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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劍傳略》(15)————薛燭說劍與木客

(2009-01-09 18:28:44) 下一個
《名劍傳略》(15)————薛燭說劍與木客

薛燭見允常臉有憂色,便問道:“此事如何處置?欲聚齊散駐各地士卒,恐費時日。”

允常笑道:“若如此則入吳人之彀矣。公子光此行伐楚,實為找回顏麵,立威於楚,豈容再敗?故我料吳兵之眾遠勝鍾離之楚軍。欲越出兵相助者,另有其意。楚越有所往來,吳人不會不聞,隻是尚不知至於何種程度,此次邀越從擊楚,便是試探。

“倘越執意推托,吳人便知楚越之深,必分兵戒備於越,於我不利;我若欣然而從,出兵擊楚,則越兵必被用作前部,以使楚越相削,吳坐收漁利。木客苦思此局多日,難以破解。歸而語與石買,石買亦覺此時越國宜韜光養晦,不可動兵。

“然石買提及先生所獻寶劍,力主以劍獻公子光,並於光前堅稱越國既盟與強吳,已勿需許多兵馬,二萬之數,難以齊備,如此可使吳國不懷戒心;再則,先生所獻,均乃空前之神器,吳見我以此神器相與,亦能信我不貳之心。木客此番偷出,即為避人耳目,一睹神兵,以量後舉。”

薛燭不知石買本意若何,然其所諫確不失為一妙招,故不提石買欲貪圖寶劍事,隻取四劍與允常。允常一一檢視,嘖嘖稱奇。末了,遙拜毆冶,稱其大功,又問薛燭以何劍獻吳為上。

薛燭道:“臣一介相劍狂徒,並非越之重臣,君上以國家大事相詢,足見誠膽。臣感激之餘,且為謀之。

“毆冶所成五劍,皆天人共鑄之神器。若單論其鋒之利,各不相上下。然畢竟所得天德、地氣、人為各不相同,故各劍氣質其實大異。五劍者,大刑三而小刑二,直當‘三長兩短’之忌,此所以天疾突降與毆冶者,亦五劍齊聚則不祥之因。今袁公已據有巨闕,此劫已解。

“餘此四劍之中,勝邪劍實成於女子之手。所用劍材傳為女媧煉石所餘之陰漬,已是陰氣之所聚,今又成於陰人,陽氣益損,此不法之物,男子佩之尚可,陰陽持衡。若女子佩之,有噬主之虞,慎之。

“鬆紋劍成於北爐,北屬水,水克火,今越在南,火也,留之不吉。且火命之人得之,必喪。

“湛廬之劍成於東爐,最得天德,太陽之精,寄氣托靈,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衝拒敵。然此劍有德,遇逆理之謀,其威必不顯,故有德者方可有此劍。

“純鈞之劍成於南爐,南屬火,得祝融之助,此劍通體暗紅,無暇無疵。此劍威從其主,最易為個人佩劍。

“今君上欲以劍獻吳而脫危局,臣以為或可行。各劍性情俱已奉告,君上自擇之。”

允常再謝,道:“然則公子光好劍乎?”

薛燭答道:“非隻好劍,但凡奇兵異刃,莫不夢寐以求。曾令人做金鉤,賞金巨重,直致人殺二親子,以血舋金,遂成二鉤,獻公子光。為顯其奇,鉤師向眾鉤而呼二子之名,曰吳鴻、扈稽,聲絕於口,二鉤俱飛至父前,因得百金之賞。光之嗜刀劍,由此可知。今毆冶所鑄,勝二鉤千倍,光焉有不動心者?”

允常頷首,因為私出,不敢久留,便攜四劍而去。薛燭自去護朱氏、莫邪回鄞邑不提。

允常思慮再三,擇湛廬、鬆紋、勝邪三劍獻公子光,光果然大悅,不再提出兵之事,即日北還,隻以吳兵擊楚。如允常所料,吳兵遠眾於鍾離楚軍,勢如破竹,拔鍾離、居巢而回。允常自留純鈞者,概因此為火劍,越在南,為火,留此劍他日或能有援於越。

公子光得勝回吳,即招伍員伍子胥,示以所得寶劍。原來伍子胥因父兄之仇入吳未久,即知公子光有大誌,欲殺其堂兄吳王僚以代,隻是忌憚吳王僚根基厚重,爪牙眾多,且其自身亦勇壯無敵,是故光隱忍不發,靜待時機。伍子胥知自己血海深仇,非得公子光相助不可報,於是辭去吳王僚所與官職,退耕於野,求勇士薦與公子光,以備弑僚之用。

