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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東:美國製憲是如何摒棄終身製的

(2018-04-21 03:16:58) 下一個

劉曉東:美國製憲是如何摒棄終身製的

一.

1783年底,美國獨立戰爭徹底勝利結束後,那些率先舉獨立義旗的美國先賢們,一開始的立國思想更傾向“弱政府”。當時他們並不熱心建立一個美國中 央聯邦政府,而是先卸甲歸田“回家種紅薯”。最為突出的是華盛頓,他一心要回家去做他最喜歡的事情:照看他的農莊、喜迎農作後的收成,過自由自在的田園生 活。

戰爭結束之際,發生了一段小小的插曲,違背了華盛頓的這個心願。一些軍官們要政變,推翻在戰時對華盛頓大陸義軍資助不力的大陸議會,趕走文官,奪取 政權,建立軍政府。這些軍官個個立下赫赫戰功,卻一直拿不到軍餉,怨氣衝天。在商討政變期間,他們都知道,總司令華盛頓不讚成他們的行動,也不會參與他們 的討論。因為,華盛頓非常重視自己的名譽,追求人格的完美,忍辱負重,從不參合任何的是是非非。可在關鍵起事那天,華盛頓卻趕到現場力阻這些情緒激動的軍 官,那是1783年的3月15日。在爭吵喧鬧中,不善言辭的華盛頓拿著一封議員的信要念給大家聽,把信湊到眼前卻視力模糊一片,於是他摸索身上的口袋尋找 眼鏡,一邊輕聲說,“先生們,請等我戴上眼鏡,這麽些年,我的頭發都白了,視力也不行了。”軍官們都安靜了下來,看著與他們生死與共八年的總司令,想著華 盛頓將軍從一開始就給自己立下不拿軍餉的規定。這時,有軍官突然失聲痛哭起來,這一哭,化解了軍官們的憤怒和兵變行動。

事後,華盛頓將軍就代表這些打下美國江山的軍人,和大陸議會商定:解散軍隊。半年後,英國承認美國獨立。又三個月後,華盛頓將軍向大陸議會交回他作為軍隊總司令的委任狀。

自此時開始到1789年美國建國、華盛頓任第一屆總統,美國經曆了近五年的“弱政府”時期。當時,北美和歐洲的許多政治人物都認為,美國正在走向無 政府狀態,美國大陸議會失去政府功能。美國出現了社會、政治和經濟的混亂,連統一的貨幣都沒有,各州政府間的矛盾越來越多,越來越大。一些義舉獨立大旗的 先賢們意識到,“弱政府”的實踐已不靈驗,建立一個聯邦的中央“強政府”迫在眉睫。但是,政府“強”到何種程度才算合適?這需要美國各州政治家的共同商 討,製憲成當務之急。而積極推動這項曆史使命的頭等功臣,是弗吉尼亞州的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他是傑佛遜和華盛頓的好友。他比傑佛遜年輕8歲,比華盛頓年輕19歲,比漢密爾頓年長6 歲,當時漢密爾頓也是推動製憲的積極行動者。

麥迪遜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是傑佛遜把他帶進了美國獨立運動的政治人物圈中。由於身體瘦弱矮小,獨立戰爭期間他隻擔任文職工作,沒打過仗。他酷愛讀 書,每天隻睡四個小時,全部時間都花在讀書上,他熟讀了洛克和大衛.休謨,閱讀了所有關於政府體製的書籍和文章,研究從古希臘民主一直到他的時代的所有政 治製度。他文靜內向,隨和溫順,與同時代的所有美國政治家們都合得來。當諸多立國先賢們為觀點打得不可開交,連有著悠久革命友誼的傑佛遜與約翰.亞當斯都 因為政見不同而分道揚鑣時,麥迪遜卻沒有政治宿敵。他與漢密爾頓共同編寫了《聯邦黨人文集》,又與漢密爾頓的政敵傑佛遜是親密無間的好友。瘦弱矮小的他竟 然還長壽,活到85歲。

早在戰爭結束前,麥迪遜、華盛頓和漢密爾頓就已經提議改革鬆散體製,建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到1787年時,麥迪遜又與華盛頓達成共識:建立中央聯 邦政府不可拖延。於是,麥迪遜與漢密爾頓等人開始推動費城立憲會議。麥迪遜和另一好友愛德蒙.倫道夫都力勸華盛頓務必參加費城的製憲會議。而華盛頓本來是 不想參會的,他有風濕,家人也有病,農莊需他照應。大家都非常清楚,沒有德高望重的華盛頓參會,本就困難重重的費城會議不可能成功。麥迪遜費了不少口舌成 功地說服了華盛頓離家幾個月去參加費城會議,華盛頓的參會使這次會議舉足輕重。

