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低級趣味之人,看不大懂魯迅文章那些微言大義,卻常關心他吃什麽。
從現有檔案來看,至少在人生的最後10年,魯迅每天的夥食,都是極好的。即便不能說是奢侈,和當時普通老百姓比起來,也算得上豪橫。甚至,比起現在的我家,也要好上很多。自從本地豬肉一斤漲到45後,三五天才能見頓葷,對老母親敢怒不敢言啊。魯迅是無論外麵怎樣的風聲(電視劇)雨聲炮火聲,最起碼頓頓有好酒好肉好湯。
更何況,他本身就是社會上流人士,往來無白丁,認識的也多是名流,高級飯局時刻都有,自然是不可能餓著的。
其實,在整個民國時代,在文化人群體中,魯迅的物質生活都是比較優越的。隻不過,魯迅長期被捧到神壇上,使得人們很難把美食、佳釀之類,跟他扯上關係。
可以說,令魯迅焦慮的,從來都不是錢,更不是飯碗問題。而是來自國事上的、社會上的、精神上的刺激。
魯迅自己,日記中愛寫吃喝等瑣事。有段時間,魯迅每天吃啥,許廣平也都是有記錄的。
現如今的“上海魯迅紀念館”,展覽出來的那兩本《魯迅家用菜譜》,就是許廣平記下來的,並且很幸運地避過戰火,留存到現在。
這份菜譜,一日不落地記錄了魯迅自1927年11月至1928年6月這7個月的夥食。
我們單單看菜單,就知道豐盛又好吃。據研究專家趙惠民先生說,當初他們接收到這份菜單時,在場10來位研究者,差不多異口同聲驚歎:“不可能吧!”
這幾個月三餐,其實還是請當時的滬上某大飯店定做的。隻因為,那時他們剛到上海,還沒很安定,索性不開火。也可能是正處於蜜月期,魯迅還不好意思讓許廣平操勞下灶。是以,每日三餐,都是讓飯店定時送上門,說是“高級外賣定製”也能成立吧。
夫妻倆是吃了六七個月“外賣”,但這外賣質量可不低。每一頓,至少有三菜一湯,兩葷一素,而且基本不重複,從沒降低過標準。
從菜譜內容看,以廣幫菜、紹幫菜、海派菜為多,什麽“豬肉合掌蝦米冬菇丁”,什麽“藕煨豬腳”,什麽“雪裏蕻燉魚”,絕非你我那些“黃燜雞”“沙縣餃子”外賣可比。
據許廣平統計,這期間每月開支,單單菜金就有近30元。這價兒,彼時一般家庭撐不大住的,但對魯迅而言,又當然小case。要知道,魯迅那年,平均每月買書就得花掉47.9元——而據現存上海富新第三麵粉廠的工資賬單,那一年上海工人的月平均工資僅為17.14元,這收入還要養一家子的。底下郊區的、農村的,更不好說了。
那時,蕭紅蕭軍去拜訪魯迅,蹭完飯,連回去的公交車費都拿不出。周海嬰自傳也說的,當年的大陸新村附近,隨處可見乞丐,乃至“餓殍”。而且,別說1927了,我家據說到了1980年代,都吃不飽。
現在回頭看,可以確信的是,自與許廣平同居後,絕對是魯迅一生中吃的最好、吃的最正常的10年。勇士從不懈怠,但他至此有了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家”。
魯迅在此之前,盡管是不缺錢,但“單身漢”生活是很隨意的,吃的沒節製,很壞身體。本來,他年輕那會兒,在水師學堂念書時,要靠吃辣椒禦寒,就已經嚴重傷胃,胃痛、腹瀉啥的尷尬病,屢屢發作。而且,在“事實單身漢”時期,也就是1912年8月至1919年11月,在紹興會館蝸居7年多那段日子,吃飯更是既隨意又暴飲暴食,飲食狀況挺糟糕的。
