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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關於“柴遠事件”的調查報告 (由18位華人教會牧者聯署發布
發信站: BBS 未名空間站 (Tue Feb 24 08:05:34 2015, 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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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柴遠事件”的調查報告
(由18位華人教會牧者聯署發布)
2015年2月23日
本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為什麽要成立“柴遠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和發布調查報告?
第二部分:關於“柴遠事件”的調查報告,包括四項調查內容:
1.萬潤南、蘇曉康證明,1989年在巴黎,舞蹈演員朱女士曾指控遠誌明對其性侵;
2.柴玲指控1990年在普林斯頓被遠誌明強奸;
3.遠誌明被指控,2013年五月在德國某營會中,作為講員,對一80後年輕姊妹有不當行
為;
4.遠誌明被指控於2013年9月在巴黎,誘奸一位90後姊妹(未遂)的證言和相關證據。
第一部分:為什麽要成立“柴遠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
和發布調查報告?
一、關於“13位華人教會牧師的回應信”
早在2012年,柴玲開始在教會內部申訴1990年自己被遠誌明強奸一事。兩年之後,由於
在教會內部的投訴無果,兩年之後,由於在教會內部溝通與申訴無果,2014年11月23日
,柴玲在自己機構的網站(後經“曹長青網站”轉載),發表了“柴玲關於遠誌明寫給
教會的信”。至聖誕節期間,影響擴大,網絡中議論紛紛。
2014年12月25日,幾位牧師開始為此事件交通、禱告,盼望教會能夠對此有所回應,妥
善解決,不致使主的名蒙羞,不致使神的教會受傷害。
同日,王峙軍牧師與王永信牧師(遠誌明按牧團成員)聯係,打電話並發電郵協商如何
麵對這件事情。
12月31日,四位牧師私下發電郵給遠誌明牧師,鼓勵遠積極回應此事件。未得到遠的回
複。
2015年1月1日下午,13位牧師聯名致信柴玲(即“13位華人教會牧師對柴玲致教會公開
信的回應”),此回應信同時抄送至遠誌明個人、遠誌明所在機構的董事會(委托神州
傳播協會辦公室轉),及遠誌明按牧委員會(委托大使命中心辦公室轉交遠誌明按牧團
王永信牧師)。
這是一封內部回應信,不是“公開信”。信中鼓勵“遠誌明牧師作為該事件的當事人,
有責任給關心他的眾教會一個清楚的交代”,並請求 “遠牧師所在機構的董事會,遠
牧師所在教會的牧者與長執會,遠牧師的按牧委員會,以及灣區牧者聯禱會,在尋求澄
清該事件之真相方麵,有責任為遠牧師提供幫助,並且有義務監督遠牧師采取正確的行
動”,並呼籲成立有公信力的調查委員會,對事件進行獨立調查。
13牧師的“回應信”於1月3日出現在“曹長青網站”(其資料來源並非透過13位牧師)
,因此被誤認為是“公開信”。
神州傳播協會董事會、遠誌明按牧委員會、遠個人,對此回應信都沒有任何回應。
二、18位華人教會牧者發出公開信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1)在18位牧者信發出之前
1月5日,王峙軍牧師就此事件給教會和網絡帶來的困擾與混亂,再次打電話給王永信牧
師,商討如何回應。王永信牧師說他要與遠在1月7日見麵。但見麵結果如何,不得而知
。因為王永信牧師此後沒有與王峙軍牧師聯係。
1月23日,王峙軍牧師再次致信給王永信牧師,指出,“遠牧師和他的董事會可以選擇