華盛頓離家前特別雇了親戚來照料他的農場,這一走幾個月,收成臨近,華盛頓千囑咐萬叮嚀,放心不下。可是,費城會議一年後,華盛頓又不得不離開農場去當總統。依當時的經濟條件,總統生活實在艱苦,連老婆孩子都不能跟在身邊,如不是使命感和責任心,絕對吃不了這個苦。

從華盛頓所在的弗吉尼亞的弗農農場到費城其實並不遠,現在開車隻需幾個小時,可當時坐馬車,竟走了五天。偏遠的州就更是千裏迢迢荒無人煙,有的代表 沒錢坐馬車,隻能騎著一匹馬一路顛簸。從東北部的新罕布什爾州騎馬到費城要兩個星期,從南邊的喬治亞騎馬到費城,要三個星期。本來規定1787年5月14 日開會,因為大部分州的代表不能按時趕到,會議拖到5月25日,一直等到七個州的代表先後趕到後才召開會議,這是當時大會的規定,到會代表不能少於七個 州,不能少於半數以上的代表。麥迪遜提前十幾天就來到會場,他隨身帶了數百本書籍和文章,以備回答與會代表可能提出的任何有關政府體製的問題。他要求本州 其他代表也都要提前趕到,以便碰頭共商他事先已經設計好的建立中央政府的構想和計劃,以便率先在會議上提出本州方案。他堅信,其它州的代表不會有人想到和 提出如弗吉尼亞這樣的構想方案。會前準備工作還包括在開會的“獨立宮”門前道路上撒了一層小石子,那時都是土路。

二.

出人意料的是,13個州,除了羅德島以外,12個州全部都派了代表陸陸續續地來到會場,其中賓夕法尼亞州的代表人數最多,來了八人,德高望重的本傑 明.富蘭克林是賓州的首席代表,他住得最近,離大會會址隻隔兩條街。年老多病的他仍頭腦清晰,風趣依然。所有參會人物都先去拜訪他,連華盛頓都不例外。而 德高望重的華盛頓到達的那一天就更是隆重,衛兵列隊,禮炮齊鳴,教堂也敲響了鍾聲,熱情洋溢的費城人民傾巢而出。當時“辛辛那提退伍軍人協會”也在費城開 會,這些退伍軍人在諾克斯將軍的帶領下,騎馬列隊來迎接他們昔日的統帥,致以崇敬的軍禮,然後簇擁著總司令一路來到他的住處——豪斯夫人開設的小旅館。

為什麽羅德島不派代表來參會?因為,一年前剛發生一件製憲精英們得罪了羅德島政府的事情。羅德島是當時僅有的一個不由精英執政而由“農民代表”執政 的州。“農民代表”組成的羅德島議會,代表著大多數以借錢維生的農夫們。而且,羅德島議會的權力大過司法,司法不獨立。當時羅德島議會立法規定,債主一定 要接受政府發行的廢紙一樣的紙幣,不接受就罰款。這種以多數人利益侵害少數債權人利益的政府行為,被製憲精英們斥為“流氓行徑”,被華盛頓斥為“下流無 恥”。於是,羅德島政府對費城製憲大會的請帖就采取了不理睬態度。而且,在費城大會製憲成功後,他們對新憲法也不理睬,整整三年拖著不討論通過新憲法,拒 絕在憲法簽字和加入聯邦政府。而羅德島司法不獨立的教訓也引發費城會議的思考,會議決定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們都終身製就是出於這一思考。

令製憲大會鼓舞的是,華盛頓和富蘭克林這兩個重量級人物的參會,而且他們都堅定支持建立中央聯邦政府。

此前,十三個州都已經通過了各自的州憲法。費城會議的最初構想並沒有一步到位,會議的最初決議案寫明,這次會議的目的是起草邦聯條例的修正案,可會議進行不久就改變了最初的決議案,決定重新起草一部憲法。

當年麥迪遜36歲,天才的漢密爾頓隻有30歲,富蘭克林最年長, 81歲。55位代表的平均年齡隻有43歲。遺憾的是,兩位重要人物,約翰.亞當斯和起草《獨立宣言》的托馬斯.傑佛遜不能參會,他們分別遠在英國和法國做 外交代表。而傑佛遜對這次會議極為關心,由麥迪遜給他寫信傳遞消息。

這次,與會代表們都知道自己的曆史使命,他們這次來是解決美國再次麵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就看他們能不能找到一條出路,為建立一個禁得起時間考驗的政府和製度而達成共識。

