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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英達洗錢案看東方與西方之存錢與取錢
著名影星英達在美國因涉嫌洗錢而被捕,他本人也已認罪。將可能需要繳納罰款和稅金高達28萬美元,並且有長達10年的牢獄之災。
英達幹了什麽?
他的老婆孩子定居美國,他自己在中國撈金,在兩地消費。
他把在中國的所得的一部分換了46萬多美元的百元大鈔,帶入美國後分50次存入6個銀行賬戶。
他的做法在中國無人過問,在西方卻是典型的犯罪。
大家在中國如果和銀行打過交道,多知道國內銀行對存款大戶從來都是笑臉相迎,視若貴賓。到了你需要提取大筆款項時,卻沒有那麽順順當當了。你如果不提前打招呼,並且提供一些證件文件,一般是不能提走大筆資金的。
在西方的銀行,你若存入支票或者轉賬,當然沒有問題。如果你有大筆現金存入(1萬刀以上),你需要提供證件和理由。黑手黨,毒販以及其他偷逃稅人員都是這麽幹的。
銀行當然需要掙錢。但它也有協助社會監管經濟依法運行的職責。從這方麵看,不是西方銀行古怪,愚蠢,而是中國銀行有失職之嫌。
英達栽了。華人同胞特別是新移民朋友們,該引以為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