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42)
2022 (1)
所謂婚前協議嗎,不隻是怎麽分那個錢,主要是雙方對生活中各種瑣事和大是大非有個共識。
比如,那天聽廣播,一中年婦女說:我當時的男朋友說他家人開車時從來不說話,於是她就乖乖的閉嘴,幾十年來,在車裏都沒人說話。象俺家裏,我們婚前定好我打掃廁所,我老公洗碗,於是幾十年如一日,沒人敢有怨言。
大點的問題,比如看見mikewu的帖子講,要是不能生育,就得離婚。這可得婚前跟人家女孩子說明白了和檢查好了,要不結了好幾年婚,沒孩子,非要跟人家離婚,人家不罵你WSN才怪。但要是婚前協議了,大家信仰一致了,就沒啥好說了。
說到孩子,還知道有朋友專門在婚前協議清楚,將來有了孩子,女方是否工作,是否要請保姆等等。特別是外嫁的,更要先達成共識。對於外嫁的,還有宗教信仰問題,對方是否要求你入他的教,是否要求你參加他們教會的活動,多經常等等。另外,很多外國人並不喜歡為了工作原因,雙方長期分居。那雙方是否能在同一地方找到工作,如果一方為工作需要搬遷時,怎麽保證另一方的工作,這些也最好討論清楚了。
最後再說這個錢。到底是分開,還是合著,婚前的財產如何處理,當然要講明白。這不光是錢的問題,其實也是看兩個人對錢的觀念是否一致的重要表現。說難聽了,要是婚前在錢上就鬧別扭,不如不結婚。另外,對於婚後給雙方父母和家庭錢的問題,也應該討論好了。我覺得這些問題並沒有對錯這說,隻有你能認同和不能認同的區別。
婚姻和愛情不同。我是百分之百認為,人應該因為愛情而結婚,但不是每個相愛的人都適合和能夠進入婚姻,或者能白頭到老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倆人並不適合生活在一起,有太多不同的習慣和理念。所以,要想從愛情走到婚姻,別一時腦熱,把這些具體問題都坐下來想明白了,看看是否能達成共識,特別是能不能心甘情願地達成共識,這是最最重要的。一開始就勉強,後麵會越來問題越多的。
婚前協議,是愛情的冷處理,處理好了,婚姻就有個好的基礎,或者起碼離婚時有個好準備,比如阿湯哥,離婚也離得利索,沒啥可吵的,離婚的條款早就在婚前寫明白了,嘿嘿
有婚前細致的協議是對的,這對雙方都有好處。
話又說回來了,有眼睛的人通過其它小事早就看出對方是什麽樣的人了。眼睛不夠雪亮的人立協議也沒用。
一句話,因人而異。
我孩子都上高中了,下麵是個鏈接,寫我的婚前協議的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42464/201008/9871.html
您說的很多我都同意,婚後很多問題,婚前是不能預料的,這在我上麵鏈接那篇裏也寫到了。
但是,很多問題是可以預見的,比如我此篇中列出的,可很多人都沒有考慮過,而這些問題實際上是很根本的問題,如果每對想結婚的人都考慮過,我感覺能減少不少離婚。
婚前協議,不一定要去律師那裏,也不一定要有一張紙寫著,大部分人隻要雙方倆人討論過,就可以了,要的就是有個共識,把婚姻中一些重要的問題想明白了再結婚。重要的就是這個冷靜思考的過程,不是腦袋一熱就結婚,然後過兩年再哭著喊著離婚,說沒看清楚對方是啥人,把這些問題都討論清楚,對方是啥樣的人,對不對你的口味,就看得更明白點。
我同意您的說法,結婚和談戀愛有區別,婚前協定應該得到認可和推廣。可是問題是,真心相愛的兩個人在昏過去之前很難有這份理智來擬定並簽署這樣一份協定。有很多婚姻中的問題是在婚前很難想象到的。比如,你能在婚前協定裏寫上如果一方父母得病了,另一方不用去照顧嗎?如果人都能理智到這種地步的話,可能我們就都不會結婚了。因為,嫁或娶都意味著付出,犧牲,同樣也意味著得到和收獲。夫妻雙方不可能在每一件事情上都達成共識。有了這個協議也不代表你能在婚姻裏時時順心,一切如意。再說,人是在不斷成長和改變的,但這個協議是死的。婚前不想要孩子的不一定婚後多年還不想要孩子;婚前分財產的,如果婚後你的另一半中了彩票,你不想和他/她分享嗎?婚姻就是把兩個人變成一個人,總是分得清清楚楚,自己太累。我們要做到的是多為對方考慮就好。就算有一天,緣分盡了,婚姻終結,又豈是一紙協定能解釋清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