費城製憲會議一開始,弗吉尼亞的麥迪遜就率先提出憲法方案,此方案被稱為弗吉尼亞方案。弗吉尼亞州已有多年的憲政曆史,在此前,傑佛遜就與麥迪遜合 作,在弗吉尼亞州議會通過了保障政教分離的《宗教自由法案》和保障個人自由的《權利法案》。在費城製憲會議召開前,弗吉尼亞代表團又圍繞著麥迪遜的思考, 討論新憲法的條款。他們有備而來,準備充分。所以,費城會議一開始,弗吉尼亞代表團就推出年僅33歲的州長愛德蒙.倫道夫宣講弗吉尼亞方案。倫道夫侃侃而 談了三四個小時,提出新政府的15條提綱。沒想到,倫道夫剛講完,南卡羅萊納州的代表、29歲的查爾斯.平克尼(Charles Cotesworth Pinckney) 站起來,也發表了自己的構想方案,竟然與弗吉尼亞方案非常接近,可謂英雄所見略同。平克尼的方案細致縝密,分出章節,就像是把弗吉尼亞方案又重複了一遍。 與會代表都知道,這並非平克尼抄襲他人,早在一年前的大陸會議,平克尼就已經宣讀過他的這個方案了。這個方案是這位聰明的年輕人在偏遠的南方,自己苦思冥 想出來的思想傑作。遺憾的是,他的方案與率先宣講的弗吉尼亞方案撞車,所以大家最後選擇以弗吉尼亞方案為討論根據。如果是別人,恐怕就不會浪費大家的時間 重讀一遍自己的相同構思,但年輕驕傲的平克尼不願埋沒自己。多年以後,他還驕傲地說:“在製憲會議上,大家還叫我‘憲法查爾斯’呢!”他是美國憲法的主要 起草人之一,在美國曆史上也留下了光輝的一筆。

新澤西州的代表也有備而來,他們也帶來了自己的方案,可他們的方案與弗吉尼亞方案有根本不同。新澤西方案關鍵點是,每個州的權力獨立於中央聯邦政府的權力。而弗吉尼亞方案關鍵點是,中央聯邦政府的權力高於州政府。

其實,早在7年前的1780年,還在獨立戰爭期間,才二十三歲的漢密爾頓就認識到了“大陸議會”軟弱無力,難於行使政府權力。他當時給友人的一封著名的私信洋洋灑灑長達17頁,信中呼籲一個製憲會議,呼籲一個強有力的聯邦政府。此信成為重要曆史文件。

三.

那麽,為什麽曆史會把 “憲法之父”的頭銜給了麥迪遜?而美國憲法的執筆並不是他。麥迪遜的貢獻又在哪裏?首先,是他傾注了心血的弗吉尼亞方案;再有,是他成功地推動和召集了費 城會議;還有,是他從始至終筆錄下費城會議的討論全程。如果沒有麥迪遜的記錄,我們對1787年5月在費城召開的那次曆史性會議的細節便一無所知。這個筆 錄全麵反應了當時的製憲思想,成為重要的製憲曆史文獻。

費城製憲大會開始後,在決定記錄和撰寫會議報告的人選上,幾經周折,代表們最後決定把這項任務交給了威廉.傑克遜少校。但這個工作需要極大的毅力和 耐心,傑克遜少校沒有做好,沒有記錄下什麽細節。幸虧有麥迪遜,他默默無聞地自動奉獻,精確地記錄下這段曆史。他後來具體描述了他是如何記錄會議討論全程 的,他說到:“我坐在大會主席(華盛頓)的前麵,所有代表都坐在我的左右。我能聽見代表們發言的每一個字。我用隻有我能看懂的符號記下所有內容,晚上回到 房間,再把代表們的講話和行動完整地整理出來。每天的會議我都參加,隻要有人開會和討論,我都在場。” 麥迪遜在記錄中稱自己為Mr.M., 他記下了製憲大會中每一個人說的每一句話,包括攻擊Mr.M.的話。麥迪遜對製憲大會的完整記錄直到30年後才公開發表。

費城會議開了近四個月,從5月25日開到9月17日,正是酷暑之際。大會是保密的,記者不能參會,外麵還有士兵把守。為了不使討論傳到窗外,大會規 定不能開窗。而遠在法國的托馬斯.傑佛遜聽說大會采取保密措施,非常氣憤,他認為,言論和新聞應該自由。在近四個月艱難會議的討論中,主席華盛頓少有地發 了一次脾氣。有人在會場的地上撿到一頁會議筆記,交到華盛頓手中。於是華盛頓重申了大會保密原則,警告說,他不願意再看到這樣的失誤發生。

大會的保密引發了猜測。許多歐洲人猜測,大會是討論在美國設立王權。他們還認為,共和製隻適合於小國,在美國這樣幅員遼闊的國家是行不通的。他們還 猜測有哪位歐洲王子將會出任美國國王。在新聞不通暢的當年,就連有些美國人也相信了這些傳說和猜測。會議期間,費城的上層社交圈把大會代表們當成貴賓,輪 流邀請他們參加上流的宴會,好奇地打聽消息,可代表們都守口如瓶。

