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快遞 : 灞水:權為民所賦 權為民所用近一段時間,媒體盛傳中共中央提倡“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的權利觀。曰:馬克思主義權力觀概括起來是兩句話: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
無獨有偶,林肯1863年在葛底斯堡演說中有句“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正好一個意思。
看來,具有何種權力觀與持有何種信仰,屬於何種黨派,處於何種社會製度無關。也就是說,
在執政理念上(權力觀),以美國為代表的社會製度和以中國為代表的另一種社會製度是一致的。兩者都將落腳點方放在建立一個“
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兩者都將此當作人類自由、文明和社會進步的象征。
然而,在執政實施上,兩者大為不同,從而形成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社會形態。
一種是,一旦權為民所賦,權必需為民所用,否則,權將被民所罷、所奪;另一種為,一旦大權在握,以權養權,以權擴權,以權固權。這就是人們熟悉的“江山不倒”,“旗不變色”。久而久之,“權為民所用”的命題就大打折扣,就有了先決條件。
即使權不為民所用,民其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