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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鳥記

(2008-10-24 12:23:57) 下一個

燕呢的愛 藍鳥記 未婚夫 水晶 是的在劍橋 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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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店 女人 家庭教師 無痕無恨 表妹

燕呢的愛
  燕呢這女護土。人跟職業相稱,永遠是那麽雪白高貴,她是少數神情和藹的女護士之她做護士不是為了那份薪水,而是為了她的誌向,據她的姊姊說,她小時玩遊戲,便喜扮護士,硬拉了小朋友做病人。
  脫下製服,她是一個很時髦的女孩子,喜歡穿牛仔褲、T恤,行動很磊落,笑聲像一個男孩子,可是她相貌長得好,追求的人是很多的,但是燕呢從來沒有談過戀愛。
  在醫院裏,她拍拍病人的手,告訴他們,“沒有關係,一點點小毛病。”病人馬上相信了,精神立刻一振。燕呢戴一隻金表帶的勞力士,燕呢是很神氣的,把脈的時候看著手表,我們都笑她是廣告標準人選。
  燕呢做人充滿朝氣,活潑可愛,她可以由早上五點半幹到晚上五點半,收工的時候,白製服還是雪白的,人新鮮得剛起床一樣,每個人都佩服她。
  醫院有休假,她休假的日子永遠被別的女孩子請為替工,她們要去約會男孩子。燕呢不需要。她是最愉快的伴侶,永遠了解一切,找人訴苦,最好是她。
  但是這麽可愛的女孩子,怎麽會沒有男朋友呢?我太不明白了,她姊姊也不明白。
  她姊姊是我的妻子,我是她的姐夫。
  妻說:“不結婚就不結好了,不見得每個女人都要結婚。”
  說得也是,燕呢現在的收入很豐富,一個月好幾千塊,嫁了丈夫,勢必失去很多自由,丈夫的收入如果不夠維持一個小家庭,還要她貼補,如果她愛他,那沒話好說,但是她沒有戀愛,又何必為結婚而結婚?
  燕呢從來不擔心她的婚姻問題,她自己住在護士宿舍裏,周末與我們的小孩子到公園打球,賽跑,夏天教遊泳,有時候例假拿不到周末,晚上也一樣的來坐,我們對她的印象非常好。
  媽媽常說:“你三弟還沒結婚,不如把燕呢介紹給他,一家親。”
  我不好意思說出來,像三弟這種平凡過平凡的男人,燕呢怎麽會喜歡?看她那瀟灑勁兒,把男人視作腳下塵土,不知道對象要是怎麽樣的人。
  我們並不替她擔心。
  燕呢是這麽的自在,想要男朋友而沒有男朋友,那才痛苦。她不介意與男孩子一起出去,但是朋友是朋友,止於此。可是她從來不覺得這是一種缺憾。
  她要男朋友幹什麽呢?像她這樣的女孩子,工作能力這麽強,比得上很多男人,除非她碰到一個超人,否則我不相信她會為自己增加麻煩,坐在一個小家庭裏管油鹽柴米,打理開銷,沒有這種必要,有些女孩子天生是不理這種事情的。
  有些女孩子像燕呢,是天生該活活潑潑,不受俗務所牽擾,我相信。
  但是妻說:“如果真的愛上了,那也沒辦法,有愛情的話,什麽都是好的,吃淡飯睡床位也是好的。”
  “我不相信。”我笑,“我不相信有這種事,像燕呢這樣的女孩子,愛情不會來得很衝動。”
  她姊姊沉思,“我也希望如此,我不希望她的基礎一下子被轟然推翻,做那麽一個獨立女性,其中的苦處是不能形容的,為了一聲瀟灑,代價是不小的,生活上瑣碎的事層出不窮,常常磨折著人,她都一個人承擔下來了,我們到底都還是人,吃飯如厠的事是免不了的,那又有什麽瀟灑可言呢?”
  她姊姊言下之意,結婚生子是人生免不了的過程,既然有人類以來,大家都那麽做,總有點道理在那裏,不容忽視,年輕的時候不結婚不要緊,但是年老之後,誰來陪她呢?總不會是我們。
  問及對象問題,燕呢說:“有,結婚的對象很多,年輕的醫生,還沒上三十歲就已經腦滿腸肥了,真不明白他們是怎麽樣胖起來的,眼睛裏一點神采也沒有,讀完了醫科就用那幾年學來的功課虐待著病人,一輩子沒有凝視過一隻蜻蜒或是蝴蝶,真是,怎麽嫁呢?”
  妻子為他的妹妹鼓起掌來,“兼職的女詩人。”
  燕呢不在乎。
  我對燕呢說:“你接觸不是醫生便是病人,如果兩者都不喜歡,做人是很痛苫的。”
  “你少擔心,姊夫,我在外頭也有朋友。”她笑。
  “你也是廿七八歲的人了,總不能老跟小朋友在一起。”我說:“你的朋友都是從六歲到十六歲的。”
  她打個哈哈,不出聲。
  後來連續有一兩個禮拜我們見她不到,回電話都說是因為忙,她既然那麽忙,我們也不好說什麽,但是某一個星期天,我帶了女兒去吃冰淇淋,發覺她與一個男人在喝咖啡。
  我有一刻的喜悅,那個男人長得很漂亮,當然不是腦滿腸肥的那種,他長得很清秀,可以看得出清秀之餘有點結鬱,眉毛很濃,眼睛很亮,這種眼睛一有空必然要凝視蜻蜓或是蝴蝶的,已經注定了。
  我連忙過去打招呼,把小女兒留在座位上。
  但是燕呢—反常態,看見我表情非常勉強,支吾幾句,接著她的男伴站起來要走。
  “我先走。”看都不看我一眼。
  燕呢說:“等一等,我跟你一塊兒走。”她付了賬也不跟我說再見,匆匆地走了。
  我非常的尷尬,簡直不知道發生了什麽奇事,燕呢一向是個最知道禮貌的女孩子,這次神情這麽失常,我不能夠明白。
  我帶著小女兒回家,把事情告訴了妻子。妻不相信,“燕呢單獨與男朋友暍咖啡?似乎是不可能的事,那個是她的男朋友?”
  “也許是吧?”我說。
  “我晚上問問她。”妻說。
  我開了一罐冰啤酒喝著,“不要問她,顯得我多事,有什麽芝麻綠豆都得往家中報道。”
  “那也不算錯吧,她到底是我們妹妹。”
  “剛才我可不覺得我是她的姊夫,理都不理我。”
  “你這個聲調,很有點醋味呢,姊夫自古是喜歡小姨的。”妻笑道:“不見得為了她一時失態你會生氣吧?”
  我剛想接口,門鈴一響,傭人開門,進來的正是燕呢。
  妻子本想說話,但是看見她的神情,噤了聲。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麽疲倦的燕呢,眼睛失了神采,皮膚黯黯的,頭發崩潰在額角上,襯衫與裙子都是皺的,她坐下來,—反常態的沉默,隻用手支撐著頭。
  妻看著我,我看著妻,兩個麵麵相覷著。
  生命力仿佛離了她去,燕呢默坐了很久。
  然後她站起來,說要回去。
  “你到哪兒去?”我問:“你飯還沒吃呢?坐下來。”
  她又坐下來。
  隻有在戀愛的不幸中,一個女孩子才會變成這樣子,毫無疑問,命運的悲劇終於臨到她頭上。
  我聲音不知怎地,變得非常溫柔,我問燕呢“下午那位先生呢?怎麽不請他過來?”
  “他……回家了。”
  妻問:“你為什麽不陪陪他?”
  “他說沒有必要。”燕呢的答案很簡單。
  妻問:“你們吵了架?”
  “沒有,我們沒有時間吵架,我們什麽時間都沒有,他是我的病人,今天剛出院的。”
  “剛出院?看上去不像病人呀。”我說。
  “你們不知道,醫生把他的肺切開來看,滿滿是癌細胞,馬上縫合,叫他準備後事,他住了一星期就堅持要出院了,現在他簡直準備等死。”燕呢用手掩住了瞼。
  妻看我一眼,我知道她心裏想什麽。燕呢幹這一行這麽久了,看過等死的病人不知道有多少,她一向把工作與生活分開,早上剛侍候完一個垂死的人,晚上她可以陪小孩們去看卡通。她不是一味傷感的人。這次當然有別的因素在內。
  妻說:“真不幸,但是你也不必太難過了,人總是這樣的。”
  “為什麽是他?”燕呢抬起頭來問。
  “為什麽是他?”妻笑道:“問得好,不是他又該是誰?有些人喜歡問:為什麽是我?每個人都有父母兄弟,都是血肉之軀,不是我就是他,換了別人,不見得悲劇就成了喜劇了。”
  燕呢低頭不語。
  我問:“這個人有什麽可愛呢?”
  事情已經被證實了,燕呢的確是對他有感情,可憐她第一次戀愛就挑了個這樣的對象。我也欲大叫一聲:為什麽是他?
  燕呢說:“我從來沒見過這麽有生命力的人,熱愛著世界,努力的活著,也從來沒見過這麽有條件活下去的人,廿五歲拿了建築師的資格,家境好,人品高,閑時學會了三國語言,喜歡旅行、航海,文學,這麽多姿多采的一個人,原以為自己可以活到八十歲、九十歲,滿以為自己可以子孫滿堂,為了一點不適住進醫院,給全院帶來了歡樂,他的風趣活潑,他的幽默詼諧,但是醫生突然把報告拿來,告訴他,世界已不屬於他的了。”
  我與妻呆呆的聽著。
  “你們當故事聽,是不是?但是對我來說,他不是一個故事,他是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燕呢忽然抖起來。
  我歎口氣,“太不幸了。”
  “今天下午我與他喝茶,他隻說了幾句,他說他要是早知隻有這麽短的命,他決不會讀建築,現在還沒有開始工作,已經嚐到了苦果。”
  “燕呢,你不必苦惱了,如果你對他有感情,你不應當陪他苦惱,而應當想法子使他快活。”我說。
  燕呢看我一眼,說:“我明白了。”
  “好好的睡一覺。”妻笑道:“你到底不是十七八歲的小姐了,要當心生活,睡眠不夠,看上去又乾又老,不知道像什麽,誰也不喜歡你。”
  “我回去了。”
  “慢著,今天在這裏睡。”我說:“明天是你的例假,你要在這裏住三兩天才回去,我好好地喂你吃點營養餐。”
  “他要找我,會找不到的,你放心,我會照顧自己。”
  “他叫什麽名字?”我問。
  燕呢說:“對於一個隨時可以死的人,名字有什麽重要?”
  “誰不是隨時可死的?誰還能保證下—個小時會發生些什麽事?”
  “但是他卻是確確實實知道隻有多少壽命了。”燕呢說完就走,彷佛不願意多逗留。
  妻說:“她還是沒有哭,天地良心,我這個做姊姊的還沒有看過這妹妹哭呢,從小她就是不哭的。”
  “眼淚並不能浸死人,也不能救活人。”我說:“她是怎麽會愛上那個病人的?”
  妻說:“不知道,其實燕呢並不是一個坦白的人,她的事,知道的人不多。”
  第二天中午她來了。燕呢完全變了—個人,今天與昨天完全下一樣,昨天她那麽消沉,今天經過一夜好睡,她又容光煥發,笑臉迎人,漂亮得不得了,一身上下的白灰褲,午飯也吃了很多。
  “你怎麽了”我問她“今天可好?”
  “也不好,但是何必把這不好影響別人?”她笑了笑:“我約了他下午去他家。”
  “他有沒有好—點?”我問。
  “沒有,他很生氣,昨日半夜打個電話來,他哭了,現在他謝絕所有的應酬,誰也不見,我是他唯一的朋友。”
  “燕呢,對付—個這樣的人不是容易的,你想一想,是否值得花那麽多的心血?”
  “我如果想過,有過猶疑,我就不會這麽做,我已經請了一個月的假來陪他。”燕呢說。
  “你等了多久才等到一個假期?不是說要到美國去?我勸你到美國去好好輕鬆兩個月,回來時
  “你真的勸我去美國?”她微笑的問:“姊夫,你似乎還不是這樣的人。”
  “當然,”我猶疑了片刻,“如果你能令—個病人快樂,比去美國旅行好得多了。可是如果你本身先陷了下去,救不了病人,反而害了你自己,那又是何必呢,還是去美國的好,是不是?”
  “姊夫說話,一向那麽厲害。”
  我說:“一個人最大的快樂,是生活正常,你不妨讓他過幾個月正常的生活,然後看看他有什
  燕呢微笑的說:“他沒有幾個月好活了。”
  “記住,幫助他,可是不要再讓人來幫助你。”
  她拿起手袋,“好的,我先去了。”
  “當心你自己。”我拍拍她肩膀。
  “謝謝你,姐夫。”她走了。
  與一個垂死的人談戀愛,我想,問題是他有沒有空想到愛情,他的心一定充滿了恨,恨全世界的人。
  事實證明我錯了。
  過了沒多少天,他陪著燕呢出現在我家中,他先伸出手來,給我一個大大的笑容:“我叫陳永複,燕呢的朋友,我們見過麵,那天我心情不好,真對不起。”他握著我的手,搖來搖去。
  我看著他,說也奇怪,我竟不覺得他的笑有什麽不對,反正要死了,笑也是死,不笑也是死。換了是我,我得拚命笑,先把本給撈回來。
  我歡迎他,他是一個英俊而瀟灑的男孩子,學識非常豐富,談吐有味道,他在今日的社會可以說是萬中無一的標準青年,在任何角度看來,他都應該是丈母娘們的乘龍快婿,問題隻是她們的女兒配不配得起他。
  燕呢看中他也是很應該的,他們站在一起,真是相配——如果他的命長一點。如果他的命長一點,可能一輩子不會進醫院,他的社交範圍與燕呢的太不一樣,兩個人可能永遠碰不上頭,所以這真是沒話可說的,到底有緣無緣呢,歎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
  “你想想看”,燕呢說:“我姐夫既然是個這麽明理的人,怎麽不答應我們的事呢?”
  “我們可以先問一問。”陳永複微笑道。
  “問什麽?”我笑問。
  “姐夫,我們想請你做證婚,我們要結婚了。”
  “什麽,結婚?”我呆在那裏。
  妻猛然轉過頭來。
  陳永複笑著說:“我知道我是個病人,我很清楚我的病況很嚴重,但是我愛燕呢。”他把手放在燕呢手上。
  我很憤怒,他愛燕呢,所以他要把燕呢帶到地獄裏去,與他一起死。
  我真是生氣。我問陳永複:“燕呢答應了嗎?”
  “答應了,”他得意洋洋,“不是這件事,我也不會認得燕呢。”他看著她。
  我說:“不是這件事?我相信你情願這件事沒有發生過,你沒有生過病,也不知道世上有燕呢這個人存在。”
  陳永複還沒有說話,燕呢已經搶著說:“事情已經發生了,他既然已經生了病,又認得了我,事情不能相提並論。”
  “你們考慮了多久?又認識多久?”
  “認識一個月了。”燕呢說:“有充分的時間。”
  我心痛地看著燕呢。她已經決定一意孤行了,我知道她,她的激情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認識了一個月,不錯,一個月對於癌症病人來說,等於我們的十年,二十年,他的確時間無多了。
  “過幾年我們到婚姻注冊處去。”陳永複說。
  我看到了紅粉骷髏。我實在不忍心叫燕呢的眼放遠一點,我看出她不會聽我的了。她決定犧牲自己來挽救陳永複一點點的快樂,這不是偉大,這叫愚昧,當這個女孩子是你的至親,你會覺得她愚昧。
  我萬念俱灰地看著妻,希望妻勸她幾句。
  但是妻像是五雷轟頂似的站著不動。
  多少年來我們盼望燕呢可以找到一個理想的愛人,現在她告訴我們找到了,卻是個這麽樣的人。
  妻忽然哭了起來,我明白,一個人在真正絕望,真正無助的時候,才會這麽樣的哭。
  我扶著妻進房,出來的時候,燕呢拉著我。
  “姐姐為什麽哭?”她問我:“應該為我高興。”
  我看著她很久,揮揮手:“你們去吧。”
  她與陳永複走了。
  我去安慰妻子,“隻要她高興,她都那麽大了,我們也無可奈何,沒有我們,她還是要活下去的,她的生活是她自己的生活。現在也不要緊了,再婚還是受歡迎的,離婚的人那麽多,一窩蜂似的。”
  妻並沒有動容,也許我的說服力太弱了,不夠力量,妻還是哭泣,“我隻有一個妹妹,父母臨終叫我照顧她。”但是燕呢的命運與常人不一樣,她喜歡的事她要去做。
  既然如此,我不忍把他們兩個人隔絕,畢竟陳永複就快要消失在這個地球上了。我買了水果到燕呢家去找他們。他們即使不在燕呢家,但是稍晚會回來。
  燕呢在整理一大盤藥品,上麵都寫著陳的名字。我把小玻璃瓶子翻來覆去的看,瓶子發出清脆的叮叮聲,燕呢精神煥發,穿著非常幹淨的牛仔褲,一件白色的T恤。
  “姐夫,你肯做我們的證婚人嗎?”
  “不,我不肯。但是我願意做你們的朋友。”
  她抬起頭笑:“你知道嗎?沒有人肯做我們的證婚人呢。”
  “你為什麽一定要結婚?”
  “因為我想嫁給他,你以為同居比較好?那是永遠沒有誠意,當你愛一個人,你希望與他共同生活,而不是單單與他睡覺。”
  “同居……他們說與結婚沒有什麽分別。”我說。
  “沒有分別?”燕呢溫和的笑,“我覺得有分別。”
  “你也得為自己著想。”我說:“人是自私一點好。”
  “我是為自己著想,我愛他,我樂意嫁他。”
  我低下頭,“我可以幫你們做些什麽?”
  “如果你不能做證婚人,那麽就做朋友吧。”
  我咬了一口萍果,這萍果出乎意料地甜。
  “你們還有多少時候?”我問。
  “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不會太長了。”她說。
  “婚期是什麽時候?”我再問。
  “後天,希望姐姐來,大會堂婚姻注冊處,上午十點鍾。”
  “你決定了。”我說。
  “自然。”
  “陳永複是一個幸運的男人。”我終於說。
  “我們兩個人都很幸運,世界上沒有多少夫妻像我們,我們不會吵架,我們不會疑心,我們互相需要,我們愛護對方,我們基本不會看見對方老去,我們很幸運,我很快樂。”
  “或者你是對的。”
  “若幹年後,當我看見別的夫妻婚變,我會想:我的丈夫可永遠不會與我離婚,當別的女人傷心痛哭,我會想,我的婚姻日子是快樂的。陳永遠不會令我不高興,我是全世界最開心的女人,我終於找到了我在等的男人,多少女人等了一輩子也沒等到過,也許我活著不過是要在陳短短的生命中發一點點光彩,我不會後悔。”
  我把萍果吃完了,說:“陳怎麽還不來?”
  電話鈴響了,燕呢去接聽,放下電話,她冷靜地說:“陳不來了,他進了醫院。”?
  我們趕去醫院,燕呢叫我離開。
  他們還是如期結婚了。妻沒有去,她恨死了陳。“這個男人,到棺材去也要拉一個要陪,如果他真的愛燕呢,他不該這麽做。”
  我去了。那在下雨,已經有二十多天沒下雨了,那天卻下雨,而且下得不小,路上塞車塞得很厲害,我趕到時已來不及觀禮,在大會堂門口看見他們,燕呢仍然很高興,簡直是個十分美麗的新娘子,白色的緞衣淋得半濕,她與新郎在擺姿勢拍照,我連忙走過去站在他們身後,作其家長狀。
  燕呢的婚紗已經掀起來,我吻了她的臉頰。
  她笑道:“如果姐夫不來,真是掃興了,剛才我一直祈禱,希望你來。”
  陳緊緊握住了我的手。一個觀禮的人也沒有,證婚是陳的老傭人。
  我告訴陳,“以後要愛我的小姨子,要對她好,你這個幸運豬。”我拍拍他的肩背。
  “我知道。”他握住我的手,“是的,我知道。”
  雨還在下,我打著一把傘,遮三個人,雨一直打在我們肩膀下,終於把照片拍完了,我們搭車回家。那一天晚上燕呢做了一桌好菜,我們三個人吃了個飽,開了兩瓶香檳,喝得光光的。
  新婚夫婦很高興,我趁早告辭,一開門,看到妻站在門口。我說:“如果你不是來接我回去的,那麽你就進來坐一會兒吧,不過別坐太久,人家會嫌我們。”
  妻拿著大包小包的禮物,見到燕呢,抱頭大哭。燕呢拍著她的肩背,向我擠擠眼。
  妻送來最好的禮物是一張百子圖的被麵,大紅真絲上繡著一百個小孩子。
  我很感動,陳也很感動,除了燕呢,每一個人的眼睛都潤濕了。燕呢好剛強好勇敢。天下是有她這種女孩子的。
  他們終於結婚了。
  結了婚陳馬上住進醫院,燕呢做他的私人護士,好好地看著他,我們不曉得他們的生活過得怎麽樣,燕呢偶然會來一下,人好瘦,但是精神還好。
  終於在一個月之後,她來了。“姐夫,永複希望見一見你。”她簡單地說。
  “好的。”我立刻知道是為什麽,馬上換了衣服出去。
  我跟燕呢出去,到了醫院,燕呢在一路上一句話也不說,她緊閉著嘴唇,非常鎮定,我呆呆的看著前麵的路。
  找到了病房,我推門進去,簡直已經認不出陳永複了,他全身都是管子,瘦得隻像骷髏,如果不說,我真不相信這是一個多月前那個濃眉美目的年輕人。
  我非常難過,握住他的手:“永複。”
  他微微睜開眼,見得到是我,點點頭,提高手做一個姿勢,我知道他心中是高興的。
  這短短的日子,對他來說,是往地獄心經之地,對我們不過是日常生活的一個月,又輪到發薪水的日子了。“
  永複的聲音很微弱,他說來說去隻有一句話:“我很幸福,我很幸福。”
  我忍不住哭了。
  永複說:“我有點怕,我一直怕,但是有燕呢在,燕呢……”他的聲音低下來:“這是每個人都要經過的,沒有人逃得過,我怕。”
  我握緊他的手,我想尖叫,我也怕,怕得不得了,怕得說不出話來。
  “燕呢……”他微弱地叫。
  燕呢冷靜地走過來,把臉靠在他的臉上。
  我的雙眼完全模糊了。
  後來永複睡著了,燕呢送我出去,她還是一句話也沒有說。我吻吻她的額角,“你們是最恩愛的。”我說。
  她笑一笑,我走了。
  三天之後,她再來,頭上已經多了一朵白花。她神色很自然,看不出哭過,比往日沉默了很多,旁人決不會想到她剛剛成為寡婦。
  “痛苦嗎?”我問。
  “痛苦的。”她答:“還是死掉的好,多拖下去多痛苦。”
  “他害怕嗎?”
  “怕,哭了,說不舍得我,不舍得這世界。”
  “你一直在他身邊?”
  “是,他臨終時表示謝我。”
  “真是難以相信,生命這麽容易的離開了他。”
  “我會永遠的記得他,”燕呢說:“人總是要死的,總比一輩子活著,卻沒有人記念好。”
  “你打算怎麽樣?再回醫院去工作?”我說。
  “我打算到美國去,醫院又準了我一個月的假,我想去旅行。”她說。
  “回來之後住什麽地方?”
  “原來那裏。”她說。
  “不後悔?”
  “當然不,”她微笑:“永複是愛我的,他對我很好,他會活在我心中,我曾經有過這麽完整的一段感情,我很為自己驕傲。”
  “祝你幸福,燕呢。”
  “我會的,你放心。”她笑說:“謝謝你,姐夫,你真是個好人,叫姐姐原諒我。”
  “這是燕呢的愛,她說也許她活在這世界上,不過是要給陳永複一點光彩,她做到了。

藍鳥記
  我是家庭主婦。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學念英國文學。十八歲入學,廿二歲畢業,同年冬天下嫁世傑,至今十二年。
  大兒子已經十一歲,小兒子八歲。
  或者我應該說,我並不是廉價屋村那種家庭主婦。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掃,我不洗熨。
  世傑是一個工程師,大我六年,他事業不至於成功得可以買勞斯萊斯,不過我們也有三輛車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輛平治,當然你聽說過平治廠至為震驚,當他們發覺香港原來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場)、小黑豹開篷跑車,與一部本田。
  我什麽都不用做,事實上我竟不知道這十二年是怎麽過的。當然,我生了兩個兒子,懷孕各花掉十個月。就是那麽多。
  我不參加崇德會,我不學插花,我也沒有開時裝店。
  我說過了,我什麽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將。
  我的兒子們功課好得要命,補習老師每星期隻來兩次,他們有他們的主見,懂得跟我說:「媽媽,我想去買條腰間打褶的長褲,現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開始覺得無聊與寂寞。
  如果我說我不快樂,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說我快樂,我又在撒謊。
  是的我仿佛什麽都有。珠寶、皮大衣、丈夫、兒於、房子、現款,年年到歐洲度假。我還有什麽不高興的﹖
  我內心知道,在銀狐與梨形鑽石之間,在兒子的笑聲與丈夫的體貼之間,缺少的是那種燦爛,那一道火花,剎那間的虹彩。
  這算不算奢望?一個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藍鳥,是不是奢望?
  世傑說:「你越來越沉默了,你知道嗎?」
  「我去看過醫生,醫生說我貧血,因此疲勞困頓一點,請老爺原諒我沒廿四小時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傑說:「說話別這個樣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從沒發過光與熱,十二年來我沒有與第二個男人喝過一杯茶,跳過一次舞。
  我不是想無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開性派對。我隻是憧憬年輕的情侶們在淺水灣T恤短褲,火辣辣的太陽與激情,他們青春的麵孔上凝著汗珠與愛情,影樹頂的紅花與他們的心。
  我從來未曾有過這些。
  與世傑做愛像刷牙。一種習慣,一種天職——每個妻子都如此做,每個妻子都應該做。
  當然,刷牙也有好處:口氣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會因刷牙而興奮吧?
  因此我變得消瘦而憔悴。因為我沒有前瞻,我也沒有回憶,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於世傑,我知道他的事,有時他回來,襯衫上帶著別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種人不風流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裏,總有一兩個女孩子在他身後竊竊私語:「……看王世傑,是,那個,黑色西裝,銀灰色領帶的建築師。」女孩子還如見了蜜糖一般的趨前去。
  世傑是談笑風生的男人,漂亮、灑脫、幽默。
  如果女孩子稱讚他:「王先生,你的領帶太配合襯衫。」
  他會說:「我的內褲更配我的膚色。」
  當著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為這種笑話我已聽過一千次一萬次以上,我厭倦得要死。
  好了,這是我的生活。
  我推開兒子的功課,又合上。我的那份陽光呢?我也需要陽光。
  然後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種非常健康非常可愛非常活潑的男孩子,一雙眼睛彎彎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來臉頰出現兩個酒渦,濃眉襯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種吃史各脫鰵魚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車服務公司遇到他。
  我跟他訴苦:「黑豹的毛病是——」
  他向我笑。「黑豹如果不行,最好買一輛摩根。」
  他的笑使我暈頭轉向。我呆視著他——「你……」
  「我不是車行的人。」他笑說:「我也是來找他們修車的。」
  「嗬,對不起,太對不起了。」我不住的道歉,退後一步。
  「這不是你的錯,「他聳聳鼻子,皺皺眉頭,撥撥耳朵,「塊頭大的人都像粗胚,我的確長得像個機器匠。」
  「不見得,我——」我很急,「我——」
  「不用解釋。」他說:「我原諒你。」
  我是這樣認識班的。他是雲南人,會講國語,知道「周瑜打黃蓋」的故事,他的世界彩色繽紛,沒有一點點灰色。
  他會對我說:「不不,我沒有你想象中的年齡,我已經虛度了廿六個春天。」
  「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麽了?」我笑問。
  他調皮的擠擠眼睛。「嗬,那三季,那我可沒有虛度。」
  我老覺得他並沒有比我的兒子大多少。他喝生啤酒,自助饗可以吃三碟子,永遠在說在笑在動。
  他拾到我漏在車行裏的皮夾子,給我送了回來。我請他吃茶謝他。
  他說:「皮夾子裏有好多現款,真欣羨你這種人,可以把大量的現鈔擱在皮夾裏,然後漫不經心的把它丟掉,多理想。」又是笑。眩目的閃光的笑。
  我說:「連我兒子都說我魂不守舍。」
  「是嗎?」他說:「我不覺得。」
  在我們能夠挽救之前,我們已經太熟太熟了。
  他甚至帶我去跳舞。
  「跳舞?」我反問。我沒正式跳舞已經不曉得多久,多數是跟世傑到那種大型舞會,穿著新款晚禮服擺個姿勢站上半夜,累得腰酸背痛,然後回家睡覺,這好算跳舞?
  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我們到最流行的小型夜總會去跳最新的舞步,熱鬧三四小時,然後在碼頭旁散步,我不會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直到我認識班。
  班會笑說:「你腕上戴的是金勞力士?啐啐啐,太花費,」又是一連串的可愛小動作,「你不怕壞人搶?治安這麽壞,一半是你這種人——」
  他有一個好職業,他在理工學院任助教,開一部小小的福士,橫衝直撞。
  與他在一起跟世傑完全不同。世傑是一個精明的生意人,年近中年,再漂亮也還是中年,太多的經驗與刻意,隻有初出道的少女才會被他吸引,我是他十二年的妻,他的一切我了如指掌:每年夏季他故意曬黑皮膚,冬天穿歐洲帶回來的皮夾克,手上的戒指永遠配他的腕表,卡片上印著曆年得到的榮譽……一切一切都是經營做作的,這是王世傑。
  或許班到了世傑他那個年齡,班也如此,班也許一輩子也到不了世傑的地位,但那又有什麽關係?我的丈夫是世傑,我穿王家的衣服,住王家的屋子,吃王家的飯,班的將來與我有什麽關係?
  我是一個罪惡的女人。
  我隻知道與班在一起很快樂,而這種快樂是世傑不能也未曾給予我的。
  我不介意在陽光下笑出我的皺紋,因為我已經有一個世人公認最好的丈夫。班看到亦可,看不到亦可。
  班陪我去看武俠片與畫展,陪我說一整個下午的「花生漫畫」——
  「嘿!」我會指出,「那個戴眼鏡,一直叫薄荷柏蒂為『先生』的女孩子叫『瑪西』,那個與莎莉去露營的叫『愛多拉』,兩個不同的角色,你別搞混了。」
  班會笑,眼睛裏全是不服氣,但是嘴巴卻靜默了。
  他的話多。
  我常教訓他:「班,嘴巴有時候也要用來吃吃東西,不然你不會長高。」
  嗬我是一個罪惡的女人。
  深夜我坐在書房,用晨褸緊緊的裹著自己,我會跟自己說話:你想怎麽樣﹖你究竟想怎麽樣?
  走出王世傑的家,不不,不可能,這種傻事隻有小說中的女主角才會做,我活在現實的世界裏。
  班可以給我什麽?他連自己都養不活。我又不能單單活在他美麗的笑容裏。
  但是這樣子繼續下去,世傑遲早會看出端倪。世傑已經問過一次:「那個男孩子是誰?笑容那麽好。」
  我答:「陶瓷班裏的同學。」
  世傑詫異問:「你什麽時候開始學的陶瓷?」
  「我什麽時候在做什麽,你幾時知道過?」我反問。
  「好,又是我說錯了,對不起了太太,對不起。」
  我們的對話因此停止。
  我們很久很久沒有好好的說話,根本沒有話題。叫世傑看「花生漫晝」?簡直說笑話,他當然也閱讀:時代周刊、讀老文摘、一份英文報、一份中文報,就那麽多。
  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也並不十全十美,否則世傑身上不會帶著別人的香水回來。隻是女人做那種事就十惡不赦——女人衣食足之後居然思起淫欲來,真是千刀萬剮。我不是不知道我一隻腳踏在火中。
  這是報複世傑?不不,這不是。一切後果我都非常明白,但是我不過想得到一點點的陽光、而班那裏有。
  他可以在十二月裏還穿短袖子襯衫。整個人似在新鮮牌牛奶缸裏撈出來似的稚氣天真。
  而世傑,他穿著「維孔那」羊毛衫,跟我說:「聖誕新年假期我們帶孩子到佛羅烈達的迪斯尼樂園去。」
  「我不去。」我說。
  「為什麽不去﹖」
  「我獨自在香港軋姘頭。」
  「軋姘頭?」世傑笑。
  「你不相信?」我淡淡的問。
  「你?你連與陌生男人喝一杯茶也不敢。」世傑說。
  「別看死我。」
  「太太,你是三十四歲的人了,你不會變這些花樣,要變早就變了。」世傑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怕我臨老變?」我抬起頭。
  「我對你有無限的信心。」他說:「你既然不想去,好得很,我帶孩子們走一趟,你多多休息,多往陶瓷班做數隻花瓶。」世傑一麵的笑容。
  真令人生氣。我已經三十四歲,但鏡子裏淡妝的三十四歲尚年輕,尚可以與男朋友在淺水灣散步。
  我與班到淺水灣酒店,坐在他們著名的吊扇下,喝檸檬茶。
  我說:「你看這吊扇,像「『卡薩白蘭卡』。」
  班凝視我。「很少有人做了十二年的太太,還有你這麽多幻想。」
  「這不是讚美吧?」我有點慚愧。
  「我不是損你,但一個人過安定的生活久了之後,逸樂之餘,很少想東想西。」
  我仰仰頭,無可奈何的笑。
  我說:「在我小的時候,我從未曾遇見你這樣的男孩子。」心中牽動地惋惜。
  「現在遇見有什麽不好?」他詫異的問。
  我坦然的答:「現在我老了。」
  「你老?」他輕輕扯扯我的頭發,「我尚沒有看見白頭發——讓我們這麽說:你不再年輕,但你也還沒老。」
  「我沒有前膽。」我的牢騷終於開始。
  「但是我們都沒有前膽,」他跟我說:「我們都是活一日算一日。我們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所以我們要快樂。」他又老規矩皺皺鼻子。
  「如何快樂﹖」我問。
  「自得其樂,苦中作樂。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樂在其中,及時行樂……」
  「這個貧嘴的!」我終於笑。
  「看,你終於笑了。」他說:「我喜歡看你笑,你的笑容蓋過你手上鑽石的光芒。」
  「但是女人活到三十四歲,尚沒有鑽石皮裘是不行的。」我坦白的說。
  「這便是你的煩惱。」班又凝視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這是個現實的世界,你不能擁有一切。」
  他是在暗示我嗎?他想說什麽,他是在指示我?
  「你得到的,已經遠比一般人為多,」班輕輕的說:「想想你所擁有的,別想你欠缺的。」
  我微笑。
  「你不是在找尋藍鳥吧?」他問我。
  「不。」我看著遠處的沙灘。浪碧碧藍地一個個打上來,卷起白色花沬。他猜中了我的心事。
  「你想演國語片﹖」班問:「要不要脫掉鞋子走走沙灘?」他笑得一臉太陽。
  我搖搖頭。我已經滿足,看著他是多麽高興——至少這世界上有人是知足的,有人是懂得廉恥的,有人健康可愛。
  我用手掩住臉,深深歎一口氣。
  「假期到什麽地方去?」他問我,「有什麽大型舞會?」
  「你又知道了。」我說:「哪兒都不去,我休息。」
  「陪丈夫孩子?」
  「不是,他們在佛羅烈達。」 我說:「去旅行。我怕累。」
  「嗬,」他說:「佛羅烈達很美,你真應該放寬點,別老鑽牛角尖,為什麽不去走走?」
  「班,」我忽然轉過頭來。「今夜可以陪我吃晚飯嗎?」
  「當然。」他天真的攤開手。
  我笑一笑。我們兩個人去燭光法國餐廳吃晚飯。我喝多了白酒,用手撐著頭,心頭很踏實,難怪自古那麽多女人偷情,原來有這樣的樂趣:丈夫在外埠,男友在眼前,保障之外,添清添趣。
  (我是個罪惡的女人。)
  班喝著啤酒,他的酒渦深深地現在臉頰上。他是個漂亮的男孩子。
  他曾經說過:「我留長發的時候,比花拉科茜好看。」這個人的一張嘴。
  世傑說話也厲害,但是世傑的笑話隻說與旁的女人聽,他的正式妻子沒份兒。
  「有錢的太大都像你這樣吧?」班微笑。「歎寂寞,其實你可以出來工作。」
  「工作?你的意思是,出來供眾人吃豆腐?」我白他一眼,「你又不是沒有女同事。」
  「噯噯,話不能這麽說,你侮辱女性,我反對。」
  「算了吧,我自己難道不是女人?一個女人便是一個女人,總會得流露女人的本性,總會得多多少少利用她們原始的本錢,我難道說錯了?才不會。」我說:「我丈夫不讓我工作,他不喜歡我拋頭露麵。」
  「我早說過,你是個幸運的太太。」他聳聳肩。
  「我覺得一切太太都不應出外工作。」
  「是是,」他摟著我肩膀:「一切女人都應該被撫養著,被珍惜著,女人們都該早早結婚,找到最佳的歸宿,像你這樣,是不是?」
  我微笑。把最好的十年青春換保障,結婚。
  是,然後在十年之後,再出來找男朋友。
  今夜我仿佛已經決定要勾引班。
  他很快就會意了,這麽聰明的男孩子在這方麵怎麽會得笨呢,他輕輕的問我:「你想清楚了?」
  我點點頭。
  「我的嘴巴很牢,你放心。」說這句話的時候,他是嚴肅的,具有誠意。
  我又點點頭,我並不怕他的嘴巴。
  「你的家還是我的家?」他輕聲問。
  我在考慮。在我的家未免放肆點,但是半夜裏穿衣服走的將會是他,我可以一覺睡到天亮。到他家去?方便得多,但誰知道那是個什麽鬼地方。一個人成年之後,永遠是自愛——愛自己。
  「你很慎重。」他吻我的手。
  「我們到酒店去。」我說。事後兩個人穿衣服一起走,但是有點髒相。
  他猶疑。「我從來沒到酒店開房間。」
  我說:「我也沒有。」
  「到我家來,」他說:「你該看看我的家。」.
  「說叫『舍下』。」
  「你該來看看『舍下』」他笑道:「很暖和別擔心、你不會被待慢。」
  「那張床很多女孩子躺過吧,」我笑說:「我當然沒想過你會為我買一張新床。別介意。」
  「別介意?當然我不會介意,女人都有妒忌狂。最好是每個男人一見她就中魔成為她一生的奴隸,她愛不愛他倒不是問題。」他笑。「是不是?」
  「是。」當然是。
  我們終於到了他的家,那是個很不錯的小公寓,兩間房間兩個客廳,居然還看得見海港景色,收拾得也很整齊,隻是沒有個人特色。
  他解釋:「我隻是回來睡覺。」
  我笑,坐下來,很有點緊張。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說:「我們其實不一定要做那件事,真的,我們聊聊天也可以。」
  我握住他的手。「謝謝你,班。」
  「如果我可以幫助你恢複信心,如果我可以使你快樂,盡可能範圍內,我一定會做到。」
  他可以做得到。但是我呢?從此之後,我這個人不再完全屬於王世傑….世傑知道了又會如何?
  我真正的在想,他知道又如何?也沒有怎麽樣!不錯,他是賺錢的那個,但是我即使回了娘家,父親恐怕會把我供養得更好。飯票不是理由,不過我與世傑是有感情的,不足以山盟海誓,但足夠白頭偕老。「你在想什麽?」班把我擁在懷內。
  「想我的丈夫。」
  「女人總是在最荒謬的時間想最荒謬的事。」他喃喃的說,緩緩地吻我的耳朵。
  我覺得我無恥:耳朵上戴的是世傑送的鑽石耳環,人隻有在無恥的時候才最滿足最快活——占了便宜,成功地做了一次騙子,諸如此類……
  我們坐在他那張小小的床上。
  我說:「什麽事總有第一次,過了第一次一切會成為習慣。」這話是為說服我自己而講的。
  「是嗎。但是我卻希望你永遠覺得是第一次。凡事成為習慣之後實在太糟糕。」
  我明白,我與世傑……
  班的身體強壯而有力,他很年輕,比他的年齡小很多很多。剎那間我像回到極幼的小女孩時期,身上永遠穿粉紅色裙子,白襪子。糖與香料。我緊緊擁抱著班,我並沒有流下眼淚,一切也並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麽美妙,藍鳥並沒有出現,我隻覺得一點點高興。
  高興在十二年之後,我還能夠吸引到年輕的男人。,這證明很多:證明我還是一個女人,尚被需要的女人。
  班問我:「有沒有失望?」他還是那麽可愛。
  我微笑。
  他送我回家。
  在家淋完浴,我發覺掉了一隻耳環在班家中。
  那是隻一卡拉的方鑽耳環,而且具紀念價值,我必須要把它取回。我不知道班的電話,不過記得他住的路名與門牌。我披上大衣馬上出門,心中很懊惱,這簡直是蛇足。如果不立刻去,又怕他的傭人會拾走。
  我不會原諒自己。我把車子開得飛快,到了班家,胡亂停好車子,上樓按鈴。
  屋內有燈光,而且我走了才不夠一小時,我相信他人在。門鈴按完又按,他終於來開門。
  「你——」他很驚異。
  室內有音樂聲。我馬上明白了。
  我低聲說:「一隻耳環,快去找一找。」我給他著左耳,「同樣的一隻,我在門外等你。」
  「謝謝你。」他也低聲說。掩上門,進去了。
  裏麵傳來一個嬌滴滴的聲音:「誰啊﹖」
  「嗬——收報費的,欠了他好幾個月,所以趁夜來追數,我到睡房去拿給他,三分鍾。」
  我靠在門口,所有的話聽在耳內,我不是不覺得好笑的。真是的,虧他想得出來:收報費。他家裏訂此些什麽混帳報紙。
  同時我也覺得辛酸。女人。女人喜歡什麽都往最好的地方去想。而事實上我不過是他輪班女人中的一名,他當然有女朋友——許多許多。(藍鳥!)
  過沒多久他又來開門,把耳環放在我手中,我攤開手一看,不錯是它,真是不幸中大幸。
  他用手作揮汗狀,「噓!」他說。
  「謝謝。」我說:「再見。」
  他擺擺手。
  我忍不住笑著回敬他一句:「龍體保重。」
  他作其要揍我狀,然後關上門。
  我走到樓下,已經筋疲力盡。我把耳環戴上,開車再度回家,心情完全不一樣,幾乎忽然老了十年。
  並不值得。我不懂得玩,我太投入,不夠灑脫。
  一切都並不值得。
  事後那幾天,班有打電話來,但是傭人替我回掉了,我對班完全失去胃口,一切不過是我幼稚的幻覺,一切一切,我不過是一個貪婪與愚蠢的女人。
  世傑帶著孩子們渡假回來,我開著平治去接他們,兒子纏著我又叫又跳,頭上戴著迪斯尼樂園買回來的米奇老鼠帽子。
  世傑說:「你的氣色好多了,我真有點懷疑你有情人調劑精神。」
  我握著他的手,笑一笑。
  我開車把他們送到家,行李馬上攤滿一屋子,世傑往床上一倒,呼呼地睡。大兒子猛抓著電話向他的小朋友報導旅行過程。小兒子在廚房找冰淇淋。幸虧女傭人大前天已經回來上工了。
  我踢世傑。「喂,你把你那臭鞋脫掉好不好?床罩是新的!」
  他躍起把我拉在床上,咆吼一聲,「當心!我是一個性饑渴的丈夫。」
  我笑說:「救命救命!非禮!」
  他做一個猙獰的樣子,「不會有人聽見的!」
  小兒子臉上糊滿冰淇淋,站在房門口說:「我聽見了。」
  我們大笑。
  我發覺我其實是一個快樂的家庭主婦。
  世傑問:「你好嗎?」
  我答:「很好,謝謝。」我把頭埋在他胸膛裏。
  世傑,我收回一切對你不公平的抱怨。
  於是我們又開始正常家庭生活。
  隔了很久很久,我又見到班。
  還是世傑先看到他的。世傑說:「那個男孩子,不是跟你同一陶瓷班的?」
  我說:「你的記性倒是很好!」
  「又錯了。記性不好是錯,記性太好又是錯,做丈夫在這個年頭真是難。」
  我隔一會兒才轉過頭去,是班。班與他的女友。
  那個女孩子豔麗得驚人,穿得很暴露,天氣還涼,她已經繃著小小的T恤,眉毛跟班一般濃,眼神與班一般的具挑逗性。
  世傑也說:「美麗的女孩子。」
  我點點頭。
  班也看見我們,很大方的走過來,我們四人互相介紹。
  班看著我一會兒,我微笑。奇怪,我並沒有臉紅,我問他:「好嗎?」
  「好,你呢?許久不見。」他撥撥耳朵。
  我又微笑,我想我還是喜歡他的,這可愛的大男孩子。
  我說:「帶兒子們來遊泳。你們剛要走嗎?不客氣了。」
  「再見。」班說:「有機會再見。」
  他帶著他那耀眼的女友走開。
  世傑說:「這男孩子仿佛對你有點意思。」
  「嗬﹖」我反問:「我﹖你難道沒瞧見他的女伴﹖我已是老太婆了,能把他養下來。」
  「別那麽說好不好?」世傑笑,:「那我豈不是成了老頭子?」
  兒子們自泳池上來的時候我才想起,咦,世傑吃醋了。他剛才那話兒當中,多少帶點酸味。由此可知,我還不致是王家的一件客廳家俱。
  我微笑。我是一個貪婪、無恥,而且幸福的女人。我很為自己慶幸。

