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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報館裏,無所事事,一直在翻報紙,下午總是沒有事。放下了報紙,我走到窗口去看看。報館在十樓,看下去也夠高的,車子一部接看一部,像玩具火柴盒車一樣,是下班的時候了。人家下班,我們才上班,做記者,一向如此,在報館做了十年,總算有點名目,在編著一版娛樂版,辛苦是辛苦的,忙也夠忙,但是我喜歡這一份工作。
不知道是誰在玻璃窗上貼著一張紅紙,上麵還寫著一個“福”字,我疊著手,笑了笑。
這種時間,報館是空的——大多數同事都沒上班,我是沒事可做,在這裏守著,說不定有一隻兔子跳出來。我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撥開了雜誌報紙,想寫一些稿子。
結果電話鈴響了。
我跑去聽,“喂!”這是我私人號碼,不用報上任何名字。
“玫瑰嗎?”那邊問。
“是。”我問:“方叔叔?”
“記性好,認得我的聲音。”那邊哈哈的笑起來。
“我們是幹哪行的?”我笑問:“大導演的聲音還認不出來,想死?有何貴幹?盡管指教。”
他笑了,笑了很久。
總有事吧?我想,既然叫得他一聲“方叔叔”,有什麽疑難雜症,可以解決的,總得替他解決才行,大概又是有新片上演了,想我不露痕跡的幫他宣傳一下。
他人很豪爽,很有魄力,而且不過份,很少有記者拒絕他,正如我自己所說:我是吃哪一行的?
他說:“打電話到你家去,家人說你在報館,這麽早就來了?忙?”
“還好,今天我當值。”我說。
“倒還看不出你做事這麽勤力,當初一個黃毛丫頭去看你出道的,那時候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誰都有過這麽一段過程的。”我笑了。
他話歸正題:“有一個新人,想叫你看看。”
我哈哈的笑,“我又不是鑒定家,有什麽好看的?”
“公司想把他捧一捧,”他說:“我覺得他有資格紅起來,你看一看,給我一點意見,我們吃頓飯,好不好?”
他這樣問,難道我說不好?看一看?沒這麽簡單,所謂看,就是寫點東西捧一捧,吹一吹,務使這張報紙的讀者都記住這個新明星的名字。
當然他是不會勉強我的,我的眼角高,他不是不知道,值得寫,就寫,不值得寫,當然不提,這也很公道。
我說:“你棒的人,有誰不紅的?可惜紅了就走,改天你捧張椅子,看紅了有沒有人來挖角。”
他笑,“這算是褒我?可是也貶了不少人,真夠刻薄!”
“沒法子,幹我們這一行的……”
“看你,開口‘這一行’,閉口‘那一行’,你是幹嗎的?搶哪家銀行?”他說,“今天晚上七點如何?”
我看看鍾,“五點半了,回家換件衣服,剛剛來得及。”
“唉呀!你換不換衣服,看上去還不是差不多,我從小把你看大的,還怕什麽?”他打趣著。
“是個小生吧?”我鄭重的問。
“是的。”他說:“如今捧女角更劃不來,如果肯脫,也根本不必捧,她們自然更有辦法,導演還得請教她們。”
“好,七點半,你在家門口接我。”我說。
“再見。”他掛上電話。
我在辦公桌上留下一張字條,說今天不回來了,壓在煙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為這種事請吃飯,這種飯最難吃,總得付出代價。有些記者貪小便宜,我沒有這種習慣,故此架子也就大一點,招人非議。
換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總是喝清水,一個人,懶得衝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間坐了一會兒,很是無聊。忙慣了還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過去,沒有事做,簡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電視,七彩的畫麵在閃動,沒有聲音。我看看鍾,七點半多了,下樓也差不多了,我籲出一口氣。取過大衣,推開了門。
方叔叔總是很準時的,我喜歡他這一點。
他的白色“賓利”停在我們口樓下,司機坐在前麵,司機旁邊有個年輕人。他在後座。看到我,他馬上替我開了車門,我鑽進車座,關上了車門。
他說:“玫瑰,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馬上介紹。
我問:“是藝名?”很簡單易記的一個名字。
“是,”前麵那個年輕人轉過頭來,“藝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齒。
我沒有看清楚他的臉。方正,大概是導演給他取的,方方正正,沒有什麽不好。我坐在車子後麵,隻看到他的後頸,頭發很長,貼在領子上。西裝是絲絨的,好像是深藍,好像是黑色。
汽車很豪氣,暖氣使我覺得疲倦,我靠在車座上,一直不說話,這也是一種享受。
方叔叔問:“怎麽,最愛講話的人,不開口了?”
我笑看反問:“誰最愛講話?”
車子停了下來,才駛了十分鍾。導演與我下車,我們三個人站在街上,導演問我喜歡到哪一家飯店,我說隨便,他定要吃法國菜,我說無所謂。
我們進入了法國餐廳,光線還是很暗,不過我可以看得清楚這個新人了。好一個漂亮的男孩子!年紀極輕,恐怕在廿歲之下,並不算十分高,瘦長條子。一雙眼睛深得有神,濃眉,嘴唇薄得倔強,笑起來卻像一個嬰兒,那種純真感情是無法形容的。他的臉獨特得很。
這麽一個小生,不紅似乎也很難,何必還要我幫忙!
恐怕方導演這一次直是為了請吃飯,獻獻他的寶。
我們挑了張桌子坐下來,蠟燭下我看看導演說:“我不說一白話!你隻要把他看得牢,別放他走,就行了。”
導演眉開眼笑。他的新明星卻還不明白我們說什麽,但是他很穩重,禮貌的陪著微微一笑,無限的魅力露了出來。
當麵對著一個人評頭品足,似乎真的很過份,但是我對著的是一個戲子,中國人對戲子有資格這樣做,而且我是記老,有說長道短的權利。
不過這麽漂亮的男孩子的確少見,不但五官長得好,更有一種說不出的氣質。我心裏想:他是什麽出身呢?好還是壞?
我不硬瞪看他看,但是也看實瞄了幾眼。
方導演鄭重的對我說:“玫瑰,公司要捧他,應該怎麽做?”
我毫無猶疑的說:“登照片,照片越大越好,讓觀眾自己的眼睛看,不需要俗氣的宣傳文字。”
導演又問:“你的報紙肯登他的照片?”
“肯。”我笑,“一連登十天,好不好?即使老板懷疑我收了你的黑錢,我也不出聲,怎麽樣?”
“太好了。照片,一連十天,一個字也沒有?”
“最後一天登名宇,讀者急死了,一定記住他。”
“玫瑰,很好,一於照你的做法。”他拍了一下桌子。
他用手搭著方正的肩膀,“怎麽樣?”他是很得意的。
我取笑,“謝謝姊姊呀。”我說。
方正並不老實,眼睛裏閃著一點狡黠,“太年輕了。”他說:“怎麽能做姊姊?”
我搖頭,“千萬別學這種油滑,一學就跟他們一樣了。”
導演說:“不做姐姐,做妹妹也是行的。”
我橫看看他說:“太沒道理了!導演,我是叫你方叔叔的,你怎麽倒取笑我起來!”
“對不起,玫瑰,”他道歉,“大家說著笑,玩玩。”
我也笑了,這此一年來,獨自在外打天下,什麽笑話沒說過?再也不忌的,然而在生人或是熟人麵前,特別可以裝一下胡樣。
上了菜,我就吃。方正坐在我對麵,我就信口問:“幾歲了——我是記老,恐怕可以問吧。”
“十九。”他答。
“本名什麽?”
“範家樹。”
他一直答下去:“家裏有三個妹妹,一個弟弟。”
“現在簽了八年合同,導演說時間太長了,改五年。”
“拍武打片,導演說武打片就快沒落了,但是文藝片卻難找題材,太婆婆媽媽的也不好。”
“是導演無意中看到我的照片——我參加國術比賽,才得第四,不過運氣比任何人都好。”
他笑了。
我看著地。答是答得有紋有路,規規矩矩,然而三句不離“導演”,紅起來導演還得看他的臉色。做戲的都這樣。我這位方叔叔也是明白人,然而拍電影終歸得用小生,可惜料子越好,越難控製。
看看他,我覺得自己老。雖然說隻廿多歲,而且又長得年輕,但是不能比,一與正直的青春比,就原形畢露了。我暗頭裏歎氣。
他是天真的,仿佛真是早上七八點的太陽,無限春光在眼前似的,我有點喜歡他,喜歡他對世事一無所知,好好的白紙總是要染汙的,十年前我比他更白。算了,出來吃一頓飯,就帶上了這麽多奇怪的想法,無聊。
吃完了導演還要去喝咖啡,我想推辭,一想回了家,左右也不過是睡覺,不如去散心散到底。
到了他們出沒的咖啡座,導演碰見了一大幫熟人,一坐就坐過去了,剩下我與方正兩個人在一張圓桌上。導演老半天沒回來,像把我們忘了。
方正不耐煩了。我含笑的看看他。天生明星材料,他會喜歡電影圈,這麽不甘寂寞,這麽愛熱鬧。
他偷偷的跟我說:“玫瑰,我們先走?”
“你不怕?”我笑問:“回頭你導演不見了人,會找,”
“才不怕。”他說:“他知道我在那裏。”
“好的。”我笑,“走吧,多坐也膩。”
“來!坐我的車去兜風去!”他拉我起來,取出鈔票擱在桌麵,我們兩個就這麽溜走了。他牽著嘴角,似笑非笑,很是動人。我總是覺得他的特色是動人心弦。
街上的空氣很新,卻下著雨,雨是忽然來的。
我問:“你的車呢?”街上映著霓虹燈的七彩,雨水一暈一暈,我有點心不在焉的問著。
他有點尷尬:“就是沒告訴你,車在停車場,而且是開蓬的,現在又下雨。”
我笑了。
到現在才看清楚,他的西裝是深藍的。現在他還可以站在街上,三五個月之後,恐怕會圍上一堆影迷了,至少有人指指點點,不會放鬆他,他會不會想念如今的自由?
“就這樣走一下好不好?”我問:“空氣難得新鮮。”
“好好——你不怕淋雨?”他詫異的問。
“不怕。”我說:“隻怕導演現在窮找我們。”
他低下頭笑了。我們一直走看,雨很細。
“以前幹什麽?”我問他:“念書?”
他看我一眼,“別笑我,我是修機器的。”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我點點頭,欣賞他的坦白。
“我父親開一家小小的車行,我跟他做一輩子,也沒出息。”
我抬頭:“做明星會有出息?”
他猶疑了一下,“至少他們給我的薪水不壞,而且他們說我會有揚名的一天。你也這麽說。”
“是的,我沒有騙你,我見過太多的明星,誰該紅,誰該不紅,總有點分數。不要見怪,你不像車行出來的。”
他興奮,“我希望好好的幹一幹。”
我不出聲。這是一項賭博,他贏的成數很高,但是吃這種暴起暴跌的偏門飯,還比不上守著一家小車行穩,現在跟他說,他死也不會明白,將來明白了,又來不及了。凡世事多數這樣,如今他名利心織,再潑幾盤冷水,也是徒然,我還是省點唇舌算了。
雨忽而之間大了起來,我與他並沒有急步奔,他隻是指指前麵有遮蓋的地方,我們走到屋簷下去。
他說:“這層樓就是我的家,要上去看看?”
我詫異問:“這麽近?”這附近都是中上級的小型住宅。
“是。”他聳聳肩,“公司為我準備的。”
電影公司就這樣,把好好的年輕人拉過來,像買了一樣道具,塞進什麽模子裏,就定個什麽型——誰是玉女,誰是武後,誰是影帝,誰是巨星,出盡法寶,不過是想撈幾個錢,不過總算互相利用,倒也公平。
“你一個人住?”
“是。”他說:“我會煮咖啡。”他春著我,“請你喝?”
我笑了,跟他上了樓,他住第十一層,小小的一房一廳,布置可以說豪華,然而其俗無比,卻也不會比一般明星住宅差到哪裏去,公司待他是優厚的,方導演有功。
他沒一會兒就捧出了咖啡,肴來還真有一手,另外遞過來一條大毛巾,坐在我旁邊。
我抬頭,“幹嗎?”我問。
“擦擦頭發,都淋濕了。”他說:“當心傷風。”
他做得這麽自然,我一邊用毛巾擦頭,一邊就呆住了。
他問:“當記者,也很忙吧?”
“嗯。”我答。
“沒見你之前,導演說起,我還以為你七老八十的,我看過你寫的文章。”他說得很孩子氣。
“不敢當,可不就七老八十了。”我笑。
他脫了外套,裏麵一件米色的麻紗襯衫。恐怕是他導演的傑作,教他穿,教他住,教他做人,教他做戲。
“你不會笑我吧。”他又伸出了手給我看。
“為什麽要笑?這是勞力。”我說:“勞力操飯吃,可貴。”
“導演叫我說是練功練成的。”他天真的說:“不準再提車行了。”
我笑了,“為什麽不對我這樣說?”
他皺了皺眉,“你與他們是不一樣的——我見過另外一些記者,你不一樣。”
“這算恭維?謝謝。”我伸出了手。
他與我握握手,放開了。他的手強而有力,與他織致的臉不配。
我問,“你認為值得?由電影公司把你改造成另外一個人,受他們的控製?你要知道,這是一個圈套,進去容易,一當你習慣了榮華富貴、花花世界,出來可也就難了,你年輕,有很多路可以走。”
他驚奇了,“為什麽你這樣問?”他肴若我,“每個朋友都為我慶幸,他們都羨慕我,怎麽你倒這樣問?”
我微笑,“我問錯了?”
他搖搖頭,“我隻是不明白——你對電影界很熟?”
我默默頭,“我在報上編娛樂版。”
“你覺得他們怎麽樣?很多人說他們壞。”
“壞倒不壞,”我笑,“哪裏都有壞人,這樣子說來,報館裏的壞人並不見得比電影界的壞人少。我有一句評語:他們都太聰明了。”
“太聰明不好?”方正奇問。
“不好,”我說:“都是‘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的人。你耽久了,就會明白我的話,現在你年輕,我不想掃你的興。”
他不服氣,“你有多大了?完全一個前輩似的教訓我。”
他替我把濕大衣掛在電暖爐附近供幹,又再給我一個墊子靠背,服侍得我舒舒服服。
“比你大八歲。”我說。
“真的?”他一怔。
“騙你幹什麽?”
他細細的打量我起來。我含著笑,由得他看。他是一個可愛聰敏的孩子。方叔叔選人,總不會錯。他是好材料,我喜歡他,他不造作,自然得又不過份,一點也不油頭粉麵,但是觀眾不會忘記他的臉——漂亮得太特別了。
看夠了,他說:“也不過八歲而已,而且看不出來。”
我說:“八年。等你有我這麽大的時候,回頭想想,就不簡單了。”
“八年,八年後我會紅嗎?還是仍舊在車行裏?”他倒在沙發裏,“事情是難以預測的,是不是?”
“放心,你會紅。八年,可以維持到那個時間。”
“賺到了錢,我父母就可以休息了,弟妹可以受比較好的教育,”他說:“不用像我這樣,做個粗人。”
我聽著他,不知怎麽,嘴邊一直含笑。電影界裏特別多孝子孝女,現在又來了一位,還沒開始,就牽念著家,皇天大概不會負他這樣的孩子。
他忽然說:“玫瑰,我喜歡與你說話。”
“謝謝。”我說。
“真的,你說了很多我從來沒有聽過的話。導演,他也常常教訓我,但是他的調子不同——你認識導演很久了?”
“很久了。十年算久了吧?所以我一直叫他‘叔叔’,現在聽在耳朵裏,恐怕會覺得有點不倫不類?他學問很好,有魄力,是電影界難得的一個人物,你跟看他,聽他的話,絕對不會錯。”
方正點看頭。
他的小房子很暖和。
他現時覺得跟我說話有意思,將來就不會這麽想了,將來他有隨手可得的女人,大筆的片酬,閑來喝酒賭博,反正每個人都走這條路,他最有誌氣,也不過努力學習,升任導演,但是導演這麽多,他會成功嗎?恐怕不可能,以他的底子,做明星可以,不過是個牽線人兒,當導演得有腦筋?
我看不出來,他隻有一張漂亮的臉。
八年合同,恐怕也是他黃粱夢醒的時候了。
看著地,我有無限的感觸,任何一項職業都有起有跌,隻是電影界的上落特別厲害,短短幾年而已,旁觀者都很清楚,但是當局的那些永遠迷迷糊糊。
“你的報紙真會登我的照片?”他不好意思,但還是問了。
“當然。”
“照片呢?”他好奇的問。
“你的導演會給我。”我答。
“我很怕拍照片。”他說:“不是假話。”
“慢慢就習慣了。”我淡然說。
怕拍照,怕應酬,不賭不嫖不喝不吹,閑來開跑車,看劇本,聽唱片……都是老套,老得不能再老的一套,我聽過多少次了?一向不喜歡訪問明星,就是這個道理。為什麽都是繡花枕頭呢?
我倦倦的靠在沙發上。
他說:“累了?”
〔想回家。”我說。
“再等一下,我送你回去。”他留住我。
“為什麽?”我笑問。
他坦白的說:“我寂寞。”
“啊?”
“簽了合同兩個月了,我跟以前的生活脫了節,又沒追上現在的生活。很想念以前的朋友;做完工,去買兩瓶啤酒,坐著聊天,去武館練拳,開著車子到處飛。現在沒這些自由了,”他笑笑,“導演不讚成我見以前的朋友。”
“這是犧牲。”我看看他,“有女朋友嗎?”
“阿桂?”他笑笑,“是的,她是女朋友,導演說我們還是不見的好,特別想她。”他說:“導演介紹了幾個給我,也是公司裏的人,很美,不過我還是想念阿桂。”
我腦子裏出現了一個清麗的女孩子——微黑的皮膚,扁扁的瞼,大眼睛,一臉的純真,穿套唐裝衫褲。當然,這樣的阿桂勝過任何女明星。
方正低下了頭,“恐怕以後見不到她了。”
對他來說,我是一個陌生人,他對我說了這麽多話,還沒有一句假的,真是難得。
他抬起頭來,“我沒有說得太多吧?你有沒有煩?”
“當然沒有。”我說。
他放了一張唱片,聲線很低。他朝著我笑了。
我看他的舉止行動,真的沒有一點像是車行出身的,恐怕要歸功兩個月的嚴格訓練。將來宣傳稿子會把他寫成怎麽樣?!
他的電話鈴響了,他去接聽,聽筒一擱在耳邊就向我裝鬼臉。“是的,導演——你不睬我們,我們隻好先走。不,玫瑰在我這裏,沒做什麽,我們聽音樂聊天。什麽?怎麽可能?當然坐在客廳裏。她漂亮?當然,從沒想到有這麽漂亮記者,是編輯?好,我記住。再見,是,我知道。”他掛斷了電話。
我瞪他一眼,“你們倆倒是很會吃我豆腐。”
“對不起。”他道歉,“是導演亂講。”
“而且你的咖啡裏加了酒,”我說:“是不是?”
他說:“有一點點白蘭地。”
我搖搖頭,“真的看不出你。”
他有點合,“不會喝醉的,隻有一點點。”
“要灌醉我,不容易呢。”我笑,“你那導演說什麽?”
“他說不反對我追求你。”
我一怔,可忍不住,真的笑了。“他太滑稽,追求我有什麽好處?”我用手托著頭。
“好處多著呢,”他坐在地上,“你很漂亮,又能幹,對我有幫助。報紙上會天天登我的消息——人家不給導演麵子,也得給你麵子。又能製造一段新聞,讓記者渲染一下,對我這個新人來講,有什麽不好?”
他分析得這樣明白,真是難得的聰明人啊!
“換句話說:我可以利用?”我問。
“不,我喜歡你。”他看看我。
我笑了,今天晚上,我一直在笑。與電影界的人在一起,就有這個好處,不管是真是假,他們懂得哄人。方正已經不簡單了,不能小看他。
“我想跟你跳舞。”他說。
我點點頭,站起來。他在咖啡裏擱的不知道是什麽酒,我竟有點暈。
他擁著我,我們在燈光下慢慢的跨著舞步。
他問我,“如果我真的追求你,怎麽樣?”
我搖頭,“別傻了,你總歸是個孩子,不管多聰明,還是個孩子。你放心,我一定給你做好宣傳,我跟你導演是十年的交清了。其餘的別去聽他,你當然很快會找到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
“也許是吧。”他有點失望。
“你會進入一個新世界。不必怕,你有後台,報紙上出現第一張照片,是叫你興奮的,當每本雜誌,每張報紙都有你消息的時候,說不定你還煩呢,將來自有一千個一萬個捧你的人。”
“不過你是第一個。”他認真的說。
“如果你還記得我,你就不適合做戲。”
“我會記得你。將來成了名才捧我的,並不稀奇。”
“這倒是難得,”我笑,“我捧過不少新人,並沒有希望他們記得我,他們也確實沒有記得我。”
“是嗎?”方正懷疑的看我,“有這種人?”
“有,”我笑,還是笑,“怎麽沒有?一個誰都不認得的新人,月薪九百五十元,剛升了男主角,幫了他多少忙,他並不覺得怎麽樣,現在大明星了,好幾萬塊一部片酬,無事不登三寶殿,我們要找他,卻比登天還難,沒什麽稀奇的,人情本應如此。”
他不響。
曲子沒有完,我們還是規規矩矩的跳著舞,他忽然在我額上吻了一下。我放開了他,取過了大衣。他替我把大衣穿上。“走了?”他問。我點點頭。“幾時再見你?”他渴望的問。我摸了摸他漂亮的臉,不響。何必見我?他還會有空見我?我也未必有空見他。
照他導演的做法,他不出三個月就平步青雲了。
他開門,送我下樓。他說:“你會相信我,我是喜歡你的?”他笑了。
“我相信。”我說。
“謝謝你。”
“很高興認識你,”我說:“祝你前程遠大,方正。”
“謝謝。”
我看著他,“不用送我了,我自己會回家。”
“我會打電話給你的。”他說。
我點點頭。
我想勸他,勸他回頭,回去見他的阿桂,回到他的車行裏去。那才是他的世界,去那裏他會找到應有的快樂,但是我怎麽說得出口呢?
雨仍舊下看,他陪我等街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很友善,很溫和。他是一個可愛的男孩子,我再一次的想,唯有這樣,才希望他得到他的快樂。
車子來了,他代我招手,街車停了下來,他替我拉開車門。
“謝謝。”我說。
“我應該謝你。”他說。
“祝你快樂。”我忍不住說。
他有點不明白,“再見。”他說。
“再見。”我說。
車子開走了。我覺得疲倦。或者我是來了吧,洞悉了一切。他才剛開始。這是我們兩個人的分別,辜負了導演的一番美意,然而今天晚上,誰都老老實實,沒有做戲,倒是很美。這是值得紀念的,我想。真累,回去該倒頭大睡了。
多年後
下了飛機,回家休息,才沐了浴,就忍不住撥電話給李詞平。
我一直與她通信,她知道我要回來。
電話接通,果然是她。
“平姐。”我說。
“誰,哪一位?”
“猜一猜。”
“不會是小功吧?”她的聲音非常驚喜。
“是我,正是我,平姐,我馬上過來看你。”
“小功,你的急性子!明天好不好!現在都十一點多了,相信你乘了那麽久的飛機,也累了吧?不如快快休息,明天再作打算。”
“明天什麽時候?”
“明天短周,不用到學校去,我們明天早上十一點見,我在美鄉俱樂部等你。”
“一言為定。”
但是那一夜我並沒有睡好。
離開平姐已經六年,六年來隻回來過一次,恰巧那次平姐又在南美洲旅行,錯過見麵的機會,惹得我無限惆倀,這一下子好了,多年的夙願得以心償。
不知她有沒有變。
照說像她那個年齡,正是女人最成熟的時期,但是也要看保養得好不好,有些忙得太厲害的就很憔悴,也有一些坐在家中不問世事的,看上去土得不能言喻。
平姐應該沒有問題。
她一直長得那座美,又在外頭工作,與她通信時,她的語氣筆調都很平穩愉快,我很高興她會是個例外,但想到明天要見到她,心頭難免一絲絲緊張。
我在近天亮時才陲好的,鬧鍾一響,馬上跳起來。
雙眼很忍,也顧不得了,忽忽洗把臉,馬上趕到美鄉俱樂部去。
我說明了等李詞平小姐。
我早到許多,叫了一杯凍啤酒,緩緩的喝,挑了一個泳池旁的位置,欣賞在遊泳的女郎們。
她們華洋雜處,都似花如玉,挺撥的身裁,穿著暴露的泳衣,使觀者心動,熱鬧地嬉戲。我噓出長長一口氣,終於回來了,終於見到平姐了。
“小功。”
我抬起頭來。太陽剛巧在她那一邊,我有點目眩。
“平姐。”我站起來。
她還是那麽美,還是那麽苗條,她一點也沒有變。
她甚至沒有架太陽眼鏡來遮掩什麽。
我太快樂了。
我連忙拉開椅子,“平姐,讓我來招呼你。”
她坐下來,“好哇,小功,我真不好意思再叫你小功,你真的長大了。”
我笑,“平姐,你別倚老賣老的,我今年廿六歲了,還什麽長大不長大的。”
我倆緊緊的握手。
如記憶中一般,她的手,陰涼而柔軟。
她看看我,“曬得那麽黑!”
伸出手臂同我來比相形之下,她的手是象牙白的,而我的皮膚,卻是深棕色,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
“平姐,你好久沒運動?”
“唉,”她說:“不能再曬,太陽是皮膚的大敵,現在我隻做室內運動。”
我點點頭,客套之後,我們的話題轉向正路。
“生活好嗎?”我問。
“還不是老樣子,教一份書,十年八年也沒有升職。”她也問:“你呢?”
“在外國做苦學生,受了許多委曲,閑時想來,大哭一場,也不能二數清楚,人長大之後,對這一切也逐漸麻木,反正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好!”她喝采。
在太陽底下喝啤酒,有種愉快的眩暈,我說話漸漸就造次了。
“平姐,聽說你離了婚。”我輕輕說。
“沒有,”她很爽朗,“我們分居,分開一段時間,想想清楚,也是好的。”
“現在他在什麽地方?”
“回美國去了。”
我沉默了一會兒,“有沒有見我小叔中.”
“小功,你的腦筋怎麽老是轉不過來,我同你小叔分手,已是多年前的事了。”
“他始終吊兒郎當的。”我說。
平姐微笑,不願再置評。
我說:“平姐,你看上去,跟我當年第一次看到你,沒有什麽兩樣。”我是由衷的,相信她聽得出來。
“真的嗎,小功,真的嗎?不過你的話不能相信,你一直看好我。”我微笑,“可是到底我自己知道跟從前有什麽分別,我經已不能穿兩截泳衣了。”
“從前你也不愛穿太暴露的衣裳。”
“小功,你對我真好,”她笑,“無論怎麽,你總是我忠實的‘影迷’。”
我看著她白得如玉的麵孔,是嗎?我偏心嗎?那麽為什麽其他的男人經過她身邊,照樣回頭張望?
她並沒有過時,仍然愛穿淺色衣裳,配簡單的首飾。
“你呢,你與小雨訂婚了吧。”她問。
“還沒有,現在哪兒還流行這麽浪漫蒂克的姿勢,現在幹脆搬在一起住幾年才說。”
平姐很婉惜的說:“撇開道德問題不說,這種關係太欠缺想像力,男男女女都仿佛欲火焚身,有著不可告人的需要似的,非得在床上解決不可,太空虛了。”
“是的,感情是很重要的一環。”我承認,“而有感情,就該正式結合。”
平姐很訝異的說,“你長大了,不愛標新立異了。”
“同居怎麽好算新同異?八百年前倒是流行過。”我笑。
“這次回來耽多久?”
“我不回去了,我回來找事做?”
“什麽?正式出來社會?”
“廿六歲了,小叔一直說我們這一輩運氣好,像他們,十七歲就要進軍社會作肉搏戰。”
“他亂講,誇張得要命,十七歲我還沒認得他,他還在念預科,他自己也是廿四五歲才出來做事的。”平姐笑。
“平姐,你都還記得?”
