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司法獨立和香港的製度
(2009-05-30 15: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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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與一位來自台灣的朋友在午餐期間閑談政治,他認為香港是一個非常自由但卻沒有民主的地方。俺當時很不以為然,覺得這兩者是不可割裂的,既然沒有民主,那就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自由。
但他的話引起了我的思索,過去比較多地把眼光放在台灣的民主政治上,卻很少關注香港的體製和運作。當然這也因為香港似乎是個沒有政治的地方,過去是殖民地,總督由英國人任命。今天是特區,港首由中央政府任命。然細看之下,香港有許多值得借鑒的地方。先要說明,本人沒有在香港生活過,這隻是遠觀,有說得不到位的地方歡迎各位了解香港的社會和生活的人補充指正。
香港確實非常自由,港人除了沒有直選的權利或自由以外,其它的自由好象都不缺,尤其是新聞、出版的自由。香港稱得上是個文明的社會,法治的觀念深入人心,人們對法律還是信任的。香港目前還不是議會製及政黨政治,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三權分立。但是,也有一定意義上的三權分立:行政機構,立法機構,立法機構。香港有港首領導下的行政區政府;有香港立法會,議席是選舉產生的;有各級法院,獨立於行政及立法機構。
對於今天的中國而言,一步到位地推行議會製及政黨政治是不現實的。而且會冒當年俄國那樣的風險,一堆不懂得民主該怎樣運行的人們,每天爭吵辯論個沒完,國家的管理和法治卻很糟糕。但不是說就不尋求向現代文明法治的社會邁進的道路,這個必經的過程也許可以分成至少兩步進行。
第一步是在現有的一黨製(我真誠地建議共產黨改名為全民黨或中華黨啥的,單純地把自己看成是一個執政黨,將屬於過去的共產黨的包袱從背上拋掉,而且本來就已經不是那個所謂的無產階級政黨了)框架下,保留現有的政府首腦(總統)的產生方式,由黨來選舉和任命。重要的是要設立一個(或兩個)獨立於黨的領導之外的立法機構,代表的席位必須由選舉產生的。現有的人大和政協或許可以改造成這樣的機構。用憲法和法律來保障基本的公民權利,比如新聞、出版、學術自由等等。此外同樣重要的是將各級法院從政府和黨的領導下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執法機構。
如果能夠做到這些,那麽目前國內的種種沒法解決的問題就可緩和下來,比如達到司法的公正和清明,對官員腐敗的有效監督和製止。這樣的中國或許尚不是一個民主的社會,但至少已經邁入到了一個文明的社會。
第二步是在文明社會的框架中,將軍隊的領導權轉交給立法機構。而黨內按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政治立場分成保守黨和民主黨,這個分裂最好是人數相當的分法。由兩個政治理念不同的黨派互相競爭執政機會,互相監督。如此政黨政治也就形成了,中國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的共和國。
這隻是一個粗糙的design,其具體的implementation是複雜的但並非不可行。對於中國這樣一個龐大的國家來說,這個過程也可以是一級一級地來完成的。比如立法機構代表的選舉,可以從基層開始等等。
參考了一些國家的政體和製度,發現有象日本和俄國這樣的國家,一個大黨的人數和實力遠遠超出其它各小黨派,我個人對於這樣的政黨分布持有保留意見。也有另外的一些國家,在兩個大黨之外,還有許多小黨派,選舉時常常需要形成一些黨派的聯合以達到平衡。這個我感到有點亂,但隻要有兩個勢均力敵的大的政黨存在就是健康的。可能是因為長期生活在美國的緣故,我對美國的兩黨式的政黨政治最偏愛,認為這是一種相對比較優化和經濟的政治形式。
因為最近以來一直都在批評那個專製的文化和政治係統,但是我們批評的目的是為了改善,不能隻局限於要拆掉布局不合理的舊建築,更要有建設性,懂得要以怎樣的科學和合理的新結構來代替舊的。不知這樣的建言是否比較容易被接受,又或者在一些人眼裏,我這樣的文章仍然屬於“太不把自己當外人了”。
俺今天老老實實地在桌前坐了三個小時,也就碼出了這一小堆文字。屬拋磚引玉,希望引起有益的思考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