不管怎麽說,想想這五十五條大漢天天擠在不通風的沒有空調的會議室中,穿著正規的服裝,戴著厚重的假發,爭吵不休,爭吵的還都是全新的國家體製和製 憲的費解難題。不要說麥迪遜還要天天一字不差地做記錄,就是天天參會都是很大的折磨。所以,每天都有多位代表請假自行休會,尤其是星期天,參會人數更是減 少。麥迪遜不但一天不落地天天到會做記錄,還要每晚花幾個小時整理記錄,在那種酷暑下,可以想見他的執著和超人毅力。

麥迪遜雖然不善言辭,但在關鍵時刻,他永遠都知道自己該說什麽,且說到點上。直到四十年後,麥迪遜才解釋大會保密的必要和原因。他說,如果製憲大會 沒有保密規定,肯定會一敗塗地。因為,保密起到暢所欲言的作用。如果大會對外公開的話,任何大會代表都不會改變自己原來的主張,因為這樣做,就意味著公開 承認自己原來是錯的。

當時的美國一片荒蕪,沒有經濟,沒有軍事,沒有全國政府。立國先賢們看不到後來的美國會如此強大,也看不到當時的自己製憲政治智慧是如此超前。他們 對這次製成的憲法能否持久並不樂觀,其中一位代表的說法很有代表性,他說:“我們搞的這個憲法能正常運作二十年,就很不錯了。”到如今,這個憲法已成功地 運作了二百多年,生命力依然旺盛盎然。

四.

那麽,費城製憲大會都有哪些關鍵的爭論?

在埃德蒙.倫道夫一開始介紹弗吉尼亞方案時,就直截了當地提出了一個修正案。他說,“會議除了建立一個聯邦政府,別無選擇。要是不采取措施,挽救共 和,就是叛國,隻有一個全新的聯邦政府才能挽救共和。現在是建立聯邦政府的最後時刻,錯過這個良機,人民會徹底失望。”他還說,建立各州的“聯盟”是行不 通的,我們要建立的應是美國國家的中央政府,應是一個包括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機構的國家政府。話音一落,大廳一片寂靜,很多代表懷疑自己聽錯了。當時對 大多數代表來說,三權分立不是問題,許多州已經實行,但是建立一個享有國家最高權力的中央政府,意味著什麽?強大的中央政府是否會削弱各州權力?

其實,華盛頓、富蘭克林、漢密爾頓、麥迪遜、還有像平克尼這樣的代表,就是衝著建立中央聯邦政府而來的。所以,弗吉尼亞方案的主題明確,一點兒都沒提及各州的主權問題。而此方案中的“立法機構實行比例代表製”也刺痛了小州主權。

接下來的很長時間,與會代表圍繞“聯邦、國家、最高”等概念的定義展開激烈討論。麥迪遜和賓夕法尼亞州州長格瓦諾.莫裏斯給予解釋。莫裏斯說:“我 們這一代人會死去,我們的後代都是美國人。現在建立一個最高政府,比20年後肯定會出現獨裁者強。”終於出戰告捷,這個首要議案——建立中央聯邦政府,得 到各州代表的批準通過。

6月1日,費城會議開始討論國家行政首腦的議題。對這個議題,每個代表似乎都思考很久,所有人都不願看到一個新君主的出現。經過幾個星期的討論,他們確定了國家首腦的具體權力和職能。

代表們是以先易後難的方式進行討論,遇到談不攏的難題就往後推。事實證明,容易的議題一個個解決後,難的議題也會慢慢迎刃而解。我們應理解的是,在 我們現在看來簡單的憲政常識,在二百多年前,由於是初創,則費盡推敲。比如當時有人提出三元首製,以防一個總統會產生獨裁。討論中,連宣講弗吉尼亞方案的 倫道夫也改變初衷,主張三元首製了。而被史學家譽為費城會議上最深刻的思想家和最精確的理論家的詹姆斯.威爾遜則主張單一元首製。他指出,行政長官必須行 事高效率,決斷迅速,這點唯有單一元首製才能做到。

賓夕法尼亞的詹姆斯.威爾遜是《獨立宣言》的簽署人。他是蘇格蘭人,他在蘇格蘭啟蒙思潮大本營的愛丁堡大學等三所大學接受了良好教育。1766 年,24歲的他受聘於費城學院任拉丁語教授。之後,他師從約翰.迪金森,學成出色律師和法學家,並參加了美國獨立革命運動,成為美國獨立革命的元老級人 物。

