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 : 一條世故變色龍 (zt5) ?
錢鍾書打人 / 楊絳咬人的故事
若幹必要的澄清
林 非
今年 1 月 21 日《中國經濟時報》、 1 月 27 日《文學報》,登載肖鳳的《林非被打真相》(以下簡稱“肖文”),對楊絳的《從“摻沙子”到“流亡”》(以下簡稱“楊文”)進行了澄清。之後,錢鍾書、楊絳跟我們之間的糾紛,完全趨於明朗和公開了。
關於這一場糾紛,出現過不少對我們以訛傳訛和肆意攻訐的文章,始作俑者是方丹的《我所認識的錢鍾書》(香港《明報月刊》 1979 年 8 月號)。此文編排我們是“造反派”,說我們打傷了錢鍾書。需要聲明的是,我們並非“造反派”,而且,連“楊文”也承認,是錢鍾書毆打了我,我始終都沒有還手。“楊文”盡管包含著向壁虛構和人身攻擊的成分,有些敘述卻也符合實際情況。例如她說,是在 1969 年夏天,自己的住房“分掉兩間”,住進來的“隻是需要住房的人,政治麵貌和表現各各不同”,接著又將遷入的我們稱為“沙子”。這自然是一種懷恨在心的蔑稱,卻也並未誣陷我們是“造反派”。而在此之前出版的孔慶茂作《楊絳評傳》(華夏出版社出版),卻與“楊文”的敘述迥然不同,而沿襲方丹的虛構之詞,說是由“造反派頭頭”分派,住進了“這對‘造反派’年輕夫妻”。“楊文”不僅未曾誣稱我是“造反派”,還說我(蔑稱為“男沙子”)“是整‘ 5 · 16 ’而為‘革命’立功的人”。“學部”(中國社會科學院前身)當時的“整 ‘ 5 · 16 ’”,是針對垮台後的造反派“紅衛兵聯隊”的,這樣說來,“楊文”更是從“政治麵貌和表現各各不同”的說明中,又進一步把我視為與“造反派”對立的人了。不過我確實從未立下過這樣的功勳,隻好辭謝她此種純屬虛構的不虞之譽。如果以當事人一方的“楊文”的說法為準,孔慶茂的敘述當然隻能是向壁虛構的不實之詞。如果他在敘述這件事情時,並未為此采訪過楊絳,而隻是出於醜化自己傳主對立麵的目的,就根據類似方丹那種撥弄是非的誤傳,不加分析地隨意譜寫,說明他寫作的態度實在是太不嚴肅了。他的《錢鍾書傳》(江蘇文藝出版社出版)同樣是違背事實地誣稱我為“造反派”,像這樣平白無故地損害和侵淩一個公民的名譽權,從傳記寫作的道德原則來說,無疑可以說是問心有愧的。
今天來回顧“文革”時候的往事,“造反派”已經成為一個帶有惡諡意味的名詞了,不過在當時作為“響當當的造反派”,卻是十分光榮的。而如果站在更高的視角來反思的話,極大多數並未殺人放火的所謂“造反派”,也隻是在“文革”狂潮的煽動與迷惑底下,作出了一些超越於正常思維之外的極端行徑,除了負有某些個人的責任之外,卻又是這場狂潮的受害者和犧牲品,歸根結底說來是一場時代的悲劇。正因為在當時作為“造反派”是十分榮耀的事情,所以就必須是在“階級出身” 和“政治表現”方麵經得住檢驗的人,才可能被允許參加進去。而從我自己的情況來說,因為在肅反運動中的“右傾立場”,和在反右派運動中的“平均主義的錯誤思想”,早已受過批判和處分,所以在“文革”開始之後,就常常處於膽戰心驚的恐懼中間,隻敢采取躲避和逍遙的態度,以免被揪成為“別有用心”的“牛鬼蛇神 ”,盡管如此,卻還在造反派張貼的長篇大字報上,被批判為“漏網右派”,哪裏還有成為造反派的榮幸。自然從我自己的思想感情上來說,也由於缺乏足夠的“階級覺悟”,對於“文革”中的種種行動是絲毫都沒有興趣的。
