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歲的青澀年紀,最愛幹的事情,就是讀瓊瑤的小說。小說裏,除了插入的景色描寫,令人叫絕外。最驚心動魄的就是,對初吻的描寫。
在瓊瑤描寫的那個傳統守舊的年代,幾乎是一吻就定終身的。更別說失身了,那簡直更加可怕了。那整個就是摧毀了,一個女人的貞操,摧毀了一個女人的一生。是大悲劇,是女人不可饒恕的罪過。這樣說,是過於男權化了。很不適合當今社會的普遍觀點和潮流。
而瓊瑤的小說,卻幾乎無一例外的宣傳了,這守舊的習俗。當然了,很多是民國時代發生的故事,不可能像現在這樣,對性觀念過分解放的。不過,對於七十年代生的人來說,從前受的教育,卻和瓊瑤的小說不謀而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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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吻,聖潔的像女孩的貞操,不容有失的。那時候的人,也是純的可怕。記得有一本青春文學,類似青年文摘之類的?就敘述了一個女孩,把初吻給了一個暗戀她的兵哥哥。後來真正開始談戀愛時候,本著真誠坦白的信念,就告訴了她的男友。
大概是發生在農村的故事吧?反正,聽了女孩的故事後,男友就嫌棄她,不夠純潔,已經被別的男人玷汙了。然後,女孩在篇尾,振振有詞地說,如果從新再來一次,她還會這樣做。盡管她真的,也很喜歡她的男友。
那個時代的人,真是,傻的,純的可以啊。現在別說初吻了,就算有性經曆,甚至流產什麽的,單身未婚女孩,一樣找男朋友。還個個理直氣壯的,說是為愛獻身。盡管,現時現日,已經不愛了。愛情真得像走馬燈一樣啊。
時下,人們見到單身媽媽,也不會少見多怪。她們聲稱,我不要男人負責,還稱之為勇敢,新潮。還會說,你的思想早過時了。現在想找處女,也是難比登天了。有那麽多,處女膜再造手術,對處女的追究,已經叫人覺得惡心了。女人們會問,你到底愛她什麽呢?
處女與否,真的就能衡量她是否純潔的標準?那麽除了那些,對性過於隨便,不認真負責的人。其實,有幾個人會對自己的身體健康不留意?有誰願意三番五次流產?還有性病的危險。除非是有自虐傾向。有些是被男人騙了。有些是,被迫懷孕流產,因為男友對她的不珍惜。所以,對女孩來說,應該是同情分居多。與其用舊的道德標準,把矛頭指向女孩;不如理性的思考,把矛頭指向迫害她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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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個由頭,叫未婚先孕,大有市場。以前叫奉子成婚,那還是,有了孩子一定要負責,要結婚的。而現在,未婚同居,比比皆是。有沒有孩子,和要不要結婚,是不掛鉤的。真是更進一步啊。而老女人就告誡新女人,流產很傷害身體。女人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隨便懷孕。至於同居嘛,各求所好,已經懶得有人討論了。這個話題,已經過時了。
要是我們的祖父祖母,聽到這些新穎的觀點,怕是要暈過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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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我們閑話太多。這裏,我來講一些,老套的初吻故事吧。
我也曾經與一個兵哥哥,有過短暫的過從甚密。我隻是希奇好玩,想和校外的人交朋友。但是,他卻想追求我。有一次,他出其不意地欺身過來,想吻我。我一下就閃開了。神女有心,襄王卻不是有意啊。
他本來也不是很認真,有點試探,有點戲謔的味道。
從我的反應來看,他當即斷言道,“你的初吻已經過去了。”
我說,“我要把我珍貴的吻,留給將來的老公。”
他隨即斷言道,“我敢說,你的初吻對象,絕對不是你將來想結婚的人。”
是不是有一種說法,叫兵痞?不過,他比我大四歲,在社會上混的人,當然比象牙塔裏的學生要複雜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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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吻,的確沒有留給我最後的結婚對象。
初吻對象,我自己都想象不到。接吻這種事,當然不是可以計劃的。那時候,還沒有封建到吻一下都不可以的。也是個過從甚密的男生,他想追我,幾次私下裏問我,可不可以吻我。我都拒絕了。
後來暑假的時候,他到我家裏來。家裏沒有大人在,他就可以為所欲為了。但是,是我先提出來的。因為我很想知道,被他吻是什麽滋味,我究竟喜歡他嗎?我自己都無法回答。
然後就開始吻了。哪裏有瓊瑤的小說裏,寫得那麽浪漫和驚心動魄。溫柔窒息,欲仙欲死,此曲隻應天上有,,,,,,,,,原先,我以為,就像親人吻自己一樣,在臉上或者嘴上,啄一下就可以。原來不是,時間長不說,他的舌頭竟然探到我嘴裏來了。哇噻,這怎麽可以啊。好惡心的想吐。真是不衛生啊。
平常,我的水杯和碗都不許父母碰的。他們吃過的碗,我也不肯再吃的。除了我家裏四個人,其他人到我家來,他們吃過的碗,我都不肯洗。哪怕是自己的婆婆(我媽的媽媽),她有一陣住到我家來,我天天最惡心的事情,就是洗碗了。這種潔癖,是過於古怪了吧?