未婚夫
  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美麗的身裁,美麗的麵孔。
  我在飯堂吃飯的時候,她忽然跑過來坐在我對麵,用手撐著下巴,看著我微笑。
  我從來不相信天下有「飛來豔福」這種事,所以我報以微笑,等她開口。美麗的女孩子對男人微笑的時候,必有所求。但是我已經完全準備應允她。
  她問:「你叫王曉莊?」
  「是。」我說。連我的姓名都打聽好了。
  「英文名字叫尊?」
  「是。」我說。這句奇怪了,這是什麽意思?
  「念中國文學的﹖」她問。
  「是——小姐,完全正確。」我答。
  她尷尬地笑一笑。像難以啟齒的樣子。
  我歎一口氣。「你需要幫忙?」我主動問:「那篇功課來不及寫?沒關係,你去跳舞好了,我是著名捱義氣的。」
  「是需要幫忙——」
  「你哪一係?」我問。
  「醫科。」她笑一笑,「第三年。」
  「嘩!」我懷疑起來,「我能為你做什麽?」
  「尊,我能不能請你吃晚飯?」她問。
  「為什麽?」我問:「這年頭誰也不會無端端請吃晚飯,你有什麽道理?」
  「你是否五呎十一吋高,一百四十五磅重,英文名字叫尊,念中文係?」她重複問一次。
  「是。這就是你要請我吃晚飯的道理?」我指著自己的鼻子。
  「是。」她深深歎口氣。
  「我不相信。」我笑。
  「今天晚上,八點鍾,我到你宿舍來接你,然後把詳細原因告訴你。」她站起來就走。
  我傻坐在那裏,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她又轉回頭。「對了,我忘了告訴你,我叫莉莉安,姓潘。記住,晚上八點。」
  一陣風似的,她走出飯堂。
  我?美女八點鍾來接我出去晚飯?我?真不簡單。我得把報章雜誌翻出來瞧瞧,我的星座說些什麽,是不是真走了運。
  八點正。
  我穿得很整齊,坐在宿舍房間裏等。
  她真的來了,一件米色羊毛衫,牛仔褲,青春洋溢,美豔親王似的。
  她說:「朋友叫我阿莉。我們去吃飯吧。」
  她甚至開了一部小小日本車來接我。她為什麽要待我這麽好?賣掉我也不值多少。
  飯局設在天香樓。這麽破費。還叫了上等的黃酒,一邊吃油爆蝦一邊敬我酒。必有所求。
  我說:「你要我如何兩脅插刀,赴湯蹈火,說吧!」我挺了胸膛,表示士為知己者死。
  「這是一件很複雜的事,尊。」她似有萬分幽怨,「你有沒有時間聽我從頭說起?」
  「有。」
  她用手撐著金棕色的臉蛋。(這是她的慣性動作。)她開始:「我父母移民到英國已經一年了。因為我不想轉到英國重新念醫科,所以自己一個人留在香港念書。」
  「哦。」我點點頭,「隻有你一個人在香港?沒有兄弟姊妹?」
  「沒有。」她搖搖頭,「我是他們唯一的孩子。」
  我始終不認為這跟她忽然請我吃飯有啥子關係,但是我耐心地聆聽——美女無論說什麽話都有人聽。
  「我在香港一個人住足兩年,我不是寄宿生,我在堅道租有層小房子。」
  「嗬,」我禮貌的說:「那應該很好呀,裝修得很時髦吧?」
  「嗯。」她說:「很多人很喜歡,全白的。」
  她夾了一塊西湖醋魚給我。
  「兩年來一個人住,」她說:「有時我是很寂寞的——」
  我的心噗通噗通跳起來。她不是在暗示什麽吧?
  「有時候請朋友來坐坐,」她說:「就在去年聖誕節,我開了一個小小的派對——那時我不認識你,尊,不然一定請你——」她忽然不說下去了。
  我等了半晌,忍不住問:「後來呢?」
  「我的阿姨剛巧從英國到香港渡假,她又剛巧來探訪我。」阿莉連喝幾口黃酒。
  我心中覺得蹊蹺,看著她。
  她是個美麗的女郎。
  她深呼吸一下,然後說:「我阿姨來的時候,並沒有打電話通知,她說過她會來看我,但我沒想到那麽早,那時才早上八點。」
  「八點?派對在早上八點還沒有散?」我問。
  「散是散了,但還有一位客人沒有走。」她說。
  我明白了。男客人。
  「我的天!」我說。
  「你說得真對。『我的天!』。」她歎口氣。
  「你怎麽辦?」我問。
  她又給我夾一塊火腿小棠菜。
  「我怎麽辦?我身上穿著睡袍,蓬頭垢麵,我隻好跟阿姨說,那位在浴間淋浴的客人是我的未婚夫——我們上星期才訂的婚,我們同是香港大學的同學,他叫尊,他念中文係。我已經寫過信去通知爸媽,可能因為假期郵誤問題,他們尚未收到信件。」
  「你非常聰明呀。」天下巧事倒多,那個男人跟我有很多相似之處。
  「是嗎?聽了我那番話,我阿姨的麵色由灰白轉為紅潤。我那『客人』自浴間出來,我介紹他給阿姨認識,他們握一下手,阿姨便識趣的告辭了。」
  「一切都很好呀。」我稱讚。
  阿莉歎口氣,大眼睛水靈靈地看著我,她說:「好?我父母後天來香港,要見我的未婚夫。」
  「嗬?你的意思是,你們沒有真訂婚﹖」我吃驚地:「那怎麽辦?」
  「怎麽辦?」她睜大眼睛,「你問我?我正不知道怎麽辦。」
  我正在吃熏田雞腿,慢慢的放下筷子。我說:「你可以把那個尊叫出來,與他商量一下,不是勸他娶你,這倒沒有必要,可是請他幫個忙,再認一次未婚夫總可以吧?他有義務幫你這個忙。」
  「尊?什麽尊?」阿莉攤攤手,「我根本不知他的名字,那天之後,我也沒見過他,人海茫茫,我難道還登報尋人不成﹖根本他不是中文係的,根本他不是叫尊,一切是我杜撰的。」
  我又明白了,我的天。我的背脊發涼,那些精致的小菜全像鉛塊似的塞在我胃裏,我跳起來說:「不!我不會這麽做,我不能夠。」
  「求求你。」阿莉低聲道。
  「告訴你父母,你們解除婚約了。」我怒說。
  「不行的,我才『訂婚』兩個月。」
  「我不能幫你,對不起,雖然我身高五呎十一吋,一百四十五磅重,香港大學中文係學生,英文名叫尊,我不能幫你。潘小姐,同時你難道不覺得,一個女孩子的私生活應當檢點些﹖」
  我走到櫃抬去付賬。嘩老天!三百二十餘元。我回家還是得翻星座——倒的是哪一家子的黴?
  付完賬我原本想立刻離開的,但是阿莉一個人坐在那裏,用手撐著頭,她的黑發如雲一般散在肩膀上。我如果不幫她,她如何渡過這個難關?
  畢竟私生活如何,隻是她私人的事,我何必作之師作之君地教訓她。教皇又沒封過我做聖人,我也不可能十全十美。
  我回到她桌子坐下。我說:「OK,你是怎麽找到我的?什麽令你認為我可以過關?」
  她抬起頭來,轉憂為喜,捧著我的臉深深吻一下。
  她嚷:「你這個好人!我知道你會幫我的忙,你這個好人!」
  「回宿舍再講吧。」我說:「別在公眾場所表演這種肉麻鏡頭。」
  在宿舍我們作進一步詳談,自然知道她找「尊」不知找得多急,終於知道有我這麽一個人,合乎她的要求。她的阿姨隻不過見過「尊」一麵,印象相當的模糊,所以如果由我出麵去見她父母,冒充一下,絕無問題,這我是相信的。
  然後隔那麽一年,去封信說已經解除婚約,父母比較會原諒她的行為。
  真可惜。阿莉對男女間關係視作這麽平常。
  我說:「這簡直是粵語片橋段,找別人來頂替未婚夫。」
  阿莉答:「這是英文小說橋段,粵語片才沒這麽史麥脫。」
  「得了。」我說:「看你闖的禍,又不敢對父母直言。」我頗有點悶悶不樂。
  「可是你知道中國人的腦筋:中國女人如果單純享受性生活,便被視為淫婦,但如果為了靠山、飯票、兒女,一切又值得原諒。我父母可以原宥我與未婚夫上床,因為香港政府不久將會承認我們性關係合法化。跟別的男人﹖沒相幹的男人﹖我豈不是墮落了﹖我不是不敢,隻是不想令他們傷心。」
  我瞪著阿莉。我從來沒聽過這樣荒謬與這樣真實的論調。我實在喜歡這個女孩子。
  「現在聽著,尊,你什麽也不用做,我們甚至不必特別親密。由你出麵,請我父母吃飯,當然,付賬的是我——」
  「嘿!」我跳起來,指著她,「付賬的是你!虧你說得出口。」
  「對不起。」她自手袋中取出鈔票塞在我口袋裏。
  我捉住她的手。「阿莉,我隻是開玩笑,這頓飯由我請,真的,我很高興認識你。」
  「認識我?」她有點自嘲,「像我這種女人?」
  「你是香港大學的醫科生。」我溫和的說。
  「但是你心裏對我的評價如何呢?始終男人們還是愛處女。」她擺擺手。
  我笑。
  這個女孩子。
  「那是你的生活作風,我無法幹預。你應當知道什麽適合你。你是知識分子。」
  「因此我加倍可殺。」她悶悶不樂。
  「隻是……那些男人……」我說:「你不覺得你浪費了自己﹖即使是一幅畫,也不能拿出來給不懂得的人看。他們欣賞你嗎﹖」
  她沉默著。
  「他們看到的隻是你的肉體,你也應當愛護你的肉體,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應當愛惜。我不是想改變你,我隻是……」我跳起來,「妒忌。」
  「妒忌?」她睜大眼。
  「自然,那家夥嚐足甜頭,跑掉了,而我卻要如此這般……」我沮喪地說。
  她笑。睨著我,不出聲。
  「我不是威脅你……」我忽然覺得那句話的嚴重性,「我不會有那種可恥的意圖……我不是小人……」
  「行了,我明白,隻要你肯幫忙,以後的事慢慢再說,好不好?」她說:「一瞧就知道你是個老實人。」她歎口氣,「可惜老實男人永遠不會喜歡我這樣的女人。」
  「你怎麽知道?」我不以為然。
  「尊,這不去理它,真謝謝你幫我。」
  「得了,你不怕謝破嘴唇?」我拍拍她肩膀。
  因為我是個好人,女人有時候也喜歡好人,當她們需要救苦救難的時候。至於跳舞吃飯玩耍,那當然尋壞男人,壞男人好玩得多。壞男人主意多,變化無窮,哪像我們,一塊木頭,踢一踢,動一動。
  但是阿莉這麽美麗,連好人見了也心動。
  以後的一個星期內,我們做了個好詳細的計劃表。她的父母將會到香港來住一禮拜,七天。阿莉自然日日到酒店去陪他們,她對功課很有把握,請數天假不成問題。我就不必在白天陪「嶽父嶽母」,但放學後還是要出現的,隔日陪他們吃頓晚飯,一共三次。接飛機的時候出現一下,送飛機的時候出現一下,一共客串亮相五次。
  必須的道具是訂婚戒指。
  我問阿莉:「你有沒有朋友有大鑽石戒指?」
  「你以為『朋友』會借大鑽石戒指給我?」阿莉反問。
  「正確!」我說:「我知道我母親有比較象樣的戒子,但是……但是我怎麽好向她開口?」
  「你的父母!」阿莉忽然尖叫起來。
  「我的父母如何?」我瞠目。
  「他們得與我的父母見麵,你幾時聽過有親家不見麵的?」
  「不行。」我站起來,「牽涉實在太廣,我不可能辦得了這許多事。把我父母叫出來?一定穿幫。」
  「那怎麽辦?」阿莉擔心的說:「太難了。」
  「把老實話告訴他們。」我說。
  「我才不,已經吹牛吹到快完美結束,又讓我從頭開始,我不幹。」她不肯,邊用肩膀輕輕的推我一推。真要命,這一推把我的七魂推掉了四魄。
  我幾乎沒苦苦哀求,「那你想如河呢﹖」
  「我也不知道。」她又用手撐起頭。
  「找一雙假父母?」我問。
  「別烏攪了。」她沒精打采。
  「說我父母剛去了旅行﹖」我問。
  「不可能,巧合太多,我父母很精明的,他們才不會相信。」阿莉說:「天啊天,怎麽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的呢?」
  「這叫做上得山多終遇虎。再簡單也沒有。」
  「是,我也明白。」
  「你明白就好。我告訴你,現在隻剩下一個辦法。」我說。
  「什麽辦法?」阿莉那種表情完全是絕處逢生式的。
  「害我父母空歡喜一場——告訴他們我訂婚了,於是戒指也有,親家也有。」
  「這不行,把老人家牽涉在內,那多尷尬,對他們不公平。」阿莉說得實情實理。
  「我們還能怎麽樣?」我問。
  阿莉沉默著。
  「惟有這個辦法而已。」我攤攤手。
  阿莉的眼圈忽然紅了。
  「我會告訴他們這是我最新的決定,一切交給我,送佛送到西,為人為到底。」
  阿莉也不說什麽。
  我回家,找到媽媽,靜悄悄地把她拉在一邊,用很神秘的聲音表示我準備訂婚,並且女方的家長不日就來香港「相親」等等,人不可以貌相,我從來未料到我這個老實人的演技居然進步到這樣一流。
  媽媽,可憐的媽媽,在「哎呀哎呀,這孩子也不早說——到底是哪家的姑娘」之後,來不及把消息通知爸爸,他們隻有我一個兒子,馬上聯想到白白胖胖的孫兒,因此樂得一塌胡塗。
  「可是你還有一年才畢業!」
  「噯,沒關係,先訂婚嘛,一年才九個月的課,憑咱們的兒子還會找不到工作?」
  「那位小姐呢?」
  「人家念的是醫科,還要念多幾年,有什麽關係?結婚後心情愉快,對功課更有幫助。」
  「這倒不錯,說的是。」
  「別擔心,兒子,你的開銷不夠,我們兩老會津貼你們小家庭的正常費用。」
  他們是如此喜氣洋洋。不知一切隻是個騙局。我真是慚愧。我這個做兒子的人,實實在在,太不象話。
  我低下頭不出聲。
  「喂,」爸跟媽說:「兒子訂婚,你也得有點表示才是,兒子是學生,拿不出什麽來,你這位未來婆婆怎麽沒有見麵禮?」
  媽說:「我見了這位潘小姐,自然會拿出來。你急啥?」
  如果這是我的真訂婚,那該有多好。
  有誰會嫁我?我那麽挑剔,我選人家,人家也同樣會揀擇我,不提也罷。
  爹說:「把潘小姐帶來我們瞧瞧。」
  這是很簡單合理的要求。很容易做得到。
  第二天我就把莉莉安帶到家。莉莉安換上一件淨色旗袍,身裁豐滿得不像中國女郎,相貌豔麗中帶著端莊,談吐高雅得體,爸爸媽媽看著她,眉開眼笑。
  那天莉莉安的氣質特別好,因為她帶有一絲憂鬱。
  飯後我把她送回家,問她:「為什麽不高興?一切問題都經已解決。」
  「我騙了他們。」她抬起頭來。
  「他們很快樂。」我說:「說不定你做了件好事。」
  「別開玩笑!」她低下頭,「越是那樣,我越難過,假使他們的態度冷淡,我反而容易過得多。」
  「莉莉安,算了,隻此一次,下不為例。」
  「但以後呢?以後你怎麽向他們交待?」莉莉安問。
  「說我們個性不合,鬧翻,解除婚約。」
  「他們會怎麽想﹖」莉莉安問。
  「過一陣就沒事。」
  「這——」
  「莉莉安。我相信緣份這件事,我一家無端被牽涉在這件事內,不是偶然的。想想芸芸眾生當中,你偏偏選中我,我們一定有點緣份,你說是不是?」
  莉莉安把頭枕在我的肩膀上。忽然落下淚來。
  「來,別哭,別哭。」我拍著她的背部。
  沒多久媽媽就把一隻不大不小的鑽戒給我,叫我送給莉莉安。莉莉安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可是又哭了。唉,女人的心理真難明白,太難了。
  這下子又為什麽而哭?百思不得其解。
  我們終於到了最後審判那一日——潘氏夫婦雙雙抵達香港,我這個「未來女婿」開車去接,車子是爸爸的平治。阿莉一看見父母就哭。(又哭。)潘先生夫人倒是很相櫬得體的一對。潘先生雙目炯炯有神,上上下下的把我打量得每個細胞都一清二楚。
  我倆陪他們去酒店,然後我留下莉莉安陪父母,我溜開去上課。
  沒想到我自己的老爸老媽也不跟我說一聲,便跑到酒店自動見親家去了,稀哩嘩啦的知心話說了兩車,我與莉莉安麵麵相覷。
  看樣子這套戲已封了聒本門,成功得很。可是莉莉安在這個星期內瘦了很多,臉上少了一圈。
  潘先生笑說:「哈哈,渡蜜月嘛,自然是來英國住上一陣子,婚後則住香港,好不好﹖我們兩家,各得一子一女,簡單之極,莉莉安自小被寵壞了的,遇上尊,不隻是她的福氣,也是我們的福氣。」
  我那老媽連忙也高帽子套回去,「那裏那裏。阿尊傻裏傻氣,咱們以為他一輩子娶不了親,現在……哈哈哈哈。」
  一星期很快過去,潘氏夫婦心安理得,非常滿意地回英國去了。臨走直托親家照顧莉莉安。
  媽媽則跟我說:「無論如河,莉莉安一星期得來一次,讓我弄些好吃的菜給她補一補。念醫科多辛苦,女孩子獨個兒住,那慘淡勁兒,也夠她受的。」
  我歎氣。
  莉也歎氣。
  戲演完了。
  莉跟我說:「戒子還你。」她想把戒子脫下來,但一時緊,除不下,她說:「我回家用肥皂滑一滑,明天還。」
  「明天?」我說:「要利息的。」
  「尊!」
  「對不起。」我苦笑。「你喜歡,就帶著好了,何必還呢?由此可知你是不屑。『婚約』解除以後,我們還是朋友,戒子還不還,小事耳。」
  「你別誤會我。」莉莉安說:「我——」
  「你不必向我『報恩』,從此我們『男婚女嫁,各不拖欠』,你放心,這件事我要是泄漏出去,叫我爛掉嘴巴。」
  「你在氣我。」莉莉安說:「尊——」
  「我總得有點氣,我年紀尚輕,不想這麽快潰瘍,你小姐包涵包涵。還有,你請回吧,我們之間的緣份到此為止,你不必再來。」
  「你趕我走?」
  「莉莉安,我哪兒敢做這樣的事?別在無謂地方流連,你要辦的正經事兒多著,多少男孩子在排隊輪著你。」
  「尊,」她用懇求的聲音說:「我可否在這裏陪你一會兒﹖尊。」
  我的自尊心受到極大的打擊,我強笑說:「我跟你說過,莉莉安,你不必報恩,回家去吧。」
  她走了。
  半月來跟她相處,忽然分手,我恍然若失。夢裏夜裏盡是伊人的倩影。她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已經深深印在我的腦中,我無法擺脫她。
  我深深地歎一口氣。
  什麽叫做愛?當你衣食住行全部不缺的時候,卻為某一個人茶飯不思,這就叫做愛情。
  奇怪,陽光同樣和煦地照在我背上,教授同樣地授課,莉莉安沒出現之前,一切平安無事,我的心情如湖上之鏡麵一般,但是現在卻煙雨蒙蒙。我也不知道何以莉莉安會引起我心中之漣漪串串。
  一個人在愛情中是萬分文藝腔的,原諒我肉麻當有趣,把鴛鴦蝴蝶派中可以用的言句全部用上了。
  現在每天太陽升起來,再也帶不起我任何的興趣。一個人在路上走,寂寞如枯草,我頓時像老了十年般。
  在飯堂中吃飯,老是盼望莉莉安會出現——怎麽可能﹖除非她需要有人再扮演一次未婚夫,那麽我倒是駕輕就熟的。嗬,悠悠我心,非無他人,為子之故,沉吟至今。
  媽媽不久起疑心——「怎麽總不見莉莉安來我們這裏?」
  「她那門功課有多忙,媽,你不是不知道。」
  媽媽想了想,覺得也是實情。
  我本要說,莉莉安潘是水遠不會再來了,水遠不再。
  我跟自己說:會習慣的,慢慢便會習慣的,不需要過多久,她會淡出。將來兒孫滿堂的時候,我會想起這段往事,甚至講給孩子們聽。
  一個星期兩個星期三個星期。
  莉莉安像是消失在空氣中。校舍大,數千學生通常見不到麵。
  但是有一日,正當我漫無心思地在吃午餐的時候,有一個女孩子「嗨」的一聲坐在我對麵。我抬頭。是莉莉安!我幾乎懷疑我眼花。「莉莉安!」我說。
  「是我。」她把一隻指環在手中把弄。「我終於把它脫下來了,」她說:「不好意思,讓你等好久。」
  我苦笑說:「我想念的不是這隻戒子。」
  她不響。
  我問:「你怎麽會瘦成這樣?」
  「我們考試。」
  「考試也不該這麽瘦!」我說。
  「在這段時間內,我想了很多,尊。」
  「想什麽?」
  「你與我。我與你。」她說。
  「我們之間有什麽好想的﹖」我黯然說。
  「我希望你別再提報恩這兩個字,我又不在一百年前出生,動勿動要賣身投靠報恩,我隻是想說,尊,如果你不厭憎我為人,我們或許可以約會——」
  我張大嘴瞪著她。
  她說什麽?
  「你是好人,尊,幫我忙是為朋友捱義氣,各人的作風不同,私底下你看不起我,嫌我不檢點,我是知道的,你一直避著我,我也是知道的,但你可不可退一步想,或者我也有我的好處?」
  她懇切的看著我。
  我的運氣回來了,我喜出望外,我——
  「考慮一下,好嗎,尊?」
  「考慮?」我站起來,「莉,我隻有一個希望,希望你永遠別把這隻戒子脫下來,先戴著再說。每個周末母親都問我你去了什麽地方,簡直逼死了我。」
  莉莉安笑。「尊!」她緊緊握住我的手。
  過去是過去,將來是將來,兩件事不可混為一談,愛情是心靈上交通,感應的流動。肉體的接觸隻是等閑事,這是我們摩登人的看法。
  「莉莉安,看,這叫作緣份。」我說。
  「是,是!我絕對相信。」她說:「噯,明天是周末,我們上你家去好不好?上次那些桂花酒釀湯團,引得我饞死了。」
  「莉莉安。」我笑,「你是永遠受歡迎的。」
  「謝謝你,尊。」
  「說:謝謝未婚夫。」 我更正她。
  我們一起笑。

水晶
  我喜歡看女人,女人也喜歡看我,因為我本身是個女人,我喜歡看一切美麗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個子矮的不看,皮膚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並不明顯,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見得真不少了。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是一個新聞記者),我有機會接觸到各式各樣的漂亮女人—— 少女、少婦、中年而有風韻的、可愛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應該是水晶吧。水晶其實並不叫水晶,我們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靈通,光芒四射,美麗閃爍。她是我們的大學同學。
  來參加女子同學會的時候,她散著一頭長發,嘴巴裏嚼著口香糖。當時我大學三年,她是新鮮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點規矩也沒有。
  我問:「你擅長什麽?」
  「吃喝嫖賭。」她說。
  我瞪著她,差點兒昏過去?
  後來證明果然不錯,她能吃——別人煮了她便來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產在什麽地方、拔蘭地連喝半瓶臉不改色。她也能賭,從LA開車到拉斯維加斯去,連賭廿小時廿一點,回來把美鈔往地下一撒,倒頭便睡,曠課一天。她很有點偏財運。
  至於嫖,那是開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歲,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樣的長,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麵叫男生們心神蕩漾,她的私生活並不壞。
  我們開始喜歡她,因為她能幹、她聰明、她熱心、她肯幫助人。
  我愛水晶,那是因為她冒著丟掉男朋友之險,送我進醫院看濕疹。她穿著開高叉釘火鑽的黑絲絨長旗袍在醫院裏為我拿藥、遞水、填表,嘴巴裏還嚼著口香糖,她那個足球健將男友在一邊耐心的等她去舞會!水晶不是一個重色輕友的女人。
  我的濕疹並不嚴重,在家中隻要喝一碗紅糖薑湯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磯人家不流行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針不可。兩星期後水晶接我出院。
  她歎口氣說:「老大,你要找個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麽老獨來獨往那麽痛苦?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沒有?」
  我不出聲,水晶刺傷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車如流水馬如龍的辰光,她不會明白的。
  她又說:「對不起,老大,也許人各有誌。」
  水晶的功課壞極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學,沒念上去,第二年積了學分,改係,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係,念兒童教育,如此這般改來改去,居然也畢業了,拿了學士學位。
  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學生會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馬,莫不成功,開舞會、辦研究會、去交涉事情,隻要有水晶,她野馬似的長發晃一晃,笑,露出雪白的牙齒,男人女人都心軟。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隻耳朵穿兩個孔,兩副小鑽石耳環閃閃生光。奔過校院時,穿的是芭蕾舞軟底鞋。打起網球來,擊敗男生。她懂得求人,但決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學,她沒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讀第三年的時候便離開美國去歐洲了,她依依不舍,來借筆記用。
  「老大,你準備結婚了吧?」她問我。
  我搖搖頭。
  「老大,你要學學我,未必是好樣,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雖雲人各有誌,你同必浪費青春?」
  「你少替我擔心,我早沒有青春了。」我說:「你好自為之,水晶,你要當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日醉。」
  「本來就是。」水晶躺在我的床上。
  她的臉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額角鼻子至下巴那條線一直流下來,要不是一早認識她,真會認為她是美容院裏塑料打的。
  她轉身,黑眼睛閃閃生光。「那麽咱們就互祝珍重了。」
  我想問她:做一個美女,是否樂趣無窮?尤其是一個美麗青春的大學生?美在舞廳裏,美在銀幕上那才有個鬼用,不靠臉吃飯而有一張美麗的臉,那才是難能可貴。但是想想,終於沒有問她,她已經美成習慣了,問她一聲,她會怔住。
  就這樣,我們分了手,以後未曾見過麵。
  我做了十年的記者,繼續見著各式各樣的美女,但是總覺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沒把書讀好的原因是因為她興趣實在太廣了,尤其是對這個世界的興趣,各式各樣的人,各式各樣的事。考試前夕她的確是在看書,看的是有關收集貝殼的書。
  我們十年內沒有見過麵,消息傳來,說她結婚了,並不是盛大的婚禮,新郎是一個寂寂無聞的人。
  後來從美國到歐洲,歐洲遊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東南亞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曆盡千辛萬苦,弄得要自己動手做菜上超級市場。
  想想大學那段日子,再想想現在,真是不能不有一點感慨。我常常有種惘然的感覺,學校教得我們太多,也教得我們太少,學校沒有教我們麵對現實,怎麽樣做一個健康的人。其實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華是去獵取一個好丈夫吧,其它的實在是太不重要了。
  那是在超級市場我又見到了水晶。
  我先看見一雙非常美麗的平跟涼鞋,細細的皮繩子織成辮子模樣,一雙纖細的足踝。我便詫異,我想,誰家少奶奶的女傭人休假?為什麽不出去吃一頓牛排?為什麽要來買菜?
  然後我看到她的一把長發挽在腦後,穿一件真絲寬身的袍子,白色的,說不出的飄逸,台北還有這種女人?她微微轉過身來,太挺的鼻子,太尖的下巴,我歎口氣,又走了眼了,又是個美容院整形外科手術師的傑作,現在真難得看見一個醜人了。
  但是她的後頸是如此白晰,掛著一條粗俗的,令人不置信的十足金鏈子。她在選白菜,手指纖長,指甲是禿的,某隻手指上有隻銀戒子,一看便知道是意大利做的。
  然後她轉過頭來,我們忽然變成麵對麵了。
  我愕然,然後我的心軟了,聲音也軟了,我低聲的叫:「水晶兒,你在這裏呀?」
  她一時間沒把我認出來,看了我很久,她問:「哪一位?」
  她的聲音是不確定的,惘然的,不置信的,這是水晶嗎?但是她白晰的皮膚,畢挺的鼻子,的確告訴我:這是水晶,不會錯,天下的美女多,但是美得像她這樣的,還真是少有呢。
  「水晶,我是你的老大。」我拍她一下,「你這就忘了。」
  「老大。」她微笑,「怎麽在這種地方碰見你了?」
  「同是天涯淪落人!」我大笑。
  她笑。
  然後我發覺她懷孕了,腰是挺挺的,胸脯有點脹,她微笑著,無論如伺,水晶看上去還是一個美女,一個不折不扣的美女。
  「你結婚了﹖」我問。
  「誰告訴你的﹖」
  「總有那些吃飽飯沒事做的人。」我說。
  「離掉了。」她等閑的說。
  「來,我們去喝杯咖啡,總不能站在這裏談三個小時。」
  她猶疑一下,她說:「老大,你等我買完了菜,到我家去坐一會兒。」
  「你又有家了?」
  「不但有家,而且還有孩子。」她笑,但是眼睛裏一點笑意都沒有,她並不快樂。
  我等她買完了菜,她買得很簡單,幾條菜,一塊肉。對於她自己居然要做這種事情,她很難為情,她是一個會背全本紅樓夢的女子,而做飯的阿巴桑不過幾千塊台幣一個月,難道真有人分不出檀香與木柴的區別﹖
  付賬的時候,她說:「老大,你記得咱們的法科老師說過嗎?人生當初的想象,與後期所發生的事情,是完全不一樣的。你記得嗎?」
  「我記得。」我們倆就是活例子。
  她的家是一個小小的套房!非常普通的家具,一個小小的廚房,她有點累了,靠在沙發上,我為她點上一根香煙。她說:「真疲倦。」噴出一口煙。
  「這個男人……」
  「是我的同居人。」
  「對你好不好?」
  「怎麽說呢?什麽叫好,什麽叫不好?」她噴出一口煙。
  「別這樣好不好?說得實際一點。」
  「也沒什麽。我的好處他欣賞不到,我的壞處他全看到,就是這麽一個男人,我一生中所碰到的男人,也都是這個樣子,沒有第二種。」
  「你總得去適應他們。」
  「是很適應呀,你不見我去買菜嗎?你不見我在懷孕,這種事情是我應該做的嗎?但是我都做了。你瞧見架子上那個銀杯沒有?你總該記得吧,老大,那一年我代表校方贏了瑞典組,但是有人看見它嗎?沒有,總有人看見我把菜給炒焦了。」
  水晶用手支著頭。
  去日苦多。
  「水晶——」
  「我真不知道時間與日子該怎麽過,那日我去買菜,迷了路,回不來,要問路才知道家在什麽方向,後來看到一個賣汽球的攤子,那個攤子美極了,各式各樣的汽球,真想坐在地上,素描一張,但是我的年紀不一樣了,環境不一樣了,心情不一樣了,我竟似一個小孩子般的站在街上哭了起來,我怎麽會落魄到這種地步!」
  「水晶,凡事是不能這麽想的。」
  「好,我是不想,今天也不做菜了,反正有你在,我有借口可以請朋友出去吃飯。」
  「你愛他嗎?」
  「誰?」她愕然問。
  「你的同居人。」
  「他?不不,我誰也不愛,我除了自己之外,誰也不愛。」
  「那麽你——」
  「我無聊,我羨慕別人有個孩子。可是說不定以後就改變主意了,如今醫學昌明,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但是——水晶,真沒想到,你好好的婚姻——」
  她打斷我,「好好的,一切都是好好的,開頭當然好,否則又怎麽會有開頭呢?」
  「現在這個人…」
  水晶微笑,「他是很漂亮的人,所以我容忍著他,他就是這麽一點點好處了。」
  「疲倦就回家好了。」我拉著她的手,「水晶,你何必這樣。」
  「我哪兒有家?」她反問:「父母的家能算家?兄弟的家能算家﹖好不容易自己建立一個家,結果呢,沒家用,那離婚算了,他以為我是千金小姐,會大把大把的鈔票帶回來花——這一位也是一樣,表麵上是故作大方,其實是天天數鈔票。以前也有好的男生,都是沒有緣份,差那麽一點點,錯過了,所以沒有什麽好怨的。咱們中國人自然有一千個安慰失意人的俗語:譬如說「各有前因莫羨人」啦,「命中無時莫強求」啦。」
  「但是水晶你,你是不同的,我們記得以前你——」
  「那一位直叫我別提以前的事兒,英雄不提當年勇,對不對?」她說:「過去的,無論如何已經過去了,多想無益。」她按熄了煙。
  但是像水晶這樣的人,怎麽會落到這種地步的呢?她應該住在一所堡壘裏,穿著最好的衣服,開豪華的宴會,而不該這樣明珠暗投,躲在這種地方做這種家務事。
  「水晶,你今年幾歲了?」
  「九月份足三十一歲,」她說:「老了,人到中年百事哀。」
  「人家哀人家的,你哀什麽,心森夫人遇見愛德華八世的時候卅二歲,離過兩次婚,可是皇帝為了她遜位,還不是小國呢,我的媽,那個時候的大不列顛王國可非同小可,你這麽自卑幹什麽?」
  「人家運氣好。」水晶笑。
  「天上掉下餡兒餅來的事多得很呢,你怎麽知道你明天的運道不會轉好一點?」
  「噓,我聽見他回來了。」水晶說。
  有人用鎖匙開門進來,他果然回來了。
  他並不是一個很漂亮的男人,一看就知道缺乏教養與修養,大概也沒有受過什麽上等的教育,隻不過很有一種男人的味道,一雙眼睛是非常漂亮的,有點攝人的味道。
  水晶並沒有為我們介紹,反正是女客,她看得出來他不會介意。
  他問:「洗澡水熱不熱?」
  水晶隻是點默頭。
  水晶還管水熱不熱呢,水晶以前隻管「菲奧路昔」出了什麽新的時裝。
  水晶說:「你覺得他如何?」
  「如果他愛你,那就很好。」
  「他不愛我。」她說:「在他眼中,我不過是一個略具姿色的女人。」
  「那就不必把孩子養出來了,何必多一條生命呢?」
  「他說他喜歡孩子,既然有了,就生下來。」
  「你就這麽聽他的,你又不是不知道這年頭養個孩子是什麽價錢,就算你自己養得起,又有沒有這種必要呢?人家講的話,你也該想一想,才相信呀。」
  她不出聲,她隻是沉默的坐著,默然喝一口茶,又一口。
  然後那個男人出來了,那不過是一個男孩子,廿七八歲的年紀,在女人已經遲暮了,在男人卻還剛剛好,他當著我的麵前換櫬衫,然後拉開抽屜,數了一千新台幣,對水晶說:「我出去一下。」
  水晶問:「去哪裏?」
  他不答。
  「去做什麽?」
  他不回答。
  「幾時回來?」
  他不回答,他就這樣被著外套走了,他不知道,他是在跟水晶說話,當年在學校,她要是走過,誰不回頭看一眼的水晶,他竟敢對她這樣。
  我看水晶。
  水晶說:「看樣子你說對了,老大,我該走了,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
  「他聽得懂嗎?水晶,把孩子拿掉,我們從新開始,別擔心。」
  「我沒有擔心,我真的沒有。我隻是在奇怪,女人為什麽那麽愛聽謊話。那個時候我要離開他,因為我知道他不是我的理想對象,玩玩是可以的,他把租房子的錢放在我的麵前,他說:「請你考慮一下。」我說我要到新加坡去,他說:「你走了,我怎麽辦?」他的眼睛裏的確有那麽一絲仿徨,而女人的心卻這麽容易軟下來。我還是說要走,他問:「你就這麽來了,也就這麽去了?」
  我不是在奇怪,老大,剛才你說得真對,為什麽人家說的話,我也不想一想,就相信了呢?」
  我轉過臉,不敢看水晶,眼淚淌了下來。
  「也許我老了,很久沒聽這種謊言了,我樂意相信,我認為居然還有人肯說這種話來騙我,簡直是我的榮幸。於是想了一天,我便搬進來了。事情就是這麽簡單,老大,事情就是這麽簡單。」
  「他為什麽要騙你?」
  「很明顯。他有過些什麽女朋友,我數給你聽:小女明星、咖啡廳女侍、舞女、表演女郎,最後一個是電視上訓練班的女學徒,他幾時見過大學生?老一點也好嫩一點也好。」水晶停一停,「有什麽稀奇呢?那個時候,他早上五點、六點,打電話叫我陪他到希爾頓去吃早餐在街角等我,現在他回來就是睡覺,我跟他說話,他倒過來罵我——「難道你不知道我工作累嗎?」話都是他一個人說滿了,說盡了。」
  「水晶,來,搬到我家去。」
  「誰的家都一樣。昨天我問:「我們可以結婚了吧?」你曉得他以什麽眼光看著我?他好象聽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滑稽話,他問:「你覺得,我跟你兩個人配在一起嗎?」他忘得真快,他忘了才三個月前,我不願意跟他同居,他說可以結婚,我說他三小時內便會忘了我,他說:「我們下午便去注冊。」才三個月。才三個月。」
  「水晶,來,我們出去吃飯去,散散心,別放在心上,你我日子還長遠著呢,不如意事常八九,來,轉個彎就可以看到新風景。」
  水晶微笑,學著他的口氣:「你就這樣來了,就這樣去了?不要緊,把新加坡你弟弟的地址給我,我會來找你。」
  「那時候你為什麽不走?」我責問她。
  「因為那個時候,人家說的話,我也不想一想,就相信了,因為我覺得人是憑良心做人的。」
  「有很多人沒有良心,也活得非常好。」
  我陪水晶去吃飯,胡亂選了一家館子,吃的菜食而不知其味。
  當初吃喝嫖賭件件皆精的水晶,怎麽會落到今天的地步,我真不明白。
  我說:「水晶,回去我幫你收拾了東西回家吧,好不好?」
  「別急,」她微笑,「緣份還未盡吧。我要走,自己會走的,不用你幫忙,你把地址與電話放下來,就是我的朋友了,現在我們暫時道別吧。」
  「水晶。」我實在不放心她。
  「放心,我會過得很好的,咱們總得對得起那張文憑,再落魄,咱們還是大學生。」
  我說:「那麽你的號碼也給我,我也很寂寞。」
  「寂寞?有誰是不寂寞的嗎?如果不寂寞,舞廳裏怎麽會擠滿了人?如果不寂寞,舞女為什麽會拖了小白臉去看電影?老大,你看開點。」
  她笑,「老大,你看開一點吧,你這種人,簡直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
  「水晶——」
  「別再叫我水晶了,我還有光芒嗎?」
  「你這人,別說這種喪氣話。」
  水晶說:「人最忌便是年少得誌,還未到中年,便直墮下坡,以後的日子簡直不知道怎麽過,吃也吃過了,穿也穿過了,玩也玩過了,現在受一點折磨,也是應該的,他這樣對我,我倒是不恨他,我不是可憐他的無知,也許無知是值得慶幸的,沒有什麽可憐。老大,天氣又要熱了,你是怕熱的人,你多多保重。」
  她付了那筆小小的賬,她站起來走了,我送她到門口,「水晶。」
  她轉過頭來笑一笑,仿佛還是從前那個絕不低頭的模樣,她還安慰我呢,她說:「人總有得意與不得意的時候,你偏偏要在我最黴的時候碰見我,我又有什麽辦法呢?下次就不一樣了。」
  她一個人走了,走路的時候微微的挺挺腰,我看她有這個孕也差不多四、五個月了。
  那日回家,我十分的傷心難遇,看著電視,直淌了一夜的眼淚,自古紅顏多薄命,但那是三十年前的故事,現在的美女難道也得不到好下場嗎?那我就不明白了,我不為我自己難過,我從來沒有漂亮過,再遲暮我也不會惋惜自己。但是我所記得的水晶,水晶不是這樣的,水晶是水晶,光芒四射,無論出現在什麽地方,她總是水晶,舞會裏、網球場裏、舞台上、試場裏、男人群中、女人群中,她幾時需要過買菜,即使到五十歲,她也不應該買菜煮飯,這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多女人應該在廚房裏過一輩子,算是她們的豐功偉績,但不是水晶。水晶不該做這些事。
  一個那樣的男人。他懂得什麽?他看懂了水晶的幾麵?他知道梵高的畫嗎?他知道基裏曼渣路山上的獅子嗎?他知道鴛鴦腿玉環步是武鬆的畢生絕學嗎?他知道什麽?他膽敢叫水晶煮飯?他有膽子對水晶那麽樣說話?我真服了他,我真服了他。
  我難過了很久很久,過了十天,我忍不住,依著住址去找水晶,按鈴,沒人開門,我以為出去了,想留一張字條,卻看見好幾個油漆工人拿著裝修工具進門來了。
  「搬了?」我驚惶的問。
  他們無知的搖搖頭。
  我頭昏腦脹的奔到樓下,向管理處的一位小姐問:「小姐,十一樓搬了?」
  「搬了,昨天搬的。」
  「這麽快?」
  那位小姐答得很妙,「這裏的房租那麽貴,地方格局又像酒店一樣,男男女女,合則來,不合則去,普通得很,我們看都看慣了,小姐,沒有什麽稀奇的。」
  我站在那裏,一聲不響的站了很久,憑吊似的,便走了,就這樣搬走了,他知道嗎?他知道水晶會背得整本唐詩嗎?連水晶的姓名都沒搞清楚,就認識了,就撇下了,就把她當作任何一個女人一樣,任何一個女人。而水晶也就這樣走了,跟著他,還是沒有跟著他?她又失蹤了?我又要到幾時才能看得見她?當我倆頭發白了的時候,也許?在街上?
  回到了家,我不住的做著夢,夢見水晶在買紅汽球,一下子又夢見水晶在街上為了一角兩角而討價還價,我驚醒,流了一身汗,這當中十年,到底發生了什麽事?當中發生了什麽?使水晶變得這麽潦倒?她可以站起來,她太有條件站起來了,她為什麽不站起來?是什麽使她如此鬱鬱不得誌?是什麽使一個三十歲的少婦心如蒿灰?
  我弄不明白,我隻記得她說過的一句話:「老大,生命並不如開頭所想的那樣,完全不是。」
  但是她與別人不同,她還是可以從頭開始的,她的前途大把,隻要她振作一點,過了十年,她還有十年,現在不是別人在折磨她,而是她自己在折辱自己,為了什麽原因,我並不知道。我為她哀傷著。
  過了兩個月,我忽然接了一個電話。
  「喂,老大。」那邊神采飛揚的叫我。
  我不敢相信我自己的耳朵,「水晶?是你﹖你在哪裏?」
  「出來喝咖啡,到希爾頓來,明天我就去香港了。」
  「我馬上來,你這人,真是叫我擔心了多久!」
  趕到希爾頓,四周一看,水晶並沒有到,我在想,恐怕她的情形有好轉了吧?不然不會這麽精神百倍的,懷裏的孩子多大了,那個男的是不是對她好一點了呢?
  正在這麽想著,水晶進來了,差不多一半在座的男人都向她看過去,我都呆了。她穿一條打補釘的牛仔褲,一件薄薄芝士布的襯衫,沒有胸罩,頭發比以前長了,飄飄然,就走到我的桌子前,把椅子一拉,叫聲「老大,你好!」然後就點一個愛爾蘭咖啡。
  我驚問:「孩子呢?水晶?」
  她微笑:「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那個男生呢?」
  她繼續微笑,「自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
  「水晶。」我握著她的手。
  「咱們每閉門吐血一次,就算是煉丹,我就快煉成千年老狐狸了。」她笑。
  她精神真是好,而且相貌上有點改變,「你——」
  「改改運氣,我九月份去英國正式結婚,老大,以後又見不到了。」 她也握著我的手。
  「水晶,你還是水晶。」
  她笑笑,「可是我不愛這個人,正是合了一句話:「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老大,從此別過,互相珍重。」
  「我懂得。」 我說:「水晶,你長這麽大了,你還是天真的,以後人家跟你說的話,你可要想一想,才相信呀。」我惋惜的說。
  水晶笑著,她始終是我見過最美的美人,她側側頭,「是嗎﹖還有人願意騙我嗎?我都感激他,一個女人要是等到沒人騙的那一天,那才慘呢。」她擠擠眼。
  這是水晶,沒有人知道她的真實故事,因為她從來不說,因為她聰明,她知道這世界上的人忙,沒有空來同情他人。

