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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於國內稅務網, 1999-2000
這是一把刺進人民心髒的尖刀!
前公安部長陶駟駒特大貪汙行賄案引起強烈震撼──
涉案高達七億元, 超過了500萬元人民幣,按法律規定,應判死刑, 但是,中紀委的建議:對陶駟駒的問題免予法律起訴、追究。為什麽???
15屆中央委員、9屆人大常務委員、前公安部部長陶駟駒是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的後台。在李紀周出事後,陶駟駒的問題也浮出了水麵。幹了1輩子公安工作的陶駟駒手段極為老辣,氣焰十分囂張,一直拒絕交代。他對中紀委副書記何勇說:“沒什麽大的〔問題〕。要判就判,要殺就殺,我早已有準備。”
在陶駟駒“雙規”審查期間,中紀委、總參保衛部曾對陶駟駒在京的2所住宅搜查過4次。前3次,包括地板、墻壁都搜過了,但僅搜到了就一些“禮品”、“首飾”。第4次采用高科技X光探照器,終於在電視機內抄到陶駟駒的數額巨大的匿名存款單、債券及7萬美元等。
在犯罪的證據麵前,陶駟駒不得不做出了交代和揭發。陶駟駒在任公安部長期間,親自批準挪用公安全部下屬經濟實體的資金、沒收contraband貨款自 94年至97年,合計5.5億元。
用上述款項,在北京、天津、青島、大連、煙台、蘇州、杭州、上海、廣州、珠海、深圳、武漢、成都、海口、廈門等15個城市,購買了320套豪華住宅、別墅。又將這些每幢價值1、2百萬元的豪華住宅、別墅,以每幢僅3000至5000元的價格,“賣”給當時國務院領導、各部委領導、退休黨政軍高級幹部及其家屬、子女。
陶駟駒指示收取地方海關查扣沒收的contraband、販私、騙出口稅等款項共70多單,金額超過1.5億元。1部分用於供高級幹部及其家屬到美、歐、日、澳及香港等地旅遊、購物。另1部分,1700多萬元,購買了300多塊名表〔多屬勞力士等名牌〕。再將這些平均每塊5萬元左右的名表以每塊100至5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 給了中央各部的高級幹部家屬、退休party政軍高級幹部。
陶駟駒本人擁有4幢住宅、別墅,3塊名表,2輛轎車〔1輛敞蓬寶馬、1輛日製越野〕;收受賄賂270多萬元人民幣、不記名債券,7萬美元。根據陶駟駒的交代:公安部party組11名成員中,有7人〔包括2名副書記〕都收受過現金 、債券、轎車、手表、貴重飾物等賄賂。
根據陶駟駒的交代:在p.li為總理的8屆國務院的各部委辦中,隻有外交部、國防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國防科工委的領導,沒有接受陶駟駒“賣”給的豪華住宅、名表;
在國務院領導中,隻有朱熔基、錢其琛、遲浩田、gan#luo的夫人沒有接受名表。p.li等人的夫人,都曾以低價從陶駟駒那裏“買”過一至二塊名表。
陶駟駒交代後,這些接受了巨額賄賂的國務院領導、各部委領導、退休party政軍高級幹部及其家屬、子女,在得到中紀委的通知後,才將贓物、贓款上交。
高官們上交的財物經清點有:121幢住宅、別墅,現金4500多萬元,170多萬美元的外幣,530多件名貴禮品,240多幅(件)國畫、油畫、古玩,200多件名貴裝飾品,85輛歐、美、日高級轎車、旅行車,12艘70噸位至120噸位的遊艇等。
其中,12名副總理級高官上交、上報的非法擁有的資金、財產、禮品,價值達1.7億元;52名省部級高官上交、上報的非法擁有的資金、財產、禮品,價值近4.5億元;合計6.2億元。
11月初,中紀委在人大party組擴大會議上宣布:由於陶駟駒能配合中紀委、檢察部門對案件的查辦工作,能主動交代、檢舉中紀委、檢察部門尚未掌握的有關重大變相貪汙、收賄、腐敗事件的內情,陶駟駒在組織的嚴肅批判、教育下,對自己問題的嚴重性、影響性有較深的認識和悔過,中紀委經研究、討論,報C.P中央批準,同意中紀委的建議:對陶駟駒的問題免予法律起訴、追究;建議C.P中央停止陶駟駒中央委員的職務,建議人大常委會停止陶駟駒人大常務委員的職務;建議對陶駟駒給予留party察看2年、以觀後效的party紀處分。
在中紀委的處理決定中,講了陶駟駒的很多好話,什麽配合查辦,主動交代、檢舉,對自己問題有較深的認識和悔過,全部都是假的。陶駟駒涉案高達7億元,不但本人大肆接受賄賂(按語:
超過了500萬元人民幣,按法律規定,應判死刑),
而且腐蝕了數百名中央和省部級高官及家屬、子女,其罪大惡極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寒江飛雪 23:36:59
所以有人說:“陶駟駒的交代和招供,牽涉部門之廣、人員之多、級別之高,堪稱‘世界記錄’。如果處理,就要傷筋動骨。”成克傑、胡長青有些傻,他們搞腐敗采取單幹的方式。
陶駟駒很精,他懂得自古以來法不責眾的道理。他搞腐敗的同時拉很多人下水,要完蛋一起完蛋,否則就都沒有事。
去年8月中旬,C.P在北戴河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列席的有人大party組、政協party組、中直機關party委、中組部、中紀委的負責人。* 在*的授意下宣布:“在‘3講’中、在party的民主生活會上,能主動、自糾,並做出自我批評、檢查,講清問題的,1律不再追究。如無新的、大的問題發現,或與大的腐敗事件有牽連的,1律不翻舊賬,不翻已有組織結論的事件。”其寬鬆程度到了極點。
會議宣布“保”了12名副總理級高官。9月8日,在另1次會議上,又宣布“保”了52名省部級高官。這1切都發生在對成克傑執行死刑的前夕。
12名獲保的副總理級高官是:
全國政協party務副主席葉選平、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政治局委員楊汝岱、
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
政治局委員、人大副委員長田紀雲、
前政治局候補委員、前人大副委員長王漢斌、
前政治局委員、前人大副委員長、前北京市委書記李錫銘、
人大副委員長布赫、
前政治局候補委員、前人大副委員長陳慕華、
全國政協副主陳錦華、
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思卿、
全國政協副主席李貴鮮、
全國政協副主席毛致用等。
52名部級高官的部分名單如下:
李其炎、
李伯勇、
邵奇惠、
葛洪升、
伍紹祖、
嶽岐峰、
錢冠林、
朱森林、
李澤民、
陳敏章、
趙誌浩、
李灝、
王忍之、
全樹仁、
廖暉、
厲有為、
李子彬、
盧瑞華
……等。
“能主動、自糾,並做出自我批評、檢查、講清總問題 ”,指的是以下9個方麵的“主動”:
(一)主動上交超標準的住宅;
(二)主動上交以非正常市場價所得的住宅;
(三)主動上交收受超過10000元以上的現金和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
(四)主動上交作為禮金、酬金饋贈的高10000元或以上的禮品、財物;
(五)主動上交以非正常手續所得、所占有、所借用的名畫、古玩 、中外 裝飾品等;
(六)主動上交在規定享受待遇外的轎車、旅行車、遊 艇等;
(七)主動上交經配偶或家屬、親屬代本人持有非正常所得資金、 資產等;
(八)主動上交本人和配偶用他人姓名所持有的物業、銀行存款等;
(九)主動上報、公開本人、配偶及直係親屬所擁有的物業、持有的資金及 其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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