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70)
2010 (102)
2012 (90)
2013 (60)
2014 (43)
2015 (39)
今年人民共和國的兩會上,溫家寶總理首次將“尊嚴”二字正式寫入
《政府工作報告》,他呼籲”要讓人民活得更加幸福,更加有尊嚴。”
盡管並沒有一些具體詳盡的解釋,海內外一些媒體還是議論,中國當
局終於開始重視一個被長期忽視了的問題。差不多同時,萬維網的一
些海外華人也在討論他們個人在西方社會的尊嚴問題。不過,大家的
注意力基本局限於民族主義和政治層麵,或者是個人社會地位之類非本
質問題。
其實人的尊嚴問題是西方基督教信仰中關心的核心價值之一。在這個
問題上,很多海內外華人朋友都沒有清楚的認識,所以他們也無法獲
得導引中國人獲得爭取人的尊嚴的真理之源。
盡管唯物論者也承認人是萬物之靈, 但他們隻不過是把人看成是高級
動物. 而基督信仰認為,人與動物的確有許多相似之處,但是人有一樣
東西是動物所沒有的, 那就是人有神的形象,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
的. 動物隻是各從其類被造的. 聖經創世紀1:26-27, “神說:「我們
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
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
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人有神的形象. 那麽, 什麽叫神的形象呢? 關於
神的形象, 目前有三種觀點, 分別是實質性形象, 關係性形象和功能
性形象. 實質性形象認為, 神的形象是人性中的心理或者屬靈的性質,
尤其表現在人的理性方麵. 不論人是否相信神, 神的形象都存在於人
的裏麵. 關係性形象認為, 神的形象是指人與神以及與其他人的關係.
那就是人是可以和神建立關係的. 事實上, 神對人的旨意就是要人愛
神和愛人如己. 舊約和新約聖經的最大戒命都是在強調這兩種關係.
功能性形象認為, 神的形象是指人管理受造之物的功能. 功能性形
象的主要是根據創1:26,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
我們的樣式造人,不是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
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這節經文上半節說到了
神的形象, 下半節說到了人的管理. 功能性形象的觀點也成為改革
宗所倡導的“文化使命”的基礎.因為神的形象的確與人的管理有
密切關係. 可是, 創世記第一章並沒有說神的形象就是執行管理. 人
是先有神的形象, 然後才執行管理. 執行管理是神的形象的結果,並
不是神的形象的本身.
以上這三個神的形象觀點各有其可取之處, 那麽到底什麽才是神
的形象呢?
除了不應該把人的智力作為衡量神的形象的標準以外, 實質性形象
的觀點是最合乎聖經的. 神的形象是指人所是的, 並不是指人所有
的, 或者人所做的. 隻要是人, 就有神的形象. 經曆與神的關係以及
執行管理隻是神的形象的應用和結果, 並不是神的形象的本身. 是
普遍存在於所有人裏麵的, 因此我們不應該咒詛任何人,
正如雅歌3:9-10說,“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
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裏出來!我的弟兄
們,這是不應當的!”我們也不應該謀殺任何人, 正如創世紀9:6說,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
造的.” 這兩處經文都是在人墮落以後說的, 並且適於用所有的人類.
可見, 神的形象並沒有因為人的墮落而失去, 隻是因著人的墮落而被
被扭曲和受損.
另外基督教義告訴我們:隻有一個人完全活出了神的形象那就是耶
穌基督. 耶穌與神有一個親密的關係, 約翰福音17:21說, “使他們都合
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麵,我在你裏麵,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麵,
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 耶穌也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 約翰福音
6:38說, “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
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耶穌也常常顯出對人的愛, 馬福音太9:36
說, “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
有牧人一般.” , 神的形象也沒有程度高低之分. 智商高並不代表神的
形象多. 既然神的形象是神放在人本質裏的東西, 神的某些屬性人也具
有. 比如說, 神是有位格的, 人也是有位格的. 盡管所有人都有神的形象,
但是因著人的墮落, 所有人裏麵的神的形象已經被扭曲和受損.
,
神的形象與我們人的尊嚴之間有什麽關係呢?既然每個人都有神的形
象, 每個人都是有價值的. 所以我們應該珍惜人的生命, 維護人的尊嚴.
我們不應該歧視不同種族的人, 也不應該輕看窮人,愚昧人和殘疾人.
我們甚至應該給予坐監的犯人適當的尊重. 雖然按法律他們是該受懲
罰的, 但是他們不應該受到非人的虐待.
200多年前,當英國偉大的廢奴運動領導人韋伯福斯在與強大的黑奴
貿易利益集團作鬥爭的時候,鼓舞他正義鬥爭的力量源泉就在這裏。
他在布裏斯托海港指著販運非洲黑奴的腳鐐手銬和肮髒的船艙,對英
國上層貴族們疾呼:記住,每個人都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這些黑奴
的境況連動物都不如。褻瀆人的尊嚴,就是褻瀆神的形象!他的正義
呼聲讓那些獲利的貴族貴婦們羞愧難當。經過數十年奮鬥,終於成功
地使英國在世界上第一個廢除了黑奴貿易。韋伯福斯的精神,也極大
地鼓舞了後世的林肯,馬丁路德金,以及納爾森曼德拉的解放黑奴,
爭取黑人民權以及結束種族隔離製度的正義鬥爭。
既然每個人都有神的形象, 我們就應該把自己看的合乎中道. 一方麵我
們有神的形象, 但我們不是神. 把自己當成神是高抬了我們的價值. 人本
主義者就是把人看成了宇宙的中心。.另一方麵, 我們也不是動物, 而是
有神形象的人. 把人看成是動物是貶低了人的價值.