討論完總統的權力和職能後,接下來討論總統的產生,總統的彈劾,會議代表就此議題投票六十次,最後決定,總統應由州議會提名的選舉人產生。對總統彈劾的決定——眾議院以半數票啟動彈劾,參議員以三分之二票實行彈劾,體現了製憲者們對政治穩定的政治智慧。

他們還討論了建立國家司法體係,即,聯邦法院和法官係統。與會代表中有34名律師,8名法官,這個議題對他們來說輕車熟路。

大州和小州在國會中的代表人數和代表權是最困難議題,麥迪遜和漢密爾頓是大會中讚成“比例代表製”的兩位領軍人物。為了使大州與小州之間達成共 識,6月11日,康涅狄格州的代表羅傑·謝爾曼(Roger Sherman)提出一項折中妥協方案(Connecticut Compromise),又稱偉大的妥協(Great Compromise of 1787),或稱謝爾曼妥協(Sherman’s Compromise)。

謝爾曼妥協方案就是把大州堅持的“比例代表製”與小州堅持的“相等代表製”進行平衡:第一院(眾議院)采用“比例代表製”,而第二院(參議院)采用 “相等代表製”。即,眾議院中每個州的代表數目由州內自由民加上五分之三的奴隸的數目決定;參議院中每個州都有兩個代表,由州議會選舉產生。結果是,小州 的代表們先接受了這個方案,表示了妥協。而北方的大州代表卻不妥協,麥迪遜也仍舊堅持“比例代表製”。他們認為,既然南方人把黑人當作財產,不給黑人以公 民地位,那麽黑人也不應計入國會代表的人口數。所以,謝爾曼妥協方案直到9月份時才最終起了作用,達成雙方妥協。羅傑·謝爾曼也是獨立革命時的元老,是負 責起草《獨立宣言》的五人小組成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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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幅著名畫作(畫作者:約翰.特朗布爾John Trumbull),描述了五人小組向國會匯報工作的場景。站在桌前的五人是:馬薩諸塞州的約翰.亞當斯(左一叉腰者),賓夕法尼亞的本傑明.富蘭克林 (右一者), 弗吉尼亞州的托馬斯.傑佛遜 (右二高個者), 紐約州的羅伯特.李文斯頓 (左三最靠後者), 康涅狄格州的羅傑.謝爾曼 (左二者)。

五.

費城會議最有趣的插曲是漢密爾頓的發言。大會進行了一個月都默不作聲的漢密爾頓在6月16日星期六這一天突然發言了,一發言就講了五個小時。所有代 表都靜靜地聽,沒有一個人打斷或反駁漢密爾頓,一改大會的爭吵常態,連當代史學家都認為這種情況令人驚訝。因為,代表們並不讚同漢密爾頓的觀點。漢密爾頓 的主張非常極端,他公開支持英國政府,呼籲照搬英國的君主立憲製度,還讚成總統和參議員終身製。出於對他獨立戰爭中戰功累累的崇敬,代表們都默不作聲地耐 心聽完這位有著外國口音的年輕人的冗長演講。漢密爾頓當時表明,美國應該隻有一位領導人,由選舉人推選產生,終身製。這位領導人有權否定立法,而且他的否 定不能被推翻。國會應由參眾兩院組成,參議員跟總統一樣由選舉人產生,終身製,眾議院由人民直選,任期三年。各州應放棄許多權力,不能保留自己的武裝部 隊。他還認為,美國應該照搬英國的體製,英國的體製是世界上最棒的。漢密爾頓堅信,隨著美國的成長,現行的政府是行不通的,而中央聯邦政府應享有無限權 力。

漢密爾頓發言結束後,一位代表說:“每個人都讚揚漢密爾頓(的個人曆史),但沒有一個人支持他(的個人觀點)。(Hamilton is praised by everybody. He is supported by no one.)美國史學家描述當時的情景說,漢密爾頓的一番宏論,把一旁記錄的麥迪遜的“頭發都要急白了。”

雖然漢密爾頓當時演講中的一些觀點不夠成熟,但後來為了推動新憲法,在新憲法發表後的數年中,他寫了大量解讀憲法的文章,被史學家認為是精彩思想的結晶,也是後人增補憲法修正案的思想依據。

與會代表投票否決了新澤西州的方案,對漢密爾頓的方案索性連票都沒投。剩下的時間都是圍繞弗吉尼亞方案進行討論。

六.