她把眼睛看向遠方,歎口氣,“有很多事,不是說想忘記就可以忘得了。”
“你還想念他嗎?”我渴望知道。
她但笑不語。
過了”會兒她說:“現在的他,也再不是我所知道的那個人,現在的我,也絕不是認識他時候的我。”
“平姐,你說得太玄了。”
“我意思是說,我們兩個人最就變了,變得互相不認識,再見麵也是陌生人。”
“可是你們都變得更好──”
“我沒有變得更好,”平姐打斷我,“以前我有一顆真摯的心,所以與他合不來,我有原則有宗旨,所以要與他分手。現在我已變得鐵石心腸,麵具頻密換,與什麽人都可以相處七十年,何必還要吃回頭草?誰都一樣。”
我快住。
平姐的語氣並不偏激,她以最溫和的聲調說出這麽悲哀的一番話來,令我感慨萬千。
我說:“我始終不知你們為什麽分手的。”
“我也忘了。”平姐又微笑。
“你還記得多年前我說過的話?”
“記得,你在儲蓄,你要追求我。”她仰起頭,哈哈大笑。
我的麵孔仍然漲紅了。
平姐說下去:“你的第一誌願是希望我與你的小叔和好如初,第二誌願是要追求我,是不是?”
我看著泳池碧藍的水。“我並沒有忘記我說的話,回來第”件事情,我就是找你。”
“小功,我總是把你當我的小弟。”
“你可不是我大姐,你是我偶像。”
“亂說。”
“十六歲的人或許或糊塗,但多年後的今日──”
“你一直是個固執的孩子。”她歎口氣。
“不要太被世俗的觀念拘束。”
“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裏,”她拍拍我肩膀,“小功,這是你給我最大的讚美,我衷心感激。也許,也許愛情真正發生的時候,十年的年齡差距擋也擋不住,但是現在我們的感情很正常,謝謝上主。”
“你為什麽不說我控製得好?”
她笑,“來,我們散散步。”
那日我到七點多才與她分手。
小叔一見我麵就說:“見過詞平了?”
我點點頭。
“仍然像一張水彩畫?”
我點點頭。“這些年來,難道你一直沒有看到她?”
“沒有。”過一會兒他問:“穿什麽顏色衣裳?”
“天藍色麻布套裝,她一向不穿兩個顏色,永遠不穿花衣裳。”
“是的。”小叔深深噴出一口煙,“你也愛她吧。”
“一直愛,漸漸升華。無論她對我有什麽要求,赴湯蹈火,我都在所不辭。”
“你比我更懂得愛她。”小功苦笑。
“你現在可愛她?”
“說不上來了。”他搔搔頭皮。
小叔真是死硬派。
“人家有丈夫。”他後來說。
“你不想再見她?”
“見麵也不知說什麽好。”
雙方都沒有意思再見麵,我何必在此多事。
“她真的一點也不老?”小叔文忍不住問。
我笑,“你們兩人都不是七老八十,正當盛年,什麽叫老,不過比我略大數歲而已。沒想到她會成熟得那麽不露痕跡是真。”
“她真是得天獨厚。”
“感情上仿佛不大如意。”
“是,我也聽說了。”他說:“聽說兩個人合不來。”
“沒有十全十美的人生。”我說。
“你這家夥,從小像個老人精,說說你自己的事,你同小雨自幼青梅竹馬,到底怎麽了?”
“我想藉這段時間靜一靜,廿六歲論婚嫁不太早嘛?”
小叔默默頭,“確是早了一點。現在男人應在三十五歲以後結婚,女子應在三十歲。”
“孩子呢?”我問。
“孩子?”小叔訝異的說:“三十多歲生孩子並不晚呀。”
我無言以對。
還是以前早結婚好,有許多要緊的事等看做,人沒有那麽無聊,現在男男女女都遲婚逃避責任,整日就是遊泳吃茶跳舞,無聊得難以形容。
“可以趁這個機會多多學習。”小叔笑,“可惜我那法文學了三百年還沒學會。”
我們兩叔侄一起笑了起來。
找工作的天路曆程並不好過,南華早報上麵登滿了聘請廣告,但是理想的終身職業有多少份?
我應征了好幾份,大公司,我怕自己淹死在人群中,小公司,又嫌寒酸。很旁徨了一陣子,這時候,也找平姐出來商量過。
平姐說:“看你的宗旨在什麽地方,如果立誌做一番事業,就不要怕辛苦。像我,不過是找個精神寄托,但求有一份穩定高尚的工作,不計較前途酬勞,便選擇教書,雖然沉悶一點,但到底比較輕鬆,不必打扮得似一隻妖精的去做狗一般的工作。”
我聽得笑出來。
“其實你與小叔可以合作做老板。”
“小叔?他才不肯,他說做小夥計五點鍾可以下班,做小老板晚上八點還走不了。”
平姐笑說:“他就是這樣吊兒郎當的。”
“我與小叔,都不是發財的那塊料子。”
“我早就知道你們兩個人的性格。”
“可惜小雨不知道,其實……跟我也蠻吃苦的,我並沒有多大的出息。”我說。
平姐說:“有出息的人不一定是快樂的人,做人最重要是快樂。”
我問:“我像是個快樂的人嗎?”
“你是,你小叔不是。”
“既然常常提著他,叫他出來如何?”
“好好好,你給我一點時間考慮考慮。”平姐笑著效桁我。
“又另外有人了?”
“你在說什麽?”她責怪我。
“平姐,你對我那麽好,什麽話都對我說,為什麽單單不向我透露感情上的事?”
“每個人都得有些秘密。”
“為什麽不對我說?你可以相信我。”
“我知道可以相信你,但成了事實之後,每個人自然會知道,未成事實之前,說多了壞名聲,不單是感情上的事,許多其他的事,也多說無益,成年人總得替自己留個下台的機會。”
我並不明白。
不過她有權對我不坦白。
我第一日開始上班的時候,平姐派人送了禮物來,是一對金筆。式樣古怪,不知道什麽地方買來,顏來她說,那是一對派克五一,是她第一次工作的時候,她的長輩送給她的。原來是如此貴重的禮物,我應當珍惜。
工作上乏善足陳。
眼看著小叔與平姐兩個人僵了多年,還不肯言歸於好,非常痛心。
說起對方,他們語氣中全無芥蒂,但偏偏又不肯見麵。我也不去勉強他們。
小叔現在一個人住,至今尚未結婚,在局裏升得很高,也頗有節蓄,成日價還是潛水打牌渡日,有時也躲在房中看上十日十夜的武俠小說。平姐也一樣,在家聽音樂,打毛衣,都不大出去了。
她終於辦妥離婚手續,恢複自由。
那位男土是個麵目模糊,無甚性格的男人,不是壞人,他隻是不幸,剛巧在平姐失意時與她結婚,雖然維持五年,但平姐始終不投入。
平始沒說對不起他,但自她眼神中可以看得出她的歉意。整件事是多餘的,毫無疑問,但當其時,她隻能夠做對她最好的事,我們都不怪她。
小叔說:“沒想到詞平當年會那麽衝動。”
“他們說女人在廿五六歲時最想結婚,過了那段日子,又沒事了,那是遺傳因子發作,令她們情不自禁,平姐怕就是在那個時候結的婚。”
小叔不出聲。
“你現在同誰走?”我問他。
“很多女孩子。”
“怎麽還不結婚?”
“有這種必要嗎?高不成低不就,結婚不是那麽簡單的事,我愛的人未必愛我。”
“小雨下個月就來了。”我說。
“那多好,你多個伴,怎麽,她也打算在此找工作?”
“看樣子是。此刻我們銀行裏也有很多這樣的女孩子,月薪五千,一套衣裳六千,攤大手板向父母要。”我停一停,“這樣的太太誰敢要。”
小叔笑,“那麽挑肯捱苦的呀。”
“早捱得成一株鹹菜,我亦受不了。”
小叔大笑,“還說我娶不到老婆?”
我亦笑。
小叔說:“如果覺得在家住得不方便,就搬來與我住吧。”
我說好,但沒有接受他的好意。
小雨回來後,我也開始忙,無異,她是個出色的女孩子,如果我略一鬆懈,不知多少男孩子會過來染指,但又如何呢,不過是吃飯肴戲之頰。小雨是個明白人,雖然內心煩燥,也並沒有同別人出去。
她揚言,“這年頭的男人都是垃圾,既沒能力負坦家庭,又沒有勇氣負起責任,全部實行打秋風。”
她很快與平姐成為好朋友。
她由衷地佩服平姐。“真不容易,有品味,又漂亮,經濟完全獨立,真是個時代女性的典範。”
“人家經過多年的掙紮才到這個地位的。”
“完全獨立才難得,”小雨說:“不靠父母兄弟丈夫,全靠她自己一雙手。很多女人振振有詞作其獨立狀,其實不是那回事,總還得靠男人。”小雨停一停,“靠男人自然是最佳出路,不過半湯半水,就犯不著了。”
“這又有什麽分別呢,”我說:“有得靠好過沒人靠,靠一半也勝過全部沒得靠。”
小雨說:“什麽都得付出代價。”
“那自然。”我說:“什麽都要付出龐大的代價,你看平姐,這麽年來,你聽過她訴苦沒有?看過她哭沒有?什麽人知她冷暖?而且社會也沒有公認她是個強人。”
“我老覺得她就是我的前身,我是她的影子。”
“不會的,我若同你結婚,我就保障你一世的快樂。”
“快樂怎麽可以保障?”她笑,“網球明星幹諾斯結婚時已訂明離婚時付贍養費苦幹,誰還能保證快樂?”
“既然現代人做事那麽清楚玲瓏,快樂也可以科學化。幸福的婚姻不外由幾個因子組成:負責的丈夫,聽話的孩子,永遠不要有第三者出現,安定的生活……一切事在人為,有什麽困難?我們兩個人的先天條件那麽好,小雨,你想一想。”
“什麽都可以由試管製造出來?”她苦笑。
“當然是。”我不經意的說:“事在人為,沒有命運可言。”
“性格是控製命運的主要因素。”
我想一想,“是的。”
“立功,我們會結婚嗎?”
我緩緩說:“我相信會的,但不是現在,但現在應該開始籌備。”
那一日,小叔與平姐終於見了麵。
我與小叔約好去遊泳,在船上等小雨,沒想到平姐與小雨一起出現。
小叔看見她,連呆都沒有呆過,他很自然的與平姐打招呼,平姐當然更加鎮定,她明知小叔會在這隻船上。
到底是成年人,修練到家,不比我們,一點點小事尷尬得要死,麵紅耳赤。
小雨說:“是平姐自己要來的,我還警告平姐,小叔也會在。”
我訝異。
平姐打扮得很漂亮,條紋的T恤與三個骨長快,背部開得很低,看上去有文靜的誘惑,小叔迎上去。
他說:“詞平,你仍是我所見過,最有克拉斯的女人。”
“謝謝。”平姐笑一笑。
“歡迎加上我們的旅遊隊。”小叔說,“起航。”
瀟灑的小叔與俊秀的平姐看上去像是畫報上的時裝模特兒,有什麽理由這兩個人不能在一起呢?單為了旁人的眼睛已是最好的理由。別以為旁人的觀點言論不重要,人是群居動物,除非有過人的性格與意誌力及才能,否則隔壁三嬸說些什麽事非還是重要的。
我衷心讚美,“你們真是一對。”
小雨堅持說:“立功說得對。平姐這麽漂亮的人,隻有與小叔在一起最好看。”
平姐笑了起來,“你們這兩個孩子!”她表情看上去充滿了歡愉,但是聲音中一點快樂也沒有。
一切都是試管控製的,在適當的時候,擠出歡笑,又在適當的時候,擠出客套的話,一個人若不對行為舉止加以控製,很快會成為人神共厭的十三難。
但平姐這樣理智可愛,又有什麽高興?
那是他們的“第一次”。
自此以後,他們恢複邦交。
唯恐打草驚蛇,我與小雨都故意不提他們的事。
但可以看出小叔有改變。他開始早睡早起,修飾自己,本來三天也不刮一次胡髭,現在上午一次,下午一次,衣履突然光鮮起來,心情也好得多。
小雨很有深意的同我說:“這一對璧人,不知恁地,蹉跎這麽些年。”
我笑說:“聖經上說:什麽都有時候。”
小雨又提點我,“我們別跟了他們的樣子學才好。”
“不會的,”我很有信心,“怎麽會呢。”
“我已經開始著手研究到什麽地方去渡蜜月最好。”小雨說:“希臘?巴哈馬?”
“太陽太大了,沒有一點想家的餘地。”
等平姐先結婚再說吧。
小叔與她走得很好,兩個人一星期見一兩次,連我這麽熟的“老朋友”,都不敢約平姐,生怕誤了她的正經事。
是她自己打電話來找我。
“小功?怎麽不見了人?發生了什麽事?”
“沒什麽事,便不來騷擾你。”
“你少跟我裝神弄鬼的,今天下班有沒有空,你來一次。”
我興致勃勃的上門去,買了許多生果禮物。
一切與多年前一樣,我還是那麽的愛她,見到她,心底總有一股說不出的暖洋洋。
“平姐。”
“你看上去很高興呀。”她注意到,“心情好得很呀。”
是的,為了她,因為她終於得到了歸宿。
我吹出一聲口哨,躺在她的長沙發上。
“小功,有一個消息要告訴你。”
“說呀。”我也猜到七八分。
“說起來真難為倩,我仿佛有無限勇氣似的,小功,我又要結婚了。”
我舒出一口氣,“太好了,平姐,太好了,我由衷的祝福你,這一次你一定會得到幸福。”
“是的,我也這麽想。”
“別介意!人塚說,第二次婚姻往往比第一次幸福,因為當事人知道應該如何選擇,你說是不是?”
“我當然說是,但是這麽一來,我像是成了結婚專家似的。”她有點不好意思。
我微笑,“你千萬別有這種想法。”
她也笑,“小功,你永永遠遠是我的影迷。”
“婚後有什麽打算?”
“我打算移民,過一種比較清淡的生活。”
“移民,小叔不反對?他在這裏的事業剛剛展開。”
“小叔?”平姐愕然。
我心沉下去,知道自己犯了大錯,太過想當然。
“小功,我想你弄錯了,我要嫁的人,不是你小叔。”
我雙眼裏一定充滿了失落。“是誰?”
“他就要來了,我介紹你認識。小功,你這個人,怎麽攪的,好像我這輩子非嫁你小叔不可以的。”她笑,“你誤會了。”
這並不是一場美麗的誤會。
“那你為什麽與小叔和好如初。”我問。
“大家都是朋友嘛,我們還替他介紹女朋友呢。”
我類然跌坐在椅子上。
過了一會兒我說:“我要走了,平姐。”
“咦,他就要來了,你不等一等?我們今天存心請你吃飯。”
“別客氣了,”忽然之間我很疲倦,“平姐,你喜歡的人,我也喜歡。”
我還是堅持著告辭。
我找到小雨,我說:“小雨,讓我們結婚吧。”如果學了小叔與平姐,成了兩條平行線,永遠遇不上在一起,多麽悲劇。。
小雨說:“是什麽令你轉變心意?”
我咆吼,“女人總是喜歡問問題,什麽都不放鬆,一直問問問。”
她咕咕的笑。
我僅口氣,我實在不想跟小叔與平姐的路子走。
把握幸福,要及時。
遇
自宿舍出来,司合对我说:“下雪了。”
我一抬头,发觉豆大的雪点正自天空飘下,是本年第一场雪。
下雪等于慢镜头下雨,雪点像是永远不会抵达地下,在空中徘徊不已,悲凉地找归宿。
我把围巾在脖子上绕几个圈子,出门去。
凯斯顿堂不过是十分钟路程,我缓步走过去。
这条熟悉的小路我已走过千百次,开头以学士的身份走,后来是硕士,现在是博士,曾经自嘲是职业学生,果然。
一个女孩子,念书不外是打底子,念到博士简直滑稽相,“嫁给谁呢?”母亲会问。
其实我只有廿五岁。
多么不公平。
大嫂也说:“别以为念到博士容易找工作,除了教书之外,很少有别的行业需要这样专业的学历。”
我啼笑皆非,中学毕业生担心出路,博士也担心出路。
在学校执教也不错呀。
我喜欢学校。
一路走过去,忽然看到有一个黄种女孩子在小径中手舞足蹈,伸开双手向天空捕捉雪点。
我立刻明白了,她是新生,第一次看见下雪。
我会心微笑,缓缓走过她的身边。
她有一把乌黑的长发,圆滚滚的眼睛,穿着件狐皮,修长双腿裹在牛仔裤内,加双高统靴子,神气得不得了。新生多如此。
等到日子长久,都会得不修边幅起来。
“下雪了。”她用粤语同我说:“我从来没见过真雪!”
“是。”我礼貌地答。
“小玫。”有人叫她。
那人是个廿四五岁的男子,神清气朗,声音中带着溺爱,“要迟到了。”他说。
我向他们两人点头致意,便去实验室。
对牢一个房间的管子瓶子,我长叹一声。
同学史密夫问:“为何不欢,中国玫瑰?”
真倒霉,无论你功课多精,模样多么端庄,在洋人眼中,不是中国娃娃,就是中国玫瑰。
今早那个叫小玫的女郎才像玫瑰。
我?早成化石。
我说:“人们会以为我穿着白袍不知在实验室干什么伟大的事业,没有人知道我写的论文只是与肥皂有关。”
史密夫不以为然,“如果化学师能发明更好的洗头水或是洗洁精,功德无量,有益亿万人口,有什么不好?不一定要把大空人射上月球才算得伟大。”
“谢谢你,史密夫。”
“而且别妄自菲薄,爱斯化工厂并不乱发奖学金,好好的干。”
“再谢谢。”我笑了。
“你需要的是一些娱乐,姚,你完全没有社交,所以生活苦闷。”
“你建议什么?”
“城里这么多中国人,为什么不同他们约会?”
我无言。我不是为约会而来。
“都看不上?”
我微笑。
“洋人呢?桃乐妃陈年头嫁了邓肯林帝,两夫妻过得不知几快乐。”
我仍然不晌。
史密夫赌气,“不理你。”
中午时分,我到饭堂吃饭,在喝咖啡当儿,有人跟我打招呼,说的是括辣松脆的广东话。
“我叫王玫,你好,我们今晨见过。”她伸出手来。
我只好与她握一握手。她真天真活泼可爱,如今很少有这么热心的人。
她身边的男孩子亦说:“我姓阮。”
两个都是广东人。
我并没有说大多的话,默默吃完饭便站起来走。
这是我的脾性。
那一对年轻男女,分明是一对恋人,结伴来读书,不出半年便在这里结婚,然后想法子落藉,这是一定的,八年来已经见过不少例子。
那日下午我在图书馆看报纸,又碰见阮。
他低声说:“对不起打扰你。”
“嗯?”
“我未婚妻小孩子脾气,”他微笑,“她喜欢你的围巾,想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买。”
我说:“这是化工学院的校徽巾,她念什么科?”
“啊,她是英国文学科。”
“那么不适合,不过如果真的要买,可到凯斯顿堂学生会合作社买。”
“谢谢。”他说。
真是个好未婚夫。
“你很冷。”他说。
我假装没听懂。“所以穿很多衣服。”
我继续翻报纸,他借到要用的书,离开了。
大学数千名学生,怎么老碰见这两位。
我的老姑婆心态已经毕露,同他们正沐春风的人有一段很大的距离,道不同不相为谋。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抽空逛百货公司。
奖学金数目很理想,今天我做得成阔客。
在女装部又碰见王阮两位。
王小姐老远看见我就叫我,我被这女孩子感动,冷面孔一时拿不出来。
我迎上去问:“买圣诞礼物?”
“嗯,大衣款式又多 又便宜。”
我微笑,“我在买手套。”
“天气真冷,听说融雪的时候更冷,是不是?我们正计划假期到欧洲去。”
我敷衍地说:“那多好。”
售货员把大衣交予她试穿,她说声对不起便进试身间。
阮忽然说:“你觉得她很幼稚吧?”
我非常窘,一时间无辞。
阮有点生气,“但是她有她的好处,”他护短的说:“她心里不藏奸。”
我扬高一条眉,也气了,他言下之意是什么?难道我是只狐狸,既然如此,何必同我噜嗦?
我冷冷的转过身子去,不理睬他。
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自已爱上这女人也罢了,非得四周围的人也爱上他的爱人不可,否则的话,便是他的敌人──是有这种男人的。
我步出商店,转道去吃咖啡,叫了一只比萨薄饼,举案大嚼。
这下子不会再碰见他们两个了吧?
以后的半个月里,我步步为营,到公众场所,总得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这一对宝贝儿,预备一见他们就避开。但是我运气很好。
时间久了之后,我又自省其身。
难道我的表情真的很差?充满蔑视,引起同胞不满?
对牢镜子看半晌,又不觉那么坏。
问史密夫。
“要知道真话还是假话?”他问。
“真话。”
“与座冰山无异。”
我不晌了。
那么是我不好。人家对我亲热,我给人家没脸。
得改一改?想过再说。
在中国同学会见到阮王两人的时候,我态度善良得多。
那女孩子丝毫不觉我之虚伪,亲亲密密的与我说长道短,我非常惭愧,人家又不比我小很多,为什么我这样老奸巨滑,把自己包在铜墙铁壁当中?
阮过来给我一杯饮品,“对不起。”他说。
我说:“不要紧。”
有他处处保护着她,也难怪她老是长不大。
“习惯这里的生活吗?”
“开头一个月她兴奋莫名,现在已经觉天气冷得不堪,昨日哭着想回家。”他看着远处的未婚妻。
“过一会子就没事,想家是这样的。”我淡淡说。
“怎么同样是廿多岁的女孩子,你把事情处理得这么好?”
我一怔。“我十七岁就到这里,早已习惯。”
阮苦笑。
我说:“你瘦了,赶快多吃点,否则捱不过这个冬天,还会继续冷下去,并非夸张之词。”
他笑,“你终于也关心别人了。”
我蓦然涨红面孔。
他说:“对不起,我又把话说造次了。”
我不晌。
没一会儿王玫过来,拉着我说长道短,硬是要试穿我的鞋子,我对她特别忍耐。
这么好玩好穿的女孩是不适合在外国生活,真的,这里的作风比较刻苦勤劳节俭。
冬天过得很快,假期过去之后,树梢抽出第一枝新芽,绿油油,特别青翠。
第七个外国的春天。
虚渡第七个加国的春天?
我又还剩多少个春天?
母亲写信来说:“女儿家终身大事比学业更重要,切切。”
切切。切切什么?
切切书论文。
史密夫说:“天才即天才,快完成了吧?”
“其中有点关键问题要同导师商量。”
“我们在未来世界中,将会用什么样的肥皂?”
我神秘的笑,“天机不可泄露。”
“你可知道世上最英明的化学师是受化妆品公司聘用?”
“自然。人家肯出钱。”
“不,是女人肯付出任何代价来信取号称可以消除皱纹的面霜。”
“还不是因男人幼稚地喜欢女人有光滑的面孔?”我瞪他一眼。
他大笑。
我仍觉得我的论文无聊。
天气渐渐温暖。
一簇簇的花朵开遍树梢,美不胜收,洋女们来不及换上薄衣,冒着害肺炎之险,在春衫下展露其美丽之身裁。
我没有资格应景,但也剥下那件重达两公斤的厚大衣。
春天真令人振奋。
在网球场内,不少同学往来奔驰,展示他们的体育精神,我走过的时候,淡淡看一眼。
“喂!姚。”
我抬起头。是王玫。
我都几乎忘了这个人。
“你好。”我诧异的说。她仍然留在此地?还没回家?
“你也好吗?”她仍旧天真烂漫,毫无机心。
我点点头,往她身后看。
阮氏呢?她的未婚夫在什么地方?
“我与我朋友在玩。嗳,我转了校你知道吗?”
“转到什么地方?,”我一怔。
“转到商科学校。”她吐吐舌头,自己也知道不当。
我说:“从头念起?”
“是。”她笑着说。
不过是挂个名方便在这里玩,等玩够了,学费也交够了,也该嫁人了。
谁会去研究一个年轻的太太是否读得一纸文凭?
我问:“阮呢?”
“哦,他没有转校。”
我放下心来。放心?我随即问自己?为什么?关我什么事?
“你不知道吧,”王小姐说:“我们很久没见面,我与阮已经分手了。”
我这次真的傻了眼。
才三个月而已。冬去春来,一双恋人已经分手。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看样子王玫也不见得怎么样悲伤。
她先说:“阮都不理我,一天到晚温习功课,”她丢开朋友开始诉苦,“假期也不与我出去,什么都嫌贵,又忙着做这做那,闷得我不得了,我自己找伴,他还跟我闹。”
我并不方便置评。
“……后来,便闹翻了。”
这“后来”之间有故事吧。可想而知,在这段时间内,她认识了志同道合,可以付出时间与金钱的男朋友。
“阮成个人变了。”她说。
我点点头。
在家,阮可以容忍王玫的小姐脾气,因为人人如此,在异乡,他必需抽出额外的精力与时间来应付陌生的环境,他对王玫便忍无可忍。
我说:“你要当心自己。”
她耸耸肩,“我现在的朋友对我很好。”
我又说:“可以结婚的话,快快结婚。”
她感激的点点头。
她是一个不坏的女孩子,奈何与我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我向她道别。
我很怅惘。真多事,当事人都没事,要我多烦恼干什么?
到这个时候,我反而渴望见一见阮,听他那边的故事。
我终于在图书馆碰到他。
这次是我主动上去与他打招呼。他用一本画报遮住面孔。
我微笑:“假装没看到我?”
他苦笑。
我不客气的坐在他对面!“习惯吗?已经一整个学期,决大考了。”
他说:“对考试一点头绪都没有,其实在本家也是个好学生,但换了学校,顿时六神无主。”
“到现在我还不知阁下念什么科目。”
“电脑。”
“莫理巨教授是个好人,你不必害怕,而且此地的教育制度不是想令学生不及格,放心。”
“真没想到,会叫一个女孩子安慰我。”
“你也太大男人作风了。”我微笑。
“你呢,你的论文写得如何?”他好像知道得不少。
“已近尾声,很顺利,也许因为题目不够伟大的缘故。”我自嘲说。
“你对自己的要求也未免太高。”他说。
“我们出去聊聊如河?这里不方便说话。”
我们一起走到校园去。
“听说你没有异性朋友。”
“你知道得仿佛还真不少。”我看他一眼。
“我去打听来的。”
他说得很含蓄,但我已经知道他对我有某一程度的兴趣。
在以后的一小时内,他与我讨论功课上的疑难,生活上的得失,以及对家的思念。
他没有提起王玫。
一个字都没有。
为此我暗暗佩服他。男人是应该这样的,受过什么委曲天知地知自知,千祈不可乱诉苦乱为自己说话,因是男人,受罪只可暗忍,那才是个高贵的男人。
我对他有一层新的认识。
以后有空,他会与我通电话。
有一次他忽然在电话中问:“你与我做朋友,是否因为同情我的缘故?”
“同情你?”我莫名其妙。
“是的,同情份。”
我呆半晌,“你是指,我是同情你未婚妻同你分手所以才与你说话?”
他默认。
我吃吃大笑起来,“这有什么好值得同情的?男人大丈夫何患无妻,为这种小事同情你,你不免把我的感情看得太泛滥了。”
“可是你以前从不主动同我说话。”
“先生,你也不想想,我怎么跟一个订了婚有个未婚妻钉在身边的男人说话呢?”
他似乎有点释然。
“别悲秋了,谁会同情一个失恋的男人?”
