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香港記者在烏市采訪時被武警打了,國務院“港澳辦”現已責成新疆有關方麵進行調查,給香港人一個交待。武警方麵的解釋是:當時武警正準備向示威群眾釋放催淚彈,命令記者離開現場,而香港記者拒絕離開,因而被武警武力製服並銬在警車邊。
本來警察和記者之間的衝突全世界都有,就連西方國家也不少見,沒什麽大驚小怪的,讓豬豬好奇的倒是各界的反應。部分香港人和香港記者協會自然是抗議大陸警方的粗暴行為,齊刷刷到“中聯辦”門口請願(中聯辦是中央在香港的最高權力代表機構)。與此相反,部分大陸網民則憤憤不平地痛罵香港人,認為港人仗著做過 150 年洋奴的“餘威”和中央給予的特殊地位,心理上總把自己淩駕於大陸同胞之上,公然無視我武警的命令,實在咎由自取。本來嘛,如果換成大陸記者,不用說被打了,就是隨便加個罪名丟到監獄裏也不會有人出來吭一聲。
這倒讓豬豬想起 2008 年在新疆采訪的兩個日本記者也曾被武警痛揍,直到把二人帶回局子裏準備進一步修理時,才發現兩記者口中連連告饒的鳥語不是什麽江浙方言,而是實實在在的大日本帝國的官方語言。當時有關方麵就知道闖了禍,公安方麵鞠躬到九十度,外交部也對日本道了歉。其實,豬豬覺得活該這日本記者倒黴,誰讓他們長得像中國人呢?又沒有及時出示日本護照!不然,怎麽很少聽聞西洋記者被中國警察非禮的事例?咱中國警察的思想覺悟就是高,尤其在關係國家榮譽和形象的問題上,最能顧全大局。周總理說過“外交無小事”,中國媒體不也宣傳過咱首都民警麵對醉酒鬧事的洋人,高風亮節,罵不還口打不還手,把所有問題都自己扛,宛如“都市邱少雲”一樣的英雄典範麽?
豬豬不想質疑咱警察的執法,警察麽,就得有警察的威嚴和武力,可凡事也得講點兒平等吧?咱不能隻優待友邦而虐待自家人啊。根據豬豬的數學歸納法,不難推導出如下的警察執法定理:貨真價實的大陸記者被打了算白打,疑似外國人士為中國人的香港記者被打了要調查,疑似中國人實為外國人的日本記者被打了則要道歉,而人高馬大金發碧眼怎麽看都像外國人的西洋記者呢——嗬嗬,到時候誰打誰還不一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