是的在劍橋
  我認識他,在劍橋。
  是的,就是那個劍橋,劍橋大學,英國的劍橋,徐誌摩的劍橋。
  事實上他是英國人,在倫敦出世的。
  在英國不與英國人說話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不過我很少與英國男孩子來往。我不大喜歡外國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說撞,是真的撞。
  事情是這樣的,請聽:
  劍橋大學很大,分開好幾個學院,當時我從丘吉爾學院走到達爾文學院去,手上捧著一大堆書。我為什麽會在劍橋呢?因為我在劍橋渡假,我同學哥哥是丘吉爾學院的學生,所以我捧著他的書,替他做苦工。
  我好好的在河邊走著,走著。
  因為這條河太出名了,而我是鄉下佬進城,第一次看見這條所謂「康河」,少不免多瞧幾眼,人之常情,怪不得我。
  就在這個時候,我聽見有一個人大叫,「讓開!讓開!」同時是一陣鈴聲,「血淋淋的地獄!讓開!」
  但是我回頭,已經太遲了。
  一輛腳踏車撞了上來,騎車的人手中也捧著書,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裏,一隻手抓著了柳樹枝,整個草地都是書,這個人滾在玫瑰叢裏,腳踏車兩輪朝天,還在轉動著。
  我把自己的腿從河裏撈出來,牛仔褲全髒了濕了,一手青苔,撞得七葷八素,身上無處不痛,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穩,第二件事是撐著腰,第三件事是大聲尖叫:「你他XX的有種就站出來!沒有死就爬起來!讓我看清楚你那鬼樣蠢相!你會騎腳踏車不會?你這笨佬!」
  他爬了出來。
  我看到他那樣子,氣就消了一半。
  可憐哪。
  玫瑰叢。玫瑰有刺,他手臂上鉤得都是血,當然不會死人,但是襯衫破了,又淌血,看上去就很可怕。他跌跌撞撞的爬出來,坐在草地上,然後問:「我的眼鏡呢?」
  我在書堆裏找,眼鏡、眼鏡。找到了,一副金絲邊的眼鏡!玻璃居然還健全完整,我遞給他。
  他戴上了,抬起頭來,看著我。不,瞪著我。
  我也瞪回他。
  中國人在外國要爭氣,不能吃虧。我幹嗎要怕他?
  他的頭發不長,但是很卷,清秀的臉,上唇蓄著胡髭,下巴很漂亮,不算是一等一好看,但也不難看,即使蓄著胡髭,也還看得出年紀很輕。廿五歲?
  我不理他,開始把書自草地上一本本揀起來。
  他也不起身,指著我說:「有人教過你走路沒有?有人教過你看路牌沒有?這條小徑是腳踏車專用的,我沒有必要避人,而且小姐,你也許沒有注意到,我襯衫上紅色的液體是血,人的血!」
  我轉過頭去,「先生,我的情況也不太好,這是我唯一的褲子,先生,我差點整個人掉到河裏去了。」
  「今天真倒黴!」他朝天空說:「老天,為什麽?為什麽?」
  「因為你不會騎腳踏車,而且你應該感謝上帝,第一:你的眼鏡沒破,第二:我沒浸死——我不會遊泳。」
  「我的天!你是一個厲害的女孩子!」
  我低頭繼續揀書,然後我呆住了。地下的書——
  紅樓夢?
  國語拚音法?
  詞撰﹖
  這不是我的書,不是我的,就是他的書!他的書?
  他是英國人。英國人看紅樓夢﹖
  我瞪著他。
  他坐在草地上,回瞪我。
  然後他問:「你是中國人?」
  我點點頭。真問得多餘,難道我的長相似非洲人不成?
  他笑了,「我念的是中文。你會講國語?」
  我馬上表演,「先生,中國人不會講國語,就不配出國。」
  「太好了!」他拍一下大腿。
  「不太好,先生,你的手還在淌血,我想我們倆都該到診所去一趟,要不要我拉你起來?」
  「說得慢一點,慢慢的我才聽得懂!」他幾乎是跳起來的。
  他的國語很好聽,而且準。
  我的天,真沒想到會撞到這麽一個人。還會講國語。
  我們把書揀了,把腳踏車翻過來,推著它一起到大學的診所去求救。醫生替他搽了藥,也細細的察看了我,他的傷口要三兩天才好,不過是皮肉傷,我的褲子一半已經幹了。
  他很起勁,一副孩子氣!他問我:「你來劍橋城裏,有多早晚了﹖」
  我有點感動,他那種說國語的口氣,完全是「啼笑姻緣」裏那種大學生的氣質。於是我的怒氣全消了。
  我說:「我不是劍橋學生,我隻來渡一個周末。」
  「啊。你打哪兒來﹖」還是國語,不是英文。
  「曼徹斯特。」
  「對不起,我沒撞痛你吧?」他問。
  「沒有。對不起,我眼睛應該看著路。」
  他笑了,笑起來真開朗,他側側頭,揮一揮手,「來!我請你去達爾文學院坐一下,我們到飯堂吃點東西。」
  我想說有人在等我拿書給他,但是腳不由主的跟了他去。
  「你叫什麽?」他問我:「貴姓大名?」
  「小姓薑,名淡淡。」
  「薑?哪個薑?那個淡?」
  「有一個女字的薑,三點水兩個火的淡。」
  「好名字!」他稱讚,「通常中國女孩子名字都太重複庸俗,美玲美芳的。『淡淡』,很好。」
  我白他一眼。還有更好的名字呢,隻是他孤陋寡聞而已。在家有一個寫稿的人,叫亦舒,那名字就不可多得的。他懂什麽。
  不過他看紅樓夢。他看得懂嗎?
  「我叫菲臘尊路斯。讀達爾文學院的語文係,我在修中文,我的碩士論文比較著重拚音,所以講得不好,也不夠流利,少練習的關係。」
  「路斯?是不是玫瑰的意思?」我問。
  他一怔,「是的。但是我從來沒想到過。玫瑰,那太女性化了。」他看著我。
  「並不,」我說:「很漂亮,我會叫你玫瑰。」
  「當心,別人會以為你是同性戀。」
  我笑了。
  「我的國語好嗎?最近我在看紅樓夢。」他很驕傲,「我的教授說我再進步一點便可以拿博士了。」
  我橫他一眼,「說得很不錯。但是你的中文沒有我的英文好,懂外文有什麽稀奇?你看紅樓夢,我還看喬哀斯呢!我可沒告訴每個人我的英文第一流。」
  他辯說:「但你們中文是這麽難。」
  「英文也不容易。」
  「你真厲害。」他搖頭,「我以前也認得一個中國女孩子,她比你美多了,但沒有你厲害。」
  我一怔,笑了。他很坦白。我是不美,但是我不靠臉吃飯,我是大學生,美不美有什麽關係?
  我喜歡他的坦白。於是我們在飯堂裏聊天。本來隻打算喝一杯茶,結果喝了七杯。七杯。
  因為我們開始聊紅樓夢。他是一個驕傲的英國男孩子,廿五歲 (我猜得不錯) ,體格很健康,一點也不纖細,但是一張臉卻有書卷味!學中文隻有三年,說得好,也寫得不錯。幸虧我也有點底子,聚精會神的應付他,不然就會給他嘲笑了。
  我說:「我的名字不算好,你看紅樓夢裏這四姊妹的名字才好,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原應歎息。」
  「什麽?」
  「原應歎息。」我再重複一遍。
  他明白了,真是聰明,多少中國人還沒看懂這四個名字,他一經提示就明白了。他看著我,眼神是這麽複雜,其中有羨慕、有妒忌、有感歎、有欣賞、有快樂,我很高興,一個外國人,對中國文化有這樣的感情,這樣的熱衷,是難得的。
  他忽然明白了,英國再好,可是中國更好,沒有比中國更好的了。
  「你曉得我剛剛說的話?」他握住我的手,「我說你不美,我錯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騙你。」
  我沒有縮手。在英國握手太平常了,我們畢竟是在用國語交談,我回答:「你說我美,隻不過是哄我,想我解釋更多的紅樓夢給你聽,好讓你資料大增,早日完成博士論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輕我了。除了中文,我還會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意大利文。我是語言學家。」他說:「我是德國語文學士。」
  「你還是吹牛家自戀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為忤。七杯茶之後,我把書交給了同學的哥哥,回到旅館先換了長裙,跟他一起吃飯,因為他請我吃飯,晚上天氣涼,他穿了毛衣,手上的傷痕看不見了。我們在河畔散步。一直講話。
  天氣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這真是很浪漫的。我喜歡聽他說國語,他好學,他用心,而且練習了幾個小時之後!國語真的流利得多了。我們一直在草上走著。英國潮濕,沒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濕了。
  他說:「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樣好。」
  「過獎過獎。」我說:「但是我四歲進英文幼兒園,念英文小學、英文中學、英文大學,不好該槍斃。」
  「誰教你中文?」他奇問:「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個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響。玫瑰,別心急,慢慢來,我覺得你已經不錯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來,「你真叫我玫瑰?」
  「為什麽不?我喜歡這名字。誰規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著反問:「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歡我?」他問。
  「嗯,不然為什麽跟你出來吃茶吃飯?」我也問:「你喜歡我?」我看著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當。
  我笑了。
  奇怪。我沒有當他是外國人。而且我喜歡他。一般的英國人惰性重。他沒有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驚人的,可愛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氣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館預定了房間。因為他寫了一張字條給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幾天,為了劍橋,為了我的論文,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這樣的字條,我笑得滾在床上——玫瑰。一個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簽著玫瑰。
  他一早來敲我的房門。我們劃了船,吃香腸麵包,走遍整個劍橋大學,在圖書館裏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間是三號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氣是新裝的,很暖和。從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條河。這是一間美麗的房間,這也是一間美麗的大學,而菲臘尊路斯,他是一個美麗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網球,我們在河裏遊泳,再去看一場電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錢,我不讓他付。晚上他來我的房間,我們研究了半天國語,什麽字該是尖音!什麽字該是圓音。我教了他一苜詞。
  詞說:「今年花比去年好。
  隻見明年花更好。
  知與誰共。」
  我問:「你看得懂嗎?玫瑰?」
  他說:「我或者不大會騎腳踏車,但是不至於笨到你想象的地步。我懂這詞。」
  「你喜歡嗎﹖」
  「我喜歡它,我也喜歡你。」
  「謝謝你。」我說。
  到了外國,我是寂寞的,沒想到可以與一個英國男孩子談辭,通常連中國男孩子都沒有這種興趣。我喜歡他,真的。我認識許多會講國語的外國人,他不過是其中之一,沒有什麽稀奇。但是他有一種獨特的味道―—孩子氣?廿五歲不算太小了,是什麽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種氣質使我在劍橋多留了三天。
  我幫了他許多忙,關於功課上麵的疑問。
  他說:「下次我見你,我們可以談秦可卿的問題了。」
  他還是對紅樓夢有興趣。
  後來下雨。我們靠在傘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間酒吧,專賣啤酒,開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們兩個人買了瓶甜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來。他告訴我他的故事。
  他是獨生子,在德國留學兩年,德文好得離奇,功課一直不錯,畢業後暫時還沒有打算,不過以他那種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後他問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懷疑的問:「你家很有錢?」
  「沒有什麽錢。」
  「外國學生多數有錢。你父親開什麽車子?」
  「不過是麥塞底斯三五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還說沒錢,你怕我綁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問。
  「當然能喝。」這不是假話。
  不過半瓶子馬添尼是多了一點,我有點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為什麽吸引我了。因為他有文學家的腦袋,卻有科學家的體格。
  我問,輕聲的問:「你愛過人嗎?」
  「愛過,很痛苦。」他也輕聲反問:「你愛過人嗎?」
  「嗯,後來鬧翻了。」
  「為什麽?」
  「因為他堅持蝴蝶是毛蟲變的,我說是梁山伯祝英台變的。」我解釋,「你明白?人各有誌。」
  「梁山伯祝英台?」他問。
  「我明天把這個故事告訴你。」我說:「你的教授該自殺,連梁祝都不告訴你。」
  「我該早點認識你。」他說著用手點了點我的鼻子。
  「為了你的論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臉。笑了,「你說是不是為論文?你在曼徹斯特,跟誰一起玩?」
  「玩?我沒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臉。然後是鼻子,然後是唇。
  我說:「玫瑰,當心,我們才認識了三、四天。」
  但是在這酒吧裏,每個人都摟著每一個人,他們開始唱歌。我不會唱,隻是默默的欣賞著。
  玫瑰抓著我的頭發不放,仿佛一根根的在數。我轉頭看他。
  他說,「多麽奇怪的頭發,這麽黑,這麽亮,幾天洗一次?」
  「你不是說以前也有過中國朋友?」
  「她染了頭發,而且熨得一個個卷卷的。」他說:「告訴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頭,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沒有辦法,因為養下來就如此。」
  「你不大喜歡我是不是?」他問。
  「為什麽?」
  「你答我的問題,總沒有溫柔的感覺。」他說。
  我說:「玫瑰,劍橋達爾文學院沒有你不行,我沒你可絕對活得下去,別擔心,我不懂溫柔,否則早嫁出去了。」
  「至少這個微笑是溫柔的。」他說。
  「謝謝。」
  「你喜歡劍橋?」
  「嗯。」
  「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說:「看,我沒有男朋友,而且我在這裏,也不想討論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沒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這不是中國人的習慣;吻一個陌生男人,我已經頗為入鄉隨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歡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過更柔和的肩膀,我認識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邊說德文。我自然聽不懂,但是卻很悅耳。然後他說法文,我的法文還可以,他說:「……如果我們是愛人多麽好,你可以到我房間來睡一覺。」我用法文說;「滾你的蛋,你這隻大狗!」他笑了,搖著頭,然後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說:「你真可愛,你真可愛。」
  他有點醉,他不承認。我也有點醉,我也不承認。我拿出煙來抽,他說是壞習慣。他真健康。
  我說:「你不但身體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說,「我的思想髒得很。」
  我笑了。
  他會是一個好男朋友。大方,坦誠,學識這麽好,人也長得帥!我喜歡他那種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來開玩笑,卻不得罪別人。是的,我們認識才三、四天,那又有什麽關係呢?時間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們談著談著談著。
  我覺得很累。我問:「玫瑰,我們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們走回去。還在下雨。涼得很。英國就這樣,有太陽就暖和,沒太陽就陰,下雨馬上有秋天的感覺。他摟著我,送我回旅館。
  旅館的房間很小,他替我擦幹頭發,等我換了衣服,把濕裙子浸在肥皂水裏,然後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當我像小孩子一樣。我伏在床上,有點感動。我們是好朋友,我會寫信給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們沒有再擁抱接吻。
  他撥開了我的頭發。「我愛黑頭發,黑頭發在白色的枕頭套上有一種說不出悲劇性的美麗,」他輕問:「你家裏的枕頭套是什麽顏色?」
  「家?哪個家?在台北家,我枕頭套是咖啡與米色條子的,另外,是橙色鐵鏽色的花。在曼徹斯特,是深淺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歡這一類顏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謝了之後的顏色,我都喜歡。」我說。
  「你後天才走?」他問:「你走後我就謝了。」
  「不一定。」我微笑。
  「請多留幾天。」他說:「我把你搬到大學裏空的宿舍去,有些學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幹淨,也便宜得多。」
  我點頭。
  「叫我一聲玫瑰。」他吻我的臉額。
  「玫瑰。」我說。
  「再見,好睡。」
  「再見。」我說。
  他走了。
  窗外是瀟瀟雨。我沒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數沒心事。我在想將來。我們之間有七個小時旅行車的空間。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們來回跑,會累死,而且功課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個身,現在是暑假,我還有一個多月空閑,一個多月後的事,誰去管他?
  連明天是晴是雨,我還不清楚呢。
  真的,誰曉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來敲我的房門。我醒了。我睜開眼睛,看手表,七點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聲音,「請進,玫瑰。」
  他走進來,關上了門。
  我說:「早,玫瑰,這麽早?」我轉過去,呆住了。
  站在我麵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個外國女人,廿多歲,長得很壯健,不好看,但也不難看,她板著臉,瞪著我。我吃驚了。
  「小姐,」我說:「你走錯了房間。」
  「我沒有走錯。」她的聲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臘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國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來,找到晨褸披上,「請坐。」我說。
  她坐下來。「我請你離開菲臘。」她很直截的說。
  「但是……」我笑了,「你誤會了,小姐,菲臘與我才認識了幾天,我與他一點關係也沒有。」
  她注視我,「但是他的心卻在你的手上。我已經有三天沒見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來,他坦白的說,他愛上了一個中國女孩子。」
  我不客氣的說:「那是他的選擇,跟我有什麽關係?你根本沒有理由闖進我房間來說上一大堆不禮貌的話,我一向以為外國女人的好處是爽快,一拍兩散,毫無怨言。而且我對於玫瑰——菲臘沒有——沒有特別的好感,我不愛他,我們隻是談得來而已。」
  忽然之間,這個叫莉莉的外國女子哭了。她說:「但是我愛他。我愛他。」
  「那麽你與他去談,我無能為力。」
  「你是中國人,中國有一句話:「君子不奪人之所好」。」她抬頭,懇切的看著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詫異她竟會知道這句成語。我軟了下來,「我不是君子,」我說:「但是我沒有奪他的意思。如果他沒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與他在一起,如今,我答應你,我們中國人講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應你,我不再見他。」
  「謝謝你。」她喃喃的說:「謝謝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個女人呢?」我問她:「你怎麽辦?」
  「不會的。」我們在一起有五年了。我們一起念大學,到了第三年,助學金不夠用了,他繼續讀碩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幫助他,我們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騙你,他愛我,我也愛他,五年了,我們一年後就要結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實在是美麗的。」她仰頭看著我。
  我也呆呆的看著著她。難怪她會中文。
  她哭得這樣厲害,眼睛上的化妝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給誰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並沒有提起過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麽多,天下可愛的男人也很多,沒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隻不過多高興幾天。但是玫瑰對她來說,卻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還不至於令我做對不起良心的事。我歎了一口氣。
  玫瑰。
  他是一個可愛的男孩子。
  多麽可惜。我看著窗外。我們有過那麽快樂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樂,他與他的「劍橋城裏」。
  隻是昨夜,我還在想,我幾時應該再來看他,我是否應該在劍橋渡過整個暑假,是否應該去見他的教授,一起談紅樓夢。
  然而今天早上,這個女人來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轉過身去。我說:「我現在就收拾行李,別擔心。」
  她抬起頭來,感激莫名:「……我現在明白中國人了,為什麽菲臘一直說中國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牽牽嘴角,「他很好,他隻是開玩笑,你們會結婚的,別擔心,他隻是開你玩笑。」
  「謝謝你。」她說。
  「再見。」我說。
  我替她開門。她忽然吻了我的臉,然後走了。
  是的,我們中國人愛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極快,我怕玫瑰來了,會看見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過達爾文學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間出名的宿舍,叫「老格蘭納裏」,幾百年了。我走過康河,我去買了一張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間宿舍。
  我畫了一個箭嘴,指著他的窗口,然後我就走了。
  我再也沒有見他,當然。
  中國人言出必行。
  但那張哺士卡我卻保存著。而且那快樂的三天,我也記得。如果他看了紅樓夢,他會明白。千裏搭長棚,無不散的筵席,這樣隻有好。到他八十歲的時候,他會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劍橋,他曾經與一個中國女孩子渡過很快樂的三天。他會忘記我的名字,但是他不會忘記我叫他玫瑰。玫瑰,本來是一個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電報寄了一朵玫瑰給他。他會明白。他的女朋友也會告訴他,遲早他會知道。而我,獨自一個人坐在曼徹斯特的房間裏,老實的說,我很難過,因為我幾乎愛上了他,因為我們隻共處了三天。因為……因為近年來,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無心
  我們家移居來英國六年了。在利物浦開了一家飯店。中學畢業後,父親叫我在鋪子裏幫他,做了一陣子,他叫我到倫敦去見識見識,在倫敦工作一年,的確眼界大增,但是那種環境,隻怕多做了會灰心,於是我轉到曼徹斯特去。我打算積點錢,再繼續讀書。父親不讚成我再讀,他說他也沒念過書,卻一樣賺著錢。
  我在龍鳳樓做了幾個月。他們叫我阿明。
  在他們眼裏,大概我是個怪人,不賭不抽煙不喝酒,工作超點時候也沒有怨言,不與客人搭訕,該怎麽做就怎麽做。老板是個滑頭碼子,卻也識好歹,他對我很好,他也知道我們家是同行。
  這裏沒有倫敦大,比利物浦正規,一出城就是大學,來光顧的客人,除了一些外國人,便是學生,中國學生。這些學生自然家裏環境是不錯的,不然怎麽吃得起中國館子?有一些就太愛玩了,穿得離譜,熨頭發帶耳環,帶外國女孩子,讀了半世還沒畢業。他們帶著「我是顧客你是侍者」的態度,對我們很沒禮貌,最好的法子是不與他們計較。
  另外一班真正念書的學生,高尚得很。逢周末假期就來了,叫幾個小菜,陪著女朋友,談談心,喝點酒。有時候跟我們熟了,就招呼一聲,聽見別的夥計叫我阿明,他們也叫我阿明。
  我不介意做侍者,這是住外國的好處,隻要付出勞力,換取酬勞,無論怎樣,都比攤大手板問家裏要好一點。
  我的計劃是積蓄五百鎊。以現在一星期五十鎊的收入,實在不難實現,等錢夠了,下學期我便進大學。
  然而我見到了她。
  跟她在一起的,是一大堆男學生,其中好幾個都是讀完博士,打算回家了。隻她一個是女孩子,她的頭發是直的,齊的,黑得閃亮,雪白的牙齒,臉上沒有化妝,麵色很好,穿著一條打補釘的牛仔褲,一條白色的T恤。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我從前沒見過她。
  她說:「……我真不舍得你們走。」
  那天是她請客,結賬的時候麵不改容,笑嘻嘻的跟我說:「你看,這麽多大男人吃我,好意思!」
  我不敢笑,默默的接過了鈔票。
  其中一人,姓葉的男孩子說:「你看看她那種無賴樣子!上學期咱們一大班人教她功課,她稱兄道弟的,這下子我們要走,她又說不舍得,等到付錢了,原形畢露,就向別人訴苦了。難道我們還抵不過這頓飯?阿明,把錢還她!」他伸手來拿賬單。
  我忍不住笑了出來。
  那個女孩子說:「阿明,我不過是說笑,快拿走。」
  我看了她一眼。她正笑吟吟的,她叫我「阿明」,我可還是第一次見她。
  我把賬結好,再走過他們一桌,葉叫我:「阿明,過來坐一坐,我們就快走了。」
  我趨向前去,「不能坐,值班呢。」
  「坐一下,老板說話,也得給我們麵子。」
  大夥兒起哄,拉了椅子一定要我坐。我隻好站著,問他們幾時回去,坐飛機還是坐船,考試成績怎麽。
  他們說:「這裏的人你都見過了,隻除了玫瑰。玫瑰!你怎麽了?」
  那個女孩子原來叫玫瑰。
  她咕噥說:「你們都走了,剩我一個人,我還不知道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才念得完呢。做了孤鬼。」
  「我們下星期才走,你急什麽,舊朋友走了,自有新朋友來。」葉說。
  她歎一口氣,「朋友是舊的好。」
  大家都靜默了一會兒。
  我隻好叉開話題,我問:「這位小姐好象不大來?」
  葉笑說: 「她哪裏來中國館子?她根本是外國人!到花花公子俱樂部去找她還差不多!」
  「別亂說,」玫瑰又恢複了神采,她說:「我是來不起。」
  我笑,「客氣了。」
  「阿明,你是年輕小夥子,我勸告你,你沒有女朋友,別心急,像這位玫瑰小姐最好敬鬼神而遠之——」
  我臉紅了,尷尬得很。
  玫瑰卻說:「關你什麽事,葉?阿明要找我,他自然會找我,他不來找我,你差八人大轎去抬,也抬不動,要糟塌我,犯不著把阿明拖下水。」
  他們兩個人倒是一來一往,決不吃虧的,我隻好借故退開了。
  他們那一桌坐到很夜才走。
  我送他們出去,玫瑰朝我笑了一笑。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那天晚上我想,像她那樣的女孩子,男朋友不知道有多少,恐怕什麽樣的都有,我如果在她麵前轉,也太不量力了,想來做什麽。
  過兩天上工,他們又來了,這次不是晚飯,是喝午茶。
  她的筆記本子都攤在桌子上,喝著啤酒。我為他們寫了點心。她的精神不大好,靠在椅背上不出聲。但是見了我,還是笑了一笑。
  她說:「這一次是真的餞行了。」
  他們安慰她:「將來回了家,大夥兒還是可以見麵的。」
  她搖搖頭,拿了一枝筆,趁點心還沒上來,在一張紙上不知寫什麽。
  葉最愛說笑,他指著說:「阿明,你過來瞧,這就是標準大學生了,趁著吃的空檔就做功課,一點不尊師重道。」
  玫瑰頭也不抬,「胡說,我是幫張做會計難題。我自己的功課可要緊呢! 」
  葉轉向張,笑得更厲害,「張!你真不要臉?她比你還低一年,大家交學費上課,怎麽你就去求她?被她看輕,又沒有好好的跟你做。」
  張麵孔紅紅,「你們不知道,她的會計可厲害呢! 」
  我忍不住問:「兩位念的是什麽科目?」
  「管理科學。」玫瑰說。
  我看向她,剛好與她閃亮的眼睛接觸。
  我一震,這麽好看的眼睛!
  點心上來了,她還是低著頭做功課,他們把叉燒飽遞在她手裏。
  我說:「吃了再做,當心不消化,胃痛。」
  葉說:「都是小張不好,害玫瑰這樣,你不知道玫瑰,別看她那樣子,還真用功,一見功課廢寢忘餐——喂!玫瑰,炒粉炒麵冷了。」
  「噯。」她應著,還在看那張題目紙。
  我笑著搖搖頭。她倒算是一個特別的女孩子。
  明年我進了大學,也有功課可做。
  等我再過去為他們衝茶的時候,她已經把功課做好了,正老氣橫秋的在教小張。
  葉搖頭頓足歎氣,說:「男人不爭氣,給女人欺侮,還成什麽樣子!世風日下。」
  玫瑰白他一眼,「這個人來了外國幾年,中文也不大明白了,人也胡塗得很,亂用成語。」
  葉偷偷的對我說:「我們都怕她。」
  「我上課時間到了,誰送我?」玫瑰問。
  葉說:「上什麽課?缺堂吧,你一直說要學桌球,今天大家有空,下午到桌球室去。」
  「不行啊,」玫瑰懊惱的說:「下午有法律課,你們走了,我可還得捱下去,否則永無出頭希望。都是你們不好,一年多了,說教我這個教我那個,結果——嘿!」
  「叫小張送你,小張,夠義氣送一送玫瑰。」
  玫瑰跟要走的幾個人好好的道了別,跟著小張走了。
  她臨走轉頭向我點點頭,「謝謝。」她說。
  我不響。隻笑了笑,看著他們離去。
  這時候吃茶的客人已經走得十成九了。
  葉問我:「她很好看,是不是?」
  我點點頭。
  葉說:「我們當她小妹妹,她也很懂事就是了,你或許見過她哥哥,年初回了家,以前也常來龍鳳樓的。」
  我說:「我隻做了小半年,沒見過他。」
  葉說:「我多嘴得很,既答應替她介紹男朋友,又答應替你介紹女朋友,結果兩件事都沒做到,人卻要走了。」
  我笑,「我的女朋友……?這件事倒罷了,隻是她怎麽還少男朋友?」
  「男朋友是多,沒一個看得上眼。」葉說。
  我隻好再笑。
  「幾時走?」我問。
  「後天。」
  他們走了之後,玫瑰就沒有來過。
  我不知道該到哪裏去找她,或者如葉所說,到花花公子俱樂部去,但願他們隻是開玩笑。
  每天晚上我都希望她會來,每天晚上她都沒有出現,過了兩三個月,我也幾乎忘了,不是忘了她,而是忘了她會忽然推門而進。
  星期四是我的休假。我回家看父母,再回來的時候已經很晚了,肚子有點餓,就想回飯店去吃宵夜。一走進飯店,就看見了她。
  她獨自一個人坐在一張小桌子上,悶悶的在喝酒,我眼尖,就看出她喝得差不多了。
  我問其它的夥計,「誰賣酒給她?」
  「她說超過十八歲了,又是客人,誰還攔阻她不成?」
  我隻好走過去,「玫瑰?」我叫她一聲。
  她抬起頭來。一臉的眼淚。
  我皺了皺眉頭,她受了什麽委曲?一個女孩子在外國,可受的委曲也太多了,何必問?
  「記得我是誰?」我問。
  她仍然呆呆的看著我。我隻好掏出手帕替她擦眼淚。
  「我是阿明,記得嗎?」我問她。
  她點點頭,我並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記得我。
  我又說:「我送你回去,好不好?你相信我嗎?」
  她微微一笑,「當然相信你,你是阿明。」她說。
  「是的。」我說。
  她醉態憨態十足,卻還認得出我。
  桌子上擺滿了菜,卻一筷也沒有動過。
  我扶她起來,替她穿好大衣,叫櫃台把賬算在我身上。我扶她上了我的車子。
  「玫瑰,你住在什麽地方?」我問。
  她不答。
  我關上了車門,上車,開動了車子,才發覺她睡著了。
  我歎一口氣,把外套蓋在她身上,又開了暖氣,怕她冷。
  我實在不知道她住在什麽地方。
  她睡著的姿態很可愛,鼻子呼嚕呼嚕的冒著聲音。
  我真好笑又好氣,她一個人跑了出來,喝得爛醉,要不是遇見我,還不知道怎麽樣呢。
  我在車子裏足足坐了一個鍾頭,她醒來了,還半醉的,卻有點驚惶,「我在什麽地方?」她問。
  「在我車子裏, 」我笑,「在英國,現在送你回家,你住在哪裏?」我看著她。
  「小溪路四十號。」她說。
  我這才開動了車子,送她到家。
  她開了車門,動了動嘴角,卻沒說什麽。有幾絡頭發沾在她嘴角,在深夜裏看上去特別動人。
  我說:「快回去吧,別凍壞了。」
  她便轉身回去了。
  車子裏都是她的香味。
  第二天下午她來找我,臉色有點蒼白,很多的不好意思,但是笑容還是一樣好看。
  「對不起。阿明。」她看著我說。
  我隻笑不出聲。
  「謝謝你,阿明。」
  我搖搖頭。「不要謝。」
  「阿明,我不是故意的,昨天是我生日,我想找個有中國人的地方,自己吃頓飯慶祝一下,又想喝點酒,一下子就記起了龍鳳樓,誰知道不能喝,居然醉了,真不好意思。」
  「是生日呀!」我說:「為什麽不找朋友?」
  「朋友?都走了,你看著他們走的,小張他們跟我其實不太熟,不好去打擾他們。外國同學天天見麵,都發膩了,於是隻好一個人來。」 她氣鼓鼓的,「誰知就鬧了笑話。」
  我笑,「沒關係。」
  「阿明,你吃糖嗎?我請你吃糖。」
  「我什麽年紀了,還吃糖。」我答。
  「那麽我請你看電影。你幾時有空?」
  「我要等下星期四才有空!」
  「好,下星期四五點鍾,你到我家來,不準賴。」她笑,「現在我要回去上課了。」
  我看著她離開。夥計們都笑我有辦法,女孩子找上門來了,他們說:「她昨天就是等你不來,所以一氣之下,就喝醉了。阿明,看不出你真人不露相,是幾時認識她的?還是大學生呢。」
  我一笑置之。她請我看電影?我還真叫她請不成?她不過是感激我送她回家,我總不相信像她這般才貌雙全的女孩子會跑來看上我。
  他們還在笑,「女孩子都喜歡漂亮男人,阿明就是長得漂亮,所以占盡便宜。」
  我隻好避到廚房裏去。
  下星期四,還有一大截日子,我真希望她別忘了,不然上幾天課,就把我丟在腦後,叫我去遭空的。
  我又想,不會的,她顯得很有誠意,決非那種輕浮的女孩子。心裏矛盾了很久。星期四上午我仍然回了家,下午趕到她家裏,六點鍾,一點也不差。
  我按鈴,她來開門,一臉的笑。她沒有忘記,已經換好了衣服。
  我看著她。她笑了。
  「別怕,我不會再喝醉的,你想看哪一套電影﹖ 」
  「你吃了飯沒有?我請你。」我說。
  「阿明要虧本了。」她笑。
  跟她在一起,如沐春風一樣,簡直不覺得時間過得快。我想她是很忙的,抽出時間來陪我,大概不簡單——我歎了一口氣,看來我是不能不承認了,她是一個可愛的女孩,愛上她是很容易的事,我愛上了她。
  我陪她吃飯,她叫了一大堆食物,然後孩子氣的說:「你別擔心,阿明,我一定吃得光。」於是她辛辛苦苦的吃,吃了炒飯吃點心,再吃甜餅。
  我忍不住說:「別忘了,時間到了,去看電影吧。」
  她鬆一口氣,吐吐舌頭,「天呀,我以為你永遠不會說這句話了呢!我實在吃不下了,又怕你罵!」
  我搖搖頭,忍不住笑了。她真是,吃飯也鬧,沒有停的。
  我們去看了一場偵探片。戲院裏很熱,看得頭有點昏,她看電影很認真,一聲不響,全神貫注。我偷偷看看她的側麵,她是一個好看的女孩子,難得的是這麽天真可愛。
  散了場她要請我喝咖啡。
  「明天你要上學的,不好。」我說。
  她說:「你不去?不給我麵子﹖ 」
  「去去,」我笑,「我當然要去。」
  她請我喝啤酒,喝咖啡,吃點心,存心要跟我過不去。
  我看著她。我想想以前也跟女孩子出來過,卻從來不曾這麽快樂,明天又是另外一天,隻有現在她跟我在一起,我忽然自私起來,跟她說:「我請你去跳舞。」
  她點點頭,「好。」
  進夜總會入場券是她買的,我知道她有錢,她不在乎,但是女孩子付錢……外國人很流行這一套,不過我是中國人。
  我們開頭並沒有跳舞。坐到一點鍾,她說:「阿明,我請你跳舞。」那支音樂很慢,我摟著她的腰。她有點瘦削,但是身體極其輕軟。
  我忽然想到!我是什麽人呢,我隻是中國飯店裏的一個侍者。她?她在香港是千金小姐,在這裏是大學生。就因為是在外國,所以才有這種自由,可以與她在一起跳舞。我歎一口氣,人總是講身份階級的,她對我好,不過是因為她客氣大方,我有什麽奇怪的念頭,就是我不識好歹。
  音樂是這麽短,一支又一支,我可以聞到她的發香,她有點累了,輕輕靠在我身上。她說:「阿明,你真是溫柔。」我笑了,我說:「我不是女孩子。」她說:「你比女孩子可愛,阿明。」
  她在我臉上吻了一下,嘴唇輕軟濡濕,我一震。她是洋派的,葉說她是「外國人」。
  我說:「我該送你回去了。」
  她說:「很少跳舞有這樣高興。謝謝你,阿明。」
  我非常想問:下星期出來嗎?下星期我們……
  但是我忍住了。
  「幾點了?」她問。
  「兩點鍾。」
  她笑,「也該回去了。」
  我讓她上車,很快送她到家。她轉頭看著我,我也看著她,她說:「阿明,過幾天我們再出來。」
  我點點頭。
  她用手臂圍著我。很嗲的又吻了我一下。我知道這是她的習慣,她跟那班男孩子也這麽親蜜,但是他們受得了,我卻有點尷尬,老是緊張得很。
  「晚安。」她說:「你不必走出車子了,很冷。」她很體貼。
  「晚安。」我說。
  她回了家。
  我很開心,也很矛盾,簡直不知道怎麽辦才好,結果一夜睡不好,不,一連好幾個晚上睡不好。我應該怎麽做呢?如果跟她在一起是快樂的,就該多與她在一起,不理其它的事,隻要她也喜歡我,她就不會介意我是什麽人。
  同事都說:「阿明在談戀愛了,看他那魂不守舍的樣子。」
  我照例是不響。
  我決定星期四再去找她。
  就在星期三,小張來了,指明要見我。我走過去,他還是那樣子,傻傻的坐著,想起那天玫瑰欺侮他不會做功課,我就笑。
  「張先生。」我叫他,「找我?」
  「不敢不敢,阿明,叫小張可以了,什麽先生不先生的。」
  我問:「什麽事﹖ 」
  「有一點事,你能不能坐一下,我們談談﹖」他低聲問。
  這班大學生很少有這麽神情肅穆的時候,所以我說:「坐是不坐了,你說什麽我聽著辦就是了。」
  「我說錯了話你不要生氣。」
  我越發罕納起來,「沒關係,請說。」
  他說:「阿明,你出來做事這麽多年,論見識,應該比我們守在教室裏的人好,不瞞你說,我這次來,是為了玫瑰,聽說你們來往得很密切?有人看見你們在一起跳舞。玫瑰是我們的小妹妹,我們得看顧她,她哥哥走的時候,將她托給我們。一個女孩子在外國,不是容易過日子的。阿明,你是不會找不到女朋友的,她卻在讀書時候,跳舞跳到清晨,大羅神仙也升不了班,你是明白人,大家都喜歡她,所以也就為她著想一下。」
  我頓時怔住在那裏,不曉得說什麽才好。
  小張說下去,「玫瑰她……我們都很明白她,她是小孩子,新鮮的事什麽都好,過了一陣子也就擱在腦後了,她又小又嬌,誰還找她算賬不成?她個性不定,當不得真的,阿明,如果你真要找對象,不必找玫瑰,找朋友,照說沒問題……可惜她哥哥臨走再三叮囑我們,叫我們留神玫瑰,隻許她與學生來往。阿明,我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得罪了你也隻好如此,包涵包涵。」
  話說得這麽清楚玲瓏,我再笨,也聽得言下之意,小張想說的是:小子,你想歪了,出來見了這麽久的世麵,還怎地毛手毛腳!居然想動起玫瑰的腦筋來了,恐怕不大配吧,玫瑰是大學生,自然不會跟你來往,別纏著她了。
  我心裏一股涼意升了上來,沒想到他們麵子上對我好,暗裏卻也一般的瞧不起人。
  小張說:「玫瑰到倫敦開會去了,她是學校裏數一數二出風頭的人物。阿明,我走了。」
  他走了以後,我呆呆的,下了班就到酒吧去喝了一會兒酒,怒氣消了,代替了的是難受。如果我也是個學生,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約玫瑰出去?大概是的。現在叫人看見了,玫瑰的名聲自然大受影響,他們會說:看,玫瑰居然跟一個侍者在一起跳舞!
  那天晚上卻是快樂的。我記得她的笑臉,她的輕語,即使她對每個人都一樣,至少我也得了一份,我沒有可抱怨的。我歎息,結果在酒吧喝醉了。
  兩個星期沒見到她。
  我是再也沒有勇氣再去找她了。
  她卻與一班朋友來吃飯,小張也在其中。
  玫瑰風姿依然,書包放在空椅子上,想必是放了學直接來的,與朋友們說著笑,見到我非常和氣的笑了一笑,那笑卻是空白的,無心的,毫無記憶,沒有感情的。
  小張說得對,我對她一點特別的意義都沒有,她是那種不經心的女孩子,全世界都在她掌握中,我不過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名,不過因為她是個和氣的人,所以對我也很和氣,她是無心的。
  我低下了眼。
  他們這一次有另外幾個女孩子同來,其中一個說:「那個侍者是誰﹖長得很帥。」那聲音雖然不高,卻也十分無禮。
  玫瑰居然說:「阿明,有人說你漂亮。」
  我淡淡的答:「我本來就很漂亮。」
  玫瑰一怔,隨即笑了。她很嗲的說:「阿明,坐一坐好不好?陪陪我們。」
  她的語氣是央求的,不可拒絕的,但是話的內容卻不敢恭維,我又不是舞女,怎麽陪他們坐
  呢?但正如小張說,她這麽嬌這麽俏,難道我還跟她計較不成。
  我說:「對不起,現在生意正忙著呢。」
  小張很歉意的笑一笑。我明白了。
  如果我去找玫瑰,她是無所謂的,看場戲吃頓飯,是何等普通的事,她早已習慣了,不以為奇,在我,見她卻是大事,我為她心跳緊張患得患失,何必呢?
  我沒有為她坐下來,她還是一般的興高采烈。她是一顆明星,隻是明星也有寂寞的時候,那一天她生日,一個人跑來這裏坐著,那一夜她是特別真實的,就是為了那一夜,我胡裏胡塗的愛上了她。
  我歎一口氣,轉身到廚房去。
  過了兩天我就辭職了。我離開了曼徹斯特。
  回到家,我幫父親工作,仍然支著薪水,等我的節儲達到那個數目時,已經是大半年以後的事了,我考了大學,他們也錄取了我。
  時間過得很快,但是每次經過龍鳳樓,我都想:玫瑰會不會在裏麵吃飯﹖
  我沒有見到玫瑰,卻見到小張,他詫異,「阿明,你回來念書了?」
  「是的。」我說。
  「玫瑰回家了,你知道嗎?她畢業了,第一等優異。我們請她在龍鳳吃飯,她嚷著要找阿明——」
  我抬起頭來。
  「——她吃醉了。她回家我第一個放心,這女孩子真是天曉得,人家讀了書就沒空玩了,她在最後一年卻真玩得天翻地覆,居然還做優異生,莫名其妙——」
  我問:「她真的要找我嗎?」
  「她喝醉了。」
  如果光是喝醉,可以找別人。
  我始終弄不明白她是有心還是無心。我想以後也沒有再見麵的機會了,更不會有說話的可能。
  我上著學,也過著學生的生活。學校裏有幾個出風頭的中國女孩子,雖然動人,也不如以前的玫瑰,我始終想念著她,她不會知道。
  最後一次她跟我說的話是讚我漂亮。
  而我卻說:「我根本就很漂亮。」
  我麵皮薄,現在大了一年,更覺可惜,應該不必理會小張的話,照約玫瑰出來的,因為畢竟以後我去跳舞,總比不上那夜快樂。

我的鄰居
  我怕聲音。
  是真的怕,有一點點奇怪的聲音,我便睡不著,整夜張著眼睛,第二天沒有力氣工作,所以我痛恨雜聲。
  家住在銅鑼灣,但是我從來不住在家裏,我的福氣好,姑媽嫁了一個很有錢的人,姑丈在淺水灣有一憧房子,這幢房子大多數的時候空著,尤其是夏天,他們兩夫妻到處旅行,把房子交給我,屋子裏隻有我與一個老傭人作伴。
  我情願每天開車一小時半,花汽油錢來回淺水灣。那幢房子不是蓋在大路上,車子停了以後,我們還得走一條小路下去。真是靜。
  附近除了我們這一幢房子,隻有另外一憧。而另外一憧房子,據姑媽說,從來不見有人出入。我也不見有人出入,這使我覺得奇怪。
  誰住在那裏呢?兩幢房子是差不多式樣的,顯然由同一個建築師設計,但是那住客是誰,我們從來不知道。
  從另一條小路,可以走到一個沙灘去,沙子雖然粗一點,不過水很幹淨。
  住在那裏有點寂寞,真的,但是那種寂寞我習慣了,我不介意。我是家裏唯一的孩子,母親去世之後,我更寂寞。父親健康不太好,由舅舅照顧他,我順理成章的跟了姑媽。
  我的生活很靜,每天上班,開一小時車,下班,開一小時車。我開車開得很好,至少比一般人想象中的「女人開車」要好,我開得快,但是準,隻是我的車子不太理想,隻是一部TR6。,我情願開一部蓮花,因為蓮花這名字好聽,我也情願開E型V十二,但是更加買不起。
  我的TR6是黃色的,我一直喜歡黃色的車子,據我母親說,極小的時候,我畫了車子,就用黃色塗在車身上。母親總是把我形容得很特別,其實我不過是一個普通的人。
  從公司回到家,我總是看書看報紙。我不喜歡音樂,我隻有一隻小無線電,是用來聽新聞的,那一套偉大漂亮的唱機錄音機,我從來不碰。
  看書看報沒有聲音。老傭人有時候以為我睡著了,她會輕輕的推開門看一看,然後才離開。她說她從來沒見過像我這樣乖的年輕女孩子。
  她跟我姑媽說:「侄小姐真好,侄小姐真是難得,這麽年輕,這麽規矩,連鮮色衣服都不見一件,裙子都是規規矩矩的,自己的東西放得整整齊齊,又沒有架子,侄小姐真好……」
  其實我也沒有這麽好,不過年紀大的人也喜歡靜就是了。況且我又沒有朋友上門,男女都沒有。我是一個有怪癖的人。周末我也不出去,有時候隻到沙灘去坐著。
  我沒有老傭人想象中的那麽乖,我常常偷姑丈的好酒,喝得醉醉的,上床睡一大覺。
  這都是一個人在失戀狀態中應有的表現。
  姑媽有時候說:「兩年了,人家都兒女滿堂了,你還念念不忘幹嗎?真傻。」
  我笑笑。
  要忘記一個人,在別人來說,也許隻是三五天的事,在我來說,恐怕要三、五年,我不知道,真怕要三、五年,也許還不夠。我是一個笨人,不懂適應環境。
  然後有一天我回家,我看到了對麵那幢房子,有人在抹玻璃窗,我有點驚奇,有誰要搬進來了?一定有人。於是我慢慢走過去,坐下來,看住那個抹窗的人。那也是一個老傭人,她做工夫很慢,但是做得真仔細。我看著她很久,然後我朝她笑了笑。
  她也向我笑了一笑。我想不出我可以對她說什麽,所以我走回家去,我告訴我們家的阿佳說:
  「隔壁有人要搬進來了,不騙你。」
  「誰﹖」阿佳問。
  我說:「我不知道啊,有人在抹窗,我看見的。」
  「啊。」她說:「我去問問看。」
  第二天我下班回來,停好了車子,走下小路,看見有人在搬動家具,我豫疑了一下,我想走過去看看到底在發生什麽事,但又不敢,如果那裏的主人看見了,必然說我多事,我不想給鄰居一個這樣的印象。
  但是一瞥間我看見那些家俱都是桃木花梨木的,深深淺淺,好看極了。
  回到家,阿佳跟我說:「對麵那家人姓辜。」
  「古?」
  「不,姓辜。」阿佳說:「很怪的姓。」
  「啊,辜鴻銘的辜。」我說。
  「什麽?」阿佳問。
  「沒有什麽。」我說。
  晚上,在二樓的睡房裏,我掀開一點點窗簾,我向對麵看過去,有燈光,但是看不見人。到底鄰居有人住了。我並不是太高興,我喜歡這裏主要的原因是靜,有人搬進來,如果那是個靜的鄰居,倒還好,如果吵起來,我吃不消。
  照我這幾年的運氣來說,我實在不算運氣好,所以這鄰居,八成是個吵的。我的天。
  我預測得很對。
  也不能算我對啦,反正這年頭,每個人都愛聲音,愛熱鬧,我是個少數不幸的例外。
  第三天我下班回家,我看到那間屋子門口停著一輛銀灰色的保時捷九一一E。
  好車子。我想。
  主人來了。
  有人在修花。
  那個老頭子花匠抬頭向我笑了一笑。我也向他笑笑,笑不會錯。
  到晚上七點鍾,我實在笑不出了,那邊傳來不停的流行音樂,我很生氣,我掀開窗簾,看見對麵屋子前麵停著滿滿的車子,有幾部甚至停到我們這邊來了,壓倒了我們家的一株玫瑰。
  他們在開舞會,老天曉得他們的舞會幾時散,今天甚至不是星期六。
  我坐在房間裏看小說,一直到十一點,那一大陣音樂一點也沒有停的意思,舞會進行得極之瘋狂,隻苦了我一個,我瞪著鬧鍾,我明天七點鍾要起床的,老天,我從來沒有遲上床的習慣,真倒黴。
  今天是睡不成了。
  阿佳來敲我的門,她問:「小姐,這是怎麽一回事?」
  我說:「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阿佳問:「小姐,我們這一個晚上怎麽睡啊?」
  「我不知道。」我在往耳朵裏塞棉花。
  她替我關上房門。但是我睡不著,耳朵裏塞棉花有什麽用,那音樂是無縫不入的,開頭我還以為是唱片,後來聽出是真人樂隊在演奏,這芳鄰的花樣也就很透了,我實在不了解,玩也不是這樣的玩法。
  舞會是兩點半散的,跑車呼嘯著散開。
  那天晚上我沒睡過。
  第二天起來,黑眼圈,腫眼泡。
  阿佳說:「小姐,如果這種音樂不停,我們要去提出警告的,如果警告沒有用,我們去報巡捕房。」他們老派人管警察局叫「巡捕房」。
  我在喝咖啡,我說:「算了,也許他們隻是慶祝一下——新居入夥?如果今天還是這樣,就沒話好說了,不能怪我無禮,我們總得保護自己。」
  這一天我上班真是魂不守舍,整天在喝咖啡提神,我發誓如果今天晚上這個鄰居還是這樣,我就要發作了。
  下了班,那輛保時捷停在門前。真是大膽,這條小路是很難開車的,他能把車子開下來,真不簡單了。
  很奇怪,我並不是十分惱怒,至少沒有像以前,以前我聽見奇怪的聲音,真想拿斧頭殺人,但這一次並不是,因為我看得出(聽得出)昨晚他們玩得十分高興,既然有人高興就好了,我總不能叫每個人陪我不高興。
  今夜不會有同樣的事了吧?
  就在我要上床的時候,我聽到了音樂,我很吃驚,因為那是一段很好的音樂,而且重複了又重複,實在有點如怨如訴的樣子,我不喜歡音樂,而且我不懂,我隻懂書與畫,但是這一段音樂是好的,我不討厭。
  它一直沒有停。
  我又拉開窗簾,我想我快要變瞥伯了。沒有燈,車子也沒有,隻有音樂。黑暗裏聽音樂,很好。
  音樂是一點多兩點停的。我在音樂停止之後才睡著,我很晚才起床,第二天是周末,不用早起來。起床後我喝咖啡,打電話給一個愛音樂的朋友。我把昨天聽來的音樂哼給他聽,我問:「是什麽?你知道嗎?」他笑了,「當然,那是一首中國民歌,是小提琴拉的,很出名,也相當好聽,隻是知道聽的人還不太多就是了。」
  「啊,」我說:「謝謝你。」我掛上了電話。
  那輛保時捷回來了。
  我換了衣服走出去。我想女孩子是不開保時捷的,所以開這車的人一定是男人,那個老花匠在抹車子,我坐在自己門口曬太陽。老花匠見到我了,又笑笑。
  我問他:「這車是你們家少爺的嗎?」
  他怔了一怔,略為猶疑了一下,然後低聲說:「是,這是我們少爺的車,這是我們家少爺的房子。」他繼續抹著車。
  我走過去,到他們房子那裏,那建築式樣與姑媽這一憧是一樣的,小花圃進去,一麵落地長窗,隻是我們這裏長窗進去是客廳,他們那裏長窗進去,卻是書房。我隻隔著玻璃偷偷看一看,就呆住了。這麽大的書房!他用了客廳做書房。
  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插在一隻藍白的中國瓷瓶裏,那隻瓶子有點斑駁,不曉得是古董還是舊貨。一張大概四呎乘三呎大的桃木書桌,上麵攤滿了文件、信件、書本、裁紙刀、紙鎮、圖章,什麽都有。我喜歡那些紙鎮,什麽樣子的都有。還有幾件平衡玩意兒,都是金屬的,我也有幾隻,放在寫字間,有一個小人,站在一塊木頭上,怎麽推也推不倒。有空的時候,推一下很好玩,隻有寂寞的人才會在寫字抬上放這麽多東西,他寂寞嗎?
  他不大像寂寞的人。
  書桌上的東西我看不完了,地板刷得很亮,臘打得很好,鋪著一張巨型藍白花紋的地毯,上麵是真皮的沙發,一看就知道是真皮的,牆壁上懸著四幅字晝,看上去也很好,反正中西混雜得很美,書櫃上都是密密麻麻的書。在安樂椅有一本線裝的紅樓夢,翻開來攤著,上麵有幾瓣玫瑰花瓣,已經變了棕色。
  我覺得我在偷看,像個孩子站在糖果店麵前,看個滿足,我又有點難為情,於是趕緊離開。
  我有點臉紅耳赤的回到自己的房間。我想我已經知道這個主人是怎麽樣於的了,隻要看他的書房便知道,他長得如何呢?可以想象。
  他一定相當高,相當瘦,五呎十一吋?一百三十六磅?有略長的臉,長的頭發,清秀的臉,清秀的眉毛眼睛,不常常笑,笑起來像個孩子,車開得不大好,但是愛開快車,有幽默感,學識很好。
  我笑了。
  如果那個人跑出來,又黑又胖又矮,那怎麽辦?
  我的想象力越來越豐富了,像個孩子一樣,啊老天啊老天,我對一個陌生人這麽有興趣幹什麽?是的,我寂寞,是的,我一直沒有碰到適合的男孩子。
  一般的男孩子都太-……現實。這年頭的人都太現實,也不能怪他們,生活如此,生活迫人。
  現在這個人,我對他很有興趣,我想認識他,但是我現在沒有這個膽子了,以前我會跑過去說「你好嗎?我是什麽什麽人,我們是鄰居」。現在,現在不行了,現在我老了。
  等他過來跟我打招呼?他這麽多朋友,又這麽懂享受,他也許還有很多女朋友,很多。他不會過來的。
  有人說:「如果你要一樣東西,不要等人家施舍,走出去,爭取!」
  但我是不行了,我還是等一下子吧。這裏附近如果有這麽一個理想的男孩子,真是幸運。等一下也不妨,我歎一口氣,不知道他的樣子如何,我不介意一個人的樣子,本質與性格才是最重要的。
  他每夜放不一樣的音樂,每支音樂都很重複,到深夜才停止。我買了一副耳塞,不愛聽就塞住耳朵,耳朵有點脹,早上起來時並不好受,但總比失眠好些。
  阿佳很憤怒,她不喜歡對麵那家人,所以她從來不與他們說話,她說她被吵死了,我隻好苦笑,但是我們始終沒有見過那裏的主人。
  我常常在有空的時候過去張望一下,除了那個傭人之外,也不見有什麽人,那兩個傭人的年紀很大了,一個是花匠,一個是煮飯的,他們倒是很禮貌。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留意我,不過我是注意對麵那家人家的,我留意著他們每一個人的舉止。
  有一次,我在星期六上午出去為阿佳帶點罐頭食物回來,看到一輛保時捷在我麵前駛過,銀灰色,我認得那號碼,就是我們那鄰居。我加了油,追上去,我實在想看看他長得怎麽樣。我追到它旁邊了,一春之下,卻有點失望,因為車裏隻是一個女孩子,長發飛舞,腥紅的嘴唇,戴著一副大大的太陽眼鏡,一件黃襯衫,一看就曉得是個美女。
  我泄了氣,車子慢下來了。
  他的女朋友?
  我一整天都在想,他的女朋友?當然,那還用問?有誰敢開他的車子?當然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又這麽漂亮,我黯然的想:太漂亮了。
  為什麽每一個看得上眼的男孩子,不是結了婚,就是有了女朋友?永速被一些高明的女孩子捷足先登?永遠輪不到我?我躺在床上想了一個下午。
  那輛銀灰色的跑車停了一個周末,沒有動過,沒有音樂。
  當然,有人陪就不必音樂了。一連好幾個當然,把我過去想認識他的念頭,完全打消了。
  我還是很寂寞。
  那屋子裏時有時停的音樂,阿佳與我都習慣了,不以為奇,我跟著下來,把好奇心壓抑了下去——管人家麵長麵短?還是好好的工作吧。
  夏天近了,天日漸長,下了班開車回來,那太陽還很好,我常常嫌自己的臉色有點蒼白,於是走到沙灘那裏坐了下來,沒想到有人比我先到。
  是那個長發的女孩子。她穿著大花鮮豔的兩截泳衣,躺在毛巾上。
  我看看她左右,不見有人,她一個人?
  她也看見了我,向我笑笑。她的牙齒小顆的,雪白。
  她是一個無懈可擊的美女,縱然帶點豔俗,還是美女,她的伴侶呢?沒有空﹖在聽音樂﹖她的臉是明朗的,一點沉鬱都沒有。
  我們兩個人在沙灘上坐著,終於她拉起大毛巾,走了。
  臨走她向我說:「你住在對麵的房子裏?」
  我點點頭。
  「我們是鄰居,」她說:「我們住得很近。」
  她笑著走了,即使穿著遊泳衣,也還留下一陣香風。
  我有點反感,我心裏說:才不是,你並不住那裏,隻不過因為你男朋友的緣故。
  太陽沉下去了,我回家幫阿佳做飯菜。
  她說:「小姐,最近你吃得很少,大概是睡得不穩的緣故。真是,對麵那家人,太吵了,害你瘦了呢。」
  我說:「要找比這裏更靜的地方住,也難了,隻好將就一下,除非住到荒島去,有人的地方,難免有聲音,在這個城市,做了和尚,也還是俗的,簡直沒地方逃。」
  阿佳沉默了一會兒,她說:「小姐,你也太靜了,不如過去也參加一份子玩玩,也許就不覺得吵了。」
  「什麽話,我過去做什麽?」
  「不,今天對麵那家子,派了個人過來請你呢。說明天晚上有個舞會,請你八點左右過去。」
  「啊?」我一怔。
  「小姐,依我看,你就過去坐一下也好,又不用搭車,就不住就馬上回來好了。」
  我遲疑了一下,「還是到時候再說吧。 」
  派了人來請我?幾時的事?他是幾時知道有我這麽一個人的?
  明天,明天又是舞會?
  他家裏真是熱鬧,果然六點鍾不到,車子已經陸續的到了。我於是換衣服,既然有人來請,不過去就驕傲一點。我在挑衣服,選來選去,並沒有好的跳舞裙子,隻有一件紅的,我沒穿紅衣服已經兩年了,而且也不喜歡紅的,這件紅裙子是為了某一年聖誕買的,我並沒有穿過幾次。
  還是穿黑的吧,我穿了一件黑的長袖裙子,齊膝的,換了絲襪皮鞋,戴一副耳環,看看鍾,八時正還差一點,我躺在床上想,今天可以知道他長得如何了。這是一個謎呢,懸疑了那麽久,終於到了揭曉的時候。
  我的臉還是有點蒼白,不過算了,我不是一個相信化妝品的人,我拿起我的小皮包,就下樓了。
  走到對麵,燈火通明,大門是開著的,不用通報,人人可以進去,這樣做有點危險,不過滿屋是熟人,這裏又離市區遠,也就沒多大關係。
  那個漂亮的女孩子看見我,迎上來,一手拉住我,「你來,實在太好了。」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明豔的臉上忽然罩上一陣陰影,「你真好看,」她說:「家瀚就是喜歡你這樣的女孩子。」
  家瀚?家瀚是誰?誰喜歡我這樣的人?
  她自己也夠美了,桃紅色的長裙子,露著整個背部,頭發雲一樣的垂下來,真是誘死人。女孩子多數不肯讚同性美,我是一個公道的人,如果對方是真的美,我隻好承認。
  她對我說:「你隨便玩,隨便走走,我們住得近,本來應該做好朋友的,但是我今晚要招呼很多人,如果冷落了你,你不要介意。」
  我笑了,她這番話說得很得體,我想,這也就很難為她了。她是這裏半個女主人?我慢慢的離開人群,向靜一點的地方走過去。那個書房,我想,我要到那個書房去看看。
  我摸索著,這座房子的間隔我很熟,因為跟我們那裏是一模一樣的,連燈開關位置都一樣。我按亮了書房的燈,那盞燈在地上,很黯,僅僅夠亮光看得見房內的布置。
  我坐在那張真皮安樂椅上,一低頭,。那本紅樓夢還是在地氈上,我輕輕的拾了起來,抖落了上麵的花瓣,拿在手中,左邊有幾個水晶瓶子與杯子,我打開瓶子聞聞,是很好的拔蘭地,我倒了半杯,喝了一口。
  太舒服了,這個書房,我關上了門,才發覺這房間的隔音設備很好,客廳外麵人聲音樂聲頂沸,但是書房裏隻隱隱的聽到一點點。
  我幾乎是躺在這張大椅子裏的,享受著。這書房是這樣熟悉,我在外邊不知張望過多少次了,我很高興,又站起來,每樣東西摸一摸,走到一個書架子前麵,我看到了一隻照片架子,我拿起來看。
  照相架子是水晶塑料做的,裏麵一張黑白照片,拍得很好,一個男孩子與女孩子。我拿到亮光附近去一看,發覺女的就是那個漂亮的女孩予,這個舞會的女主人,而男的——我呆住了。
  真有這種巧合?纖長的身子,秀氣的臉,秀氣的眉毛眼睛。我的天。我拿著鏡框的手一直抖,沒有辦法停下來,太巧了,這樣的人終於被我找到了。即使他已經有了女朋友,看看也是好的。
  我走到他的書桌麵前去,我看到了一顆血紅的圖章,我拿起來一看,圖章後刻著「辜家瀚」三個字。啊,他就是家瀚。他就是家瀚。
  我放下了一切,我一定要走出去,去找到他,去看他一眼。我拿著酒杯,推開了書房門,回到人群裏,一張張臉的找,但是我找不到。
  我又不好去問這個女孩子,我頹然的一個人回書房,躲在裏麵吃悶酒。
  我想,也許他還沒有來,他還沒有來。他有事。但是我一定要等到他回來。是的,我向自己笑了,拿著酒杯,很是得意。我可以在這間書房裏過一輩子,我真可以。
  我喝了不少,看了半本紅樓夢。坐在地氈上,頭漸漸沉重,我抬不起眼來。我想我是醉了。我倒在那裏,心裏塞滿了事,很不開心,又很開心,就這樣睡著了。
  真要命。
  我是被熱毛巾敷醒的。我睜開眼睛,看著那個女孩子扶著我,一臉微笑。我羞得滿臉通紅。
  「沒關係。」她笑說:「你喝多了。」
  「是的。」我抬起頭了,「對不起,真失禮,什麽時候了?」
  「早上四點。」
  「唉呀,我的天,舞會散了?」
  「散了。」她笑笑。
  我衝口而說:「他呢?他回來了嗎?」
  「誰?」她問。
  「家瀚。」我說:「他大概回來了吧?」
  她臉上蒼白起來,「誰?你見了誰?你說什麽?家瀚?」
  「沒什麽,沒什麽!」我連忙否認,怎麽可以用這種口氣問及別人的男朋友,甚至是愛人呢?她當然要不高興的了。
  「你見到了誰?見到家瀚?」她拉住了我。
  我尷尬起來,她吃醋了。
  「不,」我也語無倫次起來,「我知道家瀚是你的男朋友。」
  她打斷我:「家瀚不是我的男友,我叫家灎,我是家瀚的妹妹。」
  「啊!」我低呼了起來,充滿了希望,啊!我怎麽沒有想到?怎麽沒有想到,這麽說來,一切還不算太遲﹖不遲就好。我們是鄰居,我還可以向他表表心意。
  但是家灎的神色很緊張,她問:「你真看見了家瀚?」
  「什麽意思﹖」我覺得奇怪。「我沒有見到他,但是我看見了他的書房,他的車子,他的屋子——」我大膽的說:「我想見他!」
  家灎鬆了一口氣,看著我,她低下了頭,很久很久,我看得出情形有點不對。她抬起頭來說:「家瀚,家瀚,你永遠見不到他了。他五年前撞了車,死了。」
  我像五雷轟頂一樣,「不!」我大聲說。
  「是。五年前他二十七歲,最有前途的建築師。坐在朋友的車子裏去聽音樂,回來車子失了事,就是這樣。父母為了這個意外遠遠離開這裏,他的屋子就空下來了,誰也沒有動他的東西,直到我回來,拭去了灰塵,仍然沒有動任何東西。他去聽音樂的那天是下午九點。他坐在書房裏看了一段小說,喝了點酒,朋友來接他,他沒有開車子,惡耗在午夜傳來。 」
  我幾乎瘋了,我說:「五年前,」我喃喃的自言自語,「五年前,五年前我還沒有畢業,我比他小十歲。」
  「是的,」家灎苦笑,「他會喜歡你的,他一直喜歡靜的女孩子,一直沒有女朋友,第一次我見到你,就呆住了,這不是家瀚心目中的女孩子嗎?我把你請了過來,想讓你知道,你們住的那幢房子,是我哥哥設計的。 」
  我知道,但是太遲了,什麽都有辦法挽救,但是失去的生命……
  我頹喪的靠在真皮沙發上。
  天漸漸的亮了。
  「現在我住在這間屋子裏,但是我不愛靜,這裏交通又不方便,我想我就要搬走了!」她歎一口氣,「我覺得大家都不肯承認家瀚已經不在了。像今天,我老覺得他在我們中間——通常碰見這種舞會,他是肯參加的,不過老是皺著眉頭,坐在一角不出聲,偶然笑笑。今天我發誓他回來過。」
  我淒慘的聽著。
  家灎說:「不要說我神經不正常,那天晚上音樂會的票子,是我去訂的。我從來沒有停止後悔過。」
  忽然之間,我想回家了。我真正的家,不是隔壁的家。我要回去了,回去看看父親,以免將來想見他還見不到,空恨自己。忽然之間,我覺得夢想是無法達到的,得到了,再失去,隻有更難受,天下有什麽如意的事!
  我看了案頭的那張照片一眼,再一眼,再一眼。
  我是永遠見不到我的鄰居了。
  我回家,睡了一覺,養足精神,就開始收拾我的行李。
  阿佳不舍得我走,她說:「小姐啊,你走了我就太靜了。」我隻是笑了笑,安慰她幾句。
  我搬出去的那一天,家灎也在收拾東西,她的女傭人將書房的窗簾拉好,我瞥了一眼,老實說,我也相信家瀚會回來的,一個瘦長個子的年輕人,學問性情都好,不大笑,聲音是柔和的,穿著長袖子襯衫,縫工考究的衣服,他是會回來的。
  但是我要走了,終久不能在這裏逃避一生一世。
  但是啊我的鄰居。
  我黯淡的想,我的鄰居,我並沒有見到他。