據《魯迅日記》記載,那7年多,他叫外賣最多,日常多“喝粥”“山藥做飯”“烹兩雞並麵”“蝦仁麵”“蒸山藥、生白菜、雞絲”“買餅餅、飲牛乳”“買饅頭”,看著挺將就。有好友來,就上北京頂級餐館——有專家統計北京名餐館他常去的就有65家,最愛宣武門外菜市口邊的廣和居,和店員都特熟。
他酒量不大,還愛喝酒,而且可能是紹興黃酒後勁大的緣故,每喝那是必醉,酒品不太好,還被對手嘲諷為“紹興酒鬼”。長此以往,身體很容易搞壞了,盡管他本是醫生出身。
有許廣平打理後,他的生活才算步入了正軌吧。待1928年,上海房子安頓好了後,魯迅吃的更好了,經常可以稱得上小豪奢。許廣平那也是豪門出身,女強人,了不起的女豪傑,但為了心愛的男人甘心做“老媽子”,一心一意毫無怨言地專注起魯迅三餐起居了。她把魯迅照顧的非常之好,夥食更不在話下。
蕭紅回憶說,魯迅家吃飯,“菜食很豐富,魚,肉……都是用大碗裝著,起碼四五碗,多則七八碗”;蕭軍也提過,僅僅因為魯迅隨口一句“麵條挺喜歡”,許廣平就要請一位有名的北方大廚駐家,專門給做麵條。這條件,是當時一般知識分子做不到的。胡適收入高,也不過請個傭人了事。
為了吃好,魯迅家不大計工本的。上海灘著名飯館,諸如梁園豫菜館等等,他們是常客,雖然是宴客為主。胡風初來乍到,看到滿桌酒菜,“小夥伴簡直驚呆了”。
也就是在這樣巴適的生活環境下,晚年魯迅的筆鋒越來越利,10萬+的爆款文,幾乎每天都能寫出。
所以,很多朋友覺得,魯迅是勇士,所以必須得忍痛挨餓才行,委實是很大誤會。
單從經濟條件看,魯迅從日本回國後,始終都收入不菲,是知識分子中的“上流人士”,後來還是頂級大V,一篇文章有時能頂工人一年收入,人家沒理由落魄呀!
民國若也列“作家富豪榜”,魯迅絕對首席——彼時中國最好掙錢最多的作家,也就這夥食水準了,想想其實也沒什麽。
而且,魯迅住得好、穿得好、吃得好,我覺得不但不影響他形象,反更見其人高尚。他有錢,但從沒亂花,也沒一分不義之財;更為重要的是,他地位這麽高了、收入如此高了,卻始終為國為民,不惜冒險,不怕被封殺,甚至無懼掉腦袋,隻為了心中的正義感。他本可以安穩當著京官,翹著二郎腿,悠哉悠哉做老爺的。絕大多數知識分子,是求的階段,魯迅一心在舍。
這樣的人物,您覺得如今的大“高知”、頂級“大V”們,幾人能夠?有人說,不得意洋洋出賣良心,都算文人楷模了,真的如此麽?
左一為周建人
魯迅家的菜譜
蕭紅寫魯迅家宴客,“許先生沒有不下廚房的,菜食很豐富,魚,肉……都是用大碗裝著,起碼四五碗,多則七八碗。”平時自己吃呢,“就隻三碗菜:一碗素炒豌豆苗,一碗筍炒鹹菜,再一碗黃花魚。”
許廣平不僅下廚,日常生活的吃穿用度,也往往記錄下來,上海魯迅紀念館藏的兩本《魯迅家用菜譜》,即是一例。其中清晰地記錄下了魯迅一家自1927年11月至1928年6月間的用餐狀況。此間魯迅剛剛從廣東來到上海,生活起居尚未穩定,便采取當時滬上流行的“包飯”形式解決日常就餐問題,飯菜由餐館做好,每到飯點送餐上門。據王壽鬆先生考證,許廣平記錄這兩本菜譜的目的可能是為了結賬的方便。
從菜譜內容上看,魯迅家的餐桌以廣幫菜與紹興菜為主,兼有上海地方風味。每頓大約三菜一湯,除蔬菜外,多是魚、蛋、牛等滬上常見葷腥。每餐價格約二角五分至四角,每月開支大約二十來元。算貴嗎?其實還好,因為在魯迅家搭夥的,還有周建人一家和他的一些同事,統共總有六七人,算下來,每人每月平均三元多,普通中產階級標準。
同一年,魯迅買書一共花掉584.8元,平均每月47.9元,蠻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