建立國會的問題最為棘手,涉及到每個州的人口及其在國會裏的發言權之間的關係。涉及大州小州的權利分享,人口多的州是否比人口少的州享有更多權利? 這個議題竟然討論了一個多月,雖然謝爾曼妥協方案已提出半個多月,但是討論並沒有結果。富蘭克林對此說到:“我們感覺自己缺乏政治智慧,我們上溯遠古,研 究了早已不複存在的政治體製,也放眼今天,參考歐洲各地的現行製度,最後發現,沒有任何一種憲法適合我們的需要。”富蘭克林一開始就要求製憲大會尋求上帝 的幫助,提議每次開會前先要由牧師帶領禱告。但北卡羅來納州的休.威廉森立即反對說:“製憲大會沒錢請牧師帶領大家禱告。”

到7月初時,代表們決定成立一個“細節委員會”(Committee of Detail),由這個委員會就國會代表權問題提出一份大家都能夠接受的意見。約翰·拉特利奇是細節委員會的主席,他曾任南卡羅萊納州州長和法官。於是, 細節委員會的成員埋頭苦幹了幾天,而其他代表則放假,去慶祝7月4日獨立日。華盛頓帶著一些代表到一家教堂參加活動,去聽教堂裏演說者鼓勵這些立國精英們 的演說,精英們也需要來自人民的信任之聲。演說者的話確實鼓舞人心,他說:“你們的國家懷著憂慮和希望的心情關注著你們,你們的國家要靠你們做出決定。你 們的國家相信,你們這些獨立戰爭中的領袖知道如何規劃一個對所有美國人都有利的政府。”他又說:“你們中間肯定有了解政府體製的人材,你們肯定能夠規劃出 一個政府,保護我們來之不易的自由!”

7月5日複會時,細節委員會提出了《國會代表權報告》。報告不但根據謝爾曼妥協方案決定了國會兩院代表人數的規則,還擅自改變了會議代表們此前已經 達成一致的意見,改變並加強了各州在中央聯邦政府中的權力,並且在憲法中增加了許多從來沒有在會議上討論過的並且影響深遠的規定。拉特利奇主導的細節委員 會的報告方案超越了會議之前所達成的決定,所給出的方案比弗吉尼亞方案更為具體。

根據細節委員會提出的方案,與會代表進行了激烈的辯論。他們都明白,達不成協議,就是宣告製憲大會失敗。他們花了四個星期討論細節委員會的方案,這 四個星期是費城大會最黑暗的日子。代表們吵得一塌糊塗,連性格冷靜的華盛頓也感到沮喪不已。他在寫給已回紐約的漢密爾頓的信中說:“眼下的辯論比以往任何 時候都要糟糕,在組建一個有效政府的問題上,大家的看法南轅北轍。我幾乎喪失了對大會成功的所有希望,真後悔當初來參加大會。”

其實,代表人數問題並不是最棘手問題。很多年後,麥迪遜解釋說,當時最棘手的問題是各州在國會的代表權問題,它對美國憲法的產生構成了最大威脅。 (He said the most serious issue was deciding how the state would be represented and would vote in a national government. That question, he said, was the one which most threatened the writing of the Constitution.)

在最後關頭,代表們都看到,大會成功才是重中之重,而隻有妥協大會才能成功。小州已經妥協,已經接受謝爾曼妥協方案,並表示,如果大州不接受謝爾曼妥協案,他們就全部退出大會。

“美國開國元勳”之一、弗吉尼亞的代表喬治·梅森,這時寫信回家說:“人民在期待這個會議,但願上帝幫助我們別讓他們失望,建立起一個賢能公正的政 府”。他還寫到:“就我個人來說,如果是出錢來叫我開這個會,每天給我 1000鎊我也不幹。當年跟英國造反,建立新政府,和我們現在麵臨的事情相比,已經算不得什麽了。那個時候,大家都興奮著,激勵著人心。我們現在卻要完全 靠沉著冷靜的理性,來思考這個政府體製會對那些甚至尚未出生的人的幸福有什麽影響。這個責任,真正是艱巨得無法測量。”

大會沒有最終破裂,是因為大會的投票表決方式的柔性。它不是僅依靠一次表決來做最終決斷,而是在有人表示堅決異議下,不斷地投票表決。這些先賢都明 白,人的最初決定不一定成熟和正確,隻有反複地爭論和講道理,不斷地投票表決,才能達到最接近正確的結果。大會對有些決議不厭其煩地反複投票表決,次數竟 達五六十次,這種方式是為了達到雙方心服口服的最佳結果,也是為了最接近正確的結果。

7 月 17 日這一天是大會最重要的一天,費城會議的大小州雙方正式接受了一個多月前謝爾曼提出的康涅狄格妥協案,同意未來國會兩院的組成、選舉辦法和代表製。這是一個重大的轉折點,製憲會議中最大的一次妥協,故被史家譽為“大妥協”。

代表們也為奴隸製問題發生爭吵。馬薩諸塞的代表魯弗斯·金說,奴隸製是政治事務,不在製憲的法律範疇內。會議采納了他的意見,認為他們不是立法機 構,隻是在製憲,所以決定製憲會議無權裁定奴隸製度的對錯。製憲精英們可能希望,時代的進步會解決這個問題,但是許多現代史學家認為,這是費城會議的一個 缺陷和汙點。

弗吉尼亞方案的最後議題是“批準權”。即,在新憲法得到大會全體代表的共識和簽名認可後,誰將是這個有著諸多議題的憲法的最終拍板批準者?是由各州政府認可批準呢,還是由各州的全民通過討論來認可批準?

