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9

上善若水 厚德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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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劇 與 歌劇 ZT

(2012-09-11 16:04:05) 下一個
音樂劇的音樂形式是歌劇化的,它是古典歌劇藝術的現代傳承。是現代音樂戲劇的主流。音樂劇與歌劇在形式上是相同的,它們之間沒有明顯的斷代。  與其說音樂劇是一個新的藝術形式,倒不如說音樂劇是傳承了歌劇藝術而形成的現代歌舞劇。雖然它具有藝術手法的綜合性,但就藝術形式來說它依然獨具歌劇的傳統。仔細分析;如果話劇不用道白,舞劇不用舞蹈,那麽我們肯定不會稱之為話劇和舞劇了,因為道白和舞蹈是它們各自唯一重要的特征。可是,音樂劇要是沒有了道白和舞蹈,它依然是音樂劇,因為他屬於歌劇的類型,它傳承的是歌劇的特征,它不能沒有音樂,不能沒有歌唱。它隻是屬於戲劇的一個範疇。從歌劇,輕歌劇,喜歌劇,音樂劇到充滿歌劇色彩的音樂劇。它有非常純正的血統,從羅西尼、威爾第、普契尼、喬治·格什溫、理查德·羅傑斯、伯恩斯坦、韋伯、克勞德-米歇爾·勳伯格。這些偉大的人物之間要麽是同屬歐洲體係,要麽象喬治·格什溫和伯恩斯坦有師徒情份,或者,象普契尼和韋伯不同時代卻共同擁有迷人的旋律,這也經常讓我錯誤的以為《當晴朗的一天》和《回憶》是出自同一位作者之手。正如韋伯所說:他在創作的時候沒有覺得音樂劇和歌劇有什麽不同;“可能因為我是出生在20世紀,如果出生在18世紀,我可能就寫歌劇了”。音樂劇在牛津簡明音樂詞典中的注解是這樣:MUSICAL 歌舞劇,一種近似輕歌劇[OPERETTA]的戲劇體裁,但通常指美國的從紐約百老匯發展起來的音樂表演。比起音樂喜劇[MUSICALCOMEDY]顯得更為複雜精致而更接近歌劇。假如我們用德國偉大的歌劇大師瓦格納對歌劇的論斷來看音樂劇;即“歌劇是用音樂展開的戲劇”。那麽,我們也可以這麽說“音樂劇是用音樂展開的戲劇”。他們之間的差異隻是音樂風格的不同而已。  我們不能不承認這樣一個現實,近一百年來,歌劇越來越被當作“陽春白雪”高擱於藝術殿壇之上,有代表性的創作作品鳳毛麟角,真正能欣賞歌劇的觀眾也是非常少的,因為這類觀眾必須是建立在有一定的歌劇常識和音樂涵養的基礎上,它需要觀眾具備一定的審美條件,因此,它的觀眾在很大一部份是我們所謂的“圈內人”。但同時,在從後工業化時代轉變為資訊時代,電影、電視、網絡對大眾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力,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大眾的審美需求,人們對娛樂的取向已經變得更加廣泛,單就一種藝術形式也需要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因此,音樂劇以其時尚、大眾、流行等現代特性,逐漸占據了歌劇的市場份額成為現代音樂戲劇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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