这是他第一次提起这件事。
“这件事,完全是我不对。”
“你也别埋怨自己。”
“真的,她从来没有隐瞒她的幼稚。”
我停了一停。“可是以前她以同样的理由吸引你,单纯的女人有时候是最可爱的。”
“你真是一个聪明女人。”
“女人聪明,有时候是最最讨厌的。”
他干笑,显然被我说中了。
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里需要不同类型的朋友,缘份其实是机会率。
奋斗的时候,人们需要理智的刻苦的伴侣,否极泰来,又想有人嘻嘻哈哈地陪同享乐。
阮这次同王玫闹翻,也就是这个缘故。
之后他约会我,我去了。
在小馆子内吃比萨与喝啤酒,别有风味,当然王玫是不会欣赏的,她见惯香港的大场面,男朋友在她身上用钱才表示爱她,而在这里,留学生难得看一场电影,除学费及宿食费用外,我们总把开销减至最低,不景要替家里省一点。
我们并没有开始走,只是比较关怀对方。
史密夫说:“那小子是否靠得住?”
“谁关心?我又不是打算嫁他。”
“有心理准备,比较好。”
“他还爱着以前的女友。”
“你怎么知道?”史密夫问。
“看得出来,他嘴里不提,仍然看得出来。”
“如此你真是明知故犯。”
“我会得收放自如。”
“但愿如此。”
春夏天过后,秋天来到,树上柔柔结着果子,尤其是苹果,李子,杏子,更多至随搞随吃,我最喜秋天。
我的论文快要完成,导师安排我面试的时间。
史密夫问:“你会不会留下来?”
“是不是要赶走我?”
“不敢不敢。大概你要回去了吧。”
“杜邦化工厂在新加坡分厂对我有意思。”书中自有黄金屋。
“真有你的。”
我笑笑。
是的,仿佛有大把前途在我面前,领文凭、找工作,锦绣前程。
但我寂寞,寂寞自心中发出来,无法抑止。
有时候放学,仰头看碧蓝的苍穹,有种非常悲凉的感觉。喜乐有谁知道?
那日回宿舍,王玫在门口等我。
她瘦许多,圆面孔变了长面孔。
“姚,见到你真好。”她上来,“我有事同你商量。”
“什么事?”我问:“慢慢说。”
我与她在会客室坐下。
“我想回到阮的身边去?”她用手掩住面孔。
“啊。”我一怔,为什么同我商量?
“但我怕阮不接受我,”她哭泣,“他恨我,我知道。”
“发生什么事?”我问。
“我与朋友……闹翻了,想想只有阮对我最好。”
我叹口气,“你们仍然是朋友,是不是?我想他不会给你白眼。”我安慰她。
“是吗?”她用手帕擦眼泪,“你认为我尚有希望?我太胡涂,一时贪玩,放弃学业不要紧,连他都得罪了。”又哭泣起来。
我心中踌躇,若果我没有猜错,王玫其实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孩子,她分明是听到我与阮有来往,故此跑到我面前来哭诉,给我一个预告:她要收回阮氏了。
我淡淡的说:“你们的交情非同小可,你尽管约他出来,同他把话说明好了。”
“你认为可以?”她看着我。
“如果我是你,我会那么做。”我微笑。
她迅速站起来,“那么我马上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她几乎是奔走着去的。
他们会不会破镜重圆?
表面来说,一切似乎与我无关,王玫与阮假使和好如初,我所损失的不过是一个朋友。王玫不是笨人,她一定会令阮同我疏远。一山不能藏二虎,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即使是普通朋友也不行。
阮会不会回心转意?可能性很大,他们毕竟认识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我沉着,一点表示都没有,照旧到实验室去。
像我这种性格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生活的节奏是完全不受影晌的,我必需要控制自己,可以让人知道的,才让人知道,该守秘的,三缄其口。
在面试那一日,我隔夜便准备好衣服:是一套法国制天蓝的裙子套装,配黑色漆皮鞋及手袋,这套衣裳因为富朝气够精神以及端庄的缘故,最适合面试见工用,万试万灵,我们首先要卖的,便是外表。
穿上衣服,自觉十分登样,加上熟习题目,看来十拿九稳!一切进行顺利。
直至落得楼来,才发觉脚上穿的是拖鞋一双。
我惊呼一声,连忙上楼去换鞋子,在床沿怔怔的呆想:怎么一回事?为何精神恍惚?
但是我已没有太多时间思考,连忙抢出门外去。
几位考官非常和蔼,我的成绩斐然。
他们都说:“这么年轻……”
“研究的问题多有意思。”
“难怪杜邦看上了她……”等等。
成绩一星期后通过。
回到宿舍,我松曰气,倒在床上,不能动弹。
阮已有十来天没找我。也罢,反正我在半年内便要离开这里,多个朋友多个挂虑。
论文已经请人打出来,拿去精装订装,这一切都要化钱。
在扉页我并没有把它献给谁。
父母一向不赞成我念到博士,而我又没有爱人。
拿在手中重叠叠的,这便是我寒窗十载的成果。
我深深叹息一声。
史密夫向我拿一本,我拒绝,“化工学院会得永久存一本,你去借来看也就是了,我不喜把作品乱送人,你略翻一下,也不过是丢开手算数,一本书成本不轻,我任何人不送。”
他骂我为绝情之人。
多情反被无情恼。最重情的人才不把感情友情四出滥派,他懂得什么。
阮一直没有来找我。
意料中事耳。
两个人其实很配,都孩子气,无定力,软弱,而且本性很善良。
我祝他们幸福。
那日是学生会庆祝学期最后一日,我单刀赴会。
老远就看到王玫与阮两个人。他弹结他,她唱歌,两小无猜,羡煞旁人。
我不由得不乐,他应当向我交待一句半句。
我随即哭出来,叫他怎样向我交待夕.说些什么好?
我遥远的舌他们一眼,他们并没有发觉我。
我坐一会儿,吃块三文治,喝杯水果酒就走了。
学校生活到此为止,也真够腻的,永远的结他民歌,永远的合作社,永远的考试。
我要出来工作了,过一段日子便得出发往另外一个国家去开始新生活。
秋季已过一半。
在路上我伸个懒腰,把双手插在裤袋中,仍然孤零零一个人。
路旁有洋人向我吹口哨,我回头一笑。
一个人得到一些,必然失去一些,看样子,我注定要理智地渡我余生。
知了
七月初,三十多度的天氣,知了不停的叫,住在小姑姑的海景別墅已有半個月,暑假情懷年年如舊,每年一過春天就盼望,假期真的來臨又嫌悶。
這是我最後一個暑假,明年此時便得離開大學投身社會服務。
一聽見社會個自已經魂不附體,小姑姑說幾乎每個人都是每個人的敵人,為了很小的事情都能造成水火不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沒有成就,叫人看不起,太有成就,叫人嫉妒。笑得太多,成為白癡,板著麵孔,又慘遭孤立。
做人,怎麽做都不討好,一出來社會就吃苦。
不過每個孩子都得出來打仗,成為年輕時所看不起的老油條。
我並沒有躲在空氣調節的室內,我躺在花園的繩網中。
樹蔭下我眯著眼睛看金色的陽光,整個人也曬得成金棕色,我並不怕熱,一不子就睡著了,醒了喝杯凍檸檬茶再躺過。
小姑姑來過一次,她很訝異一個人怎麽可以這樣生活,簡直與小豬玀沒有分別呢,吃了睡,睡了吃。
不過,她說!年輕就是這點好,隨便愛做什麽都不會失禮,成天穿了T恤短襖就可以應付一個夏季,熱就撲進水裏去,頭發曬黃了,秋季便長出黑發,雀斑爬起來,冬天自然會消失。小姑姑歎道!年輕有年輕的好處。
年輕的知了喉嚨嘹亮──喳──。
影樹下火辣辣地,朋友有空都進來看我,身邊堆滿了書報雜誌,一點都不寂寞。就算人多也不打緊,一大半人數都泡在遊泳池內。
明年此時我就得出來找工作了。
無論月薪多少都得出來捱,因為一個人不能沒有工作,不能閑閑散散,啥子也不做。
我看過報上聘人廣告,薪水之低,待遇之可恥,嚇壞人。
但不得不自低層開始。
爬完大學之路,又得爬社會之路。
人的一輩子就在爬爬爬,而且這還不夠,自身爬得九死一生,尚未告一段落,又生下孩子來,讓他們也爬爬爬,多殘忍。
人生之哲理我一點也不明白。
知了仍然長嗚。
不知它知道什麽。
小約說大學出來他要到美國去念碩士。
我冷冷的告訴他,念完了還是要回來的,要申請做公民完全是兩回事。
他也氣,說我想歪了。
真實是不舍得他走。
到英國去的大張,因為父親有能力,所以他中學就在那邊念,去年暑假同他打網球,說到自幼身在外國,叫天不應,叫地不聞,那麽大個子,一下子就哭了,無限委曲。
想回香港,又不敢宣之於口。
小姑姑說:當然嘍,父母望他成龍,他怎麽敢說回來?
為了將來出人頭地。
嗚呼噫唏,有什麽是不需要付出代價的呢?
小姑姑說:兩個同事相敬相愛,忽然之間,甲升了職,乙仍在原位,於是甲格於驕傲,不再友善,乙又因不肯服輸,賭氣噤聲。
兩個人都寂寞。
成功的代價是寂寞,失敗的代價亦是寂寞。
做人有什麽味道?
中庸之道最好保護自己。
怎麽樣學?
憑經驗,吃虧多了,自然學乖。小姑姑說的。
趁今年好好的輕鬆吧。
考試,我一向不怕,我所會的,也隻不過是念書,功課好,考試製度公平,一陣緊張過去,又可以樂天樂地。
但是將來學做人才難呢,沒有誰會教導誰,誰都愛看誰出醜……
──咦,那邊是誰?怎麽忽然來了一隊人?
我自繩床中起來詢問──。
是一隊工程人員,大熱天前來安裝機器作探土工程。
我靜靜地觀望。
人們在工作的當兒都有一種不可言喻的美態,全神貫注地做好一件事,發揮能力,使社會更進步……
工程人員又比書生更為動人。
我伏在欄杆上看他們工作。
其中一個年輕人大概是工程師,指揮自如,非常威武,叫我注目。
我男同學中並沒有這一號人物。
或許當他們離開學校,長大成人,找到工作,發揮所長,那時候才顯露魅力。
男人要待工作有成才會越來越好看。有自信,有權威,男人靠的就是這些。
正當男人最具魅力的時候,他的妻在家中坐得與時代脫節,越來越老土。
在外頭工作的人,天天磨煉,情況怎麽相同呢?
婚後,我一定要照舊出來工作。
我會結婚嗎?我很懷凝。
結婚已不再是人生必經階段。小姑姑就沒有結過婚。在她那一代都可以做獨身女人,在我這一代,是更加引以為常。結婚,是因為真心想與一個人相處,不是想揩油……
很少女人明白這個道理,我想我們這一代是懂得的。
不結婚也有好處不必長期對牢一個人煩心。不必為下一代掛牽,培養第二代是越來越難了,誰也不會否認。孩子們不易教育。正如媽媽也常歎我不聽她的話。
我偷偷的笑,媽媽是永遠不會滿足的,除非孩子們像木偶。
等我做了媽媽,保證也是一樣。
奇怪的是,孩子們生自父母,又偏偏都與父母作對,很少會得對父母言聽計從。
我用手撐著頭,看隔壁的工人忙得滿頭大汗。
我自己也不見得好得那裏去,在這種天氣下,除了知了,誰不怕熱?
我揮著汗。
朋友小約在屋內叫我進去。
我到屋子內洗了一把臉。
年輕真好,不必化妝,成年女人濃妝之下,是怎麽躲過熱浪的?一層一層的粉,汗透出來,塞住毛孔,想想都可怕,我一天起碼要洗七八次臉,就著瓷盤,掬起水往麵孔上潑。
我脫下T恤,洗了蓮蓬頭,用大毛巾擦幹身子,換上幹淨衣服就往沙發上、聽音樂。
我聽的音樂與他們聽的不一樣,為免混淆,用耳機。
小姑姑的朋友替她錄好音樂,是“白光與她的模仿者”,每次白光唱完,就輪到學她的人唱一次,優劣立分,不是別人唱得不好,而是由光那味道太足了。
白光唱歌,完全沒有勁,全部靠天才!懶洋洋,不經意,一個個字哼出來,更加吸引。
別人唱得太起勁,一副盡忠報國的樣子,叫人受不了。
這些,都是小姑姑語錄。
我埋身在音樂中。
真舒服,完全可以不做事,多好,時間都是自己的。
爸爸說:做工就像坐牢一樣,動也不能動,一天八個小時喪失自由尊嚴,加上來回寫字樓,簡直一整天就完蛋,回到家中,累得不得了,即使是晚上,也為著事業擔驚受怕,不能休息。
小約恐怕還不知道其中可怕之處。
人家來不及的等待長大,我的心情則是矛盾的。
長大,有好有不好,一半一半。
不好之處,是自己要負全責,好之處,是有完全的自由。
太多的自由,我能不能控製?
我會不會抽大麻、酗酒,以及其他?
我會不會胡亂與男人同居?一個男朋友跟著另外一個男朋友?男女關係亂成一片?
會不會不成才,自怨自艾,埋怨社會?
我會不會成名,使親友都為我驕傲?
又將來我會幹哪一行?似乎現在已應該決定了。
念的是英國文學,似乎教書比較適合。抑或是做公務人員?都很悶。
不知做明星悶不悶?其實也悶。
聽說要大熱天穿棉衣拍戲,冷天又要泡在水裏,一個鏡頭重拍三五十次是等閑事,沒成名心理負坦大,成了名更加有壓力,所謂風光,不過是一大堆無聊的人擠上來問拿簽名,一下子就變心捧別人去了,影迷最一罪不住。
不過收入好。紅那麽三五年,強過做一輩子的牛工。
我是不會做明星的了,競爭白熱化,吃不消。且無本錢。
總得從底下層慢慢爬上去,無論什麽工作,開頭總是悶的,要做得好了,才會有成就感。
他們說我:小鄭真靜,一句話都沒有。
對呀,可是我在動腦筋,不說話不代表沒心事。
為什麽不說話?他們問。
我在訓練自己的耐性。
小尊說我花樣最多。但是所有的女孩子花樣都多,心思都十分慎密,都愛想東想西,這之所以女人是女人。
小約又說我沒有女朋友。
真的,像今天一屋子人,隻有小尊帶了兩個妹妹來,我並不認識她們,所以不好算是朋友。
女人與女人做朋友,是很難的吧,但小姑姑有許多女朋友。
她說她隻夠時間同三五個朋友來往,這三五個人是時常換的,看她當時的環境及心情,於是老有人怪她冷落了誰誰誰,又批評她沒有朋友。
不與閣下做朋友不代表沒有朋友,少了閣下一個朋友也還不會寂寞,有些人生活圈子比較狹窄,數十年來都與這些人來往,因此認為朋友不應轉換,但有些人生活圈子比較廣,譬如說在外國讀了十年八年書,香港早期的小朋友自然全丟下了,畢業後回來工作,在外國的朋友又漸漸疏遠,非得在香港從新找朋友不可,兄弟,你能說他薄情寡義嗎?
況且所謂朋友,不外是說說是非,吃飯喝茶的人而已,誰會為誰兩脅插刀?別開玩笑了。
運氣好的,也許會找到一兩個導師型的朋友,這真是福氣。
女傭人說有人來借電話用。
誰?
在隔壁探測土地的工程人員。
我遲疑一下,說好。
他進來了。
是剛才那個神氣的工程師。
他很禮貌很禮貌,說明地盤的電話下午就可裝好!這是唯一次打擾我們。
用了電話,他退出去。
我留戀的肴著他,朋友們笑我:說我眼睛發光。
是嗎?我的眼睛真的發光?
看到英俊小生或是美女,當然格外留神。
那是因為他英偉。
我同小約說:將來他如果也白毛蟲變成蝴蝶,也有女生以發亮的眼神看牢他。
不過不是我。
屆時我已經老了。
女人到了三十歲,就要為自己鋪後路,大方美觀地退出,無謂留棧於公眾場所,以打摺之麵孔示人。
三十歲!多麽遠,我伸個懶腰,要許久許久,才會降臨。我還有十年的鋒頭,十年的享受,十年的學習等著我,一切都是最最美好的。
午飯時間到了,大家吃自助餐。
完全是歐陸式的,有許多許多沙律,許多許多煙製的魚與肉,果汁、白酒、麵包。
大家坐著,大嚼。
天氣熱,吃這些最最好。
我在地毯一角,睡著了,不知自什麽地方扯來一張毛巾,蓋在身上免得著涼,便埋頭苦睡。
我知道自己做了夢。
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走一段路,進入一間大屋子,不知恁地,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是在做夢,所以並不害怕。
是一個大白天,光線很好,屋內的裝修似曾相識,像是來過多次,奇怪,怎麽會?是哪裏?
我在一張沙發坐下來,看到沙發上放著正在織的毛衣,熟悉之餘,便取過順便織下去,花樣非常複雜,但是我織來卻不費吹灰之力!怎麽會?我失笑。
抬起頭來,看到對麵牆壁上掛著一麵鏡子,鏡中出現一個老婦。
我嚇一跳,轉身者後麵是誰。
沒有人口
再凝視鏡子,攪了半晌,發覺鏡內的人是我自己。
我!
老婦!
盡管是做夢,我嚇得怪叫,汗如雨下。
老了,我撲到鏡前去,看到自己的麵孔雞皮鶴發,看到雙手都是青筋。
我驚怖。
有人叫我,我聽見人聲。
但他們並不是叫我“小鄭”。
奶奶,奶奶。
我轉頭,是一個小女孩,十二三歲模樣。
奶奶?祖母?我是她的祖母?
她撲到我懷中。
她長得太像我了,一般的烏黑頭發,圓麵孔,正在換牙,門齒闊板合板的,我覺得她太可愛了,忍不住一把將她擁入懷內。
我的心定下來,這是我的孫女兒呢。
我的兒子呢?沒有兒子,何來孫兒?
媽--
我急急轉頭看誰喚我。
一個好英俊的男子,三十多四十歲,趕著我叫媽,我張大了嘴。這是我的兒子?太有趣了,他已經大學畢業,成家立室了?這倒好,不費我吹灰之力呢。
他很嗬護我,一邊叫小女兒去把她的兄弟也叫來。
嘩,我到底有幾個孫子?
一會兒大堆的孩子向我走來,親親熱熱的叫我奶奶。
我開始覺得事情並不那麽壞,老管老,我卻得到年輕時所沒有的寶物,像兒子,像孫兒。
我的老伴又是誰?
我急於要知道。
兒子告訴我,他在樓下等呢,我來不及的要趕下去見他,足底一滑,摔了一跤,驚醒了。
我跳起來,猶自怔怔的。
俗語說的黃粱一夢,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我連忙走到鏡子麵前去看。
鏡內的我,仍然是錦繡年華。
我鬆了一口氣。
朋友們見過了晌午,便紛紛告辭,乘船出去。
女傭人開了長窗透空氣收拾地方,我便趁空檔散步到小徑。
隔壁的一組工程人員也早已收檔歸隊離去。
隻有鄰居的小孩,還在舌噪不已,好一幅夏天行樂園。
怪悶的,喜聚不喜散,今天晚上,做些什麽好呢?
小姑姑有許多電影錄映帶,有一套“亂世佳人”,足以消磨三個多小時,想到這裏,不禁心定。
人最怕寂寞。
正在無聊,猛地一抬頭,發覺今早那個工程師正向我走來,朝我頷首。
我的心無端端跳躍起來。
我想同他說幾句,又沒有搭訕的藝術,隻好關上尊嘴。
想起來真是,夢中我那兒子,同他的相貌好不相似!
我麵孔激辣辣的紅起來。
他朝我身邊擦過。
知了還在叫。這一季不知孵了幾隻出來,聽說隻能活一個夏季,但它們仍然樂觀。
也許就是因為這樣,更加要盡歡。
做人有好幾十種做法,各種生命盡他們的能力跳躍,誰是誰非,都沒有一定的做法。
我如何才能使他同我打招呼呢?
打招呼隻是禮貌,如何能夠使他同我說話?
算了吧,他一定已經有女朋友了,大慨是那種廿七八歲,最成熟最有韻味的女人,一走出來,有經驗有風度,儀態萬千……一定已經有了。
好的男人,全部已成為別人的丈夫與男朋友,這是小姑姑說的。
她作出這樣的慨歎,不是沒有理由的吧。
我很有興趣了解小姑姑的感倩生活,但看樣子她不會照原版本告訴我。
窮這二十年來,她什麽也不對我說,我從她生活中細節觀察到一切,同時又摘用她的語錄。
那個人為什麽還不走?
他留在這裏幹什麽?
也許他不急著出去,也許他約了人吃飯,這條路往下走二十分鍾,有一兩家很不錯的海鮮館子。
我抬起頭,也許已經去了。
這個渡假村裏的人越住越密。
回到屋裏,我說了一會電話,便睡了。
起得很早,才六點半就醒來,前一陣考試,撥好鬧鍾,喝咖啡惡補。考完試仍然習慣早起,但下午便像老太太般支持不住,要打中覺。
小姑姑常說,如果她有我的精力就好了。
我老不相信精力有用,一條牛何嚐不是精力充沛。
如今也覺得了,如果夠精力,可以多學一點東西,像中文,像烹飪。
我老想學一些至為普通的手藝與學問,如針織。最近那麽流行電腦,我也想學,據說其樂無窮,學會之後都是好消遣。
我不明白為什麽我那麽懶。
不可救了,我悲觀的胡思亂想。
將來連小彼小約那些人都要離我而去,我太難受了。
隨即笑出來,起床跑步。
跑過那個工地,看見他已經在那裏。
這麽早!
他如住在市區,豈不是要五點半出發?
我忽然想到,五點半還沒有船呢,這麽說,他一定是住在這裏的了。
也許公司替他找了房子。
他一清早便精神奕奕,指揮自若,一個將軍的樣子。
好令人羨慕。
有沒有看那隻香煙廣告?一個粗獷豪邁的男人,涉山過水,寂寞而勇敢,男人氣味揚溢……他就是這種人。
不知他為人可風趣,與他相處,可是一件樂事。
我的感情已經沒有十六七歲人那麽衝動,那時候喜歡一件東西,簡直要飛身撲上,現在已懂得冷眼旁觀。
極年輕的時候……那種感情,激辣辣的愛恨分明,恨一個人,巴不得他死,連他的名字都厭惡,偶而在報章雜誌看到相同的字眼,都巴不得跳過不看。
可以恨到那種程度,也是很難得的。
我佩服自己起來。
現在受了刺激,不過是情緒緊張,有時候坐在床邊悶哭,有時候不哭,一人做事一人當,總是自己想辦法解決,八O年代的女性自幼受這種訓練,性格焉能不剛強?天大的事一字排開,像玩太空電子遊戲,一一把煩惱射殺解決掉。
去年上課,選了新科目,功課發下來,根本莫名奇妙地上堂,哭得半死,眼睛像核桃腫,幾乎沒決定棄筆從戎。
小姑姑趕來安慰我: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如果別人可以做到,你也可以做到,並不需要天才,哪來那麽多的天才。專心克服難題,三個月後就好了,一上手就容易。
這便是挑戰。
學做不會做的事情,把自己的能力一直提升上去,過程雖然痛苦,但是接受試煉,就是有進步。
一年過去就考了第一。
真時不耆要天才。
不過要有意誌力,成功的人甚至不需要是聰明的人,隻要有毅力即可。
一直死挺,努力苦幹,沒有其他的秘訣。
我發覺小姑姑說得真對。
天下無難事,隻怕有心人,在掙紮苦鬥的過程,人會成熟沉著。
大事能使人長大。
人在工作中有美態,在憂傷中有高貴,一切烏雲都鑲有銀邊。
我用手掩著嘴,打了一個嗬欠。
又有點累了,我進屋子去吃早餐。
嘩,果醬、白脫油、吐司,雞蛋煙肉。
我據案大嚼起來,吃了很多,添了一杯咖啡又一杯咖啡,飽得脹服的,倒在沙發裏,順手揀起一本雜誌看。
豬玀,真的快要成一隻豬玀了。
誰會娶像我這樣的女人?好吃懶做。
人家一天不知要做多少事情。
即使是家庭主婦吧,還得帶孩子管家務,一日打理三餐,就算有傭人幫手也還離不了做總指揮的職責。有些女人還要能幹呢,在外頭有工作不要說,在家也要出一分力!從早到晚,一雙手不停,不知道要應付多少壓力,但是她們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在公司與家庭中同時得到溫暖。
越想越遠了。
我又打了一個嗬欠。
眼睛漸漸合攏。今天會不會有人來探望我?
他們也是藉此進來玩吧!
他們看著我隻會笑。大慨是沒有見過我這麽懶的女孩子,也有可能是替我將來的婆家不值。
“起來!”
我跳起來。“誰?”
“你姑姑。”
“小姑姑!”她怎麽進來了。
隻見小姑姑滿臉笑容坐在我身邊。
“來看看你,我的天?做到底胖了多少?”
“恐怕有五磅。”
“你要當心,”她說:““胖下去不得了。”
“今天又不是假期,你怎麽來了?”我問。
“特地告假,來看一個朋友。”
小姑姑今天打扮得一身白,好不精神美觀,她麵孔上有一股少見的喜氣,真特別。
“什麽朋友?”我問。
“一會兒我介紹給你認識,我約了他來吃中飯。”
“男朋友?其實小姑姑的男朋友也挺多。”
看樣子不止是男朋友。
我又問:“可以談婚嫁的男朋友?”
姑姑點了一下頭。
我高興得跳起來,“誰?是誰?”
門鈴晌了小姑姑親自去開門,我把脖子伸得老長,去看看那位幸運的男士是何方神聖。
隻見小姑姑迎著他進來。
是他!
是那位工程師!
我心中先是強力的失望,又是強力的歡喜。
真沒想到。
我那仲夏夜之夢,隻有廿多小時長。
我連忙招呼他,他坐在我們姑侄當中,禮貌的招呼我,說已經見過麵。
我用手摸著頭。
小姑姑說得對,好的男人,多數已是別人的丈夫或是男朋友。
不過,不怕來日方長,在以後的夏日裏,我一定會找到我的那一位,並肩作戰,共渡人生難關,一定。
我又笑起來。
大情人
他誠然是個英俊的男人,五官配合得無瑕可擊,長挑身材,穿著時髦而不搶眼的衣裳,三十八歲,看上去比實際年紀年輕,事業爬到最高峰,有他自己的遊艇與別墅,而且未婚。
他未婚是真正的未婚,不是外頭有三個私生子的那種未婚。追求他的女人自然是多的,多至無法枚數,盡管他挑的嚴,十多年來也戰績不凡,數起來一連串說下去,恐怕要好幾分鍾,那種一夜風流的不算,有一兩年交情以上的不少。
這樣的一個男人,女人還對他趨之若騖,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這個男人,是我們老板的最好朋友。
我老板是一個好人,對我就不怎麽樣,他老喜歡調動我,別人的屁股擱在一張椅子上就是六年多,動也不必動,閉著眼睛也能把日常功夫做出來,他不會做嗎?不要緊,給他能幹的助手幫他。
我呢?狗屎垃圾一腳踢,連女秘書都被他抽調出去,有什麽信件自己打,報紙自己剪,專門叫我到新部門去座鎮,自生自滅,也不必向他報告,總而言之,那個部門上軌道之後,我也一該被他調到別的地方去了。
你可以美其名曰“能者多勞”。
我很少那麽想。
我之所以沒有離開,是因為他每年加給我豐厚的薪水,而且真的給我自由,隻要我一星期同他述職一次,功夫雖忙,畢竟不必看人眉頭眼額。
這是我老板,生活正常,姿態正派,婚姻美滿,有三子兩女。
他的最好朋友是甄自強,城中有名的花花公子。
老甄時常來找我們老板,坐在那裏據說好幾個鍾頭都不動一動,滔滔不絕的訴苦。
我找老板的時候見過他好幾次。
當時他的女朋友是名歌星崔露露。
那個崔露露並非掛個虛名兒的小撈女,人家真的灌唱片,登台表演,一年賺千萬以上,同老甄旗鼓相當,勢均力敵。
因此兩個人相持不下,走了許久也不見結婚。
我老板同我說:“我勸他結婚,石澳的房子裝修得那麽美奐美輪。”
我心中想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我說:“我隻希望有一個小幫手,如果有個女孩子幫我,我就比較走得開。”
他朝我瞪眼,“然後空閑的時候對牢對方擦指甲油、哈哈傻笑?”
