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那些少年的歲月
一九八六年,我們保中女子中學的排球隊一行八人,由教練老文康率領,到泰國集訓。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麵包樹,樹高三十多公尺,會開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狀象一顆圓形的鈕扣,它會漸漸長大,最後長成像人頭一樣的大小,外表粗糙,裏麵塞滿了像生麵包一樣的果肉。將這種果實烤來吃,味道跟烤麵包非常相似。那個時候,我沒有想過,我是一個既想要麵包,也想要愛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讀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隊的,我們被球隊那套紅白間條製服迷死了!而且五十歲的老文康教練在學校非常有勢力,他喜歡挑選樣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隊。當時能夠成為排球隊隊員,是一份榮譽。
跟我們同時加入球隊的,有韋麗麗、樂姬、宋小綿、葉青荷和劉欣平。韋麗麗是一個例外--她長得不漂亮,健碩黝黑,頭發幹硬濃密卷曲,活脫脫象一塊茶餅。中二那年她已經身高五尺七寸,後來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兩條腿,粗壯得象兩隻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員,老文康找不到拒絕她的理由。
樂姬是校花。她的確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褲,那兩條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許因此,她對人很冷漠。
我叫程韻。
在保中七年,我們沒有見過什麽好男人。連最需要體力的排球隊教練,都已經五十歲,其他男教師,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歡學校泳池新來的救生員鄧初發,他有八塊腹肌和一身古銅色皮膚,二十歲,聽說從南丫島出來。
為了親近他,迪之天天放學後都拉著我陪她去遊泳。
為了吸引鄧初發的注意力,迪之買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會讓人看到乳溝--如果主人胸部豐滿的話。可惜,讀中二的迪之,才十四歲,還未發育,穿上那件泳衣後,我隻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個時候,我們幾個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韋麗麗。她發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線也比較突出,她又不戴胸圍,打球的時候,一雙乳房晃動得很厲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歡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駝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綿、青荷、欣平私底下討論過一次,我們不希望乳房太大,那會妨礙我們打球。
到了冬天,學校泳池暫時關閉,鄧初發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還寒的十月底遊泳,暗暗叫好。迪之雖然有點失落,卻很快複原。少女的暗戀,可以是很漫長的。
那個寒假,發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綿在上英文課時,第一次月經來了。她把淺藍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紅,尷尬得大哭起來。她們說,她第一次就來這麽多,有點不正常。第一次通常隻來很少量。這件事很快傳開,小綿尷尬得兩天沒有上課。
“我希望我的月經不要那麽快來。每個月有幾天都要在兩腿間夾著一塊東西,很麻煩!”我說。
“聽說月經來了,就開始發育。”迪之倒是渴望這一天,一旦發育,她便名正言順戀愛。
終於,來了!
迪之在上曆史課的時候,發覺自己的第一次月事來了,乍驚還喜地告訴我。當天正是星期三,放學後要到排球隊練習,迪之到總務處借了衛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裏慶幸自己的麻煩還沒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時,我的第一次月事也來了。
“程韻來月經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難堪死了!迪之常說,我們是在同一天成為女人的。也許因為這個緣故,後來我們曾經誤會對方,也能夠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條街,父母都不大理我們。月事第一次來的晚上,我們一起去買生平第一包衛生巾。那時是一九八一年,超級市場不及現在普遍,買衛生巾要到藥房。藥房裏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衛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氣向一個男人要衛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們在藥房附近徘徊了兩個多小時,藥房差不多要關門了,我們才硬著頭皮進去買衛生巾。由於“飄然”衛生巾的電視廣告賣得最多,我們選了“飄然”。後來,又輪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樂姬都有月事。這時,韋麗麗才告訴我們:
“我小學六年級已來了!”
我們目瞪口呆,小學六年級就來?真是難以想象!
