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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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2)

(2009-04-23 14:21:31) 下一個

兒時,非常好奇,沒有一時安閑,有點兒 “ 多動症 ” 。
  
看到牆腳有一鼠洞,就去掏挖,居然可以挖出一窩光腚的粉紅色,沒睜眼的幼鼠。被大人罵一頓,險些挨打。因為再挖下去,豈不將院牆挖倒了。
母親常說我:整天不閑,連耗子窟窿也挖,又說我是 “ 七歲八歲討狗嫌 ” 。
你看,太淘氣,連狗都會煩你。
當然,現在知道,每個人的童年都好奇,都好動,都如此,都貪玩。不過,我的童年,因時代所限,實在沒啥玩具,實在沒啥可玩,你給我一電動車開,我才不去挖鼠洞。
那年,父親買了一輛自行車,叫金鹿牌,車身黑亮,車輪輻條閃閃發光,銘牌上添一金色的奔鹿。在 1960 , 1970 年代的中國,能買回一輛新自行車,等同當今買汽車,是一件值得高興與珍重的大事。
父親自己訂下三不騎:下雨天不騎,路不好不騎,載重物不騎。
我非常好奇這車。更不解:平時車停那裏不動,兩輪著地,需要車架支撐,方能立住。為何騎上飛快時,反而不倒?同時也很想感受一下騎車的快樂!當時,身高尚不及車把的高度。
顯然不可能騎跨上那高高的車座,既使騎上車座,雙腿也夠不到腳踏板。但卻可能偏著腿伸過車架空隙,勉強蹬動車輪,這叫 “ 掏襠 ” ,是兒時騎自行車的術語。
頭一次趁父親與朋友們聊天,沒注意,自己偷著將車推出家門,上得一條小路,趁著下坡就偏腿騎上了。雙腳一離地,就感覺不對勁兒,車子不用蹬,順勢就滑下去了。越滑越快,耳邊已經有了風聲,心裏生起一種恐懼。這車沒有手閘,用腳倒蹬才能刹車。
我那懂這些。
說時遲,那時快!慌亂之中,車把一歪,就摔倒在路邊。灰頭土臉爬起,卻怎麽也扶不起這車:車把已經歪斜,車輪已經 “ 瓢 ” 了,根本無法轉動,心中恐慌,有大禍臨頭之感。
一會兒,父親知道了,趕來幫我扶正那車。雖然愛車已經被我摔壞,奇怪的是,父親卻沒罵我一句,反倒拍去了我身上的土。
以後,我經常跟隨父親騎車去做些家事。有時我坐前麵,有時坐後麵,這車為家中的生計出過大力。
現今,我在美國已經換過幾部汽車。其中兩部都算滿豪華的新車。
對車,我還算愛護的。但我無法很仔細地去打理這車。我見到許多朋友將新車每天梳理的極其精細:座椅套上布罩,甚至再蓋上一塊大毛巾,方向盤加一把大鐵鎖,停那裏要買塊遮陽布檔住烈日,車內一塵不染,上車還要換上一次性紙拖鞋,以免踩髒這車。
三千英裏換機油,上萬英裏去大修,寧可步行也盡量少用這車。反正,竭盡全力去維護這車的使用壽命。百般嗬護,將車視同自己的嬰孩。這又有些過分 。
錯誤在於,人們愛車太過,則失其本。
世間人是最重要的!
人們常說,以人為本。看來,也就是說說而已。好多人總嫌別人不拿自己當 “ 本 ” ,即不拿自己當回事兒。
其實,自己也沒太拿自己當回事兒,有些執迷其中。
比如,以上所言,有人拿車極當回事,拿自己的貓狗極當回事;車子光鮮靚麗,貓狗神彩動人。但是,身為主人的他(她)卻是一臉憔悴,腰酸腿痛,吃不香,睡不著,便不出,皮幹唇燥,目赤發落 --- 。我以為這有些本末倒置。
我車造價不菲,性能一流,我愛我車。但他畢竟是一物,應當為我所用,不該被他驅使。
所以,常有朋有教我養車之道,我都欣然接受。但每當朋友與家人關照我,叫我天熱之時,如何如何將車遮蔽保養,如何如何免受日曬雨淋時,我卻覺得,他們更該關照的不應是車,而應是我!
因為,再好的車,再好的東西(物)都沒有人重要。我是一個人,比起車,人最應該受到保養與嗬護!
我剛才說了,我的父親在扶起被我摔壞的愛車時,雖然心疼,他老人家卻沒罵我一句。因為我是他兒子,兒子永遠比車子重要,這是自然之理,他老人家當然心中有數。何況,人車俱傷,兒子並無大礙,已是他老人家的幸運,老人家心中偷著樂也說不定呢!
其實,也不止我的父親能真正秉持這種人本思想,天下的父母親也多半如此。早在 3000 來年前,孔子也是這樣做的。《論語》記載,孔子的馬廄著火,他下班後,知道了,卻問道: “ 傷人乎? ” 不問馬。(見《論語 - 鄉黨篇》)
信筆記敘至此,又讓我想起另件事,幼時家貧,上小學時,削鉛筆稍不留神多削一點筆芯,父親就會責罵,這又作何解?但這已離愛車主題太遠,暫且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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