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的走資派
歐陽龍門
1966年8月8日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的決定》(即“十六條”)明確指出:“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
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十六條”曾經被當作文化大革命的指南,但是“十六條”並沒
有定義什麽是“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也沒有提出判別
“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的客觀標準。“黨內走資本主義道
路的當權派”這一概念以後被簡稱為“走資派”。毛澤東直到去世之
前還在談論“走資派”,說“走資派還在走”。但是,直到去世,毛
澤東也從來沒有提出過一個可供操作的判別“走資派”的標準。
那麽哪些人是“走資派”呢?毛澤東最初的想法是把所有的“當
權派”都放到文化大革命的群眾運動中去“經風雨”,讓廣大人民群
眾來鑒別誰是“走資派”。但是,這個方法很快就被證明是行不通的。
因為群眾一經發動起來,幾乎所有的“當權派”都被指控為“走資
派”。這當然不符合毛澤東最初設想的“走資派”“也就是百分之一、
二、三”。
既然沒有判別標準,就隻好依賴“列舉法”了。在毛澤東的心目
中劉少奇、鄧小平無疑是“走資派”,毛澤東也說過煤炭工業部部長
張霖之是“走資派”。但是,毛澤東不可能列舉從中央到地方的所有
的“走資派”,於是中央隻好列舉出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區一級的
“走資派”,再往下就沒有辦法了,就由各地各部門革命委員會去決
定了。
1967年8月1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報刊上點名批判
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決定:“為了把這場革命的大批判更好地
同各地區、各部門的鬥批改結合起來”,批準在報刊上已經點名批判
的中央和省、市21名“走資派”的基礎上,進一步公開點名批判
34名“走資派”。這55名“走資派”的名單和當時的職務見附錄
一。
其中沒有劉少奇和鄧小平。從1967年4月起,公開的報刊上
都是以“黨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中國的赫魯曉夫”
來指代劉少奇,用“黨內另一個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來指代鄧
小平。直到1968年10月,中共中央擴大的八屆十二中全會以後,
公開的報刊上才以“叛徒、內奸、工賊”的頭銜點名批判劉少奇。鄧
小平則一直沒有在公開的報刊上被點名。
從1967年開始,尤其是在1968年,各省、市、自治區紛
紛成立革命委員會。在各地上報的有關革命委員會組成人選的文件上,
中央往往在批準的文字中列出中央以及當地的“走資派”。在這些文
件中,“走資派”的排名大體上是:劉少奇、鄧小平、陶鑄、彭德懷、
賀龍、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有時會加上譚震林、薄一波、
安子文。對這些人的稱呼是“黨內最大的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
權派”或者“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此外針對不同的地區還會加上
不同的人,如西北地區的各省、自治區會加上高崗、習仲勳、劉瀾濤,
西南地區的各省、自治區會加上李井泉,中南地區則加上陶鑄、王任
重。接下來便是這些人在相應某個省、市自治區的“代理人”或“追
隨者”,見附錄二。
“文革”前,全國共有副省長、副部長以上幹部1253人。附
錄一、二列出了82人,加上劉少奇和鄧小平共是84人。這還隻是
經中央批準在報刊上公開點名批判的、以及部分在中央文件中點名的,
就已經達到了6.7%,大大超過了毛澤東最初設想的“百分之一、
二、三”。事實上,由各地各部門立案審查而被定為“叛徒”、“特
務”、“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資產階級司令部代理人”的有
453人,占總數的36%。受到衝擊範圍更大,達到1011人,
占81%。
在1966年10月的中央政治局工作匯報會議上,周恩來曾提
到被打倒的幹部“現在已經大大超過了”百分之一、二、三。毛澤東
回答說:“多了不怕,將來平反嘛!有的不能在本地工作,可以調到
別的地方工作。”然而,毛澤東沒有預料到的是文革之後所有這些人
全數平反。
參考資料:(略)
附錄一:1967年8月,中共中央批準在報刊上點名的走資派:
彭真 (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北京市市長)
彭德懷(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元帥、前國防部長)
陸定一(八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書記處書記、中央宣部部長、文化部部長)
羅瑞卿(八屆中央委員、書記處書記、副總理、總參謀長)