這個王八蛋,我忍住氣,“沒有道理叫我死挺。”
“小姐,不是說我要請人就可以請得到,上麵還有董事局呢。”
“請個三千元月薪的女孩子也得上董事局?”我忍聲吞氣,“如果你允準的話,我自己出錢請一個。”
“聽聽這口氣,改明兒你還告訴我你要出去自己開公司呢。”
我拍案而起。
他又安撫我,“今年年底……也許。”
我心中咀咒他一千次。
“腹誹我?”
我長歎一聲。
這個時候那個甄公子推門進來,我瞪他一眼,這個人好不空閑,吃飽飯沒事做,太可怕了。
我站起來離開。
老板叫住我,“你認得甄自強?”
我淡淡的點點一頭,仍然推開門走了。
回到自己的房間,咬住鉛筆頭,拚老命的做稿子,預備在下次會議呈上。
有人敲門,我說:“進來。”
他進來,我抬頭,是甄氏。
咦,有何貴幹?
我詫異了。一臉的問號。
他倒開門見山:“一起吃午飯?”
“我?”我再問一次,像是沒聽懂。
“是。”他微笑。
“我走不開。”我歉意的說:“許多功夫要趕上。”
他也像是沒聽懂,“可是你總得吃午飯呀。”
“有兩種吃法,”我說:“一是花兩個鍾頭同你出去吃,一是花十分鍾在辦公室吃飯盒子。我決定采取第二個法子,我實在走不開,一 些東西我下午兩點半有用。”
“我叫你老板放你假。”
不再去理睬他,繼續工作。
他仿佛從來沒有被拒絕過,站在那裏手足無措。
我朝他笑一笑,說聲“再見”。
他才出去了。
我停下手來。
那裏有我形容得這麽忙。
拒絕他,當然還有其他的原因。
他請我吃晚飯我還沒出去呢。午飯?他以為我是十七八歲的小毛頭,哄一哄就上手,顛著屁股同他出去玩,揩到一點吃的穿的,立刻以為飛上枝頭作鳳凰……我早已成了精,哪裏這麽容易就擺得平。
我冷笑一聲。
請我吃午飯!真是侮辱!
有些女人為了證明自己的魅力,不惜接受挑戰,同花花公子來往,我沒有一樣的勇氣。
我要是有這種精力,下了班我去學非洲史華哈利土語。
請我吃飯,他把我當作什麽?
越想越氣,他把我當作什麽?
我可不以為一這是一種榮幸。
見他的鬼。
我把頭伏在打字機上許久許久。
等再抬起頭來,已是午飯時分,我叫信差去買了隻飯盒子回來,埋頭苦吃。
實際上什麽也吃不下,但是一味硬塞,因為還要應付下午的工作,我是一隻快樂的牛,吃飽了草,擠出雪白的牛奶滿足老板。
老板推開我的房門進來。
一開口他便說:“老甄請你,你為什麽不去?”
“我為什麽要去?”
“換環境呀,總比在這裏對牢打字機吃飯盒子好。”
我調皮的說:“又不是對牢飯盒子吃打字機,又有什麽關係?”
“老甄約你,你都不去?”老板瞪我一眼,“不知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今天張三,明日李四,我何苦去湊這興兒?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輪足也輪不到兩次,我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點綴公子哥兒的人生而活。”
“有骨氣。”老板有點兒高興。
“我要幹功去。”我說。
“還沒有到時間。”
“到了時間就來不及做了。”
“看你說得像真的一樣,你沒來之前,人家老林還不是一樣的做。”
“你調個女職員來試試看,老林怎麽同,人家是男人,要養家活兒,自然隨你搓圓搓扁。”
“好了好了,我說一句,你說十句,”老板不悅:“別持著勞苦功高。”
真的,做不做在我。我吐吐舌頭,表示知錯。
他去了。
那日下班,老甄坐在一輛保時捷跑車裏叫我,我向他點點頭。
他朝我說:“上車呀。”
我微笑地搖搖頭,“媽媽說,不要坐陌生人的車子。”
我不想多說,一擠進人潮中,失了蹤。
這下子他可知難而退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我例牌去到公司,門口一大束康乃馨。
我每個女孩子分一朵,“送你們一人一枝插在可樂瓶子裏。”
大家都很快活。
到了中午,電話來了,甄公子說:“還喜歡那些花嗎?”
我說:“喜歡,每個人都喜歡。”
“晚上有沒有空?”
“沒有,我累得賊死,不想出來唱歌跳舞。”
“你沒聽清楚就來不及的拒絕我,”他不悅:“我接你上遊艇休息,不好嗎?”
“不好。”
“因為你媽媽說,不要坐陌生人的遊艇?”
“不,因為我自幼暈船,無福享受這一項樂趣。”
“拒絕?”
“對不起。”
“為什麽?故意給我看顏色?”
“當然不,你一生看遍了紅黃藍黑,我這裏還有什麽顏色?”
“算了吧。”他摔下了電話。
我感喟,他或許是個非常有趣的人,一定是也不希奇,否則怎麽會有那麽多的女朋友?但是我實在不能湊一個熱鬧。
他長得真漂亮。
可惜選男朋友,我一向不把英俊小生放第一位。
我的男朋友要智慧、優秀、有學問。
人家看電影,喜歡看錦繡豪門片集中的男主角。
我卻鍾意可倫布探長。
所以甄公子不明白這一點。
老板來問我:“是不是要吊他胃口?”
“如果我有一個女孩子幫我做影印之類的差使,也聊勝於無。”
“你聽見我問你沒有?”
“真鄙俗,”我說:“我怎麽會做那種事?”
“那你為什麽拒絕他?”
“怎麽?難道我不能拒絕他?”
“不太常見有女人拒絕他。”
“總有第一次。”我說。
“為什麽?”
“他不是我那杯茶。”我坦白說。
“但他是甄公子!”老板說:“這杯茶也許值得嚐一嚐?”
“我沒有興趣。”我問:“怎麽?他一直同你說這件事?”
“他遭遇滑鐵盧了。”
我笑。“他被女人寵壞了,老實說,同他做朋友一定是不錯的,但願我是個男人,身為女人,我簡直不能想像我會接近他。”
“我同他說去。”
“謝謝。”
隔一日老甄走了上來,坐在我對麵。
我沒想到他會這麽做,我的脾氣頓時壞起來,什麽也不理,埋頭做我的功夫。
“真沒想到有那麽多的工夫要一個人做。”
我不去理他。
“我有什麽不對?”
“老兄,恃著同我老板熟,來騷擾我工作,就是不對。”
“我不是說這個。”
“我不管你說那個,下班再說。”
“下班我們喝茶。”
“不,我不會同你出去。”
“那麽來我家來。”
“我也不會那麽做,你請回吧。”
“看,我有什麽地方不對?”他吼叫。
“沒有什麽不對。”我站起來關上門,“每個人都聽見了,該死。但我不會同你出去,你不是我喜歡的那類型的男人,而且你的態度壞得很。”
他瞪著我,我也瞪著他。
我補一句:“我有一個很妒忌的男朋友。”
“胡說,你老板說你根本沒有男朋友。”
“他知道個屁。”
“他是誰?摔掉他。”
“一百萬也不丟掉他,他是我生命之引擎。”
甄自強站起來走出我的房間。
其實我並沒有男朋友。我隻有一堆朋友,周末在一起玩,但是我沒有男朋友。
如果這樣說可以為我解除一些不必要的煩惱何樂而不為?
我很喜歡甄某,隻是做男朋友,他不會是一塊好材料。
心太花了,沒有啥人要求他從一而終,不過身邊的人太多,也許會眼花了亂,過早老花眼。
我保證他不會叫女伴的名字,記不了那麽多,統統一概叫她們打玲……我禁不住笑出來。
你看他這個人多有趣,還沒同他走,已經那麽好笑。我蠻羨慕他那些女伴。
老板前來問我:“你不喜歡穿好的吃好的出鋒頭?”
我答:“當然想。”
“為什麽心腸那麽硬?”他的口氣,像那種皮條客。
“算了吧,人家不會看中我的,”我不想得罪老板,賠笑說:“外頭好看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他不過見我健談,同我開開玩笑而已。”
老板疑惑,“就那樣?”
“嗯。”
我攤開報紙,第一眼便在影劇版上春到他與一個當紅模特兒的照片,男才女貌,百分之一百的一對,好漂亮,他穿正統的禮服西裝,她穿黑色閃光的緞子長裙,化妝明豔,完全為愛而生,她的職業是表演。
他當然應該同她們在一起,理所當然。
而我,讓我吃三文治與牛奶,坐在辦公室裏做我應做的工作吧,我樂天知命,愉快而平靜。
各人有各人的才能,各人有各人的際遇。
我深覺過目前的生活,最最快活。
我這個人頂固執的。
將來我會遇到我的德配,一個很平凡的科學家,我們組織一個家庭,隱居在鄉下,以兩個人小家庭式生活為單元,生幾個孩子,快活不為人知,普普通通到老。
我不喜歡把生活像播放電視劇般的展覽出來給觀眾看,對我來說,那是致命傷。
每個人都得有個宗旨,照著那個宗旨走,錯不到哪裏去,我說過,我是一個固執的女孩子。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會為任何人放棄我的宗教。
我便是一個那樣的人。
但是甄自強仍然沒有放棄,這家夥,大概是賭上了一口氣,非得追我,跟我耙上了。
我想我要同他好好解釋人各有誌這個問題。
像他們那樣的人,越是追不到,越是要追。
他再見到我的時候,我請他在寫字樓坐下。
坦白的同他說:“別再送東西來了,我什麽都不缺,再送來也同你退回去。算什麽呢少這些衣服、鞋襪、花束、糖果……”
“你要什麽?”他問。
我很誠懇的拍拍他的手,“老甄,我什麽都不要,你為什麽一定要追求我呢?咱們做個朋友不可以嗎?”
他呆呆的看著我,像是不明白我在說什麽。
“老甄,你對女人的態度壞透了,為什麽好像一定要把她們弄到手為止?女人也可以做你的朋友呀。”
他漲紅了麵孔,“我對女人,一向很好──”
“這我相信,但是你視女人如次一等的動物。”
“不對,女人的確需要嗬護。”
我既好氣又好笑,“於是你以禮物哄著她們?這還不是對她們如孩子。”
“但是你們見到禮物是那麽開心,”他抗議,“你們那麽喜歡坐漂亮的車子,穿名貴的衣服,戴閃爍的珠寶……”
說得對,也許不能怪公子的心花,也許隻能怪女人的心太虛榮。
我說:“你又不是愛上我,你隻不過從未逢敵手,你以為我同你耍手段?你錯了,我才不會呢。我們做個朋友如何,不要打仗了。”
“男人同女人不打仗?”他茫然,“做朋友?”
“當然可以。”
“不可以!不打仗做什麽?那多旁徨。”
“你這個人,”我搖搖頭,“打慣了仗,停不下來?”
他居然 腆的笑一笑默認。
“你認為這遊戲非常的好玩?”
他點點頭。
“不怕累?”
他據實說:“累是有點累,但是勝利的每每是我,所以並不是大痛苦。”
“你這人!”我詫異於他的坦白。
“你真可愛,我居然可以同你聊天,你怎麽會跟一個男人差不多?”他叫起來。
我瞪他一眼,“謝謝你。”
“真的不能接受我的追求?”
“大情人,放過我吧。”
他的作風是:寧可殺錯,莫可放過。
他歎息一聲,“你真是個可愛的人。”
對了,男女之間,如果把對方當人,而不是“男人”、“女人”,事情就會簡單得多。
“真的不能追求你?”他又問。
“別太恭維我,我也會被寵壞,讓我們維持友誼。”我伸出手要與他一握。
他很頹喪。第一次失敗吧。
我要對他好一點。英俊,不是他的錯,有錢,也不是他的錯,當然你也可以說,連女人包圍他,也不是他的錯,但是,我不會選擇他。
雖然自小生長在一個繁華的大都會中,我維持著鄉下人的本質,喜愛大自然,空闊的草地,碧藍的海水,一間在鄉間的平房,許多孩子,許多寵物……那並不需要很多錢,卻要很多耐力,以及寧靜的性格。
甄自強並沒有這些。
我要的與他人有些不一樣。
他人或者喜歡夜夜笙歌,到人多的地方之類……
我愛煮一頓豐富的晚餐給一家子吃得飽飽的。
奇怪,自小有這種做家務的興趣,把家收拾得整整齊齊,不辭勞苦,不喜假手傭人。
但是一番表白後,甄自強反而更勤力來找我。
我簡直不明白他的意圖。
但是日子久了,我們相處得還好,他不再約我,老是在近下班時分順道來我辦公室一坐,聊幾句。
我問:“你為什麽一直來我們寫字樓?”
“我同你老板有密切的生意往來,怎麽,你不相信?”
我笑笑,不過我們倆的確很要好。
打球、搓牌、交際、旅遊,都結伴在一起,他們傳說,甚至一個人用完的女人,也派司給朋友,你說,還能更進一步的友善嗎?不可能了吧?
真是一團糟,誰敢參與他們的生活?
“你別相信外頭的傳言,那些人神經不正常,以散播謠言為樂趣。”
“我從來沒有輕視過謠言,”我說:“無風不起浪,無火不見煙。”
“噓,所以你對我印象惡劣?”
“那裏有,”我笑,“我對你好得很哪。”
“為你改過也不行?”他忽然問。
他把下巴擱在我玻璃桌子上,很憂鬱的神情。能令甄某這麽遺憾,真是天下一大快事,但我沒有快感,他還是不相信我對他的意思,這種人真是自信心過強。
我仔仔細細的看他,真的,如果我是他,我也不會相信有女人居然會不喜歡他。
一雙眼睛明亮而靈活,鼻子挺直,唇紅齒白,皮膚細潔,太陽棕,連頭發都那麽光亮柔順,理著最新式的樣子,比陸軍裝略長那種。
上帝待他太好太好。
我心一動,隨即壓抑下去。
他真的長得好看,又有做生意的才能,而且談吐也不俗。
不過並不足以引誘我,我並沒有努力抗拒他,隻是天性使我沒有接近他。
我說:“性格是不能轉移的,再說,也沒有這個必要。”
“為了你也許可以。”
我歉意地說:“這真是著了魔的想法,千萬不要為什麽人改變自己,我也不會這麽做,不值得,又痛苦,何必呢,終於有一日,你會遇到一個與你完全相配的人,你們的相處,將不花吹灰之力,你試想想,那多好。”
“你對我很公平,並沒有利用機會。”他說。
“我不是那種人,”我緊張地表白。
“我知道,你若存心吊我胃口,不會到現在,到現在太危險了,你會怕掉鉤。”
“你的生活圈子太窄,”我說:“出來走走,還有不少可愛的女孩子。”
“我有什麽機會認識她們?生活圈子不一樣,如果我要她們遷就我,必需要作出犧牲,那麽那也不能不回報她們,我不想那樣做。”
“說來說去,還是階級問題,”我很同情他,而且他也不能不怕有些人會對他有不良企圖。
譬如硬說孩子是他的之類,令人難堪,這種事是會得發生的,卻利卓別靈這麽大的一個明星都為這種醜聞攪得險些兒身敗名裂。
我說:“你是世家,自不然有許多姨姑表妹,她們難道不可以成為你的配偶?”
“自小一起長大,都沒有新鮮感,而且有些巴不得脫離這個生活圈子,到外頭自由自在去,我找誰嫁我?”
說得那麽可憐,真是的,每個人都有苦處。
“一定有人向往富家生活。”我安慰他。
“你呢?你向往嗎?”
“我?才不,我才不高興上舞會剪彩,生孩子結束我的一生,我才二十七,生活剛剛開始,別講笑話。”
“瞧,沒有企圖的女孩子,不稀罕我這種生活,有企圖的女孩子,我才不敢碰她們,多麽糟糕。”
“我們還可以做朋友。”
“因為做朋友最安全,互不拖欠,現在的人都總聰明絕頂,看來我也撿不到什麽便宜去。”
我說:“說也是,沒想到你擇偶的條件如此狹窄。”
“還有呢,不是說我喜歡就可以,還得過我老子那一關。”
“可是你經濟是獨立的。”
“不錯,可是我決不能為誰而得罪我父親,我愛我的父親──是的,有錢人家的父子亦可以相愛,那很出乎你意料吧。”
我點點頭,理由也很充份。
“做我的妻子,其實不需要什麽天份,隻要有無限量的耐力便足夠了,沒想到光是這樣也頂難的。”
我忽然明白,他怎麽可以跟我老板一訴苦便一個下午,如今他換了對象,找上了我。我啼笑皆非。
我有種感覺,老甄永遠不會結婚,沒有這個必要負要那麽大的責任,他的兄弟皆已成家立室,兒女滿堂,更加使他有逍遙法外的資格。
這次傾訴之後,我許久沒有看見老甄。
據說到歐洲去了。
每年他必然要放三個月的假。
我想,待他回來之後,我們之間的“友誼”,總該告個段落了吧。
在這一段時間內,我另外找到一份比較輕鬆的工作,薪水也許沒有那麽好,但是我想略事休息,辭職的時候,老板大為震驚,罵我沒良知之類,吵了很久,終於不了了之,揚言不肯為我寫推薦信。
後來有一日在街上看見甄自強的跑車,飛快的經過我,他眼快,大慨是看見我,連忙停下來。
他開了車門跳下來與我打招呼,身邊坐著一個金發碧眼的美女。
“你好。”他說。
我也問候他。
“找你出來,會不會赴約?”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我搖搖頭,歉意的笑。
“朋友也得見麵吧。”他苦笑。
“我們通電話吧。”我作一個手勢。
他的車停在馬路中央,無法久留,隻好無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歲。或許到他七十歲的時候,我會約會他,現在不,太危險了。
修女蓉蓉
蓉蓉說要去做修女的時候,我像五雷轟頂似,三魂去了七魄,靈魂像是遊遊蕩蕩,走到一個極的地方。
耳畔隻聽得她說:“對不起,品高,我決定了。”
任憑她家人怎麽勸,都沒有用,她下定意旨力,排除萬難,在九月份進入修道院。
“為什麽?”我問她:“為什麽?”
“主的恩召。”她說。
一張小巧精致的麵孔,包在白帽裏,份外嬌俏。
我說:“你沒有理由要做修女。”
她平靜含笑的說:“做修女唯一的原因,是因為想做修女,很多人認為非要失意失戀才會來到上帝麵前找解脫,他們錯了。”
我問她,“那麽我們以後呢?”
“以後,你會找到其他朋友,你亦可以來探訪我,我並沒有與世界隔絕。”
“你不會後悔嗎,蓉蓉?”
“品高,我現在是德肋撒修女。”
她把我拒於門外,我再也無法與她交通。
回家我同妹妹說我不明白。
妹妹說也許人家有慧根。
蓉蓉的家人也反對得什麽似的,但既然她已經超過廿歲,就有自主權。
她家人哭訴,“一個女兒養這麽大,好不容易供到人家畢業,去做修女,等於沒生過她。”
我也有一種朋友驟然逝世的感覺,就算不是死別,也是生離。
我說:“她甚至未戀愛過。”
妹妹問:“你怎麽知道?”
“小學中學大學的同學,周末又泡在一起,怎麽不知道?”
“你不見得廿四小時同她在一起。”妹妹說:“要了解另一個人,跡近不可能,許多夫婦結儷廿載,還不是離婚告終。”
“但她不是一個悲觀的人。”
“很多修女都非常積極。剛剛相反,她們要比常人更聰明、智慧、忍耐、堅決。”
我說:“我不是不喜歡修女,但總覺蓉蓉很可惜,不能享受人生一切美好的人與事。”
媽媽插阻說:“人生美好的事是因品味而異,有些女孩子認為夜夜要的士可去跳舞既有趣又時髦,不但夠勁,而且可消磨時間,但同一件事對你們兩姐妹來說,可能是一種折磨。”
我說:“依你說來,對蓉蓉來講,最美好的事,應是追隨上帝?”
妹妹說:“那自然,她已作出選擇。”
不可思議。
社會有一套定律與標準,符合這套規格的才算合俗眼,咱們這些人都是俗人,眼睛都是俗眼,凡有異於多數人的行為,另具一格者,我們都不能接受。
誰教人是群居動物呢。
修女也是少數民族。
從未聽過誰家女兒要當修女,而誰家還普天同慶的。
自小,蓉蓉異於常見,她特別文靜,特別溫柔,同學們大吵大鬧,玩得天塌下來,她總是在一旁微笑,不動心不動火。
所以蓉蓉是每個人的朋友。
我常說她是濫好人,對朋友沒有選擇,她隻含笑不語。
在大考期間,還是幫大家溫功課,預測題目。
不過她一向不參予我們的課外活動。
我也對唱歌戲劇組均不感興趣,因為它們幼稚,我隻挑運動項目參加。
我泳術不錯。是我在大學的池內教會蓉蓉遊泳。
她時常念念不忘這件事。
我也記得很清楚。
我常教人遊泳,任憑他是三歲的孩子,保證三小時內可以使她像青蛙般在水中跳躍。但蓉蓉卻花掉我半個月的時間。
我們兩人泡在水中,曬得雙肩發疼,她仍然沒有學會。
我想盡一句辦法,她還是像一塊石頭般沉下去,直喝水。
這個過程真考我們的毅力耐力。
當她終於成功地遊過塘對麵的時候,我歡呼起來,鼓掌。
原來起碼有一打以上的人教過她遊泳而失敗,說她是天生的旱鴨子,最好不要近水,而我卻成功了。
“謝謝你無比的容忍。”她謝完又謝。
“別謝我,是你自己努力。”我說實話。
她絕不氣餒,一次又一次,咬緊牙關克服困難。
我第一次看到她倔強的一麵。
之後我們時常結伴在泳池嬉水,成為出名的雙妹嘜。
她本來略為瘦削的身體結實起來。
她時常說:“若沒有品高,我可沒有這種樂趣。”
真料不到她會去做修女。
我的意思是,她不是不享受俗世間樂事的人。
蓉蓉也有激動的時刻。
像遇交通意外,車子肇事後不顧而去,留下受傷小童,她會有所表示。
那次我記得很清楚。
我們剛放學自冰室出來,一部跑車撞倒過路小童,並沒停車,飛馳而去。
目擊者都呆了,小童折斷腿,血如泉湧,大家圍觀,有人去打九九九。
蓉蓉用書包枕住那小童的頭。
那孩子並沒有昏迷,大哭大叫,扭動身體,把我們嚇得什麽似的。
更壞的是,他母親不知自什麽地方趕來,跪在他身邊呼天搶地。
不少同學見事不關己,看看就開溜。
而蓉蓉卻沒有走,我要陪她等她撿回書包才能走。
警察與救護車終於到達,問在途人那輛逃車車牌,隻有蓉蓉記得。
她非常鎮定地形容出車子的顏色款式及號碼。
警車與救護車離去,我才讚她勇敢。
“很多人怕事。”
“是的,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各人都做旁觀者,萬一不幸發生在自己身上,又怎麽辦?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以幫忙的時候,定要伸出手來。”
我覺得她說話像那種誌願為社會服務的女青年,忍不住笑出來,蓉蓉想了一想,也笑了,她解嘲說:“略做一點好事,就自視為秋瑾,人的通病。”
蓉蓉就是這點真可愛。
她是個有血有肉的人。
我一直認為修女必需冷冰冰,陰惻惻才是。
但蓉蓉毫無跡象。
我同妹妹說:“我們還約好的,她結婚時我做伴娘,我結婚時她做伴娘。”我為這個而唏噓。
“也沒有一輩子的朋友,”妹妹說:“像曉拂,誰知道她會移民呢,我們何嚐不是最好的朋友。還有清朗,無端端患血癌,現在躺醫院等死,你說,難道我不難過。”
我說:“我最希望身邊的人永生永世不要離開我。”
“自私。”
“是。”
失去蓉蓉,猶如失去一條臂膀一般,什麽事都沒有人商量。不是說媽媽她們不幫忙,而是不那麽了解。
正因為我同蓉蓉熟,所以她父母派我做說客。
我見到她麵便說:“全世界人都不讚成你做修女。”
“胡說,”她含著笑,“才不是全世界人。”
“至少你的親友都不同意。”
“他們以世俗眼光來看這件事,”她說:“你也是教徒,我希望你會明白。”
“我才不明白。”
她微笑。
“我是個半昏迷教徒,你是知道的,有事大聲求救,沒事坐在背後。”
“天父一樣愛你。”
“但是你,你真必要牧修女?即使不做,天父也一樣愛你。”
“但我不能不做,天父呼召我。”
“說得真主,她真的出聲叫你?”
“不,我們有默契。”
“我弄不懂。”
“你現在自然不懂,將來你會明白,如黑暗地穿過玻璃。”
我抓住她雙肩搖撼她,“我不明白,你現在就說我聽。”
她仍然微笑,“我想為天父做些事。”
“你做俗塚人也可以這麽做。”
“我想全心全意做,所以要分別為聖。”
“我一向不夠你說。”我哭了。
她靜靜遞手帕給我。
我擤鼻涕,擦眼淚。
“你應喜樂。”
我知道我任務失敗了。
我低下頭,“你會習慣?聽說很刻苦。”
“我有信心。”她眼睛比什麽時候都明亮。
“你還會……同我做朋友?”
“當然,你在說什麽?”她推我一下。
我悲哀的看著她,雖然她這麽說,我知道我是沒有機會再跟她與從前一樣做朋友。
以後她是德肋撒修女,一切高高在上,將七情六欲修練至最高境界,與我們常人不一樣。
我向她告別。
回到家中,妹妹正在看電視。下午,天氣炎熱,躺在沙發上,邊吃冰茶,邊看電視,是非常享受的一件事。
我精神有點恍惚,坐下來陪她看了一會兒。
這是一套相當舊的片子,叫做“黑水仙”,描寫一隊白種修女去到印度,受到熱帶潮熱,詭秘風俗影響,一個個失去自製能力,異於平時。
我看得很緊張很旁徨。
片中美麗的修女一個個都變成蓉蓉般模樣,她們尖叫,從懸崖旁摔落海中心,闖禍,勾引男人。
我站起來啦一聲關掉電視。
妹妹轉過頭來。
“什麽事?”妹妹問。
“我不要看。”
“不過是部電影。”
“我不要看。”
“品高,”她說:“你怎麽了?精神為何這麽緊張?”
我用手掩著瞼。
“你的反應太過份了,蓉蓉隻不過是你的一個朋友,並且她的選擇也是正常的,為什麽你像是受了偌大的刺激?”
我不能回答。
“將來人生中還有許多的大失望要跟看來,你事事這麽緊張,將來怎麽辦?”
我嗚咽的問:“還有什麽失望?我受不了,我要崩潰。”
“你去崩潰好了,沒有人會同情你。”妹妹說。
“你怎麽老氣橫秋?你是我的妹妹,不是我的姐姐。”
“品高,你這個人頂軟弱,平時聲音大,夠誇張,一遇什麽大事,馬上扮沒腳蟹。”
是,這是我。
蓉蓉與我剛剛相反,平時像好好小姐,什麽都沒意見,任人搓圓捺扁,吃什麽穿什麽,都沒有太大的意見,但一有大事,下了決定,四隻大象都扳不轉她。
我告訴自己:事情並不是太壞。我仍然可以看得到她,她並不是大病,或是去別的地方,我仍可以與她接觸。
這樣想著,心情漸漸平複下來。
人總是這樣的,遇到不如意的事,開頭是大為震驚,隨後習慣了做順民,把痛苦深深埋在胸中,雖然傷心,也無可奈何了。
蓉蓉成為修女,已成事實。
現在的修女,無異比往日入世,一切儀式都簡化,連製服都不再是傳統的寬袍大袖。
我並沒有詳細的詢問,另外一個世界裏的事,我不想知道得太詳細。我與她漸漸疏遠。
她把頭發剪短了,方便打理。蓉蓉一頭長發是人人都羨慕的,但這一切比起天路曆程,算得什麽?