還有一個問題是孔慶茂《楊絳評傳》中由“造反派頭頭”分派房屋的說法,以及烏爾沁夫的《走出〈圍城〉的錢鍾書》(《文藝報》 1998 年 4 月 3 日,以下簡稱“烏文”)中,違背事實地說是“派駐進來兩名‘造反派’夫妻”,都是來源於方丹的虛構不實之詞。連作為與我們對立的當事人一方的“楊文”,也都敘述了實際的情況,卻並不采用此說,而“肖文”則說明是在“‘文革’的‘鬥批改’階段,整個單位都調整住房”,一位“‘革委會’ 主任”目睹我們居住得如此擁擠和可憐,“動了惻隱之心”,“決定分配兩間住房讓我們搬家”,還敘述了“在這座四層樓的公用宿舍裏”,同時搬進了十對青年夫婦,其中的有些同事後來成了著名的學者,也有人流亡於海外。我要補充說明的是在“文革”開始時,“學部”成立的兩派“革命群眾組織”中,其一是“紅衛兵聯隊”,因為受到“中央文革小組”成員關鋒的支持和指揮,所以被稱為“響當當的造反派”;其二是“紅衛兵總隊”,被前者稱為“保皇派”、“臭老保”等等。在 1967 年夏天,“中央文革小組”清洗和逮捕關鋒之後,“紅衛兵聯隊”就被查封,原來處於劣勢被攻擊為“保守派”,並被“紅衛兵聯隊”查封過的“紅衛兵總隊”開始掌權,後來又結合被解放的“革命幹部”,成立了管理日常事務的“革委會”,它與原來意義上的“造反派”已經毫無瓜葛。正是基於這樣的事實,可以證明從方丹、孔慶茂直至“烏文”中的有關敘述,都是子虛烏有的編造。愛默的《錢鍾書傳稿》(百花文藝出版社出版)更渲染說是他傳主的全家,從“幹校”回到北京後,才“發現自家房屋被一對青年夫婦占用了”,完全是任意編造和信手塗抹,也許是要渲染富有喜劇色彩的社會新聞,卻並未誣稱我們是“造反派”。
關於雙方正式衝突的原因,“肖文”與“楊文”都分別敘述了是由約請保姆洗衣所引起,而“烏文”和這幾本傳記卻並未說明衝突的起因。為什麽會像“烏文”所說的,“動手打了錢老”呢?孔慶茂的《錢鍾書傳》和《楊絳評傳》,則編造錢鍾書莫名其妙地“與這對‘造反派’大打出手,把胳膊都打傷了,鬧得滿城風雨”,從而“名揚千裏”,“連那些‘造反派’也都對他敬畏三分”。“楊文”明確地敘述是她丈夫打傷了我的胳膊,這不啻是對於“烏文”的一種駁斥。而從孔慶茂敘述的口氣來看,似乎是他傳主的“胳膊都打傷了”,為什麽要這樣語焉不詳?因為他基本的情況都沒有弄清楚,卻又急於要袒護自己的傳主,隻好這樣來隨意塗抹 , 怎麽能不含糊其詞?孔慶茂其餘的那些敘述,也都是經不起推敲的向壁虛構之詞,首先是在前麵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我與“造反派”絕無任何的緣分,他的說法隻能是一種誣陷之詞。何況按照常理來說,如果我真是“造反派”的話,作為年長一輩的知識分子錢鍾書,怎麽敢向我飽以老拳?當時的造反派組織派性極強,當自己“戰友”遭受毆打時,一定會采取同仇敵愾的“革命行動”,怎麽可能會袖手旁觀,卻反而對毆打者“敬畏三分”?尤其荒唐的是將錢鍾書把我打傷一事,竟猶如謳歌美國拳擊大王抑或日本相撲冠軍那樣大肆渲染,誇大成為在“滿城風雨”中“名揚千裏”,其實當時連居住在同一座樓房裏的鄰居,都知之者甚少,孔慶茂的肆意誇大之詞與實際情況的差別,真何止有十萬八千裏之遙。而且像這樣把錢鍾書謳歌成為並非他自己所長的拳擊健將,也未免太滑稽可笑,真是欲褒揚之而反成為不倫不類的漫畫了。至於愛默《錢鍾書傳稿》中所說的,他的傳主“被人打得不但胳膊帶傷,而且眼鏡也被打落在地”,更是完全違背了“楊文”中所承認的,我被她丈夫打傷的基本事實。像這樣誇大渲染和隨心所欲地起哄,都說明這些作者在史識和史德方麵存在的問題了。
上述的三部傳記和“烏文”,誣陷我是“造反派”,以及錢鍾書大打出手而胳膊負傷,並且“名揚千裏”等不實之詞,主要是來源於方丹的《我所認識的錢鍾書》。此文極不嚴肅地胡亂編造,竟貽誤一批作者寫出了向壁虛構的文字,可見從事寫作是一樁必須慎之又慎的事情。方丹與我無仇無怨,為何要肆意地違背事實來侵淩我的名譽呢?