麥迪遜說,這個新憲法決議一定要經過“全民批準”,如果由各州政府批準,又會像以往 “聯盟”發生的經驗一樣,把新憲法決議當成各州之間的一個普通合同,不加以重視,想退出就退出。代表們一聽麥迪遜這麽說,就猶豫了,於是就把這個議題往後推,擱置到最後。

費城製憲會議的主席華盛頓在全程大會中隻發言三次:第一次是被推選為主席後的講話,第二次是批評保密工作的失誤,第三次是在大會的最後一天,建議眾 議院的選民代表比例由四萬人數提高到三萬人數出一個代表。華盛頓在大會中不參加任何意見是非常正確的態度,因為他的態度太具左右局勢的力量。

費城大會幾乎囊括了全美國的所有政治精英,而這些精英卻對當時蠻荒的美洲大地的 “人民”並不信任。華盛頓和漢密爾頓最為典型,漢密爾頓出身卑微卻景仰貴族,不相信底層民眾;而出身貴族的傑佛遜卻大聲疾呼“全民參政”。由於從小就在底 層掙紮,漢密爾頓深知底層民眾的黑暗麵,而從小生活優渥的傑佛遜則充滿理想主義。傑佛遜對法國大革命時的人民暴力行為給以熱情的正麵評價,他是“親法派” 的領軍人物,與“親英派”的領軍人物漢密爾頓針鋒相對。但傑佛遜在老年時與亞當斯的通信中,承認他當初對法國大革命的評價需要修正。

當年的美國立國先賢對“人民”和政府的思索深刻到位,見解獨到。馬薩諸塞州的代表傑瑞說:“人民非常容易成為被假愛國者欺騙的愚民。”麥迪遜說:“在所有社會裏,一旦多數被一種共同利益或共同激情聯合起來,少數人的利益就會處於危險之中。”

還有,在費城製憲大會討論中,美國立國先賢們對 “民主”一詞采取了極為謹慎的態度,在新憲法中竟沒有出現“民主”二字。他們試圖避免“過激民主”,即,古代“希臘城邦式的直接民主”,把國家大事都拿到 廣場上一呼百應地由民眾舉手表決。美國立國先賢認為,無限製的民主,與專製一樣糟糕。他們更傾向古羅馬式的在元老院裏由精英們做決策的共和體製。在當時民 智初開的蠻荒美國,美國立國精英們麵對的是政府獨裁和民眾“多數暴政”的雙重危險,他們的謹慎是非常必要的。

二百年後的今天,憲政民主製度在世界範圍已經成熟,美國先賢們當初擔憂的“過激民主”的發生概率也大大消減,倒是有些民主新國家不夠民主的情況更 多。而先賢們擔憂的“多數暴政”的問題卻是人類永遠要警惕的問題,因為,大眾的仇恨很容易被挑起,騙子野心家總是利用挑動仇恨來挑動多數對少數的仇恨,這 種情況,在極權製度下的中國就更加嚴重。

我剛寫過一篇文章《思想者的理性和責任》,文中比較了非理性的法國大革命和理性的美國革命,而當年的費城製憲與法國製憲也有可比性。1789年的法 國大革命僅比費城製憲會議晚兩年,而在大革命期間,法國也召開了製憲會議,而且托馬斯.傑佛遜還參與並幫助當時的法國議會成功地製憲。可當時法國的議會就 像是群眾大會,狂熱的民眾經常衝進議會參加議政,民眾的狂暴激進情緒破壞了應有的秩序和成效。雖然法國新憲法製定出來了,卻是一紙空文,它控製不住混亂局 麵,不能依據新憲法建立一個穩定的法蘭西共和政府。而美國精英們的製憲步驟則秩序井然,先由精英們討論決定,再由精英們向人民解釋,交由人民認可批準。以 精英帶領民眾理性互動,共同建立美利堅共和國,這種保守主義精神至今仍是美國的核心價值。