她雖然沒有離開我,也差不多如成為陌生人。
夏日蟬鳴,長而寂寞,就像人生。
妹妹說有人找我。
我出去一看,是我所不認得的年輕人,一表人才。
“哪一位?”
“我叫劉靖基。”他站起來。
我說:“我們並不認識。”
“我是蓉蓉的朋友。”他說。
我張大嘴,不置信,妹妹說得對,我對蓉蓉幾乎一無所知,雖然是同學,放學也十天有八天在一起,有許多事,她不讓我曉得,我硬是不曉得。
“我剛自澳洲回來,找蓉蓉,他們家人說她已經出家,詳情你最清楚,叫我來找你。”他很焦急,“請告訴我,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她家人說我最清楚?不不不,我什麽也不知道。”我亂搖頭。
“這到底怎麽了?”劉張大嘴。
“蓉蓉做了修女,就是這麽多。”
“但凡事總有個因由呀。”
“她說上帝呼召她。”
“我們認識三年,平均每星期都有一封信,直到三個月前,信中斷一段時間,忽然之間,她告訴我要做修女。”
這麽說來,整件事是個急促的決定?不會的,蓉蓉不是一個衝動的人。
我說:“這裏麵一定有原因,不過她不會告訴我們,我們無從得知。”
“一個人可以永久保守秘密?”劉問。
“怎麽不可以?”我笑出來,“最十三點的中年女人也不會把她的年齡公開。”
“這不是開玩笑的時候。”
“我已經過了焦急階段,像蓉蓉的父母一樣,認了命。”
“我們很談得攏──”
“認識三年了?真意外,我們都不知道她有男朋友。”
劉靖基漲紅了麵孔。
看來他們的交情也不淺。
“我去年便同她說,今年暑假會到香港來看望她,她也表示歡迎,沒想到現在又這樣。”
劉靖基很是困惑。
他大概還以為她開玩笑。但蓉蓉是個不開玩笑的人。
我與劉靖基麵麵相覦,無可奈何。
我與他去看蓉蓉,現在見她要預約時間。
在簡單的宿舍之中,我們見了麵。
她並沒有穿製服,整個人看上去極之樸素,胸前懸一十字架。
我問:“不是要說分別為聖?不穿製服也可以?”
蓉蓉笑,“品高的脾氣是不會改的。”
我坐下來,“別以為我見天皇老子也就是這個口氣,將來一出來做事,見到老板,恐怕已經不同嘴臉。”
“靖基,你來了,真好。”
我問蓉蓉:“你們是怎麽認識的?怎麽我一直沒聽你說起過?”
她不回答,隻是低著頭微笑。
我無奈,當然,她此刻已是德肋撒修女,多說無益。
我覺得氣氛異樣,良久,才忽然醒覺他們兩人也許有體己話要說,便站起來。
“我到外邊去站一會兒。”我說。
他們兩人並沒有人說不必。
我很生氣,我被蒙蔽了。他們已經到這種地步,我竟不知蓉蓉有男朋友。
我站在門口足足有十分鍾,幾次想私自離開修道院,但終於忍下來。不能小家子氣,我同自己說。
她現在是德肋撒修女,縱使以前有什麽瞞我,此刻也已煙飛灰滅。
劉靖基出來,他精神很委頓,眼睛紅紅。
我很好奇,但如果他不說,我也不講。
我轉頭就走。
“你不同蓉蓉道別?”
“不,”我忍不住發牢騷!“人家根本沒有把我當朋友。”
劉靖基不晌。
我又說了幾句:“我幼稚,嘴又快、眼又淺,也怪不得人家那麽想。”
劉靖基還是沒說什麽。
我很光火,按捺著性子,回家途中再不多說話。
然後一股腦兒對妹妹傾訴。
有妹妹真好。
妹妹說:“有些朋友喜歡心裏保留些秘密。各人的性格不同。”
“但有了親密男朋友三年!”
“我覺得你粗心,”妹妹說:“人不說,你不見,像蓉蓉這樣成熟的女孩子,怎麽會沒有男朋友?隻不過人不在香港吧了。”
“什麽時候認識的?”我問。
“不外是一次露營,或是一個講座,甚或親友介紹的都可。”
“他們兩人說了些什麽?”我又問。
“你既想知道,當時又何必避席假作大方?”妹妹笑。
我就是這麽幼稚。
妹妹又說:“我想沒有什麽話說,不外是拒絕他。”
“你怎麽知道?”
“不是說劉某的雙眼都紅了嗎?”
“他們已經論到婚嫁了?”我問。
“不知道,我想不會吧,出家做修女,不是立時三刻可以下決定的。”
“真神秘。”
而且現實生活中的事神秘起來,根本沒錯,永遠得不到答案。我所以喜歡看偵探小說,因為是非黑白有朝會得水落石出。”
我問妹妹:“她到底為什麽出家?”
“上帝的恩召。”
“我不相信。”
“蓉蓉從不說謊,你不該這麽說。”
“她的確沒有說謊,但也有許多事瞞著我們。”
“她沒有必要什麽都對人說。”
“她現在見到我,一直淡淡的。”
“格於身份,她不能再同你瘋。不要說她是修女,就算出了嫁,在長輩麵前,也得端莊一點。教師當著學生,職員當著老板,都不可太過放肆。”
妹妹就是這樣玲瓏剔透。
我仍然氣,覺得被欺騙,我的事,她都知道,她的事,我一無所知。
劉靖基回澳洲之前,又來看我,向我道謝。
看得出他很不開心。
我安慰他:“你還年輕,前麵有很多路等著要走,路上有許多風景。”
“蓉蓉呢?”他反問:“她怎麽甘於過這種生活?她此刻的路是透明的,從這裏一直看到終點,清晰無比,多麽悶。才廿二歲,怎麽熬?”
我說:“對她來說,並不是煎熬。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
“古佛青燈的日子……”
“現在做修士也得參予社會,不愁寂寞,所差的隻是結婚生子,但很多人決定抱獨身主義,不做修士也沒有婚姻生活。”
劉靖基無話可說。
我也沒有再問什麽。
最後劉說:“蓉蓉有你這麽一個好朋友,我為她慶幸。”
我說:“她已是德肋撒修女,現在不需要我了。”目前她當然有一班誌同道合的朋友。
劉與我道別。
我同妹妹說:“將來不知還有多少人要來找她。”
“不會了。”妹妹預言。
還有些什麽是我們不知道的呢?
我無意刺探友人過去的秘密,漸漸也同意“人各有誌”這四個字。
我開始新生活,結識新朋友,接觸新階層的事物。
與蓉蓉疏遠後,時間較多,與新朋友來往,也覺鬆動。
有時無意中,會與他們談起蓉蓉。
“──我那時候有個朋友,她說……”
“是,我朋友蓉蓉也這麽說。”
“我朋友蓉蓉告訴我的。”
新朋友都說:“有那麽一個朋友,當今也算難得。”
“是,我們不是吃吃喝喝的朋友。”我答。
如果她不是做了修女,我們的子女會成為好朋友。
誰知道呢,也許我們的子女會得進一步戀愛結婚。
現在一切在她身上終止,出家成為修女,一切常人的習俗便與她無關。也許我太消極才會有這種看法。
日子過去,我也漸漸忘卻我的憂傷。
有時想去看蓉蓉。
“為什麽不去?”媽媽問。
“她不像很歡迎我。”我說。
“你老這樣多心。”媽媽笑。
“她為什麽不主動與我接觸?”
“她那間教會比較嚴格,有許多規矩,也許她不方便。”
“既然不方便,也就算了。”
媽媽說:“你不發覺是你疏遠她,不是她疏遠你?”
“俗雲:居移體,養移氣,日子久了,會有一條界限,到底有異常人。”
媽媽說:“那當然,不然她父母也不必反對得那麽厲害。”
我聳聳肩,仍然想念蓉蓉。
沒想到她會自動來找我。
我們約在小公園裏見麵。
真尷尬,我與她不能約在咖啡室,戲院門口,茶樓、或是在街角等。
真的,誰幾時見過修女站在飯店,或是酒店大堂?
她們活動的範圍,真是窄之又窄。
除了公園,也許隻可以去圖書館。
我見到她坐在長凳上等,一身潔白的製服。她守時的習慣仍然不變。
我問:“好嗎?這身衣服真有型,聽說你們要自己打理洗熨?”
她含笑,“你那脾氣──”
“一輩子都不會改?”我也笑,坐她身邊。
“你這身打扮很時髦。”她說。
“沒想到你還注意這些。”我說:“好嗎?習慣嗎?”
“自然有許多困難要克服,新環境中必然會遭遇到此類事。我求主幫助我。”
“從前你掉了一枝鉛筆都會告訴我。”我說。
“多久的事了,虧你還記得。”
“是的,我將永遠記得。”
“有沒有男朋友?”她很關心。
“還沒有固定的。”
“我為你禱告。”
“蓉蓉,真的是上帝呼召你?”
“是,很奇妙,漸漸這個主意就在我心中形成,我覺得要將終身奉獻給上帝,現在我心中很喜樂,很平靜,我會向我的目標一步一步邁進。”
我不明白,但我不再出聲。
“最近將來,我會隨教會到北美洲去。”她說。
“呀,你與我道別來的。”
“我們可以通信,”她說:“我知道你一向很衝動。”
我苦笑,“現在已經好多了。”
“你記得嗎,”她說:“曾經一度,有人說我們兩人同性戀。”
我猛地一怔,不回答,別轉麵孔。
“我要走了,”她站起來,“再見。”
“再見,德肋撒修女。”
我們沒有握手,隻是低頭道別,各走各的路。
東道
隨信華到酒會去。
穿錯一雙九公分高的新鞋,又緊又窄,雙腳痛苦得如上刑罰似的,麵孔上還要裝笑臉。跟做人一樣。
記得我看過一篇訪問文章,主角是白光,白女士說:“做人無論怎樣做都不快活。”又一次獲得證明。
我無聊得慌,一個洋老頭,他以為他自己正當“成熟”年齡,還風度翩翩呢,身體發著臭味,死纏著我問我今年什麽歲數。
信華呢?我心不在焉的用眼光搜索他。
他不知走到什麽地方去了。
信華永遠是這個樣子,隔了多年的貌合神離,我更加對他失去控製,要錢沒錢,要人沒人。
咱們的婚姻支離破碎,因為雙方都不多話,外人看著我們,也還就是十全十美的一對夫妻。
我歎口氣,我的腳實在吃不消了。
我想早些走,信華在這裏有朋友,我沒有,他手持一杯威士忌加冰可以站到早上七點半,我可不行。
我剛要撒下這外國老頭子,有人叫我:“徐太太。”
我轉頭,是一個年紀非常輕的男人,高大英俊,穿著時髦。
我朝他點點頭,暗示他有話請講,有屁請放。
“徐太太,你不記得我?”
“不記得。”原來是吊膀子的。
我轉身走。走了長廊走到電梯口,才發覺他追了上來。
“徐太太,你怎麽可能不記得我。”他稚氣而傷感的說。
是他的模樣感動了我,我笑出來。
“我為什麽一定要記得你?”
“來,我們喝一杯東西,”他懇求說。
我說:“我的腳被鞋子夾得痛得慌,我想早早回家。”
“我送你。”
“我們家有司機。”
“你真的忘了我?”他的失望百分百是真的。
“你給我一點提示好不好?”我仍然好脾氣,因為他那麽年輕,那麽漂亮。
誰說隻有女人要重視青春?換了是個老頭子,才沒有那麽好心思對他。
他嚅嚅說:“天鵝酒吧?”
我一怔,連腳尖上的痛都不覺得了。
我停停神,“我不知道你說什麽,”我進電梯,“我不認識你。”
我在停車場找到司機,便囑他開車回家。
到家立刻除下鞋子醫腳。
電話鈴晌,是信華。
“你自己先回來了?”他一貫很客氣,咱們相敬如冰。
“是的。”
“早點休息。我與老陳他們有公事要談。”
“再見。”我說。
他掛上電話。
公事?老陳?全世界都找不到老陳的戶籍,恐怕是到陳小姐的香閨去了。我悲哀而荒唐的想:這種生活還要捱到什麽時候?
算了。我正要沐浴,電話又晌。
我接聽:“徐信華太太?”
“是。哪一位?”
“我們剛才見過麵,我叫蔣光明。”
呀,是剛才那個男孩子。
“小朋友,我不認識你。”
“不,你一定記得我,你怎麽可能忘記跟你同過床的人。”
“小朋友,到我這種年紀,什麽人都忘得了,況且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麽,照你剛才談話的內容,我可以報警有餘。”
他沉默一會兒。
不知恁地,我竟沒有放下話筒。
“原來你是一個淑女,是徐信華的妻子,”他很激動,“我真沒想到。”
我很溫和的說:“我不認識你。”
“你知道我是誰!你一定知道!在天鵝酒吧──”他固執地說下去,“我找了你三個月。”
“你找錯人了,小朋友,別再打電話來。”我掛電話。
那夜我沒睡,整夜喝酒。
心中有點害怕,第一次害怕。
我沒聽到信華回來,我們不同睡房。
天亮時我瞌了瞌眼,起床時十一點多。
我問女傭:“先生回來過沒有?”
“回來換了衣服,又出去了,說今天不回來吃飯。”
是個大晴天,陽光普照得刺眼,我眯著眼在早餐桌子上喝血腥瑪麗。
女傭體貼的替我放下窗簾。
我把空杯子交給她,她有點不以為然。
──太太,大清早不該喝酒,她以前也勸過我。如今也放棄了。
我駱益君什麽都喝,隻要是酒,隻要使我麻痹。
太陽穴暗暗作痛,昨夜喝傷了。
有人按門鈴,女傭去開門,客人進來,我抬頭遠遠地看到他,已是一呆。
好,索性找上門來了。這個小朋友。
他也不客氣,一直向我走來,坐在我對麵。
我沒奈河,指著桌上的早餐,“請便。”
他說:“已是中飯時候了。”
“看,我不認識你。”
“好好,你不認識我。”他似哄孩子般。
我反而想笑。“你自什麽地方得到我電話地址?”
“你們是名人,一查就知道。”
我笑。“還查到什麽?”
“你們兩夫妻貌合神離,已經有很久的一段日子。”
我訝異,“是嗎?我們裝得那麽好,終於也叫人發現了?早曉得不裝也罷。”
“自從在天鵝酒吧之後,我真的到處找你。”
“年輕人,別再說下去了。”我伸一個懶腰,“我累了,要休息。”
“你不必下逐客令,我並不是無賴流氓。”他懇切的說:“你少喝一點,對身體有益。”
“你倒真是體貼我。”我語帶諷刺。
“你喝得麵孔都腫了。”
“誰關心呢?”
“我關心。”
我凝視他一會兒,站起來,“再見,年輕人。”誰要聽這種空話。
“何必呢,假如這段婚姻令你不快樂,你可以走出來,從頭來過,很多人願意幫你忙,真的,你也很年輕,這樣下去,幾時熬得到六十歲?”
“我與你素昧平生,你的話說造次了。”
“走出來。”
“走到什麽地方去?我什麽都不會做,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你叫我出來,我豈非死路一條?做舞女太老,做女工怕苦,坐寫字樓沒本事,叫我走出來?”
他怔住。
“小朋友,你根本不知道什麽是生活。你以為我真是高塔上待救的公主?不,我是心甘情願的。”
“你可以問他拿贍養費……”
“說穿了還不是靠他?那又何必走?一個人最終要麵對的,不外是自己,我幹嗎要騙自己?我已經是我自己,唯一朋友。有些女人離了婚出來,衣食住行都由前夫打點,饒是如此,也寂寞得半死。沒有本事,離什麽婚?”
他呆呆的坐著。
過了一會兒他問:“那麽他為什麽不同你離婚?”
“我不知道。”
“如果他提出來呢?”
“那倒比較好,我可以乘機敲他一筆。”我笑,“很可怕是不是?做人就是這樣。”我把酒一喝而盡。
他很惋惜的看著我,“徐先生也不管你?”
“我不管他,他不管我。”
“我真不明白。”他歎口氣。
我又坐下來。“你真有意思,小朋友。”
他忽然生氣了,指著我,“我不是什麽小朋友,我有正當職業,我們家在此地也薄有名氣,你別輕看我。”
我立刻正襟危坐。這小家夥。
“他任你去天鵝酒吧那種地方?”
“我從來沒去過那種地方。”
“是嗎?要不要我再提醒你一次?”
我提高聲音喚女傭,“送客。”
他說:“我明天再來看你。”
“你不怕酒精味?”
“大早你就醉了。”
“我是神秘酒客。”我格格的笑起來。
他走了。
那日我睡到晚上十一點。起床看見信華中在客廳裏看報紙。偌大的地方隻他一個人,顯得孤寂。不知恁地,今天我客觀地看著他,反而同情他起來,一個家一點溫暖也沒有,這個地方甚至沒有人氣。
我走過去,“回來了?”
他抬起頭來,“睡到現在?日夜顛倒,整天在家就穿件睡袍,再性感也沒相貌。”
我蹲在他身邊,“我都可以改掉。隻是我穿好衣服等你回來,你總是人影不見。”我笑。
他握住我的手,感喟的說:“我也有不是之處。”
“惡性循環。”我們很久沒有這樣好好的說話了,“這樣吧,我先戒酒。”
“你少喝點。已經是哈利路亞了。”
“我會戒得掉。”
“我可不曉得是否可以天天回來。”
“不要緊,我會一邊打毛衣一邊等你回來。”我誇張的說。
信華大笑起來。
我們夫妻倆很久沒有這樣融洽的說話了。
“我盡我的力。”我說。
他也說:“我也盡我的力。”
至少我們雙方在這一刻是有誠意的,很多人口中的愛情,也不過如此。
“你今晚是不用睡了?”他問我。
“你呢?”
“我累,明天一大早要開董事會。”
“我們的生活方式永遠不協調。”我歎口氣,“不要緊,明天晚上我等你回來。”
“好,八點鍾。主婦,晚餐看你的了。”他拍拍我背部,打個嗬欠。
輪到我一個人在客廳幹坐。日夜顛倒,我一定要改過來。不為了信華,也為了自己。
捱過今天,明天白天死撐著,就可以把生活恢複正常。到了晚上還不累個半死,自己睡得著。
我取過武俠小說看。
做了一百樣事,才捱到天亮。
那日早上,信華看到我,一呆,“怎麽,你是認真的?”
我勉強笑道:“陪你吃早餐。”
想喝酒。
女傭見到我那麽早,也大吃一驚。
我送信華出門上班。“記得今晚的約會。”我說。
“做個鴨片湯,”他笑,“好久沒吃鴨子。”
“遵命。”
女傭看得呆了,我們夫妻倆少有見麵的機會。
我渴睡,勉強換上衣服,跟她去買菜。
陽光很刺眼,我有種吸血僵屍被人在日頭底下抓住的感覺。
菜市場中擠滿人,主婦與菜販互相吆喝著,我覺得自己荒謬,怎麽,真打算改過自新?也不必太過火吧。但我的確想看看清晨的一切。
我的腳有點軟,心跳加速,我知道,肚子裏的酒蟲需要安慰。好不容易挽著菜籃回到家中,我搶先斟一杯冰凍白酒喝。
解嘲的跟自己說,戒酒跟羅馬一樣,不是一天可以完成的。
我倦得不得了,但明知倒頭一睡,晚上一定又起不來。十個鬧鍾也不管用。
我支撐著,中午吃了一碗雞湯麵。
蔣光明又來了。
剛在我要改過自新的時候,碰上這家夥,真倒黴。
“怎麽?”他說:“你這隻晝伏夜出的蝙蝠,還沒睡嗎?”
“回去吧,我不會開門給你。”
“就算你丈夫看見,正如你說,我隻是個小朋友。”
的確是。我打開門,也許有他陪我說了話,我的雙眼可以睜得開來。
“你想說什麽?”
“我們或者可以做個朋友──咦,你還在喝。”
“是的,還在喝,也許永遠戒不掉,不過白酒總沒有伏特加凶。”我嘲弄的說。
我與他在露台上坐下。
我要熟習陽光。
“你同徐先生,怎麽會攪成這樣?”
“呈強,雙方要逞強。”我說:“他有‘應酬’,拋下我,我就借酒澆愁,打他入冷官,於是他更不回家,我也成了酒鬼……”
“沒救了?”
“今天是一個新開始。我等他回家來晚飯。”
“他會回來嗎?我打聽過,他是著名的花花公子。”年輕人撥我冷水。
我微笑,“即使我們離婚,你有什麽好處?”
“再到天鵝酒吧去等你,”他很坦白,“再續前緣。”
“天鵝酒吧的怨婦,要多少有多少,穿金戴銀,全部喝得昏昏迷迷,像你這麽漂亮的小夥子,愛挑誰就挑誰。”
他說:“哈!承認去過天鵝酒吧了?”
“我沒有去過,”我狡猾的說:“我隻是聽說過有這麽一個地方。”
他作一個“拿你沒法子”的表情。
“你不用上班?”
“午飯時候。”他說。
“年紀輕輕就做事了?”
“在父親的洋行裏。”
“啊,”我點點頭,“有來頭。”
他側側頭,“你不醉的時候,亦另有一股味道。”
我笑了。
我泡了一壺黑咖啡提神。
“怎麽,真的從頭開始?”他問。
我點點頭。
“隻怕你肯他不肯。”
“要不要打賭?,”我問。
“好,賭一千塊錢,徐先生今天不回來吃飯。”
“誰跟你賭一千塊。”
“一萬塊?”他又挑戰地問。
“賭一個東道,如果他今天回來吃飯,你以後不得來煩我。”
“好。”他一口答應。
我問:“你希望他不回來吧?”
“不,剛剛相反,在天鵝酒吧那次,我不知道你是誰,隻覺你美麗,當是一次豔遇,後來發覺你是徐信華夫人,就替你難過,如果這次你倆回頭重修舊好,我會替你們高興。”
我略為意外,“既然如此,你幹嗎來纏住我?”
他說:“怕你更加淪落。”
我有點感動。
“那種地方很雜,不可以多去。”他說。
我不響。
“你要是遇見了別人,此刻上門來勒索,怎麽辦好?”
我還是不響。
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我承認我大膽妄為。
“自暴自棄最吃虧的還不是你自己,你也不想想有多危險。”他振振有詞。
我笑問:“那你呢,你又到那麽危險的地方去做什麽?”
“我是男人。”他漲紅著臉分辯。
“男女有什麽分別?一樣可以身敗名裂。”我說。
“因為你實在很美。”他嚅嚅的說:“我不是那裏的常客。”
很久沒有聽這種讚美的話了,小時候誰沒有聽過?十八無醜女,現在鑽進耳朵,又別是一番滋味。
我仰起了頭。
我也希望信華今日回來吃飯,好使我了卻一件心事,從頭再來過。
蔣光明小朋友問我:“你認為他會回來嗎?”
我說:“老實講,我一點把握也沒有。結婚這麽久,什麽新奇感吸引力都沒有了,如果他回來,恐怕也是為了他自己,在外頭玩膩了,這裏天長地久,終究是他的家。”
“你呢,你戒酒,也是為自己。”
“你有沒有發覺咱們兩夫妻簡直是德配?他嗜色,我嗜酒。”大笑。
“美女喝醉的時候還是很美的。”
“謝謝。”
“要不要出去走走?”
“我很疲倦,”我說:“眼袋大如鴨蛋,到哪裏去?”
“去外頭走走,出身汗日──試想想你多久沒出汗了。”
“你不用上班?”我要轟走他。
“我一走你就瞌上眼,別忘了你還要等你的良人回來。”
我笑。
也罷,出去走走。
他駕車把我送到郊外,我吸一口新鮮空氣。
“下車來。”
我閉上眼睛,靠在車椅上,不肯下車。我累得慌,腸胃亂成一片。我用舌黏黏嘴唇,酒,最好有一杯冰涼的威士忌加冰。
“運用你的意誌力。”蔣笑,“你的酒癮不致於到那個地步。”
“你知道什麽。”我懶懶的說。
“為了你自己,不是為別人,為自己總是值得的。”
我瞅著他,“看來你倒是真的關心我。”
“我的心,可昭日月。”
我格格聲笑起來。
他遞給我一罐橘子水。
“不要!”我吆喝道,一手推開,“渴死也不要。”
他呆視我,“你丈夫怎麽會跑出去同旁的女人鬼混?我要是他,我隻要對牢你就夠了。”
我歎口氣,“你將來年紀大了,就會知道,這世界上有許多更好的。”
“戒了酒,同他離婚,過來與我生活。”
我摸摸他的頭發,“真天真。”
“我不會虧待你。”
“光明,我是一個純裝飾品女人。男人要我裝飾他們的生命,就得拿其他的來換,你這麽年輕,你不懂得,我是不可能跟你的。”
“我沒有錢?”
我微笑。
“那麽至少出來走走,我帶你去看瀑布。”
“我不要看,”我皺著眉頭笑,“誰要看那些玩意兒?你以為是初中生去遠足?”
他生氣,“你就是會孵在家中喝喝喝。”
我拗不過他,隻好下車。
我們走了十分鍾的路程,在密簇簇的亞熱帶植物中,吸飽了含青草味的新鮮空氣,來到一座峭壁,有一道雪白的小型瀑布美妙的掛下山穀。
“你常帶女朋友來這裏?”
“隻有最心愛的女人。”他說。我沒好氣的笑,順道打個嗬欠。
“你像毒癖發作似的。”他罵我。
“送我回去吧,我的心情,同你的不一樣。”
“如果嫌這裏老士,我們可以去歐洲,我們去尼瓜拉加,去岑裏……”
“光明,我想回去。”
他悲哀的看著我,“金絲雀關在籠子裏,再也不懂得飛。”
我說:“我從來不會飛,我跟本不是雀類。”
“你是什麽?”
“我是一個想東山再起的女人。”
他沒奈何,開車送我回家。
我說:“記住我們的東道。”
“如果我贏了,在天鵝酒吧見。”他說。
“如果你輸了,以後不準再說認得我。”
他很有信心:“我會贏。”
我氣餒,我連一成的把握都沒有。
到一個時候,回光反照,我又不那麽疲倦。
蔣光明把我送到門口,我自己上樓。
一進門就問女傭,“先生有沒有打電話回來?”
“沒有。”
沒有。不會是一出門就忘了家裏吧?信華一貫是這樣。
也許沒有電話隻有更好,證明他尚未改變心意。
我居然為他患得患失起來。忍不住尷尬的笑了。
我到廚房督促女傭做了冬瓜鴨子湯,另外配三隻夏季小菜。多少年沒替信華準備小菜了?我想想看來我對他還有感情。
他今天晚上會不會回來?
我看看鍾點,下午四點,還有兩小時便可知分曉。
我弄得混身油膩,到浴間去洗澡。
他會因我而改?我又會不會因他而改?
這些日子來我們一直沒有撕破臉,也不明白為什麽兩個人的修養都會這麽好,與我不愛說話的習慣有關,什麽事都放心裏,沒有嘰哩呱啦的痛罵。
等男人回來的滋味不好受,五點鍾,我斟出第一杯酒,鬆弛一下神經,我沒有那麽容易醉,喝到八九點,如果他不回來,也就算數,正好趁酒意上床睡覺。
如果他不回來,那麽我們這一段,可也真的應該結束了。沒有本事不能離婚,可是我能夠明目張膽創下劣跡讓他叫我走,那還不容易。
但是我沮喪的希望他回來。我不想墮落,我希望他回來,我們重新收拾舊山河……
六點鍾,我又斟一杯威士忌。心裏似乎略略安慰鎮靜一點,酒就有這個好處。
電話鈴響,我心劇跳,是他說不回來了。
我取過話筒,作最壞的打算。
“是蔣光明。”
“幹什麽?”我聲音很粗。
“徐先生還沒有回來?”
