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因法之名》是繼《人民名義》之後的又一部檢察題材的作品,是中國第一部反映平反冤假錯案的電視劇。
該劇講述了許誌逸的妻子被害,刑偵隊副隊長仇慕因救拒捕的許誌逸殉職,一個錯案、兩代檢察官的故事。
檢察院檢察長鄒雄的女兒鄒桐、公安局局長葛大傑的女兒葛晴、公安局刑偵大隊副隊長仇慕的兒子仇曙光、公安局法醫陳謙和的兒子陳碩、文工團作家許誌逸的兒子許子蒙,這五個孩子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都是同學。
鄒雄、葛大傑、仇慕他們三人是一起轉業回到當地,分別在公安局和檢察院工作的,三個人的關係非常非常好。
故事是從某一天的早上開始的。
許誌逸像往常一樣用自行車送孩子去學校,但就在這天早上,她妻子被人在家裏殺害了。罪犯把現場收拾得幹幹淨淨,不像是一般人作案,這給破案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許誌逸是文工團的作家,又能說會道的,深受文工團女人們喜歡。加上對自己的不約束,他的名聲很差,隻要知道他的都知道他生活作風不好。
經過公安局刑偵大隊、法醫等對現場的勘察,感覺作案的不是外人,因為沒有第三者在室內的跡象。於是嫌疑人的目標自然是許誌逸,周圍的人都知道許誌逸跟妻子感情不和,也知道許誌逸在外邊的行為。
許誌逸的小說裏常常描繪殺人現場,而他正在寫的小說裏,恰好描寫著妻子被殺的場景,他的書稿也成了犯罪嫌疑的一個疑點。
許誌逸開始根本不承認自己殺人了,還為此逃跑,葛大傑、仇慕帶著人追他的時候,他跳進了河裏,仇慕為了救他被水裏的樹樁撞擊了頭部,犧牲了。
許誌逸被抓回來了,在公安局再三審訊追問下,許誌逸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且因為他的供述,找到了殺人的那把水果刀。雖然他是罪犯的疑點還很多,證據也隻有他供認的這把刀。
在檢查作案現場的時候,公安局法醫陳謙和其實在門上發現了第三個人的指紋,但他沒有上報。因為他愛人也在文工團工作,下班回來經常數落陳謙和,說他如何沒出息,如何不如許誌逸。他心裏煩透了這個許誌逸,他願意認定許誌逸就是殺人犯!
許誌逸在交代他在妻子被殺時間段裏做什麽的時候,他說他跟他們文工團的袁立方在一起,他們是相好的。那天他送完孩子去了袁立方家,還被袁立方的男朋友鄭天堵了個正著,但袁立方和她男朋友都不承認,所以,沒有辦法排除許誌逸就是殺害自己妻子的嫌疑人。
加上因為根據他的提供的作案水果刀的去處,公安找到了那把水果刀,所以,他就成了殺害他妻子的罪犯!
公安局破案後,把案件移交給了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核報法院審判。檢察長鄒雄對許誌逸的犯罪依據有疑義,希望他們重新偵破,但局長葛大傑一口認定犯罪人就是許誌逸,不會有第二人。他又一遍遍地提醒鄒雄,別忘了他們的好兄弟仇慕就是因為許誌逸犧牲的。
鄒雄在葛大傑的一次次爭辯中,雖然覺得這個案子疑點很多,但沒有更多的其它線索說明還有別的嫌疑人。加上當時市裏對這個案件非常重視,因為許誌逸的老婆也是文工團的,外邊傳言說許誌逸老婆跟市裏領導不清不白,她的死跟他們有關係。
為了不影響領導的形象,市裏要求公安局限期破案。加上葛大傑對仇慕的感情,鄒雄麵對葛大傑的堅決的態度、對仇慕犧牲的不舍,麵對市裏要求限期破案的壓力。他終於把案子移交給了法院。
法院最後判許誌逸殺人罪成立,死刑緩期執行。
由於許誌逸在獄中表現良好,變成了有期徒刑... ...
