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魯鄭-----海外看鄧玉嬌案
(2009-05-24 13:22:04)
下一個
鄧玉嬌,一個普通的鄉下女子,卻由於手刃欲圖對其侵犯的鄉鎮幹部而為全國所矚目。自然的,如同楊佳案一樣,一向水火不容的左派和右派再次不約而同的聯合起來,共同發聲。自然的,雙方的目的雖然相同,但方法卻依然南轅北轍。左右派都認為當前的改革開放要為此事負責。左派要求回到改革前的中國,以杜絕此類事情的發生。右派則要求放棄他們認為的“瘸腿”改革,不僅經濟要效仿西方,政治也如此,從而實現他們認為的“民主社會下的人人平等”。我想,如果兩派能夠真的達到否定改革開放的目的,接下來,兩派就要火拚了。
應該說,任何一件事情發生,不同政治立場的人都會加以利用。這無可厚非,無可指責。也許人類曆史就是被這樣推動前進的。但我還是要加一層道德評判:請問以如此政治目的消費“鄧玉嬌”,是不是對鄧玉嬌的第二次傷害?左右派是否能夠就事論事或者能夠超越自己的政治立場,從推動社會進步的角度來看待這一起世界各地都會發生的普通刑事案件?這一起案件是否就可以達到否定改革開放的高度?如果左右派都不能做到就事論事,請問你們還奢望其他政治力量做到嗎?還有,司法獨立是什麽含義?不允許官方意誌影響和左右司法是司法獨立,哪麽是否就可以允許民意影響和左右司法?當然右派完全可以說,官方可以影響司法,民意自然也可以。哪樣的話,官民皆做如是想的話,中國何時才有司法獨立?你們也可以指責我從中間立場或者支持改革開放的立場出發,來解讀這樣一個刑事案件,把我自己也放到這個邏輯之上。
其次,鄧玉嬌案發生後,包括被右派視為“憤 青大本營”的《環球時報》也做了大量的報道,而且是批評性的報道。顯然,無論官與野,都對鄧玉嬌案的立場相當一致。當然,巴東縣的表現仍然令人感到疑霧重重,這顯然和它的利益相關者的原因密不可分。但是我想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都心中十分的清楚,這件案件肯定會水落石出,甕安騷亂這麽嚴重的事件不也是得到了令人滿意的處理嗎?這不僅僅是由於此案件發生的級別之低----就是黃光裕案到現在不也已經三個副部級幹部下馬了嗎?還在於中國現在的體製依然能夠解決出現的問題。正如我在巴黎和一位來自台灣的學生發生的爭論一樣:中國沒有違憲審查,但卻仍然能夠達到違憲審查的目的。《收容遣送法》不就是在沒有違憲審查的模式下被廢除了嗎?我們評價的標準是手段還是結果?
第三,鄧玉嬌一案的前前後後,使我們更進一步了解中國的現實。而在給定的曆史條件下推動社會發展和進步是首要的前提。鄉鎮幹部的素質、風月場所的泛濫、官商的結合、人情的世故。這不僅是改革開放的時代特色,還有我們民族的特色。請問上述幾個問題在中國曆代包括近現代的中華民國和滿清是否絕跡過?不錯,有曆史可資證明,左派的道路能夠解決至少相當程度地解決這樣的問題,但代價是整個國家的停滯與貧困。右派的辦法,想想中華民國就知道答案了。
最後,在此起事件中,我們發現“特殊行業”已經普遍性的存在。對於這個問題,也許右派更有辦法。因為在他們心儀的西方民主國家,隻要政府解決不了的問題就讓它合法化----這也是民主的精髓之一。右派不妨借鄧玉嬌之案,由他們呼籲向西方看齊,來一個色情業合法化。我認為西方民主不適合中國,右派認為我反民主,我還認為足球也不適合中國,右派也可以認為我“反足球”。現在我還認為西方的賭博和色情合法化同樣不適合中國,你們自然也可以認為我“反賭博”、“反色情”。那就由右派來支持色情和賭博吧。
-----------戲言西方有兩樣好東西不適合中國:一是足球,二是民主。最擔心中國民主足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