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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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出庭記

(2010-01-15 15:34:57) 下一個

在美國開車,吃一張罰單,是常有的事。老狼焉能幸免。
前不久,駕車出門辦事,因為心中急於辦事,駕車就會了望不周,結果車子行走在特殊車道,這車道,隻能雙人以上共乘,方可使用。車上一人,就算違規。
但老狼平時駕駛記錄極佳,所以保險費用很低。現在,誤入岐途,必影響老狼的良好駕駛記錄,狼要認真思考一下。下車來,前後考察這條路,看看究竟錯在那裏。結果,發現這路與路標設計的都不盡合理。於是,決定不交罰單(美金 400 餘元),去出庭辨理。
美國法製架構三權分立。立法,司法,執法。三者互相製約,相互獨立。這確實是老美的偉大發明,對人類社會的貢獻也許超過電與航天飛機的發明。
政府就是一家執法機關,也不得胡來。警察是代表政府的,職能就是照章辦事。章卻由立法的眾參兩院確定。法院專管評斷執法是否正確,本質上是監管政府的,其中就包含糾正政府的執法不公。所以,美國民眾,經常使用法院討回公道。遇事,也確有講理之處,此為美國可愛之一。
法院的法官,不由政府任免,所以不怕政府看不上他 / 她。因而斷案較為獨立公正。耳聽是虛,眼見為實,姑且出庭當麵辨理,看老美法官如何?
不日,收到縣高等法院交通法庭一紙文書,詳列違規事項,詳引法條,再讓老狼自己決定: 1 ,認錯,就照單寄出罰款,在記錄在案: 2 ,不認錯,就要去預約時間出庭。出庭就要半日時間,半日也能賺錢若幹,但老狼於心不甘,寧可耽誤時間不賺錢,也不能把血汗錢白白交給政府,就是不慣它這毛病。再說,老狼每年納稅不少,政府是為咱開的,不能讓它太隨便。
按時去出庭。
高等法院很宏偉,警察林立,荷槍實彈,戒備森嚴。都是老狼等花錢雇的。
進門安檢,還要解下褲帶,此為脫褲子放屁。剛好有一老兄,自稱有惡習,解褲帶,肚子一鬆就要放屁,就事先聲明,絕非故意,把門警察隻有笑答:沒關係。但老狼注意到,此君一見解褲帶,立即將頭扭到另側,這顯然不負責任,有失公職,老狼等拿錢白養他了,暫且將其記錄在案,以後追究不遲。因為,趁此門警扭頭之際,賓拉登先生竟悄然潛入,還懷揣著一包炸藥。當然,我也沒大看準。
進得門來,與一眾人等落座法庭。
環視法庭,可容納百人,座椅舒適,還有靠背。法官席高高在上,書記員認認真真,法警穿戴整齊,全副武裝,身高馬大,挺胸疊肚,想必是百裏挑一,威武雄壯,以策威懾之力。但老狼耽心如此高大胖壯之徒,走路即喘,焉能追捕?
須臾間,法官進場,全體起立。
老狼按中國習慣,見領導進場,立即鼓掌,以示歡迎,眾人見狀皆詫異,哄堂而笑之,法官倒寬宏大量,並沒有追究老狼蔑視法庭之罪,還朝老狼嫣然一笑,想必略知國人禮節之一二。
細觀法官大人,乃中年女士,樣貌端莊,金發碧眼,唇紅齒白。
最令老狼驚異的是,法官大人女士雖端坐高台,揮霍斷案,卻麵帶羞澀,令老狼百思不解?
想來,美帝國主義這超一流強國,人民也是主人,法官也是為人民服務的,這在美國就是天理。此法官女士也許早在兒時就被爹媽洗腦了。或許就是因為父輩遭遇不平待遇,也才學法的呢。公平理念深植腦海,今貴為法官,心中必有平民之心,麵對自己的衣食父母,謹言慎行,兢兢業業,怕斷案有啥閃失,言行必帶羞澀之態,也是常情。不知老狼想的對否?
正走神之間,忽聽有人叫老狼大名,故慌忙站起。
女法官和顏悅色問老狼是否有違法規,老狼據理力爭,法官見狼不服,就給老狼出兩個主意: 1 ,如認罰,當時交銀,她可將罰款減半。又念老狼初犯,隻給警告,不予記錄在案。 2 ,如不接受她的建議,可再約時間出庭,叫警察出庭作證。
老狼本想抗辯到底,證據齊全,連那條道路的衛星地圖都帶上了,但又一想,即將啟程回國與同學相會,不想連累此案。
再者,女法官確實非常可愛,咱也就不能跐鼻子上臉,不給人家麵子。不然,真就成了遼西的胡子(土匪) —— 不開麵了。
想到此,表示願遵法官之旨,認錯交錢了事。
女法官聞言大喜,連連向老狼點頭致意,並連說了兩次 Thank You! 為拿到了 200 美元而喜形於色。不然,她必須再次費事庭審,其結果不定如何:如果,警察先生不能到庭作證,老狼會自動獲勝,分文不付。
當然,狼亦溫柔,見到女法官同樣如此溫柔,倒是徒增憐憫之心。
真所謂, “ 官法如爐,人情似水 ” 。
不過,話說回來,若沒有同學聚會之盛事,使狼心大快,即使遇上再溫柔百倍的女法官,老狼有理,也不會輕易說 Yes 的!
狼就是狼,老狼不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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