  我去了三次博物館,三次都見到她。她是很發噱的一個女孩子,廿一、二歲的樣子,可是那談吐大概隻有十六七歲,第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是她的父親,她父親已經走不動了,她還精神奕奕,大大聲的叫「爸!爸!來這邊。」
  我很不喜歡人家在博物館裏大呼小叫的,登時投過去一眼,見她的可愛相,就不出聲了,大熱天,她穿一條破破爛爛的牛仔褲,一件破破爛爛的牛仔衫,一頂破破爛爛的鴨舌頭帽子。
  她真滑稽,一口英文,夾著幾個法文字,是正牌的假洋鬼子吧,我想,因此把她當一個怪物似的研究。
  她在那邊說:「噯爸,聽講都是乾隆禦覽之寶呢。」
  大家都朝她看,微笑。
  我搖搖頭。
  她走到我旁邊來,我正在看一幅郎世寧的孔雀圖,那幾隻孔雀金光閃閃,栩栩如生,然而最好也不過是個畫匠,我不喜歡。
  但凡這種官庭畫匠,不論中外,自從彩色攝影發明之後,大概都失業了。
  我看還是要看的。
  那女孩子說:「爸,有透視感呢,真像洋人畫的。」聲音已經壓低了。
  我實在忍不住,就轉過頭去跟她說:「郎世寧根本是洋人,你查查去。」
  她也轉過頭來,臉忽然之間就脹紅了。一雙眼睛圓滾滾的,皮膚曬得非常的黑,看上去是一個很舒服的女孩子,她看了我一會兒,就轉到她父親那邊,一起走了。
  我很後悔,我本來是開一句玩笑,沒想到她就這麽走了,一個女孩於,喜歡藝術品總是好的吧,她可能是一個學生,回來度暑假的。
  沒想到第二天,她又來了,獨自一個人。
  對著玻璃櫥窗,一直看,興奮得不得了,鼻子都貼上去了,口氣都嗬在玻璃上。
  我跟我的教授說:「看那個女孩子。」
  我的洋教授笑笑,「很漂亮。」他說:「不過不是美術學生。」
  「如果她這麽感興趣,應該讀美術的呢。」我說。
  教授向我笑了一笑。
  我與他這次來東方,是為了搜集一些關於法琅的資料,一到這間博物館,他是完全被迷住了,天天一大早來,到關門才走,足足弄了一個星期。我隻替他做一點解釋,翻譯。
  是的,我是他的學生,或曾是他的學生,讀完了美術,我在一家廣告公司任職,雖然不算十分學以致用,也還過得去。這次他邀請我回來,我想也有兩年沒回家了,就回來一次。
  我請了三個禮拜的假,與教授在一起,逍遙自在的來來去去,就忽然對工作不滿,這次回去,辭了職也好,找份美術教師的工作,雖然年薪低一點,可是有意思得多,假期又可以到處逛。
  而且我這個人也適合做老師,這麽多嘴,剛才那女孩子就是被我得罪的。
  現在她又來了,我決定躲得遠遠的,以免打擾她。
  可是就在字畫那裏,又碰見了她。
  她傻傻的看著一張竹子,是倪讚的,站在那裹一刻鍾沒走。
  希望她可以領略到畫的美麗。
  她怎麽會這麽喜歡畫的呢。我不明白。這樣的女孩子,應該趁著暑假,多多去跳舞玩樂才是,泡什麽博物館?這次因為隻有她一個人,她很靜,沒有大聲嚷。
  看她的表情,又很苦惱,皺著眉頭,索性坐在椅子上,撐著頭想起心事來。
  我老覺得曬得黑黑的女孩子是沒有腦袋的,怎麽會看了一幅竹子就愁眉苦臉呢?我於是走到那幅畫麵前去看了個仔細。
  她探頭探腦的叫我:「喂!」
  我看她。
  她問:「喂!你是不是昨天教訓我的那個人?」
  「不敢不敢。」我說:「你會說中文嗎?」
  我又來了,「什麽意思?中國人不會講中文?」
  「我在美國出世的嘛。學了英文法文,就不會中文。」
  「真要命,你聽聽你那英文的口音。」我說。
  「別這樣子好不好?」她說:「真是,一直罵人。」
  「有什麽事呢?」
  「你怎麽知道郎世寧是洋人?」她問。
  「這裏誰都知道。」我說:「國民小學生也知道。」
  「我不知道。」她苦惱的說:「後來我回家一直找資料,把他抖了出來,原來是這麽一個人。」
  我笑,「你真去查了?」
  「是呀。」她說:「喂,你是專家嗎?多說點來聽聽。」
  「什麽專家,別這麽說。」我說。
  她眼睛圓圓的,更加起勁了,一臉不恥下問的樣子。
  我不忍心,隻好說:「我也不懂呢,你要看這些,先要把中文說好了,要把中文寫好了,才能懂這些畫的奧妙。就像個孩子,不去讀上大人孔乙己,倒要看紅樓夢,怎麽看得懂呢?」
  「紅樓夢是什麽?」她楞楞的問。
  我的媽。怪可憐的一個女孩子,大概她父母太要望她成龍了,從小叫她受洋教育。她或者看得懂尚保爾沙特的原著,可是不會紅樓夢,做人有什麽味道啊。我頓時對她生了同情之念。
  「你在可憐我,是不是?」她看著我,坦率的說。
  「你可以慢慢的學。」我淡然的說。
  「是的,我買了一大堆書看。我在學國語,我會寫一點字,我在努力。可是你能不能為我解釋幾個問題?」
  「畫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
  她笑,「這我知道,我看過一些西洋藝術品。」
  我點點頭,「你要問什麽?」
  「什麽叫『鬥彩』?」
  「那還不簡單,但凡瓷器上燒的花紋,有黑邊的,就叫鬥彩吧?」給別人一問,我也胡塗了。
  記憶上的確如此。
  「真的嗎?」她問:「這不是跟畫上的『有骨』一樣?」
  「對啊!」我一拍大腿,「你真聰明。」
  她很得意的笑了。這小妮子還真不簡單。
  「你怎麽會到美國去的?」我問。
  「爸爸媽媽鬧離婚,把我送到姑媽家去,姑媽住美國,我就留下來了。」她說。
  「啊,對不起。」
  「不用對不起,他們早就和好如初了。隻是我就留在美國,做了假洋鬼子。」她說:「現在畢了業,回到家來,真是十分不便,他們為了我,全家都說英文,很可怕是不是?」
  她是這麽的坦白可愛,全無城府,也有一種動人之處,大概天下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懂得紅樓夢的女孩子,多數是刁鑽古怪,喜怒無常的吧?
  「你是學美術的?」她羨慕的問。
  「是的。」
  「哪一間學校?」
  「倫敦皇家美術學院。」
  她很難過的說:「我本來就是要念美術的。」
  「怎麽沒有念呢?」
  「喏,姑媽說念了美術不好找工作,還是讀別的好。」
  「那你讀了什麽﹖」我問。
  「建築。」
  「你呀?」這下子輪到我睜大眼了。
  「是呀,我。」她生氣的說:「你真是看低人。」
  「對不起,我真沒想到,我還以為你是中學生呢。」我滑頭的說。
  她注視我一會兒,她說:「中國人不好,中國人真滑頭。」
  我的臉紅了起來,「噯,你自己也是中國人。」
  「是呀,但是我回來以後,就發覺中國是一個虛偽的民族。」她認真的說。
  「別這麽說好不好﹖」我抗議,「英國人才虛偽呢。」
  「可是英國人的虛偽是看得出來的,可以預防的,中國人才高明呢。」她說。
  「好了好了,你慢慢會發覺中國人的好處的。」我安慰她。
  她表示很懷疑。
  我的教授在那一邊叫我了。我隻好站起來向她道別。我問她第二天還來不來,她說來。我說「明天見」。教授很開心,絮絮的說長道短。他是個中國通,也就像所有的中國通一樣,到了中國地方,就不大通了。
  我陪他去吃了頓海鮮,送他回旅館。他旅館房間亂極了,到處都是書本、圖片,打字機打好的稿子,我幫他整理了一會兒。
  他叫我把廣告公司的工作辭掉,跟他去做助教,一方麵可以跟他合出一本書。這是很誘惑的,從庸俗到清高,誰不想?我說我答應考慮。
  回家途中,我一直在想,那個女孩子叫什麽名字呢?她的人,就像一塊璞玉,與普通的小姐不一樣。此刻一般女孩子都太矜持了。
  一個男同學憤然說:「什麽意思嗎!走了一年整,天天又接又送,又吃飯又看電影,完了連手還沒摸過一摸,還是去找鬼妹算了,現實有現實的好處,下午看了電影,晚上馬上見功。」他實在是煩了。
  我不是怕這種煩,我也沒有要立刻見功,隻是我很害怕被女孩子吊我胃口。幹嗎?大家真誠相待,才可以做朋友,吊來吊去,心也吊冷了,我不幹。
  所以到今天還是沒有女朋友,怪寂寞的。
  第二天我與我的教授一早就出發了。
  她比我們還早。
  教授跟我說:「咱們那些學生,有她一半這麽用功,我們做夢也就笑出來了。」
  我趨上前去,「喂,假洋鬼子!」
  她氣得不得了,馬上跳起來,「你再說一次!」
  「大清早的,別生氣,別生氣,」我向她道歉,「你把名字告訴我,我就可以叫你了。」
  「不說!」
  「不說我怎麽教你?」我問她。
  「你真打算教我?算了,我沒那麽好命噯,我什麽也沒學會,已經氣死了——誰做你的女朋友,真是前輩子作了孽!」她白我一眼。
  「所以我沒有女朋友。」我說:「啊,你在看唐寅的扇麵呀,來,我告訴你他的故事。」
  我把唐祝文周的故事說了一次。那唐伯虎點秋香的故事是三歲孩兒都曉得的,偏偏這可憐的家夥一點也不懂,聽得津津有味,側著頭。我從來不知道我會講故事,但是看她那樣子,似乎我是講得還不錯的。
  末了她又羨慕地問:「你怎麽知道的?」
  「看回來的。」我笑,「十三歲的時候,放暑假,就一直看這種書。你十三歲的時候,看什麽?」
  她慚愧的說:「法文版的小王子。」
  「噯,那是一本好書,非常好的書。我也喜歡,我是前年才看的。」
  「真的嗎?」她笑問:「前年才看?」
  「你叫什麽名字?」
  「你不對我大呼小叫的,我就告訴你。」
  「我請你到小巷子去吃水果好不好?」我問:「那夠好了吧?有菠蘿、西瓜、芭拉、香蕉、文丹,你說什麽有什麽,我不帶你去,你絕對找不到。」
  「真的?」她好天真。
  「當然真的,而且你可以放心,我不是騙子。」
  「好吧,我叫江文秀。」她說了。
  「噢唷,還有中文名字。」
  她說:「你講好不笑我的。」
  「好好好。我呢?你要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我問。
  「你不是叫『喂』嗎?」她說:「喂就可以了。」
  「你還要耽到幾時走啊,我的教授在那邊,起碼下午才離開,咱們去了一圈回來,剛剛好。」
  「我想看瓷器。」她說。
  「太複雜了,」我皺皺眉頭,「光是那幾個禦窯,就搞得人頭痛,你看,成千成萬的,隻隻花妙不同,看到頭發白了也沒看完,咱們吃水果去。」
  「依你說,那是不必看了?」她失望的問。
  「不必了,」我幹脆的說:「莊子說的,不必追求學問。」
  她聳聳肩,「莊子是誰?」好家夥!
  「他是一隻蝴蝶,我們不必理他,我們去吃水果——噯,你到底去不去?」
  「去呀,」她白我一眼,「你別這麽凶好不好?」
  我笑了,與她走出博物館,我們叫了一部車子,往市區去了,也沒跟我那教授說一聲,也不打算再回去了。
  我是老馬識途,找了一個水果檔,好好的坐了下來,叫了一桌子的水果給她吃,她開心極了,吃得像個貪心的孩子,唏哩呼嚕的一掃而空。
  然後她瞪著眼睛看我,忽然嫣然一笑,她說:「給你欺侮一下,還是值得的。」
  我隻好又笑了,「我怎麽舍得欺侮你。」我說。
  「算了!」她扁扁嘴。
  我把手帕遞過去,她鼻尖上都是一顆一顆的汗。她也老實不客氣,拿了手帕大擦一頓,然後說要把手帕拿回去洗,我搶了回來,說不用。
  她問我:「為什麽莊子是一隻蝴蝶?」
  這人,還念念不忘這故事。
  我胡謅,「因為孔子做了聖人,所以他氣,隻好做蝴蝶去了。」
  她沒聽明白,她說:「我回家查。」
  我覺得她是十分可愛的,如果有空,我可以一直說故事給她聽,一直說下去,說下去,說到兩個人都老了為止。我看她一眼,這倒也是樂趣。我從來沒有這麽想過,現在大概是看上她了。
  「喂!」她叫我,「你要不要到我家去看看我的畫室?」
  「不好吧,」我說:「我很怕見伯父伯母的。」
  「他們不在家,喂!怎麽了?世界變啦?女的請你,你還推來推去的。」她說。
  「好,去。」
  「要不要把司機叫出來?」她試探的說。
  我似笑非笑的看著她,「你別這麽奴役人家好不好?」
  「那麽我們自己搭車去。」她說:「你要發狠,你去發好了,別對我發。」
  我隻好笑笑,又出去叫車,也不好意思跟她擠公路車了。她還是千金小姐呢。
  車子駛向山上,一路上都是精致的小洋房,最後她叫車子停在一間白色的屋子前。
  我們下了車,她搶著付了車錢,我並不跟她爭。
  在陽光下,她家的花園開得非常燦爛,我問她:「畫室,你要畫室幹什麽?」
  她被我氣得翻倒,怒道:「隻準你們有畫室,我難道不用畫則?狗眼看人低!」
  「噯,行了,學會了一句中國成語。」我笑。
  「你到底看不看?一直吵架,不看就走算了。」
  「我沒有吵呀,」我說:「你脾氣太壞了,我是孤陋寡聞,你教我,我就知道了,你一直罵我,我怎麽學得了?」
  「我罵你了嗎?」
  「罵了。」
  「對不起。」
  「沒關係。曬死了,快上樓去吧。」
  她的畫室在三褸,屋頂是斜的,畫室的麵積大得不得了,一張可以調整斜度的大桌子。上麵放滿了各式各樣的呎,計算器,一旁是兩座打字機,一架電動,另外一架手提,一隻竹籮裏放滿了一卷一卷的紙。
  她招呼我坐。
  我說:「太漂亮了。」
  「所以你心裏一定在想,這樣的人用這樣的房間,真是暴殄天物,是不是?」她瞄我一眼。
  我隻是笑,她對我有成見了,我無法於一時間分辯。
  全間房間是白的,牆壁上懸著幾幅版畫。
  我問:「好象是米羅的?」
  「是。很便宜,那鉛筆簽名倒是真的。版畫隻需要上幾個色,壓一壓花紋,說不定是他徒子徒孫做的,每張五百港幣,巴黎隨便哪一家畫商都代理。那框子倒真不便宜,比畫還貴。」
  米羅的彩色.配白房間是很漂亮的。
  另一邊放著網球拍子,還有一雙球鞋。
  看樣子她除了不懂中國文化之外,什麽都懂。
  也隻有她一個人,不懂的東西,追求得這麽厲害,多少女人,白癡似的跟著丈夫進,跟著丈夫出,在養孩子的空檔裏,搓搓麻將,碰出一副滿糊是豐功偉績了。這種女人,達可恥程度。她們卻還來得個得意,走出來都是精神十足,挺胸凸肚的。
  想到各式各樣的奇怪女人,再看她,我的臉色就放柔和了。
  我問:「你是不準備回去了﹖」
  她拾起一個網球拋了拋,說:「是。留下了。這裏很好,有南歐風味,可是比南歐幹淨、太平,人也比那裏的斯文。我住過三個月意大利,臭死熱死,隨街有人搶皮包的。加起來開心的時候不到幾個小時,那是走博物館的時候。好好的白裙子穿出來,回去就給那些男人摸得黑黑的,我不介意摸,至少也該把手洗一洗。」
  我笑得彎了腰。
  「意大利女人凶,意大利男人還要凶,在街上喝喝咖啡就打起來了,那男的抓住女的頭發就打耳光,那女的又吐口水又責罵,真正是落後地區。」
  「別這樣,」我說:「我去的時候就沒看到。」
  她說:「那你運氣好。美國也不行,弄弄就不像了,個個人鞋脫襪脫的,巴不得回複到原始時代去,叫我到紐約,我就汗毛站班,我不要捱這種風險,弄得不好,就被奸殺在地下鐵車站裏。」
  我說:「所以還是回中國人的地方來了。」
  「難道你不想回來?英國又有什麽好?一年少見幾天太陽,那裏的人也就陰陰沉沉的,跟天氣一模一樣。」
  「都叫你給罵死了!」我說。
  「是事實呀。香港也不好,不中不西的,結果中的沒學好,西的也沒學好,我唯一的希望是將來學好了中文,除了工作上的必要,不用說英文法文。」
  「誌氣蠻大的。」我微笑,「年紀輕的人真是轟轟烈烈,愛惡分明的。」
  「你算老啦?」她笑問。
  我點點頭,「現在是溫吞水,非常的滿足現實,做人,反正是那麽一回事,什麽地方好就躲在什麽地方,每個地方都不好?就想法子遷就一下,反正匆匆幾十年,轉眼就過去了。」
  她白我一眼,「我不是那種人。」
  「我小時候比你還要厲害。」
  她眼睛看看天花板,一副不開胃的樣子,我也笑了。幹嗎要回去呢?在自己家裏,對著一個可愛的人,有什麽不好呢?每天說一個故事給她聽,又有什麽不好?一本封神榜,就足夠可以說一年。
  辭掉那份工作吧,辭掉它吧。把房子退掉,把東西收拾一下,就可以回來了。回來了可以天天吃水果,可以做些自己喜歡的事,多年來緊張的生活把我折磨得不象話了,我現在的理想隻剩下那麽一點點。
  她蹲下來看我,「噯,你不高興啦?我得罪你啦。」
  我拍拍她的頭,「沒有。」我溫和的說:「我怎麽會生你的氣?」
  「爸爸說我說話老得罪人,得罪別人無所謂,得罪你我可慘了。」她笑著說。
  「你有什麽慘?」我急問。
  「誰說故事給我聽?」她索性坐在地上了。
  「像你這麽好看的女孩子,還愁這個?」我問。
  「我沒說我愁呀,有人要來說給我聽,我還不要聽呢,我喜歡聽你說的,你講得夠生動。」
  我看著她。「你回來多久了?」
  「好幾個月了。」她說:「常常去博物館。」
  我點點頭。「習慣﹖」
  「我是有心要使自己習慣的。我不願意再賴在外國,又不是什麽可以引以為榮的事,隻有咱們中國人,流行移民——你幾時聽過英國人美國人那麽大批甘心情願的去流落在外國?」她憤憤的說。
  「是什麽叫你回來的?」我問。
  她說:「是我大學裏的同學!讀到畢業班那年,來了一個插班生,也是中國人,是個男的,長著一張大黑臉,矮個子,大厚嘴巴,小眼睛,常常盯著我,色迷迷的,真該死。我是給他麵子,看他也是同胞,雖然拒他千裏之外卻還客氣。一天在宿舍,那班美國學生就學他那模樣兒,大家都笑,我還不介意呢,誰曉得其中一個說溜了嘴,就講:『真醜,那些中國人,一個個英文也說不好,就往外國跑!』我臉色就變了,那同學又跟我道歉,說:『對不起,你不在內。』越描越黑,想想真沒意思,像那個大黑臉,要丟臉,就在家丟好了,幹嗎還跑得那麽遠?要出色,也回家來出色,又為什麽留在外國?頓時跟姑媽說了,轉頭就走。」
  我默默的聽著。
  她說下去:「我不懂做人道理的,想到哪裏是那裏,你聽著,一定心裏暗笑?」她抬起頭來,「你別理我,我是有自卑感的,身為中國人,一句中文都不會說。」
  「你姑媽沒教你?」我問。
  「她嫁的是洋人。」她說。
  「慢慢學好了。」我這一次是真的鼓勵她。
  我還想我自己呢,真該回來了,她都回來了,我還不走待幾時?父母親都常常叫我回家的,可是我就是懶,懶得兩邊跑,就住在英國這麽些年。
  我歎口氣。
  「算了,不說這些,叫你頭痛。」她笑,「打不打網球?改天來這裏打網球。」她靠在窗口。
  我走過去窗口一看,隻見後園子裏有一個老大的網球場。還有遊泳池。她家裏可真不含糊。
  我看她一眼,她也不含糊,這假洋鬼子對國家民族還真有責任感。我有點不好意思。
  「我要告辭了。」我說。
  「怎麽?」她有點失望,「這麽快?我們幾時再見?」
  我微笑,「明天,明天我再來。」
  「真的?吃水果?」她天真的笑,「是不是?」
  「不,去吃麵。」我說:「那麵才好吃呢,一小碗一小碗的——你吃了就知道。」
  「噯,你不要賴,一定要來。」她說。
  我說:「一定來。」
  「你叫什麽名字?」
  「叫『喂』。」我說:「明天見。」
  「我讓司機送你,叫不到車子。」她說。
  「好,送我到博物館。」
  「還去﹖」她驚奇。
  「我那教授還在等呢。」我笑說。
  她笑了。送我下樓,替我叫了司機,把她家的大車子駛了出來。
  到了博物館。我找到了教授,他老還看得聚精會神的。
  我拍拍他肩膀,他抬頭一笑,根本不曉得我走了半天。
  他老遠還趕了來,咱們卻留在外邊。那裏有寶還不知道!
  我照例跟他去吃飯,跟他聊天,然後到正題上了。
  「……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寫封辭職信,」我說:「回去收拾收拾,回家來了。」
  他沒有什麽驚異,「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紀也差不多了,是該結婚了。」
  「是的,她是一個不錯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隻那麽一點點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顛王國沒有你,沒有什麽關係,」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來就是。
  我在路上踢著石子。一對新皮鞋也顧不得了。
  我笑著。
  明天我會去找她的,或者會得把莊子的蝴蝶夢好好的告訴她。或者會把名字說給她聽。
  我是決定留下來了。

一張照片
  一個炎熱的下午。
  我剛剛拖幹淨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氣,倒了杯冰水喝,看著鍾,預備去接小明回來。小明上幼稚園,遲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著露台的竹簾幌動,一陣好風。
  我們住在這裏已經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務員,在政府機關做事。好處是有的,像這層配給房子,如果在外頭租,還不知道是什麽價錢呢,但是生活太穩定了,家明不但有點壯誌消沉,而且也懶了下來,不到一、兩年間,腰間就長了一圈肉,最近連肚子都凸出來了。
  我笑他財未發,身體先發。
  先一陣子女傭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辭掉了。一個月一千多塊錢,連洗衣機洗碗機都買了給她,小明出生那年開始做的,好幾年的賓主,說走就走,一點情義都沒有,也隻好隨她去。
  現在凡事自己做,倒也無所謂,空的時候還可以去喝一頓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裏塞,反正她們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過了,沒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過得這麽快。小明長得飛快,一下子褲子又要換鬆的,皮鞋不夠大了。沒有他,我還以為時光是停留不動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樣的工作。我奇怪的想:這就是做人吧?想到當初中學畢了業還巴巴的讀了三年大學,如今也不過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學裏的同學,雖然說大學間接也是婚姻介紹所,到底別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撈得風調雨順,最後總還可以嫁得個金龜婿。何必去讀大學!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歎了一口氣,腰實在有點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電話給母親。
  「媽媽,麻煩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兩個禮拜沒來了,你爸想他想得緊,我把他接了來,索性吃了晚飯,才把他送回來好不好?」
  「有什麽不好的?如果他聽話,就玩久一點,你們吃不消,就把他轟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點沒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媽媽,別提了。」我說。
  「啊,你算是中年,我們豈非成了老不死?」媽媽笑。
  「媽媽,我三十歲了。」
  「人生剛開始呢,好好的捱吧。」她還是笑。
  「再見。」我說。
  母親也掛上了電話。
  我坐在客廳裏,動也不想動。
  當年我可沒想到日子會演變成這樣:帶兒子,理家務,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輕的時候——我年輕的時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約會,吃喝玩樂,回了家就專聽電話,功課不行了,自有男同學搶著幫忙。
  那幾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現在這樣,也是應該的。一個女人,結婚生子之後,也該完了,我還冀望些什麽?如果以這種日於終老,在別人眼中,也就是一個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麽?
  我生活中還少了什麽?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發上看報紙,看完報紙吃飯,吃完飯看電視,看完電視與兒子玩一陣子,就該睡覺了。他很習慣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發脾氣,在別人的眼睛裏,他也就是一個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個不錯的人,不消說,我們的婚姻維持了這麽久,他沒有夜歸過一次。發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齊齊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爭氣的孩子,我與他們有說有笑,相處得極好。
  但總少了一點點。
  照說我應該滿足了。
  當年那麽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這個下午真熱啊。
  家明好雖好,卻永遠隻像一盤溫吞水,沒有脾氣,沒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變了溫吞水,很糟是「不壞」,厭憎是「無所謂」,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沒有嫁他,以後的日子是怎麽樣的?說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維持著自己的生活,租一層公寓,獨自住著,約會著許多男朋友,過著風流放蕩浪漫的生活。應該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婦女不是這樣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個臉,恐怕也得洗一個澡,正用冷水潑著臉,就聽見門鈴響。
  我放下毛巾——是什麽人?
  我去開門。
  門外站著個年輕人。一頭的卷發,瘦長個子,肩膀很寬,一張臉曬得紅紅的,穿件芝士布的襯衫,被汗浸濕了,都貼在胸膛上,那種青春、朝氣,撲人而來。他有點喘氣,漂亮的眼睛看著我,帶點猶疑。
  我也好奇的看著他,他一定是找錯門了。
  「找誰?」我先問他。
  我們這裏門戶非要小心不可。
  「我想向你打聽一個人。」他說:「你是王太太是不是?」
  「是,請進。」我說。
  他進來,向我笑了一笑,坐下來,腳上穿著一雙球鞋,沒有襪子,深藍色的粗布褲已經洗得發白了,但在他身上,還是顯得那麽自然,調和,比起家明硬繃繃考究的西裝,巴利皮鞋,不曉得好看多少!
  我失笑了。
  多幺不公平!家明已經三十二了,這個男孩子最多不過二十歲左右,如果家明拿我去比十六七歲的女孩子,我的臉也就很黃。
  我倒了一杯果汁給這個男孩子,他道了謝,一飲而盡。
  「真熱。」他說。
  「是的。」
  「我姓孫,叫孫家明。」他報上了姓名。
  此家明不同彼家明,我笑說:「我丈夫也叫家明。」
  他說:「啊?真巧,不過這是一個普通的名字。」
  「普通是普通了一點,不過卻是個好名字——孫先生,請問有何貴幹?」
  他為難的低下了頭,想了一想,然後從褲袋裏摸出一隻皮夾子,掏出了一張紙片,鄭重地遞給我。
  他說:「請問王太太,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我接過了那張紙,卻是一張照片,我看了一眼,詫異的問:「咦,這張照片,你是從什麽地得來的?」
  他興奮的問:「你見過?」
  「自然。」
  「她是誰?我找她很久了!」男孩子的聲音是快樂的,「你知道她在哪裏﹖」
  我細細的看著他,「我不明白,你為什麽要找她?」
  他坦白的說:「我喜歡她。」
  「你見過她嗎?」我問。
  「沒見。」
  「既然沒有見過這個人,你怎麽可以說喜歡她?」
  「呀,王太太,這說來就長篇了,我不介意再重複一次,但是希望你有耐心聽。」他看著我。
  「請說。」我倒想聽聽他的故事。
  這麽熱的一個下午,除了午睡,還有什麽比聽故事更好?
  「請先把照片還給我。」他說。
  我把照片放在茶幾上,他取了過去,拿在手中,細細的看著,當珍品似的。我真是驚奇莫名,看樣子這張照片他很寶貴的呢。怎麽一回事﹖
  他開始說:「我第一次看見這張照片,是在加州,美國加州柏薩典娜,一個朋友家中,朋友姓陶,你認識嗎﹖」
  我搖搖頭,我不認得姓陶的人,在美國我們以前隻有一家親戚,是我嫂子的弟弟兩夫妻,姓李的。這張照片怎麽會到姓陶的人家去了?
  「沒關係,反正這是兩年前的事,我當時在加州理工學院念原子物理。」
  哦,還是原子物理學家,真看不出來。
  「偶然去陶家作客,沒事做,大家便翻照相簿子,我看到了這一張照片。照片裏的女孩子神采是那麽好,馬上吸引了我,我便問陶家她是誰,陶家說不認得,這照片是無意中得來的,夾在一大堆其它的照片當中,他們見照得很好,就順手夾在照片簿裏,沒丟掉。」
  他歉意的笑,仿佛是怕我沒聽清楚。
  他的長腿伸在玻璃茶幾下,握著雙手,左手腕戴一隻極薄的白金表,右手腕一條銀鏈子。他隔一些時候便伸手去撥他那一頭卷發,這個男孩子,風采是不可多得的。
  他說:「我一直追問他們,他們說照片是夾在姓李朋友的信裏來的,他們大概認得她。」他歎一口氣,「不過姓李的博士住波士頓,在東部呢。」
  這就是了,相信是李博士寄自己的照片給朋友,一不小心,把沒相幹的照片也夾進去寄出了。
  「我打聽有什麽同學在哈佛讀書,可以請他去問,皇天不負有心人,」他笑了一笑,雪白的牙齒——「倒有一位同學的哥哥,他是哈佛研究院的,過來西部渡假,被我抓住了。」
  我忍不住,「他未必認得李博士。」
  「是呀,但是哈佛有多少中國人呢?想必有一線希望。」
  「說下去。」
  「同學的哥哥看了照片,說見過這個女孩子!他說有好幾年了,她是李博士的親戚,從英國去看他們,拍了好些照片,也一起吃過飯,那個女孩子很能說會道,相當傲氣。有人要替她介紹男朋友,她就笑說:『我是要嫁原子物理博士的。』你想想,王太太,我不是原子物理學生嗎?」他天真的說:「這些年來,我一直沒有女朋友,一直在找像她那種活潑可愛的女孩子,沒想到她也在等我這麽一個人,這麽湊巧。」
  我不作聲。
  他說下去,「於是我問起李博士,既然是他的親戚,他該知道她的地址。」
  我抬起了眼,「李博士搬走了,他回了香港。」
  「咦,你怎麽知道的?」他驚異的問。
  我淡淡的答:「那是一定的,畢了業還留在外國作什麽?」
  「是,」他低下頭,「我沒找到李博士。但是我要了這張照片。我隻知道她在英國念書,」他笑了一笑,「英國說大不大,但到哪兒去找這個中國女孩子?我很頭痛,我隻曉得如果遲了,可能會失去機會。」
  「也許……隻是照片拍得好,也許她真人不過爾爾,你怎麽可以憑一張照片而——」我說。
  「我有信心。」他的語氣的確充滿了信心。
  我不以為然,「科學家總是一樣的!」
  「王太太,你不喜歡科學家?」他問我。
  我笑了,我看著露台上太陽下的美人蕉,真綠得驚心動魄。不喜歡科學家?十年前,我多麽想嫁一個原子物理學家!隻是沒有機會認得而已。
  「線索完全中斷了,所以我隻好暫時放棄,不過我還是托著陶家,有什麽消息,就告訴我。」
  「陶家沒有什麽可說的,是不是?」
  「沒有。可是當年冬天,我又遇到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哈哈!」他很得意,「我在一個美國同學的照片部子一裏看到了她!」
  「不會吧?」
  「怎麽不會?那同學的照片是她哥哥寄來的,他弟弟與我找的人是同學!」
  「那同學叫什麽﹖」我也好奇起來。
  「英國美國距離不遠是不是?那同學的哥哥叫哈裏,哈裏麥囂,我要找的女孩子是他們班上唯一的中國人,那還不簡單,我一眼便認了出來,沒想到得來全不費功夫,倒在外國人身上得到了她的消息。」
  我說:「她叫什麽名字?」
  「照片背後寫著,叫段絹絹。」
  「啊。」
  「那是一張畢業紀念照,廿多三十個人一起拍的,然後每個人都在照片後簽名,奇怪啊,她簽的卻是中國字,我一眼便看到了這三個字。」他重複一次:「段絹絹。」
  我低下了頭。
  「多麽好聽的名字,」他向往的說:「我牢牢的記著,又打聽了很多事,我知道她念的是化學工程,成績很好,人很活潑,隻是不大參加課餘活動,畢了業大概是回了家。就隻有這麽多,我還想多問,那個美國女同學把我轟了出來,」他扮一個鬼臉,「不瞞你,王太太,那個時候我正與她泡,我老逼她說另外一個女人的事,她當然沉不住氣。」
  我說:「既然與你同學的哥哥同班,年紀就不小了。」
  「不會,他們兄妹年紀才差一點點。」
  「也許那個女孩子遲入學。」
  「照片看上去差不多年紀。」
  我笑,「中國女人都生得嫩。」
  「中國女人也一樣有雞皮鶴發的。」
  「後來呢?」
  「後來我得念碩士,一直走不開,就算走得開,到了英國,人海茫茫,又做什麽?」
  我點點頭。
  「但是我決心找她之後,就不再鬼混了,越混越沒有意思,總好象對她不起似的。」
  「這話從哪裏說起,你還見過她的照片,她卻連世界上有你這個人都不知道。」我說:「對不起什麽?」
  「是的,照說是這樣,但是我也許是做實驗做胡塗了。我把這張小照拿去放大,放得二呎X三呎大,就貼在牆壁上,人家問我:這是你女朋友﹖我也不否認。」
  「又後來呢?」
  「後來,大學裏的中國同學都拿我當笑柄,誰都知道我有一個照片情人。」他稚氣的笑著,臉就紅了。
  「你畢了業沒有?」我問。
  「沒有,恐怕還要三年才拿博士。」
  「你幾歲了﹖——別介意。」
  「廿二歲。」
  「啊。」我點點頭。
  他低頭看看自己的手,「不算小了,今年回來渡假,我又找上了陶家,他們也搬回來了,陶家見我還沒有忘記,就把李博士香港地址給我,我去找過李博士了,把照片給他看,他就叫我來這裏找王太太。」
  「李博士叫你來的?」
  「是。」
  「他還說什麽沒有?」
  「沒有,他看著照片,認了半晌,才叫我來找你。」
  「你有沒有把剛才的故事說給他聽?」
  「說啦,都說啦!」他爽氣的答。
  「你不怕別人笑?」我問。
  「不怕。這世界的聰明人太多了,多一兩個我這種笨人,點綴一下,有什麽不好?」
  我也隻好笑了。
  「於是我問李博士,她叫段絹絹,是不是?李博士說是。我問:是不是在英國念書?他也說是。所以這事錯不了。你想想,王太太,這也算是緣份吧?我在兩個陌生人的地方看到了她的照片。」
  「照片而已。」我說:「依你想象,她是一個怎麽樣的人?」
  「她?我不是說過了?很活潑很可愛很漂亮,大概也很調皮,你看她的眼睛就知道了。能夠念化學工程,當然聰明伶俐,普通知識豐富。她身上的那件毛衣很別致,由此可知她很會穿衣服,頭發是直的,可見她不是做作的女孩子,不會打扮得千奇百怪,依此類推,我還可以想到其它很多的事情——反正我是一定要找到她的。李博士不肯多說,他叫我來找你,由此可知你一定跟她很熟,王太太,你倒說說看,她是不是那樣的一個人?」
  「是的。你倒猜得不錯,雖然把她過份誇獎了一點,她以前倒是那樣子的。」
  「以前?什麽意思?」他問。
  「她結婚了。」
  「已經結了婚?」他吃驚的站起來,低著頭,那神情之失望,是難以形容的。
  我看著他,我說:「你真荒謬,怎麽可以憑一張照片——」
  他又打斷了我的話,「王太太,她嫁的可是原子物理學家?」他問。
  我搖搖頭,「沒有,不過是一個文學生,很普通的。」
  「可是她不是要嫁一個——」
  這次是我打斷他了,「人是會變的。」
  「我不明白。這麽說來,王太太,你是認識她的?」
  「是。」
  「我有沒有必要再見她?」
  「沒有必要了。」
  他抬起頭來,有點茫然,「我找了這麽久,問了這麽多的人,親自來到,結果她已經結婚了。」
  「沒有結婚也不行,」我溫和的說:「她比你大很多,那張照片,是多年之前拍的,我知道,相信我。」
  「不會的,照片明明是幾年前拍的。」
  「不止了,幾乎有十年了。」
  「然而我同學處的照片——」
  「她入學遲,廿二歲才進的大學,廿五歲畢業,沒多久就結了婚,至今也五年了。」
  「我隻覺得是三兩年前的事。」
  「時間就是這麽不知不覺溜走的。家明,」我叫他的名字,平靜地說:「回去吧。」
  「既然時間上犯了這麽多錯誤,為什麽又這麽巧,叫我看到她的照片?」他還是不明白,「我看到這張照片不過是兩三年前的事,怎麽你卻說照片已經十年了?」
  「的確是十年前的照片。」我說。
  他頹然的靠在露台欄杆上。
  「你見到她,代我說一聲……」
  「說什麽?」我問。
  「真是,說什麽呢?這兩年多來,我一直在排練,見到了她,該說些一什麽話,現在千言萬語,一句也想不起來了。」
  他垂著頭,長長的卷發垂在額角上,秀氣如女孩子。這麽漂亮的男孩子,何愁沒有伴?是段絹絹的損失罷了。我有點心軟,伸手想去摸一摸他的頭發,終於把手縮了回來。我已經老了。
  我說:「我給你去倒一杯果汁。」
  我走進廚房,再出來,他已經不在客廳裏了。
  「家明?」我叫,「家明?」
  他走了。
  沒有說再會就走了。
  我拿著兩杯果汁,呆呆的站在客廳中央。
  我看到玻璃茶幾上的那張照片。他收藏了近三年的照片,他沒有帶走,他不再要它了。
  他要找的人沒有找到,他來遲了十年。
  我把果汁放在茶幾上,呆呆的拿起了照片。
  我聽見鎖匙開門聲,家明,我的丈夫,回來了。
  他抹著汗,他說:「真熱。」
  見到果汁,他也不問拿過來就喝。
  「這是什麽?」他拿過照片。
  「沒什麽,一張十年前的照片。」我說。
  「給我瞧瞧——咦,倒是很漂亮,絹絹,你十年前真是這樣子的?」他笑。
  「當然是,誰一養下來就是黃臉婆?」我白他一眼。
  「難怪當時追求你的人那麽多。」他還是笑嘻嘻的,「我不知道交了什麽好運道呢!」
  我不響。
  隔了一會我說:「如果當年你娶我是為了相貌體態,那麽如今你好娶小老婆去了,我早變了。」
  「你變了,但是我也變了。」他感喟的說:「當年我也是個網球健將,現在怕連球拍都拿不起來。」
  我苦笑。
  「你沒煮飯?」他問:「小明呢?」
  「沒有。」我答:「小明在媽媽那裏。」
  「趕快叫媽媽幫忙找個傭人吧,你一個人兩隻手,怎麽忙得過來?」家明說。
  看,我早說過,他是個好丈夫。
  於是他坐下來,拿起了報紙。
  看了一會兒,他放下報紙,說:「今天我們出去吃飯。」
  我不響。
  我進浴室,開了蓮蓬頭,好好的淋了一個浴,足足洗刷了一刻鍾。小明沒有回來,看樣子我們是可以出去吃一頓飯,多久沒出去了?
  浴罷我對著鏡於,照看我自己。是變了。養了小明之後,胖了廿磅不止,臉上所有的輪廓都不見了,頭發剪短了,而且熨了一個很普通的樣子。
  難怪他沒有把我認出來,我不怪他。
  我在心裏歎口氣。
  這麽快就老了。
  十年前,我不正誇口,要嫁一個孫家明式的男孩子嘛?後來到處找著、玩著,終於累了,我選了王家明。孫家明來了,可惜晚了十年。如果今年我才二十歲,想想那種景況,又是不同的。
  但時間總要過的。我有過我的一份,也沒有什麽可惜的了。剛才我差一點就想開口承認:我就是段絹絹。
  我丈夫在門外叫:「絹絹,你好了沒有?我肚子餓了。」
  「來了。」我應。
  我匆匆的穿著衣服。
  他又叫:「電話!找你的。」
  我套好衣服出去聽電話,拿起聽筒,對方便說:「絹絹?今天有沒有一個男孩子來找你?」是李博士的聲音。
  「有。是你叫他來的吧?」
  「這孩子倒是很癡心。你記得那張照片嗎?是十年前拍的了,你到美國玩,來看我們,我替你拍的。不知怎麽,落在他手裏,怎麽說都要見﹃段絹絹﹂,我沒法子,隻好叫他來找你——你怎麽打發他的?」
  「他沒有把我認出來。」
  「啊?奇怪。」
  「他心目中的那個段絹絹又不是我,自然沒把我認出來。」
  「你別自謙了,當年那個段絹絹,不正活脫脫就是他形容的那個人嘛?再也沒錯的。當年你嫁家明,我們都有點驚奇,沒想到你卻立地成佛,果然成了賢妻良母。」
  「說得我當年好象殺人放火似的!」
  「絹絹,」他哈哈的笑著,「你自己細想去!可惜那個孩子生晚了,沒見到你當年熱鬧的盛況,否則憑他的才貌,當可參加一份子,好戲更加好看。」
  「當年如果見到他,我就嫁他了。」我坦白的說。
  「是,我見到他,就嚇一跳,」李說:「記得嗎?那時候大家要跟你好好的介紹對象,你嘴裏說的人,就是他那個樣子:功課好,帶點滑頭,單愛你,風頭要勁,都附上條件了,最奇的是,他剛好又是個原子物理……。」
  我默默的笑著。
  李說:「緣份就差那麽一點點。」他感喟。
  「什麽一點點?差十年啦。」
  「我不能再說了,再說你丈夫要揍我呢。」
  「他?」我笑,「他是個爛好人,十年也不見他動一次氣,要他為我生氣,更是難上加難。」
  「改天再說吧。」
  「好。」
  「再見。」他掛上電話。
  我緩緩的放下聽筒。
  家明問:「可以走了吧?小明什麽時候回來?」
  我答:「吃完飯,我們順便把他接回來,省得媽媽兩頭跑,他就是愛玩。」
  家明笑,「跟我小時候一樣。」
  「家明,我小時候,可愛嗎﹖」我忽然問。
  「我認識你那年,你都二十五了,誰知道?」他說。
  我笑了。
  然而這個叫孫家明的男孩子卻是知道的。隻是他來遲了十年,整整十年。
  我十年的那張照片,如今又回來了,擱在茶幾上。