不少同胞依然相信,唯有衝破宗教的神本主義,人的尊嚴才能徹底體
現。但是看看現代史上那些唯意誌論和唯物論社會對部分甚至大部分人
的尊嚴和價值的無情踐踏,就該明白人類的正確道路在哪裏。
請你在世間找一個常法,不管它是生命有情,還是器物無情,你我的現量都可以看到的。
--假設我的觀察時間是1分鍾,假設1分鍾對於我這個觀察著是永遠,假設你隻能站在我的假設基礎上討論,不能脫離我的假設,則,黑色汽車在路上跑1分鍾,汽車顏色不隨時間變化(常),而汽車位置時刻隨時間變化(無常),所以汽車有常和無常的屬性同時存在
(馬來人回複)無常是指時時刻刻的變化。粗大的無常可以現量看得大,比如這部車在移動。細微的無常現量看不清楚,可以比量來推,比如物體的油漆分子時刻在變化。但是這些細微的無常,常人的現量看不到。這個可以通過推理來推。如果沒有油漆分子時刻的變化,油漆也不會最終褪色和剝落。油漆分子時刻在細微變化,直到到達某個程度,你現量看到油漆褪色。
如果火有溫涼的屬性,那麽,發燒時候,應該用火來降溫了,滅火也應該用火來滅了。
--假設火的溫度是200度,對於羊肉串來講,是炙熱,但對於1000度的鋼水來講,則是溫涼,確實可以用200度的火給1000度的鋼水降溫,不是嗎?所以用不同標準,200度的火有炙熱和溫涼兩個屬性同時存在
(馬來人回複)在煉鋼過程中,並沒有用200度的火給1000度的鋼水降溫的例子。這個可以看煉鋼的工業操作。之所以說火有熾熱的屬性,是因為火可以燒烤。不信,你可以把手伸到火裏麵去。
你也不能說,這個物體可以是運動的,同時又是靜止的
--物體當然可以既是運動的,也是靜止的,這個高中時物理老師就教過了。運動是絕對的,靜止是相對的,參照物不一樣而已。比如你坐在電腦前不動,相對於你的電腦你是靜止的,但是由於地球帶著你轉,所以你是在運動著的。所以你既是運動的,也是靜止的,這個不矛盾
(馬來人回複)我同意你說的,絕對靜止的事物不存在,所以物體實際上時時刻刻在運動,這樣也證明了萬法無常的道理。
想象一下太極魚,這個世界在我的腦子中就是這個樣子的,一個物體是由不相容的物體相容而形成的,很矛盾吧,其實不矛盾。想象一下周易,陰盛則陽衰,陽盛則陰衰,陰陽互斥不相容,但世界萬物都是陰陽協調相容的產物。
邏輯學隻是人類認識這個世界的一個工具,而不是唯一的工具。邏輯學(宗)也是無常的(立宗),因為邏輯學也是萬物之一,而萬物無常,則邏輯學也是無常的(因),(喻省略)。某些情況下邏輯學是有用的,某些情況下邏輯是無用的。執迷於邏輯(宗),在我看來和執迷於上帝沒有任何區別(立宗),邏輯已經變成上帝了(因)(喻省略)。固執的認為邏輯學是完美萬能的,和固執的人為上帝是完美的萬能的,有什麽區別呢?在我看來就是主語不一樣而已,意思是一樣的。
(馬來人回複)不能把邏輯學與上帝相提並論。因為邏輯學是人心識中的比量推理。認識這個世間其實也隻有兩個量:六根現量和意識中的比量。除了這兩個量,你的心識也不能靠其他的量來認知世間。上帝不是你心識中的比量推理。邏輯學是心識中的名言推理法。在你的心識中產生的念頭,心識的相續是無常的,其中產生的思考也是無常的。但不能說思考是無理的。
"我給你提個宗,你來反駁看看,萬法無常(立宗),所作之故(因),比如柱子等(喻)"
--我試著這樣反駁:因為“萬法”無常,所以“萬法無常”恒常,因為“萬法無常”是“萬法”之一,所以“萬法”無常和“萬法無常”恒常相抵觸,所以“萬法”無常不成立
(馬來人回複)
萬法無常是立論。
這個立論之所以能成立,是因為世間萬法是因緣聚合所產生(所作之故),比如柱子,瓶子等。
如果因緣稍有變化,則這個聚合之物也要隨之變化,所以它總是無常的。因為在這個世間,找不到一樣事物不是因緣聚合所生的,因此世間每一樣事物都是無常。這個推理有三層意思:
1. 萬法都是因緣聚合所作。
2. 凡是因緣聚合所作的,都是無常的。
3. 凡是不是無常的,必定不是因緣聚合所作的。
萬法無常之所以能成為定論,並不是因為“萬法無常”恒常。“萬法無常”恒常,不是立論能成立的因。這個因是“萬法是所作之故”。
再明白說,上麵你的立論是-萬法無常。
你的支持你立論的因是-因為“萬法無常”這句話總是成立的。
這其實等於什麽也沒有說。另外,“萬法無常”這句話是不是時時刻刻不變化呢,也許明天被版主刪了?這句話能顯示在這個博客上,這件事情也是觀待因緣的。
如果用因明詳細的觀察,可以推論出常有獨一的靈魂並不存在,萬物被造物主創造和主宰的觀念也不成立。全是誤見。
當然站在基教徒自己的立場,由於往昔的一些習氣成熟,使他們親近某個天神和他的說教。如果教徒行使善法,也可以在死後,轉生到這個天神的神界裏去,享受一些暫時的樂趣。但是因這個天神的見解有錯誤,沒有能夠見到情器世界的真相,即使那個天界的生命比我們人類長久的多,也不能最終超出三界輪回。在天界的福報享盡了,最終還在落到輪回的痛苦裏。這樣很可惜。
如果有機會,還是要在他們的博客下麵提一些尖銳的問題,比如空性,比如造物主的說法是否合理等。哪怕他們對空性有懷疑,現在絲毫不接受,也在他們的心相續中種下一個空性見的種子,將來多世輪回之後,一旦機緣成熟,他們會親近空性的教理,因為此時已經種下了一個思考的業種。而且,這樣也啟發其他的讀者,要多思考,而不要隨便接受別人的錯誤的觀點。
對我來說,看別人辯論,與別人辯論,都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誰占了上風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啟發自己和別人的思維,嗬嗬。
挪個地方也好,可不可以將討論挪到Sherry2000的博客。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php?blogID=47344.