“關你什麽事?”我更加暴躁。
“我來打聽打聽,著看嬴了幾成。”
我摔下電話。
我用手撐著頭。信華是不會回來了。
他怎麽會變呢?
我叫女傭開飯。幾乎七點了。渡日如年,這種虛妄的希望。
剛在這時候,大門處鎖匙響起來,信華應聲而入。
我像是做夢一樣,吞一口唾沫,迎上去。
他意外的問:“真的有鴨子湯?你未喝醉?你沒有死睡?真的在等我?”他張開手臂。
“是的,而你,你真的推掉其他的約會,準時回來吃飯?”我投入他的懷抱。
“我一直在擔心你會照舊爛醉如泥。”
“我也一直擔心你又有非去不可的應酬。”
信華說:“不會了,再也不會有了。”
我說:“以後再也不酗酒了,一定。”
我到廚房去端菜,電話鈴又響。我同傭人說:“說徐太太在陪先生吃飯。快去。”
那一定是蔣光明,他輸了,不過他會祝福我。
我與信華坐下來晚餐,因為緊張,吃得不多,我累得眼睛都睜不開來。心中存著股安全感,加倍渴睡。
“真難為你了。”信華說:“不過今天是一個新的開始,累一點也值得。”
我點點頭。他的手緊緊握住我的手,以前種種,比如昨日死。我贏了東道。
贏了!
荼蘼記
見到他我也不再引以為奇。
他每星期都在這裏,叫侍者開了他的杯莫停,斟出兩杯,一杯放在對麵的空位上,一杯自飲。領班老莫說:“恐怖不恐怖?他到底與誰共飲?”我微笑:“不知是誰的英魂?大概是一位佳人”老莫打一個冷顫。
客人姓茹。
他們叫他茹先生。
他實在英俊瀟灑,每星期六晚八時便來吃晚飯,訂著近窗的位子,對著寶光燦爛的香港夜景。
每次他都穿著禮服,但麵無歡容。
他自己會吃一個簡單的晚餐,吃完之後,呆坐一會兒,便結賬離開。
付很多小費。
這事跟我,於如明,有什麽關係?
我是一個寡婦,這間著名的飯店,是我的亡夫的產業,我守著它,也有三年。
飯店不是很賺錢,毛利可觀,淨利甚少,維持著幾個老夥計的生活,使我每日下午有個去處。
先夫去世也有三年了。
廿十多歲的人,甘於寂寞,大家人都說難得。
而]我事實並不寂寞,我與丈夫渡過極豐富的感情生活,我並不會作他想。
他離開我之後,我守著飯店,視為每日工作的一部分,又有一班好友,時時吃茶聊天。
我處於半退休狀態,不大問及世,沒有威脅性,又知情識趣,這樣的人物,在社交上是很受歡迎的。
我並富貴,又不窮,我不是失婚,又不在戀愛,情緒穩定,手頭充足,我請人不要緊,人請我也歡迎。淡淡的做個最佳陪襯,你看,這樣的人,會沒有朋友?
晚上我習慣早睡,到飯店巡一巡,吃些簡單的東西,便回家休息。
開頭我不接受單身生活這個事實,漸漸也隻好習慣下來。
現在我通常穿素色的旗袍與梳一個髻,然而看上去也不過是廿十多歲的人。梳髻並不會使人更老,大家看十多歲的芭蕾舞娘梳髻也青春便知道。
老莫時常倚老賣老。
他說:“守著幹什麽,少爺也不想看到你古佛青燈的。”
我瞪他一眼。
老莫笑:“少奶奶,不怕你使眼色,同你說,我同老爺打工時,少爺才三歲大,看著他上小中大學,結婚,得病、、、”聲音漸漸沉下去。
我說:“我早知他有這個病。”
老莫雙眼露出欣賞的神情來。
“我們有個三年神仙似的日子,”我微笑,“記得嗎?開這家飯店,就是因為他要吃好的菜。”
老莫又笑:“少爺真有一手”。
所以飯店麵積不大,隻放得下六張桌子。
不過這六張桌子,最低限度,要在一個星期前預定。
“少爺無論做什麽都成功。”
我點點頭。
我說:“今天星期日,茹先生吃什麽?”
“海鮮沙律,例牌。”
“也不膩,”我皺眉,“次次吃這個”
“我們的海鮮沙律,怎麽一樣?”老莫即時賣花讚花香。
“別太肉麻,”我笑說:“客人的眼光是雪亮的,你吹牛有什麽用?”
“宣傳呀!”老莫凸胸膛。
“你看過大笪地江湖賣藝的沒有?”我說:“叫兄弟慢打鑼演武的時候大把人圍著看熱鬧,但是一取出銅鑼乞錢時,大家一哄而散,宣傳有個啥子用?”
老莫笑:“真不夠你說的。”
“勸茹先生多吃個龍蝦湯吧。”
侍者小張說:“姚太太自己日日喝龍蝦湯不厭,還最好客人也天天喝。”
“咱們的龍蝦湯用的是真--”
老莫朝我眨眨眼笑。
我隻好停止吹噓。
我約了裱畫師傅在店裏商談上些事,取起手袋便走。
自畫店出來,便到載縫處,再去同高太太,馬太太,楊小姐,金小姐她們吃茶。
七嘴八舌,說到前一日看過的電視節目如何似一團泥之類。
突然金小姐說:“瞧,茹東生。”
大家轉過頭去。
“哦。”我說:“是他。”
“怎麽。”楊小姐興奮問:“你認識他。”
“不,他是我店裏常客。”
“啊。”
“怎麽,是個名人嗎?”我詫異問。
回到家,點著一支煙,坐在諾大的客廳中央,深思一會兒,便開始看書。
我比較喜歡看那種看後可以一笑置之的小說,不傷脾胃。
心靜的時候也讀紅樓夢。
但今夜,客廳特別空,小說特別悶,我隻好轉看電視。
這麽能幹的科學家發明了一流的七彩電視,可是出色的科技不代表出色的節目。節目悶死人。
我熄了電視,上床睡覺。
半夜醒來,無所事事,我把以前的照片部子取出細看,伏在桌上,心酸非凡。
失去的人又不會回來。
我落下淚來。
第二日。
不知什麽地方來了一班法國人,飯後一定要見主人。
老莫說:“鮮得眼眉毛都掉下來,要同老板訴衷情。”
我隻好出去運用久已生疏的法文,客套一番。
我叫他們有空再來。
這班人走後,我才發覺,茹先生不知什麽時候已經坐在他慣坐的桌子上。
老莫說:“茹先生也請你過去。”
我啼笑皆非地說“怎麽,我競坐起台來了。”
但也很詫異他競會這麽做。
我很大方的問:“是茹先生吧?”
“是。於小姐請坐。”他站起來替我拉椅子。
“喝什麽?”他問。
老莫早已取來我喝的龍井茶。
我看著他麵前的酒杯。
他察覺到,嘲弄地說:“於小姐一定覺得我怪。”
我什麽置評也沒有。
“我也是這裏的熟客人了,”他說:“相信你們也見怪不怪。”
我微笑。“今日的沙律還好嗎?”
“可口。尤其是是青菜部分,鮮美絕倫,難怪法國人也說好。”
“多謝。”
“於小姐的法文競這樣好。”他說。
“我在魁北克住過三年,有空在大學修過一陣子。”
“我的女友,法語說得也很流利。”他黯然說。
我不響。
他抬起頭:“生離死別,無力挽救,然而有緣份在一起的人卻不知珍惜。”
我深深詫異,麵部露出有同感的神色來。
他說:“這番話象文藝小說中的對白吧?”
“小說也是受生活影響的。”
他心事更重了,不知從何開口。我當然也不去催他。
後來他一直沒有再說什麽,隻是把酒一幹而盡,向人們道別。
老莫問:“說了些什麽?”
“沒什麽,咱隻怕一開口,他就不來了。”
“不會的。”老莫具信心。
“為什麽?”我看他一眼。
“咱們的廚房不會失去他。”
我笑一笑。
人所料不差,茹先生果然不來了。
一連半個月沒看見他。
老莫說:“咱們把那瓶酒喝了它。”
我笑:“也許到外地做生意去了。”
“不是說因觸起他的傷心處,他才不來了?”
我瞪眼:“誰這樣說過?”
“你說的。”
“我才沒這樣說過,你快好做小報記者了,聽得不相幹的三兩個字,立刻炸起來,好寫成一篇文章。”
“大家都有點想念茹先生。”
“還有白家三口也許沒來了,穀氏老夫婦減了次數,郝少爺最近亦不見人,我們這裏最近競成了外國人天地,快變成了賣野人頭聖地,廚房再不加把力,我會考慮結束營業。”
這才把老莫說得一句話也沒有。
過幾日老莫給我看報上財經版上登出的消息。
“這不是茹先生的照片?原來他叫茹東生。”
我取過看。
原來他到西德開會去了。回來之後接受訪問,說了一大堆關於未來經濟上的事。
“是個大人物呢。”老莫說。
那當然。有些男人的名字老在娛樂版上出現,也自以為是名人了。
我入下報紙。
那天晚上他就來了,精神奕奕。
適我也在吃飯,他便問:“可不可以坐這裏?”
我笑說:“請。”
他坐下,仍叫海鮮沙律,也不試別的。
“與你說話,於小姐,真是舒適。”
我笑:“很多人都這麽覺得。”
“你知道為什麽?”他問。
“自然知道,那是因為我早已退休了,我沒有侵犯性,人們就覺得舒服。”
“退休?”
“是,在任何方麵來說,我都已經退休。”我說:“工作方麵,感情方麵……一個人到無所求的時候,態度自然就會清高一點,所以大家都喜歡我,”
“你分析得很好。”他笑說。
我微笑。
我叫的是意大利粉。
我們兩人相對吃起來。
他說:“吃這個容易胖。”
“不必太緊張,胖些無所謂。”
“真的退休了?”他幽默的說:“身為女性而居然不怕胖。”
我很久沒有開懷,競哈哈的笑起來。
遠遠看見老莫瞪我一眼,我馬上正襟危坐。
“我喜歡你們的飯店。”
“象間飯堂是不是?”
“是,氣氛和洽愉快。”
我笑:“先夫一開這家飯店,本來就是為了自己來吃飯。”
茹先生詫異。
“信不信由你,雖是西餐館,但是熟客可以在這裏吃到大閘蟹。”
“好吃嗎?”他駭笑。
“怎麽,你沒吃過?”
“沒有。”
“唉呀,天下第一美味,怎麽不好吃?”我說:“你從來沒有嚐過?”
“沒有。”
“可惜可惜,快上市了,一定要來試試,老莫會服侍你。”
“一定要試。”他也笑說。
他輕輕喝完杯中之酒。
過了一會他問我:“於小姐,恕我無禮。”
“什麽事。”
他欲語還休。
我早知他想些什麽。
“是不是想問我做快樂寡婦之秘訣?”
他麵孔漲紅。
“我的想法是這樣的:上天待我不薄,我曾經有過十全十美的生活伴侶,過了一段非常快樂的感情生活,他此刻離開了我,我仍然比許多人充實,我並不貪心,隻有曾經得到過的人才有資格失去,我很樂觀。”
他細細咀嚼這番話。
隨後他說:“我很佩服你。”
“佩服我看得開?”
“隻有最聰明才做得到。”
“或是最遲鈍的人。”
他說:“大智若愚。”
“我也想過,他也一定希望我好好的過,若果我真的做不到,還不如隨了他去,否則總得自力更生。唉,許多寡婦活是活著,麵孔象是被判了死刑似的,看著總令人難過。”我說:“也許我生性太豁達了。”
“你是說我吧。”他苦笑:“我麵孔很難看,我知道。”
“不,”我衝口而出:“我認為你很堅強,你應付得很好,隻有我們知道你的哀傷。”
“是的,這裏是我的避難所,真沒想到這裏的主人與我有相似的遭遇。”
“可不是,”我說:“也許是這裏的特有的氣氛感染了你。”
他說:“她是車禍去世的。”
這樣沒頭沒腦的一句,我卻完全明白。
他輕輕說:“當時我不在車裏。”
我靜靜聽他傾訴。
“我到另外一外城市公幹,回來就見不到她了。”
我忍不住問:“你後來一直沒有結婚了?”
“沒有。”
“為什麽?”我很惋惜。
“沒有比她更好的。”
“我相信好與不限是很主動觀的事。”我微笑。
“在我眼中,沒有比她更好的。”
“這就對了。”我說。
“你的情況怎麽樣?”
“我一直知我先生有病,咱們是青梅竹馬守長的,他父親也是這個病,我們還是結婚了,一邊看醫生一邊渡蜜月,這是我的選擇。”
“多麽動人的故事。”
“是嗎?在旁人眼中看來,一切都是動人的好運氣,身曆其境才知不是那回事。”我說:“我們有我們的悲哀。”
“那自然,但這種悲哀是很淒豔的。”
“對這件事我並不後悔,不過有時很希望我與他是一對平凡的夫妻,可以白頭偕老。”
“有些夫妻同床三十載,不停為油鹽柴米爭執。”
“是。”
我向他舉杯。
他告辭了。
老莫說:“他今天說了很多。”
“寂寞。我也說了很多。”
“真的,一個月的話加在一起,也沒有今天的多。”老莫看我一眼。
我抱著雙臂笑。
這之後,我同茹先生真的成為熟朋友。
我們的交往完全是中性式的,說幾句話,關心一下對方。
很純潔的友誼,雖然這年頭也計較這些了,但我們的確是客氣禮貌的交往。
不過旁人卻不這麽想。
一位老太太很打趣的說:“如明,聽說你的第二春呢。”
我啼笑皆非,一方麵也往好處想,人家也是關心我呢。
丁太太也說:“人家男朋友是鼎鼎大名的王牌單身漢茹東生。”
我漲紅了麵孔:“這話是怎麽傳出來的,我們是很普通的朋友,根本沒有單獨相處過。”
賀小姐訝異:“我弟弟親眼看見你們在燭光下喁喁細語,一邊喝酒一邊談心,他可以發誓不是造謠。”
我說:“那我的飯店,他是客人,我招呼他一下而已。”
她們笑。
我也並不再分辨。
我都懶於解釋,對不相幹的人分辨那麽多幹什麽,是否第二春又何必同他們交待。
現在幹什麽?開公審大會?把一舉一動都向別人交心?沒有這種必要。
如果要這樣才可以交到朋友,那還不如不要朋友。
以前因為我這個人一點新聞都沒有,所以朋友特別多特別好,但現在突然有這麽一段新聞,無法控製人們的咀巴,我覺得要失去他們了。
些微的的利害關係就使人際關係產生變化。
一般人都隻能共貧賤而不能共富貴。
不幸的朋友往往使人們覺得高高在上,況且除了同情心,又不用付出什麽。
朋友一但富貴之後,他們覺得事事不如朋友,於是免得朋友看不起他們,他們先與朋友疏遠,一方麵作出種種理由,為自己辯護。
真的,錯的永遠是別人。對的永遠是自身。
我忽然覺得自己要不受歡迎了。
一向脾氣最好最無所謂的於如明,現在居然有主張起來,不欲別人侵犯她的私生活了,老朋友一向對我的私生活了如指掌,此刻未免不慣。
縱壞了他們。
為了爭取朋友,隻好縱容他們,為了怕寂寞,盡量做會得令他們高興的事。
日子 久了,多麽累人,偶一不當,立刻失去這班人。
難怪人們要結婚,尋找自己的伴侶,關起門,儼然一個小世界,不必理會閑人,也不必取悅他們。
以前我也有這麽一個家,堅固得象座小堡壘,什麽人也不用想打進來,我也曾花了不少力氣來逐步建立我的世界,每一塊磚頭都是我的心血。
此刻這個家仍然在這裏,隻是少了我那一半,我已無意成日耽在裏頭。
我花給在飯店裏的時間漸漸多起來。
茹與我時時在一起吃飯,說的話也越來越多。
以前是一個星期一次,現在他隔天就來。
他仍然斟出白蘭地,放在對麵的座位,我坐在另外一角。
與他說話時,我也當有第三者存在,盡量做得無私。
成年人交朋友,如打心理戰,很少有少年人那麽順心舒暢。
但一個人,總不能完全孤獨吧。
不知不覺,茹東生成了我的新朋友。
今日他同我說:“聽說明晚那音樂會不錯,值得一聽,我有兩張票子。”
這分明是約會我,我呆住。
最可怕的事終於來臨,我多麽希望他永遠不要進一步有什麽行動,我們就一輩子說說話,止於此。
他輕輕問:“怎麽,不想去?”
我不敢出聲。
“怕?是不是?我也怕,想了很久才買的票,又想了很久,才拿出來。我沒有出音樂會已有多年,老實說,我也根本不知會是否精彩。”
我忍不住噗嗤一聲笑出來。
他也笑。
“算了,”他嘲弄說:“就當我沒想過。”
“不不,”我按住他要撕票子的手:“不要浪費,給我來送人。”
他隻好把票子給我。
那日回家途中,我思想良久良久。
下雨了,我拉緊雨衣,站在海畔把過去的日子又在從頭想一遍。
我不相信自己可以站那麽久,我癡癡的立到天黑,發覺腳酸,抬頭一望,已是滿城燈火。
頭發和衣服已濕透。
回到家,傭人嚇一跳。
我很疲倦,沐浴後吹幹頭發便睡了。
第二天睡得很晚。
推開窗戶,園子裏一派“花落知多少”的景象。
退休那麽久,什麽都生疏了。
天天十二點鍾才起來,也不做什麽,對於清閑的生活也不覺是一種福氣,更不認為是享受。
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如此豪華,時常旅遊,沒有工作台,活脫脫是個富貴閑人。
很腐敗和一種生活,如等死一般,我原本應有很多事可做。便不知怎的,一概提不起勁來。
如今,如今我要改過自新,我都不知打什麽地方開始。
我在家蘑菇,又想了很久,才決定回飯店去。
老莫撲克撲克我,嚇一跳,“你怎麽了,少奶奶,憔悴不堪。”
“沒睡好。”我說。
那日茹在七點鍾到達。
我猶疑一刻,過去與他說話。
他很安慰的樣子:“我以為你不肯再同我說話了。”
我半晌不出聲。
他很緊張地等我開口。
我說:“聽說今晚這個音樂會很好聽。”
他張大眼睛,揚起一道眉。
我把票子擱在桌子上,“我有兩張票子。”
他呆住了,半晌才會過意來。
他搶著說:“我喜歡音樂會,我們馬上去。”
“剛巧來得及。”
“是的,來,走吧。”
老莫張大咀,看著我們匆匆出門。
我鬆馳下來。
茹的感覺也一樣。
我們什麽也沒有說。
在這時刻,一切的話都是多餘的了。
離婚前後
真的決定離婚,是一個月前。
“真是中了婦解的毒。”姐姐說。“仿佛女人不離一次婚,就不似個女人似的,還有一些好事之徒,把離婚婦人宣染得好不美麗,似一種時髦新裝,於是你相信了。”
其實也不是這樣,但景伯近日來在見別的女人,這件事我怎麽忍下去。
“總可以達成和解協議,動不動離婚,你以為離婚後真的條條大路通羅馬?”
我說:“如今幾個出鋒頭的女人,都是離過婚的。”
“出鋒頭,抑或是出風疹塊?”姐姐一張咀很厲害,“一個個還不是六國販駱駝似的,瞎七搭的推銷自己,皮都打摺了,還穿粉紅色迷你紹,到處急急忙忙亂晃,跟一些二流子姘在一起,你真以為她們風流?她們的苦水不見得噴得到你身上,你這個人好不幼稚,人給個棒錘,你就以為是針,你幾時見過幸福怏樂的女人到處拚老命爭那一點點光的,做得再努力也不過是她們那個樣子,何況你根本不是那塊料子。”
“一離了婚,我再也不想男女的事。”
“趕明見你還做姑子去呢。”
“我們有代溝,”我說:“不用多說了。”
“鬼才同你有代溝。”大姐啐我,“你廿七,我三十四,我有風度才說聲自己老,你不見那些中年少婦聞老色變,至少我有資格優雅地認老。”
我嗬嗬的笑了,摟住大姐,到底姐妹倆,有什麽話不能說呢。
她自己嫁得好,一頭家管得頭頭是道,結婚六年來,與姐夫相敬如賓,對婚姻自然有信心。
姐夫的事業很成功,並且是世家,一向低調,並不愛出風疹,姐姐染上那種斯文氣派,便順理成章的對一些拋頭露臉的新女性表示詫異。
我明白她。但我的情況又不一樣。
我與景伯,我黯然的想,恐怕是沒有希望的了。
人同人有個緣份,到那一月那一日,走至盡頭,留都留不住。
局外人會以為我們年輕不懂,事事兒戲,當事人卻有第六感。
如今景伯已搬回他父母家去。
半夜夢回,我夢得很壞,總忍不住偷偷哭泣。
沒有景伯,我就賤了。
我們要好的時候,也常戲言:“景伯,沒有我服侍你,你就賤了。”
他會看我一眼說:“彼此彼此。”
我立刻說是。
真的,女人過了三十還沒有個主兒,任憑你胳臂上走得馬,也奇怪相。
盡管有人請客吃飯看戲,那作不得準,這年頭貪小便宜的男人比女人多,閣下願意穿戴整齊了而去做人家花瓶,自然有人歡迎,但有什麽好處?愛玲女士早四十年都說過了,男朋友多有什慶用?
一不能結婚,二不能贍養。那個女人沒男人追?也看看是什麽貨色的。
牡丹雖好,尚需綠葉扶持,這些道理我也懂得。
隻是景伯與我都覺得有離婚的必要。
不能拖下去了。
既然覺得外頭的女人好,何必留住他。
他應有他的自由。
他不是為我而生,亦不是為我而活,我是個精神經濟皆獨立的人,所以我可以爭這一口氣。
聽到他與別人在一起的謠言已經很久,據說那是一個大學二年生,長得很清秀,最主要是溫柔。
景伯老說我欠一份柔馴。
人都是這樣的,得隴望蜀。當初他要個能幫他的妻子,得到了,又嫌她不夠溫柔。
也有人要個相夫教子的賢內助,得到了,又覺得她不夠時髦能幹。這年頭做人是難的。
很多男女有種怪脾氣,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
我與景伯都還能心平氣和,也不張揚這件事。
我如常地生活,人瘦了許多,但並沒有為此而荒廢日常工夫。
妾心如鐵,不然也不行。才廿七歲,以後一大段日子,難道還拖著一顆破碎的心過日子不行。現在都不在興這樣。
最可惜是沒有孩子。我此刻有足夠能力與魄力隻手帶大一個孩子,如果這孩子,如果這孩子不象景伯,那也是很優秀的。
我甚至不介意孩子蠢。笨人有笨人的神氣,自然會有聰明人來替他服務,再也不怕的。
孩子。下了班可以看他撲上來叫媽媽,輕呼呼白雪雪的麵孔,再笨也是自己的孩子,愛他至死的那日。
如今落了空了。
不知恁地一直沒有懷孕。
看過醫生,都說情緒緊張雖然有些微的影晌,但也不致於不孕。
如果要徹底檢查;那也是可以的,隻是誰抽得出空去做這個呢。星期一至六上班,加上一周兩次在港大上課爭取碩士銜頭,星期日去做健身操,有時又兼職做即時傳譯,時間排得密密麻麻。
我們曾有很多幻想。
其中一項是希望生很多孩子,多得像小白兔似,成日在家跳來跳去。
都準備好了!空房間,小床,還到處去打聽有什麽可靠的褓姆。
最令我傷心的是這一項。
一向不那麽愛美,自問不怕辛苦生孩子,又看破做人的道理:縱然沒趣,也得看看有什產作為。
正準備大旅拳腳,都落空了。
約了景伯出來談細節。
“房子一向是你的,”他說:“你大半生的節蓄與心血都在這房子裏。”
“你也有出力。”
“是你的。”
“好。謝謝。”
“車子呢?”景伯問。
“車子自然歸你,”我說:“我一直沒考到車牌,要來也沒用。”
景怕用手托著頭,“我們是怎麽會離婚的?”
“嗬,是你呀,你與不同的女人在外約會,拆穿了,那我說:不如離婚吧,你也沒反對。”
“現在我都改過了。”
“也不算是過,人各有誌。”我說,“有些人就是喜歡這樣,各人生活方式是不同的,我特別愛靜,可是沒有權利逼你也陪我悶在家中。”
“你太文明了,為什麽不野蠻一點呢?同我吵呀。”
“沒有那個精力了,以前小時候也同男朋友吵,現在想起來,既醜陋又無聊,唉,為了那種男人……”
景伯不由得生起氣來,“你同我吵又不同,我不是那種男人,我是你丈夫。”
我笑了。
有許多朋友,離了婚後根本不明白當初是怎麽同那個男人結的婚,想起來毛骨聳然。
但景伯是個出色的男人,我再惱恨他也不能不承認他不會使我羞愧。
“銀行有十萬美金存款,你都拿去吧,防防身是不錯的,真的花起來可不經用。”
我微笑,“可以買隻鑽表,或是兩件狄奧皮大衣,或是一部跑車。”
他也微笑,“不是想存錢,而是什麽都買不起,隻好不花,反而存起來。”
我也笑。怎麽花呢,東西這麽貴,我們又不是愛充闊的人。
“沒有你,真寂寞。”
“我也是。”我坦白。
“想去看電影都沒人陪。”
“你那女朋友呢?”
“根本不是女朋友。”
“否認又是何苦來?”
“真的,不是女朋友。”
“明明一起出入不止三五個月了。”
“那時……”他住了咀,不解釋了,一解釋當然是別人的錯,“不是就不是。”
我又笑,有點心酸。
他想起來,“什麽都辦好了,我已約了周律師。”
我點點頭。
景伯忽然感動起來,“必人,你是最正直的一個女人。”
“不敢當,因此沒女人味道。”
“必人,或許我們可以出來看看電影。”
“有空的話。”
“我們會成為好朋友嗎?”景伯盼望的說。
我搖搖頭。何必文過飾非,故作大方,我沒有這個本事。
這樣清醒的離婚。
姐姐說:“將來你就知道!他不是沒有悔意的,原諒他不就算了?俗雲柴米夫妻!大家都是凡人,眼睛裏揉不下一粒砂,你真當自已是神仙中人?”
我說:“我有一個女朋友,她說隻要丈夫高聲些同她說話,她就離婚。”
“你相信她?”
“相信,她早已離婚了。”
“活該,誰配得起神仙妃子。”姐姐說:“她現在好了,可以獨個兒斯斯文文的過一輩子。”
我沉默一回兒,“聽說在追求一個比她小的男人,追得很苦,被那男人另一個女友笑話。”
“活該,人各有誌。”
我不出聲。
“你明知道後果,怎麽不原諒景伯呢?”
“原諒一次又一次,很累的。”
“人與人之間應該有這個量度,”姐姐說:“他是你的丈夫,你不為他累一點,又為誰去?”
我不出聲。
“你想想去。做母親的若怕累,遲早與兒女脫離關係。”
我想了很久。
有一日景伯在下班時上來看我。
在我們以前的沙發上坐長久,什麽也不說,忽然哭起來。
我別轉麵孔。淚流滿麵。
我知道景伯是深深的後悔了。
但這一切都幫不上什麽忙。
我現在有兩個選擇:一、讓這段婚姻維係下去,世上哪一段感情哪一宗事不是千瘡百孔的,眼開眼閉,圖個太平。二、離婚,然後用我的下半生來懷念這段婚姻。
都不是好的選擇。
其實我們做人,幾時有過好的選擇。
我耿耿於懷景伯對我不忠,女人現在有資格要求男人對我們忠心。大躍進。
可是幾時開始,男人才會覺得有必要對女人忠心呢。
哭完之後,景伯同我說:“天氣熱,你要當心身體。”
“知道。”
“別又冰淇淋當飯吃。”
我笑起來,順勢擦幹眼淚。
“又給我說中是不是?”他問:“一到夏季,就不高興吃飯!把冬季好不容易長的肉付之流水,
一天到晚,糖果餅幹冰淇淋。”
我不出聲。
以前一到夏天,他便押我吃飯,現在搬出去,當然不可以再做這種事。
“必人──”他戀戀不舍。
“我知道你要說什麽。”我靜靜答。
“讓我搬回來吧。”
我低下頭歎口氣。
“如果你覺得麵子上過不去,我們搬一個家。”
我微笑,“孩子氣,自欺欺人。”
“不,真的,搬一個家,氣氛完全改變,我們名正言順的從頭開始。”
“這一段日子,你以為我要懲罰你?”
