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

宇宙無邊,有生命。人是動物,也是狼。來自遠方的狼,在想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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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腳著

(2012-02-27 11:18:39) 下一個

我腳著,神們都是不講邏輯的。因為,講求思維具有邏輯性,是人類的追求。
比如,上帝造物都是完美的,因此,每個地球人都是盡善盡美的,也是極盡合理的。。。如此,人之生何來錯誤與不完美,何來原罪?
說人類有原罪,違反邏輯,因為等於說造物主不完美,而造物主的不完美,就不是萬能的,造物主都不萬能,是最大之原罪。
當初,造物主造出亞夏,就應當叫亞夏聽話,給亞夏安個開關,或者自動屏蔽蛇的網上胡說,亞夏們就不會被蛇說教蠱惑,不就不嘴饞偷食那果子了?全淫類還是壽命無窮。。。造物主根本就不是萬能的!
造物主並不如人類,因為,造物主是大騙,大忽悠。罪大惡極,罪則難逃。。。人類之罪原於造物主之罪,人類本身真的無罪。
但是,神不講邏輯。
然而,人為何要大講神馬落雞?哼。

我腳著:
宇宙是多元的。
神,也是多元的,當然,樓主自可專門隻信一個神。
信得安靜就好。
相信,無非就是個相信,再盡力給相信找些理由。

1 ,神不講邏輯,人類卻要侈談邏輯。
2 ,神在看著人們,人們卻難見真神。
3 ,神在天堂與人會麵,人類卻羞於進入天堂。
4 ,造化最美,人類自己偏偏說自己有罪。
不知樓主作何感想?

沒有科學,發生了人類,有了科學,卻加快毀滅著生命。
時空不可回放,死去難以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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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筆名 談信仰       by     TNEGI//ETNI

由於本人近期發表了一係列與基督教信仰有關的博客文章,特別是關於什麽是神的話題引起了一些爭議。版上反基的人士甚至爆粗口罵我是精神病,而每一個基督徒則大受啟發,在不同的場合對我從《聖經》中歸納出的關於神的定義表示了普遍的讚同。鑒於這個問題在信和不信的人們之間永遠沒完沒了,我決定隻要有機會便就此話題展開自己的體會和評說。恰巧 某筆名 於 2012-02-03 19:41:16 通過文學城的悄悄話與我展開了幾個回合的討論,一般是她提問,我回答。以下內容在未事先征得她的同意而整理成文後,我曾發悄悄話給她問是否同意我公開其筆名,她回答說不願意,所以,我就以“某筆名”作為她的代稱並借自己的博客角落與版上所有關心此問題的人們(信者和不信者)做進一步的共同探討。

某筆名 : 先生是虔誠的教徒嗎?可否請教一二?

TNEGI//ETNI :我不敢說自己是一個虔誠的教徒,但我敬畏上帝或神性,也願與他人共同探討和分享這方麵的思考。

某筆名 :“共同探討”實在談不上,我真的什麽都不懂。隻是麵對生命越來越困惑,……。可否請教先生:何為“信仰”?

TNEGI//ETNI 簡單地說,信仰是指的一個人對某種東西的承認和依靠,例如,我信仰上帝,就是說我認可在這個世界上存在一個上帝或神(請參考我的博客文章: 為反基督教的人們啟蒙 —— 什麽是神? ),並且將自己的人生仰望在他的手中,他就是我人生的支柱,我心中的磐石。在他的卵翼下,我無所畏懼。

某筆名 好,先生的文章我會細讀。那麽:您無所畏懼了以後,幸福、快樂嗎?

TNEGI//ETNI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理解什麽是幸福和快樂。在我看來沒有什麽比得上一個人可以按照自由的方式觀察、思考和表達自己的思想更令人感到幸福和快樂的了,因為我自認為我的使命就是認識萬物並希望能夠帶給人們真理性的認識。盡管我也會犯錯誤說錯話做錯事,但我有權完整而無畏地表達自己的認知結果。因此,如果我不能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思想,那就是我一生中最大的痛苦,此時的我必不快樂,更無從幸福之感。

某筆名 有信仰之後和之前比,您覺得自己有什麽不同嗎?

TNEGI//ETNI 我想這個最大的不同就是你從此相信了絕對真理的存在,從而可以無所畏懼。你的所作所為便是為了彰顯那個絕對真理及其對你自身乃至整個人類的意義,而包括你在內的所有人的心智也從此不再彷徨或墮落。

某筆名 您真正走進這個“絕對真理”困難嗎?

TNEGI//ETNI 我首先是相信“絕對真理”的存在,由此便竭盡全力走近甚至走進它,由此我認為人是可以認識“絕對真理”的。由於“絕對真理”存在著,它永遠對我們所認識的相對真理提出終極的挑戰,從而我們永遠不能僅僅滿足於對相對真理的認識和掌握。
在我看來,即使是一個哲學家,要走進那個“絕對真理”也是很困難的,但並非不可能。這可能是一個很深奧的哲學問題。按照辯證法的哲學思維,任何真理都是相對的,但我認為,辯證法作為人類的一種認識世界的方法,它本身改變不了真理的絕對性,也即一個真理就是其自身,由其自身決定其絕對性,而非由辯證法決定其相對性。人們對“絕對真理”的相對性認識結果乃是由辯證法決定的,而非由“絕對真理”決定了其對於人的“相對性”。
關於真理的絕對性及其人們對此的認識,我可以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聖經》上說,人人有罪(性)。這就是一個超越一切時代、一切社會形態的絕對正確的絕對真理。不難發現,走進並接受這個絕對真理對於我們來說並不難,而是非常的簡單和容易。

某筆名 難道您不曾懷疑過《聖經》是“人”創造出來的嗎?

TNEGI//ETNI It doesn't matter that 《聖經》是“人”造的或神啟示給人類中的先知先覺者。重要的在於它是否揭示了一個或幾個絕對真理。我個人覺得《聖經》向人類揭示了“什麽是神性”,這是其中最核心和最重要的絕對真理。沒有這個絕對真理的“神性”的揭示,《聖經》將一無是處。整本《聖經》記載的是猶太人對“神性”的見證,而非打上“現代科學”烙印的科學原理。
由於神性是與人性相對立的存在,因而另一個絕對真理便是“人人有罪(性)”、“人人需要從神性中得到憐憫和看顧”、“人人在神麵前是平等的”,等等,從而演繹出完整的人類文明史。例如,由於神性有“三至”,其中的“至真”便促成了近現代科學在基督教文明區(而非任何其它文明區)的誕生和爆發。這是宗教精神對人類文明產生重大影響的一個“絕對真理”。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宗教精神構成了近現代人類“科學精神”的核心支柱之一,其它兩個應該是“哲學般的智慧”和“藝術般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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