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共內部權力製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黨務改革和黨內民主是中國政治體製改革的重點,而建立與完善中共高層權力的平衡與製約機製,是政治體製改革的重中之重,但這一重中之重的可能突破點則是允許和建立黨內派係的公開化、合法化和製度化,旨在鼓勵健康、良性的黨內派係之間的競爭與監督,建立製度化的一黨多派體製。
列寧主義式的政黨存在一個誤區,以為黨內分派是一種負麵的政治腫瘤,因為這是對製度化、一元化和精英合作政治的反動,似乎黨內派別越弱化,製度化民主越有效。25其實,毛澤東早就認識到,“黨內無派,千奇百怪”。承認和構建黨內派別體係,既有助於中共獲取活力的新資源,更能強化中國特色的製約與平衡模式。
筆者曾在2007年10月發文提出,中共十七大所產生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已經出現了黨內派係的輪廓。李成在2009年,也提出“政敵團隊”(team of rivals)的概念,認為自從十七大後,中共出現了習近平和李克強雙接班的格局,說明中共內部已經出現了一黨兩派的新活力。王飛淩也提出,承認黨內有派,既是中共政治現實的反映,也有助於推動自上而下的精英民主政治。盡管沈大偉對這種黨內派別民主表示懷疑,因為一個列寧主義的政黨已經花費了它們全部的製度生命,嚐試消滅黨內的宗派主義,但他並不排斥一種可能性:即在一黨體製下,創造互相競爭的選民(competitive constituencies within a one-party system),與香港和新加坡模式類同。
對此,筆者以為,建立中共黨內合法化、製度化的派係體製首先存在三大必要性。
其一,慘痛和殘酷的中共黨內鬥爭的曆史教訓,提醒目前在位的執政者,應該而且必須為黨為己留一條製度性後路。當林彪在1966年,幫助毛澤東整掉反對派劉少奇時,殊不知,在5年後的1971年,自己死得更慘;當華國鋒幫助鄧小平打倒“四人幫”之後,不出5年,自己也成了黨內鬥爭的犧牲品;同樣,趙紫陽在1986年聽任“元老們”對胡耀邦進行非製度性地整肅,3年後,自己也“銷聲匿跡”,軟禁至死。不斷重複的黨內鬥爭的零和遊戲,應該給在位者一個警示:如果沒有建立保護黨內不同政見者的製度,明天的你和我,都有可能成為昨日的劉少奇、林彪、四人幫、胡耀邦和趙紫陽。為了避免“殘酷打擊、無情迫害”的悲劇再次上演,需要給黨內持不同政見者一個製度性的生存空間,你可以活,但不一定要他死。
其二,和諧社會和以人為本的國策也要成為一項黨策,必須而且應該落實在黨內,而不是僅僅局限於對黨外弱勢團體的灑淚同情。在理論上,“以人為本”的實質是,隻要是人,不管是好人、壞人、甚至犯人,都需要得到平等地尊重。但在目前,“以人為本”更多地是強調把窮人當作人,而沒有把黨內的政敵也當作人,對他們既不人道,更不給尊嚴。其實,影響和諧社會的要素主要是政治和經濟,關愛窮人隻能促進和諧的經濟社會;隻有善待黨內外不同政見者,才能建設和諧的政治社會。所以,建立具有人性、人道、人本的黨內派係製度,既是中共黨建的必要,也有助於強化國家的“軟”“巧”實力和社會的長期穩定。
其三,黨內有派,能夠最大限度地建立和完善黨內的監督和平衡機製。一個黨能否“偉大、光榮、正確”,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黨內是否存在健康、有效的糾錯機製,而不同派別和不同政見的合法存在,則是黨內糾錯機製的組織保證和製度保障。毛澤東關於黨內路線鬥爭“七、八年來一次”的判斷,深刻表明,中共的政治生態決定了七、八年來一次內鬥的必然性。但這種不斷來一次的根本原因,則是黨內沒有反對派存在的合法土壤,隻能導致黨內定期性地來一次地震。如果存在一個製度化與合法化的派係體製,那麽,黨內的張力就有可能每時每刻得到釋放和紓解,也有可能化潛規則為明規則、化陰謀為陽謀、化無序權鬥為有序競爭,為不同政見的黨員幹部保留知情權、監督權、質詢權和組派權。
除了必要性外,建立製度性派係還存在三大可能性。