這個博客的名字叫做THE SOUND OF TWO HANDS CLAPPING,取名意思是擊掌之間。古時侯雙方激辯的時候,以掌相擊,破除對方的誤見。SHERRY2000也是一個愛辯之人,我的網友之一。之前我還小抄了她的一些見解,拿來和你辯。
在那裏辯論,她肯定是不會介意的。我把對你的回複貼在那裏。
對了,您又沒有自己的部落格,我沒有,你看用不用到你的部落格裏討論這些邏輯問題,占著山哥的部落格討論邏輯問題好像不太合適
"我給你提個宗,你來反駁看看,萬法無常(立宗),所作之故(因),比如柱子等(喻)"
--我試著這樣反駁:因為“萬法”無常,所以“萬法無常”恒常,因為“萬法無常”是“萬法”之一,所以“萬法”無常和“萬法無常”恒常相抵觸,所以“萬法”無常不成立
費勁費勁,我再努努力
萬法無常(立宗),所作之故(因),比如柱子等(喻)
--我假設你這個宗成立,即萬法(宗)無常(立宗)成立,則“萬法無常”(宗)恒常(立宗)成立。所以在觀察萬法時,會看到常和無常同時存在
請你在世間找一個常法,不管它是生命有情,還是器物無情,你我的現量都可以看到的。
--假設我的觀察時間是1分鍾,假設1分鍾對於我這個觀察著是永遠,假設你隻能站在我的假設基礎上討論,不能脫離我的假設,則,黑色汽車在路上跑1分鍾,汽車顏色不隨時間變化(常),而汽車位置時刻隨時間變化(無常),所以汽車有常和無常的屬性同時存在
如果火有溫涼的屬性,那麽,發燒時候,應該用火來降溫了,滅火也應該用火來滅了。
--假設火的溫度是200度,對於羊肉串來講,是炙熱,但對於1000度的鋼水來講,則是溫涼,確實可以用200度的火給1000度的鋼水降溫,不是嗎?所以用不同標準,200度的火有炙熱和溫涼兩個屬性同時存在
你也不能說,這個物體可以是運動的,同時又是靜止的
--物體當然可以既是運動的,也是靜止的,這個高中時物理老師就教過了。運動是絕對的,靜止是相對的,參照物不一樣而已。比如你坐在電腦前不動,相對於你的電腦你是靜止的,但是由於地球帶著你轉,所以你是在運動著的。所以你既是運動的,也是靜止的,這個不矛盾
想象一下太極魚,這個世界在我的腦子中就是這個樣子的,一個物體是由不相容的物體相容而形成的,很矛盾吧,其實不矛盾。想象一下周易,陰盛則陽衰,陽盛則陰衰,陰陽互斥不相容,但世界萬物都是陰陽協調相容的產物。
邏輯學隻是人類認識這個世界的一個工具,而不是唯一的工具。邏輯學(宗)也是無常的(立宗),因為邏輯學也是萬物之一,而萬物無常,則邏輯學也是無常的(因),(喻省略)。某些情況下邏輯學是有用的,某些情況下邏輯是無用的。執迷於邏輯(宗),在我看來和執迷於上帝沒有任何區別(立宗),邏輯已經變成上帝了(因)(喻省略)。固執的認為邏輯學是完美萬能的,和固執的人為上帝是完美的萬能的,有什麽區別呢?在我看來就是主語不一樣而已,意思是一樣的。
個人愚見
事物可以有顏色,形狀,速度等不同特征。但同一個屬性中,如形狀,園形和方形不可能在同一個形狀上體現。 靜止和運動也不可能在同一個事物上同時體現,時時變化和絕對不隨時間變化也不在同一個事物上共存。
你可以說,園形可以是黑色的,圓形也可以是白色的。
你不能說,這個形狀可以是圓形的,同時又是方形的。(因為圓形和方形屬性相違)
你也不能說,這個物體可以是運動的,同時又是靜止的(因為運動和靜止屬性相違)
你也不能說,這個物體可以是時時變化的,又是絕對不隨時間而變化的(因為屬性相違)
所以,不要在不同特征之間混淆。顏色是顏色,形狀是形狀,速度是速度。
用來烤羊肉串的火是熾熱的,用來煉鋼的火也是熾熱的,隻是熾熱的溫度不同,但是都是熾熱的。正因為火有熾熱的屬性,可以烤肉,也可以煉鋼。
如果火有溫涼的屬性,那麽,發燒時候,應該用火來降溫了,滅火也應該用火來滅了。
同理,如果有一列跑動的列車,和一個走動的老牛。他們移動的速度有快慢,但都是在移動。你不能說,因為老牛速度慢,而老牛是靜止的。
同理,如果衡量變化,時時刻刻變化,和絕對不隨時間而變化,是完全相違的概念。不能在一件事物上同時體現。
如果你非要說有一事物即時刻變化,又絕對不隨時間變化,請舉出實際的例子。你我現量以外的某神是沒有說服力的,因為神話故事可以想象亂編。
你立的宗應該是不成因。
上帝(宗)可以同時具有常和無常的兩個屬性(立宗),因為衡量標準不一樣(因)。比如上帝存在的時間屬性是常,上帝的動作屬性是無常(喻)
衡量標準不同,不是常和無常兩者可以在同一事物上同時體現的理由。
如果衡量標準不同,比如,運動員在跑,用秒來衡量(60秒跑了100米)用分鍾來衡量(1分鍾跑了100米),衡量標準不同,結果一樣-他們都在跑,而非靜止不動。不可能用秒表來衡量,他們就停止不動了。
同理,常和無常是屬性相違,而不是衡量標準不同。不可能你換了衡量法,原來時時刻刻變化的一個物體,突然之間,絕對不隨時間而變化了。
另外,比喻也不妥當,比喻中的例子要你我的現量都可以看到,才可以雙方承認的,所以你我現量之外的某神是不成比喻的。
我給你提個宗,你來反駁看看,
萬法無常(立宗),所作之故(因),比如柱子等(喻)
請你在世間找一個常法,不管它是生命有情,還是器物無情,你我的現量都可以看到的。
我立論是:
火(宗)可以同時又熾熱又溫涼(立宗),因為衡量標準不一樣(因)。比如同樣的火,用來烤羊肉串就太旺太炙熱,用來煉鋼就太溫涼(喻)
上帝(宗)可以同時具有常和無常的兩個屬性(立宗),因為衡量標準不一樣(因)。比如上帝存在的時間屬性是常,上帝的動作屬性是無常(喻)
敬請馬來人批駁
火屬性並不隻有一個啊?火的屬性有溫度,如果你用溫度計量,有顏色,如果你用光譜量,有形狀,如果你用尺子量。用不同的標準衡量火,就會有不同的屬性啊,這難道還有疑問嗎?
