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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個體經驗(1,2,3)

(2011-01-18 23:29:51) 下一個

(1)
樓主認可個體經驗的醫學價值,我高度認可。

臨床學,是經驗醫學,或實證醫學,西方醫界甚至將其稱之藝術,似乎都不是科學了。總之,臨床學與基礎理論存在很大的差異,研究者是驗證與模擬,臨床家則要治病救人。

醫學領域,臨床與實驗室的最大差異何在?

最大之差異,在於每一個病人都是一個單獨的個案。

這世界有 60 多億人類。每個人類都不同,都擁有自己獨特的基因,所處的時空也不同,生活方式,飲食結構,精神神經的特質,職業,病程特點,此次發病的原因。。。都是中西臨床家要特別關注的。

教科書是黑白分明的,臨床永遠是灰色的,病人沒有比照教科書來生病的。醫師的責任是運用自己的經驗學識與智慧,找到一把特別的鑰匙,打開一把特別的鎖,或盡可能逼近病的真相。醫病開方真正頭痛。茫茫人海,茫茫醫海,茫茫藥物的海洋。。。你要選取一種最對路的辦法幫你的病人——這對中西醫師都重要。醫師分高下不在中或西,也不止是讀書有多少,更不在其名,關鍵要全麵精準能幫病人找到最好的一把鑰匙。。。找到了,涼水也救命,水就是靈丹,找不到最新的靈丹也不靈。醫學到了一定的層級與境界已經沒有中西醫之分了。我國的中西醫大家如裘法祖,張孝騫,吳階平,吳鹹中,蒲輔周,王文鼎,嶽美中,胡希恕,劉渡舟。。。們都是學貫中西,有醫案或文字存世,討論中西醫之差的人們有興趣也可翻撿一下。我的老師一半中醫,一半西醫,很多都是中國重要的臨床家,每當遭遇一個難解的病案,中西醫學都不排斥,有的西醫老師,自覺用中醫治法也有強過科班中醫的。

我還是說說個案與個體經驗。

高度重視個案與個體經驗,確實是中醫臨床學的一種特質,這基於一個原理:人類與疾病的個體差異。而個體差異極其巨大,至今反倒被人們所忽略。

重視研討此種個體差,再選用極其不同的治法與處方,就是辨證施治。或同病異治,或異病同治。

這適用於全人類,也適用於單個的西醫診斷,即單個的病。

這讓中醫自己也困惑,讓西醫更困惑。

因為,西醫治病 1 先要尋找致病因, 2 然後遵循診斷依據, 3 再下病名診斷, 4 然後按即定的常規用藥——這過於簡單化,程序化,機器人化,也是現代化。大半的西醫人或中醫人自以為得計,認定這是科學的做法,其實,是違背生命現象特有規律與真相的, 1 疾病都是發生於單獨的個體身上,同是一種病,比如 SARS ,發生在 1000 個病人身上,就是 1000 種 SARS ,不論中西醫,必將用 1000 種不同的處方加以應對。 2 世界上並不存在兩片相同的樹葉,也就不存在共同的一種治法,都是個案對個案——這是個案與個人經驗的可愛可珍貴之處。但是,長期被人們科學地給否認了,中醫自己都如此。

(2) 

