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個屁!
(2011-10-08 0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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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年輕媽媽的被害,使我的心疼痛無比,我的靈裏也在哭。我痛那年輕的生命,我痛那無辜的孩子這麽小就父母雙“亡”,我哭我們某一些教會們的無知、無力與無理。
某些教會無知。
我們看一段聖經吧,這是關於娶女奴為妻的一段:“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樣出去。主人選定她歸自己,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背信,就沒有權利賣她給外人了。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她如同女兒。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婚姻的權利,仍不可減少。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
三件事情:吃食、衣服並婚姻的權利。我個人覺得,這是physical、financial、mental的三件事情。跟歐美現行律法中的虐待三大類一樣。上帝是這樣說的:“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不用贖錢,白白地出去。” 上帝對當時地位低下的女奴都憐恤有加,要她“白白地出去”,為什麽現今很多華人的教會片麵地逮住一個“愛是忍耐”就不放呢?何況英文是“love is patient”——“愛是耐心”!都有“耐”字,詞義卻指向不同的場景!
摩西律法為什麽允許人離婚?耶穌說是因為人的軟弱。對啊,人都軟弱啊!他們的話沒有相悖,可我們卻憑著自己的想法去理解聖經、揣度上帝的心意。其實上帝的心意耶穌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裏了。”律法的總綱就是愛。上帝就是愛。上帝愛我們這些軟弱的人,所以才賜下耶穌基督死在十架贖買我們——人無法完全美善,我們都是世上為奴的,該“白白出去”的,上帝就讓我們出去!可是“人”卻不讓那些受虐待的人離婚。“人”隻認得聖經上耶穌說“......,神所配的人不可分開。”前半句卻無人問津。“人”認為耶穌的心隻在那半句話上。這是教會的悲哀。
某些教會無力。什麽是最大的力量?愛!很多人會跟你說:“我知道你的感受,但是......”——被一通教訓之後,我心裏的回答是:“你知道個屁!”人們常常以為,以他們婚姻生活中幾次吵架的經驗就可以了解一個人在婚姻裏被虐待時的感受;他們幾次摔傷的經驗就可以解釋一個人傷痛的程度。我可以理解為說這種話的人是熱心想幫助。但是,聖經上說:“我若把我所有的財產全施舍了,我若舍身投火被焚,但我若沒有愛,與我毫無益處。”沒有愛,就完全沒能力去關懷、去接納。接納一個信徒離婚的事實就如此之難嗎?支持一個受虐待受侮辱的人“白白地出去”是如此之難嗎?
所以,要看清楚。沒有人知道我們的感受!除了上帝!因為祂在造我的時候就認識我,我在母腹中祂就與我說話。教會是神的殿,但是耶穌也從殿中趕出過買牛羊換錢把聖殿當賊窩的人們。我想跟在我麵前的人說:當我軟弱了,鬱悶了,打架了,離婚了,抽煙了,酗酒了,進監獄了,嗑藥了,倒在街上要死了,你是不是可以愛我,握住我的手,象握住聖潔的神子耶穌的手一樣?如果你不可以,那請你讓我安靜呆著,別擋住我看見耶穌的視線,別湮沒了我的耳朵,我要聽耶穌的聲音。
某些教會無理。
教會的牧師和同工們常常有人擔任counsellor的角色。在這世界上,作為一個職業counsellor,要去讀很多書,上很多課,練習很多技巧,經曆很多挫折與失敗之後,才能稱職。可是,常常有些人以“我們不屬於這世界”、“上帝大能不需要技巧”為借口,不去學習,憑著自己的熱心、血氣、聰明就在上帝的殿裏作counsellor。我認為這是極端不負責的事情。這既不謙卑,也沒有上帝的愛。不謙卑是自己認為信主了就不用努力學習工作,憑自己胡說八道就可以跟上帝的大能相提並論!如果去學過counselling課程的人就一定會知道:愛是第一位。這完全符合上帝的心意。在counselling的課程中,就是教人如何表達關愛與接納這一項,就要上一個學期——這是門主課。
把申請了保護令的雙方約到一起去“輔導”,無視法律的規定。美其名曰“上帝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那上帝還有一句話呢——“在世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信耶穌開車就可以超速嗎?應當是更遵守法律製度才對吧?太小看我們的主的權柄。祂若要廢掉世上什麽律法,還要我們等不急地去用藐視法律的方法去“幫忙”?
把目光放在耶穌身上吧,耶穌也會發怒,不過祂發怒時趕出了聖殿中利用優勢賺好處的人,祂發怒時罵的是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耶穌也會哭,祂哭那些不能明白祂的愛的人,祂象母雞保護小雞一樣想把我們都護在翼下,隻是好多人都不肯。我相信耶穌是我的救主。我一生隻聽祂聲音。沒有愛的字句讓人死,有聖靈的精義卻讓人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