所以,他還沒有進行多久,我就一把把他推開了。至少,我證明了一個事實,我是不會答應他的。因為跟他接吻,沒有一拍即合的感覺。也沒有半點喜歡他的感覺。至少,我回答了自己最想知道的答案。
可是,他卻好上了這一口。也許是,和自己喜歡的女孩接吻,讓他飄飄欲仙吧?後來回到學校裏,他總找借口跟我獨處,然後,就欺身上來,想圖謀不軌。天呀,我怎麽忍受啊?是那時候給他吻怕了?還是本身就不喜歡接吻這個動作?
反正,一提起接吻,我就惡心反胃。但是,他是男孩子,力氣大,開始幾次,都給他得逞了。我掙紮不了,當然就很生氣了。這是侵犯我的尊嚴啊,我受傷又急怒的態度,終於讓他不忍。他才答應我,再也不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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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了自己真心喜歡的男朋友,他的吻,讓我心碎和陶醉。偶爾,我也會躲開他的吻。他總是覺得在大馬路上,大庭廣眾之下,很不好意思。因為我們都住在父母家裏,沒有自己的空間。更加上,父母又不同意我們來往。
其實,偶爾稀疏的路人,也不會留意我們。有一次在小花園裏,他吻我。被高樓上的小憤青看到了,直吹口哨起哄。害羞的同時,心裏的甜蜜,像蜜一樣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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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念初中的時候,我有個總角之交。要好的時候,倆人好的要命。大概是,她不知道怎麽表達,對我的喜愛和要好吧?她學著戀人的樣子,把嘴唇放到我的嘴唇上。其實什麽也沒做,就那麽貼著,不動了好一會。我不知道她在幹什麽,隻好迎合她不動。
等到她這個動作完了後,我跟她說,我怎麽覺得有點惡心?我們當然不是同性戀了。我一直喜愛她,除過那一次,她再沒有對我表現過,過分的親近。一直是我示好,寫信,寄生日卡,生日禮物,什麽都想到她。但是,她再沒有一分回報的熱情。不寫信,就解釋為懶。懶吧,也可以理解。但是,什麽表示都沒有,就算一個沉默寡言的人,也應該有她特殊的,表達方式吧?可以讓對方,感覺的到,觸摸的到的東西呀。
我真是不知道,她是否對我還存有喜愛?還是,舊人哪見新人笑,她早就把我忘記了?衣不如新,人不如舊。對她而言,根本是不這樣?誰有她最親近的老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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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從前,給接吻傷害的太厲害了。還是我天性就不喜歡接吻這動作,覺得太髒?別人的口水,粘在自己的唇舌上,流淌?其實,根據科學家的考察,接吻不存在髒的問題。唾液可以消毒的。但是,也許是個人的衛生觀念使然吧?我總是無法接受接吻的觀念。
表示相親相愛,或者示愛,可以有很多種手法。不一定要接吻這種,大眾形式。對於接吻,有著這麽複雜的抵觸心理。於是,我還是一樣,不喜歡和老公接吻。好在,老公也能諒解。接吻就延伸到,也不喜歡做愛。西人認為,不幸的婚姻,90%是因為性愛不協調。而中國,一向推崇禁欲,愛的表達,含蓄內斂。
為什麽不喜歡做愛,有很多種複雜的因素。但這並不是表示,不愛對方。性愛和諧,是一種幸福,婚姻的質量也能隨著提高。但是,也有人推崇,無性生活。愛與性愛,並不能劃等號。跟個人的喜惡,或者有些人,性生活障礙什麽的,情況就更複雜了。其實,劃分愛與不愛,不是用性愛做界限,那麽簡單。我不想為自己辯白什麽。隻是,愛情可以繼續就行了。婚姻,如鞋子,是不是合腳,隻有自己知道。
好像扯題太遠了,快要收不住,拉不回這根風箏線了。林林總總就這麽多了,自己愛的,不愛的,喜歡的,不喜歡的,同性的,異性的。我是不是性別的界限太模糊了?我要是喜歡一個人,愛一個人,並不分男女,隻論自己喜歡還是不喜歡?雖然表麵上,還是遵從了習俗。
不論知己,還是愛人,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吻是很美,但是,要有一個欣賞自己,也被欣賞的緣分,真的是很難求。跑馬跑到這裏,失去了目的地,也忘記了來的緣由。就以無疾而終,做結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