愛情是流行病
  我有一個媽媽,媽媽四十八歲,有一個妹妹,妹妹十八歲。我叫寶寶,妹妹叫囡囡。因為跟妹妹差了那些歲數,所以平時沒有什麽話好說,妹妹有什麽問題,從來不自動找我。在妹妹眼中,我恐怕已經是老太婆了。
  這一天下班,才開了門,便聽見妹妹發了瘋似的,失聲在那邊叫:「不!不!我不聽你的!你根本不了解我!我們之間一點交通也沒有!」
  我雙眼看了看天花板,這小孩就是這樣,說話不分輕重,一派新文藝,不讓她看電影,是我們不了解她,不讓她化妝,是我們之間有代溝,叫她努力讀書,是我們俗氣,要討好她實在太難了。
  我坐在沙發上,脫了皮鞋,隻看見媽媽自她房裏奔出來,一邊嚷著:「寶寶!寶寶!你來了?不好了,事情不好了呀。」她一邊說,眼淚一邊滾了下來。
  我說:「媽媽,你管她那麽多?她愛穿露背裝,讓她穿好了,她要去舞會,讓她去好了。」
  「不,寶寶,這一次事情沒有那麽簡單。」媽媽說。什麽事?我問。
  「這次……囡囡要結婚了!」
  我手中的鞋子掉在地上,「什麽?」我問。
  「結婚。」媽媽重複。
  我呆住:「她結婚?」
  「是的!她說不要念大學了,也不要念預科了,要我馬上準她結婚!」
  「對象是什麽人?」我問:「你見過沒有?」
  「沒有呀。」媽媽說:「我根本沒聽說過她有要好的男朋友,我隻知道她普通的男朋友不少。」
  囡囡這時候出來了,她披散著長發,身上一件薄料子的裙子團得稀爛,眼睛已經哭腫了,可是青春到底是青春,她看上去還是一個漂亮的女孩子。
  她冷冷的說:「你們不必猜想了,他叫王健康,他是最好最好的男孩子,我愛他!他愛我!我們兩個人不能分離,我們決定要結婚,社會對我們的壓力,親友的不同情,都不能算是一回事,我們要爭取自由!」
  我看她一眼,淡淡的說:「算了,囡囡,大熱天,你何苦害媽媽擔心,誰把壓力給你們了?說話要好好的說,別太戲劇化,我的雞皮疙瘩都爬上來了。」
  給我一大盆冷水澆了下去,囡囡出不了聲。
  我說:「你給我好好的坐下,把話簡簡單單的說明白,既然要結婚,那是代表你成熟了,成熟的人要有組織能力。」
  囡囡相當的怕我,可是她是橫了心,她坐下來,掠了掠頭發,真是漆黑的一頭好頭發,映得皮膚更是雪白雪白的,她開了口:「我要結婚了,姊姊,他叫王健康。」
  「健康?」我失笑,「這倒是個好名字,如果人如其名,倒是一種福氣。」
  「姊姊,你的口氣太輕佻了,我不想再說下去。」
  「好好,算我不對,你說下去。」我說。
  「說完了,我要結婚。」囡囡說。
  我按著火氣,我說:「囡囡,結婚不是那麽簡單的事。結婚是很複雜的。媽媽不打算招女婿,媽媽要嫁女兒。現在香港米多少錢一斤,像你這種大小姐,十指不沾陽春水,服侍你也夠難的,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非你這位王健康先生真的非常健康,否則你還是念完了大學才說。」
  「你們都是一鼻孔出氣的,」囡囡在喉嚨底哼了一聲,「一天到晚就是錢錢錢!跟你們說完話,我巴不得跳到浴缸裏好好的洗刷一下,把那些沾回來的銅臭啦,俗氣啦!通通洗掉。」
  我不怒反笑,「好呀,囡囡,這個月的石油氣費還沒付呢,你這麽愛洗澡,愛幹淨,把這筆費用給付了,不然就沒有熱水給你洗澡了。」
  「你們這些人,簡直不可理喻!」囡囡說,「我告訴你,姊姊,沒有犧牲,就不會有愛情,我看你已經太老了,一點理想跟青春都沒有了,才會這麽對社會妥協,我可憐你,姊姊,我由衷的可憐你。」
  囡囡回頭,大力的關上了她的房門。 我坐在沙發上,把另外一隻鞋子也脫掉了。
  媽媽說:「你們這樣子互相冷嘲熱諷,說十天十夜也沒有結果。」
  我說:「真叫人灰心。囡囡也不算小了,十多廿年的姊妹關係,竟比不上一個平地冒起來的小夥子。這些女孩子個個發花癡似的,見到了男人,什麽都不理了,最好私奔。本來也無所謂,現在是什麽年頭了,可是人要吃飯呀!結婚!現在租金、家私,把這些加在一起,不發一筆小財還應付不了,她就那麽快想到結婚了,真惡心。」
  「你不要與她一般見識,寶寶,她不懂事。」
  我看了媽媽一眼,苦命的媽媽,十年前我也這樣子的鬧過一場,才平息了沒多少年,囡囡又炸了開來。我罵囡囡等於罵我自己,我有什麽好處?
  我記得我十八歲那一年,剛要升大學,也是碰見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男人,不到半年,也就嚷著要結婚,當時這男人非常鼓勵我脫離家庭,說媽媽看不起他,如果我愛他,就該爭取自由。一天到晚愛愛愛的,結果這個人除了嘴巴裏一天到晚說愛之外,既沒有本事,也沒有職業。換句話說,我受了騙,逃回家來,這男人還不肯放鬆,好不容易把他打發掉,真是心灰意懶得不想做人。媽媽說:「年紀輕,不要緊,可以從頭開始。」所以才發憤到了今天。
  是的,我現在是過得很好,但是一朝被蛇咬,難免怕繩索,以後聽見這一類型的男人又恨又怕。這一段事情囡囡不知道,囡囡那個時候還小呢,能瞞就瞞著她。
  晚飯的時候囡囡沒出來吃飯。
  我對媽媽說:「叫一叫她吧?」
  媽媽說:「叫她做什麽?她不是愛犧牲嗎?我們要訓練訓練她呀,我是她娘,她要犧牲,應該先犧牲給我!」媽媽笑了。
  「媽媽,我們真對不起你,」我很歉意的說:「我們太不像話了,一個個都叫你擔心,別人家的女兒,十七八歲早就精刮得很——怎麽樣利用男人,怎麽樣往上爬,隻有你,生了姊妹兩個,都像天才神童似的,愛情至上,似懂非懂,真是白癡性格,虧你還笑得出。」
  媽媽說:「我也哭過呀,女兒是我自己生的,我有什麽辦法?」
  「你見過那個王健康嗎?」我問媽媽。
  「沒有。」媽媽說。
  我說:「要不要見一見他?」
  媽媽說:「可以,我去套一套囡囡,看看他是何方神聖。」
  媽媽有了一次可怕經驗,果然比較精明起來。
  那天晚上,半夜我聽見囡囡起來在廚房翻東西吃。
  人總是要吃飯的,吃飯總得要錢。我真是個俗人,可不是,天天嘮嘮叨叨的念著錢,但是沒錢怎麽辦?這種問題要問囡囡這種年輕女孩子,她們的胃強壯一點,她們的想法是不一樣的。
  我如今每過一年,就更加覺得錢的可愛,君子愛財,取之以德。我是女人,女人與小人都是難伺候的。但是憑勞力換回應得的酬勞,並沒有什麽可恥。人人躺在床上喊清高,整個社會就給清高垮了。
  有錢有什麽不好?有了錢可以到倫敦海德公園去騎馬,可以大吃大喝,可以與朋友開開心心、公公道道的在一起;有了錢可以使生活舒服,使家庭美滿。我沒說不要愛情,真的愛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像囡囡這樣瞎七搭八舉起手來喊喊口號,就算愛情了?
  十年前我是被利用的,但要怪也怪自己胡塗。十八歲也不算小了,怎麽還會這麽笨,所以我並不十分怪對方,奇就是奇在他運氣夠好,壞就是壞在我夠倒黴。
  我歎了一日氣,誰是誰非,很難說,像現在,我當然說我是為了囡囡好,但囡囡巴不得要殺了我這個姊姊呢。
  第二天媽媽跟我說:「那個王健康呀,是在某某廣告公司做事情的,真要命,廣告公司有什麽用?」
  「行行出狀元,」我笑,「可惜壯元爺隻有一個,往哪兒找去?我找機會看看這位健康先生。」
  「你要當心,如果他不對勁,你就趕快回來,別多花口舌。」媽媽說。
  我自然懂得。囡囡被媽媽哄著上學校去了。我在那天下午提早半小時下班,便到那家廣告公司去找王健康,我並沒有預約他,想他不過是個小職員,不見得會不在公司裏。到了那裏,經過通報,他果然在。
  這種廣告公司是洋人開的,外頭一間大房間,密密麻麻的坐滿了人,王健康坐在其中一隻寫字台上,聽見有人找他,站了起來。
  我迎上去,把手伸出來,「王先生嗎?」
  「是,」他答,「哪一位?」他好奇的看著我。
  我打量他。他是一個紮紮壯壯的年輕人,很短的頭發,大大亮亮的眼睛,有一種稚氣的倔強,鼻子筆挺,精神奕奕,一副大好青年的樣子,比囡囡約摸大三、四歲,我對他頗有好感,頓時放下了一半心。
  我溫和的答:「我是囡囡的姊姊。」
  「你——」他奇怪透了,「你便是囡囡的姊姊?」
  「是呀。」
  「你叫寶寶?」
  「是呀?」
  他率直的說:「囡囡說她的姐姐像老妖精,專門跟她作對,我看你……你不老嘛,也很漂亮嘛,跟她長得還很像。他拉開了身邊的椅子,「請坐。」
  我一邊坐下,一邊問:「是嗎,她真的那麽說?」
  這王健康馬上知道說錯了話,臉就漲紅了。
  我跟他聊了起來,知道他大學才畢業的,係主任把他介紹到廣告公司來工作,家裏父母雙全,隻有一個哥哥。他很有趣,很誠懇,我們很談得來。他比起我十年前碰到的那一位,是強得多了,簡直不能作比較。那一位除了蒙著眼抽煙喝啤酒鬧事,什麽也不理,叫他辦公?不如叫他去死。不自由毋寧死呀,辦公有什麽自由!
  我跟王健康談得很投機,於是乘機說:「聽囡囡說你們要結婚?」
  他的臉又紅起來,都還是大孩子哪。
  他說:「當然最終目的是結婚,不然何必耽擱她的青春。」
  我試探的說:「但是聽囡囡講,你們打算馬上結婚?」
  「沒有呀!」他說:「馬上?怎麽可能,昨天我才跟囡囡說,叫她念完了大學再說呢。」
  「夠了夠了,」我想我已經很了解了,「王先生,你有空來我們家便飯吧,隨時歡迎,別一直在外邊吃,外邊的菜又貴又膩,我們家還有一個更老的妖精——媽媽相信是歡迎你的。」
  王建康說:「大姊,你可別介意,你別介意,我一定來,一定來。」他一直把我送到公司門口。
  我回了家,對媽媽說明了事實。
  媽媽說:「真奇怪,一點也不像囡囡的夢裏情人嘛。」
  「可不是,」我笑,「人家是個頂好的青年,又俗氣又妥協,天天努力的上班,三年內不打算與囡囡結婚。這一下子囡囡可要失望了,她是非要碰到個吃喝嫖賭的男人不可,否則是不夠刺激的。」
  「你也別取笑她,這麽一來,我也放心了。」媽媽說。
  囡囡回來又大跳大叫的說我們不給她自由。
  我說:「你是不是要出去喝茶?你去好了,我們也樂得圖個安靜,省得聽你在家鬼叫。」
  囡囡幾乎不相信她的耳朵,「你說什麽?」
  「你姐姐說,」媽媽代我回答:「你愛出去,就出去好了,是不是找那王健康去?省得你在家吵。」
  囡囡一呆,回房去想了半天想不通,換好了衣服,出來問我,「姐姐你怎麽忽然大方起來了?」
  「我一向就很大方。」我說。
  「你怎麽會放我出去?」她問。
  「笑話,我幾時用鎖鏈困住你了?」我笑。
  她去了。
  媽媽跟我說:「但願那小子是個好人。」
  「錯不了,的確是不錯的。」我說:「窮是窮一點,可是誌氣也有的。我還約了他上我們家來,你自己看。」
  囡囡才去了一個鍾頭,回來她什麽都明白了,大哭大鬧,像個瘋子似的。
  她說:「人家有一個媽媽已經夠痛苦,我還多一個心理變態的姊姊,你們是存心要把我毀掉才算數。為什麽要偷偷的見我的男朋友?你真不要臉,」囡囡指著我說:「你準是想引誘他!」
  媽媽又氣又好笑,「你胡說些什麽?」她喝道。
  囡囡說:「我馬上結婚,脫離你們的魔爪!」 我與媽媽麵麵相覷,我看了看雙手,覺得它們無論如何不像「魔爪」。
  我索性說:「結婚也好,女孩子總是要結婚的,我一個人做老姑婆,心理變態已經夠了,不能連累你。可以,隻要那王健康肯娶你,我與媽媽貼一點也無所謂。」
  囡囡呆住了,「你們說了話要算數。」 我說:「當然算數。不過將來我們兩個老妖精先死,你可別後悔,你如果愛王健康,相信他,就該聽他的話,把大學念完,那麽你也可以有本事助他一臂之力,家庭環境也穩固一點,你不能光耽在家裏吃,害他呀!」
  我這話說得再心平氣和沒有了。
  但囡囡狠狠的說:「我不要你再管我的事!」
  「你再這麽野蠻,」我說:「人家王家也不能要你,人家也有父母親的!」
  「我們可以搬出去住!」她叫:「不要你理。」
  我冷笑,「好,沒過門就把人家兒子教壞了!」
  囡囡說:「我警告你,我不準你再提到王健康。他與你沒有關係,你少管閑事!」
  我對媽媽說:「這個失心瘋,不知是幾時下的決心,非要墮落不可,她自己學了壞還不夠,還要害人家兒子,媽,你少替她擔心。」
  媽媽求我們,「你們隨便一個停嘴好不好?」
  「好——」我說:「我老了,我先停,我總得讓她,她是我妹妹。」
  這時候,忽然有人按門鈴。
  媽媽說:「這麽晚,誰來了?」
  我去開門,卻看見王健康端端正正的站在門口,他見了我說:「大姊,我來看看囡囡,剛剛她生氣走了,我不放心,這麽晚來,我也沒有買糖果——」
  我笑,「何必客氣,快請進。」
  媽媽看到是這麽一位老老實實的年輕人,也呆住了。
  我笑說:「王健康,這就是你不對,你太「俗氣」,你應叫她脫離魔爪,爭取自由,怎麽可以跑來跟我們講和呢?」
  這時候囡囡出現在房門口,狠狠的瞪著我。
  媽媽說:「寶寶,我跟你到書房去——」
  「不用!」囡囡說:「我要你們都在場。王健康,你對我媽媽與姐姐說,你愛不愛我?」
  媽媽看著王健康,聽他怎麽個說法。
  王健康很誠懇的跟囡囡說:「囡囡,這不能老掛在口中,像吃香口糖似的,天天嘴裏我愛你,像什麽樣子。」
  媽媽點點頭,很滿意的說:「對,有道理。」
  囡囡氣傷了心,她尖聲說:「好,那麽我們幾時結婚?」
  「不是說好了嗎?三年之內,有這麽好的機會念大學,囡囡,你曉得嗎?多少人羨慕你呢。」
  「那麽先訂婚!」囡囡說。
  「我要問過父母,他們一定會答應的。」
  「那何必問?」囡囡的聲音越來越高。
  「這是尊重他們。」王健康說。
  囡囡說:「我為了你,什麽都不要了,學業,家庭——我天天跟我的家人吵——」
  王健康實在忍不住了,「囡囡!」他打斷了她的話,「我並沒有要你天天跟家人吵呀,我根本不知道你吵什麽,大姐跟伯母都很合理,你太野蠻了。」
  囡囡頓足,大哭,跑到房間裏去。
  媽媽跟著她進去。
  王健康說:「大姊,我真不明白我做錯了什麽。」
  「你沒有錯。」我說。
  「囡囡是怎麽一回事?」他驚惶的說。
  我不假思索的說:「她患了愛情流行病,一下子就會好的,像流行性感冒一樣,沒辦法預防,你原諒她。」
  「當然,她其實是個很可愛的女孩子。」王健康情不自禁的說。
  我微笑說,「我相信你。」
  「唉呀,」他拍拍頭,「我怎麽對姊姊說這種話呢?你當然知道囡囡可愛,你是她的姊姊。」
  可是我一點不覺得囡囡可愛,就因為我是她姊姊。
  王健康是十二點鍾告辭的。
  囡囡鬧了一個星期的情緒,因為王健康令她失望。
  王健康沒有騎著一匹駿馬來把她自困境裏搶救出去。
  王健康沒有答應她馬上結婚。王健康沒有反叛的勁兒。
  王健康使她失盡了麵子。
  她說:「我一點也不喜歡他了,他太健康。」
  我暗笑著,卻很代她慶幸。
  一日下班,我發覺囡囡不在家。我問媽媽:「你那天才白癡哪裏去了?」
  「健康把她接出去了,健康還送了糖果水果來。」媽媽說。
  「算她運氣好。」我笑說。
  「可不是,我也這麽想,總不能姊姊跟妹妹一樣的命呀。」
  「她還念不念大學?」我問。
  「不知道。」媽媽說:「這年頭做父母的,簡直隻好聽天由命,誰敢問她。」
  「我來問,大不了再給她罵。」我笑說。
  囡囡說:「念呀,為什麽不念?大學裏同學比較多,也許會有好的男孩子。」
  我說:「好的男孩子?王健康有什麽不好?」
  「他有什麽好?」囡囡扁扁嘴,「全身沒一根硬骨頭,見了我媽媽姊姊,就已經嚇死了!」
  「這才好呢。」我說:「將來準怕老婆。」
  「誰要他怕我,這種膽小鬼。」囡囡說。
  「那你是一定念大學了?」我問。
  「是的。」她拂袖而去,還是與我有心病。
  媽媽說:「真像無定向風似的。」
  我說:「現在流行反叛,我們越說不好的人,她越要護住他,關鍵是在我們默認了王健康,所以她覺得沒勁了。」
  媽媽為之氣結,「這是哪一門子的愛情?」她問。
  「他們那一代的愛情。她要與眾不同,轟轟烈烈的為愛情犧牲,我們不能辜負她這一片心,給她一個機會,從明天起,我們說王健康的壞話。」
  媽媽愕然,「王健康是個好孩子,怎麽能說他壞話?」
  我解釋,「就是因為他好,所以要留住他,所以非說他壞話給囡囡聽不可。」
  於是我就開始嫌王健康窮。當囡囡在場的時候,我老是有意無意間的說:「現在坐大房間辦公,幾時才到私人辦公室去啊?幾時才可以做經理啊?幾時才會有自己的事業嗬?」
  囡囡聽著聽著,就很生氣,她對我說:「姊姊,就算人家年輕有為,也不會來追求你!你已經太老了。」
  「是呀,」我說:「我是沒有希望了,我這一生已經完蛋了,所以把希望放在你身上。」
  囡囡說:「不要臉,幹嗎不把我賣掉當搖錢樹?」
  我故意沉一沉臉,「我這是為你好,我要你的錢幹什麽?你別亂說話。」
  囡囡說:「王健康是有潛力的,你別狗眼看人低。」
  「這話是要你說,」我笑一笑,「我還以為你嫌他沒味道,看不起他呢。」
  囡囡不響。
  媽媽說我真是為了妹妹費煞苦心,稱讚我會對症下藥。
  因為我與媽媽對王健康冷淡,囡囡對他又比從前好一點,但是始終不及「我愛他!我要結婚!」那個階段。
  過沒有多久,囡囡說王健康要求她訂婚,她要考慮。
  我看了母親一眼,「怎麽?還要考慮?那時候不是逼著說要結婚嗎?」
  「此一時,彼一時也!」囡囡忽然文縐縐起來,「怎麽同?我現在發覺男人都神經兮兮的,越是對他們好,他們骨頭越輕。」囡囡非常有把握、有經驗的樣子。
  「是嗎?」我懷疑的問:「王健康也是這樣子?」
  「他是男人不是?」囡囡問
  「是,是。」我答。
  「他是男人就是那種脾氣!」囡囡說。
  我真被弄胡塗了,現在變成妹妹教訓姊姊了。
  「你打算怎麽樣?」我問。
  「我?我打算跟他說,我年紀還輕,性格還不穩定,他再等我兩三年,大學畢業了再說,要不就算了。」
  我吃驚的看著她,我的天,她的流行病好了。
  她說:「我這才發覺,我的人生剛剛開始,如果馬上結婚,困死在一個家庭裏,為柴米油鹽這些事煩惱,那才不劃算呢!姊姊,先幾個月,你說我的那些話,說得是重了一點,想想倒很有意思,真的。」
  我的天。她居然認錯了。
  這是我那小妹囡囡嗎?真是士別三日,刮目相看,她可是完全變了呢,才進大學三天,竅門就開了?不可思議,我隻好目瞪口呆的看著她。
  囡囡晱晱眼說下去,「其實我也有自私的理由。」
  「什麽理由?」我簡直被她牽著鼻子走了。
  「大學裏好的同學很多,咱們在一起玩得很高興,我想我擇偶的機會多著呢,不必一直急,這麽一想,我就不高興訂婚。」
  我呆呆的看著她,「你……跟王健康是完蛋了?」
  「沒有完蛋。」她說:「我們還是朋友。」她狡猾的笑一笑。
  「哦,還是朋友。」我說。
  「是呀,都是朋友。」她說:「我根本是認識朋友的年齡,是不是?大姊?」
  她這麽撒嬌撒癡的對我一說,我就什麽都弄胡塗了,她長大了。
  媽媽卻因此放下心來,她說:「好,囡囡長大了,抵抗力強,什麽病都不怕,我可以放心。」
  這就是囡囡的故事。三個月前要結婚,死勸她不聽,現在忘記得連影子也沒有了。
  王健康卻忽然來找我。我在辦公室見了他。
  他訴了很多苦,又很後悔,他說「情場如戰場」是沒錯的,後悔那個時候沒娶了囡囡,他又說那時是真為了囡囡好,但現在呢,就不知道對不對了。
  他要我同情他。我的確很同情他。他是一個很不錯的男孩子,負責任,有同情心,黑白是非很明白,嫁給他,過那麽幾十年,是不成問題的,難怪他後悔沒把握機會。
  那個時候看他是很好,因為我與媽媽先覺得他是個引誘良家少女的惡少年,所以見他老老實實,便認為還過得去。
  現在囡囡其他的男朋友,真的林林種種,數不勝數,而且還老實不客氣的帶回家來。那些男孩子口齒伶俐,「大姊大姊」的叫個不停。
  被他們這麽一叫,我就隻好笑,雖然覺得男孩子是老實點好,但也不反對囡囡交朋友。
  囡囡現在如沐春風,我諷刺她兩句她也不在乎,隻是笑,青春揚溢、美麗的笑。有時候她還要幫我找男朋友,真受不了。
  女孩子的運氣是不能說的,囡囡的運氣就比我好。那完全是因為王健康是個君子,沒有鼓勵她脫離家庭,沒有利用她年幼無知,沒有欺騙她欺侮她。
  這一點我很看得起王健康,也因此看好他,到底曾經一度,咱們一家三個女的,為他傷透了腦筋呢。
  他現在還是囡囡的好朋友,雖然一個禮拜也約不到囡囡一次,他們還是好朋友,囡囡有時候會帶回他的消息——「他升級了,就快調到私人辦公室去了!」
  囡囡會示威的看著我,「你不是說他沒出息嗎?哼!」她那老脾氣還是沒有去幹淨。
  我與媽媽買了一雙筆叫囡囡送去給他,作為獎勵。
  囡囡繼續著她的吃喝玩樂,將來她可以告訴她的孫子,她雖然主修英國文學,但拿手的還是吃喝玩樂。這個妹妹多多少少叫人頭痛。
  聽媽媽說的話:「小孩子還是天真一點的好,太用心機了,不可愛。我情願要這種女兒,也不要太精明的孩子。俗雲:人算不如天算。憨一點無所謂,錯了可以回頭,十七八歲便錢錢錢,那多可怕,孩子們總要長大的,不必催他們成長。」很滿意的樣子,一副模範母親的表情。
  而囡囡現在當然很健康,她太忙了,沒時間無病呻吟。

旅程
  我去過歐洲幾百次。我根本是在歐洲念的書,因此時時要回歐洲去追求我的舊夢。在香港住上十個月便渾身不舒服,非回歐陸逛一逛,穿件最爛的衣服,坐在美術館門日抽枝煙,那麽回香港以後,又可以從頭再上寫字樓,委委曲曲的繼續做人。
  我又不能長住在歐洲,因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館裏做工?還是回香港坐辦公室好。但是香港……連一個象樣的畫展都看不到,所以還是得往歐洲跑。做人為了求快樂,真是複雜。
  最近上歐洲,多數參加旅行團,飛機票便宜,又不必忙著租酒店。最怕在歐洲訂酒店,每個國家說不同的言語,搞半天,電報電話費都不止這數目。
  可是旅行團一到歐洲,我整個人就失蹤,無論他們在什麽地方,我都是在美術館。他們由他們做遊客,我呢,簡直像回到家鄉似的,樂不可支,直到飛機回香港,我才會重新出現。
  通常是沒問題的,領隊樂得少照顧一個人。飛機票我都自己拿著,又不遲到誤點。
  可是這一次複活節到歐洲,我遇到了一點麻煩,說來話長,因為同團有一個頗為可惡的男人。
  這男人姓陳。我在旅行社遇見他,他就像恨我。他與他妹妹與妹夫一起到歐洲旅行,異想天開,知道我單身旅行,想叫他妹妹與我同房,他與妹夫同房,省下單人房費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負責人說:「旅行嗎,為了開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麽還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單人房。」
  他不出聲。這意思是,他也得住單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幾百塊錢。
  我才不理這種小家子氣的算盤。我自己最怕與陌生人同房睡覺,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時候,我照舊例牛仔褲一度。因為北歐天氣冷,我有兩件樽領品頂高毛衣與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歐天氣暖,光穿T恤已經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團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倉又打包。我歎口氣,又是鄉下人豪華逃難的時間了。
  我看到那姓陳的家夥,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誰?哼。
  上飛機他坐在我身邊,真巧,同行廿二個人,他偏偏坐在我身邊,我打開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俠小說,開始我的閱讀生涯。
  飛機到孟買,我告訴空中小姐腳痛,不想下機,我告訴她們我一直會腳痛到倫敦。
  她們讓我留在飛機上,姓陳的小子顯然很羨慕。到特拉維夫的時候,他的腳也開始痛。
  COPYCAT。沒一點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飛過歐洲的時候,我那套武俠小說已經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時的飛機,開玩笑。睡又睡不看,一會兒又該吃東西,一會兒又該上洗手間,多煩,索性擱起腳看書。
  本來我不是那種人,但這個姓陳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書借給他,讓他無聊的把菜單翻來覆去的閱讀。他的妹夫問他要不要賭十三張,我把頭上的燈關掉。這種時間還吵人,不要臉。
  結果他們沒賭起來。
  我則憩睡了。
  到歐洲去什麽都好,就是這程飛機受不了。
  引擎隆隆聲中,我腦袋晃來晃去,終於到達倫敦。大家興奮得不得了。歐洲就是有這個好處,來過一千次仍然還是值得興奮。
  我早說過,英國是我的老家。提著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車到旅館去,誰還等他們一起走。飛機場離市區遠,出租車又貴,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馬上去買票觀劇,打電話給熟朋友。
  他們照例的抱怨:「不住我們家,真討厭。」
  親友家哪裏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嗎?
  我隻打算在倫敦留兩日,最後一日要到劍橋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電影與觀劇,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館。第二天上午重溫舊夢,在國家博物館,下午到「蒂特」畫廊。晚上與舊同學吃飯,跳舞。
  同學兩夫妻問我:「怎麽?又是獨自來歐?一年一度燕歸來,幾時帶多個伴?」
  「沒緣份,再等多一陣說。」
  「你也老大了,小姐。」
  「無奈何。」我說。
  「到底你小姐急還是不急﹖」他們笑。
  「急又如河?拿麵銅鑼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啐道:「換個題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來輕鬆輕鬆,偏偏又碰到你們這種朋友。」
  第二早我六點半就搭火車到劍橋去。心中奇怪其它的團員做過些什麽,到蘇豪看脫衣舞?大概不致於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國會,大笨鍾,比克的利廣場兜來兜去,可憐的遊客。
  在劍橋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勞教授家的沙發上,喝紅茶吃餅幹。
  「你還快樂嗎?」勞教授問。
  「多麽複雜的問題,我拒絕回答。」我笑。
  他說:「年年遊一次歐洲,還不快樂,我活足五十六歲,還沒到過東方。」
  我笑笑。
  等我回倫敦,剛巧來得及在百貨公司關門之前買了三件絨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時取。晚上回酒店與團友吃飯,那姓陳的又坐在我身邊,多麽可惡的人——
  他看著我的神色,仿佛我是個賊。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問我,「好玩嗎,你一個人逛到哪兒去了?」
  我說:「很好玩,謝謝。」
  「你不怕﹖」那位太太很好奇,「一個女孩子,在外國亂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簡直沒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搖搖頭。
  仿佛我做過什麽大逆不道的事。
  這些老派太太,到歐洲去是探兒子。不知道她們的兒子戴著什麽麵具來見她們。
  飛機到巴黎奧利機場,導遊笑著拉住我,「慢著,你先別走,你的法文好過我的,幫幫忙。」
  「我替你找個英文好的司機,」我也笑「幫幫忙,我要趕到羅浮宮去,現在都三點半了。」
  那個姓陳的趨向前來,「到羅浮官﹖我也去。」
  我看著他半晌,不答他。
  他問導遊,「是不是去羅浮宮?」
  「我們回酒店,大多數團友打算去購物,我們不去羅浮宮,要去很容易,就在賽納河邊,你跟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陳的又問我:「聽說羅浮宮外尚有一個印象派美術館。」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說話?」
  他的臉漲紅了。
  我看在他也喜歡美術份上,不使他太難堪。我說:「把行李交給團長,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臉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說:「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錯能改的勇氣,「走吧。」我說。
  他跟妹妹與妹夫說一聲,就真跟我走了。
  我們逛遍美術館,我並不跟他說話,口渴我到鳥噴泉處喝水。
  他問:「不喝可樂?」
  「沒有錢。」我簡單的說:「六個法郎一杯。」
  「我請你。」他說。
  「長貧難顧。」我說。
  我們進羅浮宮,剛走到米路的維納斯像就要關門了。
  「屎!」我說:「明天再來。」
  我與他步行回旅館,說明要走半小時,如果他倦,他可以搭出租車。
  他結果跟在我身後,我買了條麵包邊走邊吃。
  「你的法語怎麽會說得這麽好?」他問。
  「學。」我答。
  「你在歐洲念的書?」
  「英國。」
  「你連希臘都熟﹖」
  「我們這次不去希臘。」
  「你為什麽不買衣飾?」
  「香港有的東西不必在歐洲買。」
  他不響。
  回到酒店,團友照例買得箱子都塞不下。我不知他們買了些什麽,想把整個歐洲都搬回去?
  飯後我又往外溜,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你到什麽地方去?帶我們一起去好不好?」
  導遊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節目,明天你們要早起,不要亂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鐵塔頂喝咖啡。陳跟在我身後。
  賬單來了,他替我付咖啡賬。我沒與他爭。
  我靠在鐵塔上往下看,真正車如流水馬如龍。
  「美麗。」我說:「花都之名得來豈是僥幸。」
  他點點頭。
  「第一次來歐洲?」我問。
  「是。」他說:「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認了。
  「來過歐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說。
  臨走之前我買了幾本畫冊。
  然後我們到荷蘭。這時候我已經不太討厭陳某,隻是尚未問他字甚名甚,隻管他「陳某」,此人先踞而後恭,思想有問題。
  我們在阿姆斯特丹參觀梵哥的畫廊,陳對於美術的愛好使我驚異,我不知道他在學校念的是什麽科目,我不問他,他也不說,也許他什麽都不讀,老土,誰管他。
  我知道旅行團去參觀鑽石廠,看打磨鑽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隻是鑽石美麗得心驚肉跳,沒有去。我到「賽特施」去看築堤。
  陳沒去。我獨自吹了陣海風,覺得寂寞。我的天,別告訴我那老士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陳來敲門,我頗喜悅。
  他說:「我買了件襯衫,你看好不好。」他遞過來。
  我見是一件女裝襯衫,花邊領子、麻紗料子,以為他買給妹妹的,禮貌的說:「很好。」
  「合你的呎碼嗎?」
  「買給我?」我詫異,完全沒防這一招。
  「是,謝謝你陪我參觀美術館。」他說。
  我漲紅臉,因為太意外,所以隻能說:「這種襯衫在布魯賽爾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聲。
  「我去換上看看。」
  「這樣吧,我們到別的地方吃飯。」
  「也好。」我說。
  「那麽我在酒店樓下等你。」
  我進房去換上那件衣服,照照鏡子,呎吋剛好,我很久沒有收到過禮物,這趟居然也有點歡喜相。
  我們在運河邊的小館子吃海鮮。
  他跟我說:「做人能像你這般自由自在,真是瀟灑。」
  「那不過是因為你沒見過我在辦公室受老板吆喝的情形。」我說:「我一年中就這麽幾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羨慕的說。
  「你覺得是嗎?」我問。
  「我覺得是。」他說:「看見你,我才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麽。」
  我說:「各人的命運與生活趣味是不一樣的。一個少婦在筲箕灣的住宅廚房渡過半輩子,侍候丈夫兒子,誰能說她不愉快呢。也許她最遠隻到過尖沙咀,但這有什麽分別?像我們走遍全世界,
  見得多試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無幸福,你覺得好?」
  他驚異,「我從未想到這一點。」
  「那是因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這年頭的痛苦。沒見識,被瞧不起。見識過廣,被抗拒。左右為人難。重視事業,疏忽家庭,重視家庭,全無事業。」我聳聳肩。
  「別這樣想,難道沒有男人接受有事業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聲。
  我以前也有一個可愛的男朋友。我們在楓丹白露島分手。那年秋天,黃葉遍地,我們在拿破侖約會情婦的涼亭中攤牌。他說他要結婚去了。
  我沒有太傷心,也沒有妒忌,「她?」我隻是問:「你選擇她﹖人家說除卻巫山不是雲,你竟選了她?」全是問號。
  他答:「因為我能夠控製她。」
  男人喜歡易於控製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來反而惆悵而沉默。如果當年沒有那麽囂張,如今……「如果」什麽什麽是最可悲的。
  我們回旅館,第二站是翡冷翠。
  陳的妹妹與妹夫約我吃飯,我們在小比薩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禮貌的說:「令兄竟對美術這麽有興趣。」
  「誰?」他妹妹問:「他﹖」
  陳的麵孔漲紅了。
  「他對美術有興趣?他以為梵高是一種法國萍果批,米開蘭蓋羅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陳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麽會對美術有興趣,這個人是天文館的助理館長,他對蟹形星雲與宇宙黑洞也許有點見解,但——」
  說到這裏,他被妻子大力踢一腳,住了嘴。
  我連忙看陳。
  我從不知道一個人的麵孔可以像霓虹燈那樣地迅速變顏色,因此很驚異。
  這土蛋,居然是天文學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聲,「我哥哥是康乃爾大學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釋,「人是呆一點,但不能說他對美術沒興趣。」
  如果他對印象派畫館沒興趣,那麽他跟著我走遍巴黎的畫廊幹什麽?
  答案如一加一那麽簡單,那麽他是對我有興趣?
  我?
  我悶聲大發財,拚命吃比薩。這老小於倒是真人不露相,原來他一直吊我膀子,我還不知道,我以為他瞪著我瞧是因為痛恨我這個人。
  奇怪。
  那夜我沒多說話,回酒店早睡覺。
  我的態度忽然斯文起來。
  他訕訕的問:「聽說翡冷翠有間烏菲茲美術館?」
  「然。」我答:「不過你別浪費寶貴的時間,我勸你去買幾隻漂亮的皮手袋帶回去送女朋友,
  別選鮑蒂昔裏恤,你不會找得到。」
  「別諷刺我好不好?」他難為情。
  「晚間你是不是在旅館中惡補美術科?」我問。
  他低頭看皮鞋,踢起一塊石子。
  我的心軟下來,畢竟他是為了我才做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興的事,莫如能夠令男人傻氣。
  我因此問:「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語。
  自美術館出來我們在路邊吃冰淇淋。
  我解釋:「很容易生黃疸病,意大利是黃疸病國。」但是我們吃得來得個高興。
  黃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氣裏全是橘子花香。美麗的少年男女騎在摩托車上嘻笑地飛馳而過。
  陳驚歎:「歐洲竟這麽美麗!」
  「如果不必尋生活的話,香港也很美麗。」我說。
  「香港人很勢利。」陳說。
  「歐洲人也勢利。」我說:「做遊客不容易發覺而已。不過我承認在歐洲做小老百姓是開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飯喝茶,簡直無處可去。」
  「你----有沒有男朋友?」他問。
  「我有男朋友的話,尚會單獨在此嗎?」我攤攤手。
  「這論調證明你是個倚賴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獨自遊歐?」
  我反問:「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會兒:「我剛離婚,前妻是美術學生。」
  我意外,「對不起。」
  他不響。
  「有孩子嗎?」
  「幸虧沒有。」
  「婚姻維持了多久?」
  「三年。」
  「發生了什麽事?」
  「她找到誌同道合的美術家,懂得欣賞她氣質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會答應離婚。女人始終是女人,永速被遺棄,絕少有這麽幸運。
  「你不是唯一的倒黴人。」我說。
  「你結過婚沒有?」他問得很可愛。
  「沒有。」我說:「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語氣非常惋惜。
  「你是一個非常好看的女孩子,應該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謝謝。」我裝個鬼臉。
  「真的。」他說:「沒有人會否認。」
  「謝謝。」我說。
  他已經很嚴肅了,我有點擔心。我怕負責任。我有一個女朋友,她喜歡與有婦之夫來往,我問她為什麽,她說:「怕負責任。」有妻子的丈夫水遠是別人的責任,她不必擔心他的事業,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經濟,他生活上的細節…
  我也自由慣了,丈夫到哪裏跟到那裏的生活,我不習慣,為一個男人犧牲,在目前我的智能與心理不允許我這麽做,除非我很愛他。但愛本身已是最大的犧牲,一生愛一次已經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連看一次電影都盡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良後果。但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團,還有三份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沒想到要對牢這個人。
  「你在香港一個人住?」他想知道關於我更多的事。危險。
  「是。」我說:「一層小小公寓,七百呎,隔成一房一廳。」
  「開銷很大。」他說:「你的收入那麽好?」
  本來我想說笑地告訴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樓」「小姐征友」來幫補開銷,但終於沒說出口,他不是那麽有幽默感的人。
  我隻說:「我很努力賺錢。」
  「那麽你是一個能幹的女孩子。」他說:「比男人還能幹。」
  他的口氣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應該比女人能幹,偶而有個女人出色,已經像奇跡。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場戲,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懷疑他是否會喜歡看我選擇的電影,天天勉強著遷就一個人,沒多久就厭倦了。
  無疑他想再婚,第一,因為他前妻已經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習慣孤單的生活,他們習慣身邊有個人出雙入對。
  我們的年齡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難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離婚婦人,我也嫌離婚男人。結過婚的人都沒新鮮感,做事過活都像習慣,把新伴侶也往他們的老習慣裏帶,有窒息感。
  像陳,誰做他的二任妻子還得兼任醫生,醫治他一顆破碎的心。再遲三五年吧,我現在還能穿牛仔褲,何必妥協於他這樣的男人,錯過這個機會,損失也不算大。
  因為前途如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對他冷淡下來。像他這樣的男人,不必擔心沒人嫁,他月薪是不會低的,也不會高到什麽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負擔得很好,結婚是尋伴侶,沒有好的伴侶索性寂寞一點算數。
  我一冷下來,他很快覺得了,馬上放緩步子,他也知道對女人太急進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結婚,或是她正在戀愛中。
  在羅馬,我已經歸隊,所以兩人交談的機會很少,客觀地看陳君,我覺得他不是沒有好處的,他很老實,很有涵養,耐性佳,教養好。
  有些男人簡直離譜。不久之前有個人約我吃茶,約過七八次,幾乎沒眼淚鼻涕的懇求,總算答應下來,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樓下又說要送到樓上,在樓上他一個身子硬是塞在鐵門口不肯走,蠢裏村氣神經兮兮的咕咕笑。這麽高大的一個男人,令我毛骨聳然。隻好推他出去,我記得我嚴詞說:「再不走,我大聲叫嚷。」他總算退出鐵門,我關上大門時聽見他用英語粗口罵我。
  這個癟三。
  比起這種男人,天文館的陳某自然是文質彬彬,不同凡響。一個獨身女人在婚前會碰到各式各樣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來丈夫,兩個人如果不是多方麵配合得天衣無縫,很難做一輩子的好夫妻。
  陳是好人,毫無疑問,但缺乏生活情趣。毫無疑問,這就是他前妻離開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歡這種男人。
  女人喜歡的男人是風趣的,有學問,有事業,經濟異常具基礎。最主要是討人歡喜。陳某這樣的男人,與他在外國生活是不錯的,香港太過多彩多姿——我是怎麽了,人家又沒向我求婚,我想得太遠太多,這證明我對他也有點意思。
  我們兜一個大圈子,乘飛機返倫敦,他在機場幫我搬行李,同行諸人發出會心微笑,我覺得我們很俗氣----兩個單身男女出門旅行,結識,在短短時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結婚……比流行小說更不能忍受。
  我們到海德公園坐長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樹下,樹葉有風吹得沙沙聲,一條沙地有人騎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條牛仔褲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軟綿綿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陳在中環遇見我,他不會把我認出來。在中環,我穿絲襪高跟鞋,中等價錢的洋裝,頭發樣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點坐到下午五點半,日日風雨不改……他再也不會認得我,我自己也不會認得自己。
  陳還是老話:「歐洲很美麗。」
  「是的,吸過這陣新鮮空氣,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氣的時候,想想遙遠的名畫與風景……做人就是這樣子的吧。」
  「你很消極。」他說:「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們觀星宿,認為冥冥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時間埋頭工作,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著來,我也不會到歐洲,我很鈍,不大用腦筋。」
  「我的腦筋全用在鑽牛角尖上,」我說:「陳先生,你是對的,我是錯了。」
  他深深注視我一眼,雙目中充滿智能,科學家自有他們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鑽研宇宙的啟發性很大吧。」我找話說。
  「日日夜夜看著望遠鏡?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們說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說:「今天天氣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來。
  「你喜歡我什麽?」我坦白的問:「抑或因為我是團中唯一的單身女子?」
  「我喜歡你的氣質。」他說:「你知道,是有氣質這回事的。」
  「謝謝你對我好。」我說。
  「不,謝謝你對我好。」他說。
  「認識你很高興。」他說:「我可以有你香港的電話嗎?」
  我把公司的電話告訴他。「你有空打來。」
  「你會接聽?」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語。
  在街見到我,他不會認識我,他不會喜歡香港的我。三十萬女白領中的一名。芸芸眾生。在區區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這幾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妝,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麽氣質都埋沒在五鬥米之中,他為什麽還會對我有興趣。
  可憐。
  我們回航的時候,沒坐在一起。下飛機後,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沒等他們,轉身就走,揚手搶部出租車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時,然後睡到天亮,假期很緊,明天就要上班的。
  陳會不會打電話給我?
  或者會,或者不會。
  他是天上的一團雲,偶然投影……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還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歡三藩市。
  你指給我看:「這是貝橋,這是金門橋,那是奧克蘭橋。」
  我們還去看了脫衣舞。我記不清楚了,也許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們的確看了一場脫衣舞。三藩市是一個很漂亮的地方。
  開始的時候我很諷刺,我說:這就是美國人把心留下來的地方?然後現在想起來,還是美麗的一個城市。它美麗,因為在它那裏,我對你還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與你坐在銀行門口。
  「不要爬欄杆,」你喝道:「欄杆上有防盜鈴。」
  我笑了,你在騙我。然後你坐下來,你抽了一枝煙。你常常遞過煙來,讓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煙給我,這樣的動作,我到死不會忘記。
  那天有太陽,很溫暖。星期日,沒有店鋪開門。我想我是愛你的。我很容易愛上一個人,也許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認識了一輩子,沒怎麽與他們交談。不過我知道我愛你愛得很容易。
  我們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鍾,隻是坐著,也沒有講話,早上,星期日。
  然後你花兩角五分買給我看一份黃色報紙。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較像三藩市的。
  我們坐電車上山。然後走下來。我喜歡與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著。我喜歡看你的側臉,你走路有點吊兒郎當的嚴肅,叫我慚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風景。
  有時候你會問:「你可開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樂。」
  我喜歡三藩市,因為那時候我們的日子剛開始,我喜歡開始,所以我快樂,我沒想過結局會怎麽樣,我沒有時間,你沒有給我空閑。我快樂。
  現在完結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後悔的。
  現在每個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畫 ——「花生」,「超人」。
  對自己大聲背一首詩 —— 勃郎寧,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來看你,我想見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隻在空餘的時間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時空餘的時間。
  我喜歡你的毫不掩飾。就算你撒了謊,連那個謊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謊,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無掩飾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興你是這樣的自私。
  我想回來跟你說: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問你是否還會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說:「或者想一想,我喜歡你,但是你的脾氣……」
  我笑了,每個人都在怨我的脾氣,原以為你會兩樣:豈知你並沒有什麽兩樣。
  你沒有寫信給我。信箱總是空的。事實上我不想你寫信給我。我不大喜歡信,兩個人到了要寫信的地步,感情總已相隔很遠了。
  你說你喜歡看我的信,我的簽名總是很大的,你說:像簽一張文件,黑字白紙,賴不了。事實上我的字很難看,隻有簽名是熟練的,所以有機會表演,總是簽得很大,像一個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裏。
  我問你:「當冬天來時,如果我還可以見到你,你會不會讓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裏?」
  你轉過頭來,你說:「可以。」
  「希望在冬天還可以見你,」我說:「我會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墜壞。」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見你,我會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裏子的袍子穿,把頭發都藏在一頂帽子裏,扮小子給你看。我胖了這麽多,不知道還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會買冰淇淋給我吃?
  你說你會常常買冰淇淋給我。無論如何我已經吃了很多了。
  我愛上你大概是因為這些冰淇淋吧。我總想找一個借口來記起你,或是忘掉你,你從來沒有叫我忘記你。我很高興。我情願你忘記我,那沒有關係,但是可別叫我忘記你。
  我站在你背後。
  我不要站在你前麵,因為你可以看到我臉上對你的感情。我還是站在你背後好得多。
  但是現在一切都完了。
  「東京呢,你可喜歡東京?」你突然問。
  是的,我說:是的我喜歡東京,因為東京也是一個開始,我喜歡東京,它常常下雨。雖然我一直沒買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們在雨中走了大概六個鍾頭,你可記得,我記得每一件事,買不到衣服並沒有關係。
  當然我記得東京。我甚至偷了一輛腳踏車來玩。我一個人坐在船頭,我曉得你會出來,你還真過來了。在我旁邊坐著,不發一言。我裝著沒看到你。你是為了我才到船頭來的?我從沒問過。
  但是我喜歡三藩市比東京多。
  有這麽多花店,我想買給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給我如此的快樂,我應該還你以花,很多花。
  我們還開車去三荷西。
  你開了兩個鍾頭的車,我在你旁邊看地圖。(是的我喜歡三藩市。)我從來沒有看過公路的地圖,但是我沒叫你失望。你說:「你的記性好,幫我好好的看著地圖。」我很驚慌,我說:「我的天,我根本沒有記憶力。」「不,」你說:「你記性很好。」你的聲音很堅決。
  但是我沒有讓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們終於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辦得了事,而且我居然辦到了。連我都實在不相信自己。我記得我穿紅色的毛衣,黑褲子。這條褲子現在洗得縮了水,我在冬天再見你,恐怕要買一條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長褲總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貴。我會記得你說這個話的神情,真的,我會記得一切。
  我們選了大半天,然後就坐下來吃點心。我總是肚子餓。我給你三塊錢,我要請客。你說三塊怎麽夠,硬是再搶了一塊去,你使我這麽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時間你總是罵我。然後在我做了錯事之後你並不怪我。我把你的東西都漏在鞋店裏了,你隻很輕描淡寫的說:「回去拿吧。」
  我對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車然後忘了車停在哪裏,上千上萬的車子。走遍了停車場找。找到了車你還讓我對旁邊的車大嚷,問他們怎麽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歡三藩市。如果你說讓我們留下來吧,我是會留下來的,如果你問我,我甚至會留在紐約。我是個一無所有的人,不比你。
  現在我獨自在家,我父親說,他在露台上,「今天是陰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圓。
  在東京,月亮是上弦的,彎得很。在旅行車裏我指給你看。你認為在冬天我還能見到你嗎?我想不行了。他們要把我送到英國去念書。
  他們是說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個人在英國了。即使不是一個人,我還是想念你。但是我答應你不會讓你失望。我會把自己照顧得很好,萬一我見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證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經沒有機會把手放在你的口袋裏了。
  但是不要說「你與你丈夫渡蜜月,會比現在更快樂」。快樂,我知道什麽是快樂,因為我不常常得到快樂。我的感情與感覺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曉得你在想什麽。
  你會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會想起我。你不是那種虛偽的人,我說過你真,你是真的,我永遠不會後悔。
  你還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藥,不要……」好象我們還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會漸漸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數全部還給你。我會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跡,但是我一定會瘦下去。
  我有告訴你關於汪萍嗎?我見了她。我說有個朋友或許會來,她得請吃飯。她答應了。你想見汪萍,不是嗎。但是我知道你不會來,我曉得,所以我不生氣。我說過,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顯。
  當然我可以回來,你說隻是一個鍾頭的飛機。但是你沒想到,有時候一個鍾頭的車子,說見不到還是見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對你大嚷。你應該明白。我相信命運,我是這樣的相信命運,我總是拗不過命運。
  我的美國女朋友孫若雲睜大了眼睛問我,「脫衣舞?你去了什麽地方?我的天!」
  我告訴她我要回去。我想見你,你可以請我吃冰淇淋,不過你在什麽地方呢?我們兩個人都懶下來了。有時候我氣,我對你說:「你什麽都不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氣不好。對不起。
  我不是常常說對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與長褲都放在箱裏,我打電話到航空公司訂位子。我父親鐵青著臉。然後在晚上我覺得傻,我又把長褲掛回衣櫃裏。
  今年我一直拖著個箱子到處乘飛機。我疲倦。我甚至做惡夢。我告訴阿婆說我做夢看見自己頭發白了,老得很,還拖著行李到處走。
  我想在一個地方住下來。我想有種安定的感覺。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象話了。
  然而就算這樣,我要見你就是為了要見你,不是為其它的理由,也沒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念書實在不要。當然你會說「去,為了你的前途 ——」但是我沒有前途,像我這樣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愛聽我的煩惱,我也並不十分生氣。我不是唱片或是電視機或是電影,我最多隻是一本十分乏味的書,你接受我,我已經很高興。
  有一個人說我待你如待一個被寵壞的女孩子。
  我是原諒你的。即使你告訴人說你不認得我,我還是原諒你的。我了解你,遠遠比你曉得多。你大概總是有苦衷的,況且從頭一天開始,你就沒瞞過什麽。
  我總會記得三藩市,你說:「那座金字塔大廈後麵,就是我們的酒店。」每天經過羅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紀念碑去吃飯。你大概沒看見那座紀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歡你不看書。除了明報周刊你大概什麽都不看。我的口氣一定像小學教師,但是每個人都該讀點東西。在二百三十萬美金的倫勃朗麵前走過,你說:「這是什麽?」我說這是倫勃朗的「亞裏士多德在荷馬的頭像旁邊沉思」。亞裏士多德是科學家吧?荷馬是一個詩人?你不管。那種神氣是很可愛的。因為你與我同在博物館裏,但是你不管。其實你已經管了,不過你不知道而已。
  幸虧你喜歡希臘神話。你特別喜歡愛神。
  昨夜我聽到電視上有人唱「珍珠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聽,又是在三藩市。我與你走了一大條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動了,但還是走到了那間夜總會。你請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說香港女孩子老是這樣討厭:上車要男人開車門,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鈔票。
  但是你為什麽請我喝酒?
  第一次在東京你是更客氣的,當我要付錢的時候你相當不好意思,我想回來之後你就習慣了。
  我真的對你像一個縱壞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習慣自己付錢,你不知道而已。
  我們聽完一支歌就走了,我從來不喜歡夜總會。
  我們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燈色。
  我有點胡塗。我沒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後我總多話,而且硬要人陪我說話,討厭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詞裏有這樣的句子:眾裏尋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我轉頭,但是誰也沒看見,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這樣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過了一天阿九打電話來,他說看不見我了。我們七點半要走,他七點十五分來的電話,找了他三天都沒找到。沒有緣份就沒到這樣程度,聽到聲音還是見不到臉。
  我靜了一個上午。你問為什麽。我沒有解釋。由此可知我能見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沒有什麽討價還價的,一切都注定了,得多少愛,多少歡樂,多少失望,多少悲傷。我懶下來了。
  我想打電話給你,但是我害怕掛斷電話的那一刻。然後你的信告訴我,你現在又在三藩市了。
  三藩市,現在一定很熱了吧?你在做什麽?你是否在爬斜坡?抑或在酒店大睡?如果是做選擇題—我想你大概是在睡覺。你應該有充份的睡眠。奇怪的是,我總是知道你在做什麽,我的猜測老是對的,我說過十分的了解你。但是我隻到過三藩市一次,在我來說,一次已經夠了,一次已經夠了。
  我拿著你的信很久,我沒想到你會寫中文,連簽名都是中文的,字寫得像個孩子,而且也短得像孩子的功課,匆匆的交待幾句。
  我折好了,放進抽屜裏。
  而且地址也寫錯了。
  我開始懷疑你的記性與我自己的記性。
  真的。
  怎麽我就這樣倒黴呢?我想,才短短日子,就見不到你了。現在我回來,數看日曆上空白的日子,空白的,沒有你是空白的。而你從來沒有騙過我,我會記得很清楚,你從來沒有騙過我。
  我等你回來,你回來之後又是什麽樣的?我現在在等,我懷疑我是一個星期三出生的孩子。
  你坐在地上等我從洗手間出來,我呆了很久,我說:「不要這樣做,我會愛上你的。」
  然而你說:「這根本是我的習慣。」你站起來。
  你是無處不坐的人!與我一樣,地上、床上、窗框、階梯、草地,沒有一個地方不能坐。
  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我轉過頭來,你替我拍照。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叫得好特別,在電話裏,在飯店裏,在汽車裏。你可有想念我?
  我坐在你旁邊吃飯,不捧飯碗,用筷子撥飯,你說:「為什麽我們兩個人,都這樣吃飯?」我的左手永遠放在桌底,我微笑,我說:「我父親一直罵我,叫我把手拿上來。」你說:「我爸爸一直問我另外一隻手在哪裏。」我沉默得很,你握住了我的手。
  你的手很暖。有時候在晚上,我想念你的手,我把你的照片拿出來,我看著你的照片,我終於皺上了眉頭,我的體重減輕。我想我的麻質長褲還是合身的。
  我帶來了我的米色衣服,因為你喜歡米色。我帶了長袖子襯衫,因為你喜歡在夏天看長袖子,我今年是怎麽過的呢。三個月我與你在一起,卅五天我與你在一起,其餘的時間,我隻是坐著。
  我真想寫信給你。但是我不要寫信給你,我是一個一天寫好幾千字的人,我的信,大概是浮滑的吧,我不願意待你那樣,與你在一起,我覺得我是一個很純潔的人,因為你純潔。
  在你那裏,你可覺得悶?有沒有人為你買一罐可口可樂消氣,你可覺得開心,我想你是好開心的,我希望你開心,我喜歡看你笑,那是難得的陽光。一個妒忌的女孩子對她的愛人說:「我隻希望你與我同樣不快樂。」但是我卻希望你快樂,忽然之間我不再小器了。
  我問你十次一天,你可喜歡我。你點頭。
  我滿足。
  其它算是什麽呢。
  我們甚至乘公共汽車在淺水灣。多少日子我未曾乘公共汽車了,我很想把那張票子留下來,我問你有沒有留過票子,你搖頭。但是淺水灣一列的鳳凰影樹,為什麽,為什麽你在的時候也會總是比較有意無意的美麗?三天後再去,我沒有再看見紅花。我愛影樹。
  我說:「當影樹落葉的時候,像雨一樣,淺黃深黃,紛紛得很浪漫。」你說你從來未會注意過,你說你忙,你有一個家。沒有空看影樹,沒有空看書。你是遲早會看到那些落葉的。我相信你會,慢慢你會想起我說過的話。
  我說:「一架鋼琴蒙了灰塵,要拭亮。」
  你問,隔了廿天你反問:「為什麽?讓琴蒙上塵,琴永遠不知道,豈不是更好?」
  我不說什麽,你是明白的。
  在電梯裏,我跟你說話,我大概是側著頭,聲音很小,電梯隔壁有一個老頭子,他向我搖手指。
  我問:「這是什麽意思?」
  「你在低聲軟氣的央求他。」老頭笑,「繼續下去,你會成功的,你求他什麽?」
  我記得我笑了,笑得如此地不好意思。
  我求你什麽?我忘記了。與我在一起?不會吧。我不會作這種要求,我一定在說別的,或者隻是想引你笑一笑。
  然後在街上,我們又碰到這個老頭,他說:「很好,我希望將來見到你們,你們已經有孩子了,小小的孩子,跟在你們身後走。」
  那是滑稽的,我知道我自己的命運,我逃不過什麽。
  但是我喜歡握住你的手,它們暖,暖和的手。
  我們吃了最後的一次冰淇淋,你付的賬。我們坐著,你低著頭,我看著別的方向,不過那冰淇淋的味道實在已經不像從前了。
  我奇怪你有否對愛神的故事厭倦,一般男人還是比較喜歡聽話的女人,一天三頓的飯菜,看電視,然後上床。我的生活有異於此,但是我說的故事很好,隻是我要曉得你還願不願意聽。
  我回來了,一切還是一樣,我胖胖的侄女兒在旁邊問我是不是寫情信給誰。我說沒有。這不過是一封信。一封比較長的信。我想說我的心情不一樣了。對於其它我不再關心,但是我一定要寫給你一封信。
  你最後對我說的話是什麽?你好象說,你好象問我:「你要什麽?我送一樣東西給你。」
  我看著你,我笑了,「不要這樣問。」
  「為什麽?是不是你要的東西我負擔不起?」你說。
  「你負擔得起。」我說。
  你猶疑了,我知道你猜到了。
  我坦白的說:「我要你,把你給我。」
  你說:「我不可以那樣做。」
  所以不要再問我要什麽。
  星期日的三藩市是寂寞的,在山頂上,風把我的頭發吹得不亦樂乎,天上一片雲都沒有,清朗得可以看出去一百哩。你說:「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難得有五天這樣的三藩市,我的運氣好。」
  運氣。但是我的運氣在哪裏呢?
  我喜歡那個山頂,這樣的路,我把手放在下巴上。我們總是坐得很後,我可以看到你的臉反映在玻璃窗上。我開始向你訴說我的曆史,一點不漏,我奇怪我怎麽會告訴你這麽多,從來沒有人知道這麽多啊。
  然後你也告訴我關於你聽回來的謠言。我竟不知道有這麽多的謠言飛來飛去,我不生氣,我覺得我自己頗有名氣,真是可笑的。
  我真的對你像一個十年的友人。我也告訴你關於我的女朋友,我的蔣芸、西西,甚至是喬愛斯。我家的女傭,我的兄弟,我的侄女侄子,一切。
  你一定熟我。
  但是我知道你什麽呢?我什麽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的地址,你的家庭,你的過去。我不知道。
  我討厭聽黃色笑話,但是你說得總是很可愛,我們常常交換這樣的笑話,你問我是從什麽地方聽回來的,我說我弟弟用打字機打給我的,你驚奇,但是我們的家人是自由的,終於有一天,我們兄弟姊妹會坐在一起看一部藍色小電影。
  我與你在一起很快樂。在你的手中吸一口煙,好象抽的是大麻。我常常想你是否習慣這樣,我想不是吧。
  為什麽看脫衣舞的時候你總是瞌睡?你說你是看厭了。
  我要與你在一起。我在等你會回來的日子,我不介意這些日子會過得很慢。日子總是要過的,快與慢都一樣。
  我不知道我還剩下多少個日子。
  等你是一種享受,如果你回來得太快,我就沒有時間緩緩想以前的一切,畢竟這樣快樂的日子,一個人在一生之中,不可以常常遇到。
  我遇見了你。
  我喜歡聽麥克連的歌,他是一個詩人。他寫:早上來了早上去了,一點後悔都沒有;隻餘下了回憶,不能忘記。在飛機上我們一直唱歌,不過那是很久之前的事。都是記憶,一頁一頁,滿布著小小的字,看不清楚。
  蔣芸如果知道了,她大概會說:你怎麽可以這樣子呢?這是她對我的口頭禪。
  我哥哥寫給我一封長信,真是長,他寫:你之所以快樂少,痛苦多,是因為你完全沒有嗜好之故。但我是有嗜好的,他不知道而已,我一直想好好的愛一個人,隻是我從來沒有得到這樣的機會。
  我走在街上,西西會在大丸門口等我,我們將會去喝茶,這又表示什麽呢?我所有的女朋友都待我這麽好,甚至是孫若雲,她說嫁不出去也算了,我們兩個人租一間屋子,然後開始養貓。
  我哥哥說:再買一套銀的茶具,每天下午喝茶。
  西西笑:我們會穿絲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
  這些主意都不壞,我喜歡,我真的喜歡。
  你問我:喬愛斯結婚沒有?
  我說沒有。
  你問:為什麽你的女朋友都沒有結婚?
  我答:結婚如果隻是為了結婚,恐怕沒有嫁不出去的女子,我的女朋友,隻是想找一個真正的……我實在難以形容。
  但是我將一輩子記得三藩市,我不相信我將來會把貓養得很胖,我做其它的事,老是心不在焉,魂飛魄散。
  我無聊的出去買了幾件衣裳。隻有在香港我才買得到衣裳,我穿的尺碼小。我看到一條YSL絲巾,我喜歡聖羅籣。絲巾是絲巾,你是你,一個人不是一條絲巾。我苦笑了。現在我一個人,我可以胡思亂想,你不會打電話來說:「不要想太多。」
  我看到了皮帶,我想送你一條皮帶,我會到詩韻去為你挑一條。鱷魚皮,彼埃卡丹。我甚至希望送你一隻康斯丹頓,我說:「很可惜我不是女明星,不然我會送得起。」你抬起你的眉毛,你答:「可惜我不是男妓,不然我一定收下你的表。」
  我抿起嘴,我微笑。
  我不生氣。
  我永遠不會生你的氣。
  你說的話總是有道理,對答如流。
  就算你指著我一點道理都沒有的大罵一頓,我也不會說什麽。不過我想告訴你,從來隻有我發脾氣,但是當我發一點點小脾氣的時候,你就對著我做鬼臉。
  我想你。
  我喜歡想你,我把你的照片夾在一本詩裏。拜倫的兩章詩當中,拜倫的詩壞。但是我把你的照片放在什麽地方好呢?我想不出來。
  當然你會回來,我會來看你。一次,二次,三次,我不知道多少次,直到我不能再見你了,但是我會來看你。
  我不會說什麽。
  你是最好的。我常常知道什麽是最好的,我分得清楚。
  我覺得風很好,我一直冒汗,但是我心裏舒暢,我高興,我在等。
  我常常說:「別說我傻,我有點笨,但是我不傻,我隻是有點笨。」
  這是一封信,印出來之後,我會寄給你,或者到那個時候,你已經忘掉我了,然而那是更好的,記憶就是如此保存下來的,為了這個理由,我希望我在你記憶中已經消失了。