李幼斌演技一直是非常好的,這部劇裏他飾演的公安局長,果敢,機智,但他又是個普通人,也有著人情、感情。因為好戰友、好兄弟仇慕的犧牲,使得他對案件的分析有了偏頗。在嫌疑人到罪犯的認定過程中,主觀地認為許誌逸一定是殺害他妻子的罪犯,最後導致許誌逸蒙冤入獄。
鄒雄,一個檢察院的檢察長,在明知道案情有很多的疑點的情況下,依舊拗不過葛大傑,不僅僅是因為仇慕的犧牲、市裏的限期破案,也因為顧及了他們三兄弟的情誼。
如果他能堅持讓公安局重審案件,也不至於犯這樣的錯。這也使得他在一直猶豫的狀態下處理這件事,在去開會的路上,因為跟妻子述說他對案件的猶豫,注意力不集中,出了車禍而身亡。
仇慕,是一個很有能力的刑偵員,因為對工作的執著,妻子離開他走了,他既當爹又當媽,好在有葛大傑和鄒雄兩家的幫襯。最後犧牲在了抓許誌逸的過程當中。
就像葛大傑說的,如果他當時開槍抓住許誌逸,仇慕就不會犧牲。他猶豫不決沒有開槍,使得許誌逸跳下河,而仇慕等人跟著跳下去抓許誌逸,才導致了不該發生的悲劇。
法醫陳謙和,一直在家裏被妻子數落,他做飯也不對,行為舉止都不對,總被說沒出息,總被妻子把他跟許誌逸比,他心裏的鬱悶無處訴說。遇到了許誌逸案,他本能地要認定許誌逸就是嫌疑人,就是凶手殺人犯,在葛大傑麵前隱瞞了現場還有第三人指紋的事實,誤導葛大傑和刑偵隊的人,把許誌逸認定為了凶手。
許誌逸被判刑後,他一直內疚,把當年的第三人指紋和報告藏在家裏,自己因為長期緊張鬱悶,得上了胃病,被胃疼一直折磨著。
許誌逸被判刑了,留下了十歲的兒子許子蒙。姥姥因為女婿殺了自己的女兒,把許子蒙抱在懷裏不肯給奶奶家,從此許子蒙在姥姥家長大。從小他對殺人犯爸爸的仇恨也長在了心裏。
許子蒙在學校有曙光、有鄒桐、有葛晴,也有那些歧視他的同學。葛晴跟許子蒙是同桌,她給他帶過蘋果。鄒桐在同學欺負許子蒙把他的橡皮踩在腳下不給他的時候,鄒桐給他了一塊新橡皮,這些事兒都深深地印在了許子蒙的腦海裏。
而同是同學的陳碩,當年因為生活在父母不和的家庭裏,因為媽媽整天嘮叨爸爸,他習慣於帶著個耳機,坐在教室誰都不太理,因為爸爸整天說媽媽沒出息,他覺得自己也被人瞧不起。
一晃十幾年過去了,許子蒙、鄒桐、葛晴、仇曙光、陳碩都長大了。許子蒙做了自由作家,鄒桐、葛晴、陳碩都學了法律,仇曙光去了警官學校。大學畢業後,鄒桐在檢察院工作,葛晴去了圖書館,陳碩成一名律師,仇曙光畢業後回到公安局做了刑警。
從小一起長大的鄒桐、葛晴,這時候都愛上了許子蒙。
鄒桐對許子蒙的感情從小就有,長大後的鄒桐覺得許子蒙從小缺少愛,她希望自己能幫助許子蒙找回那些失去的愛。
葛晴是一直暗戀著許子蒙的。她從小因為父親被綁架受到了驚嚇,一直很膽小。仇曙光的爸爸仇慕犧牲後,葛大傑收養了仇曙光,從小仇曙光和葛晴就哥哥妹妹相稱。長大後,葛大傑希望仇曙光娶了葛晴,但葛晴對仇曙光始終沒有感覺,因為她一直暗戀著許子蒙。
葛晴認為許子蒙跟自己一樣,都心裏有過傷害,應當一起生活,互相取暖。她明明知道許子蒙不愛自己,卻天真地以為她隻要愛許子蒙,早晚有一天許子蒙會愛上她的。