沉默。但以晚輩之見,由您參與其中的遠的按牧委員會,卻不能對自己所按牧的人員采
取同樣不負責任的態度。如果按牧委員會出於人情麵子,也選擇沉默的話,人們很難把
按牧委員會和這個事件已經產生、將繼續產生的惡劣影響,剝離開來對待。……現在看
來,由按牧委員會出麵(準確地說由王牧師出麵),提議成立一個有公信力的獨立調查
委員會,勢在必行。最後,讓事實說話,讓理性與良知說話,讓聖經原則說話,給教會
和公眾一個合理的交代。”王永信牧師沒有回應此信的呼籲。
1月下旬,不斷有新的資料出現,數位牧師深感事態嚴重。
2月3日,王峙軍牧師打電話到王永信牧師家中。無人接聽。次日,王峙軍牧師打電話給
王永信牧師的一位主要同工,請其轉達王永信牧師。沒有回應。
2月5日晚王峙軍牧師發電郵給王永信牧師,附上新資料,幷邀請王永信牧師擔任調查委
員會的“監督委員”。沒有回應。
同樣是在2月5日,下午,王峙軍師母給按牧團的另一位成員陳道明牧師打電話。王師母
從網上找到陳道明牧師教會的電話,教會的一位同工說陳道明牧師已經不在此教會,有
時會來講道。王師母問其要電話號碼,這位同工說不方便,問是誰打的,讓陳牧師打回
來。王師母說:請轉告說生命季刊王峙軍牧師打電話,若陳牧師許可,請把號碼給我們
,我們打過去。
這位同工幾分鍾後打來,說陳道明牧師表示,如果是要談遠誌明的事情,他就不接電話
了。
王師母隻好說:麻煩你轉告,我們有新的資料,需要請教陳牧師。
這位同工幾分鍾後再打來說:陳牧師還是不接電話,說按牧團的意見也不一致,但按牧
團已經決定保持沉默,所以還是不接電話了。
王師母最後請她轉話:我們懇請按牧團幫助,需要按牧團在這個時期,特別牧養遠誌明
牧師及他的家人。
至此,相關單位除了拒絕回應“柴遠事件”外,對尋求妥善處理該事件的任何努力,反
應也十分消極。
更糟糕是,一個多月來,主內肢體及教外公眾在網絡上爭論不息,莫衷一是。也有主內
肢體在網絡中呼籲教會牧師們出來回應,幫助處理此事件。
(2)“18位牧者致教會與公眾信”的起因
對於損害教會的聖潔性、牧職的嚴肅性和弟兄姊妹之身心的人與事,任何基督徒都當予
以關注,更不用說對教會負有守望之責的牧師傳道人。柴玲指控遠誌明強奸之事已經成
為公共事件,一時間給華人教會帶來巨大的攪擾,給弟兄姊妹的信心與情感帶來巨大的
傷害,這是不爭的事實。
而這個過程中所浮現出的指控有關當事人的多項新證據,更表明了事態的嚴重性。
聖經的教導是:“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麵
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提摩太前書5:19-20)
有鑒於遠誌明牧師、神州傳播協會一直保持沉默,與按牧團的溝通沒有結果,18位華人
教會牧者根據聖經原則,考慮到新的證據已經超過了兩三個見證,感到有必要成立獨立
調查委員會,對柴遠事件以及此引發的其他指控進行調查。
2月10日,18位牧者聯署致海內外華人教會及公眾信。信中說:
為著主的名不受羞辱,為著主的教會不受虧損,故(我們)願意組成“牧師團”,聯署
讚同成立“柴遠事件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推舉與邀請資深牧者擔任監督委員。調查委
員會將本著客觀、公正、誠實與負責任的態度,對事件進行調查,並寫出調查報告,給
相關機構處理該事件提供依據,並對華人教會和公眾有一個清楚的交代。
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組成與工作
(1)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組成
在牧師團的讚同下,18位牧者中的3位牧師與牧師團之外的另外兩位同工,組成了調查
委員會。牧師團中的所有其他牧師均為監督委員,負責監督調查委員會的工作。
在此之前,我們曾經邀請18位牧師之外的5位資深牧者擔任監督委員。其中2位表示讚同
