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城紅葉

漢城的樹葉又紅了,又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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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打架

(2004-10-27 20:38:37) 下一個
    打架,古已有之矣。想百萬年前,北京人居於穴,手持棍棒石塊,仍樂此不疲。人類文明進步於斯,打架之事卻未有本質之差別也。

    若辯打架之事,必先明打架之緣由也。予觀之,不外氣、利二字也。誠,偶有無因之架,蓋精神病人為之,予所學非醫,無可論之識也。


    氣,乃外來之因經大腦之分析,得出令人氣憤之感覺,並導致人體最原始之衝動衝破理智,欲除對方而後快之想法也。此種想法可大可小,可長可短,其結果不外人群中若幹個體相互摧殘,以最大程度傷害對方肉體為目的,種種行動也。負氣之人,若為白衣,最壞之後果“流血五步,血濺三尺”,於國際民生無大擾也。然,負氣之人若為將相、首腦,萬骨枯矣。。。可見,氣,實乃人類隱藏之獸性,人為猿類進化而來之證據也。


    利,從個人言之,乃人欲得之物,或名,或金,或美女(俊男),因人而異。然,若有阻礙之人,必除之,於是乎,最簡單、最直接之行動乃打架也。若,從國家而言,利之表現或於個人不同,然利之本無有差異也。國家之打架,是為戰爭也。


    知悉打架之本,則知打架,實乃凶險之事,蓋不可妄為之。然若為民族大義,維護正義,鏟除邪惡,另當別論也。
若論打架之法,古今中外,能出《孫子兵法》之右者寥寥也,予豈敢在此弄斧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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