她在家裏把鄒桐跟許子蒙談戀愛的事情告訴了父母,當然葛大傑會告訴鄒雄,他們要一起阻止了鄒桐跟許子蒙的感情。鄒桐不惜跟許子蒙私奔也不願意離開許子蒙。葛大傑找到許子蒙說他為了報複鄒雄才去追求鄒桐的,其實鄒桐跟許子蒙走在一起,是鄒桐主動的。
就在鄒雄追趕要跟許子蒙私奔的鄒桐後,在要去開會的路上出了車禍身亡。鄒桐的媽媽隱瞞了鄒桐爸爸出車禍的真正原因,說鄒雄就是為了鄒桐才出的車禍,鄒桐內心對爸爸的去世充滿了內疚,於是與許子蒙分手。
葛晴知道鄒桐離開了許子蒙後,開始追求許子蒙,但許子蒙的心裏隻有鄒桐,他說什麽都不肯接受葛晴。而這時候葛大傑要葛晴跟仇曙光把婚事兒辦了。
葛大傑一直以為仇曙光不肯娶葛晴,後來才知道,是葛晴不肯嫁給仇曙光,而且在跟許子蒙談戀愛。葛大傑更確信是許子蒙為了報複,追求鄒桐不成又來追求葛晴。他找到許子蒙,指責他的報複行為,激怒了許子蒙。
為了報複葛大傑,許子蒙決定娶葛晴,他化了60多萬,辦了一個極其豪華的婚禮。
葛晴不知道許子蒙為什麽突然接受了她,她天真地以為許子蒙也開始愛自己了。於是對許子蒙更加嗬護了。想不到的是,許子蒙婚後才發現自己根本無法接受葛晴,他始終沒有跟葛晴住在一起。
想到葛晴從小對自己的好,想到葛晴偷偷給他蘋果的時候,許子蒙不忍心傷害葛晴,一直跟葛晴生活在一個屋簷下,卻不能接受她。
那時候的許子蒙因為寫書已經很有名氣了,在經濟上是富足的,他對姥姥好,卻無法接受爺爺奶奶的愛。爺爺奶奶為了自己的兒子,十幾年來一直上訴。後來爺爺去世了,奶奶依舊堅持為許誌逸上訴。
這時候,許子蒙的奶奶發現患上了癌症。
她在去檢察院起訴的時候遇到了鄒桐,鄒桐找到了陳碩,讓他做許子蒙奶奶的代理律師。重新審查許誌逸案。在檢察院重新審查的過程中,發現了這個案子的許多疑點,而因為陳碩對父親陳謙和谘詢當年案情的過程中發現了陳謙和的異常緊張,最後使得陳謙和說出了當年自己隱瞞第三者指紋的事情。
在檢察院和陳碩的努力下,案子終於打回公安局重新偵察。這時候,仇曙光是刑偵大隊的隊長了。他帶人從新開始了許誌逸案的偵破工作。
因為葛大傑的堅持,因為仇曙光對許子蒙的偏見,再一次的重審,葛大傑、仇曙光依舊是在努力地讓證據坐實許誌逸就是殺人凶手的結論。
但有了第三者指紋後,加上袁立方因為當年沒有給許誌逸作證使得許誌逸坐牢,袁立方最後跳樓自殺,而在鄒桐和陳碩的取證過程中,找到了那天看到許誌逸從袁立方家窗口跳出來的證人。使得案情有了新的轉機。
最後仇曙光通過指紋追蹤,在雲南指紋庫裏找到了他們要找的凶手,是原來許誌逸家小區的電工。真凶找到了,許誌逸在牢裏冤屈地蹲了十七年。
許子蒙的奶奶在漫長的申述路上,傾家蕩產,為了兒子的冤屈四處奔走,最後當兒子出獄的時候,她見到了兒子把家裏的鑰匙交給了他就閉上了眼睛。
許子蒙在奶奶病重後期,因為鄒桐的勸說,他終於接受了奶奶,把奶奶抵押的房子贖回來了,奶奶看病的錢也都是他花的。起初不肯跟奶奶見麵的他,後來也到醫院看奶奶。
