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老子的無為而治,治大國如烹小鮮,這是符合道的國家結構理論。任何理論都是現實的抽象,
而這抽象理論是高層次設計不可缺少的指導。老子這個符合道的理論怎麽指導實際?
其實不難。無為做不到,可用少為來近似。也就是讓國家機構少管點事,即小政府。
怎樣做到小政府?大家都知道權力喜歡自己膨脹,要做到小政府就需要限製權力的
自我膨脹。怎麽限製?當然是靠法製了。所以法製是達到無為少為的手段。
那到底靠什麽來達到無為而治中的"而治"?顯然是要民眾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保證他們不受政府的支配和侵權。怎樣做到這一點?當然也是靠法製,用法律保障個人權利。大家知道什麽是憲政了吧?
還不清楚我就再重複一下:憲政就是用憲法來限製政府權力,保障個人權利。這是老子理論指導實踐的必然
結果。至於基它的法律,都是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