炙熱和溫良是火的溫度屬性的不同狀態啊,一個屬性怎麽可能有兩個狀態同時存在呢?除非你用的是不一樣刻度的溫度計量。用尺子能量出炙熱和溫良嗎?尺子隻能量出高矮胖瘦來,不是嗎?
火的顏色和形狀難道不是相對獨立的嗎?難道會有越藍的火苗越胖,或者越黃的火苗越細長的現象存在嗎?不同屬性有時候確實有相關性,但不是所有的屬性都有相關性,所以我說是不同屬性相對獨立,應該不離譜
常和無常不能在同一個屬性共存,但是可以存在不同的屬性上,而不同屬性可以在同一個事物上共存。
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這個帖子。我們現在開始查經
首先我們考察創世紀49章第3節希伯來文的英文翻譯版本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1984)
"Reuben, you are my firstborn, my might, the first sign of my strength, excelling in honor, excelling in power.
New Living Translation (©2007)
"Reuben, you are my firstborn, my strength, the child of my vigorous youth. You are first in rank and first in power.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2001)
“Reuben, you are my firstborn, my might, and the firstfruits of my strength, preeminent in dignity and preeminent in power.
GOD'S WORD® Translation (©1995)
"[Reuben], you are my firstborn, my strength, the very first son I had, first in majesty and first in power.
Bible in Basic English
Reuben, you are my oldest son, the first-fruit of my strength, first in pride and first in power:
Douay-Rheims Bible
Ruben, my firstborn, thou art my strength, and the beginning of my sorrow: excelling in gifts, greater in command.
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
Reuben! my first-born thou, My power, and beginning of my strength, The abundance of exaltation, And the abundance of strength;
我們可以看到,山哥隻列出希伯來語翻譯成英語的一種翻譯,而沒有列出其他英語翻譯的版本,樣本采集不全
綜合一下各個版本的翻譯,這個地方有下列幾個版本
1 excelling in honor:比其他11個弟弟光榮
2 first in rank:在12個兄弟裏地位最高
3 preeminent in dignity:比11個弟弟更加高貴,尊嚴
4 first in majesty:12個兄弟裏最莊嚴
5 first in pride:12個兄弟裏最值得驕傲的
6 excelling in gifts:比11個弟弟有才能
7 The abundance of exaltation:比11個弟弟更讓人高興
綜合以上翻譯,創世紀49章第3節的我理解意思是:
蠕笨,我的大仔仔,你是我最壯的時候搞出來的,你比你11個弟弟都討老爸喜歡,你也比你11個弟弟權利大
你要較真,非要用dignity這個英文翻譯,那我退一步,那這個英文翻譯成中文也有莊重;莊嚴;尊嚴;尊貴;高貴;高尚;自豪;自尊;自重等等中文翻譯,為什麽你隻挑尊嚴這個翻譯?為什麽不挑其他翻譯?
你要是還較真,非要用尊嚴這個中文翻譯,那我再退一步,然我們再看看這個家庭:蠕笨是12個兄弟的老大,比其他11個兄弟有尊嚴,反過來講,他的11個弟弟和他相比沒有尊嚴。爸爸比兒子有尊嚴,12個兒子比爸爸沒尊嚴。父親與母親比有尊嚴,母親與父親比沒尊嚴。所以這個14個人的家庭裏絕大部分人是沒有尊嚴的。此其一
其二,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家庭是個等級森嚴而且生而不等的家庭。大兒子生下來就比11個弟弟權柄大,不是靠後天個人努力獲取的,更不是生而平等的,這是個生而不平等的等級小社會,每個人的等級生下來就決定了,即使11個弟弟後天努力,他們的權柄也不會超過老大,他們的尊嚴也不會超過老大。
結論,如果基督教統治這個社會,這個社會就是個人人生而不平等的社會,等級森嚴的社會,絕大部分人沒有尊嚴的社會。
查經結束
“常”和“無常”(宗)不能在同一事物上共存(立宗),因“常”和“無常”屬性相違(因)。比如。火不能同時又熾熱又溫涼(喻)
Genesis 49:3 -
"Reuben, you are my firstborn; My might and the beginning of my strength, Preeminent in dignity and preeminent in power.
