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42)
2022 (1)
1979年,北京,我們小學裏,有些孩子開始帶來些"海外"的東西。我當時上二年紀,一天課間休息時,班主任把我們都留在教室裏。老師很嚴肅,告訴我們一個同學丟了一支水彩筆(那大概是我們班僅有的一套),如果誰撿到或者拿走了,請立刻還給物主。老師說完,就放我們出去玩了。
第二天最後一堂課,數學老師還沒說下課,班主任,教務主任和校長就等在教室外麵了。等數學老師講完了,她們走進來,告訴我們:昨天丟的筆沒有人還,今天下午,又有一支筆被盜。如果誰偷了,五分鍾內還給人家,否則全班搜查。班上沒人吭聲,連最淘氣的孩子都靜靜地坐在椅子上。五分鍾過了,老師讓我們把課桌和書包裏的東西都放在桌上,然後她們分頭檢查。最後在一個女生小魏的鉛筆盒裏發現了那兩支筆。
我小時候的老師們一般教齡都很長,平時也很和藹可親的,從來不罵人,更不會打人,但都很會講理批評人。當時,小魏被叫起來,老師們開始輪番教育她和我們,語重心長的那種教育。她們大概是先講古人再講今人,講講古代有節氣的人,講講現代的活雷鋒。具體不記得了,隻記得老師反複強調:小時候拿人一支筆,決不是小事。小偷都是從小東西開始偷,越偷膽越大,越偷東西越多越大,最後讓警察抓起來,關監獄,成了罪犯,壞人,一輩子就毀了,對不起自己,對不起父母,對不起老師,對不起祖國和黨。。。小魏的座位在我的附近,在老師的教導聲中,我可以清晰地聽到她的抽泣聲。雖然我們不是好朋友,但我也不敢看她,我可以想象她一定是低著頭,站在那裏哭。我可以想象如果是我,該是感到多麽羞辱啊。不知道為什麽,我的心好象同她一起在哭。大概一個多小時過去了,老師把小魏留下,要寫條給她父母,我們其他小孩子就回家了。
晚上我正陪著外婆看電視,就聽見有人敲門,出去一看是班主任老師。小魏放學後就沒回家,她父母找到學校來了。老師讓我和其他幾個同學到各家去問問,也許小魏躲到誰家了。我可以理解小魏,她父母都是軍人,她一定是怕父母。。。小魏最後在親戚家找到了,她也回來上學了,隻是變得很沉默也不跟大家玩,如果誰要是有東西找不到了,頭一個也會想到她,雖然誰也沒有在她麵前提起。。。學期完了,她就搬走了。
很多年後,在美國。一天,我在家看到兒子玩一個老式的大哥大,肯定不是我們家的。當時他正上一年級,也知道拿人東西不對。所以我一問他,他就是先撒謊,最後才承認是他從教室裏偷偷拿回家的。我很嚴肅地告訴他第二天一定要還給老師。但我忽然一下子就想起小魏的事情。兒子的班主任是個年紀比較大,很嚴格的老師,兒子在學校裏如果搗亂了,他都會寫條回家。兒子這樣把東西還給老師,會不會使他上了“黑名單”呢?會不會成為老師教育學生的“典型”呢?我越想越擔心,最後決定第二天同兒子一起去見老師。第二天一早,我們特地在上課十幾分鍾前找到老師。我把玩具交給老師,說句實在話,我同他說話時聲音好象都有些顫抖,真是感到子不教,母之過,小孩子偷東西,真讓我羞愧呀。老師看我說完,就首先問兒子:“你為什麽把這個玩具拿回家呢?”兒子小聲說:“我喜歡它,我們家沒有。”老師又問:“你給它拿回家,那還能在學校裏玩它嗎?”兒子搖搖頭,“別的小朋友還能玩它嗎?”兒子又搖搖頭。“那大家會高興嗎?”“不會。”兒子輕聲說。老師同兒子說完,才看著我說:“謝謝你親自送回玩具。不要太著急,這個年齡的孩子,有時還不太能控製自己,慢慢幫助他,就會好的。重要的是在他表現好的時候,多鼓勵。”
兒子拿人東西的行為自然沒有立刻消失,之後還發生過一兩次。有一次碰到個很年輕的小老師,竟然還表揚兒子把別人的東西還回來。我有時在想,如果他碰到了我的老師,一頓在全班人麵前的公開說教,也許能立刻並且永遠打消他拿人東西的行為,但從人性上講,他可能失去得更多。在我們小時候成長的環境,大到國家,小到家庭,我們願意“理性”地說教,對於認為錯誤的行為講究的是“毫不留情”地批評(咱就不提批評和其他方式了,更不提有多少所謂的對錯經得住時間的考驗),而在這個過程中,經常傷害到被批人的自尊,而且由於習慣性和常見性,我們經常都不能感到我們傷害到了別人的自尊,或者不感到這是個問題,經常隨便就用一句:“那是為你好”,或者“是在講理”就帶過了。當我們反思每個運動的錯誤時,經常聽到的是”那是思想路線問題“,而不是”不講人性,不尊重人性的問題“。當我的老師讓小魏站在全體同學麵前被說教時,她們不再把她看成一個小孩子,而看成教科書上的一個典型示例。她們教育她不要侵犯別人的東西時,其實根本就沒有尊重她的感情和人格,在我的眼裏,小魏是那件事情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