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關於墮胎權力的討論
(2009-09-11 04: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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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哥1995年在ESL中心高級班與各國學友一起學習英文交流技術,縱論天下大事時,的確有過一場關於墮胎權力的討論。美國大選中共和黨反對墮胎,民主黨支持墮胎權力,我想有些讚成傳統家庭價值觀念而又反感共和黨對外戰爭政策的選民,恐怕難以投下自己神聖的一票。
那次討論倒不是源自美國大選,而是一樁美國槍擊案。一名屬於堅決反墮胎活躍份子的白人男子開槍殺死了一名作過多次墮胎手術婦產科醫生,因而成為重大新聞。於是主講老師要求就墮胎權力問題展開討論,各抒己見。
來自瑞典的麗莉和奧地利的蘇姍兩位女同學堅持墮胎是婦女的基本人權。她們都表示女性在生殖和哺育時作出巨大犧牲,而在現代社會裏又與男性麵臨同樣的自身教育和就業的壓力。所以婦女如果沒有墮胎的權力,就無法實現男女平等。而男人在生育過程中的犧牲和責任都輕微得多,反墮胎顯示的都是男性的傲慢和霸權。
來自德國的兩位男同學反對兩位女生的意見。他們兩位都是法學院學生,反墮胎的角度都是胎兒的權力。他們都堅持,4個月以上的胎兒都以成形,現代醫學甚至能夠觀測到他們在母體子宮內的喜怒哀樂。墮胎就是謀殺,是血淋淋的殺人,而且是對最無助最年輕人類的屠殺。因此德國法律禁止4個月以上懷孕婦女墮胎。
奧地利女同學蘇姍立即反唇相譏道:你們德國是有這個法律,可是荷蘭墮胎就完全自由,所以我知道你們德國女人都跑到荷蘭去墮胎了。
德國同學奧登很不高興地說:我們基督徒確實覺得墮胎與謀殺嬰兒相似。眾所周知,中國的一孩製導致墮胎泛濫,許多無辜女嬰被害,正改變這個國家下一代的性別比例。。。
山哥也發言對墮胎過程中的丈夫權力問題發表了意見。我的一位女親戚為了她的工程師資格考試,背著丈夫墮胎,結果引發了一場婚姻危機。我說,每一位作丈夫的,難道沒有保護他的可愛的寶貝免遭野心勃勃的妻子的毒手的權力嗎?
言畢所有男生都高聲喝彩,而那幾位歐洲女生都說山哥演說煽動性太大,簡直有點希特勒和列寧般的危險。
可見屁股決定腦袋在一定程度上還真是準真理。
---Well said! The woman has the first priority to the rights to decide whether to abort or carry out the pregnancy. It's HER body. She is no slave to ANY man, institutes, governments, or churches.
你的女親戚的事是她和她丈夫的事。和你我無關。你願怎麽看是你的事。她怎麽做是她的事。
反對墮胎的人(民主黨共和黨人士都有不少)一般都反對花納稅人的錢去撫養這些生下來就沒人認的小孩。支持墮胎的人一般都支持政府掏錢設立福利機構去養萬一被生的沒人要的小孩,可是墮胎確實也是在扼殺一個生命。大家都在乎,隻不過在乎的東西不同。都是好意出發,各有利弊。本姑娘覺得,別人有很多做法我非常唾棄,自己一輩子也不會這麽做,但是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選擇權就是自由。所以我可以不讚成其他人對自己未來的決定,但是我不可以用立法的方式去強迫其他人來遵循我的生活之道。
至於墮胎和同性戀婚姻,說實話,人家墮胎還有結婚,關我們人其他人屁事?我們的生活有受到影響嗎?沒有就不要老有控製別人的欲望。
胎兒權利的概念太模糊,因為“人”被定義為一種靈長目人科的直立行走的物種,與其他動物相比,人具有高度發達的大腦,具有抽象思維、語言、自我認知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胎兒既不能直立行走,又不具備各項人所具備的能力,所以胎兒究竟算不算是“人”還有待研究。反墮胎人士如果從動物的權利的角度來反對也許更有效。可是很多反墮胎人士反而不是素食主義者,這就和宗教一樣,自相矛盾,不具備有效的說服力。
世界已經人口膨脹成這樣,給別人不要或者養不起的孩子一個機會豈不是一種無私的表現?這才是幼吾幼及人之幼啊。如果一概不允許墮胎的話那會有多少嬰兒出生在沒有條件養小孩的家裏,這些小孩從小生長環境不好,拋開長大以後會不會淪為罪犯不說,光這些孩子們的成長環境就對他們不公平。所以我支持給女人們墮胎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