另外,世上也沒有絕對獨立,絲毫不受他者影響的事物。
若你承認-上帝造萬法,則地震屬於萬法之一,也是上帝所造作。因為地震導致大批人死亡,則顯上帝之不仁慈。若有人在地震中幸存,而有人死亡,如果這一切皆是他的安排,則顯他的不公義。
本人對基教徒並無芥蒂,實在不能接受教義中不合理路的地方。
不過信仰自由,基教徒盡可以陶醉在聖經之中,享受想象中的大愛。
俺上了一天班,回來了。
回答你的宗1
宗1:任何事務都有多相性,即一個事務有多個屬性.
回答,如果這些屬性相違,則不可能在同一事物上麵共存。舉例子,火的屬性是幟熱的。
火不能同時擁有幟熱和溫涼兩種屬性。因為幟熱和溫涼兩種屬性相違。
同理,“時刻變化”和“絕對不隨時間變化”是相違的。不可能在同體上存在。因此,同一個事物不可能同時“恒常”又“無常”。
所以上帝不是恒常與無常的同體。
"上帝管教是為人類在宇宙萬物麵前有尊嚴"
--請在聖經中找到“尊嚴”二字
3.自然災害:無論我們如何咒罵,地震還是要震,海嘯還是會嘯,對不對?神允許這些事情發生,但是他留住了我們的性命——不是為讓我們得意而是讓我們去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
4.人為的痛苦:人自己與神隔絕,不明白這世界的真道,因此不能遵循天道而行,當然屢屢碰壁、處處受挫。更因為人亂分辨善惡,不能自拔。我真是喜歡那則古老的中國故事,如果大家都是“塞翁”就好了——不胡亂評判好處與壞處,就沒了很多無聊的痛苦。
你可以說,是人類自己的選擇,但上帝不是大愛嗎?為什麽不拿走這些痛苦呢?不知道你有沒有向其他方向想過呢:1. 如果上帝不是愛,那麽人類的結果會不會更糟糕?比如:根本就沒有人類了?當然也就沒有你我在這裏大言不慚地哇啦啦了。嗬嗬。聖經上說,上帝已經免了我們始祖的一次死刑,但管教是必須的。你覺得比起你我完全不存在來說,你會選擇痛並活著嗎?2.當我們麵臨大災難,“批評”上帝“不愛或者無能”的時候,上帝的手可能正憐憫地托著我們、看著我們又叫又罵哪?
我告訴你的是我的理解,不一定正確,但它可以讓我平安。人類是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墮落的。你所說的世間的痛苦等等,我的朋友曾經問過一個更根本、更簡單明了的問題:如果上帝全知全能,就知道人會吃那果子,為什麽還要留那果樹在園中?(因為吃了那果子才招來大禍,痛苦不斷。)這個問題是不是與你的問題相同?而就我所領受的來說,我認為那棵樹不是為人而置。神創造這個宇宙世界,並造人來修理看守,人隻比天使微小,但並不意味著世界每一樣東西都是我們的。就如我們常常訓練十一、二歲的孩子,使他們在家看守,但不要觸碰危險的東西——因為那東西不是他們的玩具。我們訓練是為使他們成長、守住自己的本位。家裏有對孩子有危險性的東西,是因為家裏並不隻有孩子自己,還有大人的工具等等。我想這就是那棵要命的樹在園中的意思。
你的問題提得真是很好。我們很多基督到現在也不能回答這個問題。而且每個人的體會不同,解釋也就不盡相同。
我也是剛到家,才吃完飯,嗬嗬
宗1:任何事務都有多相性,即一個事務有多個屬性
因1:用不同的標準衡量一個事務總可以得到不同的屬性
喻1:水有顏色,溫度,形狀等多個屬性
如果宗1成立,則:
宗2:一個事務的多個屬性是相對獨立的
因2:衡量的標準是相對獨立的,衡量出來的屬性也是相對獨立的
喻2:水的形狀不會影響水的顏色
如宗2成立,則:
宗3:上帝是恒常和無常的統一體
因3:上帝的存在屬性和上帝的運動狀態屬性相對獨立,而且不同屬性會有不同的狀態
喻3:上帝的存在屬性是恒常,但是其運動狀態是無償的。一會生氣一會高興,一會造人一會殺人
結論:“上帝能造作萬物”,與“上帝是恒常”這兩句話,能同時成立,“上帝能造作萬物”指的是其運動狀態屬性,“上帝是恒常”指的是其存在屬性,兩個矛盾的事務可以並存於一個事務中。當然,成立的前提條件是上帝存在
嗬嗬,討論得俺忘記吃飯了。俺去下碗麵條。俺不討論佛學。俺也不懂。這需要有修證的和尚來說。俺就討論因明推理。
有了現量和比量, 雙方就可以探討所有的問題。因為人是通過現量和比量來了知世界的。
說到辯論, 就離不開說現量和比量. 世間人共同承許的根識現量, 盡管有局限,但我們隻好暫時這麽承認, 因為這是辯論雙方都能用來觀察外境的.
而比量的邏輯推理, 隻要在相同的語言中,相互能了知對方名言的意思,也就是說您隻要聽懂我在說什麽,就可以進行辯論了, 並不需要雙方概念, 假設(即論點), 觀點都相同, 都相同還辯個啥? 所以不同宗教和科學的觀點,可以放在一起辯論。
在辯論中,要讓對方接受您的觀點, 您必須有明白的論點,還有讓論點成立的正確的理由(即因),沒有不定,相違和不成的因.