許子蒙跟葛晴始終在一起,但從來沒有住到一起,奶奶跟他說:“你不愛葛晴,就把她好好還給她父母。”許子蒙後悔為了報複葛大傑跟葛晴結婚,於是決定跟葛晴離婚,不再繼續傷害她。
在寫離婚協議的時候,許子蒙滿眼都是葛晴從小對他的好,小時候偷偷給他蘋果、追求他的時候那一心一意、結婚後,一心地愛著他。他盡自己最大所能把財產分給葛晴。隻要葛晴同意離婚。
葛晴跟鄒桐原來是閨蜜,但自從葛晴跟了許子蒙,她覺得許子蒙所以不能接受她就是因為心裏還有鄒桐,於是,她跟鄒桐疏遠了,甚至聽不進去鄒桐的任何勸告,還指責鄒桐不應當管許子蒙家的事兒。
後來鄒桐讓陳碩裝自己男朋友,才算讓葛晴解除了這個顧慮。
陳碩因為從小在父母整天爭吵中生活,內心有著自卑感,媽媽每天數落爸爸沒出息,沒有錢,他受到的影響很大,長大後,他立誌要做一個有出息的人,要賺多多的錢。
當上了律師的陳碩,非常努力,跟同事一起合夥辦案,確實成績不小。他無論走到哪兒都能攬到生意,在調查許誌逸案的時候,看到動遷居民對動遷條件不滿,他主動提出給他們當代理律師跟開放商談判,使得居民得到了合理的補償。深受大家的歡迎。
鄒桐把許誌逸案交給了陳碩,在他們一起辦案的過程中,陳碩、鄒桐產生了感情。
當陳碩知道自己的父親陳謙和當年隱瞞了指紋,沒有上報有可能犯罪的時候,他退縮了,不想因為自己讓父親是晚年再有災難。而這時候的陳謙和已經下定決心要把事情的真相告訴葛大傑。
葛大傑聽說後,把責任都攬到了自己身上,他還是寄希望於殺人凶手就是許誌逸的結論不會被推翻。直到仇曙光通過DNA比對,找出了真正的凶手。陳謙和依舊去檢察院自首,在法庭上,葛大傑出麵作證,攬下了冤案的責任都在他一人,使得陳謙和沒有被重判,而是判了三年還緩刑兩年執行。他沒有聽陳碩的告誡,說自己忽略了第三個指紋,而不是有意隱瞞,如果堅持忽略第三人的指紋,屬於工作失誤,而故意隱瞞就是犯罪。
劇中的鄒桐與許子蒙那段戀情,讓人感動。許子蒙一直生活在父親是殺人犯,而且是殺害了自己的母親這樣的陰影下,覺得整個世界對於他來說都是一片黑暗。他找不到自己通向光明,通向美好世界的路。隻有鄒桐,一直是他的寄托和依賴,隻有鄒桐讓他感到是唯一的希望。
鄒桐向他表白了愛意,他高興得不知道如何是好,鄒桐說的話他都聽,讓他私奔他說走就走。但因為鄒桐爸爸的車禍離世,鄒桐離開了他,許子蒙深受打擊。他覺得這個世界再一次拋棄了他。
鄒桐離開許子蒙後,也反思自己,反思自己對許子蒙的了解和他們的感情。最終,鄒桐的理性占了上風,她知道,她的能力是無法讓許子蒙恢複的完全正常狀態的,因為從十歲開始的後來的人生,讓許子蒙失去了愛和接受愛的能力。
所以,在葛晴要跟許子蒙在一起的時候,鄒桐極力反對,而葛晴的天真和自以為是,讓她根本聽不進去鄒桐和父母的任何勸告,鑽進了非許子蒙不嫁甚至是離開許子蒙就沒法活的死胡同裏。
當一份愛發展到了這樣的程度,就已經是不正常的了。正像大家說的,葛晴對許子蒙,愛到了沒有尊嚴的程度。
