯物主義認為物質決定意誌,世界果真如此嗎?也許如此,也許並非。如今年以來中國最火的說法,畢竟地球的渺小尚不及宇宙的一粒沙,更何況更加渺小的一個人呢?你能知道世界的本質?而我們基本可以肯定的是,在與人相關的世界中,精神的地位是主導性的,物質本身有其自性,而在對人的價值上無疑是從屬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