您說到前置的假設,這個假設是論點 (觀點), 如果沒有正確的理由來支持它,論點未必成立, 隻能說是猜想. 科學研究上也有許多猜想, 但未必都成立.
俺不迷信任何宗教結論。俺也不迷信科學。因為空間時間和技術設備上的限製,有時候根本采集不到數據, 那怎麽辦?
總之言之,隻有懂科學的人,才了解科學的局限,才不會盲從迷信任何結論,不管它是科學界提出的,還是宗教界的觀點.
如果有立論-世上事物並非可以分為有常和無常兩種,那麽(1)必定世上有一事物即非常,也非無常,(2) 或者必定世上有一事物,同時恒常又無常。
如果立論如此,立論之人要舉出世上的一個實際例子。也就是宗,因,喻當中的喻(例子),世間有一個即不是常有的,也不是無常的事例。
如果立論-世上必有一事物,同時恒常又無常。
那麽事物無常的定義-時時刻刻在變化;事物恒常的定義-恒久不變,根本不隨時間變化。
因定義明顯相違,時刻變化與不隨時間變化,不能在同一事物上存在。
如果立論之人不承認,則必須舉出一個世間實例,又時時變化,又時刻不變,不然,相違因不成立。
有些費勁,試著解釋一下
基督教:上帝是無常和有常的統一體,上帝的存在和萬能是恒常的,但上帝也有無常的特性,可以和變化。如天上的上帝是上帝,上帝來到人間是耶穌,每個人心中的上帝是聖靈。三者都是上帝,但表現形式不一樣。上帝可以有喜有怒,上帝是有有常的特性。但上帝是超越了無常和有常,是一切事物之源。
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是無常的,道可以生萬物,道是有常的。道超越了有常和無常,是萬物之源
物理學:運動是永恒的,物質是不滅的。運動的存在是無常的,但一種運動可以轉化成另一種運動,所以運動是有常的。物質的存在是無常的,但物質可以從一種形式轉換成另一種形式,所以物質是有常的。所以運動和物質是有常和無常的統一體,超越了有常和無常,是萬事萬物之源
結論:世上事物並非可以分為有常和無常兩種,有些事物的存在是無常的,但本身是在活動的,有常的,這些事物具有恒常和有常的兩麵性
我有可能有理解錯誤,畢竟佛學造詣不深。
因明不被宗教和科學中的教條所束縛。要驗證正理(正確的論點),無論是科學界或者宗教界提出的觀點,因明都可以派上用場。
科學界的觀點,多建立在五根現量能觀察到的基礎上。即便現在實驗條件好,可以觀察到一部分宏觀和微觀世界,但是觀察的範圍還是極其有限。
宗教界的觀點,多超越五根現量觀察的範圍,所以科學用世間人的現量不能論證。比如上帝,鬼神是否存在等。
現量是無錯的六根和對境因緣俱合,緣取對境的自相而產生的。古代的因明將現量分為世間現量(世間人的現量)和淨現量。
淨現量是天人等高級生命的現量,還有瑜伽修行人在入定時候能看到世人看不到的現象。這時候他們的現量也叫淨現量。
因明不否認淨現量的存在,就像因明不否認上帝的存在與否。
因明討論的是比量。正確的比量推理,可以揭露世間和出世間一些隱蔽的現象,這些隱蔽的現象,人的現量不能直接觀察到。
比量的因是無誤的推斷。比如說依靠煙能推出山上有火的存在,了知火的存在的有境識叫做比量。
比量推理用來探討事物之間同體相屬和因果彼生相屬的關係. 舉個因果彼生相屬的例子, 比如你現量看到山上有煙,比量推出山上有火, 盡管你沒有現量看見火. 這是最簡單的因果關係的推理, 現量看到果(火),而用比量推出煙(因). 從果的出現來推測產生果的因.
有了現量和比量, 雙方就可以探討所有的問題, 現量和比量是辯論所有問題的基礎.如果邏輯推理有正因(正確的理由) 支持, 那麽世間和出世間所有的隱弊的現象都可以由正確的邏輯推理來推測出來,比如,上帝是否造人,或者實有的靈魂是否存在等比較隱晦的問題.
上帝可以創造上帝搬不起的石頭?