許誌逸,是文工團裏的一個作家,無論人品還是長相都不怎麽樣,但卻得到團裏台柱子們的喜歡。連已婚的陳謙和的愛人都天天說著他的好。這看似不可能和讓人費解的情節,其實在當時還是很正常的,那個年代,是很重視文化程度的,有文化的人非常受寵。
記得還有一部電視劇,記不得名字了,裏麵的女主角喜歡上了一個小夥子,就因為他有文化,會說四個字的詞兒,她就愛上了他,但婚後才發現他們並不合適,她一生跟著他風雨飄搖,傾家蕩產,隻因為當初她喜歡他能說四個字的詞。
所以,有人說,不明白為什麽許誌逸這樣的人,那些台柱子會喜歡,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許誌逸的父母根本不相信兒子能殺人,他們在用生命為兒子申訴的同時也反思自己教育孩子的方法,但一切都晚了,隻有拚命傾其所有,為兒子做著努力。幸好遇到了鄒桐和陳碩,否則許誌逸的冤案恐怕很難翻過來。因為許誌逸本身並不想申訴了,再有三年他就可以出來了,他不願意因為申訴影響自己現在的服刑期。
他在監獄裏表現很好,還辦起了報紙,能說會道的經常給上邊寫信表示伏法,表示感謝政府,他出來後說,都是為了在外邊的許子蒙。
許子蒙一直要跟葛晴離婚,而葛晴死活不肯,他無論許子蒙怎樣對他都願意跟他在一起。她為此跟父母鬧翻,葛大傑不讓她回家,她媽媽也不敢讓她回家,因為葛大傑心髒不好,生氣就住院。
葛大傑從來沒有去葛晴家看過,婚禮也是仇曙光替他把葛晴送到了許子蒙的手裏。這樣的父母也是挺罕見的!
許誌逸的相好袁立方跟她男朋友鄭天結婚後,鄭天經常用許誌逸來羞辱她,她想去為許誌逸作證,鄭天不允許,最後袁立方跳樓自殺。
鄭天看到許誌逸無罪釋放,心裏充滿了仇恨,他把對許誌逸的仇恨,報複到許子蒙身上。他殺害了葛晴,栽贓許子蒙,使得許子蒙入獄成為了殺人嫌疑人。走上了他爸爸的老路。
鄒桐了解許子蒙,相信絕不是他殺的葛晴,但葛大傑和葛晴的媽媽根本不相信。案子歸仇曙光刑偵大隊負責,仇曙光同樣因為葛晴被殺,他痛恨許子蒙,所以在所有證據指向許子蒙的時候,他跟當年葛大傑一樣,把案子交給了檢察院。
這時候,因為許誌逸案錯判而受處分的葛大傑回到了公安局,他一再跟仇曙光強調,要認真調查,不要犯當年的錯。但仇曙光很有信心地告訴他,殺人犯就是許子蒙,沒有第二個人。
案子到了檢察院,又報到了法院,鄒桐和陳碩幫著許子蒙找到了他那段時間不在現場,沒有做案機會的證據,又因為證據不足,法院宣判許子蒙無罪。
許子蒙雖然無罪,但真凶到底是誰?鄒桐遇到了袁立方的母親,通過她知道了鄭天的所作所為。案子打回公安局後,仇曙光開始重新調查,在許子蒙和葛晴家發現了別人的頭發,經跟DNA比對確定是鄭天的。
鄭天在知道自己要敗露了,綁架了許誌逸。他恨許誌逸,恨袁立方不愛自己。葛大傑、仇曙光、許子蒙、鄒桐、陳碩,來到了綁架現場。鄒桐和陳碩用一本筆記騙鄭天,說袁立方是愛他的。還念給他聽日記的內容,鄭天在要看日記的時候,手離開了要砍的那根繩子,被公安當場按倒在地。許誌逸被救了。
殺害葛晴的真凶找到了!
