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幸接觸到美國80-20促進會(http://www.80-20initiative.net)創始人之一,會長吳仙標先生,了解到吳先生除了關心在美亞裔的利益外,還曾是一位重要的“保釣人士”。 正是因為吳先生和多位在美華人以及一些美國朋友的努力,美國政府在1971年才決定不將釣魚島的領土主權交給日本。為此,吳先生等人1972年受邀到中國訪問時, 周恩來總理曾向他們深深鞠躬致謝。
以下是轉自百度的文章(曾得到吳先生的核實)。
“當初將釣魚島劃歸衝繩是一位駐衝繩美軍軍官無知犯下的錯誤,而美日‘歸還衝繩協議’正是以這一錯誤為基礎將釣魚島的治權交給了日本。”回想起40多年前的這段曆史,吳仙標依然憤憤不平。
美國特拉華州前副州長兼州參議院主席吳仙標是“保釣”史上—位重要人物——1971年,美國準備將釣魚島與衝繩—起交給日本,引發了全美華人華僑大規模“保釣”運動。吳仙標和他的朋友們對美國參議院做了大量的遊說工作,讓美國國會了解釣魚島問題的曆史和現狀。同年10月29日,時任特拉華大學教授的吳仙標與美國華裔諾貝爾獎獲得者楊振寧、布魯金斯學會曆史學家約翰·芬徹教授等人受美國聯邦參議院邀請,在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舉行的“歸還衝繩協定”聽證會上作證。楊振寧、吳仙標、芬徹等人從曆史、地理和現實的角度全麵講述了釣魚島是中國領土的事實。11月2日,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以16票比0票通過了有關釣魚島問題的決議,決定將釣魚島的行政管轄權交給日本,但是不包括領土主權。
像許多海外華人一樣,40多年來,吳仙標仍舊時刻關心著釣魚島的歸屬問題。他在接受記者專訪時,建議若將釣魚島問題提交國際仲裁,中國必勝。
釣魚島理應是中國領土,吳仙際從國際公法、曆史和地理三個方麵闡述其理由:
從國際公法和曆史來看,吳仙標認為,中國擁有釣魚島的主權。其一,中國是最早的釣魚島命名國。早在1403年,中國明代的《順風相送》已述及釣魚島。日本將這些島嶼列入日本國土,是在1895年的甲午戰爭之後——《馬關條約》迫使中國將台灣、澎湖及釣魚島等附屬島嶼割讓給日本。
其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日本投降書”,日本必須將一切此前“竊取”的中國領土(原文是territories - stolen)歸還中國。雖然日本可能會否認《馬關條約》割讓的領土是“竊取”,但在國際法庭前,這種狡辯不會有力量。
從地理上來看,國際公認的海域劃分準則也表明釣魚島是中國領土。釣魚島列島實為台灣大屯山之延伸,依據上世紀60年代生效的大陸架國際公約,釣魚島列島理應為台灣島的一部分。因為釣魚島與台灣間海水的深度不超過200米,而釣魚島與衝繩間海水的深度,超過1000米。此外,釣魚島與衝繩諸島之間有—條既深且寬的海溝。
所以從地理上來看,釣魚島絕不可能是衝繩的一部分。
吳仙標說,很多人認為釣魚島問題實質是美國在背後為日本撐腰。其實美國從未承認日本擁有釣魚島的領土主權,恰恰相反,美國再三申明,它對中日在釣魚島領土之爭上,不偏袒任何一方。
吳仙標指出,很多人不清楚“管理權”(托兒所可管理你的孩子)與“主權”(孩子還是你的)的區別。他們都以為美國既經“歸還衝繩協定”將釣魚島交給日本,那麽美國一定認為日本擁有釣魚島的領土主權了。
這種看法“錯極了!”吳仙標認為,這樣的誤解助長了日本對釣魚島主權爭議的聲勢。其實所謂的美日“歸還衝繩協定”將釣魚島交給日本隻是—場—錯再錯的國際鬧劇。
二戰結束後《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中國未簽署)授權美國管理衝繩諸島。當時百廢待舉,無人注意到衝繩諸島地域的定義,更沒有詳細的解釋說明。“舊金山和約”隻是簡要敘述了“北緯
29度以南諸島,包括衝繩及……等”是美軍管理區。吳仙標分析道:“釣魚島的名字不在那段條文之內。雖然釣魚島是在‘北緯
29度以南’的島嶼。但同樣的,台灣也是‘北緯
29度以南’的島嶼,台灣是美軍的管區嗎?不是!請記住,釣魚島列島是台灣大屯山之延伸。”
關於釣魚島與衝繩諸島的關係,吳仙標講述了一段鮮為人知的曆史:1953年12月25日聖誕節,美軍駐衝繩諸島的副總管、二星將軍奧格登(D.A.D.Ogden)擅自宣布了“衝繩民政第27號文告”,用六個經緯點在地圖上連成了一個近似梯形的六邊形,重新劃定衝繩諸島的地域界線,將釣魚島劃歸衝繩諸島。
“當時中國弱,沒有人去國境線的邊緣視察,以至於美國—位將軍偶然發出的—紙公文,把中國的領土劃入日本境內。”吳仙標說。“不幸中的大幸是,‘衝繩民政第27號文告’直述這是琉球管理區的‘新的設計’(原文是‘redesigned’)。這種‘新設計’是完全沒有國際公約根據的。”
吳仙標說,
1967年,美日開始討論將衝繩還給日本。
極其荒唐的是,衝繩諸島的定義卻是按照那位美國將軍擅自公布的“衝繩民政第27號文告”!以誤傳誤,造成了今天的中日之爭及世界的不安。
1968年,聯合國發出了釣魚島附近可能有大量石油及天然氣的報告。此後中國大陸和台灣、日本都開始關注釣魚島。
1971年美日即將簽訂“歸還衝繩協定”前夕,中國大陸、台灣都表達了抗議,美國華人華僑“保釣”運動風起雲湧,在各種抗議、遊說以及參議院聽證會上作證等多種因素綜合影響下,美國參議院在已簽訂的“歸還衝繩協定”上,增加了書麵注解:“美國歸還給日本的是管理權,此舉與中日釣魚島主權之爭完全沒有影響力,美國對此爭論不采取立場。“歸還衝繩協定”經參議院通過後生效,因此上述參議院書麵注解,決定了美國此後在釣魚島爭議的立場。吳仙標認為,在釣魚島問題上,美國將繼續持主權未定立場。
吳仙標說:“我希望中國不先動武,而是讓國際法庭來裁決釣魚島的主權。領土之爭,錯綜複雜,第三者很難著力。南海諸島之爭,既是一例。但是中日釣魚島之爭,從曆史、地理和國際公法三方麵來看,都很單純,政治上的考慮也不是那麽複雜,中國若讓國際法庭來裁決釣魚島的領土主權,勝算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