這裏基督徒可能回複你-上帝是萬能的,能造做萬物之故。
同時他們認為-上帝是恒常的
這是他們的立論。石頭等一切萬物皆是上帝所造,所以體現萬能。至於上帝要不要搬動石頭,完全取決於上帝自己,石頭在他的權柄之下。
所以要反駁他們的妄見,要抓住他們話裏關鍵的不合理。“上帝能造作萬物”,與“上帝是恒常”這兩句話,不能同時成立,絕對相互矛盾。
如果將所有的現象加以分類:“常”與“無常”即是一組很基礎分類。
簡單說一下它們的不同之處,“常”的現象是這類現象的存在不依賴因緣,在它們的存在狀態中,不存在一刹那與一刹那之間的變化。換一句話,它們的存在是恒穩的。
“無常”的現象正好相反,事物依賴“因緣”而產生,因此在不停的變化之中。“無常”在指刹那之間的變化。因為因緣變化,依賴因緣而產生的事物也不得不隨之變化,如果沒有因緣,也無法憑空產生。
也可以說,要討論事物之間相互產生的關係,則涉及的事物必定是無常的。
A事物產生B事物,僅能限用於“無常” 的現象。產生這個現象隻有在無常中發生,為了產生“B”事物,這個產生者“A”必定是“無常”的。也隻有無常的“A”現象才能產生出之前不存在的“B”事物。常的現象絕對不會產生“B”事物。“常”意指固定的、不變化的。“常”如何能從一個狀態變化到另一個狀態,象種子變成花。隻有當“A”事物是無常的,才有變化的潛力,當在緣分俱足的時候,將導致“B”事物得以產生。
所以A事物(某神)生出B事物(某人或其他生命),A事物(某神)本身不可能是恒常的。
若A事物(某神)是恒常的,則必定不能生出B事物(某人或其他生命)。
您說的有道理,但絕大部分宗教是不講理的,如果宗教講理那就不是宗教了,變成科學了
邏輯學是科學,科學想要戰勝宗教,或者宗教想戰勝科學,百年內是看不見希望了。
這場科學和宗教的戰爭,我隻好宣布中立了
因明是古代哲學家用來思辨的法則。我發現它對理清思路,絕對有用。
因明認為對於凡夫人現量不能觀察到的隱蔽現象,必須經由正確的推理來解釋它,如果推理不正確 (不成因,不定因,相違因),那麽立論也不成立。所謂的信我即是公理等,在因明看來,是不成立的推理,非常可笑。
不成因:生命無常,有形狀之故。(這是不成因)。有形狀的,未必全是生命。
不定因:生命恒常,因緣聚合所作之故。(這是相違因),因緣聚合所作的,必定不是恒常的。
不定因:山上有火,有灰色的物質之故。(這是不定因)灰色的物質不一定全部都是煙。
老大,您用佛教的概念去套基督教,這個跨度也太大了吧
佛教有佛教的思維和思辨方式,基督教有基督教的思維思辨方式。您真的能用佛教的方式說服基督教徒,我會對您崇拜有加。這個工程量太大了,高山仰止,高山仰止
我很尊崇大乘佛教的一些教義,當然,我也尊崇基督教,道教和儒教的一些教義。但我不信服基督教,佛教,道教或儒教的所有教義
辯論如果沒有係統學過。是不太好懂。我也隻是引用一些因明入門的初步道理而已。因明是用來訓練思辯的。
要觀點成立,要宗,因,喻三相成立。宗(即立宗或立論),因(即是宗成立的理由),喻(即例子)。
比如,生命無常,因緣聚合所作之故,比如燭火。
這裏生命(是宗,SUBJECT)無常(是立宗,PROBATION),因緣聚合所作之故(是因,REASON),燭火(是喻,EXAMPLE).
這裏SUBJECT+PROBATION=THESIS(論點)
要THESIS成立,必須符合三個條件(即三相推理),它們是宗法成立(S+R),同品遍(R+P),異品遍(R-P)
宗法成立:因(R)在宗法(S)上成立不成立,如果成立,則宗法成立。如果不成,首先就可以說不成。下麵的同品遍和異品遍絕對不可能成立。這裏因緣聚合所作之故(R)在宗法S(生命)上成不成立?如果觀察一下,可以說是成立的。
同品遍-如果是因緣聚合所作(R),必是無常(P),如果是所做,則必定是無常。這叫同品遍。
異品遍-如果不是無常(P),則必定不是因緣聚合所作(R)。
說句實話,我沒有看得太懂,也許我的理解力有限
宗教這個東西,講求的是信,與邏輯無關,也與辯論無關。即使非常無邏輯的東西,經不起辯駁的東西,你也可以去信,要不然怎麽可以叫做信仰呢?即使您辨得他們啞口無言,他們也可以說我們有堅定的信仰,說不過你也改變不了我的信仰,因為我們心中沒有懷疑,隻有信仰,因為心中有懷疑那就不是信徒了,要下地獄的,而下地獄是好可怕好可怕的事情,所以我不懷疑,所以我信
您看,折騰一圈,您白說了
比如我們倆個辯論,如果你宣稱一個論點-在一個我們五根現量之外的極其宏觀或極其微觀的地方,存在一個上帝。
因為上帝(SUBJECT A)遠離了我們倆個世人共同承許的現量範疇,所以無法辯得清楚。因為你不能把這個SUBJECT A 放到我的五根之前。
但是如果你宣稱-永久恒常的SUBJECT A,創造了無常的人(SUBJECT B).
因為SUBJECT B 是人,一個你我五根現量都可以見到的SUBJECT,所以可以討論,是否永久恒常的SUBJECT A可以造無常的(SUBJECT B)。
因為上帝是萬能的-這個論點本身經不起正理的推敲。
所以基督徒不能以上帝是萬能的,來貶低人可以擁有的智慧。認為人類的邏輯是錯漏的。注意是人的邏輯,而非人的現量。(現量是眼睛等五根的能力)。
邏輯可以突破五根現量的局限,而揭示世間的正理。
我給你舉個例子-上帝是否存在?這不是我們世間人的現量可以了知的。(因為五根現量的局限性)。這不是世間人可以辯得清的問題。
但是,上帝是否大能大愛?聖經中宣揚上帝如何如何大能的話,完全可用邏輯來衡量。
與BILL同樂。
另外附加上帝和石頭的解如下:
邏輯推理:
1 如果上帝可以創造上帝搬不起的石頭:上帝搬不起石頭,證明上帝不是萬能的
2 如果上帝不可以創造上帝搬不起的石頭:證明上帝不是萬能的
邏輯推理結論:上帝不是萬能的
基督教推理:
因為上帝是萬能的,人類用人類的邏輯推論出錯誤的結論,證明人類的邏輯是錯誤的,是不是完美的。
基督教徒有這樣的觀點,請問,您怎麽可以用邏輯說服他們?
我的對策,嬉笑怒罵,愛怎樣就怎樣,關我屁事,我過癮就好
我隻是想用這個例子來展示基督徒的心理,並沒有駁斥您的意思。如果您可以順著他們的思路走才能明白他們是怎麽想的,是吧?
本來這種爭論就是無解,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我也是在這裏過過癮罵罵人而已。我和您的觀點是一樣的
您問-上帝可以創造上帝搬不起來的石頭嗎?
