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圖書館,Most Popular 書架上展覽了幾排書,我眼快看到帥哥一個Brat Pitt, 拿起翻翻,看到的都是他年輕時候的照片,金發碧眼,嬉皮長發的,雖然我相對而言比較喜歡他現在的樣子,但帥哥看看眼睛不會有意見。眼斜看到旁邊一上年紀老太翻的書封麵美女人頭一個,大字Kate Fitspatrick, 澳大利亞七十年代稍微有點名氣的演員,老太拿著就走了。 這時旁邊過來一短裙小屁孩,徑直走過來都沒有猶豫撚起布萊尼(Britney Spears)的書就過去找座位開讀。
我突然幡然大悟,人都好奇別人的一生是如何打發的,什麽內容的人生都會有人讀的,什麽樣的人生都會有人感興趣。我也可以出一本傳記,生活普通如蟻的我不是會讓更多的人有共鳴嗎?!
看我這篇博文的你,是不是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