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蜂的翅膀

寫點什麽呢,追求時髦的語言粉飾太沒個性,為吸引眼球過於浪漫也不適合這個年齡段,感慨和發泄也不符合國情,又找不到歌頌的題材。為了不讓心碎死於時尚、美麗毀於流行,也隻有衣食住行這個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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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4 04:00:07) 下一個
陳家琪:牢頭獄霸為何如此凶惡
http://view.QQ.com  2009年03月14日09:02   新京報  陳家琪  我要評論(4166)

作者:陳家琪(同濟大學教授)

今年57歲的男子羅靜波,因涉嫌非法買賣、私藏槍支和爆炸物被儋州警方刑拘,羈押於海南儋州市第一看守所。3月2日,羅靜波遭同監倉數名嫌犯毆打至頸椎斷裂,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目前,儋州第一看守所正、副所長和當天值班民警已被停職,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3月13日《新京報》)

2月28日,《新華每日電訊》也在頭版刊登了這樣一條消息:《“躲貓貓”真相:原是“牢頭獄霸”逞凶》。這算是就李蕎明之死,給出了一個比較能讓人信服的說法———盡管人們依舊有著自己的疑慮。也許這疑慮不在事件本身,而在和這一事件相關的其他問題,比如:為什麽類似事件一出,相關人員就多是隱瞞,而且多能隱瞞成功?為什麽“牢頭獄霸”會如此凶惡,竟“用布條將李蕎明眼睛蒙上,對其進行毆打”致死?而羅靜波也是在很短時間內,就被打得不省人事,後送往醫院後不治身亡。

前不久,我在電視上看到,發生在廣西各地看守所裏羈押人員的死亡事件也有幾起,也大都為“牢頭獄霸”所為,然後就是有的公安民警為了免其“監管不力”的“過失之責”,而把整個事件掩蓋起來,使行凶者既能行凶,又能免責。

但這種惡性的發生,到底是因這些被監管人員本身的惡,還是因為某種特殊的環境或條件使然?發生在2007年4月2日廣西興安縣看守所裏的黎朝陽之死,要不是到了2008年的5月30日,有死刑犯黃於新在臨刑前的檢舉揭發,這件事看來也就會蒙蔽過去了。

據3月2日《北京青年報》報道,與李蕎明之死不同的,就是這次是看守所幹警為處理被監管人員黎朝陽違反監規的行為,指使該所留所服刑罪犯,用布條將黎朝陽捆綁於14監舍的通氣窗鐵架上,致使黎朝陽送醫院經搶救無效後死亡的。

又是“布條”,布條能成為如此可怕的凶器,真是匪夷所思!又是隱瞞、遮掩,最後偶然暴露,於是,有了另一套說法,或是“牢頭獄霸”所為,或是看守所幹警指使“牢頭獄霸”所為,總之隻要是發生在監舍裏的一切惡行,總與相關幹警脫不了幹係,或“監管不力”,或“直接指使”,但結果總是一樣的,被致死者不是因“躲貓貓”不慎死亡,就是死於“青壯年猝死綜合征”,總之總能想到一個新詞,就如“俯臥撐”、“打醬油”一樣化腐朽為神奇,成為民間流行語。

在這些流行語後,是各種形式的災難與死亡。我們說起來似乎很輕鬆,其實想想死者,想想死者的親人,想想“布條”、“毆打”、“捆綁”這些行凶的工具和動作,想想監舍那樣森嚴戒備的地方,人的心情就沉重起來。

羅靜波是涉嫌私藏槍支,李蕎明是涉嫌盜伐林木,黎朝陽是涉嫌收受賄賂,而且黎朝陽本人還是平樂縣的法官,不知道在他死前,可曾意識到監舍如此可怕。

在今年兩會上,多名代表委員針對“躲貓貓”及其類似案件,提出關於看守所管理的建議,期待在將來的相關改革中,能夠改進看守所的管理體製,加強監管,排除隱患,確保此類悲劇不再上演。對此,我同樣期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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