一是2000年江澤民提出“三個代表”、吸納資本家入黨、中共黨內出現階級分層以來,30以及2002年中共十六大之後,中共第四代領導人提出發展新戰略以來,中共黨內已經出現不同利益團體的雛形,為他們的製度化分野提供了組織基礎和思想條件。例如,自2002年以來,胡錦濤提出了與鄧小平和江澤民不同的中國發展戰略,包括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與和諧社會。於是,超常和超速的發展不再是唯一的硬道理,一部分人的暴富也不能贏者通吃,必須為大眾的共同富裕提供分餅的機會。而且,穩定壓倒一切的傳統思維,已難以保證社會可持續地高質量和諧。這樣,不同的發展戰略和思想路線,必然影響和反映在不同的組織路線和人事安排,為黨內派係的出現提供可能。
二是2007年中共十七大之後,中共內部的派係分野日益清晰。2007年10月,筆者認為中共內部已經出現類似美國民主黨人vs.共和黨人的兩大社會經濟利益集團,而不再是西方普遍接受的改革派vs.保守派、團派vs.太子派、上海幫vs.非上海幫。根據社會經濟利益不同所出現的分歧,中共黨內的分歧主要表現在資本vs.勞動、沿海發達地區vs.內地落後地區、中央大政府vs.地方強政府。具體而言,提倡社會和諧、公平公正、財政傾斜、減輕農負、幹預股市、強調環保、控製房價、照顧弱勢的集團,就是中共內部的“民主黨人”。作為對比,哪些主張“發展就是硬道理”、拆房占地、扶持資本、改善投資環境、減少中央和行政幹預、促進股市和房市自由發展者,更與美國的共和黨人相近。對此,李成在2007年也認為,現存的政治體製是以兩個主要的派別所結成的“兩黨”(bipartisan)聯盟為特征,一個是精英派(elitists),一個是平民派(populists),這樣的體製將導致“政治遊說更具透明,派係政治更具合法性,選舉更具規則和真實”。中共派係的社會經濟分野已成可能。
三是根據不同的社會經濟利益作為參照,並考察九位常委在擔任常委前後所表現的政策偏好和執政優先順序,就有可能了解九位常委所代表、所側重的社會經濟利益集團。例如,胡錦濤、溫家寶、李克強具有“民主黨人”的情懷,更多的是同情弱勢團體、追求和諧發展。加上賀國強,因為受製於中紀委書記的職位,決定了他的執政優先隻能是不斷地打擊貪官、抑製特權。作為對比,習近平、吳邦國、賈慶林,更類似“共和黨人”,他們都曾是最發達的沿海地區的地方首長(包括上海、浙江和福建),(習近平的博士論文也是論述中國農村的市場化35),自然對市場經濟、私有經濟、外資開放更加情有獨鍾,而且傾向弱勢的中央政府、強勢的地方政府,更樂於推動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至於李長春(主管宣傳)和周永康(主管政法),由於他們的職務要求,決定了他們的優先隻能是維穩,而不是維權,也隻能側重法治和專政,而不是自由與寬鬆,所以,應該也屬於“共和黨人”之列。而且,中共常委的不同社會經濟觀點已經影響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和各級省市政府主要官員的政見歸屬和人事分類。例如,汪洋、李源潮等傾向於平民或“民主黨人”,而薄熙來和王岐山等更適合加入精英派或“共和黨人”的行列。中共派係的雛形已經出現,這是不以人和黨的主觀意誌而轉移的。
必須指出,無論使用“改革派、保守派”、“團派、太子派”、“精英派、平民派”,還是“共和黨人、民主黨人”的觀察視角,都應避免強烈的價值判斷。也就是說,無論什麽派、什麽係,都不存在誰好誰壞之別,它們隻是一個社會經濟急劇分化和發展的必然產物,任何人為和“黨為”地強烈壓製,既違反中共文化運作的規律,又有可能被這些建立在中國社會經濟現實之上的規律所懲罰。其實,這些中共高層的立場與觀念隨時可能發生變動與消長,今天的“民主黨人”很可能成為明天的“共和黨人”,反之亦然,沒有永恒的派別,隻有永恒的利益。
最後,本文想借用一位老同誌講過的一句話,“文化的改變至少需要60年,經濟體製變革需要6年,政治體製變革隻需要6個月”。此話的真諦在於,目前的政治體製改革不再是能不能和行不行的問題,而是敢不敢和願不願的問題。比較於文化和經濟變革,政治變革見效最大、速度最快,當然政治風險和經濟成本也最高。基於此,在中共黨內建立製度化、合法化、人性化的派係體製,體現了政治體製改革的黨內先行、精英民主、自上而下三大走向,而且,其風險最低、成本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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