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雞是美洲特產,在歐洲人到美洲之前,已經被印地安人馴化。火雞的名字在英文中叫“土耳其”。因為歐洲人覺得它的樣子像土耳其的服裝:身黑頭紅。歐洲人很喜歡吃烤鵝。在移民到美洲之後,還沒有養好鵝就有了吃鵝的要求,於是就吃火雞,竟然發現火雞比鵝好吃。而且北美洲有很多火雞。於是烤火雞成了美國人的大菜,重要節日中必不可少。
這種風俗已有三百多年的曆史了。 據說在一六二零年的聖誕節,大批來自英國的移民抵達美洲大陸的樸裏茅斯山。當時,那兒物產貧乏,隻有遍布山野的火雞,於是他們便捉火雞,作為過節的主菜。這個象征豐收團圓的感恩大餐“Christmas Dinner”和“Thanks giving Dinner”中的“Dinner”原本並非指晚餐。而應該在中午吃。由於感恩節是每年11月第四周的星期四。已經非常接近聖誕節這個一年中的大節日。而聖誕節正是感恩耶穌降臨的日子。因此,象征感恩的火雞大餐便延伸到了聖誕節。
火雞的做法: 火雞的最傳統做法非常簡單,您隻需要用鹽和花椒末將火雞裏外充分塗抹,然後在烘爐中烘烤3小時左右即可。美國人吃火雞的習俗是將火雞的腹內裝填各種材料,放入烤箱內烤熟。等烤熟後將整隻火雞端上桌,再用刀叉把烤好的火雞分切一起享用。換句話說,他們吃的是“全雞”。至於為什麽不分好再端上桌?這大概就像我們在大年夜吃魚,不會用魚片而用全魚上桌是一樣的道理。不但兼顧了菜色的美觀和視覺的豐富性。同時,也有全家人團聚在一起的享用大餐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