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美國警察對刑事犯罪和各種滾刀肉似的撒潑耍橫的行為處置起來,比中國警察要嚴厲的多。在美國,警察叔叔都是隨身帶槍的(和香港、加拿大、澳大利亞一樣),遇到當街行凶、襲警、家庭暴力、肆意撒潑等行為,警察到場抓人沒商量,要是敢拘捕撒野,警察叔叔的槍可不是吃素的。美國警察的管轄範圍非常廣泛,可以說涉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麵。所以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或中國香港,很難想象會有人拎著煤氣罐到廠長辦公室去撒潑要分房子的(嗬嗬,打個比方),因為會被警察逮捕甚至當場擊斃。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有中國大陸來的新移民,在家裏打老婆孩子,沒想到被鄰居的一個911報警電話,就給戴上手銬押上了警車,老婆孩子求情都沒用。也有人不顧離婚探視權的規定,強行探視甚至帶走小孩,結果被警方以試圖綁架的罪名起訴。還有男人在校園裏喜歡上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就跟蹤她,結果法院頒布了禁止令,禁止這個男人接近那女人多少米之內,如有違犯,立刻收監。警察甚者在這男人身上裝了電磁感應器(就是動物世界裏動物學家給棕熊帶上的那東東),隨時向警察自動發送所處方位,連洗澡都不許摘下。以前中國的政治教科書批判美國的法律多如牛毛,看來真是這樣。也許隻有如此嚴密地囊括生活各個方麵的法律,才能規範出像樣的社會秩序。要知道,美國可是人人都可以持槍的國家啊。
相比之下,中國警察在對付刑事犯罪、尤其是那些雞毛蒜皮撒潑耍橫似的所謂“輕微違法”行為的時候,似乎就寬鬆多了,以至常常凸現法律的蒼白和警察的軟弱。中國警察除非執行抓捕等對抗性任務,一般不許帶槍。豬豬的一個刑警朋友抱怨說,平時領導看槍看的特別緊,執行完任務,就盯著你把槍交回槍庫,好像生怕你哪天會給他一槍似的。是的,槍械管理在中國是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的。普通刑警的槍上不僅寄托著個人的安危,還有領導那悠悠的政治生命。
由於平時不配槍,麵對突如其來的嚴重刑事罪犯時,中國的警察們往往該出手時難出手。曾經發生過凶徒持刀當街行凶,警察趕到後,由於沒有槍,隻能用警棍和罪犯搏鬥,結果一名警察當場殉職。其餘警察準備開槍,但由於罪犯是少數民族,警察們還要先請示上級之後,才派人取來槍將罪犯擊斃。每年因此有很多公安幹警因公殉職。那麽,豬豬不知道,警察的尊嚴何在?法律的尊嚴何在?一個在罪犯麵前沒有槍的警察還算警察麽?(少數民族在法律麵前的優待特權,如某些民族可以戴刀和對待少數民族犯罪分子在處理上的所謂“兩少一寬”的所謂民族政策,雖然於法不通,但也算是中國特色之一吧。)
而對於其他雜七雜八的“輕微犯罪”,如家庭暴力、撒潑耍橫滾刀肉似的妨礙公務,中國警察更顯得軟弱無力。在電視劇《半路夫妻》中郭芳的丈夫強奸了她,這廝居然隻拘留了幾天就放出來了,而且還不斷騷擾郭芳母女,試圖強行抱走孩子。麵對這個滾刀肉的違法行為,無論是女民警胡曉玲(陳小藝飾演)、郭芳後來的警察丈夫、還有其他警察,除了聲嘶力竭的嗬斥外,竟都束手無策。後來還是管軍(孫宏雷飾演)用黑道手段臭揍了那家夥一頓才解決問題的。美國的觀眾對這樣的劇情一定不理解,這也是所謂的文化差異吧。這樣的人如果在美國,早就被警察以暴力強奸、入侵他人私宅和試圖綁架的罪名逮捕起訴了,蹲幾年大獄是完全有可能。因為,即使是親生父親,離婚後如果沒有孩子的監護權,未經女方同意擅自看望帶走自己的孩子,也可以被起訴成試圖綁架和誘拐,也還真有人因此坐牢。
這麽一比較,美國警察不是比中國警察更嚴厲、管的範圍也寬很多麽?其實也不是。美國警察也有比中國警察軟弱寬鬆的時候。
在美國等西方國家和中國的香港特區,常常可以看到街頭的抗議示威或者罷工遊行等活動,隻要不發生暴力事件(如攻擊警察或衝擊八國峰會的會場等),全副武裝的警察一般都隻是遠遠地戒備而已,並不幹涉。有時還用警車為遊行隊伍開道,確保隊伍按預定路線行進。至於那些在媒體上公開發表與政府相左意見的公民,警察更不會理睬。相比之下,中國警察在這方麵可就嚴厲多了,管得也寬多了。中國警察的主要人力、物力和財力大都投放在這些方麵了。從小區的民警到網絡警察再到“驢爸”,建立了一道道鋼鐵長城、快速反應隊伍和全方位全天候的監控隊伍,在言論和其他敏感方麵把中國人盡可能無微不至地保護起來。雖然在處理一般刑事犯罪方麵中國的警察可能不敵美國警察威猛,但在消滅一切敏感因素及不和諧聲音這一點上,中國警察比美國警察過得硬。
這種寬與嚴的分別也可以算是一種社會製度和文化的差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