鄒桐和陳碩走到了一起,許子蒙拉著箱子在機場跟他們告別,他要去國外了... ...
咱現在的劇,過去也是,不管誰,有事兒沒事兒的,或高興、或倒黴都能出國:)
《因法之名》這個劇名實在不通順。演員選得都很好,李幼斌、李小冉、都是我喜歡的演員,演技真的依舊很棒!而且這部劇其它演員也都演得特別的好。
劇情也挺真實的,跌宕起伏,更有很多值得我們深思的情節。
許誌逸是被冤枉了十七年,但他個人的生活確實有問題,也可以說是個品質惡劣的人。那個袁立方也是,跟了許誌逸,還不肯作證,不愛鄭天卻嫁給了他,為的就是掩蓋她跟許誌逸的問題。
要說袁立方嫁給鄭天,葛晴嫁給許子蒙,無不跟他們的父母有著關係。話說是孩子長大了,都是成年人了,但做父母的話,不能說完全聽,還是會當回事兒的,尤其在自己不知道怎麽辦的時候,有些父母以為一味反對,甚至轟出家門就能達到目的,其實這是最蠢的,正是父母這種權威之事,讓本不該走到一起的人,走到了一起。
葛晴從小因為爸爸被人綁架受到了驚嚇,內心缺少安全感,這種心理傷害對一個人的影響,也許是沒有體會的人體會不到的,作為父母要會保護孩子,葛晴的媽媽是一貫的溺愛,而葛大傑身為父親也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他把自己家也當成公安局了。
在葛晴的母親說到孩子從小受過驚嚇,葛大傑說:“被綁架的是我,她卻嚇破了膽,沒出息!”這哪兒是一個父親該說的話。
雖然他曾經給過葛晴一個公安帽徽,告訴他,帶在身上就不怕了,就像爸爸在保護你。後來葛晴出事兒前,把這個帽徽還給了爸爸,因為他非要跟許子蒙在一起,不肯離婚。
在跟葛晴遺體告別的時候,葛大傑又把這個帽徽放到了女兒手裏,說拿著它到了那邊不孤單、不害怕。唉,怎麽看著這個爹很氣人呢!