18位牧師的立場,但因某種原因不方便擔任“監督委員”,1位婉拒,1位沒有回應。
王永信牧師也在被邀請之列。直到2月16日,我們方收到來自這位長輩的電郵回應。回
應中說,“按牧團同工們覺得目前已有了調查委員會,則按牧團無需再參與此事”,“
本人現已年屆九十,在思想與體力方麵皆無法擋任‘監督’重任,也請一並見諒。”
王峙軍牧師立即複電郵表示尊重和理解:
謝謝您撥冗回複晚輩的郵件。完全理解您關於按牧團“無需再參與”的考慮,也深知長
輩在年近九十的高齡,不便行施“監督委員”之責。但我們相信,您幾十年服事主的經
驗,對主和主教會的忠心,以及多年來銘刻於心的原則與良知,仍會對這個事件的解決
,提供良性幫助。我們會繼續為您的身體健康在主麵前獻上禱告。
最終,18位牧者自身承擔起“監督委員會”的責任,“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在“牧師團
”的集體監督下工作的。
(2)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工作
調查委員會的工作程序為:第一步,調查與核實所收到的證言等資料,給當事人雙方同
樣的指證、確認或申辯的機會;第二步,向有關方麵提交調查報告;第三步,向眾教會
匯報調查結果及有關機構的處理意見。
調查委員會對所有有關人員(共10位)進行了客觀、負責任的調查,除了遠誌明牧師外
,所有其他人員均積極配合了調查。
遠誌明牧師始終沒有回應調查委員會的任何信件。
2月11日,調查委員會發電郵致遠誌明牧師,請他就4件指控他的事件做出回應:承認或
申辯。與對其他人的調查一樣,調查委員會要求他在3日內回應。
2月12日,調查委員會通過其他途徑,間接請求神州傳播協會董事會謝文傑弟兄幫助:
確定遠牧師收到電郵,並督促他回應。
2月14日,調查委員會發電郵致神州傳播協會謝文傑弟兄,內容為:
2月11日晚間,我們發電郵給遠誌明牧師,希望他回應對他的4項指控,其中一件誘奸未
遂事件,發生在2013年9月。我們盼望謝弟兄(作為神州董事會主席),能夠幫助聯係
並提醒遠牧師盡快回複調查委員會給他的電郵。(若遠牧師選擇不回複或繼續保持“沉
默”,我們會按既定程序,開展下一步的工作。)
謝文傑弟兄沒有回應。
等待5天之後,遠牧師仍然沒有任何回應。2月16日,調查委員會致信給神州傳播協會董
事會和遠誌明按牧委員會(並抄送加州灣區牧者聯禱會及18位聯署牧者),並把調查報
告作為附件,一並發出。該電郵提到:
在調查柴遠事件的過程中,我們看到多項證言,證明除了柴玲指控遠誌明牧師性強暴外
,還有另外3項針對他的指控:(1)遠於1989年曾受到一位朱姓舞蹈演員的性侵指控;
(2)遠於2013年5月曾對一位80後姊妹有不當行為;(3)遠於2013年9月曾誘奸一位90
後姊妹(未遂)。
看到這些證據與證言後,本著尊重事實的態度,我們對當事人雙方展開調查。調查委員
在2月11日給遠誌明牧師發出電郵,請他就針對他的四項指控,做出明確的回應或申辯
。調查委員會請遠牧師在三天之內回應,否則視同放棄申述。
同時,調查委員會也發電郵委請神州協會董事會主席謝文傑弟兄,以及“柴遠會麵”的
見證人徐誌秋牧師等,提醒遠牧師作出回應。
現在,自發出給遠牧師的信件至今,已經五天,調查委員會沒有收到從遠牧師來的任何
回應。我們所委托協助敦促遠牧師回應的謝文傑弟兄和徐誌秋牧師,也沒有任何回應。
我們隻能認為:遠誌明自願放棄了申辯的權利,默認了針對他的全部或部分指控。
至此,調查委員會的調查已經告一個段落。現在,我們把調查報告呈現給各位(見附件
)。
同時在這個電郵中,調查委員會提出了三項要求:1,請神州董事會和遠誌明按牧委員
會,根據聖經原則,敦促遠誌明回應。2,由於“柴遠事件”已經成為公眾事件,給網
路公眾和海內外華人教會帶來了混亂與困擾,神州董事會和遠誌明按牧委員會,要立即
向眾教會和公眾公布處理結果。3.請按牧團和灣區聯禱會的牧者,在這個特別時期,給
予遠及其家人以特別的關注、輔導與牧養。
調查委員會的電郵最後說明:
請神州傳播協會董事會和遠誌明按牧委員會,在收到此電郵後,三日(72小時)之內,