分手
  美麗的態度變了。她不再喜歡我了。我並不怪她,我的意思是,每個人有變心的權利,說變就變了,我隻好默默的看著她漸漸對我冷淡。開頭還不容易發現,直到她不肯讓我拉她的手的時候,我知道一切已經太遲了。
  我認識美麗,是兩年前,那時候她的父親剛去世,雖然留下了一點錢,生活不成問題,但是這世界上有什麽可以代替父親呢!她有兩個哥哥,都是結了婚有子女的,因為生活忙碌,很快忘記了痛苦。但是美麗是一個女孩子,她是掌上明珠,一旦失去了父親,隻會抱住母親哭,無心上課。我去探訪她,大概感情就是這麽開始的,我是一個好耐心的人,美麗若不是突遭此變,我保證她正眼也不會看我一眼。
  美麗是很美麗的,她有不少男朋友,但是這些男朋友都隻喜歡看她的笑臉,跟她一起出去跳舞,看電影,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後就高興。美麗傷心的時候,躲在一角,那些朋友也自然一個個離她而去,隻有我一個人,傻傻的跟著她,為她做一點小事,陪著她,隻要她抬起頭,總可以看到我。
  她家人不討厭我,漸漸承認我是她的「男朋友」,其實我有沒有愛上美麗呢?我並不知道。愛在這年頭,也得有目的,最普遍的目的是結婚。我覺得娶美麗是不可能的,她太天真,太不成熟,她自己像一盒糖,因此把世界也看作一盒糖。她一點也不關心世界上發生了什麽事,我給她看張愛玲的小說,那一本小說擱在架子上足足一年沒動過。她什麽書也不看,一切知識來自學校,隻會念幾句唐詩,並且認為很了不起,因為會考居然得一個良,她喜歡李白的「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就是這麽多了。她的英文是標準殖民地的英文,本來也有資格出去留學,自從她父親去世之後,她就一心一意陪著母親,不想遠離了。
  美麗……其實也就是一個很膚淺的女孩子。我妹妹不大喜歡她,妹妹對美麗的批評是:「美則美矣,毫無靈魂。」美麗是美,小巧玲瓏的身材,卻處處長得均勻,皮膚白,五官端正,眼睛大得令人吃驚,洋娃娃一樣的神情。每個男人看見她都會一呆,每個男人都會覺得她漂亮,不過與她共憂傷共患難,就不一樣了。
  她父親去世的時候,她天天哭得眼睛紅腫,麵色發青,一件毛衣一條褲子團得稀縐,傭人開了飯也不懂得吃,一下子就落了形。我天天在學校裏抄了筆記,到了她家,解釋給她聽。
  那個時候我們已經同學兩年了,還有兩年可以畢業。但是說句老實話,若不是她,換了別個同學,我一樣會為她或是他做這些事。同學們是明白的,她也是明白的,我是一個濫好人。
  這樣對她,我並不是乘虛而入。
  反正帶了功課筆記上她家做,也等於自己溫習,一舉兩得。
  有時候零用有多,我也買點水果。她喜歡吃比較名貴一點的水果,像小芒果,呂宋來的那種,或是蜜瓜之類的,我總是設法逗她開心。才二十歲的女孩子,忽然沒有了父親,也夠可憐的。
  她的母親是個老式女人,常常靜靜的,坐在一邊,給我一個鼓勵的微笑。
  我們這樣的關係,繼續了一年。美麗的功課進步了,她不是一個十分好學的女孩子,得過且過,偏偏我們這間「專上學院」及格率很高,很合她的心意,她拿了稍微好的分數,就高高興興,鬧得無人不知。我雖然無可奈何,卻也拿她沒辦法。這種舉止原本是最最討厭的,但是她長得好看,而且大家很久沒有看她的笑容了,饒是如此,有幾個女同學還是哼了一聲——「還不是家明幫她的!找到個免費勤務兵,就高興成那樣子。」
  我不響,我是她的勤務兵嗎?
  這時候美麗已經漸漸恢複原狀了。她買了許多高跟鞋穿,我不喜歡女孩子穿高跟鞋,稍微一點點,很優雅的,那就無所謂,可是高至四、五寸,我就厭惡,跟她說了幾次,她說:「我矮呀,不穿不神氣。」
  妹妹冷眼看我,也冷眼看她。
  妹妹說:「美麗根本不是你心目中那種女孩子。」
  我微笑。
  「美麗這種人是天生嫁到中等家庭去,與妯娌打麻將講是非的,雖然相貌好,但是一點點氣派與風度都沒有,雖然不至於淪於小家子氣,但是我覺得你會比較喜歡瀟灑一點的女人。你跟她在一起,開頭是基於同情,是不是?現在卻成了習慣,當心事倩會有麻煩呢。」
  或者妹妹是對的。
  我喜歡灑脫的女孩子,一種……很自然自由的女孩子,而美麗,每次我們上街,我總得坐在客廳等她一個半個小時,這是她母親陪我說話的時候。我總是希望有一天,美麗可以有點進步——把手袋往背上一摔,說:「走吧!」可是不行,她走步路我都得扶著她,日子久了,我有點疲倦,好像我是一個醫生,她是病人,既然把她的病醫好了,久久留著不走,沒有意思。心是兩個人一起變的。
  有一次她問我抄功課的時候,我就說:「不能次次都抄,考試的時候不明白,也沒有用。」
  「可是我考試不都通過了?」她不悅,「你老是罵我。」
  我說:「我怎麽會罵你呢?通過考試是最容易沒有的,但是你到底學了多少,你自己有數!」
  她更氣了,不理我三日。我想妹妹說得對,我們倆在一起,真的已經成了習慣了,即使她令我煩的事很多,但是我還是喜歡得到她的笑容,她的嬌嗔。
  三天之後,我帶了糖果,帶了花,也帶了該給她抄的功課上門去,我們又和好了,是不是和好得跟當初一樣,則不得而知。
  後來我們就畢業了,我的文憑上有一個「優」字,她的文憑上沒有。但是美麗還是很高興,她胸無大誌,能夠拿一張這樣的文憑,已經很不錯了。我們在一起兩年,親戚開始問我們幾時籌備婚禮。
  每個人都問,問到最後,連美麗的哥哥、嫂嫂、媽媽都問起來了。美麗是很坦然的,她隻管吃管玩管睡,一切有責任的事情,名正言順的往我頭上推,我隻好尷尬的笑。
  目前組織一個小家庭,談何容易,房租多少錢,家具多少錢,夥食多少錢?美麗當然會有嫁妝,可是難道我去花她的鈔票不成?我還沒打算吃軟飯。
  妹妹說:「是不是?現在騎虎難下,娶個洋娃娃放家裏,有什麽用?你的一生完了,她的一生也完了,我不明白,也許所有的婚姻都是這樣胡裏胡塗結合吧?你應該再到外國去深造幾年,廿二、三歲的人,急急結婚,幹什麽?」
  妹妹說得很對,可是無端端耽擱了美麗兩年,這兩年來,她進是陪我一個人,出也是陪我一個人,一個女孩子有多少青春?我總不能一走了之,再叫她等三年四年。
  我們訂婚了。
  美麗說:「我最不喜歡鑽戒像芝麻綠豆,一排密密麻麻的,都得用放大鏡看才清楚,那還不如不戴!要買就買大方點。」
  這一大方就是幾萬塊錢,我們去選了一隻一克拉的鑽戒,戴在她手指上,居然也很體麵,因為她的手指很纖細。
  她很高興,美麗就是這樣子,小小的事開心很久,小小的事,也不開心很久,她覺得宇宙以她為中心,她不管其他的事,也不想其他的事。
  不過她並不堅持什麽訂婚舞會,我就滿意了。
  這個時候,妹妹有一個女同學自外國回來,住在我們家裏,由妹妹招呼她,頭幾天我忙進忙出,也沒有見到這位貴賓。有一日中午,我才進門,就聽見客廳裏有兩個女聲,一個是妹妹,另外一個自然是她女同學了。
  隻聽見她們在吃飯,妹妹大聲的說:「這鴨頭不比那丫頭……」
  有人馬上替她續了下去,「哪裏去討桂花油?」
  兩個女孩子哈哈的笑了起來。我心裏罕納,難怪妹妹不喜歡美麗,美麗不看紅樓夢,看了也不過當消遣,決不能與她這麽應對如流。我好奇的推開了飯廳的門。
  隻見飯桌上放著一鍋冬瓜鴨湯,消暑美品,妹妹正在吃鴨頭呢,見了我,她嚷:「來來,哥哥,跟你介紹一個人,這是小田,讀美術的。」
  我微笑著看小田,就呆住了,她正拿碗喝湯,穿一件藍白條子的襯衫,一條牛仔褲,頭發長得不得了,統統束在腦後,皮膚曬成一種金棕色,眼角微微向鬢邊飛去。腳上穿平跟涼鞋,一隻鞋落在地板上,看上去有說不出的不羈,有形容不出的味道,實實在在的一個女人,美麗就是缺乏這一份氣質。
  我與美麗認識這麽些日子,始終以禮相守,也就是因為美麗隻像一個洋娃娃,沒有這一種動人心魄的吸引力。這位小姐因為女人味道實在太重了,成熟而溫馨,因此頓時令我覺得「我是個男人」,而不是勤務兵,監護人。
  我裝作很自然的坐下來,但是從那一分鍾,我知道我的心已經變了。
  我們三個人說著曆代的小說,曆代的畫,曆代的詩人詞人,我們談的都是歪論,可是卻談得興高采烈。妹妹拿出了冰凍葡萄酒,大家便痛快的喝了起來。這個女孩子很爽朗活潑,知識很豐富,我想我的傾慕之色,是十分形於色的。
  這頓午飯吃得太久,以致我與美麗的約會也遲到了。我遲了半小時,她氣炸了,瞪著眼不肯放過我。
  我並沒有酒意,可是我說:「我早來也沒用,也得等上一年半載的,等你換了一雙鞋子又一雙鞋子,你把那換鞋的時間來看點書,就不會這樣以賭氣,使小性子渡日了!」
  美麗更氣了,把我自她家轟了出去。
  我毫不在乎的回了家,到了家,心裏卻有點後悔,這話要說,該早說,現在說有什麽用?太遲了。總而言之錯在我,不該拖到今天這種地步。美麗是個雙腳永遠不肯踏實的女孩子,她的美貌害了她,使她自以為是公主。把她寵成現在這樣,我也有責任吧?老實說,這是我們兩年來第一次鬧意見,以前我無論心中多別扭,都不開口的。
  我是怎麽了?
  可是那日剛收到一封朋友的信,替我介紹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因此把那不愉快的事壓了下去,到了傍晚,我打電話到美麗家,她出去了。事後想起來,也許她比我還要早變吧?大家不過是等一個小小的藉口,趁機撕破了臉,以後就可以盡情放肆了。
  第二天我再去找她,她又出去了,我就知趣的回了家。大家都不是三歲的小孩子,不用耍把戲,有什麽事,大家擺明了講,我相信美麗這一點智力還是有的,等她的氣過了以後,我會跟她好好的說一次話。
  可是她這一氣卻氣了不少日子,至少有半個月。我在這一段日子內,忙見工,忙著準備開始工作,忙著陪妹妹,或是忙著陪妹妹的女同學。
  半個月後,是美麗親自來找我的。
  我很受良心責備,見到她無話可說。
  我伸手過去,想握住她的手,想盡量解釋一下,但是美麗忽然縮回了手,我馬上明白了,我們兩個人全變了。兩年,七百天,日日見麵超過十五個小時。一起上課,一起做功課,放了學,周末,多少時間,我們在一起渡過,現在她不肯讓我碰她的手,完了,完全結束了。
  美麗先開口:「家明……我對不起你。」
  我呆呆的看著她,我這個人,一急的時候,比平時更呆。
  「家明,我覺得……我覺得……」她臉上一副艱難的神色,千言萬語,不知從何說起,然後忽然之間,她把我那隻戒子自左手無名指上脫下來,放在我麵前,哭了。
  我低下了頭。
  我並沒有特別的哀傷,並沒有小說家所說的那樣,仿佛有一把刀子直插進我心,不不,我很平和,看見她哭了,好像日子又回到兩年前,她剛剛喪父,我盡了我的力量安慰她,使她振作。
  我溫和的說:「不要這樣,別哭,我明白,我很明白。不需要把戒子還給我,你若當我是一個朋友,你就把戒子留著當紀念品,戴在另外一隻手指上好了。」
  她以淚眼看我,我總是覺得她美得難以形容,也隻有她擔得起「美麗」這個名字。我遞給她手帕,暗暗的歎了一日氣。然而她不是我理想中的人,這樣也好,由她先開日,我們這件事告一段落。
  美麗說:「我並沒有故意利用你,你……對我太好了,但是我想來想去,覺得我尊重你,對你像個大哥哥,我……我對不起你。」
  我微笑,「我明白。」
  「你對我太好了,我……」
  「我明白,美麗,我很明白。」
  「我一直沒告訴你,其實早在半年前,我另外認識了一個男孩子,我瞞著你,因為我很胡塗,我信任你,我依靠你,我也曾經愛過你,可是……」
  「別再說了。」我打斷了她,「我全明白,美麗,你放心,我全明白。」
  「你原諒我?不恨我?」美麗問。
  「不不,我不恨你,你有權這麽做,我有什麽資格逼你嫁給我?你千萬別存疑心,你對我應該了解。」
  「你對我太好了,家明,我沒良心,那個時候如果沒有你,我不知道該怎麽辦呢,你為我做得太多,我一點也沒法子報答你。」
  「都過去了,」我輕輕的說:「你陪了我兩年,我很感激。」
  「家明,你……不會太傷心吧?」她懷疑的問:「比我好的女子一定很多,我太懶了,你是知道的。」
  「你是很有勇氣的一個女孩子。」我說:「一下子就把真相告訴我,不拖延時間。」
  她又哭了起來,「我已經拖了你半年,難道你沒有發覺?我對不起你。」
  我低下了頭,多多少少我是知道一點,但是半年前她不能提出分手,因為半年前她與新男朋友的感情還未成熟,不敢一下子放棄我。因為半年前她還要考試,沒有我幫她,她是決拿不到文憑的。她是一個有辦法的女孩子。
  話還用多說嗎?既然她口口聲聲的對我不起。這麽年輕,這麽美麗的女孩子,還要怎麽樣呢。
  我說:「事情已經弄清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家明。」
  「為什麽?」我問:「我們還是朋友呀。」
  她猶疑了一下,「朋友的車子在樓下等我。」
  我馬上明白了,點點頭。
  她把戒子小心翼翼的遞在我手裏,「這我不能要,太不公平了。」她說。
  我接過了戒子,放在桌子上。我說:「無論怎麽樣,美麗,我總還當你是朋友。」
  她掩了臉。我開門,與她下樓去。在樓下,有一個年輕男子正等她呢。他長得很神氣,靠在一輛跑車旁邊,見到了她,鬆口氣,接著又很敵意的看著我,我很禮貌的向他點點頭。美麗始終低著頭,臉色很白。
  我回到樓上,開了門,看見妹妹正坐在我剛才坐的位置上,玩那隻戒子呢。她微笑道:「『叫誰是情種?都隻為風月情濃』。」
  我也隻好微笑。
  「她先來了。」
  「嗯。」
  「這也好。」妹妹說:「你有沒有跟她提起小田?」
  「沒有。小田也不過是普通朋友,怎麽可以亂提人家名字?」我說。
  「我是你就提了,出口氣也好,不能擺明了受她玩弄。」
  「她哪裏有玩弄我!你們女孩子家最小器,大家在一起,好是好,不好便不好,分手也是應該的,這年頭不能從一而終了,如果她跟我在一起不開心,結了婚更不開心,她如果找到一個適合她的人,豈非更好?」
  「算了,反正她也不適合你,你可以去再念一個學位回來。她那個新男朋友,不過是有一部九流跑車的阿飛。」
  「妹妹,別這麽說。」
  「好,你要賣這個乖,我不管你,不過你要聽我一句,這世界上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你別傻。」
  我不語,過了很久,我說:一像她這樣漂亮的女孩子還有嗎?」
  妹妹笑,「像她這麽漂亮的女孩子,過十年八年,也就褪色了,哥哥,難道還美一世不成?」
  我轉過頭來,微笑著。
  「看你也不十分難過。」妹妹放心了。
  我難過還裝給她看不成?我還哭不成?我還自殺不成?我上了工,很努力的工作著。隔了沒多久,美麗的母親來看我,我與妹妹都非常客氣的招呼她。
  老人家很難過,她說:「真沒想到,是我女兒沒有福氣,你是大人大量,不與她計較,家明……」
  我黯黯的站在她麵前,多少日子來,她待我不錯,如一個子侄一般,她喜歡我,是因為我老實。她說了很多話,然後一個人走了。我與妹妹對坐著很久,沒說話。
  我們的關係是正式告一段落了。
  兩年,春夏秋冬我們在一起。美麗的缺點,像不肯看書,像喜歡遲到,像偶然發點脾氣,都忽然不重要了,我隻知道我們曾經一起渡過兩年,兩年不算是一段短日子,沒想到就這樣結束了,而且這麽和平解決。
  妹妹的同學是一個瀟灑特別的女子,但是我不認識她,我不知道她的習慣如河,她的嗜好如何,我們真正相處的結果,又會如何。我沒有那麽多時間去追求女孩子,到底我也大了,不能像以前那樣,毫無自尊心,傻呼呼的坐在客廳裏等美麗,一等便是好幾個鍾頭,而且一點也不抱怨,她自房裏施施然出來,向我笑一笑,我便滿足了。
  相反的,如果她真的嫁了我,我也沒有那麽多的時間陪她,美麗會叫男人放下一切來陪她。像那種男人接她的跑車,我不隻買得起,但是我無意改變自己,美麗也不想勉強我,改變我,所以我隨她走了。
  或者小田是比較適合我的,她說一是一,說二是二,有主張,有果斷,她不需要同倩,憐愛,嗬護,她沒有把自己當一個弱者,她做事處世,比我還能幹,她與美麗是一個對比,完全相反的兩個女子。
  與小田在一起,關係是朋友與朋友,與美麗在一起,關係是哥哥與妹妹。我也沒想到我會這麽冷靜地分析我們的關係,但這麽一來,我比較認命。
  妹妹說我真是溫吞水,交了兩年的女朋友跟人跑了,到了嘴邊的鴨子飛了,還談笑自若呢,像什麽話!小田聽到這裏,沒有表示,她從來不對人家私事表示興趣,她是一個光明磊落的女子,她有時候甚至佯裝聽不見我們在說什麽,但是她絕對是我們的一份子。與美麗不同的是,美麗處處要人把她當軸心人物,可是結果她不過是一種陪襯;小田不一樣,她坐在一角,一聲不出,便是中心。她有魅力,美麗沒有。
  魅力是不一樣的,完全不一樣的。
  小田不穿七彩服裝,脖子上沒有叮叮當當的塑膠首飾,手腕上也不戴爛銅爛鐵。她衣服的顏色是有係統的,她喜歡白色與深藍,因此一切服飾都依著這個係統轉,看上去很舒服寫意,她從來不穿紅色,或是其他任何顏色。她的頭發永遠舒服地梳在腦後。她戴一副小小鑽石耳環,非常吸引的,每當她轉一轉頭的時候,那鑽石便會閃一閃。她的牙齒雪白。
  妹妹問我,「你已經浪費了兩年,不能再浪費另外兩年,你認定了,是她?」
  我說:「不能這麽說,我說是她,她未必說是我。小田是一個很特別的女孩子。」
  妹妹說:「哪裏有這麽麻煩的事,與一個完全不相幹的女孩子在一起兩年,我看你倒是心安理得,現在有一個適合的人來了,你倒猶疑。」
  我是猶疑,事情要慢慢來,我做人一向都是講究慢。溫習,人家是大考之前三日做的事,我卻在開學第一夜便開始了,弄得頭昏腦脹,誰也沒有好處。
  有一次在路上看見美麗,我在車子裏,他們也在車子裏,我隻是一個人,她坐在新男朋友的身邊,仿佛很開心的樣子,穿得很好,化妝比以前加濃了,車子很擠,都排在紅燈前,我簡直不能想像這個女孩子便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她換了一個發型,頭發短了,卷曲得很,整個人看上去更像一隻洋娃娃。
  我認出了她,我默默的注視她,她沒有看到我。我仍然沒有絞痛的感覺。奇怪,忽然之間,我覺得我不再認識美麗了。這是美麗嗎?這不過是另外一個好看的女子而已。我心目中的美麗,是一個楚楚可憐,等我去保護她的女孩子,這是我心目中的印象。可是現在她是這麽風調雨順,她還與我有什麽關係?
  我把車子調了頭,兜到小田辦公的地方去,我在車子裏等她下班,看見她出來的時候,已經等了一個多小時,我一頭是汗,看見她,我傻傻的笑。
  她走過來,「你怎麽了?」她憐惜的問。
  我默默的不出聲。
  「你看你一頭的汗,來,我請你喝茶,咱們喝啤酒去。」她神采飛揚的說。
  我看著小田蜜色的皮膚,我握住了她的手。
  我們找到了一個地方喝啤酒。
  我冷靜了下來,我說:「我看見了美麗。」這是我第一次跟她提起美麗的事。
  「怎麽了?」她很溫和的問。
  「她看上去很高興。」我說。
  「你應該為她開心才是。」小田的聲音仍然很溫柔。
  「可是我與她已經分手了,她幸福或是不幸福,開心或是不開心,又有什麽分別呢?都跟我扯不上任何關係。所以我最不以為然某些人,與女朋友分手之後,振振有辭的說:『我祝她幸福。』有什麽好說的呢,她幸福與否,與我是一點點關係也沒有的了。」
  小田點點頭。我們沉默了很久。
  後來我說:「這啤酒實在很好,夠勁。」
  她點點頭。
  自從那一天以後,我常常獨自約會小田。我們很大方的出去看電影,看戲,聽音樂,散步。她是很好的伴侶.我不再把她與美麗做比較,這是錯的,不公平的。
  記得有一次我問小田:「你以前有沒有男朋友?」
  她坦然的笑,「當然有。誰沒有?」
  「總沒聽你提過。」我說。
  「忘了,也就不用提了。應該忘記,才分手的。不是嗎?」她看著我。
  我點點頭。
  她是一個十分明理的女子。
  但是有時候蜜瓜上市了,我總還是想買,下意識的拿起最圓最大的。妹妹說:「你買這個幹什麽?我又不能吃,吃了喉嚨痛,你又不愛吃,小田對水果沒興趣。」我才惘惘然的放下蜜瓜,美麗喜歡吃,以前買慣了,要忘記她容易,要忘記這些小動作才難呢。感情跟癌一樣,很難割得幹淨。
  妹妹與我爭論著,她認為我應該去再讀一個學位,但是我覺得先工作一、兩年也好。小田總不發言。妹妹催她,「喂!你怎麽不說話?」小田微微一抬頭,說:「這是他的事,當然他自己最清楚。就好像一些女人,千辛萬苦的嫁了丈夫,管丈夫的頭,管丈夫的腳,我最看不順眼,既然錦衣美食,還哪裏來的這麽多嚕嗦!老公的錢,隻要是他自己賺的,他愛怎麽花,就怎麽花!他的時間,他愛怎麽糟塌,就怎麽糟塌!做人家老婆,最忌『君子愛人以德』,隻要老公不偷不搶不吃軟飯,娶個把小老婆,也不算壞!」
  妹妹說:「你是最最賢良的,誰娶了你,可是大福氣,哥哥,聽見了沒有?哈哈哈!」
  我微笑,小田也微笑。
  我們都是經過那一番來的了。為了小事吵吵鬧鬧,天下間仿佛有千萬處令人不滿的地方,到後來所有的力氣都沒有了。也沒有勁去挑更好的了。
  可笑,不是嗎?
  我知道,到冬天,大家披出皮裘的時候,我也會想起美麗,她的要求低,隻希望有一件貂皮的短大衣。我更希望,到冬天的時候,我可以徹底的把一切忘記。然而我不是這種人。
  我看著小田。我相信她也不是這種人,大家都不再是一張白紙,大家心裏麵都充滿很多很多事,說不出來的事,不如不說。
  而小田,我真希望她是我最後的一個女朋友,我實在沒有那種時間與精力再找第三個了,畢竟拜倫說的:戀愛隻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花店
  每天下午,五點零十分,他便來了。他會說:“六枝玫瑰花,紅的。”
  每天下午他來買六枝玫瑰花,我為他把花卷在紙裏,用銀色的緞帶紮好。他會很爽快地付鈔票,說聲謝謝,然後走開。
  每天下午他都來的。
  準五時十分。
  兩個星期之後,近五點的時候,下意識地我已經等候他的光臨。他長得很秀氣,態度溫文,渾身有種說不出的氣派,穿著深灰色的西裝,白色襯衫,灰夾黑色細條子領帶。衣著是這麽樸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雙手幹淨纖細,有時候染著一點墨水。
  每天他推開玻璃,他說:“六枝玫瑰花,紅色。”
  他不說“半打”,他說“六枝”,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給他,收錢,把錢放進收銀機。
  他是最後的一個顧客,我們在五點半關門。
  在他出現之後,生活完全不一樣了。
  我會自然地留下六枝長莖玫瑰,方便他來買。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買玫瑰花,隻剩六枝了,我說:“太太,有人訂下了玫瑰,買金盞菊吧,配紫色的蘭花最好,怎樣?”
  洋太太聽我的勸告,但不甚快樂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盞菊走了。
  五點十分,他來到。
  我把玫瑰遞給他,他道謝。
  天氣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凱絲咪呢料,一條白色絲巾,YSL字樣塞在領子裏,口袋裏一雙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遠隻有灰、黑、白,他連藏青色也不穿。
  我沒跟他說,我特地把這些花留給他。
  他是顧客,我是售貨員,話不宜多。
  他離開後,我把店鎖好,去候公路車回家。
  我把絨線手套緩緩套好,看著夜色罩下,城市燈光閃亮。
  日與夜都那麽寂寞。
  母親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問:“你什麽時候結婚呢?”她常常在這句話後停一停:“如果你有一個家庭,我可以來照顧你的孩子,為你做家務,小家庭有那種溫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報以微笑。
  我很少有約會,有時候一連推掉好幾個約來陪母親。我並沒有為誰犧牲,我情願陪母親,我覺得那樣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靜的工作,毫無創造性的。在店內,沒有顧客的時候,我看小說消磨時間。
  有時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選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齒,是以當我笑的時候,顧客會覺得舒服,我的確常常笑。
  花店很美麗,那種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樣柔軟的花瓣,早上送花來,我接收,點數目,簽單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鳥。
  有時候我們也備有常綠植物。最受歡迎的還是玫瑰。
  “用花代語。”洋人說,他們把玫瑰代表愛意送給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誰。幸運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個名媛。
  名媛的定義:家庭優裕,歐陸受的教育,會說美麗的法文與英文,衣著時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儀態優雅。
  可以肯定隻有這樣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們的花店附屬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會預早通知我們,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負責插妥交出。
  我不會插花,但草月流給我的印象很深,常買了書回來參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說:“最緊要是定性,這樣的女孩子很難找了,她做了這麽多年。”
  原來她在說我,沒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裏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寬身,細麻布。
  我每周末洗幹淨製服,熨得筆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潔的一天。
  五點十分他進來的時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紙張,微笑,遞給他。
  他一定深浸愛河裏。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紅玫瑰給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愛河了。
  我與媽媽說起他。
  媽媽說:“你可以與他說話。”
  “沒有用。”我微笑,“他勝過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發生的。”
  “可是為什麽你還沒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對象?”
  “不要催我,媽媽。”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風雨無阻地來了兩個月。
  有時候他戴領帶,有時候不。他的手與皮鞋一樣,永遠是幹淨的。
  我照常把花束給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買玫瑰的數目是驚人的。
  我希望他見到我會與我說幾句話。但是他不是與售貨員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從不與我說話。
  然後,忽然有一天,他遲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預備好,放在一旁,預備打烊,但是五點十分早已過去,他沒有出現。
  我決定等他來,打電話告訴媽媽,我會遲回家,然後坐著看小說。
  我等到六點正,他來了,很匆忙,我把花給他,他照常付錢,但是他沒有懷疑店為什麽沒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後,他就不來了。
  我等足兩日,都等到六點,第三日等到七點。這三日裏我都把包好的花帶回家中,插在一隻花瓶裏。
  他沒有再出現。每天的五點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沒有意義,我的小說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來提神。
  媽媽問:“那個年輕人再也不來?”
  “不來啦,”我說:“或者與女友鬧翻,或者與女友戀愛成熟,不是花束時期了。”
  母親加一句:“或者換過一家花店。”
  我說:“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筆挺製服再也沒有觀眾。
  我開始覺得我會得在這間花店裏終老。
  隔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當我在低頭看小說的時候,有人進花店來,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馬上放下書,站起來,道歉:“對不起。”
  那個人竟是他!
  我馬上轉頭看鍾,五點十分。
  他又來了。
  發生什麽事?他又來到這家店。
  但是我歡欣萬分。
  “花?”我問。
  “六枝玫瑰。”他說。
  我伸手去取紅玫瑰。
  “不,請給我白玫瑰。”他說。
  我一怔,哦,他這個女朋友喜歡白玫瑰。
  我選六枝,用銀色紙包好,加上紅緞帶。
  “很美,謝謝你。”他付錢。
  “對不起,先生,”我婉轉地說:“玫瑰的價格已經上漲,得多付五元。”
  “對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過玫瑰,離開。
  我像揀到最名貴的禮品般,活力又再次回來。但是為什麽?他與我沒有關係,我連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處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經使我愉快。
  從那日起,他又來買花。
  但一星期隻來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點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夠發問。
  每次他買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約會她一次。
  她是否美麗,是否優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來買花,都帶來一種溫暖。
  天氣漸漸溫暖,他開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襯衫,深灰色的長褲,有時候穿那種孩子氣的賀頭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沒有看見一個更懂得穿著的男人。
  他有一個星期六出現的時候問:“請問你們負責送花嗎?”
  “有,”我奇怪他終於開口跟我說話,“把姓名地址留給我們,我們負責送到。”
  他掏出一張卡片,他說:“送到法國醫院一OOO號房。”
  我寫了下來,接過他的卡片。
  我問:“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個我自己拿。請你另送二十枝虎蘭到醫院去。”
  “是的。”
  我把收條給他,他付鈔票,他說:“謝謝。”
  他微笑著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麵寫著:“薛偉年 史丹福大學牙齒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說過他不像普通人嗎。
  把二十枝虎蘭包好,我打電話叫酒店的仆歐來,叫他送去,給他二十元。
  薛手持著白玫瑰走了。
  送給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個小小售貨員,當然是坐在櫃台裏麵看小說,我明白。
  下班我把東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車上我在讀麗沁森太太的傳奇,在她沒有遇見英皇愛德華五世之前,誰也不會相信會有這樣幸運的女人。
  英皇說:“為了我所愛的女人……”
  她一點也不漂亮,但是他愛她,這已經足夠。在這之前,她曾經結婚兩次,且社交界中活躍份子,肯定不會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們看不起沒有名氣的婦人,但是又不會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樣都有點不對。
  故事真是動人,足以使人忘記公路車中怪異的氣味,擠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叢中做買賣。
  天氣越來越熱,花店的冷氣特別充足,因為怕花早開早謝。
  其實最美麗的花是在原野裏。表姐在英國念書,說到花,她這麽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個山坡,真是一望無際。”
  我想像著那種情形。多想是無益的,幾時我也到這種地方去旅行,每個少女的夢,她的愛人陪著她。
  我笑了。
  怎麽會有這樣的事?
  做人要腳踏實地,喜歡一個人不一定是要嫁給他,也不一定是要讓他知道。
  我願意默默地喜歡著他。
  過後幾天,我們店裏來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襲雪白的裙子。那種白是很耀眼的,領子很大,雙肩露在外頭。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邊,一陣香風跟上來,我認得是“侯士頓”味道。
  她的頭發披在肩上,近頭頂處是直的,耳邊卷得一個個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問。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問:“你在這裏賣花?”
  “是的。”我說:“現代賣花女。”
  “太客氣了……我到處看看。”她說。
  “歡迎歡迎。”我說:“我們有新到的仙人掌。”
  “小姐,”她問:“你貴姓?”
  “我?”我指指自己。
  “是呀。”
  “嗬,這是敝店的卡片,”我說:“上麵有我的姓名。”
  她拿著卡片念:“營業部周敏兒。”
  “是的。”
  “我叫祖。”她說:“我想買點盆栽。”
  “請參觀。”我說。
  她選了兩盆,我替她放進籃子裏。
  她在高凳子上坐下,她點起一枝煙,她說:“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有十分鍾的時間,不知道往什麽地方去,所以想在你店中坐一會兒——行不行?我覺得一個人喝咖啡畢竟太寂寞了。”
  “當然,請便。”
  “你在讀什麽?”她問。
  “哦,一本小說,”我讓她看看,“最近我買了一套DH勞倫斯全集。”
  “你看那麽多的書?”她翻翻書。
  她是個很親切的女孩子,很快就熟絡了。
  “你覺得做售貨員是否煩悶?”她笑問。
  “並不”,我笑笑,“為什麽?”
  “有人做牙齒做得累死了,”她笑說:“天天看著病人便說:‘請張大嘴巴。’結果他自己也幾乎張大嘴巴哭了。”
  我笑。
  笑到一半忽然停止。
  薛偉年不也是牙醫嗎?他難道也覺得悶?我不相信。
  “每天下班的時候很晚了吧?”
  “是的,五點半了。”我說:“但是我們早上十一點才上班,所以我做這份工作,我可以留在家中照顧母親到鍾點女工到我們的家。”
  “令堂需要特別護理?”她問。
  “她的身體不太好。”我說:“隻有我與她住。”
  她側側頭:“哦。”
  她仿佛是專門進來與我談話似的,我也可以問她一些問題,但是我沒有,因為我可以想像到她的身份,一定是外國回來的,洋派、灑脫、美麗、年輕,從她身上的打扮知道她的環境很好——看,並不需要一個福爾摩斯呢!
  她說:“噯,好了,我走啦,改天見。”她自高凳子上跳下來。
  “再見,再見。”我微笑。
  “再見。”她擺擺手。
  她取過盆栽走出去,我低下頭把書本收進抽屜。再抬起頭,她已經走到對麵馬路,一個男人在等她,從她手中接過那兩盆仙人掌,我一怔。
  那是薛偉年。
  雪白的襯衫,深色牛仔褲。那是薛偉年。
  他們走遠了。
  我緩緩地坐下來。
  這麽巧。
  她口中的牙醫原來是他。
  薛偉年與祖。祖什麽?她姓什麽?洋人習慣往往隻說名字不道姓字,她是他的女朋友,我微微笑起來,真是的,也隻有她配得起他,每星期六收他六枝白玫瑰。
  那麽美麗的女孩子。
  下次包花的時候,一定要紮得更漂亮。
  她又來了。
  “HI,敏兒。”她這樣稱呼我,好象她是我的老朋友。
  “你好。”我笑著點點頭。
  她說:“吃點糖果吧。”她把巧克力遞過來。
  “謝謝你。”我取了一粒放在桌子上。
  她說:“我向你打聽一個人,你不知道有沒有印象?”
  我有點奇怪:“誰?”
  有什麽人是我認得又是她認得的?不可能,我們並不是朋友。除非——
  隻有一個人。我心想,是她口中的牙醫生。
  “那人是你的顧客。”她說。
  “是嗎?”我問:“我們這裏的顧客恐怕很多呢。”
  “他以前買紅玫瑰,現在買白玫瑰,記不記得?”
  我明白了,她一定是要打聽薛醫生以前送花給什麽人,我並不知道,何必多事?女孩子們都多疑多忌。
  我搖搖頭。
  “怎麽,不記得?”她失望地問。
  “客人很多。”我說。
  “這人很特別。”她又說:“每個星期六他來買六枝玫瑰花——”
  我無法假裝不知道這件事。我說:“六枝玫瑰?仿佛是有的,一個年輕人。”
  “對了,你記得她嗎?”她很興奮。
  “見到了會記得。”我說話十分小心,“怎麽呢”
  “沒什麽,就是想問你記不記得。”她看著我的臉。
  我笑笑,不出聲。
  這女孩子怎麽這樣容易與人親近?
  她看著我說:“你一定是在想,怎麽我的話那麽多?是不是?”
  我很尷尬。
  我問:“你怎麽知道?”
  她苦笑:“因為我的話是太多了。現在還有最後一個問題,你知道他為什麽買那麽多的玫瑰?”
  我搖搖頭:“買給女朋友,自然。”
  “不,買給他的母親。紅玫瑰——因為那時候母親還在醫院裏,他天天去看她,白玫瑰——”
  我好緊張,伸長了脖子。
  “是因為母親康複,所以每星期六送一束。”
  我衝口而出:“啊!不是送你的呀?”
  “送我?為什麽?”她睜大眼睛,“你知道我是誰?”
  我退後三步,“不……不知道。”
  “我是他妹妹。”
  “啊?”
  “你知道,是他叫我來問你姓名,問你對他有沒有印象的。”她聳聳肩。
  “但是為什麽?”我吃驚。
  “為什麽?”她說:“你總應該知道呀。”
  “我不知道!”
  “他大概看上你了。”祖笑:“好,我要走了。”
  “看上我?”我可被嚇一跳。
  “他是適齡男子,你是少女,他看上你,你這麽害怕幹什麽?”她笑著說。
  “喂!喂!你不是開玩笑吧?”我追上去。
  一個洋婦剛進門來,她白我一眼說:“有沒有劍蘭?”
  我隻好呆下來招呼客人。
  我的心跳得很厲害。
  這真不像我,媽媽說我碰到什麽事情都是很鎮靜的。
  這一日我關好店門,馬上趕回家去,把這件古怪的事告訴媽媽。
  媽媽說:“這有什麽稀奇?你們互相都留意上了,到現在才知道。”
  “他憑什麽會看上我?”我問。
  “你這話有語病,敏兒,”媽媽笑,“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為什麽要‘憑’?”
  我不響。
  過了幾天,星期六,他來買花,我把花放在他麵前,靜靜地問他:“為什麽?”
  他有點難為情,過了一陣子他問:“可以給我十分鍾嗎?”
  “當然。”我說。
  “那時候母親病著,我天天到這裏來買花,看到你親切的笑容,使我心中踏實,母親的病很重,我天天把花插在她床頭,坐一會兒她就叫我走。我心想,如果我有一個女朋友,溫柔的,可靠的,能夠給我力量,使我堅強地幫助母親康複——我自然地想到你。”
  “啊——”我感動了。
  “我還是每天來買花,後來為的是看你一看。”他微微一笑,“你給我信心。”
  “哦。”
  “你從來不問任何問題,但你是關注我的,有兩次你為我特地遲關店門,是不是?”
  “你也不說話呀。”我搶著說。
  他說:“謝謝你。”
  隔了很久很久,我覺得我得公道一點。
  我說:“你知道我沒……念什麽書。”
  “什麽叫沒念很多書?”他笑著問。
  我說:“我才高中畢業。”
  “夠了,做人的道理,不全在書本上學的。”
  “我家中沒有錢,我隻有一個媽媽。”
  “你有錢我也不能叫你帶過來。”他很肯定。
  “那麽——我也長得不漂亮。”
  “這嘛。”他笑笑,“這是看什麽人的眼光了。”
  我有點不好意思。
  “但是我——”我低下頭,又抬起來:“我真是有點意外。”
  他看看表,“五點半,你的店該打烊了,你知道嗎?我跟媽媽說:今天會帶一個女孩子來吃飯,如果我請得到她,那麽我們會有一個很愉快的晚上。”
  我說:“可是我都沒有預備一下,我的衣服——”
  “我最喜歡這件白衣服。”
  “我知道你喜歡白色,但那是我的製服呀。”我笑著脫下白衣。“像你這麽會說話,應該對病人多說點話,別老叫他們‘張開嘴來’。”
  他笑,“祖好象什麽都說了呢。”
  “是呀,真想不到你會覺得悶。”我也笑。
  “簡直快悶死,”他說:“幸虧媽媽病好了,現在我天天陪她說話做消遣。”
  “嗬,對,我也得打個電話給我的母親呢。”
  我連忙放下製服撥電話。
  是媽媽來接的。
  我說:“媽媽,今天有點事,我不回來吃飯。”
  媽媽笑:“是不是那醫生來約你?”
  我隻說:“嗯。”
  “好好的去,別擔心,醫生們不一定要娶女醫生的。”
  “嗯。”
  “回來的時候當心點。”媽媽說。
  “那麽你一個人吃晚飯。”我說。
  “知道,媽還要你教不成?”她掛上電話。
  我把東西收拾好,跟著他出去。
  他的車子停在門口,他替我把門拉開。
  我們上了車,我才覺得事情是真實的。車子到了他的家,才按鈴,祖已經迎出來。
  祖說:“咦,”她指著我,“你不是說對這個人一點印象也沒有嗎?”
  我低下頭笑。
  祖說:“害我問了又問,唉,怎麽還這樣怕難為情?簡直不敢相信!”
  “喂,你少說幾句好不好?真愛說話。”她哥哥說她。
  祖說:“妹妹在這種時候,永遠是過時的。”她笑。
  一個婦人的聲音:“偉年!誰來了?”
  “媽媽,你出來看看是誰。”祖喊著進去。
  他說得對,這的確是一個很開心的場合。