1787年9月17日是製憲會議的最後一天,代表們在新憲法上簽字。富蘭克林發表了一番充滿智慧的演講。他說:“我承認,這部憲法有些部分我目前不 同意,但我不能肯定我以後會永遠不同意。因為我活了這麽大年紀,在很多事上,我改變過我的初衷,甚至在重大問題上。我年紀越大就越懷疑自己的判斷,越尊重 別人的判斷。很多人象宗教派別一樣,隻認為自己擁有真理,隻認為別人若和他有分歧,錯在他人。出於這些考慮,我同意這部有缺點的憲法,假如它是缺點的話。 我認為中央政府對我們是必要的。我不相信,要是召開另一個製憲會議,會製定出一部更好的憲法”。他又說,“在召集一批人的智慧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召集了這 些人的偏見、偏愛、錯誤觀點、地方利益、自私動機,這樣的集會能得出十全十美的結果嗎?我很驚訝我們己經接近完美了。它也會使我們的敵人驚訝。主席先生, 因此我同意這部憲法,我無法期望有比它更好的了。關於它的缺點,我願為公共利益加以拋棄。我從未說過一句關於這部憲法的缺點的話。缺點生於這個房間,死於 這個房間。總之,我冒昧地希望,凡對憲法有反對意見的代表們,能同我一起,在此時懷疑一下自己的一慣正確性,共同來表達我們的一致性。在這個文件上簽上自 己的名字。”

富蘭克林望著主席椅子後麵的日出油畫對身邊的代表說,“在會議進行途中,我反複注視主席身後的這副油畫,我對這個問題既希望又擔心,反複琢磨,無法確定。畫中的太陽,究竟是在升起,還是在落下?現在我終於有幸知道,這個太陽是在升起,而不是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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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製憲大會最後簽字日

在簽字日,馬薩諸塞的埃爾布裏奇·格裏沒有簽字,他認為,新憲法的通過會引發內戰。弗吉尼亞州的喬治·梅森也沒有簽名,他說,因為憲法中沒有保證公 民權利的條款。他所指出憲法的這個缺失,很多精英包括傑佛遜都有同感。因此,一年後,在第一屆國會期間(1789年3月4日至1791年3月4日),梅森 與麥迪遜共同推動並補充了憲法的前十個修正案,即“權利法案”,兩人被共同譽為“美國權利法案之父”。還有四個反對修憲的代表在簽署前就回家了,有九個支 持憲法的人也因事兒提前退席,沒有簽字。麥迪遜對新憲法也深感失望,所謂“大妥協”就是腰斬他的“比例代表製”,而新憲法距離漢密爾頓的製憲觀點更遠。但 新憲法一旦簽字通過,倆人就全力以赴地去說服民眾認同新憲法,他們為解釋新憲法寫了上百篇文章,有八十五篇編輯成《聯邦黨人文集》,其中三分之二出自漢密 爾頓之筆。而此時他倆對新憲法的不同意見,他倆之間全然不同的製憲觀點,全都被拋在一邊,隻以新憲法為準。

費城製憲大會成功完成了當時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憲法,為成功建立美國特有的憲政民主製度走出了輝煌的第一步。對此麥迪遜這樣評價到:“憲法不是像傳說所說的是智慧女神的單個頭腦中的產物,而應視作是許多頭腦和許多雙手的產物。”

當遠在巴黎的托馬斯.傑佛遜從麥迪遜信中得知費城會議的代表名單時,他說,這是一個“半神半人”的會議。

這確實是個奇跡,而更令人稱奇的是,美國革命一代中竟然出現這麽多大智大慧的賢人誌士,其中不乏極為聰明的天才,如漢密爾頓、麥迪遜和富蘭克林。而 漢密爾頓、富蘭克林都出身極為貧苦,幾乎沒上過正規學校,靠超人的自學能力而成才的天才。他們之中,最具政治洞察力的當屬托馬斯.傑佛遜。

我看了圖書館能夠借到的所有美國曆史記錄片,其中一個史學家在紀錄片中的一段評論最為有趣,他說:“如果考這群精英SAT,看這夥人中誰能考滿分? 第一個是漢密爾頓,另一個是麥迪遜。”還有史學家說,據華盛頓自己講,在最後數年的獨立戰爭中,幾乎每個大的戰役的作戰計劃都出自漢密爾頓之手。才思敏捷 的漢密爾頓還親自帶兵打贏了幾場重大戰役。像漢密爾頓這樣一個外國私生子孤兒卻對美國作出如此巨大貢獻,“神佑美國”無疑是千真萬確的。

最後,我自然想到我的多災多難的祖國,在那個體製內不見民主精英,隻見以修憲為名搞“終身製”的黨棍宵小。在這民智已開的信息時代, “終身製”不過是專製的喪鍾,於事無補的哀鳴。我相信,追求人權自由是人之本能,這種本能生生不息,中國人民爭取自由的努力不會停止,自由曙光已在眼前。

2018年3月5日星期一完稿

原題:史無前例的美國製憲
香港《前哨》雜誌2018年4月號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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