完全是違背了客觀事實的“烏文”,竟惹來了邵燕祥的《李洪岩文讀後》(《雜文報》 1998 年 5 月 21 日),不知他為何會據此當作論斷的根據,在批駁李洪岩有關我是否“造反派”的質疑時,竟不無嘲諷地稱讚對方,比“那一對夫妻之所為,也算不無一點進步”,毫不了解實情就信手亂寫,還對我們加以惡意的貶抑,實在是有失公正和厚道的。邵燕祥在“反右派”運動中一定會有過被傷害的體驗,卻還這樣無緣無故地傷害別人,不知道是所為何哉?烏先生等諸位作家就是把錢鍾書吹捧上雲端裏去,我除了可以表述自己不同的看法之外,也絕對是無權幹預的,可是諸位的文章卻不該背離事實地對我們全家進行中傷。
有關“楊文”和“肖文”對於事態的不同敘述,某些與時代氛圍關係不太緊密的細節,局外人往往難於作出判斷。然而有些與時代氛圍關係甚為緊密的細節,揆之於常理來說,局外人也可以作出大致不差的判斷。
譬如“楊文”敘述肖鳳在 “學部”軍宣隊第一把手麵前,大罵她女兒是“ 5 · 16 的臭寡婦”,乃是為了刻意渲染對方的凶悍。不過經曆過“文革”生涯的人們終生都會難以忘卻,當時在工軍宣隊麵前是絕對不敢高聲嚷嚷的。工軍宣隊的任何一個指令,都可以決定自己的命運,人們在工軍宣隊的年輕師傅和連、排長麵前,都隻敢恭恭敬敬地說話,怎麽會吃了虎豹的肝膽,敢在這軍宣隊第一把手麵前如此吵鬧?這樣的場麵並不可能發生,更何況肖鳳是個在待人接物時很有禮貌的人,“楊文”的寫法純屬是為了進行抹黑而向壁虛構。
發生在“文革”後期的此種糾紛,是這場浩劫中一個小小的悲劇。錢家原來獨自居住,卻被迫打破了一統的局麵,心裏產生出不快與反感的情緒,完全是合乎邏輯的;而我們的遷徙也因為是護理嬰兒的保姆,提出絕對不能與我們夫婦同住一室,而不請保姆又無法上班,所以雖然猶豫再三,最後也隻好作出遷徙的無奈選擇。長期以來整個社會的思潮與有關決策,熱衷於掀起緊張的階級鬥爭,卻很少為了日益增長與膨脹的人口,考慮怎樣去建造更多的房屋,讓多少人們混雜在一起居住,生存狀態真是處於一種悲劇性的氛圍之中。前麵已經說明僅在這座四層樓的公用住房內,就同時搬遷進去十戶人家,可見居住情況的異常緊張。當時此種“鬥批改”的措施,實在也是無可奈何的做法,結果是造成雙方都處於別扭與尷尬的環境裏麵,或明或暗的不和、嘔氣與吵架,往往就成了必然會發生的事情。
這一回首先於傳媒渠道大張旗鼓發動攻擊的“楊文”,完全是以私人泄憤的方式進行描摹,有些情節明顯可以看出虛構的痕跡,還出現了不少人身攻擊的詞語,而且在敘述錢鍾書毆打了我,和自己咬噬了肖鳳手指之後,竟還表示他們自己“墮落”到了我們的水平,表現出一種完全沒有道理的霸氣。盧梭說是“每個人都生而自由、平等”(《社會契約論》),俗話則說“人無完人”,人們的品格究竟誰高誰低,很難截然加以確定,而要進行多方麵的分析與論辯。即以我和錢鍾書的簡略比較而言,錢鍾書喜愛罵人,罵完了還經常否認。他在五十年代初,曾用粗俗的市井語言嘲罵毛澤東,被人告發後,又指使那人兒聲明是誤聽了,真有翻雲覆雨的本領。不過在當時的政治氣氛中,那人兒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隻要自己過關,他竟可以不顧與犧牲別人。“文革”初期曾有幾位同事對此貼出過大字報,楊絳在《幹校六記》中這樣辯解說,“‘告發’顯然未經證實就入了檔案。實地調查時,那‘告發’的人否認有此告發”。而當軍宣隊要求錢鍾書寫出書麵檢討時,他竟“ 婉轉其辭、不著邊際地檢討了一番”(《幹校六記》)。如果自己從未說過這樣的話,為什麽要“不著邊際”地檢討,卻不去“婉轉其辭”地澄清?這是光明磊落的態度嗎?錢鍾書還譏諷吳宓先生“太笨”,誹謗馮友蘭先生“出賣朋友”,“坑人使妻小俱死”,過後楊絳又矢口抵賴,像海外著名作家莊因就認為這是很不應該發生的,此事見於近年的報刊。我則不是被壓迫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從不罵人,而罵了之後就從不加以否認。