女人
  帶著小琪去午餐,她坐在我身邊一刻不肯休息,不是倒翻了水,便是把調羹丟到地下,看著我這個兩歲半的女兒,覺得她非常的不體麵,不能出大場麵。
  她說:“我要到地上去走,我要去!”
  我低聲說:“如果你敢走到地上去,回家我打你!”
  小琪聽說,馬上嘴巴一歪,要哭。
  我低聲恐嚇說:“你哭,一會兒爸爸來,我告訴他,看你怎麽辦!”
  誰知道她幹脆嚷起來,“爸爸,爸爸!”
  我把她拉過來,“好了好了,吃冰淇淋,你看,大家都在看你,人家要不高興了。”
  小琪拿起調羹,把冰淇淋糊了一臉。
  我歎口氣,等健來吧,他怎麽老遲到?怎麽老不守時?約好兩點,現在都兩點半了
  抬起頭,看到對麵坐著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子,埋頭在看一本雜誌,桌子上放著啤酒,她在抽煙,姿勢很熟練。穿一套淺灰色的毛衣。
  我想,我可不能再穿這種衣服,小琪一叫抱,她的皮鞋往我身上踢,全身打扮便宣告完蛋。人家,人家怎麽一樣?人家是自由的,人家可以抽煙、喝啤酒,有看不完的雜誌,有去不完的夜總會。
  小琪又叫了起來,“我要喝水!我要喝水”
  我們對麵那女子抬起頭來,看了小琪一眼。
  我難為情地把水杯遞給小琪。
  她笑了,那個笑容看上去好熟。對麵的女子站起來,她問:“是美琪嗎?”
  我看著她,她認識我?我愕然。
  “美琪,你怎麽了?我是亞咪,你忘了?”她笑。
  “阿咪!”我震驚的說:“趙阿眯!”我想起來,是的,錯不了。“怎麽在這裏遇見你?”我笑,“你不是到英國去了?”
  “總也得讓我回來吧,”她笑,“你要是做了移民局局長,咱們就糟了,一輩子也別回來。”
  “畢業了?”我問:“多麽快便三年,口子像飛一樣。”
  “嗯。”亞咪點點頭,“一眨眼的功夫,日子過得不知不覺。”
  “外國的生活很好吧?”我問她。
  “嗯,”她問:“這是你女兒?”她看看小琪,“好可愛!”
  “還可愛呢,”我都不願意多談,“可愛什麽!”
  她索性坐到我們座位上來,“讓我看看你,美琪。”
  “看什麽,”我有點忸怩,“老了,胖了。”
  “你如果老了胖了,我還不是一樣?我們是同年的。”
  我看看她,她哪裏有變!太時髦了,以致我不敢認她,淡灰色的毛衣緊緊貼在她身上,長褲灰色的皮靴子藏在褲管下,是我最向往的打扮。
  她的頭發中分,長長垂在肩上,烏亮漆黑,臉上淡妝,成熟而美麗。最主要的是,以前我記得阿眯是個飛揚跋扈的女孩子,在今日,她卻又溫柔又大方。
  我說:“你不一樣,你總是走在時代尖端的,不是嗎?”
  “你結婚多久了?”她問我。
  “你走了一年,我就結婚了。”我說:“你現在是碩士了吧?”我羨慕地看著她。
  “有什麽用?”她笑:“還不是做一份牛工。”
  她把小琪抱著坐在她膝蓋上,小琪也奇怪,居然非常聽她的,動也不動,靜靜睜著眼睛,聽她說話。
  “結了婚沒有?”我問。
  “沒人要。”她笑。
  她笑得那麽爽朗。
  剛在這個時候,健來了,他趕得匆匆忙忙的,看到我們,把椅子拉開來,坐下。
  我跟他介紹,“這是我大學裏的同學,趙小姐。”
  我跟阿咪說:“我的先生。”
  “你好。”阿咪笑得很寬暢,但並沒有伸出手。
  健忙著抱過小琪,他沒有站起來,總而言之,我覺得一切都是一團糟,不可能更糟了。
  阿咪抬起頭,“我的朋友來了,”她說:“對不起,美琪,我們再聯絡吧。”她自手袋拿出一張卡片交給我,“記得打電話來。”
  “好的,阿咪,再見。”我十分依依不舍。
  她向健笑一笑,“再見,再見小琪。”她站起來向一個高大的外國男人迎上去,兩個人很融洽的推開玻璃門走了。
  健說:“那是誰?”
  “我不是說了嗎?我同學!”我說。
  “跟你其他的老土同學不一樣。”他說:“她倒是很大方。”
  “人家到英國留過學。”我說:“你這老土,她站起來你也不站,又不說再見。”
  “我抱著小琪,你怎麽了?”健白我一眼。
  “人家會以為我嫁了個紅番,”我說,心中不是沒有氣的。
  “有這麽嚴重嗎?”健笑,“來,我們走吧。”
  “你為什麽約在這裏等?一杯咖啡就五塊錢,能省就省一點吧。”
  “好了好了。”他叫來了侍者,“你有完沒完?”
  侍者說:“已經付過了,先生。”
  我問:“付過了?是那位小姐付的嗎?”
  “是的。”侍者笑著走開。
  “走吧。”健抱起小琪。
  “你真好意思!”我說:“叫一個單身女子請你一家。”
  “你今天是怎麽了?”他問:“好像又準備大吵一頓的樣子,什麽毛病?”他的臉掛下來。
  我不響,跟在他身後走。
  今天是他媽媽生日,我們買了禮券上去送禮。
  健的家人拖大帶小,坐滿了一屋,我很沉默。自中文大學出來就嫁了健,那一年我找不到好的學校教書,私立中學隻付那麽一點,因為懷孕,所以幹脆做起家庭主婦來,就這樣過了三年多。
  阿咪的三年一定是多彩多姿的,與我的完全不同。
  單看她的風度、姿態便知道完全不一樣,我拿出她的卡片看一看,她在一間廣告公司做事。不知道為什麽,沒過幾天,我便撥了一個電話過去,她約我吃下午茶。她沒到五分鍾就來了,筆挺的牛仔褲白T恤,一件藍白花的粗毛衣縛在腰間,一雙真皮大手袋,我從沒見過這麽瀟灑動人的女子。
  “阿咪。”我叫她。
  她坐下來,“好嗎?”她問,“叫了飲料沒有?”
  “家庭生活如何?”她問:“不容易呢,居然是媽媽了。”
  “混亂一片。”我苦笑。
  “我覺得你很幸福,丈夫看上去很老實。”她說:“女人終久還是要結婚的。”
  “你呢?找到對象了沒有?”
  她搖搖頭,“沒有。什麽對象?連個看電影的朋友都沒有。”
  她掏出香煙,抽一支。我一向認為女人抽煙不好看,但阿咪是個例外,她是配抽煙的。
  “你的生活說來聽聽?”她重複地問:“我很想知道,我想了解一下,我的選擇是否正確。”
  “我的想法也一模一樣,”我很興奮,“我想知道我是否太早結婚。”
  “每個人的命運與遭遇是不一樣的,”她歎口氣,“知道了又怎麽樣,我們不能往回走。”她笑:“你願意請我到你家去坐一會兒嗎?”
  “我的家?我的家亂極了,”我驚道:“我的家!不如讓我到你的家去。”
  她聳聳肩:“我的家更離譜,你不能來。”
  “阿咪,別這樣好不好?”
  “我一個人獨居已經多年,自生自滅,根本沒有朋友來過,”她解釋,“我的家不過是休息的地方,冰冷的,一點人煙也沒有。”
  “我不相信。”我微笑。
  “OK,來吧。”她聳聳肩,“侍者,結帳。”
  “慢著,”我說:“我來付,上次是你付。”
  “哪裏算得這麽清楚。”她笑了,“煩死。”
  我們叫了車,直駛她家去。
  “你會開車嗎?”我問。
  “會。”
  “有沒有車?”
  “你以為我是什麽?”她笑:“我是職業婦女,你以為我是女明星?”
  “男朋友有車就行了。”
  “你這個人真是的!”她笑,推我一下,“你有什麽毛病?我不是跟你說過了,我沒有男朋友。”
  老實說,我並不相信,我認為她是明智的,至少她不想把男朋友拿出來給每個人看。
  到了她的家,她掏出鎖匙開了兩重鎖,推門進去。
  家中整潔得令人不信,樣樣都井井有條,什麽東西該放在什麽地方,就在什麽地方。
  家具上麵一點灰也沒有,我忍不住說:“天啊。”
  她明白我在嚷什麽,她說:“你坐吧,我去做菜。你家有小孩子,當然比較亂。”
  “你撒謊,你看這屋子,多整齊!”我說:“你還說糟。”
  “是的,”她說:“因為今天女工來過了。”
  “多好!”我在沙發上坐下來,“多舒服!”
  “是嗎?你不覺得像個冰箱?”她問。“冰冰冷。”
  “這樣的冰箱,我願意住上一輩子!”我歎道:“多麽完美的一個家,什麽都有,嘿,誰是你的男朋友?太幸福了。”
  “如果一個男人的家連這裏都比不上,我不會認識他,如果他的家比我這裏好,他會稀罕這裏嗎?那才奇怪呢。”她說:“一個女人自己布置一個家,有什麽幸福可言?會快樂嗎?”
  “為什麽不?”我喊出來,“為什麽不可以快樂?”
  她溫和的笑,笑容裏有很多很多的寂寞,我不能了解,這麽能幹,這麽獨立,正是一般女子的夢想,她還有什麽不滿足之處?
  她把茶杯遞給我,我愉快的接過。對我來說,這樣偷得浮生半日閑的機會是不多的,耳邊沒有小孩的尖叫聲,沒有健的埋怨,沒有親戚的嚕蘇,真好。
  “你要知道,一個人住,真是……自生自滅。”她笑,“一點商量的餘地也沒有。”
  “我知道,”我說:“你以為親戚朋友很有用?如果你願意的話,也有很多朋友會陪你吃茶看戲,但於事何補呢?親戚朋友可以幫什麽忙?他們會借給你?會替你找一份工作?每個人在世界上都是寂寞的孤獨的,你難道不明白?阿咪,現在你是耳根清淨,有什麽不好?”
  阿咪還是微笑,她的微笑是固定的,自然的,我忽然發覺那好像是她的麵具一般,一個美麗的麵具。
  我很羨慕,如果我不早婚,可以過同樣的生活。永遠是高不可攀,獨立的。
  “我借用電話一下。”我說。
  “請便。”阿咪說著馬上走到睡房去,真是體貼禮貌,她不想聽我說些什麽。這很好,至少我不用尷尬,因為我得向健報到。
  電話接通,健的聲音:“你在什麽地方?還不回來?傭人已經走了,孩子哭得要命!”
  “我在同學家中。”我說:“你哄哄孩子,我馬上回來。”
  “美琪!做主婦務必是不能夠太自由的,你要以家庭為重!”他重重地放下了電話。
  我呆半晌,心裏如壓著塊大石,頭都抬不起來,眼淚便就在眼睛裏打轉,強忍了下去,做這種主婦,千辛萬苦,到頭來還要受丈夫搶白,到底有什麽好處?
  刹那間我心灰意冷起來,低著頭。
  阿咪自房中出來,手中拿著一件襯衫一條褲子。
  她說:“美琪,你不要介意,我先兩天買了這套衣服,但是顯然買大了,穿過一次之後,不適合,轉贈你怎麽樣?”她說得這麽溫暖體貼,我隻向她看一眼,淚水就忍不住汩汩地掉下來。
  “美琪。”她把衣服放下,連忙替我來揩眼淚。
  我哭訴:“我真厭倦了這種生活,我真的不能想像,如此一輩子過下去該怎麽辦。”
  “美琪,我送你回去。”阿咪說:“來,別哭。”
  “你也是女人,幹嗎要你送!”我說:“應該由我那丈夫來接我。”
  “他要看住孩子!”阿咪溫和的笑,“他又沒四雙手。”
  我衝口而出,“那他為什麽不去賺多一點錢,請個傭人,讓我也鬆口氣?”
  阿咪在那裏呆半晌,她說:“賺錢也不是你想像中的易,很難的,心理負擔很重。維持一頭家他肯負這個貞任,已經算是深愛你的。”
  我嚇一跳,她這番話說得一點神采也沒有,好沒誌氣。
  我說:“我不相信,如果你要嫁這種平平庸庸的丈夫,隨時可以的。”
  “現在?現在太遲了,”她臉上很平靜,坐下來抽一枝煙,“現在我看不起這些男人,騎虎難下,隻好自己捱著。”
  “你怎麽能算捱?”我說:“一份高薪的工作,人家都尊敬你,自由自在,目無下塵,多棒!”
  她笑起來,不作答,按熄煙。
  我說:“我真的要走了。”
  “有空我們再聯絡。”她把那套襯衫褲子遞給我。
  “好的。”我說:“謝謝你。”
  她送我到門口,叫了一部街車,替我關上車門。老實說,健從來沒有這種禮貌,現在由阿眯表演起來,更覺得健對禮貌的無知與無能,我忽然覺得嫁得那麽早是一個錯誤。於是在車子裏板著一張臉。
  到家小琪已經睡著在沙發上,健在吃罐頭湯,看見我,眼睛抬一抬,一聲不響,我也不去理他。
  才六點鍾,哪兒餓得這麽厲害,平常也是七點開飯的,他就會惡形惡狀的欺侮人。
  我把小琪叫醒,讓她喝了牛奶,替她洗澡,換衣服,再把零零碎碎的東西收拾好。我的氣消了一半,世界上大部份的女人,日子是這麽過的,阿眯說得對,各人的命運不一樣。每天要在家做多少工作,健是不會知道的,也不需要解釋。
  阿咪家的整潔,阿咪的生命是她自己的,阿咪單獨住一層房子,她那張三尺半的床可以獨眠也可以邀請朋友,婦運是什麽?請看看阿咪。
  我歎口氣,像我這種女人,長他人誌氣,滅自己威風,白白中學畢業,又再念了三年書,如今還不是落在小家庭中發呆?
  我睡了。
  第二天我計劃了一下,想出去工作,至少賺來的薪水夠傭人開銷,我便有點存在價值,在外頭工作,不會追不上時代。我決定找阿咪幫幫忙。
  結婚以後,簡直連一個朋友也沒有。人家到我家來,我拿什麽招呼他們?我出去見他們,一沒有時間,二不夠開銷,三兩年下來,什麽朋友都不見了。
  我對阿咪有種信心,她會聽我的傾訴,她會替我分析,她不會取笑我。
  她中午時分出來見我的。
  天氣比較和暖,她穿件白T恤,淺藍褲子,白毛衣搭在肩膊上,仍然是精神奕奕,她一坐下來便把來意說明,阿咪想了好一會兒。
  “找事做?普遍薪水是很低的,現在你除了教書,沒有什麽事可以做,寫字樓朝九晚五,收入買衣著還不夠,又何必呢?”
  我說:“我非出來工作不可。”
  她說:“我實在沒有這個能力幫你。”
  “我知道不是一天內可以做得到的事,你替我留意點。”
  “美琪,最好的職業是家庭主婦,不必看老板麵色,不必理物價飛漲,不必理會權力傾軋,不必擔心開銷打哪兒來,丈夫便是天是地。”
  “那是嫁了好丈夫!我這個並不見得有多好。”我氣憤。
  “慢慢就好了,你總得給他一個機會,他那種工作升職的機會很高。”
  我低下頭,“你替我留意留意,你人麵比較熟。”
  “好的。”阿咪歎口氣,看看腕表:“我要去上班了。”
  我們站起來,又是她付的帳。
  阿咪轉過頭對我說:“你大概不知道職業婦女是怎麽一回事,要不要來看看?”
  我跟著她到寫字樓去參觀。
  一進去覺得布置美極了,很多人伏案工作,整齊美觀,令我歎為觀止,我跟著阿咪走到一張寫字台前。
  阿咪說:“這便是我的地盤。”
  我有點詫異:“怎麽?你難道不是坐在一間房間裏?”
  “當然不是,”她笑,“你弄錯了,我不是大人物。”
  有一個外國人推門出來,看我一眼,隨即與一個女秘書模樣的女孩子爭論起來,那女孩子據理力辯,但是洋人堅持己見,終於她屈服了。
  氣氛弄得很尷尬,但是眾人彷佛聽若不聞,忙著打字速記,拉抽屜取檔案,走來走去,做得不亦樂乎。
  我很替那個女孩子尷尬,這種事一個月發生一次也已經太多,阿咪卻鎮靜的叫我坐下,給我一疊雜誌,叫我慢慢看。
  “你多觀察我們這些可憐的職業女性。”她微笑說。
  然後她開始工作。
  有時候這些女孩子經過,她們會給我投來奇異的一眼,我如坐針氈。她們的打扮時髦:爆炸裝、靴子、長裙,我呢,不大不小的褲管,平底鞋已經舊了,臉上沒有化妝,我比不上她們。到底出來做事的人是不一樣的。
  我沉默地翻著書,我還能做什麽呢?
  阿咪打電話,交待工作,清理昨日的事,聯絡。
  我低聲問:“阿咪,我不想在這裏妨礙你的工作,我先走一眯。”我非常的自卑。
  “如果你不介意,我們這裏倒沒有關係。”阿咪抬起頭來笑一笑。“等我一起下班吧。”
  她把鉛筆夾在耳朵邊,雙手打起一封信來。
  我問:“你在這裏做什麽職位?”
  “主任呀。”她笑笑,“你知道,這裏幾乎每個人都是主任。”
  我又坐下來。辦公室其實很吵,但是阿咪做得很輕鬆的樣子,男同事與他談公事的時候,她職業性地笑,忽然之間我覺得心酸。阿咪說得對,事情不是想像中的那樣,叫我付出這麽多勞力來做一份工作,又還得笑得如春花初綻,我不行。
  但反過來呢?叫阿咪服侍一個很平庸的男人穿衣吃飯,她還不是同樣的不耐煩?
  我很心悸,覺得無論怎樣做人,到頭來還是吃苦。阿咪之所以並不令人認為她辛苦,在她本身的堅強,我太軟弱,略一點不如意便直淌眼淚,叫健看麵色。
  試問阿咪哭給誰看?她總共才一個人,所以她非得堅持著自己生活下去。
  辦公室恐怕是千篇一律的,誰知道健是否天天捱老板罵?我們都這麽可憐,多想是無益的,不如回家去準備晚飯,我再也坐不下去了。
  我說:“阿咪,我先回去。”
  阿咪抬起頭來,“好的,你先走吧。”
  我站起來,她放下筆,“我送你出去。”
  “不用不用。”我連忙阻止,“我認得路。”
  “真的,那麽抱歉,我還有工作得趕一趕。”她說:“不送。”
  我自己走了。
  到了街上,覺得很寂寞,來不及等公路車,叫了部街車回家。
  趕到家中,使勁的按鈴,鍾點女工來開門,小琪笑著撲到我懷中,我緊緊的抱住她。
  隻有做媽媽的人不需要任何學曆,真的,不必填申請表,不必麵試口試,不必文憑。
  做人老婆不必準時上班下班,真是長期飯票。
  辦公室中冷冰冰的氣氛,洋人老板的翻臉無情,天天打扮得花姿招展地上班,風吹雨打地擠公路車,我行嗎?
  傭人去買菜,我抱著小琪,女主內,男主外,原來是天經地義的,從幾時開始,女人也得帶著脆弱的情感去麵對世界的呢?看阿咪工作,簡直像打仗似的。
  我等到傭人回來,便動手煮飯。看,將來至少小琪是感激我的,偉大的母親曆久有人歌頌,但偉大的女秘書有誰知道?
  忽然之間我的氣平了。
  電話響,是阿眯打來的。
  “到家了?”她問:“我打來看看。”
  “你下班啦?”我問:“做得那麽辛苦,還不休息?”
  “沒有,加班,九點才能回到家中,你瞧這種工作,真是沒完沒了,我好累。”
  “早點睡。”我還能說什麽?“回家馬上洗個熱水澡。”
  “不是那種累。”亞咪說:“而是精神上的疲倦,做得糊裏糊塗。”
  “阿咪——”我不知道怎麽安慰她。
  “過年了,公司也許要裁員,我心情不大好。”
  不知道為的是誰與什麽。我忽然說:“阿咪,明天到我家來吃晚飯好不好?我準備菜,你喜歡吃什麽?”
  “隨便。”她笑,“美琪,我還以為你永遠不會邀請我呢,明天我下班便來。”她放下電話。我的心踏了實,我沒有選擇錯誤,做主婦有利有弊,有得到的有失去的。至於阿咪,她有她快樂自由的時候,像發了薪水,像與三兩友好喝啤酒說笑話,像有假期的時候,她也有得到有失去的。
  我們生活在不同的環境裏,我們的習氣、姿態都不一樣,我們還都是女人,在她情緒低落的時我也應該拉她一把。健回來了,他疲倦地往沙發上倒,我連忙倒一杯茶給他。他意外地看我一眼,握住我的手。
  在這個清貧的世界中,我還算是幸福的。

家庭教師
  媽媽說:「看你,閑得慌!畢業等於失業,你想躭到什麽時候?天天在家坐。」
  當然她是有點說笑的語氣,但我已經有點受不了,第二天便去找表姐。
  我說:「想找一份工作,輕鬆的,一天兩三小時,薪水不拘,免得給媽媽嚕蘇。」
  「你的英文好不好?替人補習英文吧。」她說。
  「如果在台灣,或者是可以的,現在是香港哩,誰的英文不比我的好?」
  表姐翻了翻筆記本子,她說:「你的國語呢?你的國語倒是不錯的,帶些上海音,教小孩子還可以。」
  「我不想做人之患。」我抗議。
  「你算了吧,哪來那麽多嚕蘇,有得你做已經蠻好了,去不去?」表姐喝問。
  「去,去!」
  「教兩個小孩子國文,希望用舊一點的課材,最好是「上大人,孔乙己」之類的,用國語教。」
  「這家人幹嗎?瘋了?應該替孩子補法文,我的法文也不錯,不如改教法文好了。這年頭還有人記得中文?學中文有個鬼用。」
  「人各有誌,你別那麽煩好不好?」
  「好好!地址呢?」
  「巴丙頓道三號。」表姐說:「每日下午三點到五點,供一頓點心。」
  好的職業太不容易找。到書店去尋課木,買了一些描紅簿、柳氏的帖子、墨盒毛筆。最恨塑料墨盒,買了銅的,沒見官先是三大板,大花費。
  第二天我出發。。
  傭人引我進大廳,屋子布置得很西化。兩個孩子一男一女,在家叫大寶小寶,分別十歲與七歲,長得很漂亮,而且十分有教養。
  女傭說:「先生吩咐小姐今天開始,他沒有空,不能招呼小姐,對不起。」
  我點點頭。囑咐孩子們坐下,叫他們開始。
  那兩個小孩子完全不會中文。我嚇一跳,我問:「但是你們會講國語,誰教的?」
  「爸爸,」大寶說。
  「好的,好的,現在從一二三開始學。」我耐心地說。
  他們是很可愛的兩兄妹,哈哈的笑,像一對小動物,兄妹一般有著天然的卷發,看著令我很心軟。
  每天我都準時去教他們,他們也準時坐在書房中等我,筆墨紙硯攤在我麵前。我從沒見男主人,他們的父親。這不稀奇,男人要工作,卻也沒見過他們的母親。
  一個月之後,我拿到了豐厚的薪水,我的學生也懂得以毛筆寫出「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我問:「誰寫的?」他們會爭著答:「李白!」每人可以得到一塊鳥結糖。
  很快我們之間產生了濃厚的感情,我做過許多額外的工作,他們很聽我的話。
  有一日大寶推小寶,小寶推大寶。
  「去,你與蜜絲說。」
  「不,你說。」笑, 「我不說。」
  我問:「什麽事?」
  大寶終於訕訕地問:「你懂算術嗎?蜜絲。」
  「懂的。」我是真的懂,不蓋人。
  小寶把算術簿子取出,於是從此之後,我兼任了算術老師,我並不介意。
  我想問:「你們的爸媽呢?」但我如果多事,會給小孩子不良影響,事不關己就不必多問。
  我沒有輕舉妄動,我的教育使我尊重別人的生活。
  不過除了那個傭人,我始終沒有見過男女主人。
  孩子們很少想到爸爸媽媽。
  直到有一天,我們在書房中練大字,學著「織織複織織,木蘭當戶織」,因為一聲「嘩啦」摔破玻璃的聲音,我才認識了我的老板。
  當時一陣破碎聲,我抬起頭 --「什麽事?」我問。
  孩子們仿佛沒聽見,繼續寫字,定力驚人,使我慚愧。
  然後我聽到一連串的粗口,一個醫生模樣的人悻悻地自睡房走出來,他說:「你要起床,盡管起來好了,明天倒下去,你另請好的大夫,我不會再來!」
  他帶著護士走了。
  大寶問我:「蜜絲,我去拿杯冰水喝。」
  「好的,你去。」我說。
  小寶見哥哥不在,偷偷跟我說:「那是爸爸,爸爸恨醫生。」
  「嗬。」我說。
  不久我看到一個年輕的男人,蒼白著臉,恨恨的自房中走出來,大力關上門走了。他是我老板,孩子們的爹。他實在很年輕,真不像有那麽大的孩子。
  對於他的印象,我可以說,我沒有見過脾氣那麽壞的男人。
  即使把門摔下來,又有什麽益處呢,病了總得休息。
  我沒有管閑事。
  我以為他的病已經好了。
  可是有一日我發覺他穿著睡袍在花園中呆坐。我受了孩子們的影響,視若無睹,照樣在說「封神榜」的故事。
  小寶說:「蜜絲,我想寫封信給媽媽,可以嗎?」
  寫信給媽媽?
  我抬頭,男主人已經進去了。
  「我教過你們寫信,你可以先寫一封,然後我看有沒有錯字。」我說。
  大寶說:「媽媽才沒有空看她的信,媽媽在巴黎渡蜜月。」
  我吃一驚,我真不知道這些。
  小寶漲紅了臉,「誰說的?媽媽愛我!當然她會看我的信。」她生氣了。
  「如果她愛你,為什麽不來看你?為什麽忘了你的生日?」
  「她愛我!」小寶忽然哭了。
  「小寶,不要哭。」我勸她。
  但是七歲的小女孩像是真的傷了心,一直大哭,大寶過去哄她,道歉,她隻是不肯停。
  然後他們的爸爸走來,把她抱起。看我一眼,冷冷把她抱進房去。哭聲才漸漸停止。
  大寶鎮靜地跟我說:「女人!」
  他不是不像他父親的。
  我走的時候女傭人走過來跟我說:「先生請小姐留下來晚飯,如果小姐有空的話。」
  「啊,當然,我有空,你們幾點鍾吃飯?」
  「六點半。」
  我看看表,都五點了。
  「好。」
  我與大寶入席。
  小寶的頭發已梳成辮子,坐在她父親身邊。
  男主人看見我站起來。
  我說:「不客氣。」
  他說:「謝謝你,莫小姐,你把我的孩子們教得很好。」
  「你過獎了。」我說:「應該的。」
  「明天你會多一個學生。」他說。
  「啊?」我抬起眼睛。
  「那將會是我,」他笑笑,「醫生叫我在家休養一個時期。我也樂意學點中文,我其實是個文盲 -- 很慚愧,住在外國久了,枉自做著中國人。」
  「歡迎。」我說。
  小寶笑說:「爸爸說「李白」寫了些什麽。」
  「很多,好幾百首詩,他是最好的。」我說得不可收拾,「遲陣子我教你們「離我去老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老今日之日多煩憂」,多棒!」
  「我們會拿個A。」大寶笑說。
  他們的父親悶著不響很久,然後喃喃的說:「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
  這個文盲。
  中文文盲一向最引我同情,怎麽可以不懂中文,身為中國人,眼前放著無窮無盡的文化--
  「莫小姐在什麽地方受教育的?」他問。
  「香港與英國。」
  「香港可以學到這麽多的中文?」他問。
  「基木是,教是教那麽多,各人的愛好與吸收程度不一樣,我是特別喜歡閱讀的,」我據實說:「從兒童樂園到紅樓夢,我的一雙眼睛非常疲於奔命。」
  他點點頭。
  「你是幹什麽的?」我好奇。
  小寶說:「我爸爸是個建築師!」
  大寶說:「小寶,要教你多少次..大人講話的時候莫插嘴!」他推妹妹一下。
  我忍住笑。
  上了菜,我們四個人默默地吃飯,他們在吃飯的時候不說話。
  吃完飯上水果,我抬起頭看到小寶在與大寶擠眉弄眼。
  我笑一笑,小寶跑來抱住我脖子,她問:「蜜絲,你真的收爸爸做學生?」
  「 啊。」我有點尷尬。
  小寶問:「他如果默不好書,你是否也一樣罰他寫十次?」
  「當然。」我說。
  我買多一套筆墨紙硯,他果然依時坐在那裏。
  我還不知道他是什麽病,後來才知道是胃動過手術,醫生非叫他休息一個月,他悶得無聊,所以跟著子女學中文。
  我對於他們家庭狀況相當明白,女主人跟另主人分了手,故此永不出現,她恐怕已經再次結婚,故此孩子們才知道她在渡蜜月。
  不知道為什麽,他下了決心要孩子們學國文,但是我能夠教的不過是我喜歡的,一些小學的課本因為非常無聊,所以跳過不教。
  表姐問我:「你可喜歡這份工作?」
  「還可以,不久我江郎才盡之後,便得引咎辭職。」
  「男主人怎麽樣?」
  「我無意做「簡愛」,」我笑,「對離婚男人沒興趣。」
  「怎麽?」
  「男人嫌離婚女人,女人何嚐不嫌離婚男人,前妻的孩子,前妻的影子,你看過蝴蝶夢沒有?」
  但是我相當喜歡這一家子,他們禮貌客套,令人舒服,而且真的有興趣學東西。
  男主人的病不久痊愈,他照常上班,便缺課不到。
  而大寶小寶已可以看得懂淺易的兒童書,他們像是發現了另一個世界,為了嫦娥奔月的故事興奮半日。
  大寶高興的說:「中國的月神原來不叫戴安娜。」
  「誰教你戴安娜?」
  「爸爸。」
  「他不知道有嫦娥?」
  「他從來沒說過,」大寶聳聳肩。
  他們的父親說:「當然我知道嫦蛾!」他生氣,「我不說並不是代表我不知道!」
  大寶向小寶裝鬼臉,小寶馬上背:「嫦蛾應悔偷靈藥,碧海青天夜夜心。」
  做父親的很氣,「莫小姐,我們把補習時間改在六時至八時,我會在場!」
  真是好笑。
  以後他如果沒有應酬,他便會在場。
  「你從來沒讀過中文?」我問。
  「我是加拿大士著,我們又不住唐人街,當然沒有機會學,」他沒好氣。
  「那麽為何又說得一口好國語呢?」
  「我的外祖母是北京人。」
  「哦,」我說:「孩子們因此也會說國語?」
  「當然。」他似乎挽回了自尊心。
  媽媽很不服氣。「你那中文?何苦誤人子弟?」
  但是我的學生們似乎都很快樂,打成一片,我可不怕那個建築師,背不出古詩十九首的時候臭罵他,痛罰抄十次,他很規矩,都抄得端端正正的遞上來。
  匆匆半年過去。
  在一個炎熱的下午他約我去跳舞。
  我說:「我不喜歡跳舞。」
  「我以為年輕女孩子全喜歡跳舞。」他說。
  「才怪。」
  「你喜歡做什麽?」他問。
  「你為什麽要約我?」我問。
  「見你呀。」
  「我們不是見著麵了。」我愕然。
  「我想以另一個角度看看你。」他說:「不要老當我是個學生。」
  「為什麽?」我瞪著他。
  「別問那麽多,因為我喜歡你。」他說:「還不夠嗎?」
  我聳聳肩,「我想是夠了。」
  「那就好。」他說:「明天我們去跳舞。」
  「我並沒有跳舞衣裳。」我說。
  「穿你的粗布褲與T恤吧。」
  我們並沒有去跳舞,我們去看了一場電影,大寶小寶坐我們後麵,然後我們到公園去散步。
  小寶問:「蜜絲,你不怕我們爸爸?」
  「我為什麽要怕?」我問:「他很可怕嗎?」
  「他」轉頭說:「你真是唯一不怕我的人。」
  「啊!」
  「你不知道,」大寶說:「爸爸是很凶的,他說:「隻有蜜絲莫對我大聲叫。」」
  我馬上看著他:「我否認我「叫」過。」
  他難為情。「大寶!」他喝止兒子。
  大寶小寶走開了。
  他終於說:「隻有你把我當朋友。」
  「是嗎?」我看著他。
  「女人們常常把我當﹃未來飯票﹄。」他說:「可怕。」
  我氣,「別這麽自大,少在我麵前詆毀女人。」
  「你不相信算了,」他很驕傲,「隻有你當我是學生,我的身份根本與大寶小寶沒分別。」
  「有分別的,你的程度比他們差。」我毫無留情。
  「看!這是我的意思,」他無可奈何的笑,「我喜歡你就是為這個,隻有你敢這樣。」
  「好啦好啦,別吹牛啦,香港的建築師成千成萬的,你就特別吃香?」
  「我是說實話。」他告訴我,「香港人最虛偽。」
  我看他一眼,難怪他那麽說。的確是,他年輕漂亮,大把前途,資曆好,收入豐富,多多女人追求,並不稀奇,可是人家就算有兩打公主跟在身後跑,也不會告訴別人,他實在太坦率,抑或我們太虛偽。
  「明天學什麽?我們會不會學﹃老莊﹄?」他問。
  「沒可能,明天念﹃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我說。
  「你打算在我們家終老嗎?」他問:「還要教多久?」
  「我不知道,我最近在找工作,白天太閑,晚上又比較忙,我覺得大寶小寶應當縮短補習時間,他們在學校功課已經夠忙了。」
  「你打算怎麽辦?」他問。
  「或者在暑假再找。」
  「不行,簡直是「一曝十寒」!」
  「說對了,」我說:「那句成語用得好!」
  「不行,你一定要繼續來。」
  「我明天去見工,美國圖書館請人。」我告訴他。
  他很不高興,壞脾氣都在臉上,他情緒一低落,神情很憂鬱,不如意的事仿佛很多。
  其實一個男人隻要有事業,還有什麽解決不了的事?他還有兩個這麽可愛的孩子。
  我在見工後得到那一份工作,晚上去替他們補習有點力不從心,疲倦得可以。
  我想辭職。
  他聽了之後,「你要離開我們?」
  我解釋,「沒有那麽嚴重,孩子們已看得懂兒童書本,而且我也做足九個月,幾乎可以拿雙薪。」
  他臉色變動,終於說:「我留不住女人。」
  我覺得他過份,我說:「我不是你的前妻,我隻是你的補習老師 -- 你像一個被縱壞的孩子,三個人當中,你的自我控製力還不如小寶。」
  他忽然摔下杯子,「走走走!」他嚷,「別教訓我!」
  我歎口氣,「我抱歉,但為了生活,我不能一生都教國文,我得為自己打算,我也舍不得大寶小寶,我會教到月底。」
  以後那幾天他都不來了。
  小寶說:「以後我看不懂書,沒有人問生字了。」她說:「我的豬仔銀行裏夠錢我們去吃冰淇淋,我們幾時去,蜜絲?」
  我說:「說﹃撲滿﹄,不是豬仔銀行。」
  大寶說:「你如果走了,爸爸生氣的時候,誰罵他呢?」
  我歎口氣,「我不知道。」
  「你是不是﹃心亂如麻﹄?」大寶問。
  「是的。」
  「你為什麽要走?」小寶問。
  「我不是你們家的人,怎麽能跟著你們一輩子?天下無不散之筵席,遲早各人要做各人的事去的。」
  「你可以嫁給我們爸爸。」小寶說。
  我連忙看看四周有沒有人,我低聲說:「誰要嫁你們爸爸?脾氣那麽壞!」
  大寶說:「你可以改變他,不行嗎?」
  我說;「喂!你們寫字好不好?快!」
  兩個孩子連忙低頭做功課。
  我呆呆的看著課本。
  我會舍得他們嗎?兩個這麽可愛的孩子,沒有媽媽,隻有一個工作繁忙的爸爸,自外國搬回中國人的土地住,不習慣的事有多少!
  不,我不舍得他們,但是再留下去我走不了,隻怕那個時候人家要叫我走,一個人最主要是懂得什麽時候出場,切莫等到人家討厭。
  我走了,總有人來繼續我的工作,這點是可以肯定的。
  一份很好的工作,原本可以增加一點收入,但因為我對老板的感情日漸起了變化,逼得要走。
  我喜歡看著他努力寫毛筆字的神情,就像一個孩子,我喜歡他潔淨的打扮,我喜歡他拿著公文包與時間搏鬥的樣子。
  我喜歡忙的男人。
  我喜歡盡責的男人。
  他一人擔起了父母的責任,毫無怨言。
  我喜歡有才幹的男人,沒想到有這麽多著名的大廈是他設計的。
  我還怎麽可以留下來?
  我隻得走了。
  我為什麽要走?
  真的沒有空嗎?才不,有上述的難言之隱。
  表姐問:「你為什麽要走?真的沒有空嗎?」
  我說:「他說每個女人都把他當「未來飯票」看待,真是氣人,我不喜歡這種老板。」
  「你是他們的老師,你怕什麽?」表姐說。
  我說:「但是漸漸我很喜歡他,你明白嗎?喜歡他!」
  「該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姐說。
  「我何必死!最多另外找一份工作!我不是找到了嗎?這是什麽年代了?還有家教嫁給主人的故事?」
  「去死吧!」表姐說:「這麽倔強!」
  我沒有去死。我正式辭了職。
  大寶請我在廚房裏吃果醬餅幹。我大口大口的喝著牛奶。
  大寶問:「我可以打電話給你嗎?」他又問:「當我長大,我可以約會你嗎?」
  「可以,你想約我到什麽地方去?」我問。
  「我們可以去郊外,」他一本正經的看著我,「那麽你可以說孫悟空的故事給我聽。」
  「一定。」我肯定地點點頭。
  「大寶,等一等!」他忽然走了出來,「你在說什麽?」
  「沒什麽。」大寶說。
  「快去做功課,快!」他把大寶趕走。
  「別擔心,」我站起來,「我這就走。」
  「沒有人叫你走。」他說:「你聽我說 --」
  「不!你聽我說!」我嚷:「你是我的學生!你少那麽自大,以為每個女人都會看上你。」
  「你別賭氣,」他說:「我來向你求婚的 --」
  「什麽?」
  「求婚。」
  「我們並不認識對方。」我說,但是心恐怕馬上要跳出來?
  「當然我認識你!」他斬釘截鐵的說:「恐怕你不知道我吧?」
  「我不知道你?才怪!」我用手撐起腰。
  「OK!剛才你不是說我們互相還沒了解嗎?」他著著我。
  「我不能夠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幹,你的條件太好了。」
  「少諷剌我!」他說。
  我說:「是實話。」我舉起雙手,「是真的。」
  「別這樣好不好?」他說:「我們三個都需要你。」
  「說笑話,國文老師一毛錢三打。」
  大寶回到廚房,他說:「但是蜜絲,你很特別。」
  小寶在後麵出現:「大寶,與你說過多次了,大人說話你別插嘴。」
  「出去!」兩個孩子又被轟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慮,」他說:「我不會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謝謝,我會回去考慮。有什麽特別的要求?」
  他說,「當然要無條件的教我們國文,直到我們三個都能了解紅樓夢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問:「你答應他嗎?」
  「不答應?我又沒發癡,當然答應他,放著那麽好的人不嫁,嫁誰去?」
  媽媽說:「嫁了好,以免閑著慌,整天在我麵前晃來晃去,要命!」
  大寶:「這婆婆的北京語又快又好,快教我們。」
  小寶:「我要蜜絲媽媽教。」
  他:「這是一個辦法:把她娶回家來,她就不得不躭在我們家教一輩子了。」