依我愚見: 辨證論治——應是中西醫臨床學的共同實務。
而在臨床實務上,本就不存在相同的證,也就不該以相同的法去治,更難以相同的標準去撿驗。
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做,應當先知解這回事,知道這是出於一種故意,其實,也就是以雙重標準對待中醫或西醫。這樣做,已經超出了某種純正的醫學,或科學的探討。因為,隻能硬性地將不正常的,人為的標準強加於對某真相的研究與討論。病象是座山,就要用米尺,病象是沙石,就要用納米尺來量。中西醫的度量方式,標準有不同,視角也不同。對待一種病的判斷與治療要找到一個支撐點。
但是,這正是中醫應該做到的,高明的中醫努力實踐著辯證論治。
中醫不辯證,就不是中醫。 辨證有失誤,就等同誤診。
證,是個古字。證,就是病象,就是疾病的樣子的文字描述,比如頭痛,腹痛,惡心,嘔吐。。。
證,即有病人主觀感覺,也有客觀表現,西醫所謂症狀與體征。
中醫高度關注每一種病象,每一個證,其中,更高度關注病人的感覺,這又與西醫大不同。
西醫高度關注客觀指征,這也沒錯,但是主觀感覺與客觀指征的臨床學意義同等重要。
西醫主要靠客觀指征來確定病名,來診斷,有時,忽略了感覺,這也是一種缺欠。而且,很多病痛,即症狀,高度反映病的本質,很多疾病就是一組病態感覺。因為缺少客觀指征,就不下診斷,不予理睬,有時延誤了對病的救治,也造成誤治愈誤診,當然,也被所謂診斷標準或治療常規給科學合理地解釋了。病人卻沒能得到合理有力的支持與幫助。西醫也承認自己的無力。但是,中醫卻可能幫到此類病人。
中醫辨證,以證命名疾病,或辯證與辨病並舉。
比如,頭痛,腰痛,耳鳴,嘔吐,發熱。。。西醫都視為症狀或體征,中醫卻可以視為病,然後再辯證分出不同的型。
比如,中醫辨證的基本法則有所謂 8 綱辨證,—— 陰陽 表裏 寒熱 虛實。
依此法 ,, 寒者熱之, 熱者寒之, 如果, 寒者寒之, 就是雪上加霜 。熱者熱之 , 就是火上加油 。 不治病 ,, 反致病 ., 因為 8 綱是符號 , 是硬道理 。 指導用藥是實務 , 更是硬指標,是看得見摸得著, 在中醫專業者的眼裏 , 涼水也是藥 , 更不要說大黃,芒硝, 巴豆, 人參 …. 了 .。 是藥就有藥性,有 4 氣 5 味 , 就要依理,合理使用。
因此, 千人千麵,千病千樣,千病,必要用千種方,這符合邏輯,本不奇怪 。這源於宇宙與人自身的一種真相。但是,卻被西醫給“科學”地否定了, 因為,當中醫治好或治愈了一個單獨的病例,其處方,其治法,對同種病的病例卻沒有“可重複性”。而可重複,就是可驗證。可被驗證,才是科學的某種真相——但是,從來沒有人能正確地指出:為何存在此種“不可重複性”?此種不可重複又表明了什麽?我是指出此種真相的第一人。
 此種不可重複 的特性,表明了宇宙,自然, 人 ,人類疾病,治法藥物的一種存在與真相。中西醫人都要深切認知此真相,在研究與驗證某種處方的療效,或對同一類病名診斷的疾病施治時,即要遵循普遍的標準,也要關注其特殊性。而特殊性是必然存在的,每個病人都特殊。每個個案之間都存在不可比性。這才不會埋沒個案與個人經驗的價值。才會懂得善用現代的數學統計學知識。在醫學上,不論中西醫,很多重大的發現都與個案,個體經驗有關, 因為,很多靈感源於個案,許多疾病也是罕見的,隻能以個案來確定。假如將來全民公決廢醫驗藥時,也別忘了如何對待個案的此種特性。 
統計學是人發明的,再精細的數學與統計學並無法揭示宇宙真相之全部,而每一個人都是單獨的個體,每一個病例都是單獨的個案,每一個醫師麵對一個病人,也是單獨的個體對單獨的個體。 
數學與統計學也要關注到此種真相。。。不然,就是違背邏輯 。

(3) 

在醫學臨床學,個案或個性與共性問題,是普遍存在的。 
這是一個問題的兩麵。 
中醫更強調個性,總是在紛紜複雜,千變萬化的病象之中找到特定的點,再以特定地方法對待之,這是臨床醫學的某種至高之境,現代的西醫學家也有高度推崇此種境界的。 
我還是強調,到了一定的境界,就已經無所謂中西之分。 
天下事,殊途而同歸。這還要多費時討論。 
對西醫而言,因為科技進步,在微觀世界的觀察上有重大發現,從而對生物性致病原有深入認知,也找到些特異性的物質對抗之,發明了現代免疫法。。。人們也想一勞永逸地終結急烈傳殺疾病,因此,總是試途再接再厲,找到大共性,普及大共性,然後再找到一種應對辦法。。。現代的醫學科研也在為此努力中。美國的 FDA 每年都通過大量新藥,也花去太多的金錢,但是應對大共性的化學製劑至今沒有重大突破。人類還沒能找到理想的抗病毒物質,也沒能找到理想的抗癌物。 
我所說,中西臨床者都應關注辯證論治這回事,並不排除疾病具有的共性特質。也不排除找到某種特定物終結病毒與癌。 
當然,即使人類終結了病毒與癌,還是麵臨諸多的人類疾病。 
還要有臨床學,還要辯證論治。 
至於辯證論治後以何物何法應對之,即可以用青黴素與類固醇,也可以用生石膏與金銀花,甚至,也可以喝冰水。 
據我愚見,應對人類疾病的所有藥物,在自然界中都已存在,有些被人類找到了,有些被未發現,有些被放棄了,此為另外主題。 
而對某種特定的病,根據輕重緩急,時空特點,或急救或輸血或開刀或喝涼水或喝熱稀粥或發汗或喝冰水或喝苦藥湯。。。是第二位的問題。我相信病者與醫者都有自己的智慧。 
另外,我很想聽聽關於驗藥之說的具體操作,不知君有何設想。 
是為簡要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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