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

宇宙無邊,有生命。人是動物,也是狼。來自遠方的狼,在想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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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狼(4)

(2011-05-20 14:16:16) 下一個

狼是一種猛獸!
這恐怕不被人們經常想到。

老虎獅子豹們是猛獸,都是大型的獵食動物,食肉動物,狼也如此!

但狼的攻擊力,絕不亞於以上的猛獸,有時獅虎豹們還要懼狼三分。這更顯為人知。

中國傳統的古醫學特別強調“人與天地相參,以四時之法成”。人們也常講,“天人合一”。這話說說倒很容易,人們卻很少去身體力行之,我同意這說法。何有此說?思考,研討人與狼的關係,多少會有些俾益,讓人有所感悟。
看來,讀狼,與讀人類史,讀科學史,甚至讀《黃帝內經》,讀《傷寒論》,讀中醫,讀西醫,讀自己。。。都有些關聯。

近些年,狼再度引發人們的關注與興趣,人們總結出狼與國民性,與民族性,與曆史進程有關。其實,說狼,讀狼,還有另外的意義,非常人所知,愚願略解其一,二。

狼是偉大的群體動物,具有強烈的,嚴密的組織性。狼家族或群體帶也有森嚴的階級性,狼還具有鮮明的尊卑觀。狼群裏經常發生階級鬥爭。所以,人類社會存在階級鬥爭並不奇怪!

狼的群體裏有禮儀,這更難被人理解。而且,狼的禮儀被人學到,用到今日,包括國賓禮儀。人們都以為如此重大的禮儀是自己創造發明的,是人類的文明,其實,是效法於狼,或者是自然界讓人- 狼同用之。狼與人通行同一種大禮。狼坦露肚腹,人在刀叢中走過。

現代的生物學,微生物學,對人以外的生命物作了科學分析,是正確的,但卻忘卻了,這一切與人- 狼- 天地是同一的。應當將所有生命物放在一起討論,再與浩瀚的宇宙相連。這確實是天人合一。人類的好多現代病疾病可能與狼性漸失有關。

狼與人是並存的。


有自然界,才有人。
不但有人,還有山川,河流,湖海,草木,還有馬牛羊,獅虎豹,魚鱉蟹,鷹鴨鵝。。。還有狼。
若按《黃帝內經素問》之論,將這隻地球上的生命物,曾用一個字稱謂過:蟲。
蟲分五種,如果黃花魚屬鱗蟲,那麽蝸牛就是介蟲,麻雀,烏鴉是羽蟲,獅虎豹狼是毛蟲,果真如此,廣義而言,或許人就是倮蟲。細菌,病毒們也應當有所歸屬。這些我還沒想好,大家幫助拿主意,不過,在蟲的方麵,它們必定有所歸屬。世間的 100 多種元素都可歸類,分屬金屬與非金屬,還可分為氣態,液態與固態。而氣態就有活潑與惰性之分。何況有生命之物。人們經常對五行學說困惑,其實不必,也就是一種分類法,要不然,就更無法把握自然。你吃一隻饅頭裏麵都有大千世界,可能地球現存的 100 多種元素大半都有,你不便於說吃了一個大千世界,或者說,將地球吃肚裏去了。頂多是說吃了金木水火土。蟲就是蟲,是有生命之物,含有 DNA , RNA ,含有細胞之物。這也許是 21 世紀的蟲概念。反正人家《素問》把人與天地萬物早就合一,混為一談了。現在,人自己偏說自己不是蟲,是龍,是萬物之靈,跟誰叫蟲誰急眼,那有啥辦法? 但我腳著,龍體也有蟲的特征,都是線形的軀體,而非球體與方形。

虎狼為毛蟲,《水滸傳》寫武鬆打虎,就把武二郎所見之虎稱之為大蟲,是那種“吊睛白額大蟲”。兒時讀水滸,我還犯疑惑,明明是虎嘛,咋就是蟲呢?現在知道了,原來打這兒來的。

人天生好奇心較強。我知道,人太好奇並不好,耽誤正事。我上學時愛看閑書,要擱現在,望子成龍,就這讀書法,永遠也畢不了業,好在我的老媽不識字,也就不逼我讀書。但一點不好奇又做不到。當然,人家愛因斯坦好奇到正地方,好奇人與光束同步該如何,所以發明了相對論。我等卻是瞎好奇,好奇去挖老鼠洞,結果發現了老鼠崽兒。

