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窮養”“富養”的根源還是在於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係的變化。當社會進入父係社會時代,女人的經濟獨立的能力幾乎不存在,這就造成了在人身方麵對男人的依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富養”女兒可以增加女人在進入婚姻時的“談判籌碼”,有利於女人獲得經濟上更有保障的婚姻。
“富養”實際上是女人經濟地位較弱的表現。當女人自身還沒有能力獲得經濟上獨立時,父母的支持(富養)為女人提供了經濟地位支持,當女人的經濟地位得到提高的時候,女人就有更多的自由可以去追求更高層次的幸福。比如當一個女人可以自己給自己提供房子、金錢時,她不必因為物質上的問題來委屈自己的選擇,不會輕易因為物質的滿足而作出人生的重大決定。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現在的女性更有可能得到精神層次滿意的婚姻。在婚姻不滿意的情況下,也有更大的勇氣追求新的幸福,不會受到經濟枷鎖的束縛。
有人說,“富養”不是指的金錢,如果“富養”指的是關愛、情感、思想上的指導和支持,那麽不管兒子還是女兒,都要“富養”,這種精神上的支持對孩子的精神健康發展很重要,不能男女有別。真正的差別還是在於長期父係占統治地位下女人對男人物質和精神上的依賴思想。因此,“富養”女兒,培養其獨立能力才有意義。
好像是張愛玲曾經說過:“我擁有的所有一切都是我自己買的,但是又有什麽意義呢?”一個獨立的女子,當然也希望有心愛的人出於愛情送給自己禮物作為愛的表現。但是我們也希望,這句話能這麽說:“我擁有的一切都是我自己買的,雖然現在還沒有心愛的人給我禮物,但是我也很開心,因為至少我不用出賣自己去得到這一切我喜歡的東西。”這個在愛情沒有降臨的時候可能沒有什麽意義,但是在愛情離你而去的時候絕對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