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59)
2012 (107)
2015 (41)
2019 (1)
那個周五的語法小測試是總結三種情況下的冒號使用,並舉例。
偶抓耳撓腮,因為自己把時間都給了閱讀莎士比亞的凱撒大帝,根本沒有看語法書。暫且按中文的語法常識回答吧。
第一,當然是引用某人的講話囉,舉了個簡單的例子 - 他說:“不要幹這件事!”
寫完,感覺不錯。
第二,想了老半天(其實隻有半分鍾,整個測試就5分鍾而已),印象中列出一係列東西之前要用冒號的。例句稍微長一些 - 宴會桌上滿是自助餐的食品:皮薩,蛋糕,水果,沙拉,熏魚,烤肉等等等等。
寫完,感覺很好。
第三,想不出了。怎麽辦?老師催著交卷,如果空在那裏,那就隻有66分,還不知道有否語法錯誤呢。
靈機一動,用筆刷刷寫下:
第三,用鍾點和分鍾表達時間時,舉例- 半夜 12:30 AM 的時候我還在網上。
匆匆寫好交卷後立刻查看書,原來第三應該是:具體闡明先前的陳述。比如:工業和生意麵臨一個新問題:加拿大的低生產力。
A word or phrase that expands or clarifies the statementthat precedes it.
For example:
Business and industry face a new problem: Canada's lowproductivity.
偶一拍腦袋,完了~ as usual, 偶一甩腦袋:算了。
今天老師發卷,我一看,樂了~
老師給了三個勾,最後一個勾後麵寫道:? Ok...
哈哈哈哈,是呀,時間確實要用冒號表示滴。
我們的老師真是NICE呀~
現在,打死我也不會忘記冒號的用法了。
The uses of colon can be summarized as follows:
Put the colon introduces one of three things, a list, clarification, or aquo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