伍子胥細審三劍,讚歎不已,因笑道:“天助公子,臣日前訪得一勇士,名專諸,碓顙而深目,虎膺而熊背,其勇有萬人之氣,甚不可當。輔以此等利器,大功必成。惟此子雖勇,卻非無謀之輩,如何令其甘願效死命,則需些手段。”

於是公子光使人戲專諸之妻,卻著人報訊專諸。專諸素來視其妻為天神,哪裏見得如此事體?一怒衝冠,斬殺戲其妻者,因而入獄,問成死罪。此時公子光方現身,多方打點,得保專諸活命,又時常關照專諸老母、妻、子銀錢衣物,專諸感激,願效死命。

公子光看準時機,於一密宴之上哭求專諸助其行刺王僚。專諸卻道:“前王餘昧卒,其子僚繼位,自其分也,況王僚並無大錯失,公子何欲害之?”光應道:“我祖壽夢有子四人,依次為諸樊、餘祭、餘昧、季劄。先祖知季劄賢,遺囑我父四人依次傳位,終至季劄。不料三叔餘昧崩時,季劄出使諸侯未歸。國不可一日無君,遂舉餘昧之子僚暫代,隻待季劄歸來即將王位還他。孰料季劄歸來,僚隻口不提歸王位事。季劄賢,樂安天命而不與僚爭。隻是此舉大違祖訓,人所不齒。便是季劄誓不為王,依長及幼,我乃先祖長子諸樊之子,理應據有其位,何至於僚?”

專諸沉吟半晌,道:“何不使近臣從容言於王側,陳先祖之命,令其知國之所歸?如此兄弟相殘,豈是先王之德?”公子光道:“僚豈不知祖命?又豈不知國之所歸?然僚素貪婪,又自恃勇力,據位至今而不提歸位之事,豈是言語所能動者?”

專諸便默然不語。公子光激之曰:“壯士畏死乎?如此光隻得另覓他人。但有所成,光必舉季劄,不敢自貪。有違此言,便是趾傷也要了光之性命!”

原來公子光足趾素有疾,知其不致命,故有此誓。專諸何知此事?隻念小小趾傷即索了命去,更何況其他大傷重疾?可見光以命立誓,足見其真。又被公子光一激,念及自己性命亦為公子光所救,乃應允道:“專諸願聽調遣。凡欲殺人君,必前求其所好,王僚何好?”

公子光大喜,答道:“僚最好食烤魚。”專諸便欲赴太湖學烤魚之法。公子光道:“且住,光備有利劍三,壯士擇一而行其事。”乃示之湛廬、鬆紋、勝邪三劍。專諸嫌湛廬長大,隱藏不便,又嫌勝邪飾有虎珠,過於花哨,乃選中鬆紋之劍。於是前往太湖。時周敬王三年春(前517年)。

公子光有女,名滕玉,甚得光之溺愛,偶見勝邪之劍,愛不釋手,光便以勝邪劍贈其女,自佩湛廬之劍。

那勇士專諸往太湖學烤魚,三月得其味,歸公子光處。光便屢以專諸烤魚宴客,致群臣皆知公子光有良廚,做得一手太湖烤魚。偏吳王僚自知所居王位難以服眾,故嚴以防護,不露破綻,且楚國懾於吳兵鍾離一戰之威,未敢再行滋事。一晃近兩年,公子光竟不得絲毫可乘之機,唯有與子胥、專諸靜待。直至周敬王四年底(前516年)終良機畢現。

是年冬,楚平王卒,平王與詐娶之秦女所生子熊軫立,是為楚昭王,時年方十歲。伍員父兄之死,皆係平王,今不能手刃大仇,頗覺失落,不由坐泣於室。公子光則日夜諫吳王僚,力主趁楚王新喪、新王年幼之際而伐之。吳王僚終從其言,於次年春(前515年)使僚之異母弟蓋餘、燭庸將兵伐楚,又使季劄出使晉國,以觀諸侯動靜。不料消息走漏,楚兵有備,發兵絕吳兵之後路,吳兵不得還。於是公子光與子胥、專諸計議,皆以王僚方今外困於楚,內無骨鯁之臣。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下集:專諸刺僚仗魚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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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木客”為越君允常自稱,其死後墓稱“木客大塚”
【注2】吳鉤吳鴻、扈稽事見《吳越春秋.闔閭內傳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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