聽說現在的女孩子,六年級來月經並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歲已經有性生活。我們十四歲才有月經的這一代,也許因此比她們保守,仍執迷於與愛並存的性。
後來,我和迪之都有勇氣自己去買衛生巾。許多許多年後,迪之還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買衛生巾。但,我不會。我看不起肯替我買衛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說得對,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來了,身體便開始發育。每次練習結束後,我們躲在體育館的更衣室裏,討論大家的發育情況。
“我將來一定是平胸的,我媽媽也是平胸的。”小綿有點無奈。
“我喜歡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說。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馬地,父親是建築商。她的家有兩層高,單單是那個平台,也比我們的體育館大。她是家中幺女,兩個姐姐在美國讀書,父母最疼她。我們參觀過她的衣櫃,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連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連卡佛!)。如果擁有這幾個衣櫃的衣服,我也願意平胸。
“平胸有什麽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對青荷一直有點妒忌。青荷家裏的女傭每天中午由司機駕著酒紅色的平治送午飯來給她,我和迪之時常老實不客氣要吃青荷的午餐,隻有光蕙從來不吃。
劉欣平家裏也有女傭,但氣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親餘惠珠是學校的中文老師,父親是政府醫院的醫生,家住天後廟道。
那時候,我不知道,我們雖然是好同學,卻有很大的距離。光蕙不喜歡青荷,也許是她對這種距離,比我敏感。數年前,有一個男人追她,人不錯,她就是不喜歡。後來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門。對她來說,嫁去屯門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馬地!
宋小綿長得比較瘦小,八百多度近視,除了打排球時顯得非常勇猛,其餘時間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營盆經營一間雲吞麵店。
小綿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親,是個很幹淨骨子的女人。她很會為兒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歡小綿跟青荷和欣平來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兒推向上層社會。
韋麗麗住在銅鑼灣,我上過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親剛好回來,我簡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親。韋麗麗的母親長得年輕漂亮,衣著摩登,她有一頭濃密的曲發,麗麗的頭發也是遺傳自她,但麗麗的象一塊茶餅,她卻象芭比娃娃。她和麗麗同樣擁有高佻身段,笑容燦爛迷人。
我從來沒有見過麗麗的父親。怎麽說呢?她的家,當時是連一點男人的痕跡都沒有的。沒有父母親合照,沒有全家福,沒有男人拖鞋。浴室裏,也沒有屬於男人的東西。
夏天來了,泳池開放,鄧初發也回來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溝。
我不明白迪之為什麽會看上鄧初發,他不過泳術很出色而已,而且據說是兩屆渡海泳冠軍。
“他的蝶式遊得很好。”迪之說。
“喜歡一個男人,就因為他的蝶式遊得好?”我驚歎。
“就是這麽簡單,愛情何需太複雜呢?”迪之說。
“我認為愛情應該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我說。
“程韻,你將來要愛上什麽男人?”迪之問我。
“我不知道,總之不是一個隻是蝶泳遊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參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糞便一起遊泳的傻瓜。”
“我知道鄧初發打算參加下個月舉行的渡海泳。”迪之說,“我準備跟他一起參加,這是一個接近他的好機會。”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還說渡海泳?”
“我已經決定了!我們一起參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會坐渡海小輪嗎?”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說服鄧初發帶她去參加渡海泳。
比賽在淺水灣舉行,真的有許多傻瓜參加,迪之跟在鄧初發後麵,不時向我們招手,還借故拉著鄧初發的手。
比賽開始,鄧初發首先帶出,迪之努力地前進,我們高聲為她打氣。想不到迪之為了一個男人,可以置生死於度外。海裏的人太多,大家又戴著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見了迪之的蹤影。海裏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員立即跳下水救起一個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來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給一隻大水母炸傷了整個臀部!她被救生員送上岸時,伏在擔架上,痛苦地哭叫。
鄧初發仍在海裏,迪之被送去醫院,醫生替她塗了藥膏,說沒有大礙。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們說話。
“你這次真的是為愛情犧牲!”我說。
“鄧初發不見得也喜歡你,我看你別再一廂情願了。”光蕙勸她。
“我的屁股會不會有疤痕?”她憂心。
“鄧初發不會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沒事吧!”鄧初發捧著獎杯衝入病房,他看來很著急。
“我傷得很重。”迪之裝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沒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來背你。”鄧初發把獎杯交給迪之。
“你拿了冠軍?”迪之問他。
鄧初發點頭:“送給你。”
迪之伏在鄧初發背上,溫柔地說:“謝謝你!”
