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而打過人者,或打人致殘致死者(據《北京日報》1980年12月20日報道,1966年8月至9月的40天裏,紅衛兵在北京一地即打死1772人),雖然也經受著心靈的煎熬,但若是真的站出來道歉,或許需要極大的道德勇氣。
本文摘自:《同舟共進》2013年第4期,作者:趙勇,原題為:紅衛兵的打人與道歉
讀邢小群老師的《我們曾曆經滄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裏麵有訪談賀延光的部分。邢老師問:“文革”初批鬥老師是不是你領頭?賀延光答,他沒有領頭參與批鬥過老師,因為從外地轉到北京,年紀小,很自卑,對自己的班主任也有一種畏懼感。“紅衛兵開始興打人的時候,我是一個觀望者,既沒參與,也不知道製止。為什麽不製止?因為那是‘革命行動’”。而他分析自己沒參與打人,深層原因與父親的教育有關:“我父親在社會上剛亂的時候就警告過我,說:解放軍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有一條是不虐待俘虜。現在社會這麽亂,有的紅衛兵打人,甚至打死人,這是違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我父親對我講別的道理,可能沒有用,但講‘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起作用的。因為我從小就把當兵作為自己的最高理想,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對革命軍人的基本要求。所以打人的事我從沒參與過,這真的應該感謝我父親。”
我對這段文字感興趣,是因為學期末時,清華大學的一位學生輾轉與我聯係,說要寫關於紅衛兵的期末論文,有兩個問題想對我做一訪談:一、為什麽紅衛兵打人?二、為什麽打人之後不道歉?本來我是沒有回答問題的資格的,因為我既沒當過紅衛兵,也沒對紅衛兵現象作過專門研究,但我還是回了封長郵件,陳述了我對這兩個問題的看法。
關於第一個問題,我的答複大體如下:打人在“文革”期間可能首先意味著“政治正確”,具有某種合法性,所以紅衛兵小將們麵對他們的批鬥對象,往往會訴諸武力。而這種局麵的形成,很可能與長期的仇恨教育、鬥爭哲學有關。眾所周知,以前奉行的是鬥爭哲學,是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其樂無窮。而既然要鬥,就要鬥出一個結果,就會不擇手段。這種哲學從小學開始就進入到教育機製當中,成為一些課文的內容(如鬥地主、打土豪、分田地等),從而讓“階級仇,民族恨”在幼小的心靈中生根發芽。所以以我的推測,紅衛兵打人並不那麽簡單,這種行為應該是鬥爭哲學和仇恨教育的肢體化反應。
另一方麵,暴力美學借助於意識形態國家機器,也對青少年構成了一種長期的熏陶,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占領了他們的無意識領域。錢理群曾寫過《1948:天地玄黃》(山東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一書,其中分析過《太陽照在桑乾河上》和《暴風驟雨》中鬥爭的場麵,然後他又進一步指出:“群眾性的暴力,被描寫成革命的狂歡節,既是階級鬥爭的極致,也是美的極致:作者所欣賞的正是這種強暴的美……”這種強暴的美既然已成新的美學原則,也就意味著暴力經過美學的包裝不但具有了合法性,而且具有了某種示範性和觀賞性。與此同時,暴力美學又借助於文學作品、電影、連環畫等媒介,開始向日常生活滲透,以致成了人們追求模仿的樣板。
除此之外,我還談到了青春叛逆期的心理特點。當一個社會比較正常時,那種與父母較勁、向社會叫板的逆反心理還會約束在理性的河床裏,而不至於釀成災難。但當全社會都非理性起來之後,借助於這種社會氛圍,逆反心理不但會變成一種心理宣泄,而且還會得到某種保護。於是,在“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的武裝下,打人便成了堂而皇之的事情。