“不是嗎?”他充滿了疑惑。
連他都不明白,我又歡一口氣。
“不是嗎,以前你生氣,也叫我離家住一兩日,一會兒下了氣,又叫我回來,不是嗎?”
真是天真。
忘記誰說的,男人永遠帶著孩子氣,到三四十歲,也還一樣。景伯在這種要緊關頭,忽然之間充滿孩子氣的幻想。
我很不忍,他們闖了禍,又希望事情沒有發生過。
我可不可以把事情當作沒發生過?
照說不是太難的事,成年人都有這個本領。
在公司裏,明知誰對牢老板說我的壞話,或在背後放冷箭射我,我都可以裝作不知,第二天見到那個人,照樣的和顏悅色,若無其事。
為什麽在家裏不能?
在外頭,誰把我罵得臭死都不要緊,看見他仍然打招呼,講哈羅,我做這些,都不費吹灰之力,但為什麽對景伯就不能夠?
現代人的悲哀,在任何場合,為了生活,為了表示量度氣派,都不能把臉皮撕破,況且與不相幹的小人物又何必有什麽計較?
但是在家中,對牢伴侶也這麽虛偽!我會瘋掉。
我不能學一些職業妻子,對牢丈夫猶如對牢老板,虛與蛇委,唯唯諾諾,但求飯碗不破。
我實在做不到。
啊,景伯,你必需要原諒我。
“我一定不會再惹你生氣了。”他說下去。
我倒並不是生氣,我隻是悲哀。
如果連他都不能信任,我隻好相信自己。連丈夫都不能崇敬,隻好崇拜自己,多麽悲哀。
誠然,我們女人是抬頭了,隨之而來的是無窮無盡的寂寞。
我要維持最低限度的尊嚴,故此不能答應他的要求。
“讓我想一想。”其實是很敷衍的。
與他都要用這種手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淪落至底。
“必人,這次你真的動了真氣。”
我不說什麽。
他走了,臨走放下戲票,叫我去看電影。
我沒有去。
姐姐說景伯在她家裏哭得昏死過去,後來無法定動,睡在他們家。
真誇張。我皺皺眉,如果他稍有知名度,怕不就此招待記者呢。
為什麽要鬧出去給第三者知道?縱使是姐姐,也不能如此放肆。
我微笑,“有沒有說我壞話?”
“當然沒有,他知道你成日忙,也是為著家庭。”
“是,我預備儲蓄一默錢,過一兩年退休生孩子。”
“是呀,而他趁你忙就去找旁女約會,他自然是不對的。”
“算了。”
“他要是身邊有個錢,你不但不必如此辛苦,夫妻的感情也不會生疏。”
“別怪他。不然他會說,住徙置區也可以生七八個孩子,何需勞碌。”
“那不公平,有什麽理由叫你淪落到徙置區去?”
“就是呀,一講道理就會吵架,”我微笑,“最討厭兩夫妻分手在外人前互訴不是,羞不羞,醜不醜。我有一個女朋友,前夫與她分手後即時再婚,第二個老婆生的孩子也超過十歲,忽然失意,又在人前訴說第一任妻子的不是,你說這麽長情的男人誰有福消受?”
“大概他前妻最近景況不壞,他就心生妒忌了。”姐姐也微笑,“是有這種男人的!她沒有讓他糟塌一輩子,他十五年後仍不甘心,而又有一幫閑人,因沒有機會看到她被他折磨一輩子,失去一傷好戲,故此在旁呐喊,幫助弱者,而那種男人,做成弱者,沾沾自喜,忙著掀十五年前的底子。什麽樣的人都有的。”
所以無論生在二十世紀抑或二十五世紀,女人選擇對象,也還得當心。
有什麽能力都沒有用,沒有能力堵住這些人的咀。
姐姐說:“仿佛是給景伯一個機會,但何嚐不是給你自己一個機會。”
話還沒說完,景伯忽然病了。
我的公婆趕緊把他送醫院。老人家急電召我去,見到我,眼睛紅紅,什麽都不說。
我心難過得半死,看他們白發蕭蕭,心事全在兒媳身上,而我們又令他們失望。
我看到景伯,暗暗埋怨,“你怎麽了?有事沒事嚇唬老人家,一點兒頭暈身熱,就跑到醫院來。”
他說:“發燒到一0三度。”
我歡口氣,“由我來照顧你,讓老人家回家去。”
景伯閉上眼睛,又擠出一滴眼淚。
我心如刀割,在那一刹那原諒了他。他一直哭,男人的眼淚有時候最見效。
我同他父母說清楚,老人家似乎放下心中大石,歡歡喜喜的去了。
景伯的病卻比想像中複雜,他在醫院裹住足一個星期,公司那裏告了假,不成問題,我日日夜夜的看護他,有一兩日形況惡化,醫生怕他有並發症,我更加寸步不離,婆婆提了湯來侍候我吃,我則侍候景伯,姊姊趁我午睡,也來幫忙,弄得一家人仰馬翻。
偉大的景伯昏昏沉沉的睡,偶爾睜開眼,隻是叫我的名字,我們雖焦急,護士卻知道這病不妨,打趣說:“這麽情深的丈夫,幾生修到的福氣。”他們哪裏知道我們之間的恩恩怨怨。
一星期後退了熱度,景伯鬧著要出院回家,醫生說回家休養亦可,所謂家,是我同他的家。
我累得什麽似的,意旨力都崩潰,所以也不與他們爭執。
公公同我說:“必人,你看,景伯沒有你是不行的,原諒他吧。年輕人大把前途,給我麵子,不要同他計較。”他苦苦的說。
我疲倦得兩個黑眼圈。
回到家,我睡在客廳的沙發上,足足睡了十多小時。
醒來時聽見姐姐的聲音。
她與景伯在說話:“必人愛吃雞,熬些雞粥。我真怕她倒下來,那麽瘦。”
“為什麽不請特別看護?”景伯埋怨,“累得她雙眼都窩下去。”
“少爺,護士多少錢一更?”姐姐笑道:“她多省的一個人。”
“都是我不好!說真的她嫁我,這五年都沒享受過。”
“算了,以後對她好一點是正經。”
“我真是豬油蒙心……”景伯的聲音低下去。
“你這個人,病一場,靈魂蘇醒了吧,平時那些女朋友呢?人影都不見。”
“姐姐,別再說了。”
“你要是再對必人不好,你當心,我再不幫你的。”
景伯不響。
我撐著起來,姐姐聽到聲音出來。
“怎麽,口渴嗎?”
“給我一杯葡萄糖水。”
景伯立刻遞給我。
我詫異的說:“究竟誰是病人呢,是你還是我?”
他紅了瞼,立刻放下杯子回房去。
姐姐說:“必人,如果留他,就不要再提往事。”
這個道理我懂,我點頭。
有恩於人,切忌提著提著,標榜自己,遲早對方會受不住,再一次離去。
“知道。”我說。
“你看你。”姐姐說,“累成那樣。叫人痛心。”
我在書房裏擱張小床,自己就睡那裏。
景伯很虛弱,開頭一兩日半夜還要喂藥,隨後就好了。前後大概有三個星期光景我們天天對牢在一起。
婚後這麽多年,我們兩個人都忙於工作,早上起床打個招呼,立刻出門,中飯又不一起吃,晚上回來,已累得半死,不到兩三個小時,已經要休息,難得像今次這樣,兩個人有機會相處,宛如二度蜜月。
我們之間並不多話,氣氛倒還融洽,兩個人一起去吃小館子、郊遊,聽音樂。
我忽然發覺世上有許多事是比賺錢升職更重要的。
早上八點多才起來,伸個懶腰,做兩客豐富的早餐,一起吃,邊聽無線電新聞。
隨後為盆栽淋水,修補衣服上的紐扣之類,也不覺得時間被浪費,反而覺得享受。
最好笑的是,我們第一次看清楚鍾點女傭的麵孔,以往我們都不在家。
傭人來的時候我與景伯便避出去散步,走到碼頭邊看放暑假的學生釣魚。
我與景伯的心情異常平靜,仿佛當年戀愛般,一切金光閃閃,眼前迷迷茫茫,不想做正經事。
我說:“假滿後不知如何收拾舊山河。”
“你沒有放假已經很久了。”
“蜜月後沒有放過假。”我說。
“為什麽不放?你看現在多輕鬆。”
“為著升職。”我答得很簡單。
“野心?”
“不,為看做事方便,升一級便少受數十人的氣,不得不升,除非我不打算再做。”
“現在不是已經達到目的?”
“所以毫不猶疑;放假一個月。”
“必人──”
我看著他,他像是有千言萬語,不知從何說起。
我按看他的手,表示盡在不言中。
“幾時胖回來就好了。”我顧左右而言他。
“記得嗎,那是我們初相識,你叫我肥蛋。”他說,“你自己瘦,人塚略有幾磅肉,就是肥蛋了。”
我哈哈笑起來,肥蛋,多久沒聽過這樣的稱呼,連我自己都忘了。
“你不再愛我了。”景伯忽然說。
我不回答他。
他麵色很慘痛惋惜,我也不想安慰他。
下午我倆午睡,至六點多起來,開車出去找各式新鮮食物補身。
我同他說,秋季將屆,有大閘蟹吃。
去年一年我們買了不少蟹來大嚼,味道之佳,無出其右,都是景伯弄的,拿我洗麵孔的一隻輕毛刷來洗蟹。
我們可以說是恩愛的夫妻,不知怎麽樣,感情一下子崩缺,變成現在這樣。
晚上我們看電影或是電視,我在編織一件線移,差一隻袖子就好完工。
忽然我問自己,這樣的日子會不會過膩呢?
我並沒有想念辦公室。
節蓄的利息亦足夠請一個褓姆來照顧孩子,沒有什麽是絕對無伸縮性的,我仍然渴望有一個孩子。
孩子,蹣跚的跑來跑去,粗粗的短腿,狡猾的笑容……一切都不太遲。
我看景伯一眼,一切都不太遲,如果我可以忘記不愉快的事,我深深歎口氣。
景伯終於複原。
他自動再搬出去。
“沒有用,”他說:“必人不會原諒我,與其兩個人懷著瘡疤過一輩子,不如分手。”
他說得對。
姐姐知道已盡人事,搖頭說:“太固執了。”
我正式與景伯分手。
不為了更好的前途、或是自由,而是因為一默默自尊。
也許因此害死了我,但一個人的性格控製命運。
我們終於到律師處正式辦妥手續。
要分手了,我淒然想:要分手了。
景伯與我握手。“我們曾經是相愛的。”他的眼睛又紅起來。
“多多保重。”我說。
兩年後我們可以離婚。
在一些人眼中,我是很笨的吧。
每一個人總有他的宗旨。
貓型人
開學第一天,就看見她了。
畢竟理工學院的女生不是那麽多。
她穿紅毛衣,齊膝裙,一雙白球鞋,麵孔上有一般少見的心平氣和。
很少見到寧靜的麵孔了,她一副泰山崩於前不動於色的樣子。
現代人多數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記享受生活。
現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樣事,起碼要有三四個目的,企圖這樣,企圖那樣,漸漸相由心生,麵孔都醜陋起來。
但她不一樣,五官並不見得很美,不過看上去舒服,就是因為她寧靜的姿態。
一眼就喜歡她了。
我在家有個綽號叫“慢王”,妹妹是火車頭,自小與我吵,因為我什麽都比她慢三拍,她受不了我。
我也受不了她。幼時,一起活動的機會很多,像上學、去教堂、看電影,都得一塊兒,她為此非常不耐煩,時時抱怨。
現在長大了,各自為政,但一見麵,她仍然罵我。
“怎麽攪的?穿件外套都要十五分鍾。”
“到樓下寄封信,是四十五分鍾。”
有一次她催我催得慌,下得樓來站在門口,我發覺腳上仍然穿著拖鞋,我頓時怪叫起來。結果我們還是分兩路出發。
妹妹老說:“你以為他(指我)早睡了嗎?過了三個鍾頭,發覺他在抽煙呷茶聽音樂。”恨得牙癢癢的。
我認為她不會享福。
做人嘛,既來之則安之,一直衝也無處可去,不如慢慢走,慢工出細貨。
妹妹很不明白這個道理。
許多人也不明白這個道理。
所以當我看到一張這麽平靜舒坦的麵孔,我忍不住就想:她是不是我的同類呢?
我太高興了。
我暗暗注視她。
她打開書本的時候都是慢吞吞的,很嫻靜。我心更定,看來是同道中人。
她仿佛在戒香煙階段,因我見她嚼口香糖。
下課的時候,她從從容容的拾起書本,出門去。
在校園,也見過她。
她有一部腳踏車,四排檔,大輪子,背後有一隻鐵絲網籃子,載她上學放學。
永遠優優悠悠。
最欣賞她這一點。
今年廿五歲了,還巧遇到這麽合心意的女孩子。
朋友們說:“很普通的一個女孩子,怎麽會看上她?”
“沈瑛?不見得出色呀,蠻有氣質就是了。但大學裏有氣質的女孩是很多的。”
“人還清秀。”
總之沒有給她一百分,或是九十分。
換句話說,沒有人為她驚豔。
除了我。
夠了夠了,否則競爭老太多,我又會退縮,我是最不愛趁熱鬧的一個人。
終於有一日,機會來了。
上午的課,她早來,我亦早到。大家到課室門口相遇,晚秋的陽光特別可貴,影樹羽狀之葉子已落得七七八八,細細碎碎撒在我們腳跟下。
她很不經意的抬起眼看我一下,嘩,眼神真美。
我立刻搭訕的說:“這種天氣,最好是喝露天咖啡。”
她閑閑的說:“山頂不是有一家?”
“不知你下午四時有沒有空?”
“剛放學。”她微笑著。
我的心微微被吊了起來,好抑或不好呢?
“好吧。”她在適當時候作出決定。
“謝謝你答應我。”我放下了心。
她側側頭。
下午四時我開車接她上山。她的那部腳踏車可以折攏,放進行李箱。
兩個人都很靜默,我使出我那慢吞吞的看家本領,上山時認錯路,兜了近半小時。
我暗暗注視沈瑛白哲的麵孔,看她可有露出不耐煩之神色。
並沒有,她側身觀看窗外的風景,什麽也沒說。
到了山頂,我們雖然肩並肩走到咖啡室,也沒有什麽可說一切盡在不言中。
她並不迫切地要表現自己。
我們兩人對牢,緩緩地喝啤酒。
不知恁地,那杯啤酒有點暖,大概是沒擱在冰箱裏太久的緣故,但是我們兩人都沒有埋怨。
我們的生命由時間組成,所以非得好好享受時間不可。
沈瑛懂此道,我也懂。
我們就這樣坐了一個小時。
然後結賬。我們兩個人合騎一輛腳踏車,我坐在車後那隻籃子裏,雙腿蕩來蕩去,在山頂那條小徑兜了個圈子。
我從來沒有這樣享受過郊遊。
太樂了。
沈瑛是最佳拍擋。
就這麽簡單的上一次山頂,就消磨了好幾個小時。
我們並沒有再繼續下去,攪得精疲力盡。我們下了山就道別,各自回家休息。
我躺在床上,非常窩心,安樂地回憶剛才的情景。
妹妹問我為啥這樣開心,我說了原委。
她掩住嘴,“真的,真有人受得了你?”
我白她一眼。
“你遇到了同道中人?她也是慢鏡頭式的人?不能置信。”
我慢吞吞的說:“不信拉倒。”
“有沒有機會?”
“現在還不知道。”
“真結了婚,生下一個白白胖胖的慢小寶,那才有趣呢,一瓶牛奶喝三小時,看你們怎麽辦。”
“慢小寶?那麽好,”我向往的說:“睡醒了並不哭鬧,隻是睜大眼睛靜候爸媽來抱他,多好。”
妹妹既好氣又好笑,“想得那麽厲害,你十劃有一撇了沒有呢?”
“還沒有。”
“那麽努力吧。”
“不要緊,有我的總是有我的。命中注定,不用強求。”
“這個人!告訴你,手快有,手慢無。”
“搶?我不流行這樣。”我說:“我最不愛同人爭。”
“你自己仔細吧。”妹妹沒我這麽好氣。
她出去我樂得清靜,我一個人在房間裏,聽一整天的音樂都不會悶。
我便是一個這樣的人。
功課是越來越緊了,念碩士最後一關頭,相當吃重,有一個知情識趣的女伴,當可鬆弛一下神經。
我伸伸懶腰。
媽媽會說:“這個孩子許是貓變的,圓頭圓腦,又懶,幸虧讀書用功。”
妹妹說:“連怕洗澡的習慣都像隻貓。”
這形容很對,沈瑛在太陽底下閑坐的時候,也像隻貓,我們是貓型人。
哈哈哈哈。
太美妙矣。
經過這次約會,再在學校看到沈瑛,便似同她有種默契。
大家也沒有故意作出親熱之狀,也沒多說什麽話,但感覺非常好。
下課的時候我朝她笑一笑。
見她沒有反對,我跟在她後走。
我說:“難得的好音樂會,你要不要聽?”
“什麽樂器?”
“梵啞鈴。”
“你喜歡哪個大師?”
“奚菲茲。”
“這次誰表演?”
“重陽慶子。”
“不錯。買了票沒有?”
“馬上去。”
“買兩張,”她微笑,“八時正我在門口等你。”
我說:“我來接你。”
“你知我家?”
“在校務處可以查得到。”
“我說你知。”說了地址。
就這麽簡單。
這是我的福氣。有沒有見過一種扭扭捏捏的女子?非要男人跪在她麵前的那種?
沈瑛不是這樣的。
她家住舊房子,我到的時候,她自露台出來,已換妥衣服,但是還穿著雙緞拖鞋。
我早到了。
她拍拍沙發,叫我坐。
傭人斟上茶。
沈瑛等閑不開口說話,但有時候言語不重要,無聲勝有聲。我依言在她身邊坐下。
她用一隻手撐著頭,一頭烏亮的黑發垂在臉畔,有一條走到眼睛裏去了,我替她輕輕取出。
她雙眼濺出無限笑意。
我心充滿快意。
然後她起身,找手袋鞋子。
我們一起出門。
音樂會無暇可擊。沈瑛的音樂造詣也非常驚人的深。
我們為同一節音樂讚歎,又為同一段拍子皺眉。
我開始覺得大事已經定了。
那日散了音樂會,我們吃了頓簡單的晚餐。天氣還很熱,我們喝了杯好的白酒,吃海鮮沙律,人與酒同樣的美妙,我感動得很。
我放下心來。
照這樣的進展,兩年後我們可以結婚了。
妹妹不讚成這個說法。“兩年?最好是半年。”
“半年才六個月,何其匆匆。”
“太了解就結不了婚。”
我慢吞吞的說:”這是哪一家的說法?當然越了解越好,萬一不對頭,亦可以即刻分手,難道要等到生米煮成熟飯時才後悔?“
媽媽問:“幾時帶她回來看看?”
“時候還沒有到。”
“懶貓。”
我咕咕的笑。
“這孩子自小便這樣,他祖母說抱著他猶如抱著一隻小肥貓,極溫柔可愛的。”
妹妹加一句:“誰知長大了這麽憊懶!”
我仍然不動氣。
我的心很充實很滿足。
不知道她有沒有約會其他的人,大概是沒有,不然怎麽我一開聲她就有空了?
妹妹問:“兩個人都這麽慢,將來家務誰做?”
我說:“請一個勤快的傭人。”
“好算盤。什麽時候結婚?”
“早哩,等我拿到博士再說。”
“嘩,有沒有弄錯?還要等多久?”妹妹嚷。
“兩年。今年我拿碩士,明年取博士,再找一份好工作,那就可以談婚姻大事。”
“挺有計劃的。”媽媽微笑。
“當然,”我洋洋得意,瞄妹妹一眼,“難道像她?沒頭的蒼蠅似。”
妹妹作勢來打我。
我膀子上著實捱了幾下,哈哈的笑。
我並不是沒有火氣的人。
我肯定懂得保護自己,小事胡塗點無所謂,像看電影,我肯定不會軋在第一天第一場去看,甚至於看不到也無所謂,但大事我是很精明的。
我悠然想,我有我的原則。
妹妹問:“她叫什麽?叫沈瑛?讓我去打聽打聽她的來龍去脈。”
“千萬不要。”我說。
“為什麽?”
“我從來不信別人所說,我隻信自己的感覺。”
妹妹沉默,“對,”她第一次不與我抬杠,“你說得對。”
我解釋,“這年頭誰沒有仇人?小至閣下戴了一隻他人負坦不起的金表,就被罵足三個月。誰也不知道誰在幾時得罪了人。正經人當然不肯亂發表意見,七嘴八舌之人有大把話要說,你聽還是不聽?”
妹妹點點頭。
“大家廿多歲的人了,總有點過去,有什麽好調查的。”
“你在戀愛了,隻有在戀愛中的人才會這麽說。”
“是嗎?”我不以為然,“這是我一向的宗旨。”
“一個人宗旨太多便變得不合群。”
“那麽合群幹什麽?”我笑起來,“我這個人一向獨來獨往,你不知道嗎?”就似一隻貓。
“怪物。”
我點點頭,“以前還有資格做貓,現在隻好做怪物了。”
妹妹出去了,房門關得老晌。
我聳聳肩。
沈瑛那麽有氣質的人,想來又會有什麽過去?
有什麽過去又有什麽重要?
所以我們對白中,一向沒有“告訴我關於你自己”這類句子,我們之間對白並不多。
對白不重要。
第三次約會,是我生日。
我沒有通知她是什麽日子,一約她,她馬上答應,她從來不刁難我,這真應該記三個大功。
但是坐在晚餐桌子上,她卻遞上禮物。
我跳起來,“你怎麽知道?”
她慢條斯理的答:“山人自有妙計。”
“奇怪,你怎麽會知道?”
她微笑,不願透露更多。
“謝謝你。”我說:“是什麽禮物可以拆開嗎?”
“請便。”
我拆開一看,是條黑色鱷魚皮皮帶。
我吃一驚,連忙說:“太名貴了,謝謝你,怎麽如此花費?”
“可以用十年。”
“我一直想一隻條這樣沉實的皮帶,可是老不舍得。”
“很高興你喜歡,生辰快樂。”
我忽然說:“我的確很快樂。”
她緩緩的展開一個笑容,嘩,燦如芙蓉。
我完全愛上了她。
連她的打扮都喜歡,永遠是鬆鬆動動的衣裳,沒有緊張曲折的首飾,連化妝都是淡淡地。她喜歡擦一隻比較深色的唇膏,那似乎是她唯一的化妝品,配她白皙的皮膚,整張麵孔有五十年代複古的清新味道。
眼睛完全是自然的雙眼皮,長長的眼紋,長長的睫毛,很動人。
我沒想到女貓型人會這麽美。
照說,慢性子的人應該胖胖,但是她不是,她相當瘦,更加清秀。
這女郎是我所想所求。
我想我們有緣份在一起。
那夜我送她到家門。
她忽然說:“以後多叫我出來。”
“是,我會。”我立刻說。
步伐也仿佛快起來。
貓有時候身手異常敏捷,所謂靜若處子,動如脫免。
我們很快成為一對。
同學甲詫異說:“沈瑛據說是出名的急性子,怎麽會跟小魯在一起?小魯三年的時間隻折作一年用。”
我拉住同學甲,“你說什麽?沈瑛急性子?”
“可不是,”他說:“我的表弟與她是中學同學,她是火爆脾氣,拍桌子跟老師吵架都試過,像隻指天椒。”
我像聽到天方夜譚一樣。
“她?”我作掩嘴葫蘆。
沈瑛?她會得拍桌子發脾氣。
我絕不相信,她才不會這麽做,她要是有氣力,也留著暖一暖胃。
她決不是為小事發脾氣的人。我可以做她發言人否認這一點。
她與我一樣小事懶理,大事,安靜處理。況且,有什麽事是值得大跳大叫的呢?吃一次虧學一次乖,何苦出醜給別人看。
她是個聰明人,我絕對有信心。
也許念中學時年輕,有時候忍不住會發一次脾氣,就被人家永誌在心。
做人便是這樣,因為人同此心,隻記得別人的壞處,不記得別人的好處。隻要有一次壞形狀被人記住,立刻十惡不赦,同樣的錯誤,若是人家犯,那還得了,簡直要清算她的祖宗,發生在自身身上,卻一定是社會可以原諒的。
這種小事,我並不打算向沈瑛提及。
我一聳肩就把謠言聳掉,一幹二淨。
我也是貓型人的另一特色,不把閑事記在心中。
我與沈瑛的感情隨著日子,又進一步。
現在我們一星期約見兩三次麵,隻要相對一會兒,便無限滿足。追隨肉欲主義的人覺得我們錯過了人間最美好的事,毫無疑問,但我們並不急於這些。
“天下有他們這樣的人!”妹妹嚷嚷:“兩個人也不拉手,也不說話,也沒有癡癡的相望,隻會過些時候微微一笑,我的天,這怎麽可以?”
我看她一眼。
“你們幾時拉手,再隔半年?幾時接吻?又隔半年?幾時入洞房?又是半年?”
我笑:“時間算得剛剛好。”
“你這人!”妹妹老話一句。
這樣才有意思,慢慢來。
媽媽卻被感動,她讚成的說:“以前咱們也是一這樣子。”
“以前,以前才刺激呢,”妹妹呶呶嘴,“一見麵就進洞房,盲婚。”
我笑。
“可是後來文明結婚,”媽媽說:“男女也見麵的。”
“是嗎?還不是表哥表妹,自小一起長大,一點新奇也沒有,所以感情似溫吞水。”
媽媽瞪妹妹一眼,“你打算怎麽樣?莫不是幹柴烈火,統統一起來?”
我大笑。
“我情願現在的男女都像沈小姐與你哥哥,斯斯文文,那我們大人也可以鬆口氣。有時候在公共交通工具看見那些欲火焚身的少男少女,扭在一起哼哼唧唧,哎呀!真受不了。”
“媽媽是老古董,不過時下年輕人的姿態也甚為難看,怪不得她眼痛。”
所以,貓型人對於重整道德,亦有貢獻。
我們真的不大拉手。
沈瑛喜歡把手插在口袋裏。
我也是。
有時候我們會繞一下手臂,把自己的手插在自己的口袋中,我們的衣服,包括外套與褲子,都有口袋。
就在這段時間內,我拿到碩士學位,申請到念博士,而沈瑛也開始她第二年的功課。
她寫論文並不緊張,第一年進行得很好。貓型人通常努力讀書,因為夠耐力,有長心。
我偷偷的問她:“沈瑛,結婚需要很多錢嗎?”
她看我一眼,“不見得吧,結婚又不是請客吃飯。”
“那為什麽有人大宴親朋?”
“有些喜歡熱鬧。”她微笑。
“你喜歡嗎?”
她搖搖頭,我得其所哉。
“你父母呢?”
她亦搖搖頭。
“那麽,有什麽條件才可結婚呢?”
“經濟獨立成熟,性格自立成熟。”
“你覺得我怎麽樣?”
她很鎮靜,看我一眼,說道:“差一點點,過一兩年就堪稱有十足的條件了。”
我說:“畢了業,我會找一份很穩定的工作做。但我不會發財。也許可以買一輛平治,但不是勞斯萊斯,可以擁有五百平方米的公寓,但不是白色的濱海別墅,你說如何?”