無痕無恨
  她還在床上。
  我靜靜的看著她。
  她的頭發漆黑光亮地撒在枕頭套上,她背著我。她的肩膀,圓潤如玉,一隻手擱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著長指甲,搽著一種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紅,中指上一隻純銀的戒子,手腕上套著一隻銀手鐲,與戒子配對的。
  她不化妝,連眉毛都不拔一條,但是手指甲上、水遠搽著那種鮮紅,她咬手指甲。紅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進嘴裏。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妝的一個女人,連頭發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見她的時候,隻覺得她有一張雪白的臉,近乎蒼白,眉毛相當濃,配在那張扁扁的臉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長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銀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長褲,人家替我們介紹,她伸出手來與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鮮紅,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顏色。
  她的絲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揀起來,觸手的是輕柔的真絲,觸目的是YSL三個英文字母。她是那種千金小姐,留學不過是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與揮霍。
  她沒有怎麽注意我。
  她甚至沒有微笑。
  她的頭發則是墨墨黑的,沒有染過,也沒有熨過,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態,與其說是驕傲,不如說是心不在焉。她並不是單單對我不加注意,她對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煙。左手中指戴著一隻戒子,左手腕上一隻銀手鐲。她沒有說話。這是我第一次見她。
  她算不上美麗。
  或是活潑。
  或是可愛。
  或是健壯。
  隻不過有那種出世的姿態,目無下塵得如此自然,仿佛從來沒有人告訴過她:「你太驕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來那一日,便自覺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無香味」的那一種。偶然在她頭發裏,隻是一剎那,可以聞到一點點草藥味,那種牌子的洗頭水帶著股青草味道。
  然後見麵的次數多了,我覺得她五官有種說不出的味道,當她偶然笑的時候,她的神態像一個嬰兒。而且她不是學生,她已經在工作了。她在一間律師行裏做女秘書。
  她賺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師行會付三倍的薪水請她這樣的人材。但是她情願留在異鄉。她是一個奇怪的女孩子,廿五歲。有時候看上去隻有十五歲,有時候卻有三十五歲。
  我在讀醫。我最後的一年。
  她隻是吸引了我,我不過是一個男人。在這裏,可以說話的中國人並不多,言語無味的中國人則特別多。我有一輛破車,我送過她回家,她常常隻說:「謝謝,晚安。」然後就走了,從來不抬頭,好象從來沒把我的樣子認清楚過。
  她住在一層小房子裏,一個人。我認為是寂寞的,我從來沒有問過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識是不能問這種深入的問題。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飯出來,車經過她家,我看見窗口的燈光還亮著,不知道為什麽,我停好了車,去按她家的鈴。她來開門,光著腳,穿著牛仔褲,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歲,臉上很驚異。
  我看得出她沒有討厭我。於是我陪她聊了一會兒。她泡了茶讓我喝,我們東南西北的說著話。
  她自己沒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後,她臉頰上泛起了極其美麗的一抹紅色。那一天晚上,我覺得她是個美麗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們真談得很多,不知道話題自哪兒來,一直說到半夜,幸虧是個星期六。然後我也開始喝她的酒,那是馬添尼,喝了不多,我沒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夠的勇氣吻她。她沒有拒絕,我心裏麵打著問號:她是一個隨便的女子嗎?我有點罪惡感:如果我也想占她的便宜,就沒有資格問這種問題。她的身體很軟很動人,我沒有想太多,我的功課壓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個調劑。
  開頭我隻當她那樣。一個調劑。
  早上,我起床穿衣服,有點羞慚。她背著我很清楚的說:「不要掛在心上,昨夜我沒有喝醉。」
  是的。她廿五歲了。她應該知道她在做什麽事。所以我走了。
  我始終覺得她是一個很隨便的女子,隨便與男人上床的,而且事後叫那些男人不要掛在心上。
  我有種吃了虧的感覺。男人總是男人,男人娶老婆,要王寶釧式的,男人找女朋友,要玉女型處女型的。
  我沒有見她兩個星期。
  她也沒有找我。一切好象過去了。
  但是我想念那個晚上,真的我們談得這麽開心。而且我記得她身體的柔軟。她的頭發不滑留手。她的唇溫暖馥鬱。我想念她。
  我開始打聽她。人們對她的意見使我驚異。
  「啊,那個目中無人的女孩子。」
  「啊,她,什麽都用銀子,銀子打火機、銀子原子筆,銀子這銀子那,發了財似的。大概賺一半,向家裏要一半。」
  「倒沒聽說她有男朋友。」
  「沒有,她沒有男朋友你想追求她?算了,她哪兒瞧得起我們?有點自知之明好,何必去招她嘲笑?我們還養不起她一個小指頭。找老婆,講實際,找女朋友,講投機,我不敢上她的門。」
  她並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種女人。沒有人說她隨便,沒有人說她是眾人樂園。這裏有幾個中國人?每個人的嘴都壞,惡事傳千裏,由此可知她並沒有惡。
  然而她對我是隨便的,而且她沒有解釋何以對我如此隨便。我應該怎麽辦?
  我買了兩打黃色的玫瑰,一瓶馬添尼,去敲她的門。
  她來開門,屋裏仍然一個人。我並沒有事前通知她,由此可知她常常隻是一個人。
  她穿著牛仔褲,換了一件鬆身的罩衫,她接過了我的花與酒,她的直發垂下來,遮住了她的一邊臉,我伸手替她撥開了頭發,我吻了她。
  開頭總不過是玩玩。開頭總不過是調劑。那是開頭。現在不一樣了。
  現在我愛上了她。
  我隨便幾時來,她總是一個人,好象永遠在等我,地上攤著各式各樣的書:法律的、會計、速記、小說。她並沒有第二個男人,我是唯一跟她睡覺的男人。
  她並不是個隨便的女子。
  現在我愛上了她。
  四個多月了,我愛上了她。她還是那種漠然的態度,不經意的——「好,你來了,歡迎,冰箱裏有吃的,這一點點我貼得起,你不來,拉倒,我不會求你,互不拖牽。」
  秋天來後,她開始瘦。在我眼裏,她一天比一天美麗。
  今天我比她早起。房間裏很暖,窗子開著一線,供新鮮空氣透進來,白紗簾微微的動著,屋子裏是靜默的。
  她還是維持著那個姿勢,睡著。
  現在我對她很清楚了。她說得不多,但是我留心著一切。
  她以前在家有過一個很好的男朋友,後來鬧翻了,男的結了婚。
  她父母很有一點錢,她又是家裏唯一的女兒。
  她很靜默,很少笑,讀了太多的書。她隻在微醉後話特別多,那個時候,我最愛她。她從來不喝得爛醉,總是適可而止。我們相處得很好。
  不久大家都知道我是她現在的男朋友。
  但是我能娶她嗎?我不明白的事也太多。好象她對我這種完全信任,或是完全放任的態度。她從來不問問題,我不來,她不問為什麽,我來了,她也不問為什麽。女人什麽芝麻綠豆都談條件,女人其實都是變相的妓女,隻是在代價上,責任與義務有點差別。對我來說,太太奶奶不過是對著個固定的顧客長期賣淫,還頂悶。談戀愛的女孩子,第一件事便是叫男朋友付車錢請吃飯,請看電影,然後男朋友便開始得寸進尺,最後一步也還是上床。這樣分析大概是不對的,妓女嫖客沒有感情,夫妻男女朋友有著充份的愛,然而這愛是長久倒還好,可惜又是短的多,翻了臉個個恨不得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倒不見嫖客妓女有這麽衝動。
  隻是她不一樣。她真是公道。她不問我的過去未來。
  她待自己是一個人,待我也是一個人。或者當我不在她身邊的時候,她想念我,或者她並不想念我,但無論如何,她尊重我的自由。
  我不是她的附屬物,她不是我的影子,我們仍然是兩個獨立的人。
  僅是我沒有別的女人,她也沒有別的男人。
  我想娶她。
  當她醒來,我會說我要娶她。
  白紗窗簾輕輕的拂著,秋末的風帶著很多的寒意。
  我坐在地上。我沉思,我覺得我的決定沒有錯。
  我耍她嫁給我。縱然我養不起她一個手指頭,我還是要向她求婚。她並沒有叫我養她,她不是那種女人。
  我轉向她,我看牢她那隻鮮紅寇丹的手,雪白的手,這手很快將屬於我。但是這手,現在不也已經屬於我了嘛﹖
  我吻了她的手背。
  她轉過頭來,睜大了眼睛。她醒了。
  我把枕頭疊好,扶她半坐在床上,用毯子蓋好她,又關好窗,免她著涼。
  我說:「有要緊的話跟你說。」
  她仍然看著我。雙手疊在小腹上。她不出半句聲。
  我說:「你肯嫁我嗎?」我的語氣是很鄭重的。
  她淡然的反問:「什麽﹖」好象沒聽清楚似的。
  我吸進一口氣。她剛睡醒,沒聽清楚。我再說一次:「我們結婚吧。我們在一起已經四個月了。」
  「你為何要娶我?」她問。
  「因為……我愛你。」
  她微笑,「給我一枝煙。」
  我給她香煙與打火機。結了婚之後,她這種習慣一定要改,她會變一個很好的主婦,一年後畢了業,我會找到很好的工作,我們是有前途的。
  我興奮的說:「我們結婚吧。我們可以租一層新一點的房子,買一輛新點的車子,我們做正正式式的夫妻,而且我要你整天的笑。」
  她鮮紅的手指夾住了香煙,抽了幾口,她溫柔的答:「我不要住新一點的房子,不要開新一點的車,我不喜歡整天的笑,而且我不會嫁你為妻。」
  「為什麽?」我愕然問。
  「為什麽?」她反問。
  「是,沒有道理。我是你唯一的男朋友,我愛你,為什麽拒絕我?」
  「我不愛你,我隻與兩種人結婚,一種是我愛的,一種是有錢的。」她平靜的說。
  我五雷轟頂似的跳起來,「如果你不愛我,這些日子來——」
  「我相當喜歡你。而且我寂寞。我從沒說過我愛你,我從來沒有騙過你。事實上,今天還是我頭一趟說喜歡你呢。」
  我搖頭,我指著她,「但是這些日子,你犧牲了這麽多,你為我,難道——」
  「犧牲?」她按熄了香煙,「我犧牲了什麽?我連損失也沒有。我與你上床,因為我喜歡。女人一向以為身體是本錢,白陪了男人是大犧牲大損失,我不認為如此,我不是妓女,我的身體一文也不值,我值錢的是我的速記打字,是我對法律的認識。我犧牲了什麽?」她直直的問我,張著她的眼睛,此刻她的眼睛,明澄如湖水。
  叫我怎麽回她?
  「你不愛我?」我問。
  「不愛你。」她說:「我以前戀愛過,我知道什麽是愛。不,我不愛你。你很可愛很漂亮很聰明很有學問,但是我不愛你。」
  「你知道我是醫生?」
  「是。」
  「醫生可以賺相當多的錢,你既然不將我歸入第一種,第二種如何?」
  「醫生。賺多少一年?」
  「三年後我可以賺上萬鎊一年。」我說。
  她搖頭,「我不認為那是很好的薪水。」
  「你要嫁百萬富翁?」
  「我沒有說我要嫁誰。我隻是說我不要嫁你。」
  我沉默了。
  我拿起我的外套,穿上了,預備走。
  「為什麽你要向我求婚?我們的關係這麽好,你為什麽一定要破壞它?」她抬頭問。
  「因為我不想做晚上來早上走的情夫中的一個。」
  「你知道你是唯一的一個。」
  「我不知道你的口味幾時變,幾時對我說:「對不起,我不歡迎你了,我另外有了更好的。」
  你要玩到幾時?六十四?七十四?你以為到你三十歲的時候,還有男人路過會上門來看你一眼?」
  我咆哮著,侮辱著她。
  她還是很冷靜。「當我六十四、七十四的時候,我做些什麽事,與你無關。」
  「是的,你與我無關,我是浪漫的傻子。」
  「沒有人叫你傻子。你要控製我,因為你說你愛我,愛是什麽?因為我給你快樂,你想把我占為己有,你便說你愛我,而且準備娶我,太大的榮譽。現在你沒得到你要的,你生氣了,你大跳大叫,用難聽的話叫我的名字。」她說:「就是這麽簡單。我不愛你,我也不嫁年薪上萬鎊的醫生,對不起,兩個條件你都不符合。如果你打算再來,你是受歡迎的,如果你生了氣,不再來了,沒有關係,別放在心上。再見。」
  我臉上發熱,大力踏出她家門,用力的關上了門。
  她會後悔的。幾年之後,當她老了,她會後悔的。女孩子老得這麽快,女孩子能有幾年青春?
  她自然是要後悔的。追求我的女孩子有多少!那些女護士見了我像螞蟻粘蜜糖一樣。她是要後悔的,我大步的走著。
  然後室外的空氣使我冷靜下來。
  老天。我歎一口氣。我真不該說那麽多難聽的話,叫她難堪。使我慚愧的是,她一點尷尬都沒有,她倒是落落大方的,倒是我,無端端的吼叫了一輪。
  這些日子來,她對我這麽好,我享受了那麽多,毫無責任義務牽掛的享受。她請我看電影,為我補褲子,煮了麵大家吃,酒後的暢談,床上的溫暖——隻因為求婚不遂,我竟對她這樣。
  天哪。我又有什麽損失,什麽犧牲?我愛她就愛她好了,為什麽一定也強逼她愛我?她沒有幹涉過批評過我任何大大小小的習慣動作,老天知道我不是一個完美的人,我自己知道我是千瘡百孔的,但是她選了我,她待我這麽好,她整個地接受容忍了我。直至剛才,她還是心平氣和的,而我呢?
  我第一件想的,便是叫她婚後戒煙。她尊重我,為什麽我沒有尊重她?如果我不能忍受一個女人抽煙,就活該娶個根本不抽煙的老婆,為什麽要娶她,然後逼她戒煙?我還口口聲聲的說愛她,打著愛的招牌,幹涉到她六十四歲以後的光景。
  呀,誰比誰更懂得愛?
  我轉頭向她的家奔去,我不能沒有她。我不知道我們還可以在一起多久,但是每一天都是享受,人生這麽短,我為什麽要放棄她?
  我發狂似的奔過紅綠燈,奔至她家門,大力的敲著她的門:「開門!開門!」
  她來開門了。像往日一樣,赤著腳,牛仔褲,這麽快就換好了衣服,床鋪整得幹幹淨淨,我聞到了煎蛋的香味。
  我喘著氣,靠在門口。
  她一點也不為我離去傷心?還是她有把握我一定會回頭?
  嗬,她是一個沒有眼淚的女孩子。她隻有微笑。
  我應該滿足了,這樣的女孩子到哪兒去找?
  她手裏拿著鍋鏟,她平靜的問我:「煎蛋要生要熟?」
  我關上了門,脫掉了外套,坐在椅於上,「蛋黃要半生熟的,謝謝。」
  「不用謝。」她說。
  我看著她的背影。她的細腰緊緊纏在牛仔褲裏,修長的腿,略嫌過纖的肩,也就為了這樣,才顯得她的柔弱。
  她煎好了蛋,加了煙肉,放在我麵前。我拿起刀叉,才吃了兩口,我哭了。
  為什麽愛上了一隻蝴蝶?
  她垂下了頭吃早點,頭發遮住了一邊臉,我用手撥開了她的頭發,我的手是顫抖的,我的唇也是顫抖的,我吻了她的唇。
  什麽都還是一樣。我帶花與酒來,也帶蛋糕點心來。在她生日那天,我送了一隻極小的指環,但上麵有一顆閃亮的紅寶石。
  這一天是快樂的,我擁抱看她。我們兩個人在屋子裏跳舞。
  我問:「為什麽你從來不哭?」
  她喝得多了,我相信她說了實話。她答:「以前哭得太多,所有的眼淚流盡了。你相信嗎?眼淚是會流盡的。」
  我說我相信。
  但是我不相信她不愛我。
  沒有人相信她不愛我。
  她把戒指用金鏈子穿著,懸在脖子上。
  我問:「誰?誰叫你流盡了眼淚?」
  她靠在我身上說:「你不會相信,我忘了。」
  「是該忘的,我相信你。」我說:「不過這個人為什麽不是我呢?」
  「我不知道。」她說。
  我也不知道。
  我們在一起真的是快樂。每個人都問我們幾時結婚,我不響。她常常微笑。
  她的臉還是稍嫌蒼白,但是她的一雙眼睛越來越亮。她仍然留著紅指甲,仍然在床上抽煙。隻是我不再問為什麽。我覺得不應該問。
  十二月。
  大雪。
  我自醫院出來趕去看她。我照常的按鈴,跳著跳著,又搓著手,因為天氣真冷。
  她來開門,屋子裏一股暖氣襲上來,她赤著腳,牛仔褲,我一把抱住了她。她永遠是這個樣子。我用腳踢上了門。
  我們坐下來,我發覺她的書桌上堆滿了文件,其中一張攤得大大的,是一層房子的平麵藍圖。
  我看她的臉,她垂著眼,嘴角凝著一個微笑,睫毛都沒有抖動一下。
  「這是什麽?」我指著建築藍圖問。
  「一層洋房,在倫敦雪萊區。六間房間,兩個廚房,四個浴室,兩個大廳,三層樓,兩畝大的花園,停車場,男女兩個傭人,這是藍圖,這是屋契。」
  屋契上寫的是她的名字。
  錯不了,她在律師樓做事,錯不了。
  「我會有兩隻大丹狗,兩部車子。一部麥塞拉底印地,銀底豆沙紅的;另外一部勞斯萊斯魅影。你知道號碼是什麽?HU1, HU2.我名字的縮寫。」
  我明白了。
  奇怪。我沒有太大的失驚。我站了起來。
  「你要看戒子嗎?」她說:「他留下了戒子就走了。」
  她把一隻戒指遞給我。我拿在手中看。一顆眼淚型的鑽石,大如我中指指甲,再外行也曉得是一粒最完美的寶石。
  「在銀行裏我還有十萬鎊。不多,但是個好價錢。我運氣很好,我剛剛賣了我自己,賣得了好價錢。」
  我看著她,我平靜的說:「的確是好價錢,我一輩子也出不起這種價錢。」
  「那部印地就在門外,你要不要看?」她問。
  「不用了,謝謝,我曉得它的樣子,美麗的車子。」
  「我剛剛賣掉了自己。每個人都有一個價錢,我的價錢不便宜,我很高興。」
  但是她的聲音有點顫抖。
  我把那張藍圖折好,我倒是出奇的平靜,我說:「真可惜,你竟沒有找到你愛的人。你嫁了符合第二類條件的人。」
  「我明天搬到雪萊去住了。」
  「那間屋子,是合你心意裝修的」﹖
  「我還不知道,我想不會太差。我並不苛求」。
  「幾時結婚?」
  「中國新年。」
  「他是中國人?」
  「是的。」
  我想問多大年紀,但是我忍住了。我說:「很好,到底是中國人。」
  我說得這麽出奇的溫柔平靜,好象我不大知道,從明天起,我就永遠見不到她了,我們之間已經完了。我並沒有麻木,但是我知道這是遲早的事。
  「今夜很冷。」我說。
  「是的。」她垂著頭答。
  她把玩著那隻鑽戒,那顆寶石無處不是的閃著晶光。
  她的頭發又披了下來,我替她撥到耳後去,我吻了她的耳朵。然後我揀起我的大衣,我穿上大衣。
  她忽然轉頭問:「你為什麽走?」
  我在扣鈕子,怔了一怔,我隨即說:「你不能再叫我留下了,你是已售的貨物,別忘了你的商業道德。這話不是你應該問的。」
  她又垂下了頭。我看到了我送的那隻微不足道的戒子,仍然懸在她胸前。
  「祝你幸運。」我說。
  她不響。
  「再見。」我說。
  她還是不響。
  我開了大門。我走出去街上,找到了我的破車。來的時候太急,街燈又黯淡,是的,現在看清楚了,停在我破車邊的,正是部麥塞拉底印地,HU2,銀底豆沙紅。
  我沒有哭,我拉開了車門。
  她忽然從屋子裏跑出來,就是一件毛衣,赤著腳,站在雪地裏,抬頭看著我,眼神是木的,卻又懇切的。她的臉,我忽然看出,薄薄的加了一層化妝品,大概是為那個人加的吧?我在街燈下看見的,是一張美麗完美的臉。她輕輕的抱住了我,把頭埋在我胸前。
  她身體還是又暖又輕。
  她值得那價錢。值得那鑽石。值得那房子。值得這兩部車子。值得。
  我輕輕的推開她,「當心生肺炎。」
  她點點頭,退後幾步,我進了車,發動了引擎,我大聲說:「祝福!」
  雪下得很大。這是愛上一隻蝴蝶的結局。
  車子轉彎的時候,我看著她臉上閃光,她哭了?我希望她沒有?當一個這麽有智有識的女孩子要賣她自己的時候,她賣掉的既不是靈魂也不是肉體,隻是精神。
  我尊重她的選擇。
  但是我們在一起的日子啊。這些一快樂的日子啊我永遠不會忘記。
  我一輩子會在想。誰使她變成這樣,誰使她不再相信愛,誰使她變成一個不再哭的人。
  我永遠不會知道。我不知道她的過去未來,我隻認識了她七個月。
  不過從那個時候開始,我也沒有再哭過。
  我畢業了,捱了三年,成了月入上萬鎊的醫生,我換了新車,不過是一部小小的蓮花。每當我經過那條路,她以前住的那層小小舊房子,無論誰在我身邊,我都會想起她。
  普天下並找不到第二個像她那樣的女孩子了。
  窗口的燈有時候亮著,有時候熄著,裏麵住的是新人,即使有故事,也是新的故事。
  但是為什麽我沒有回家呢?一切是無痕無恨的,為什麽我還沒有回家呢?隻是為了偶而經過這個窗口,想一想以前的一段日子?
  我不知道。
  但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子,越看越美的女子,相信我。

表妹
  

媽媽要我娶老婆。媽媽說表姊夫他們家新蓋的房子在著名的海灘邊,要多美就有多美。表姊夫最近做生意發了一點兒小財,很會花錢的樣子,把表姊伺候得太太奶奶似的,平常沒事,叫了一大堆身份相當的小姐太太往他們屋子裏串門,花團錦簇。照媽媽的說法,要挑對象,表姐手下人多,她說:「你表姐呀,手下人材濟濟呀!」我笑答:「東方舞廳大班手下,也是人材濟濟呀。」媽媽給我氣得什麽似的。
  後來到底是親戚,且是表姐三十大壽,所以我就帶著禮物去拜壽,還是上了他們的家。
  表姐終於有勇氣承認三十歲了,那倒是不錯,我十八歲那年,她廿四歲,如今我廿八,她三十,很公道。她見到了我,白白的臉上堆滿了笑容,打扮得珠光寶氣的。那是一個下午,雖然秋天了,可是秋老虎,天氣仍然熱,他們家開了中央係統的冷氣。有三桌麻將在打著,白衣黑褲的女傭人走來走去,穿插著遞茶送水拿毛巾的,就差沒叫幾個戲子來站在麻將桌邊清唱,好會享受!
  我馬上笑,「啊喲!唱小堂明一樣嘛!」
  表姐不介意:「你呀,阿俊,你這張嘴不改,就一天娶不到老婆。」她親親熱熱的伸出手來,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雪白粉嫩,真如春筍一般,留著吋許的長指甲,搽得血紅,看上去不知怎麽的,就是給人一種恐怖感。無名指上戴著碎鑽戒,幾十顆一起閃閃生光。我一向不喜歡碎鑽,因此更給我理由掙脫了她的手。
  我問她:「我往哪裏坐?」
  「你愛坐哪裏就坐哪裏。」她笑,「表姐的家就是你的家。」你別說,表姊有這個好處,她說得出做得到,在她家裏,倒真的不必拘束。
  我隨便在沙發角落坐下了。喝了茶之後,我開始打量那些在努力打麻將的女子們。麻將據說是國粹,香港人尤其將之發揚光大,飯可以不吃,覺可以不睡,書當然更加可以不讀,這麻將嘛,怎麽可以不打!不搓麻將怎麽對得起良心,祖宗在祠堂裏的牌位要哭的!麻將一定要打。而且打的時候要怪叫、尖叫、嗔叫、嬌叫——「喲!把七條打錯了!」「唉!怎麽不扣住三筒呢?」
  我喜歡看女人打麻將,比看國語武俠片精彩,可是也就像國語武俠片一樣,看不長久,過沒有多久,看的人先累死了。
  這十多個女的都穿得非常漂亮,漂亮得像是時裝雜誌上走下來的,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麗。奇怪的是,約齊了似的,手指甲一律是鮮紅,個個像在滴血,我看久了隻好多喝幾口茶。茶也不是好茶。
  我跟表姐說:「這算什麽茶?」
  表姐說:「你要喝什麽?」
  什麽都喝,隻是像茶就行,別真擺個暴發戶樣子好不好,咱們窮親戚偶而上門來,某也不給好好的喝一杯,你那些好的青茶、普洱、碧螺春、龍井,什麽都行,泡將出來!快!快!不然就翻臉了。」
  表姐隻好跟傭人說:「那隻紅漆罐子裏的龍井,平日泡給老太太喝的,剛剛三小姐也要了一杯,再去泡一杯。」
  我問:「誰是三小姐?」
  「你姊夫的表妹。」她說:「一表三千裏,人怪得很。」
  我問:「多大年紀?」
  表姐說:「我不大喜歡這女孩兒,你去看別的,我跟你介紹,你看那邊拿著檀香扇子的如何?」
  我看過去。果然有個女子穿著鸚哥綠紗旗袍,手中正搖著一把檀香扇子呢,扇子的穗子也是綠的。她約莫廿二三歲的樣子,臉上化妝很精致,的確很美麗,一手拿著杯果汁喝,那果汁也是綠的,看上去倒是給我一種涼意。
  我說:「太美了,配不上她。」
  「那倒是真的,人家父親現開造船廠,不是做糖果餅幹生意,不過阿俊你嘛,倒可以試一試。」
  我笑,茶來了,我打開蓋子,喝了一口,見顏色清翠,不禁叫一聲:「好茶!」
  表姊說:「年紀輕輕,老槍似的。」她白了我一眼。
  她有點發福了,但是不討厭,身上也穿旗袍,假元寶領子,因為衣服做得緊,肚子與胃部凸得分明,但是看上去像個胖胖的小孩,很有趣,她不在乎胖,故此看上去自然。
  那個穿綠色的女孩子走開了,也加入賭團。
  我問:「喂!今天有沒有不賭的人?」
  「有呀,先生們都下水遊泳去了,我與你都坐著。還有那位三小姐-——三小姐在哪裏?一會兒說我照顧不周,那是他們家的人,我可得罪不起。」做太太有太太的難處。
  「姐夫呢?」我問。
  「下班就來了,來了又開遊艇陪朋友釣魚去了。」
  這是標準的小資產階級生活,我開始明白。
  「阿俊,你還是教那間破大學呀?一個月幾千塊,夠你用的,還是夠你瞧的?你姊夫廠裏正需要你這種人材,找也沒地方找,登外國報紙,登了半年了,偏偏你又不睬咱們,什麽意思?」
  「沒什麽意思,我是怕吃不到羊肉,反而惹來一身騷。」我也笑。
  表姐笑,「你坐坐,我去那邊一下。」她穿花蝴蝶似的去了。蝴蝶是蝴蝶,略胖了一點,飛得有點麻煩相。
  我看看表。就快黃昏了。暑氣退後可以到他們那個私家小海灘去走走。我對綠衣女郎沒有興趣,故此避到書房裏,拿著我那杯茶。
  書房有人比我先在。
  這個人坐在地下看電視,用遙控機按著換電視台,終於選了一個歌唱節目,她半斜地靠著張真皮沙發,我看不到她的臉,我知道她沒發覺我,可喜書房奇大,我離她遠遠的在一張沙發上靜靜的坐下了。
  要是早那麽五六十年,我準以為她是男人。
  她穿著一套雪白的真絲唐裝男人短布衫褲,據說目前流行這樣「中國熱」,暗織玫瑰花紋,梳著一條大油辮子,垂在背後,差不多到股際。
  我看到這樣的打扮,真是呆住了。表姐這邊,人材濟濟啊,剛才一個鸚哥綠已經搶盡鏡頭,現在又出來一個女扮男裝的。
  她伸出手來拿茶杯,手卻不是雪白的,曬得淺棕色,也沒有搽指甲油。茶杯……我明白了。她是那個三小姐。隻有她才喝茶,隻有她不搓麻將。
  原來三小姐是這樣的。
  她伸出了一隻腳,我又叫聲好,她足下穿一雙白緞繡深紫色蝙蝠鞋,白色真絲襪。她應該轉過頭來,我想見見她的臉,看她長得如何,她不會醜,這身打扮就叫她醜不了。
  我輕輕咳嗽一聲。
  她馬上發覺了,轉過頭來。
  我看著她,心中有一種震蕩的感覺,一種傾心的愛慕。
  她臉上沒有化妝,曬得黑黑的,抹了一層油,眼角微微飛向鬢邊,嘴角有點嘲弄似的往上翹,頭發什麽花樣也沒有,就是梳在腦後打一條辮子。
  我看著她,她也看看我。
  她胸前有一條金鏈子,一看就知道是隻掛表,好小子,真打扮整齊了。
  她緩緩站了起來,咳了一聲,喝了一口茶。我也喝一口茶。她拿出一把男裝扇子,打開了,搧了兩搧。扇子是雙麵泥金的,一麵是鬆鶴,一邊是牡丹,拿著錢沒地方買的好東西。
  我隻好稱呼她一句:「三小姐。」
  她有點驚異,可仍是大刺刺的問:「你是誰?」
  我有點氣,你是小姐,我不見得是小廝呀,我是欣賞她這一份詭異,要不然,我就去跟那個綠色小姐搭訕了,人家的眼睛鼻子未必比她長得差。
  就在這個時候,表姐進來了,「噯喲!在這裏!外頭擺飯了,去吃吧。」
  三小姐微微點點頭,就走出了書房。表姐把電視機「拍」的關掉了。
  「這個怪人。」表姐笑,「打扮得不三不四的,他們家以前有個表姑是做戲的,叫什麽倪紅豔,那時候做戲不光彩,是下三濫人馬,她說她不怕,這三小姐平常就照她那太姑婆的打扮,非驢非馬。你不曉得你表哥,家裏真寶,太公是拆字的,怪不怪?」
  我說:「她很漂亮。」
  「神經!外頭比她漂亮的女孩子多少!三小姐學過彈詞,你知道嗎?說不出的奇,英國拿了學位回來,什麽也不做,去唱彈詞,也沒唱好,學晚了,可是頗能哼哼,高興起來,給你哼個『庵堂認母』,真受不了!」
  我笑,「這麽好玩?」
  「她呀,好玩的事多呢,傳遍了親戚間。」
  「為什麽我不知道?」我問。
  「你是男人,不能給你知道。」表姐說:「吃飯去,來!」
  「我不餓,我在這裏坐著。」我說。
  「給你拿點心來。」表姐出去了。
  真是啊,表姐手下,什麽樣的人都有啊,我在想那三小姐那炯炯的目光,可是就在這時候,那個穿鸚哥緣的小姐進來了。
  「有人!」她假裝吃驚,可是又笑笑的坐下了。
  我發覺她剪了一個最時興的娃娃頭,人也就像洋娃娃。
  「你是俊表哥吧?」她客氣的問。
  我點點頭,咱們這裏,全是表哥表妹表姐一大堆。
  「沒出海去玩?」她問。
  我搖搖頭,問她:「剛才輸還是贏?」
  「沒算清楚。」她笑,非常的嬌俏。
  「現在再玩?」有一個聲音搭了上來,微微低沉的喉嚨。
  原來是三小姐,我笑說:「好呀,玩什麽?」
  「摸撲克牌,誰大誰贏,一張一百塊,不準賴。」她說。
  穿綠的小姐顯然不喜歡她,勉強笑道:「三表妹就活活像個賭徒。」
  三小姐冷笑,「我是賭徒,那外頭坐著的是什麽?文人雅士呀?你玩不玩?」
  對方氣了,「玩!」
  三小姐打開了一副撲克牌,洗了一洗,手法熟練,那一位馬上抽了一張,一看就攤開,是黑桃老K。她得意的笑。我抽一張,是J,輸了,三小姐順手一拈,卻是紅心愛司,另一位小姐臉色便不好看。
  第二次又是這樣,三小姐的愛司扣緊了她的老K,三次過後,她站起來說:「不玩了!」
  三小姐抬頭,「拿錢來!」
  「這就去拿給你!」她蹬蹬蹬的走了。
  三小姐忽然笑起來,臉上一副頑皮的顏色,像個小男孩似的。我呆呆的看著她,她從容的洗著牌。
  她說:「我出了老千,她還不知道呢,哪兒有這麽巧的事,我知道她會來勾引你,所以馬上跟了進來,氣她,誰叫她在我背後盡說我閑話!」
  我見她這麽天真活潑,又高興了幾分。我說:「她怎麽勾引我了?她沒說你壞話呀。」
  「你懂什麽!」她揚揚眉毛,「她笑我們家有人是做戲的,我就偏作戲子打扮,好氣她,做戲又怎麽樣?她老子還私運軍火呢。」她吐吐舌頭。
  「別這個樣子,大家是親戚,是表姊妹。」我笑。
  「這種親戚,算八百年也算不出來,要進計算機的。」她說。
  「你氣了她,有什麽好處呢?」我問。
  「我痛快呀。」她說。
  「小孩子脾氣。」我說。
  「你幫她,是看上她了?我頂多道歉好了,是真的,咱們這些表姊妹當中,她長得最美,所以我最最受不了她。」她坦白得像個孩子。「喂,你還賭不賭?」
  「你出老千,誰敢跟你賭?」我反問。
  她把扇子拿出來搖了搖。
  我說:「扇子倒是好貨。」
  「我外婆的遺物,是我大舅舅五十塊銀洋錢義買回來的,現在到了我手裏。」她補一句:「現在流行複古。」
  我笑。時髦是真時髦。
  她問我:「要不要兜風?你開什麽車子?」
  「爛車。」我笑說。
  「爛車最好。」她說:「我上去換個衣服,下來我們兜風去。」她馬上走了。
  她才走,她的冤家對頭就來,手上拿著三百塊。她跟我訴苦:「俊表哥,你見過這樣的人沒
  有?」
  我微笑,老老實實的說:「沒見過。」
  她以為我同情她,馬上說:「現在大家都怕她----」
  「怕誰----?」老三飛快的下來,笑著接上去問。
  我看她換了牛仔褲T恤,又是一個樣子,非常俏皮的看住她的表姐,存心要把人氣死的樣子。
  她表姐說:「你穿成這樣,一會兒怎麽跳舞?」
  「誰跳舞了?」她笑說:「我跟俊表哥開車兜風,是不是?俊表哥?」
  我尷尬的笑,真滑稽,做了近三十年的王老五,今天忽然成了香餑餑了。我隻點點頭。老三把我一陣風似的拉出書房,在邊門溜走了。
  暑氣已經退了,海風很涼。
  她忽然沉默了下來。
  我看著她的牛仔褲,T恤。T恤是奶白的,褲子是縛腿的,她把手插在褲袋裏。
  過了一會兒她說:「我知道,你一定在想:這個女人虛有其表,幼稚得很。」
  「做人要厚道點好。」我淡淡的說。
  「她對我不好。」
  「隨她去。」
  「我受不了氣。」
  「你就冷冷的看她一眼好了,現在你跟她一樣見識,同等地位了,誰也不比誰高級。我不會故意討好你。我要是能說假話,我也能對別人說假話。」
  她微笑,「你與他們不一樣,我看得出來。」
  「聽我的話,別老想占便宜,天下哪來那麽多的蠢人?人家上那麽三四次當,你就完了。」
  「你看你,裝個表哥樣子。」她歎口氣。「你進去跳舞吧,我回家去了,省得你教訓我。」
  「不是說兜風嗎?」
  「不兜了,那位小姐看上你了,我何必自討沒趣?正如你說,便宜別占盡了才好。」她低著
  頭。
  我笑,「忽然你悟起道來了。你怎麽知道誰看上了誰?來,不嫌車子爛,兜風去。下次你還是穿普通衣服吧,太奇裝異服,也不好。不是我老說你,現在還穿緞子鞋,你做賈寶玉呢。」
  她不響。
  她跟在我身後,我們在沙灘上走著,潮退,沙濕,兩行腳印。她很纖細,看得出很好動,不然不會曬黑)。看得出很好勝倔強,不然不會花了那麽多的心思來氣人。她不曉得跟另外一位小姐有什麽過不去的地方。我側頭看看她。她換了雙橡皮鞋,完全變了樣子,現在她就是一個非常好看活潑的小姑娘。
  我說:「來,表妹,我們坐下,算算親戚關係。」
  她笑了。我拉拉她的長辮子,她跟我坐在一塊大石上,海水淹過來,我們並不介意。我的親戚關係如下:我的表姐嫁了我表姊夫(廢話),我那表姊夫有個表姑,是她的父親的堂妹,所以她是我的表妹。這是簡單的說法,滑稽一點,她是我父親的妹妹的女兒的丈夫的爸爸的爸爸的弟弟的女兒的女兒——大約若此。排行第三,在家很有點臭脾氣,人便叫她三小姐。
  排出這樣的名堂來,她笑得幾乎從石頭上摔了下來。
  她問:「那麽那位穿綠的,跟你又是什麽關係?」
  我說我不打算派了,不然頭都漲了。
  她說:「她長得美。」聲音很感慨。
  我看著她,她也很美,就因為她不曉得她美,所以才最美,她的臉是東方人應有的膚色,大杏眼,雙眼皮深深的,鼻子並不高,因此更像中國人,黑鴉鴉的一頭好發,額角略低了一點,但是並不妨礙她的清秀。
  她一定是被寵壞了的女孩子,表姐一屋裏都是被寵壞的女孩子。
  我笑說:「你以後別作清朝打扮好不好?不然我們會有代溝啊,從鹹豐年到現在——我的天!」
  「你為什麽要管我頭、管我的腳?」她斜眼看我,「就因為我是你表妹?你那邊一客廳都是表妹。」
  「你是小表妹。」我說:「而且是個懂得喝茶不搓麻將的小表妹。」
  「你的要求倒是蠻低的。」她取笑我,「隻要不打麻將?」
  「嘿!要求低?你去打聽打聽!女博士女醫生女什麽都一大堆,但是不坐麻將台子的女人有幾個﹖」
  「你為什麽痛恨痲將﹖」她問。
  「我沒說恨,我從來不恨。」我裝個鬼臉。
  「搓麻將好,坐久了屁股大,屁股一大福氣好,福氣好了有太太奶奶做,做了奶奶更可以成天價打牌——噯,表哥,你不懂,這良性循環,好處說不盡呢!」
  「去,你去大學演說,說打牌的好處,我肚子餓了,你跟不跟我?」
  她聳聳肩,「我是小嬉皮。」她說:「到處去得。」
  「你今年多少歲了?廿一了沒有?」我疑心。
  「廿二歲。」她說:「長得小,所以可以扮小孩子。但是今天是大表姐生日,我們不能開溜,還是回客廳的好。」
  我想想也是對的,我問:「那個穿綠的女孩子叫什麽名字?」
  「也是你的表姊呀,叫什麽,你問她自己。」
  我笑,與她回大廳,這時候燈光已經黯下來了,跳舞的跳舞,談天的談天,男仕們也都疲倦的回來了。我與這三小姐混進廚房,找到食物,又開了一瓶白酒,偷吃得非常香。偷吃味道往往最好,她懂得吃。
  我們把牛油厚厚的塗在新鮮麵包上,把羊酪咬著跟麵包一起吃,又喝酒,就在餐桌上高談闊
  論。說了很久很久,我原本喝十瓶酒也不醉的,但是現在卻偏偏有酒意,酒逢知己千杯少。
  我說起我沒有女朋友的事。
  她說:「我那時候男朋友一大把,有什麽用﹖張愛玲說的----一不能結婚,二不能贍養。我自己再加一條:三不能談天,有個鬼用。」
  我借著酒意,我問:「現在呢?」
  她來不及答,我已經接了上去----
  「我是一個負責任的男人,我覺得我們很談得來,我是你表哥,噯表妹,你覺得我怎麽樣﹖」
  她怔怔的看看我,忽然垂下了眼睛。
  我以為問得太唐突了,隻好幹咳幾聲。
  她輕輕的說:「太遲了。」
  「什麽﹖」我沒有聽清楚。
  「太遲了一點。」她說。
  「為什麽?」
  「我已經訂婚了。」她說。
  「訂婚?誰?你還是個孩子哪。」我跳起來。
  「他也是我的表哥,我也是他的表妹,他雖然沒有你風趣,但他有他的好處。今天……他也在此地,他出去釣魚了。」
  我怔住了。
  「對不起。你的好意,我不會忘記。也是一個舞會,我與那位穿綠的小姐一起來的,他看中
  我,沒看中那一位,所以她一直生我的氣,所以我一直要氣回她,但今天聽了你的話,我決定不再跟她鬥下去了,謝謝你。」
  我沉默著。喝了一大口酒。
  「咱們還是表哥表妹,不是嗎?」她問我。
  「嗯。」我說。
  「謝謝你。」她說。
  我看著那張罕有的臉,很公道,有人比我先發現她,而且有人也懂得欣賞她,太難得了。因此傲氣淩人。
  我又喝了一口酒。
  「你長得很美。」我低聲的說。
  「謝謝你。可是我一點也不漂亮,不過我比她們霸道,訂了婚還跟人搶風頭。」她笑,「她們都不喜歡我。」
  我點點頭。
  「她一定更氣我了,我得向她道歉才行。」她說。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年紀很輕的男人走了進來,他長得很不錯,可是皺著眉頭,他說:「阿三,我找得你要死,你飛到哪裏去了?」
  「莊子的夢裏去了。」她答。
  「別開玩笑。這位是誰?」他敵意的看著我。
  「你們也是表兄弟,他是大表姐的親表弟。」
  那男孩子笑了,坐下來,拿起麵包就吃,並且說:「阿三,他們家好的茶葉放在什麽地方?每個人都喝果汁汽水,我想喝杯好茶。」
  我默然,我還以為自己標格,人家又何嚐不是一樣。
  阿三說:「不知道。」
  他說:「我們溜了吧,好不好?這種舞會,沒完沒了,到過也算了,我們走了主人也不會知
  道。」
  阿三馬上點頭,與未婚夫同心一致,難怪他要挑中她。
  阿三還問我:「喂,你也走吧。」
  我微笑,「都走了,怎麽辦?總要有人殺身成仁,做犧牲品呀。」
  那男孩子笑,「說得好,那麽對不起你了。」他擁著阿三,打算走了。
  阿三向我投來一眼,然後跟著她未婚夫走了。
  那一眼很深沉,是一種形容不出的黑,說了很多話,一眼就說了很多話。
  我怔怔的,坐在餐桌前,繼續喝著半酸半甜的白酒。
  就差那麽一點,那麽一小點。那麽一點。
  我自己用兩隻手指比著,那麽一點點。
  她那雙眼睛,她的膚色,我永遠不會忘記這個表妹。
  我放下了酒杯,因為一瓶白酒已經喝完了。
  表姐走了進來,見到我,便笑,「你這隻大老鼠,躲在這裏偷吃!你好大的膽子。我想告訴
  你,你別去惹那位三小姐,她是訂了婚的,未婚夫很會吃醋,別一言不合,在我這邊打起來才好。」
  我點點頭,表示知道。「那位穿綠的呢?」
  「被阿三氣走了。你不知道我這些表妹們,沒有一個好惹的,依我看,表妹是少一個好一個,表弟嘛,多幾個不妨。」
  「說得對。」我說。
  「你怎麽了?」
  「剛才幾個小時裏,我走了人生的一大段路,喜怒哀樂,包括戀愛失戀,得而複失,你相不相信﹖」我問。
  表姊沒好氣,她說:「對不起,我不懂,依我現在看,表弟表妹都是少幾個的好。」。她說:「你醉了,我不陪了,你不能開車,就到客房休息一會兒。」
  她也離開了廚房。
  我沒有醉,我怎麽會醉。才那麽一小瓶白葡萄酒。但是今天的確是個喝酒的好日子。我坐在那裏,看看桌子上零零碎碎的雜物,想到那些女孩子的笑,巧巧妙妙,風姿嫣然的笑,都是我的表妹?
  我站起來,走到客廳去。舞會正好半散,是頂有味道的時候。穿綠的小姐走了,可是還穿紅
  的、藍色、白、黑、花的,都是漂亮的小姐,在脂粉綾羅堆裏過日子的小妞,一般的粉妝玉琢,一般的可愛美麗,喝了一點點酒之後,情緒很愉快,我請她們跳舞,她們忙著打聽我是誰。
  最後我請過生日的表姐跳舞,祝她「永遠美麗快樂健康富足。」她笑了,說我真會說話。表姐夫笑著叫我別哄他太太,免得哄壞了她。
  表姐更高興了。這真是一個快樂的場合。
  最後表姐問我:「你看中了誰沒有?」
  我搖頭,「有些是訂了婚的,有些沒看中我,有些氣跑了,有些不合心意,非常的悲歡離合。」
  表姐笑,「你常常來,我就可以幫你再想法子,你別畏縮呀,一次半次,你就想老婆到手?我的那些表妹們出身全是有來頭的,比不得那些在外邊拋頭露麵,打字呀,做會計呀這些。千金小姐,當然要花點功夫,我又不討厭你上門來,你怕什麽﹖總叫你物色一個好的回去。」
  好大的口氣。
  可是……把一個千金小姐抬回家去,又該怎麽辦呢?這仿佛距離很遠,我不應該想的,目前隻該聽表姐的話,怎麽樣去勾引一個漂亮的小姐。
  然而不會有那麽漂亮的了吧?那種黃澄澄的膚色,太陽金光瀘過,叫人睜不開眼睛來的。那種杏眼,深而且黑,不在乎的神情,機靈的語氣。我確信有一見鍾情這種事。
  不過今天是一個快樂的日子。大家都應當快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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