無論是鄒雄還是葛大傑,在對待女兒愛上了許子蒙這件事兒上,做得都很欠妥,他們自信的認為許子蒙一定是為了報複他們才追求他們的女兒的,而事實上,無論是鄒桐還是葛晴,都是主動追求許子蒙的,尤其葛晴,愛許子蒙勝過愛自己,到了正常女孩子做不到的程度。
有人看到葛晴這副樣子,就把她的行為歸結為她有心機,是一個用盡心機想得到許子蒙的人。許子蒙有什麽值得他用心去騙的呢?仇曙光有什麽不值得她愛的呢,我覺得不是心機的問題,而是她的天真,不成熟,沒有理性,讓她沒有走出從小對許子蒙那種同情、後來的暗戀,到看到鄒桐和許子蒙的相親相愛她心生嫉妒,希望自己也能得到許子蒙對鄒桐那樣的感情。
男女之愛,必須要兩廂情願,不能有救贖的意識在裏麵。一個人的經曆決定了他的心理健康,也決定了他的性格和命運。沒有人能救贖得了。
鄒桐的智慧是在於因為爸爸的意外身亡,自責的心理讓她離開了許子蒙,在離開許子蒙的日子裏,她理智地認識到了許子蒙的內心世界,他不是一個壞人,但鄒桐拯救不了他。能拯救他的隻有他自己,他要真正走出自己心理的陰影,學會了愛和被愛才能過正常人的生活。
葛晴跟鄒桐的不同就在於,一味地覺得自己能給許子蒙溫暖,能讓許子蒙走出陰影,她對許子蒙的愛,能彌補許子蒙從小失去的那些愛。
失去的就是失去了,再也找不回來了,也無法彌補了,隻有許子蒙自己徹底放下過去,麵向未來,才能做一個正常的人,做一個會愛和會接受愛的好男人。而葛晴的一味追求,讓他原來的不正常更嚴重了:)雖然有著小時候那些美好在許子蒙的心裏,但他能給葛晴的隻能是房子、車子和錢,愛,沒有!
葛大傑對女兒的愧疚,對自己從來沒有在女兒婚後去看過女兒,追悔莫及。但以他的性格,走出悲痛沒有很難。倒是葛晴的媽媽,後悔找不到葛晴的時候,沒有去葛晴家看看,直到第二天才發現了葛晴出事兒了。
許誌逸,在許子蒙要跟葛晴離婚的時候,夥同許子蒙的姥姥強行不許許子蒙離婚,他們的阻攔使得許子蒙和葛晴矛盾更加激化。長輩的好心在這時候反而辦了壞事兒。
如果像有人說的是葛晴愛到沒有自尊,而最後以失去生命為代價是咎由自取,那葛晴的父母、許子蒙的父親和姥姥,無疑都有責任。如果許子蒙從小跟奶奶長大,應當好很多。奶奶在了解到許子蒙不愛葛晴,馬上讓他:“把她好好還給她的父母”,看得出來,奶奶的話許子蒙馬上就接受了。當然許子蒙的爺爺奶奶從小對許誌逸的教育確實是失敗的。
現在的演員真不容易,為了好看點,再好看點,不得不美容甚至整容,這個葛晴原來長得確實不夠漂亮,但那是個正常的女孩子樣兒,整容後也許別人覺得漂亮了,我怎麽就覺得嚇人呢?也不是我一個人這樣感覺,有人稱她為一張蠟臉。確實,看著不舒服。
我發現隻要是李幼斌有戲,他身邊一定有一個貌似“帶資進入”的人。哪個行當都不容易,各種各樣的不容易,咱們隻看劇,還時不常的挑三揀四,我們哪裏知道,一部劇從準備到播出有多少人要付出無常的努力呢。
這部劇中陳碩是王驍演的,王驍,是老藝術家王馥荔的兒子,他在國外留學學的是3D設計,後來回國要進演藝圈,父母都不讚成,因為拗不過他給了他三年的時間,說成不了名就不能再當演員了。結果他憑著自己的演技,很快就成名了。
這個王驍雖然沒有繼承父母的漂亮,但演技還真是不錯,尤其這部劇裏的陳碩,塑造的非常成功,恰到好處。既幽默又不失身份,語言表達、肢體語言、眉目傳言、都用得非常得當、得體。相信他會有更大的進步的。
在網上很難找到王驍爸爸的信息,隻有一張早期跟王馥荔的合影,看得出來王驍沒有取爸爸媽媽的漂亮長:)但他的演技卻是38歲才開始演藝生涯的人中不多見的。
相信現在王驍的爸爸媽媽一定會為他感到驕傲的。
《因法之名》是一部非常值得一看的好劇!
曉青周末愉快。
我還是得先看‘一觸即發’,看完了再看別的,謝謝介紹。
祝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