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多多

認認真真做事,快快樂樂做人。
個人資料
廢話多多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中美通吃:改良肉夾饃

(2011-02-23 12:40:13) 下一個
由【廢話多多】

英諺雲:需要是發明之母。十八世紀英國有位伯爵,為三明治四世。這位三明治雖身居英國海軍部長要職,卻極度的腐敗無能。放著好好的伯爵不當,也不說搞點英雄救美的風流逸事來流芳千古,卻是出名的京城惡棍,吃喝嫖賭無所不為。某日,三明治在在牌桌上玩的天昏地暗,輸了想翻本,翻了本想贏。肚子餓了卻舍不得離開牌桌,派侍者去廚房找東西吃。因為怕手上沾了油無法玩牌,伯爵讓廚師把烤牛肉夾到兩片麵包中端出來。其他賭徒一看紛紛跟著學,於是快餐三明治不脛而走。據說三明治的祖爺爺三明治一世曾經想用“普茨茅斯”為爵位名,如果不是他變了主意,我們今天的菜單上就不是雞肉三明治,而是雞肉普茨茅斯了。

無獨有偶,戰國時代的秦國有位大將白起。白大將軍比三明治四世不知出息了多少倍,征戰沙場三十餘載,所向披靡。當時戰國七強,其他六國軍隊一聽說白大將軍領兵,不戰自退。秦國最後統一中原,白大將軍功不可沒。據說那時有位尹氏郎中,在西北交通要道旁的驛站賣夾肉的麵餅,補貼家用。尹郎中將祖傳醫術活學活用,燉肉時放了四十多種藥材,做出來的饃夾肉大受歡迎,名氣一直傳到了白起的耳中。白起吃了尹郎中的饃夾肉後,發現此物不僅好吃,好做,而且好帶,實為行軍打仗之寶。隻是“饃夾肉”在陝西(秦國)方言中,與“沒夾肉”聽起來一樣,故而改稱“肉夾饃”,即“肉夾於饃”。

有時去爬帶美國人玩的梯,最頭疼的就是帶什麽菜。此時帶菜的基本條件是,第一:既合中國人口味,又合美國人口味。第二:用手抓起來就能吃。第三:不用熱,涼著也能吃。肉夾饃完全符合以上三條,隻需稍加改良,即可中美通吃。正牌肉夾饃一個下肚,半天不餓。所以改良後的饃變小,要不然人們吃一半,扔一半,白花功夫不說,還暴殄天物。另外,猶太人和穆斯林不吃豬肉,印度人不吃牛肉,夾雞肉最保險。至於不吃肉的,留兩個發麵餅不夾肉,美其名曰 Flatbreads。現做現吃的肉夾饃,可以澆大量肉湯,一咬肉汁順著嘴角往下淌。但放的時間長了饃變得又軟又粘。改良後,燒雞收湯時留一點,冰箱裏放一夜,一部分吸到肉裏,一部分成了肉凍。夾在饃裏肉不幹,也不會把饃泡粘。

改良後的肉夾饃再加上一個西餐化的名字:Chicken Sandwich, Chinese Style,保證食客如雲。

肉(圖一):實際上就是三杯雞,不過用雞大腿來做。
雞大腿(chicken thigh)八塊,約三磅。

植物油兩飯勺。
蔥頭一個,切絲。
薑末一飯勺。
蒜兩瓣,切片。

白糖四分之一杯。
醬油四分之一杯。
料酒二分之一杯。

1. 植物油入鍋,大火燒至八分熱,放蔥薑蒜,煎至蔥頭半透明。
2. 將雞腿有皮的一麵朝下放入鍋內,大火燒至皮色變黃,蓋嚴鍋蓋,轉小火。
3. 小火將雞腿燒至肉酥離骨,撤火,將雞湯控出。
4. 待雞腿稍涼,將肉從骨上剝下。
5. 將雞肉,白糖,醬油,和料酒同時入鍋,加半杯雞湯,開中火收湯,同時用筷子把雞肉攪成絲。
6. 出鍋後放入冰箱過夜。


饃 (圖二):其實就是小發麵餅。
溫水一又二分之一杯
酵母一茶勺(一袋,1/4 oz)
白糖一飯勺

標準(all purpose) 麵粉四杯

1. 將水把酵母和糖在瓷碗中化開,靜置至酵母開始活化,水麵出現泡沫(約五分鍾)。
2. 將活化的酵母與麵粉和成團,揉製三到五分鍾。
3. 麵團上蓋濕毛巾,室溫下靜置至體積增大一倍 (約一小時)。
4. 烤箱預熱至350°F。
5. 將麵團揉製兩分鍾後,切成二十四份,每份擀成直徑為三寸的餅。
6. 將餅放入塗了油的烤盤中,入烤箱。
7. 五分鍾後翻麵,再烤五分鍾,或至餅麵為黃色即成。

肉夾饃 (圖三):
1. 將發麵餅從中間平著片開,底部仍留一部分相連。
2. 將肉夾入餅中。


圖一:肉


圖二:饃


圖三:肉夾饃





«我編編,你看看,法律責任我不擔。你轉帖,我無怨,廢話多多擁版權。»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