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頭露笑臉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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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美國警察和中國警察執法的寬與嚴

(2009-07-12 10:05:19) 下一個

一般來說,美國警察對刑事犯罪和各種滾刀肉似的撒潑耍橫的行為處置起來,比中國警察要嚴厲的多。在美國,警察叔叔都是隨身帶槍的(和香港、加拿大、澳大利亞一樣),遇到當街行凶、襲警、家庭暴力、肆意撒潑等行為,警察到場抓人沒商量,要是敢拘捕撒野,警察叔叔的槍可不是吃素的。美國警察的管轄範圍非常廣泛,可以說涉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麵。所以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或中國香港,很難想象會有人拎著煤氣罐到廠長辦公室去撒潑要分房子的(嗬嗬,打個比方),因為會被警察逮捕甚至當場擊斃。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有中國大陸來的新移民,在家裏打老婆孩子,沒想到被鄰居的一個911報警電話,就給戴上手銬押上了警車,老婆孩子求情都沒用。也有人不顧離婚探視權的規定,強行探視甚至帶走小孩,結果被警方以試圖綁架的罪名起訴。還有男人在校園裏喜歡上一個素不相識的女人,就跟蹤她,結果法院頒布了禁止令,禁止這個男人接近那女人多少米之內,如有違犯,立刻收監。警察甚者在這男人身上裝了電磁感應器(就是動物世界裏動物學家給棕熊帶上的那東東),隨時向警察自動發送所處方位,連洗澡都不許摘下。以前中國的政治教科書批判美國的法律多如牛毛,看來真是這樣。也許隻有如此嚴密地囊括生活各個方麵的法律,才能規範出像樣的社會秩序。要知道,美國可是人人都可以持槍的國家啊。 

 

相比之下,中國警察在對付刑事犯罪、尤其是那些雞毛蒜皮撒潑耍橫似的所謂輕微違法行為的時候,似乎就寬鬆多了,以至常常凸現法律的蒼白和警察的軟弱。中國警察除非執行抓捕等對抗性任務,一般不許帶槍。豬豬的一個刑警朋友抱怨說,平時領導看槍看的特別緊,執行完任務,就盯著你把槍交回槍庫,好像生怕你哪天會給他一槍似的。是的,槍械管理在中國是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的。普通刑警的槍上不僅寄托著個人的安危,還有領導那悠悠的政治生命。

 

由於平時不配槍,麵對突如其來的嚴重刑事罪犯時,中國的警察們往往該出手時難出手。曾經發生過凶徒持刀當街行凶,警察趕到後,由於沒有槍,隻能用警棍和罪犯搏鬥,結果一名警察當場殉職。其餘警察準備開槍,但由於罪犯是少數民族,警察們還要先請示上級之後,才派人取來槍將罪犯擊斃。每年因此有很多公安幹警因公殉職。那麽,豬豬不知道,警察的尊嚴何在?法律的尊嚴何在?一個在罪犯麵前沒有槍的警察還算警察麽?(少數民族在法律麵前的優待特權,如某些民族可以戴刀和對待少數民族犯罪分子在處理上的所謂兩少一寬的所謂民族政策,雖然於法不通,但也算是中國特色之一吧。)  

 

而對於其他雜七雜八的輕微犯罪,如家庭暴力、撒潑耍橫滾刀肉似的妨礙公務,中國警察更顯得軟弱無力。在電視劇《半路夫妻》中郭芳的丈夫強奸了她,這廝居然隻拘留了幾天就放出來了,而且還不斷騷擾郭芳母女,試圖強行抱走孩子。麵對這個滾刀肉的違法行為,無論是女民警胡曉玲(陳小藝飾演)、郭芳後來的警察丈夫、還有其他警察,除了聲嘶力竭的嗬斥外,竟都束手無策。後來還是管軍(孫宏雷飾演)用黑道手段臭揍了那家夥一頓才解決問題的。美國的觀眾對這樣的劇情一定不理解,這也是所謂的文化差異吧。這樣的人如果在美國,早就被警察以暴力強奸、入侵他人私宅和試圖綁架的罪名逮捕起訴了,蹲幾年大獄是完全有可能。因為,即使是親生父親,離婚後如果沒有孩子的監護權,未經女方同意擅自看望帶走自己的孩子,也可以被起訴成試圖綁架和誘拐,也還真有人因此坐牢。 

 

這麽一比較,美國警察不是比中國警察更嚴厲、管的範圍也寬很多麽?其實也不是。美國警察也有比中國警察軟弱寬鬆的時候。

 

在美國等西方國家和中國的香港特區,常常可以看到街頭的抗議示威或者罷工遊行等活動,隻要不發生暴力事件(如攻擊警察或衝擊八國峰會的會場等),全副武裝的警察一般都隻是遠遠地戒備而已,並不幹涉。有時還用警車為遊行隊伍開道,確保隊伍按預定路線行進。至於那些在媒體上公開發表與政府相左意見的公民,警察更不會理睬。相比之下,中國警察在這方麵可就嚴厲多了,管得也寬多了。中國警察的主要人力、物力和財力大都投放在這些方麵了。從小區的民警到網絡警察再到驢爸,建立了一道道鋼鐵長城、快速反應隊伍和全方位全天候的監控隊伍,在言論和其他敏感方麵把中國人盡可能無微不至地保護起來。雖然在處理一般刑事犯罪方麵中國的警察可能不敵美國警察威猛,但在消滅一切敏感因素及不和諧聲音這一點上,中國警察比美國警察過得硬。 

 

這種寬與嚴的分別也可以算是一種社會製度和文化的差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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