楊尚昆(八屆中央委員、書記處候補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
周揚 (八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央宣部副部長)
蕭望東(文化部代部長)
薄一波(八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國家經委主任)
呂正操(八屆中央委員、鐵道部部長)
林楓(八屆中央委員、中共中央黨校校長)
安子文(八屆中央委員、中央組織部部長)
楊秀峰(八屆中央委員、最高法院院長)
蔣南翔(八屆中央候補委員、高教部部長,清華大學校長兼黨委書記)
吳冷西(人民日報總編輯)
張聞天(八屆中央委員、前外交部副部長)
張勁夫(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國家科委副主任)
韓光(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國防科委副主任)
陶鑄(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書記處常務書記、副總理、中南局第一書記、中央文革顧問)
王任重(八屆中央候補委員、湖北省委第一書記)
李井泉(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西南局第一書記)
賈啟允(貴州省委第一書記)
閻紅彥(八屆中央候補委員、雲南省委第一書記,1967年1月自殺)
汪鋒(甘肅省委第一書記)
歐陽欽(八屆中央委員、前黑龍江省委第一書記,)
李範五(黑龍江省省長)
烏蘭夫(八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內蒙古自治區委第一書記)
王鐸(內蒙古自治區委書記)
王逸倫(內蒙古自治區委書記)
王昭(青海省省長,1970年2月去世)
任白戈(重慶市委第一書記)
王鶴壽(八屆中央候補委員、鞍山市委第一書記)
劉瀾濤(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西北局第一書記)
習仲勳(八屆中央委員、前國務院秘書長)
胡錫奎(西北局書記)
馬明方(八屆中央委員、東北局第三書記)
陳丕顯(八屆中央候補委員、上海市委第一書記)
曹獲秋(上海市市長,1976年去世)
楊西光(上海市委書記)
萬曉塘(八屆中央委員、天津市委第一書記,1966年9月去世)
張淮三(天津市委書記)
林鐵(八屆中央委員、河北省委第一書記)
李葆華(八屆中央委員、安徽省委第一書記)
葉飛(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福建省委第一書記)
文敏生(河南省委代理第一書記、省長)
趙文甫(河南省委書記、副省長)
趙紫陽(廣東省委第一書記)
方誌純(江西省委書記、省長)
廖誌高(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四川省委第一書記)
趙林(吉林省委代理第一書記)
楊靜仁(寧夏區黨委第一書記)
馬玉槐(寧夏區黨委第二書記)
陶魯笳(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國家經濟委員會第一副主任)
衛恒(山西省委第一書記,1967年1月自殺)
王謙(山西省委書記、省長)
王大任(山西省委書記)
附錄二:1967至1968年,中共中央文件中點名的部分走資派:
賀龍(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副總理、軍委副主席、國家體委主任)
譚震林(八屆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副總理)
蕭華(八屆中央委員、總政治部主任)
楊成武(八屆中央候補委員、代總參謀長)
江渭清(八屆中央候補委員、江蘇省委第一書記)
陳光(江蘇省委常務書記)
王延春(湖南省委書記)
黃岩(安徽省委書記、省長)
趙守一(陝西省委第二書記)
李啟明(陝西省委書記、省長)
顧卓新(東北局書記處書記)
喻屏(遼寧省委書記)
周桓(八屆中央候補委員、沈陽軍區政委、遼寧省委書記)
黃新廷(成都軍區司令員)
郭林祥(成都軍區政委)
趙健民(雲南省委書記)
範式人(福建省委第二書記)
侯振亞(福建省委書記)
賀希明(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謝王崗(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
周仁山(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政府副主席)
王其梅(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西藏軍區副政委)
武光(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政府副主席)
呂劍人(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
張仲瀚(新疆自治區黨委常委、新疆軍區副政委、生產建設兵團第二政委)
伊敏諾夫(新疆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包爾漢(前新疆人民政府主席、全國政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