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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

(2017-11-18 22:23:51) 下一個

關於車子

 
來源:  於 2010-07-14 16:05:16  [] [博客] [轉至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46 次 (2960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大江川 ] 在 2010-07-15 04:49:4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兼回 L 弟之問   

我喜愛車。 

駕車,自有樂趣!
這與釣魚,跳舞,養花,養貓狗同。對後者,我統少興趣。 
車分大中小,本質上都有輪子,依此在地麵上作圓周運動,再載人快速行進,是人腿腳功能的延長。 

沒車,人類就隻能以雙腿跨越(走),或騰空運動(跑),或可用腿驅動輪子,再做圓周運動。 

但,人跑動,就帶有騰空運動,而騰空運動,本質上也許就是飛翔。 

人跑動,近似飛翔,所以,可以經常跑跑步,假裝飛翔一下。
駕車不等於飛翔,駕機等於人在假裝飛翔。 
中國人造車的曆史極早。後來德,美之人將蒸汽機,內燃機裝到秦始皇的青銅座駕上,代替馬匹,成現代火車,汽車。 
現在,所有的高科技,各工業門類的新技術統集中於汽車身上,汽車也是藝術品。
汽車,是 20 , 21 世紀的精靈。 

我猜想,到 22 世紀,飛行器是精靈。
屆時,滿天飛機與飛人,人更自由。 
那時,我們再討論該買啥飛機。 

我愛開車,也愛看車,不太愛修車。 
我腳著,奔馳車很好玩,型號 S-600 以上更佳,訂製特型更酷些。當年,都是中國的“省”長座騎。現在,平民隨便買來隨便開。屬德國原造,裝甲特厚,底盤特重,製造精美,性能極佳,寬敞舒適,備有電腦,衛星導航,白金火花塞,不需換機油,或可一車一樣,特製不重複。美金 10 — 12- — 20 萬不等。 

可將擁此座騎列為第 N 個五年計劃。雖然買不起,不過,可以鍾愛此車,算是一種另類的意淫。 
弟可考慮弄一部,開著玩。不過,因其大而苯重,也許開起來像坦克,一般而言,少有元帥,將軍親自駕坦克衝鋒陷陣的。 
A 兄的座駕,也是好車。 

底盤高,輪胎大,馬力足,視野好,日本造。具一定越野性能,年輕人更喜歡。我不太適應它的重心高,穩定性差些。此屬老年人心態,不足效法。 

其它,還可以考慮中國的大紅旗車,不知現在造得咋樣,當年那可是超級豪華車哈。 
我很想駕車橫穿美國,應可實現。 

另,開車,還是先開自行車,或托拉機,才更能找到些感覺。   

又,汽車太耗能汙染,我不喜歡,因此,也常常懷念騎毛驢的時代 。
 關於車,我有些文字寫過,都是寫著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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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大江川 回複 悄悄話 學著與戰士與性感
2010-07-24 17:23:49
對那些認真的讀書人與執著的研究者,我都高度敬重!
對那些不咋讀書,也不咋研究,但認真做事的銀,我也高度敬重。
我以前一直不知道啥叫“性感”,如今,我腳著認真工作著的人們都挺性感地。如果,又工作又認真又享受,就更加性感了。

這世界有很多這樣的銀,我喜耐他/她們!為銀民服務,我樂在其中,借機會也學著,研究著。

雖然,我學無成,研無果,卻腳著怪好滴。

我還腳著:學者,就是學著!博士,就是戰士!

(重要注解:腳,是用來走路的,不是用來思考的。“我腳著”,就是腦袋不夠用,於是同時也需要用腳後跟思考的意思。不是將字打錯了,腳著就是腳著,不是“覺著”,括號完了)。

學無涯,戰鬥正未有窮期。

我更腳著,也應當有人給學者與博士洗腳,端茶,擦皮鞋啥滴。。。而給人擦皮鞋,也是勞動,天生我材都有用,勞動有初級,高級之分,雖含金量不同,卻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再說了,說不定將來全世界人民都是學者與博士,都是愛因斯坦,那就大愛給老愛擦皮鞋,小愛給大愛擦皮鞋。。。擦皮鞋擦的好,應該也有含性感量。

當然,如果學著與戰士有興趣/性趣自己去燒菜,洗碗,或幹那啥,也是值得提倡滴。
反正,我腳著,生活中處處都有美,要善於享受美,發現美。

鄧小平先生就愛自己下廚燒菜。

據說,他既不是學者,也不是博士。但是,我腳著,他既是學著,也是戰士。愛因斯坦與歐本海默們就更是了。

還有,讀書,也可以慢點讀,享受其中的樂趣,但不能把讀書當營生,當成生活方式。如果把讀書當成純粹的生活方式,至少要加入訖丐的行列。當訖丐也是一種自食其力,討飯吃,大不易。
因此,做愛做的事,是挺難。

孔子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論語壅也篇)。
好像毛子說,為銀民服務,我吃的是牛馬飯(毛選第N卷)。
好像司馬1說過,我是一條老狗。。。(4國演義,第N回)。
他們都不是一班二班的戰士,都是樂之者,不是累之者——我腳ING。

至於花錢買個博士名,就不必了,沒勁!
不過,如果有人給我洗腳,奉茶,給我飯吃,那我就寧可整天站著,當站士(不知累不累?)。
聽說,黑格爾先生就是站士,曾經站在房前的雪地裏一動不動地思考了一夜。道聽途說,還需考證。不過,黑先生寫出一本《小邏輯》,應該為真。大哲學家,寫小邏輯,哈哈。此故事,我是聽過,我輕輕地飄過——我也會用“飄過”了,哈哈,我樂之一小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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