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貪官的娘?
(2010-12-13 22: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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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無論發生大小事情,大家歸根到底都會罵貪官。地震了,垮房了,火災了,礦難了......最終都會歸結到“貪官”。貪官們太可惡。他們貪贓枉法,草菅人命,巧取豪奪,暗渡陳倉......。可是他們在哪兒?為什麽抓了那麽多還是有一樣的事情沒完沒了?房屋質量不好,質檢站的人在做什麽?井下設施不好,那麽多的礦業利潤拿去做了什麽?銀行行長卷錢逃走了,他的上級、下級、平級在幹什麽?我們罵貪官,其實也罵貪官的娘!
今天讀到某文章說起公民社會,我就在想,一種大家都切齒痛恨的人——貪官——是打哪個角落裏走出來的?跟我們這些公民有什麽關係?為什麽貪官越殺越多?我忽然有了一個奇怪的念頭:我們就是貪官,貪官就是我們。為什麽呢?因為那質檢站的某某,好象就是我樓下鄰居,我們每天笑臉相對,進進出出,他還幫我開車去看過急診!那礦上的某某某,似乎是我爸爸同學的愛人,來上海時坐在我家客廳裏吃過飯,很樸實的一對。那銀行行長居然好象是我小時候的小朋友家長,在我記憶中很是慈愛,很是溫和......。我的意思是,這些人在生活中,都普通得就象個人,有可愛的地方,有可惡的地方,與不是貪官的人都一樣。我以前在房產公司工作,專門負責去交易中心登記成交的合同。交易中心一樓2號窗有一個男工作人員,每天我都去那個窗口。有時候人多,合同堆成山,我想要快一些完成工作,就會遞支煙上去,討好一下他,跟他混聊一通,最後他總是和善地提前一點點。但是我發現遞給他的煙他從來不抽,而是放在一個筆筒裏插著,裏麵還有很多煙,也那麽插著,沒人動。他要抽煙總是從自己的煙盒裏拿出來。後來有人告訴我,要想更快應該送一盒未拆開過的新煙。沒等我弄到一盒煙再去那個窗口,令人驚愕的事情發生了:那個人被檢察院調查,結果從樓上跳下去自殺了!抽別人的煙在中國是不會被檢察院調查的,他顯然犯了大事兒。而他隻是再普通不過的一個交易中心職員,居然能“犯大事兒”。我那時明白了一個道理:貪汙受賄的人,是從一支煙、一個蘋果、一包零食開始的。行賄的人,也是從一支、一個蘋果、一包零食開始的。換一個層麵說,行賄的人是從“插隊”開始的,受賄的人是從“允許插隊”的權力開始的。
近年移居加拿大,看到不一樣的社會,又了解到,這些髒事兒還不是從權力交換開始的,而是從每一個普通人還是無權無勢的普通人的時候就開始了。
例如,我在當教師的時候,去學校圖書館借書,還遲了,跟管理員說說好話,免了幾毛錢的責罰(偷盜使用權力和時間、金錢)。我做辦公室職員的時候,閑時打個電話給朋友聊上一、兩個小時(偷盜公司電話費和公司工作的時間)。我做民工在工地上打雜的時候,撿個幾個破鋼筋回去自己焊個臉盆架子(偷盜他人財產)。我在整理自家院子的時候,需要填點兒新土,我就上外邊兒山上刨兩車回來,沒人會說我,因為那土不是別人家的,是大家的(還是偷盜公共財產)。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嘛!在做這些事情的同時,我認為是個一等良民。我從小勤勞幹活,認真讀書,結婚生子後苦巴苦熬地操持家庭,教育孩子。我孝敬父母,尊老愛幼,對朋友講義氣,對窮人有憐憫之心。我覺得我自己是個有道德的人。我也覺得跟我生活在同樣環境、有著同樣習慣和想法的人都和我一樣是“好人”。當我的上進努力假以時日,我開始走上“領導崗位”——小科長位子的時候,我覺得我還是跟以前一樣的人,並沒有驕傲、沒有眼睛長到額頭上。隻是圖書館的書喜歡就不用急著還了;用辦公室電話聊天不方便了,我現在忙了,常常外出嘛,多報點差旅費,買個方便點的,來個IPHONE,也為工作嘛。工地上的鋼筋我沒空去撿了,讓底下工人給我來個有現代感的衛生間,也是人之常情囉。當然不會去拉土了,把那沒用的公用空地賣了,改善改善村裏的條件,我拿幾個勞務費麽,因為地是我賣出去的呀。當我升到更高位子的時候,我還是很平凡很普通的人,做同樣道理的事情。但是,事情可就越做越大了!
其實我們每個公民都是這樣,隻是有的人升了官,於是就發了財;而我們大多數呢,沒有升官,也就沒發什麽財。於是就有了貪官揮金如土,於是就有了我們這些天天罵貪官的人。現在我不想再罵了,有得這罵的力氣,不如我們得管住我們自己的欲望先,再回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偷盜”!不是自己的金錢、財產、時間、機會......半分都不要貪為已有!等我們的孩子長大後,也就二、三十年,中國的貪官恐怕就少得很多了。這大概就是公民意識與貪汙社會的關係吧。我要記住的是:我有可能是貪官的貪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