明確回複本調查委員會,提出有說服力的處理意見。若本調查委員會在2月19日晚10時
以前沒有收到回複的話,我們將向全教會及受此事件困擾的公眾,公布調查結果,以示
負責。
上述電郵發出後,除了謝文傑弟兄有一封回信之外,沒有收到其他機構或個人的回應。
謝文傑弟兄於2月16日發電郵給劉傳章牧師,說道:“至於最新關於2013年6月誘奸未遂
的指控,因涉及近年的事,神州傳播理當處理,麻煩你將原指控材料轉過來,我會處理
。謝謝。”
劉傳章牧師將謝文傑弟兄的信轉給調查委員會。
調查委員會於2月17日回應謝弟兄,告訴他詳實的材料已經發給他了:
您2月16日的回應信,劉傳章牧師已轉至柴遠事件調查委員會。
相信此時您已經讀到了獨立調查委員會於2月16日中部時間晚間10時發給神州和遠誌明
按牧團(同時抄送灣區牧者聯會)的信件,裏麵附有內容詳實的調查報告。這四個指控
,時間跨度長達24年,牽涉到不同地方的女性,但指控都針對同一個人,這樣的機率實
非巧合,需要慎重對待和嚴肅處理。
本調查委員會是由18位牧者聯署推舉成立的(如附件所言)。您所熟悉的劉傳章牧師即
18位牧者之一;他同其他牧者一起負責監督調查的工作。調查委員會乃是獲18位牧者團
的授權,負責同相關單位聯絡並發布調查的報告。您有任何問題及跟進的回應,歡迎直
接發到這個調查委員會的專用郵箱:ccpastors2015@gmail.com,致調查委員即可。
至於您信中所提及的關於2013年9月發生的遠誌明誘奸事件,連同其它資料,請參考前
信的五個附件並回應。
我們深信,天上的神關注他教會的聖潔和見證高於一切人的工作。這兩年陸續被揭發的
教會領袖弊案應該成為我們的鑒戒。
2月18日,調查委員會又一次同時向遠誌明牧師、謝文傑弟兄發電郵,請謝弟兄催促遠
牧師回應。致謝文傑的電郵內容如下:
我們相信您已經收到調查委員會2月17日的覆信,也相信您可以聯絡到遠誌明牧師,並
促使他對指控做出回應。
在這封信中,我們盼望您轉告遠誌明牧師:調查委員會在2月11日給他發了郵件,並要
求他在收悉後三天內回應針對他的四項指控。但至今調查委員會未收到他的任何回應。
我們希望他回應指控;否則,調查委員會視同他放棄為自己的申辯,默認了對他的全部
或部分指控。
這封信,同時抄寫給遠誌明牧師。
2月19日,神州傳播協會董事許基康弟兄打電話給生命季刊董事會主席丁同甘長老,說
:“你們這樣的做,我們要告上法庭。”
當日下午謝文傑弟兄與丁同甘長老在通話中說:王峙軍將調查委員會的結果登在生命季
刊的網路上,這是不合法的(注:事實上,調查結果還根本沒有在生命季刊的網絡上登
出)。
丁同甘長老回應:這個調查委員會是由18位牧者成立的,目的是要將真相報告出來。不
是生命季刊的單獨行動。而且生命季刊也有義務知道實情(即生命季刊作為主內媒體,
有權利對影響教會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與報道)。
謝文傑弟兄說,按美國的法律,在未判決前,是不可以定人有罪的。
丁同甘長老說,這個委員會決無偏袒任何一方,乃是要查明實情。
謝文傑弟兄說,他們“要告上法庭”。
謝文傑弟兄還說他們也要對新的指控進行“調查”,但抱怨調查委員會沒有給他們當事
人名字。事實上,調查委員會已經在2月16日把翔實的調查報告提交給謝文傑弟兄(但
調查委員會不能把當事人的個人資料隨便轉告他人。調查委員會有責任保護投訴者)。
按照常識,神州董事會如果真有“調查”的誠意,他們是可以隨時開展“調查”的,因
為當事人遠誌明就在他們的眼前。但遺憾的是,當獨立調查委員會將調查報告提交給他
們後,他們的反應卻是“告上法庭”。
作為事件當事人之一的遠誌明牧師,一直對各項指控證據與證言,采取拒絕回應和保持
沉默的態度。但拒絕回應是無法否定這些指控的,保持“沉默”也不能抹殺證據和事實
的存在。
現在,我們決定將這份調查報告,向眾教會和受此事件影響的網絡公眾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