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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的夜晚很安謐,這個時候,散步是一件很爽很放鬆的事。不過,隻要有小車從身邊經過,我就不由自主地會警惕起來,神經質地盯著那車,生怕車裏會飛來子彈。是的,子彈也許隨時會從美利堅的某個角落裏飛來:從車裏、從門邊、從窗口、從樹叢……
美國的校園槍擊案又發生了。政府和社會人士照例又表示同情和悲哀,蠟燭又在夜光下淒慘地搖曳。這個槍擊案說起來是新聞,其實不是新聞。隻要有持槍自由,這種血案一定會發生,而且是層出不窮的。要根除這種血案,就必須取締持槍的自由。道理本來如此簡單,可是真要取締,步履卻又如此艱難。即使“禁槍”這個字眼,政治家們都不敢說出口。大家夥吞吞吐吐半天,隻是語焉不詳地說要采取“行動”。
之所以麵臨這個窘境,一是因為憲法修正案第二條。也就是說,美國憲法規定持槍是公民的自由。公民有了持槍的自由,才能對政府有製衡。盡管這個理由在現在的社會條件下是如此不值一駁,但隻要提到修憲,美國人就要跟你急。這就等於挖人家祖墳一樣,是大逆不道的。
故而,要禁止槍支,第一個要問的是,憲法可不可以修改?在鄙人看來,憲法當然是可以修改的。正如人是要進化的,社會也要進化。人當初有尾巴,現在有嗎?
第二個原因大約是商業利益作祟。美國人中,好多都愛槍,有了一支,還要第二支。槍支的生產和銷售構成了一個巨大的商業利益鏈,要禁錢,豈不是一刀砍斷了這條肥大的商業鏈。不過,這個理由不好擺在桌麵上來,大家可以冠冕堂皇掛在嘴邊的還是憲法權利。
小民百姓們當然想不到持槍有製衡政府權利這一個功用,他們可以搬出來的理由是自衛。也許,當他們從一個個體的角度出發的時候,持槍可以自衛這條假設是成立的。可惜,社會上所一再上演的不是這樣一曲自衛的凱歌,槍支大抵總是以先發製人的優先權,在一瞬間以猝不及防的態勢奪去一個個無辜的生命。
在白宮網站上簽名支持了控槍的提案,卻還是覺得遠遠不夠。依我,就不要羞羞答答地說什麽控槍了,早該旗幟鮮明地提出禁槍。
槍支的管製,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肅清所有危險分子的槍支。沒有這一條,禁槍是絕對不可能的,嚴格的控槍也是很有難度的。
The issue is not that simple. Being one of many blind men touching an elephant, I present another perspective of the beast.
The crime rates are lower in regions where guns are more accessible to the general population. What is the obvious alternative? What if even one teacher had a gun? He could have defended the school and shot the intruding gunner and saved the children from being killed. If it is known in general that many people are armed, more crime perpetrators would have given it a second thought to unleashing violence on otherwise defenseless people.
Generalize the issue slightly. Had a general population more access to guns, the government would have thought twice before they try to exploit the people too harshly. Here is one fact, all the communist country citizens have absolutely zero access to gun. Their governments oppress their people without the slightest concern for backlash.
美夷普遍顯得彬彬有禮 警察對人也算客氣,為嘛?有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對方可能有槍。否則隻有警察或流氓土匪才有槍,警匪一家的日子就不遠了。紅衛兵來抄家的可能性大增。
如何控槍才是顯出智慧的地方。我沒買過槍,對其中規定不太清楚。比如控製自動和半自動槍械,買槍的須每年或每半年做心理測試(與汽車年檢類似),並強製買保險,買多隻槍的保費快速遞增等等。學校應配備專職警察等。
鑒於現狀,要想減少美國校園槍擊事件,不讓我們的孩子死於非命,(別的場所咱就顧不過來了)還是談槍控現實一些。能不能首先控製攻擊性武器,比如這次造成20名兒童斃命的那種遠程步槍,比如一個彈夾可以裝10發以上子彈的槍支,比如更致命的一個點射可以射出若幹發子彈的攻擊性槍支(我是槍支外行,隻知道有些槍一下子可以射出很多發子彈,殺傷力極強)。如果美國的政治家們可以不再“王過左右而言他”,切實做點槍控的事情,我們的孩子是不是能少死一些人?
好,既然你拿同一天發生在中國的這樁悲劇來比較的話,那不妨比較一下兩起事件的殺傷力。中國那個瘋子要是有美國這個瘋子的搶,那得死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