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說最初是指類似小兒麻痹,或病毒腦炎後遺症之類的病。。。是1種身體殘疾與智障。。。多原於後天,當然,
此種病態,無論原於先後天,總歸是疾病,是病人,醫學的本意,1是關懷,2是關懷,3還是關懷——這是所有醫學理論與醫學舉措的根本,本於關懷,人類才互相救助,本於關懷,人類才深研醫術,本於關懷,人類醫學才可能將病患視為生命,而病患者本身投入醫院,見到醫師,第1位的是尋求安全感,而醫師就要全力關懷,從醫術上關懷救治,從態度及精神層麵給以同情,同情也包含深切細致的各層麵,其中就是隨時保護病患隱私,隨時保護病患的自尊心與自信心,而醫學語言,也可能重創病患的精神,重創病人的自信心,重創病人的自尊與人格尊嚴,有些醫師過於自大與自信,並未平等待患,所以,1些語言,診斷與病名起得並不好,比如腦殘之類,殘與廢,也稱殘廢,而廢字,就是無用者的意思,這個字隻可以病人自己用以解嘲。。。不可出自醫師之口,因此,殘廢人士,改稱殘障人士,其實,殘字還可再商榷,我看腦殘不如用腦患或腦疾來稱呼。。。比如,最常見的腦疾,就是頭痛,偏頭痛,腦梗,腦出血,意識模糊,深昏迷,嗜睡。。。等等,重者影響身心的正常運作。腦疾略分級,好過腦殘之類的醫學術語,這樣,可以體現醫學的關懷之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