不過,我除了好奇老鼠洞,也好奇另外一件事,這就是為何人的全身沒能長滿毛,人與狼就是有不同,人身上沒有全部被覆著毛發,唯有頭發卻瘋長。人不理發,頭發可長及足踝。這長長的頭發又作啥用?因此我就翻《聖經》,翻達爾文的《物種起源》。我讀過聖經裏的創世紀說,也略知些進化論。但我沒能精讀這些書。我讀這些書,不如讀《毛選》讀的細。但是,所有的人類文明都有用。都可為一說,能幫助我思考。

人若是倮蟲,就是沒能全身長滿長毛,唯獨頭發能長長。在這個主題上,我更相信《聖經-創世紀》,而不大相信達爾文。即:人類當初就那樣,當初全身就沒長滿毛。我也就更相信《黃帝內經-素問》說,因此,我發明了人是倮蟲說。
總體來看,好多主題,《黃帝內經》與《聖經》說的都是一回事。最近,我有學生就送給我一本書,據他說,是一個虔誠的中國基督徒寫的,書名叫《老子 VS 聖經》,倒挺有意思。老子留下五千言,後人將其歸屬於道家學說,而《黃帝內經》就受道家學說的影響,其實,也與秦漢帝國時代的意識形態有關。這種大一統的中華文化傳至今日,誰說國人沒有精神支柱?早就有,深入骨髓卻被遺忘了。看過這書,我倒覺得,寫《聖經》的人說不定就是老子的學生,或許老子西出函穀關,不知所終,一路西行到了中東。。。《聖經》的文化淵源在中國。
因為這個主題是高科技,所以我沒有太多的能力討論。
我如此說,是我並不把《聖經》與《道德經》當成宗教的教義。在我眼裏,宗教如同高科技,我的智商隻能理解領會些低科技,有時還碰壁。

記得,創世紀裏邊說過,亞當與夏娃吃了伊甸園的果,才知道自己赤身裸體,因而害羞,二人都慌忙找樹葉將自己那地方遮蔽起來,果真如此?就表明,自從地球上有了人,人毛就沒長全,而非以後退化的。但是,我也關注過許多描繪《聖經》神話的經典名畫,好多名畫都把亞當夏娃給畫錯了,頭發都給畫短了。這是重大失誤,我有我的畫法。

我覺得,人天生就是少毛,無殼,無翅膀,無鱗的動物,也就是裸體的,可以歸入倮蟲之類。
我想,與人最像的蟲,應該是蚯蚓,或蛔蟲之類,也都是倮蟲。
人與蛔蟲在自然界是同級的,但沒人家蛔蟲住得好,也沒有蛔蟲活的省心。因此,張仲景寫《傷寒論》就特別重視與關注過蛔蟲的存在。

我相信人天生就缺少被覆的長毛,但在嚴酷的自然界中卻凍不死,其中必有奧妙,這對研討中醫經典《傷寒論》有幫助。大師們沒咋討論這回事,算是我的獨家之見,待我以後細說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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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大江川 回複 悄悄話 達理的好論,我拜讀了。謝謝來訪,並問好。
達理 回複 悄悄話
Homo homini lupus :人對人來講是狼。英國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1588-1679)的這句名言揭示了築巢於人們內心的侵奪和好鬥的本性,這本性不僅僅體現在麵對其它動物而且體現在麵對同類的其他成員。自有人類以來到現今為止,人對人所犯下的所有罪行,殘殺和屠戮的數量和種類印證了這位英國哲學家的論斷包含有正確的部分。

假如狼有意識,那麽對這句話裏所包含的“人類偏見”會提出抗議的就是它們,它們有兩個理由。第一----狼嗥叫道----在這句話裏當以狼舉例時,對人來說,是把它作為攻擊性的代名詞。可是事實證明最野蠻的殺人,最殘忍的拷打,最駭人聽聞的屠戮都是人類所為。那頭狼棒打過另一頭狼?那一頭狼迫使另一頭狼慢慢餓死?那頭狼將另一頭狼挖眼,割耳,切去生殖器並慢慢地折磨直至最後一口氣?第二,----狼繼續叫道----從科學上講,霍布斯先生的話是不正確的,因為狼是在進行攻擊,但攻擊的是綿羊,而非另一頭狼,或說不象人一樣如此地攻擊人。

所以----狼滿意地總結道----要更具真理性的話,可以這麽講 lupus lupui homo:狼對狼來說是人,與霍布斯之語的意思相同,----但要反過來說----。我們不在此時與狼對嗥,----到講homo positionis時再說----,而是要與托馬斯.霍布斯對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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