“可以了。”她仍然微笑,但有些喜氣洋洋的。
“那麽,我的心就安樂了。”
我並沒有說為什麽我的心會安樂,想來她是明白的。我有一絲心急,還要等一年多哪,真是生平第一次心急,以往什麽事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沒有什麽了不起,我總是眉毛都不挑一挑,但這一次,我的心就躁了。
沈瑛真是聰明女,她大約是看出我的心事,她握住我的手搖一搖。
“不要急。”她說。
我原是怕她急,所以自己才急,女孩子的青春有限,怎麽可以一年兩年這樣等下去,如今見她反而勸我不要急,我鬆一口氣,所以也不急了。
她輕輕說:“我還要一年才可以讀完碩士。”
我感激地將她的手貼在麵孔邊,良久良久。
她的手不冷不熱,如一塊象牙,貼在麵孔上,非常舒服。
我知道在人生道路上,我不再會寂寞。
那日回家,我蜷縮在床上,偷偷哭了一場。
有時候太關心了,也會哭起來。
第二天,看到沈瑛,她眼泡腫腫的。
我訝異,“眼睛怎麽了?”
她羞澀的說:“昨日哭了一夜。”
“為什麽?”我問。莫非同我一樣。
她答:“世上最難找的是終身伴侶,如今不花吹灰之力找到,太高興,忍不住哭泣起來。”
我說:“我也一樣。”
她向我看來,我忽然擁抱她。
妹妹說:“到現在可以帶她回來了吧?”
“可以了。”我說:“媽媽,我明天叫沈瑛來吃飯。”
“要準備什麽菜?”
“什麽菜都可以。”
沈瑛來了,穿著一件鬆身的旗袍,媽媽一眼就喜歡她。我們這頓飯吃得很愉快。
事後妹妹說:“真令人讚歎,想不出有什麽衣服見伯母會得好過她那件旗袍,端莊美麗兼有,不得了。”
我笑,“那麽輪到你去見伯母的時候,你也做一件那樣的旗袍吧。”
“我一定會得請教沈小姐。”
妹妹問:“媽媽,有沒有發覺他們兩個人的麵孔很像,都是圓圓扁扁的。”
媽媽笑,“人家沈小姐的鼻粱高多了。”
一家人都開心。
媽媽又補了句:“像小魯子這樣子戀愛,用心又用腦,多好,既甜蜜又開心,又不叫家長擔憂。”
有些人不這樣,有些人愛得欲仙欲死,像做一台京戲,喧鬧不堪,一下子離,一下子合,一下子愛,一下子恨。
我們不同,我們的戀愛是寧靜的理智的,光明的。
也許我們太幸運,也許不是每個人的戀愛都可以像我這般不勞而獲。
“不過,”妹妹說:“像貓一樣,哥哥看中了獵物,絕不放鬆。”
獵物?不是這樣的。
唉,怎麽樣才說得清楚呢,那一日,到學校,第一眼看到沈瑛,就知道她是我同道中人。
我是先天性的貓型人。
而她,相信是後天性的,我沒有問。
母親
鄧家三姐妹已經好久沒聚頭了,終於由小妹玉英發起,在溫哥華的大姐玉元家見麵。
玉英自倫敦告了假趕去,老二玉永在紐約,路途比較近。
三姐妹在大門口緊緊擁抱。
“沒出發時直咕噥,”玉永笑,“見什麽見,通電話不已經足夠了嗎?老板又不給假,可是咬咬牙,放下一切跑了來,又認為值得。”
王元說:“前年我見過老二,去年見過小妹,可是三人聚頭,已是四年前的事了。”
玉英笑,“太不像話,親姐妹,連胖了瘦了都不甚了了,媽媽知道,會怎麽想。”
說到母親,三姐妹黯然,母親去世,已經多年。
玉元連忙說:“快進來坐下,我們交換情報。”
三姐妹中隻有玉元已婚,孩子才一歲多,蹣跚走出來,含著手指,笑嘻嘻看著兩個阿姨,玉元立刻說:“囡囡,過來叫人。”
褓姆領著那幼兒走近。
玉永與玉英未婚,穿戴考究,最怕接近孩子,最終還是維持安全距離,客套數句,由褓姆抱了走。
“帶孩子很辛苦吧。”
“有人幫忙,還算是好的了。”
玉英問:“榮任母親,有何感想?”
玉元答:“我相信如果有子彈飛過來,我會毫不猶疑擋在孩子身前。”
玉永咋舌,“聲音那樣平和,可見是真的。”
玉元微笑,“你們倆呢,孤家寡人,可風流快活?”
老二與小妹異口同聲,“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好處。”
“有無異性知己?”
兩人又齊齊答:“有。”
三姐妹相視而笑。
“比較母親那一代,我們的選擇比較多。”
玉元沉默片刻,“我一生最不甘心的,是母親早逝。”
玉英苦笑,“大姐這不是打趣我嗎,我三歲就失去媽媽,比你們更苦。”
玉永忽然說:“不,今年是母親去世二十年紀念,那年王英才兩歲。”
玉元說:“我七歲,我記得很清楚,母親病了頗長一段時候,臉容逐漸消瘦,可是還堅持照顧我們,小妹頗愛夜哭,她晚上時時起來看小妹。”
這時,家務助理出來說:“茶點準備好了。”
玉永詫異說:“玉元你過的是什麽生活,居然有兩個工人服侍,好不奢靡。”
玉英一看到巧克力蛋糕,幾乎沒把整張臉埋下去,兩個姐姐直笑。
“可憐,那麽貪吃,將來最胖的一定是她。”
“我記得母親去世後,她不知媽媽去了何處,逐間房間找,然後坐倒在地哭叫媽媽,媽媽,真叫人心酸。”
玉永說:“所以我怕做母親,身為人母仿佛有個責任非活到八十九歲半不可,可以想像母親去世前是多麽不舍得我們,尤其是才兩歲的小妹。”
玉英抬起頭來,“不,是三歲。”
“小妹,你當時太小,記憶混淆了。”
玉英很肯定,“不,我記得很清楚,有一夜,媽媽推醒我,笑嘻嘻說:‘囡囡你三歲生日,快來吃蛋糕’,那小小蛋糕上有三支小蠟燭,我三歲。”
玉元大大納罕,“小妹你三歲生日那天是外婆與我們在一起,外婆落淚說你可憐,從此見不到媽媽。”
玉永按住大姐,“慢著,且聽小妹把話說清楚。”
玉英堅持:“不錯,那一陣子,父親在新加坡出差,外婆來陪我們住,下午還帶我們到遊樂場,是不是?”
王元笑,“這部份記憶又絲毫不錯,難為你了。”
王英說下去:“二姐不小心跌破膝蓋,結果外婆買了棉花糖補償她。”
玉永也答:“是,一點不錯。”
“晚上,我特別累,故此上床先睡,後來,媽媽回來把我推醒,叫我吃生日蛋糕。”
天元與玉永麵麵相□留
玉英說下去:“她長頭發攏在腦後,穿件藏青色旗袍,把我摟在懷中很久,叫我好寶寶,我記得我高興極了,但稍後她告訴我,她要離開我們,到一個比較遠的地方去,可是將來,我們必能見麵。”
這時室內忽然靜了下來。
半晌,玉永說:“小妹那是你夢見母親。”
“哪有如此清晰詳盡的夢境。”
玉元忽然說:“若是夢境,如何解釋其他的事?”
玉永跳起來,“什麽其他的事?”
“第二天清早,外婆說,怎麽衣服都收下來折疊好了,還有,老二那從不整理的書包全收拾妥當,而客廳當中,放著隻吃了一角的蛋糕。”
玉、水嚷:“當然是慵人阿三做的好事。”
“不,阿三當時回鄉探親去了。”
三姐妹用手托著頭,沉默良久。
隔一會兒玉永說:“二十年前的事,大家都小,記不清楚,母親在我心中,隻是一個淡淡淒酸的影子。”
玉元感喟:“她從來沒有享過福。”
玉英卻說:“她回來看我,大姐,她舍不得我,知道我到處找她,她回來看我。”玉元落下淚來。
玉英追問:“那一夜,你可聽到什麽聲響?”
玉元答:“我的確聽到啟門聲,起來視察,看見外婆與老二睡得好好地,但是你,小妹,你醒了,坐在床沿傻笑,雙目凝視牆角,一直憨笑。”玉永驚問:“你可看到什麽?”
玉元歎息,“可惜我什麽都沒看到。”
玉永溫婉地說:“現在你自己也是一個母親了。”
王元惻然:“所以我知道,如果回得來,我一定也會回來看囡囡。”
活潑的玉英刹那間恢複了本色,“母現必然知道我們生活得不錯,可以放心了。”她握住姐姐的手。
偶像
我最崇拜的人是小說家莫天地。
他的小說我全有,一共三十本,封麵都非常美觀雅致,令我愛不釋手,讀了又讀,故事中的人物,我都能背誦出來,就象活生生的,在我四周圍。
我覺得莫天地的作品盡善盡美,是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說話的時候,也時常引用他的句子,莫天地說的,生命之不過是一個幻覺。莫天地說的,女人最重要的是獨立,莫天地說這個,莫天地說那個。
我像是愛上了莫天地。
他的作品極其豐富,非常能夠滿足讀者,我每個月都到書店去尋找他的作品。
在我廿三年的生命中,莫天地占有太重要的位置。
親友們都知道我有這麽一個偶像。
大哥問:“真是奇怪,譯本小說會吸引這麽多讀者,而讀者之中,又有這麽癡心的。”
大嫂笑。“癡心的恐怕大不乏人呢。”
大哥問:“是寫得好嗎?”
大嫂說:“是比較好,比較沒那麽粗,而且合情合理,人物也很現代。”
“謝謝你,大嫂。”我很感激。
大嫂笑,“謝得多奇怪,我又不是稱讚你。”
“你稱讚莫天地也是一樣的。”我說。
大哥搖搖頭,“真有這樣的讀者,不管這莫天地是誰,也足以引以為榮。”
我纏住大嫂要與她討論莫天地的文章。
大嫂說:“我不是專家,改天我介紹個專家給你。”
“什麽?還有比我更專家的?”
“當然有,她是莫天地的妹妹。”
“什麽?”我跳起來,“你認識莫家的人?”
“咦,莫家的人,也不過是人呀。”
“快說快說!大嫂,怎麽以前好像沒聽你提起過?”
“我哪兒說得那麽多,也是最近才認識的,最近我們做同事。”
大嫂在局裏身任要職。
“他妹妹長得如何?”我追問……“說呀說呀。”
“不很美,但自然有股高貴之氣。”
“不夠透徹,大嫂,在我眼中,你也高貴。”
“跟我差不多樣子,”大嫂笑,“望四的人,還要怎麽樣?”
“什麽望四的人?才三十出頭罷了。”
“小利,那當然還是你青春。”
“說下去呀。”我催她。
“沒有什麽好說的了。”
“莫天地呢?他多大年紀?真姓名是什麽?長得如何?性情怎麽樣?”
“我沒問過。”
“怎麽可以不問?”
“我不方便查根問底。”
我很緊張,“大嫂,讓我來問好了,我不怕難為情,你把那位小姐介紹給我。”
“你看你,小利,別這樣好不好?”大哥發話。
“不,大嫂,我跟你是耙上了,你一定要製造機會,讓我見到莫天地。”
大哥白大嫂一眼,“你看你,自尋煩惱。”大哥的口頭禪是“你看你”。
我在以後的幾個禮拜內,一直不放過大嫂,死求活求,輕聲哀求,差些兒沒跪下來。
大哥罵我:“廿二歲的人了,大學畢業生,還盲目崇拜偶像,真丟臉。”
我不管,我佩服莫天地的才華,這種崇拜與小女孩迷歌星明星是有點分別的。
大嫂實在給我煩得沒法子,答應替我找機會。
我歡呼雀躍,一直睡不著。
莫天地會是怎麽樣子的人?他的文字那麽俏皮辛辣幽默,想像力那麽豐富,寫作技巧那麽流利,我愛煞了他。
他一定是個有氣質的人,高高瘦瘦,有一雙明亮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嘴角……
嘩!我真的沒有辦法睡得著。
過了很久,大嫂那邊終於有消息了。
她說:“星期六下午,麗晶茶座。”
“真的?”我一陣暈眩。
“且慢高興,我約的是莫天真。”
“誰是莫天真?”我瞠目。
“你那偶像的妹妹。”
“什麽?”我責問,“那麽莫天地呢?”
這個時候大哥又插聲說:“你看你,現在沒完沒了,我問你到什麽地方去變一個莫天地出來給她!”
大嫂說:“你見了莫小姐,自己求她好了。”
“我?”我指著鼻子。
大嫂推我一下,“要見偶像,麵皮隻好老一老。”
“好!好!”我滿口答應。
大哥在一旁很諷刺的說:“你瞧你瞧,用這種勇氣來幹革命,一定成功。”
我不管他。
星期六下午我準時到茶座,多怕她倆不來。
等足二十分鍾,大嫂與莫小姐終於珊珊來遲,出現在門口,我連忙舉起手打招呼。
大家坐定了。思量半晌,我開口說明我的希望。
大嫂說,“她喜歡莫天地的作品,真有十年八年曆史,那些小說,她都背得出來。”
莫小姐說,“我哥哥的確是有些讀者的。”
“可不可以讓我見他一次?”
莫小姐笑,“講出來沒有人相信,我自己也不大見得到他,他生活方式很低調,又不愛出鋒頭或是到處避,換言之,為人挺孤僻的。”
“破一次例也不行嗎?”我整個身子探出去。
“我問問看。”莫小姐說。
“問一問,”大嫂笑,“小利也夠苦心的。”
莫小姐說:“其實,看他的作品也夠了。”
我狐疑,怎麽,他不是一個英俊的人嗎?
“很多時候,作品與真人是一段距離的。”
“怎麽?”我問:“他有什麽怪僻?”
“我的意見是,”莫小姐笑,“不一定要見到偶像。”
大嫂說:“他們年輕人的想法是不一樣的,他們做事一味夠徹底,不喜歡留想像餘地。”
我不出聲。
莫小姐說:“越來越少人懂得含蓄之道了。”
我忍不住說:“無論如何,我希望見到他。”
“我替你想一想。”她終於答應。
跟著的幾天我垂頭喪氣。
“怎麽?人家不是已經答應你了嗎?為什麽仍然悶悶不樂?”
“那位莫小姐太含蓄了,什麽叫做‘想一想’?沒有什麽好想的。莫天地明明是她兄弟,現在看起來,希望不大,中國人推塘人最有一手。”
“看你說話,真是語無倫次。”大哥說。
大嫂說:“那也未必,想來是因為他讀者多,如果每個人都要見過,沒有時間,可說,成年人身邊的瑣事很困身,千頭萬緒,也許他沒有心情見讀者。”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成年人。”
“你怎麽一樣?得天獨厚,住在家中,什麽也不必理,獨自出來生活,要管的瑣事是極多的。”
那麽說來,他竟勻不出時間來見我了?
沒法子,我隻好再把他的小說從看一次。
在我的想像中,他應是略帶孤僻的一個人,我知道他還沒有結婚,三十五六年紀,有一個比較談得來的女朋友,她在大學教書……
這些消息,陸陸續續,都在報上其他作者寫到他的時候所看到,日積月累,我知道關於他的事,實在不算少。
他的生活很樸素,隻是喜歡音樂,藏有許多唱片。
他沒有太多的朋友,不喜到人多的地方去。
我沒有見過他的照片,他很少有照片公開登在報上,據說非常早期的時候有,現在沒有了。
他喜歡白色。
歐洲最喜歡的城市是巴黎。
認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鐵路。
喜歡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經有人批評他人緣壞。
曾在英國留學四年。
除了寫作之外,有一盤小生意。
時常說的話──“誰理呢”,“交稿必需準時”,“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敗乃悲傷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換句話說,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裏的人物都是上流的,從來不含黃色意味。
我並沒有什麽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麽的,我隻是想見他,與他好好說上幾句話。
“照片,至少可以給我一張照片。”
大嫂說:“好,我同你問問看。”
稍後她說:“莫天地說他沒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電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歎息。
真是固執有性格的一個人。
“替我的書簽名。”
大哥大叫一聲,“你煩不煩,有完沒有?”
我吐吐舌頭。
我特地買了一套莫天地的新書,叫他簽上下款。
三十多本書,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過了一個月才抬回來,雖然時間上久了一點,但是我仍然心滿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並不見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麵寫著:查小利指正,莫天地。與一個日子。
這是最好的紀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從此他對我的名字會有記憶。
我把簽名與朋友共賞,他們都說:這是非常難得的,因為莫天地根本不來這一套。
“並且,”他們說:“他好像要轉行了。”
“什麽?”我如聽到晴天霹靂,“轉行?轉行做什麽?”
“做生意。”
“他做什麽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設計師文憑,轉行做設計。”
“什麽?那他不再寫小說了?”
“現在他的產品已經減少很多。”
“那以後怎麽辦?”我失望的說:“我看什麽?”
“你可以看諾貝爾獎得主的文章呀!”
“我不要看,如果我要學習,我會到大學進修,我並不要做一個偉人,再說,寫諾貝爾的或許是偉人,看的又算什麽呢?我一拿起那種書籍,馬上打瞌睡。”
“太沒出息了。”
“對,讓我做一個沒有出息的人吧。”我笑,“快告訴我莫天地設計的是什麽?”
“室內裝修。”
啊。
他那麽喜歡白色,所設計的屋子一定是全白的,優雅的,美麗的,背山麵海。
大嫂說:“小利,所以說你不懂事,替人家攪設計是要尊重主顧的意思,你以為是自己住?即使客人要一個鴛鴦七彩的臥室,天花板鑲鏡子,也隻好替他們做。”
我緊握拳頭,“不會的,莫天地不是這樣的人,他不會接這樣的工作來做。”
大嫂既好氣又好笑,“對,莫天地連飯都不要吃,他是得了道的神仙。”
“不,他不會為五鬥米而折腰。”
“他既然是人,就離不了俗例。”
“不!”我很傷感。
見他們把他傳得這樣,我不相信這些話,我可以肯定莫天地在任何環境之內都是超然的。
他們不應破壞他的形像。
人要吃飯是事實,但吃多少穿多少是注定的,我相信莫天地會很妥當地處理生活上的細節。
但是為什麽莫小姐還不幫我安排見一見莫天地呢?
唉,我都不好意思再催了。
大嫂知情識趣的問:“怎麽,莫小姐還沒同你聯絡?”
我搖搖頭。
“莫天地聽說到歐洲去了。”
“是嗎?為什麽報上沒斷稿?”
“他一向很有職業道德,存稿很多,三兩個月根本不成問題。”
“啊,原來是這樣。他到歐洲什麽地方去?不是康城吧?幾乎每個人都跑到康城影展去了,回來寫了一大堆雜記,一下子又說看到了大島渚不然就瞥見大衛寶兒的影子,仿佛這些外國人都是一見發財,他們如揀了金子仙,真小家子氣得叫人傷心。”
“仿佛去的是希臘,我不清楚。”
“什麽時候回來?”
“我總不好意思天天去打聽。”
唉。
“小利,也許真的聞名不如見麵。”
“那我也得見一見,好死了這條心。”
“這就不對了,就算他的外表不如你想像中的那麽好,你也不應該失望,小說管小說,人是人。”
我說:“庸俗淺見的人寫不出好小說。”
“那就是了,你應當放心了?”
我就是不放心。
我完全不明白為什麽我會為一個陌生人這樣掛心。
但是莫天地不是陌生人,我認識他已經有十多年,他的思路發展我完全可以掌握得到。
我們這些有誠意的讀者,全是他的知己。
不不,絕對不是陌生人。
有時候做夢,見到莫小姐帶我到一座白色的大廈去,裝修得美奐美輪,一進門,看見屋主人,卻是一個又矮又胖,神情猥瑣的禿頭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垂涎欲滴的樣子,而自稱是莫天地。
我嚇得自夢中驚醒,一身大汗,我的天,嚇死我。
所以我認為我非得見一次莫天地不可。
“見到他如何?追求他?”大哥問。
“自然不。”我說:“看,我都同你說過,這不是個人情欲問題,我早已申明,他是我的偶像,見一見他,可以了結我個人的心願。”
“還不是兩個眼睛一管鼻子一張嘴巴,為什麽你那麽寵他?”
“嘿,越說越渾。”
我不出聲。
終於有一日,大嫂說:“你是不是想看莫天地的照片?”
“怎麽?你有嗎?”
“有莫小姐與他合照的一張,來。”她打開手袋,取出照片遞給我。
我搶過來看。
照片很小,普士卡尺寸,莫天地的頭部隻有指甲大小,但他既不胖也不矮,也不是禿頭。
文如其人,非常俊逸,穿白襯衫深色粗布褲,外表比真實年齡年青,我真真正正的放下了心。
我得意洋洋的想:自己的眼光真不錯,永遠是城裏最好的。他不丟我的臉,有些人喜歡的作家打扮如風塵中人。
“這照片送給我?”
“你真走火入魔,幾時這麽的為一個人瘋狂?”大哥說:“將來談戀愛也這麽著,才叫人擔心。”
“啊,那你可以放心,誰耐煩為戀愛付出那麽大的代價?”
“別嘴晌。”
“在別的事上,我的頭腦是很清醒的。”
“但願如此,哈利路亞。”
我也忍不住笑了。
如果真的見到莫天地,不知怎麽辦才好,盼望那麽久的事終成事實,反高潮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這樣想來,反而心平氣和起來。
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越是求越是沒有,無心栽柳柳成蔭。
莫小姐忽然來通知:“下星期六可有空?我兄弟與我有個約會,你也一起來吧。”
我抓著電話,心頭有莫名的欣喜,不知如何作答。
“喂喂?”
“有空,怎麽樣都有空。”
“我再同你聯絡。”她說。
我高興極了,本來早有約會,統統都推掉,給小朋友罵個半死。人嘛,當然都如此,那裏有好處往哪裏去,識事務者為俊傑。
我磨拳擦掌,為星期六見我的偶像作出準備。
穿什麽衣服?當然是白色。
帶什麽禮物去?又不能送他花束,那麽選一些糕點。男人多數不愛吃甜膩的東西,怎麽辦好?
買水果吧,水果最好。
我心忐忑。
化駐不要太濃,他討厭化濃妝的女人,在小說中時常譏笑那些女人的麵孔像日本能劇的麵具。
發型?梳我平日梳的大辮子好了。千萬不要鬆灑出來,像那種小明星小歌星。
一切斟議好了,我出去買衣服。
迷你裙?不。大蓬裙?不。露背裝?不。兩截裙?不。最好是一件頭略為直身的細麻布衣裳,小圓領,一個顏色,無花無邊,簡單幽雅的那種。
這類無花款的裙子是極貴的。
結果我沒有挑白色,我選了件米色的裙子,胸前一排抽紗花。
白色大耀眼了,我想,還是米色清爽。順道配了雙平跟涼鞋,不穿絲襪,曬成棕色的小腿上看去也過得去。我用一隻不大不小的半舊織皮手袋,整個人就準備好了。
什麽手飾都不用,免得看上去累墜,隻戴一隻手表,是還沒有流行起來的極薄極小的瑞士石英表。
我可以出發了。
大戰前夕,心情反而特別平靜。
星期五莫小姐告訴我時間地點,我記了下來。
星期六下了班梳洗打扮停當就出門。
大哥在門口碰見我,也忍不住說一聲:“好一個高尚女士,有氣質。”
我笑說:“謝謝。”
“約會誰?”大哥問。
“莫天地。”
“別說笑了。”他一臉不置信。
“是真的。”我側側頭不以為然。
“什麽?誰替你約的?”大哥不得不信。
“莫天真,他的妹妹。”
大哥“噓”的一聲,“祝你幸運。”
“我需要幸運。”我給大哥一個飛吻。
希望見了他別緊張得打翻茶水碰跌杯子。
我遲到十分鍾,是故意的,他們有伴,我沒有,一個人孤零零坐著,算什麽呢。
我到的時候,看見莫小姐穿黑白兩色坐在那裏,我連忙迎過去。
她笑,“怎麽?別太緊張。”
我一定緊張在麵孔上。我坐下,帶一個詢問的神色。
她說,“他轉進書店去了,我們在這裏等他。”
“他常常買書?”我順口問。
“才不呢,”莫小姐說:“他根本不是書蟲,他買的是室內裝修的書。”
話沒說完,莫小姐抬起頭,我知道他來了。
我忍不住回頭看,果然是他。
嘩,白衣白褲,一雙破球鞋便襯出無限的氣質,這樣子的清秀模樣,到什麽地方找去?
這是個不折不扣的莫天地,我的心興奮得咚咚跳。
莫小姐替我們介紹。
他並沒有太在意,略略與我默點頭,對我很冷淡。
他放下書本,點燃一枝煙,便跟他的姐姐說:“找我出來,有什麽事?”
“媽媽說很久沒有見到你了。”莫小姐說。
他說:“見到我,說來說去,也不過是那麽幾句話。”
“這是老人家的通病。”莫小姐解釋。
“還有什麽事?”他已開始不耐煩。
我很吃驚於他這種態度。
我愕然,真沒想到他的脾氣這麽急燥,連對小事也是這樣。
“你最近忙什麽?”莫小姐還是很關心他。
“忙鋪子裏的事。”他仿佛不願多說。
“什麽時候開張?”
“還差廿多萬的資金,遙遙無期。”
“最近你的單行本子銷路頗好……”
“那個?那個那裏養得活人,隻好當外快,不無小補。”
他猛力的抽著煙,我看得呆了,真的那麽現實?莫天地為錢煩惱?我想都沒想過。
“廿多萬也不是一個大數目,回去同媽媽商量商量,沒有不準的,”莫小姐說。
“可是她又有許多附帶的條件。”
“母子之間,有什麽不能答應的?”
“你不明白。”他很不耐煩。
莫小姐不好意思的看我一眼,歎口氣。
莫天地說:“我有事,先走一步。”他連看都不向我看一眼,就起身走了。
我怔住,很久說不出話來。
大浮燥了,太沒有禮貌了,怎麽會這樣?是不是因為今天心情特別不好?
“他呀,他就是這個樣子,一向如此,心情很壞。”莫小姐苦笑,“我都不曉得怎麽解釋才好,唉。”
“為什麽?”我忍不住問。
“他神經一向緊張,再說,家裏也把他寵壞了,又有點藝術家脾氣。”
我不出聲,這些都不是好理由,我不接受。我認為他是一個極端自私的人。
“不過也難怪他,生活這麽煩忙,社會這麽虛榮,為了生計,他也忙得透不過氣來。”莫小姐幫他轉彎。
“可是他賺得那麽多!”我不服。
“誰說的?”莫小姐笑問。
我不出聲,想當然耳。
“一家不知一家事,”她說:“賺得多開銷也大,最近他被稅務局追得透不過氣來。”
我很失望。
“別不高興,我隻是希望你知道,小說家也是人,不可能永遠維持最佳狀態。”
原以為他會拉著我的手殷殷問好……真的是,我太天真了。
“他的脾氣就是那樣,所以不愛見人。”
我點點頭,是我太刻意要見他,是我不好。
那天告別回來,我再翻翻莫天地的書,發覺他的幽默風趣熱情都單單隻在書中出現。
我很惆惘,這是他外表形像,與真實的他完全不一樣。
大哥問:“見到偶像了?”
“見到了。”
“失望?”
“不。”
“為什麽板著麵孔?”他奇問。
“原來我們生活在一個現實的世界裏,”我把頭枕在雙臂上,“是我把一切想得太美妙了。”
“那就是等於失望。”大哥笑。
大嫂問:“那以後還看不看莫天地的小說?”
“看看看,當然看,”我歎口氣,“不看他又看誰?隻是不要把他小說中的世界帶到現實中來好了。”
大嫂點點頭,“這話有點意思,是成熟了。”
原來他也為俗務纏身,為錢財頭痛,時時皺著眉頭,發脾氣,嘮叨,就像我爸爸,我哥哥,我同事,以及我那些男朋友。
他是真人不是偶像。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