近日的一張報紙登載了錢鍾書愛談貓狗發情之事。他在河南信陽的“五七幹校”時,也常於晚飯後開設講座,敘述巴黎嫖妓的種種風情,津津有味地渲染如何與妓女做愛,以及如何讓這夏娃坐在透明的玻璃馬桶上,側著頭顱觀賞她的陰部。還有一位被稱為“美髯公”的文壇耆宿,也很欽佩他深諳炮製春藥的配方。我對他的這些嗜好和掌握的淵博知識,都是一竅不通,也絕無絲毫興趣。他懷著這樣的情致,能寫出什麽格調的作品呢?有一位翻譯雪萊詩作的著名學者,就認為《圍城》是一部調侃與詆毀人的小說。我不擅作文,不過在自己所撰寫的《魯迅和中國文化》、《林非散文選》等有關書籍中,卻絕無任何的低級趣味,還誠摯地渴望著整個人類都能夠向真善美的境界邁進。
錢鍾書熟悉許多掌故,號稱“典故大王”,他的知識自然要比我廣博,不過古今中外的掌故實在太多,任何人也不可能件件都記得清楚。在“幹校”後期無所事事的日子裏,常有幾個人湊在一起,相互考問種種掌故,以便消愁解悶和苦中作樂。有一回,當我提出為何要稱為“皮裏陽秋”時,他沉吟許久,卻始終答不出來,倒是一位紅學大師拍案大笑,說出了個中的奧妙。其實忘卻了幾個掌故,又有多大的幹係?治學的重點是在於追求自己的論著中間,究竟包容了多少深邃的思想內涵?究竟如何關懷自己民族和整個人類的命運?有一位古學底子很深的詩壇泰鬥,在跟我談天時曾引用南宋吳文英《詞源》中所說的“七寶樓台,眩人眼目,碎拆下來不成片段”,感歎於並無思想的深度,而隻是摩挲和炫耀知識的碎片,又能夠有多大的意義?有一位著名的文藝理論家更是懷疑地詢問,如果對於社會人生並未誠摯與嚴肅地加以關切的話,為什麽竟會被吹捧和炒作得如此紛紛揚揚?連詩壇泰鬥和文藝理論專家都覺得迷惑不解的事兒,區區的我自然就更無法懂得了。
正像《孟子》裏所說的“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針對好多悖於事實的荒唐的編造,隻得簡略地作出上述的澄清。而根本的考慮是要借此來提醒自己,在跟讀者朋友進行對話時,都要盡量核對和保證這些話語的真實性,否則不就成為一種欺騙的行徑了嗎?
首先是韓寒在受到質疑時大罵麥田(即著名的"IT男精子"說)順便捎上了方舟子,結果
引來了更多的質疑。於是韓家父子一方麵說當作家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自己無意與
方老師為敵;一方麵發動韓迷/槍手肆意辱罵方及任何質疑韓的人。風頭一過,又原
形畢露。就在兩個星期前,韓寒又在電視訪談中與羅永浩大罵方是傻B。
韓寒對任何他不喜歡的人總是從下三路展開攻擊,特別喜歡劍指對方的女性親屬。
罵名人不會使自己更有名,如果你是這個目的的話,洗洗睡吧。
WXC裏還有一個姓閻的,天天罵韓寒,也沒罵出什麽名氣來,反而顯得自己人品很低下。
哦,忘了,那個姓方的肘子罵出名來了,不過所有的人都因此知道了他的低劣無能,這就是代價。
其實錢鍾書和楊絳比山哥在文中提到的反證們的人品好得多!
