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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百戰不殆(3):應聘書-有的放矢篇

(2010-07-08 14:09:27) 下一個


由【廢話多多】

很少看到同胞不合美國牌理的應聘書(Cover Letter),原因是很少看到同胞們的應聘書。據說,30%的美國人發履曆時不附應聘書,我所遇到的同胞們,大約有90%不送應聘書。其實從某種意義上,應聘書比履曆更重要。因為履曆有一定的格式,基本上是流水賬。而應聘書則可有的放矢,直接了當的說服招聘人你是最好的人選。

最有說服力的應聘書是招聘廣告上說什麽,應聘書上就答什麽,同時加以說明。但在回答時要簡練,仍然遵循我在《履曆篇》中提到的“A,B,C” 原則,抓住三個重點來說,說多了沒人愛看。以履曆篇中提到的“跑得快,跳得高”之例來說,現在便是應聘人自由發揮的時候了“我曾在中國男足踢前鋒,跑得既快,跳得又高,同時還會用頭頂球。從簡介中,我看到貴公司證明用雞蛋碰石頭的可行性已提到議事日程上。我覺得的以我頭頂球的經驗,用我的頭比用雞蛋可取得更有價值的數據。”這段話送出三個信息:(1)我不僅跑得快,跳得高,而且能在國家隊踢球,不是一般二般之人,(2)我不僅符合你們現在的標準,同時具備將來工作的條件。(3)我對你們公司比較了解,連下一步要做什麽都知道了。

寫應聘書要注意語氣。“看完招聘廣告,我被說服了我是你最好的人選。”這句話聽上去頗為自我中心,而且不合邏輯:應聘人被說服與否與招聘人無關。換成“我希望,我能證明我是你最好的人選。”付招聘人以主動權,不由得招聘人不開心。

對招聘人的稱呼,是應聘書的第一句,但不知為什麽,同胞們經常搞不清如何稱呼招聘人。頭開不好,應聘書寫的再好也沒用了。

若不知招聘人的姓名 : Dear Sir or Madam。

若知道招聘人的姓名,學位:Dr. Mr. 或 Ms. 某某某。如果招聘人有博士或醫學博士學位,一定要用 Dr.。用Ms., 絕對不要用Miss 或 Mrs. 去稱呼女士,除非在招聘廣告寫明了是 Miss 或 Mrs.。職位不應用來作為稱呼,如張科長,王主任等等。

最後說一下電郵送履曆,有的應聘人,花好大功夫去寫履曆和應聘書,但電郵卻寫的隨隨便便,結果是前功盡棄。電郵要寫的簡明扼要:“我從某處看到了招聘啟事(啟事號碼),現送上我的履曆和應聘書,多謝。”寫多了沒用,反而給人羅嗦的感覺,因為招聘人的注意力多半集中在履曆和應聘書上。所附履曆和應聘書,尤其是送到人事科的履曆和應聘書,要有應聘人的名字,最好有啟事號碼,招聘人存檔方便,用時容易找到。

總之,招聘人收到履曆後,除了不合格和超合格的應聘人,要在眾多之人中找出三到五人來麵談,隻好放棄在履曆,應聘書上“出錯”的應聘人。 美國人雖然平時很隨便,但正式起來還是一絲不苟的, 應聘人千萬別因稱呼,拚寫,語氣之類的“小”而失去麵談機會的“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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