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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家輝之過

(2012-05-07 10:44:04) 下一個

駱家輝之過

玄野

駱家輝的平民秀在中國招致大量批判,但是批判點卻好像是中國官員必須具備的卻又極端缺乏的品格。駱家輝對於中國官場來說,有點象狗咬刺蝟,難以下嘴。

到底駱家輝在中國的表現對不對?如果糾纏於生活細節,沒人能辨得清楚。如果從宏觀上著眼,問題就出來了。首先說,駱家輝的各種平民生活方式的確對改善國人浮躁虛榮的社會風氣有價值,中國應該感謝這位美國籍的炎黃子孫。但是從其職責上看,駱家輝就有點問題了。大使的核心任務是溝通兩國關係,而不是宣揚所謂的美國價值觀念。如果中國當前的風俗的確違背了你的價值理念,甚至在你心裏有罪惡的嫌疑,當然你可以拒絕入鄉隨俗,但是你卻完全有必要將自己的行為方式盡量掩蓋在媒體鏡頭之外。為什麽領著副總統大搖大擺去吃炸醬麵?你有很多選擇可以不出頭露麵就能踐行自己簡譜的價值觀,不被媒體捉到也能符合美國官員節儉的行為準則。顯然,這些高調做法是有待商榷的。從中國角度說,胡溫應該感謝駱家輝,因為這極其嚴厲地鞭笞著那些混蛋官員們。但我不覺得奧巴馬會因此高興。你為糾正中國的風俗做出了巨大貢獻,那美國的利益是否會受到傷害呢?與美國打交道的中國商界和政府的關鍵人物有多少是虛榮愚蠢的?你的行為是否損及這些人的臉麵?

另外一點,節儉的確是一種美德,但是隻做給自己內心看而不做給任何外人看的節儉則是更深層的美德。不追求虛榮是一種美德,而不將超越虛榮當成自己的高尚資本則是更深層次的美德。貪腐是罪過,但這罪過是貪官對於法律和上帝的罪過,不是對於其他人的罪過。清廉不是美德,而是人對法律和上帝的本分,堅守清廉是自己對上帝的恭敬。人不可以用自己的清廉作修正他人行為的標尺,也不應該將自己的行為當成別人效法的榜樣,或當成反襯別人的背景。聊齋誌異開篇有言:"有心行善雖善不賞,無心作惡雖惡不罰。"耶穌說:"你左手行善,不要讓你的右手知道。"駱家輝輕車簡從之為,雖然並非邀取何等功德,但將清廉本身塑造為官員的生活標準,不曉得這清廉本是自己麵對上帝時的本分,也不明白自己已經越俎代庖到中紀委的職能上了,關鍵是影響了大使的職責。這實在是糊塗之為,不足取。駱家輝之過不在於清廉,而在於他如何對待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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