如果看多了錢鍾書和楊絳的作品及對中國國情的了解,再動一下腦子便不難看到事情的真相!除了在打架事件以後,錢,楊二位的確找過領導反映過打架的前後以外,他們一直象他們在文中說的一樣不願再提這件事。在他們的作品中也大多是不指名帶姓的一筆帶過!至於這件事在朋友及同時還有業界的傳播並不是他們能控製得了的!這自然是眾說紛紜。這件事成為公案是由林非夫婦引起的!最早將這件事寫成文字赴之於公眾的正是林非,隻是當時並無多少人注意罷了。可是林非並未就此而忘卻,在錢先生第二次病重住院之時再次發表文章以此攻擊二老,次年楊先生本著實事求是的目的寫下了那段曆史並登在了南方周麽上了!白紙黑字的承認”咬人踹人是我們不願做的事,可是我們都做了“,為了不再”墮落“,他們逃亡了!相反,所謂被打的一方,自始至終沒說過自己有任何責任!這正常麽?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難道他們真的是像他們自己所說的那樣無辜麽?林菲夫婦當時不到40,身材都屬高大型,而錢先生夫婦當時已近60,都屬瘦小型,他們打架後者會有何好處?另外請大家注意,打架是楊先生一個人先和他們打起來的,錢先生後加入的。為何錢先生出來就動手打人,大家不會說錢先生看到楊先生打別人痛快就也跟著打人吧!二老從未從別的渠道讓我們認為是暴虐分子或愛打架之徒,那一定是錢先生看到老伴正在被打,所以不故意一切的衝了上去!楊先生承認她先動的手,可是楊先生就是無緣無故動手打人麽?遠非如此,而是因為他們的女兒!為了應該給誰洗衣服,林非的妻子利用錢媛自殺的丈夫辱罵錢媛,錢媛去找居民委員會的人來處理而林非之妻卻仍不罷休,楊先生護犢心切和林非之妻動上了手!依我看來楊先生無可厚非,要是我非煽林非之妻幾個大耳光不可!
山歌的引文中,林菲夫婦一再否認他們是造反派,可是在文革中什麽人可以得到革委會領導的厚愛讓人家把自己的房子讓出兩間給他們,那個年代誰家還敢雇保姆,文革中的革委會領導又有幾個好人?正是此地無銀300兩啊!
而且,林菲夫婦自己的文章漏洞百出,一會兒說人家仗勢欺人(因錢在毛選委員會工作),一會兒說人家咒罵主席...真奇怪仗勢欺人的人得讓出自己的房給不仗勢欺人的人!滑天下之大稽!
最惡心的是還要把一些黃東西的細節拿出來和大家分享!請記住即使那真是錢先生所為大家一樣覺得惡心的人是你而不是錢先生!
最後,請不要再拿人家女婿說事!他是在文革中為了不再牽連其他人,拿出什麽516名單,而結束自己寶貴生命的!那是一個值得我們每個中國人尊重的生命!
這樣的攻擊是不是太小兒科了?惹得我笑哈哈的。
LZ有空讀一些大文豪傳記。開個小單子,見見世麵。不夠過癮的話我再接著補充: Lev Tolstoy, Lord Byron, Oscar Wilde, Arthur Rimbaud, Williams Tennessee, Henry Miller, Hemingway...
錢先生跟他們相比,真是夠潔身自好了。
錢楊兩口子是文盲加流氓,基本不會什麽英文 (更別手其他外文了),“圍城”是本爛書,其它的作品亦是癡人癔語,此外錢楊兩口子人品極差,錢鍾書是騙子變色龍,楊絳是潑婦。
(他們把自己所有的收入全部捐獻,楊絳至今還住在一個沒有任何裝修的簡陋單元房裏估計也是他們老謀深算陰謀做秀的一個部分,請大家識破)
您看我對文章的精華領略可否全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