我從來沒有承許過-上帝創造石頭-這樣的妄論,既然我從來沒有承許這個論點,你也不能以上帝創造石頭來破斥我呀?
如果人真的是上帝的所造的小生命,在它權柄之下微弱無助,那麽上帝又為何忍心,要把那麽多的病痛和災難加諸到人類等生靈之上?如同我們的骨肉父母都不願意讓我們絲毫受苦,那個造我們的上帝若有父母一絲一毫的慈愛,又如何能眼睜睜的看我們在它的眼皮底下受苦?
如果是上帝的能力有限,雖有慈愛,卻不能替我們解除痛苦,又如何對我們宣稱上帝的大能大力,要我們對它頂禮膜拜,伏首祈禱?上帝的大能和大愛,永遠是一對不可理喻的矛盾,它若大能,將痛苦生生降於我等微小的生命之上,則非大愛,它若大愛,不能替眾生解脫痛苦,則非大能。宗教信仰,全是個人之自由,但將人臆想中的上帝,宣稱為大能又大愛,細細想來,卻不合道理,頗為食洋不化。
再友情提示一下:請問您上帝可以創造上帝搬不起來的石頭嗎?如果您可以回答這個問題您就理解我在說什麽,並且同意我的觀點了
另外,提示您一下,您偷東西和被你媽打的時候,沒有尊嚴。
請不要跑題。您在您媽媽麵前,您在您的上帝麵前都沒有尊嚴。基督徒是沒有尊嚴的物種,還在這裏教育別人如何才是有尊嚴。可笑之至,無以複加
邏輯推理並不是說了白說。它是用來論證正理的利器。邏輯可以象寶劍一樣鋒利,將錯誤和似是而非的論點斬斷。
如果人不講求邏輯,那麽瘋子豈非也成智者?如果你說-人的邏輯是有缺陷的,這不是邏輯本身有缺陷,而是人沒有掌握這把利劍而已。
我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但是他人非要把聖經的話當作正理,對我說教。我是不認同的。
友情提示:這是一個古老的問題,而且您別想從基督徒那裏得到其他的解釋,基督教的解釋就是上帝自古就存在,上帝是一切事物之源。您再問也是對他們浪費口水,不會有其他解釋的。您的邏輯性再強,推論再正確,對他們來講您也是錯誤的。因為您是有缺陷的,所以您的邏輯也是有缺陷的,如果您的推論符合他們接解釋,那這證明了上帝是正確的,如果您推出的結論他們不能接受,那證明您的推論是錯誤的,更加證明了上帝是正確的。所以您說了白說
父母借口管教孩子,把孩子一棒打死了,您覺得這是慈愛的父母?
還說,坐車要買票。
還說,飯前便後要洗手。
還說,梵蒂岡的那個老頭要穿白衣服,戴白帽子。
您挨打是因為您偷東西,聖經裏描述的很多屠殺被殺者是無辜人。如果您認為無辜人被屠殺是愛,對不起,我不能接受。如果您無辜被打被殺,您還認為這是愛嗎?
照您這邏輯,歐洲殖民者很愛印地安人?上帝也愛印第安人,把印第安人都愛快絕種了,還都下了地獄。如果這是愛,對不起,我不要這種愛。
另外,您什麽時候也讓我這樣愛您一把?
你在答非所問。我的問題是-上帝是自造還是他造。
你的回答是-自在永有。這根本沒有我的問題。如果你想說-上帝不是自造,也不是他造,他不是造出來的,又從何而來。
我另有一問,自在永有的上帝(subject A)如何造出無常生命的人(subject B)? 若此論成立,請在世間上找出其他的例子,來證明常有的subject A會造出無常的subject B。
若不能在這世間舉出同例,則此論明顯不成立。
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是完全意義上的的無神論者。
上帝的名字叫做“自有永有”。
神給了每個人free will,可是當人用free will選擇墮落的時候,就被神大規模屠殺(請參照舊約)。所以你隻有按神的意誌去選擇的free will,而沒有不按照神的意誌去選擇的free will。不能使用神賦予的free will的人沒有尊嚴。此其二
神選擇了猶太人作為其選民後,非常愛護猶太人,以至於埃及王冒犯猶太人後,神殺死了所有埃及頭生的人和動物,而不去殺埃及王。埃及頭生的很多人都是無辜的,不墮落的,他們因為其他人冒犯了猶太人失去了生存的資格,沒有尊嚴。此其三
猶太人到達應許之地後,攻城略地,凡到一處,必將原住民屠殺幹淨,然後占領此地。上帝的選民不尊重其他非選民的生命,財產,其行為沒有受到上帝的懲罰。被屠殺的非選民沒有尊嚴,沒有被屠殺的選民也沒有選民有尊嚴。此其四
基督徒從歐洲來到美洲後,大肆屠殺原住民,占領其土地、財產和女人,從南美到中美到北美。而因為他們都是上帝信徒,這些人都可以進天堂,而不會受到懲罰。這些基督徒包括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沒有尊重原住民,原住民被殺死後還要下地獄,原住民沒有尊嚴。此其五
您山哥,隻看到了唯意誌論和唯物論社會對部分甚至大部分人的尊嚴和價值的無情踐踏,卻看不到你們基督教徒和上帝選民對部分甚至大部分人的尊嚴和價值的無情踐踏,更看不到您的上帝對部分甚至大部分人的尊嚴和價值的無情踐踏,選擇性忘記,這些尊嚴被踐踏者沒有尊嚴。此其六
您還想聽下去嗎?
所以,人的尊嚴在於自然。
若上帝即非他造,又非自造?又從何而來?
我認同人的尊嚴,卻不認同上帝造人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