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她把孩子送到父母那,回來昏睡了一天,睡得天昏地暗的,沒看時間,也不知道外麵是白天黑夜。
接下來的一段日子,她基本都是在混混的他的家裏渡過的,粗粗算了一下七天裏竟然做了高達二十一次,連起床的力氣都沒了,那樣的徹底。
到後來,她一進去都能聞到自己的味道。她知道,她在這裏留下了印記,永遠洗不掉的印記。
有天她正在開辦公會的時候,混混的他給她打了電話:出了車禍,腿被撞傷了。她聽了以後,心裏著急起來,放下電話,交代了副園長幾句就直奔醫院。
她下了車,一溜煙跑進醫院。混混的他一看到她,因為急的,她臉上都泛著紅暈,馬上就覺得自己在燃燒,饑渴地對她說:“走,跟我去我家!”
還躺在病床上,腿上打了石膏,綁了繃帶呢。這怎麽成?
捱不過混混的他,躲過護士大夫,他們攙著出了醫院。
開車快得很,一會的工夫就到了混混的他家裏。
一進門,混混的他火點得差不多了,已經迫不及待了,哪裏還顧得上什麽腿,拐杖一扔,就把她的衣服撕開,瘋狂的侵入。房間裏頓時充斥著各種心旌蕩漾的聲音。她什麽都不知道了,她什麽都不管了,隻剩下一次次的衝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