這位學生想讓我挖掘一下打人的深層原因,我想我也就隻能挖掘到這種程度了。而與第一個問題相比,第二個問題卻不太好回答。我首先想到的是,打人之後道歉,其前提是他們能認識到此種舉動極端錯誤,如果不承認這是錯誤之舉,道歉也就無從談起。我之所以想到這一層,是因為張承誌曾用日文寫作並出版過一部《紅衛兵時代》。關於這本書,他曾寫下如下文字:“我畢竟為紅衛兵——說到底這是我創造的一個詞匯,為紅衛兵運動中的青春和叛逆性質,堅決地實行了讚頌。”(《無援的思想》,華藝出版社1995年版)這意味著張承誌在反思紅衛兵現象時主要是在肯定。這當然不是說他也在肯定“打人”正確,但問題是,如果一些人也像張承誌那樣去正麵評價他們當年的所作所為,甚至有一種“青春無悔”的情感色彩,那麽道歉與否在他們那裏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其次,當真相大白之後,他們或許會覺得委屈,因為他們也是受害者,也大都付出了沉重代價。這個代價不僅是荒廢了學業,而且因為後來的“上山下鄉”而受到變相的懲罰。法國學者潘鳴嘯在《失落的一代:中國的上山下鄉運動(1968-1980)》(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10年版)一書中指出:“降伏紅衛兵與重新大規模下放青年下鄉,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昭然若揭。下鄉運動包藏著鎮壓的殺機。這一點在官方報刊上從來沒有公開提及過,但許多紅衛兵都覺察出來了,有的是即時反應,有的是在農村待了一段時間以後才有所覺悟。”如果當年批過鬥、打過人的紅衛兵意識到他們已被變相懲處,自己的負罪感或許就會減弱許多。
如果排除以上兩種情況,打過人而不道歉的心理就會變得更加微妙複雜。打人者若幹年後但凡有了“良心發現”,便會意識到當年的“革命行動”既讓自己蒙羞,也讓自己負罪。道歉本來是減輕道德重負的一種方式,但道歉本身又使自己置身於光天化日之下,他們將因此從“匿名”的幽暗中走出,經受眾目睽睽的拷問。或許正是這種頗為矛盾的心理,使他們選擇了沉默。
當然,我們也應看到,已經有人打破了這種沉默。2010年6月,申小珂等8名紅衛兵學生寫道歉信,向當年北京外國語學校程璧老師“請罪”,一時成為話題。44年後,年過花甲的學生向86歲的老師道歉,輿論普遍認為是“帶了個好頭”。道歉者因此獲得了某種心靈自由,程璧老師回信中那句“你們也是受害者”,也讓許多人感動。然而,在這種皆大歡喜的背後,我依然看到了隱藏得更深的問題。細讀那兩封道歉信,申小珂當年雖是看管“黑幫”的“典獄長”,“但我沒有打過您,沒有折磨過您”,而隻是言語“教訓”。而另一位學生胡濱則引申小珂另一封來信,說出了他率先道歉的原委:“‘隻有犯錯不大的人,才好寫這信——壓力輕些。’(指他當過‘典獄長’,但沒有動手打過人)‘這種信隻有我這樣的人寫最合適。’(解釋了為什麽他首先出麵道歉)他說明為什麽他比動手打了人的紅衛兵容易懺悔,同時也不因為後者未曾道歉而自己也不做。”
如此看來,這兩封道歉信之所以能寫出,主要原因還是因為他們沒有動過粗、打過人。而打過人者,或打人致殘致死者(據《北京日報》1980年12月20日報道,1966年8月至9月的40天裏,紅衛兵在北京一地即打死1772人),雖然也經受著心靈的煎熬(申小珂在信中說:“一個在寧夏的同學給我來電話,說起當年在打姚淑禧教導主任的時候,他在旁邊踹了她一腳。這個同學在電話裏嚎啕大哭,十分後悔”),但若是真的站出來道歉,或許需要極大的道德勇氣。而現在看來,有這種勇氣的人少得可憐甚至幾近於無。為什麽會出現這種狀況?其中很可能涉及人性、道德乃至文化層麵更幽深的部分,而這個問題要想說清楚,似乎更不容易。
當然,我也想告訴這位同學,“紅衛兵打人”是個全稱判斷,我們也應該看到曆史大事件背後個體的複雜性和差異性。比如,賀延光當過紅衛兵,卻沒打過人。雖然這種“沒打過”不是因為道德自律,而是因為那種特殊的“家教”,但無論如何,他沒有滑入負罪的深淵。如果當年的紅衛兵都有這種家庭教育,且這種教育能起一些作用,紅衛兵的“革命行動”也不至於走火入魔到那種程度。但問題是,當國將不國時,家風、家教、家規等的作用也微乎其微乃至蕩然無存。“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變成“大革文化命”,顯然就是從破除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人倫秩序開始的。而賀延光能在那個時代心存敬畏,大概也算是一個特殊的個例吧。
(作者係北京師範大學文藝學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導)
1.《北京日報》1980年12月20日報道是否存在?
2.數字的出處?當年很亂誰統計的?
不能以現今的社會文化判定曆史。
在這種理論指導下, 既然是暴力的暴動, 打人就是理所當然, 打死人就不算錯事, 這就是當時的實際情況, 怪誰? 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