迪之和鄧初發就這樣相戀,二十一歲的鄧初發,原來也是初戀,戀愛在保中女中,是一項禁忌。訓導主任王燕是一個臉上長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歲還未嫁,她對中學生談戀愛,深惡痛絕。每天放學時間,她會站在學校大門監視,不準男孩子來接女生放學。
如果她知道鄧初發和保中的女生談戀愛,一定毫不猶豫立即把他辭退,並肯定會在早會時向全校公告這件事,痛心疾首,義正辭嚴地告訴我們,戀愛是洪水猛獸。再以她個人為例,她就是一直放棄許多戀愛機會,才有今天的成就。我們一直懷疑,這些機會是否確曾出現。
這件事也不能讓教練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細心挑選學校裏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隊。她們樣貌娟好,成績中上,玉潔冰清,如果有一個隊員,十四歲開始談戀愛,且跟學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員戀愛,他肯定會大發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覺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種氣質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奮、合群、聽話、任由擺布,是很好的追隨者,決不是領導人。迪之有主見,不甘被擺布,也不肯追隨。當然,我也不象保中學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聽話,老文康曾說:“程韻,我真不知道將來有什麽工作適合你!”
後來,我才知道,是戀愛。
鄧初發把迪之霸占了,從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隻剩下我和光蕙兩個人,一個海灘或一個泳池,才有一個救生員,她一個人便等於一個海灘。
我不是看不起鄧初發,隻是我常常覺得,一個男人,選擇去做救生員,是否比較懶惰呢?
“他不過暫時做救生員。”迪之說,“他最大的理想是成為香港遊泳代表隊,參加奧運。”
“參加奧運?他廿一歲,是不是老了一點?”我說。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鄧初發,那時,我也不可能理解,一個男人總會為自己的不濟找出許多藉口,我隻是覺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歡他。
多個月後的一天,迪之興高采烈跑來告訴我:“鄧初發不做救生員了!”
鄧初發有一個朋友在灣仔經營一間體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裏幫忙。
“好呀!以後買球鞋有半價。”我說。
暑假後,鄧初發離開保中。我們買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價優待。星期日不用上課,迪之會到店裏幫忙,儼然是老板娘。
那時,我以為她會一直跟鄧初發在一起,他們看來很幸福。後來,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個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標,也許當時連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預科的那一批球員,相繼因為升學離開,老文康決定集中訓練我們。當然,我們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謂訓練,不會十分嚴格,他自己都五十三歲,才沒有那麽多精力訓練我們。集中訓練的意思,是學期結束前,在我們當中挑選兩位正、副隊長。
能當上保中女排隊長,自然成為學校的風雲人物。
我們這批人之中,以韋麗麗的球技最好,但韋麗麗肯定不會被選為隊長,因為她長得不漂亮。
剩下來的,隻有我、迪之、光蕙、青荷、樂姬。樂姬的技術,在這兩年間進步了很多,而且她長得這麽漂亮,我們都擔心她會當選。她是那種一旦讓她做了皇後,她便會排除異己的人。最想當選的,是光蕙,她時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證明自己,尤其向葉青荷證明。
那一年,中國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軍,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熱。我們都各有偶像,韋麗麗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曉蘭,她是最漂亮的一個。那時,我已經明白,作為一個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這個學期開始後的第一次排球隊練習,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決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隊長。迪之、小綿、青荷、欣平、麗麗都熱烈鼓掌,我注意到樂姬眼裏充滿妒意。她就是那種女孩子,以為她這麽漂亮,不應該失去任何東西。
老文康選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這個人比較有組織能力,比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歡光蕙這種類型的女孩子。她並非很漂亮,卻是嫻淑的小家碧玉,臉蛋圓嘟嘟,腰肢也渾圓,象個聽話的小媳婦。
老文康的小兒子和我們差不多年紀,他常常想找個小媳婦。我們常常這樣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歡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於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聽話。老文康選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會考到了,我們應付得很輕鬆,還可以每星期回去練習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績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個A ,我也有四個A 。老文康請我們吃了一頓潮州菜作獎勵,那時,我覺得他很疼我們。直至中七,我才發現他並非我想象那樣。
預科第二年上學期的一個下午,我本來約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談訂造新球衣的事,臨時不見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門敲了很久也沒有人應門,我以為他不在,掉頭走了一段路,回頭竟看見光蕙從他的房間走出來。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見對方,她沒有跟我說話,從另一邊離開。我把這件事告訴迪之。
“你是說教練他--不會吧!他都五十五歲了!而且,他那麽正直。”迪之說。
“我也這樣想,也許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傾訴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說。
這件事我並沒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無其事地跟我們一起玩。一個月後的一天晚上,我們相約在灣仔一間清吧喝咖啡,光蕙也來了。
“老文康喜歡我。”光蕙告訴我們。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說。
“不!不是這樣。他……他喜歡我,我也喜歡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麽世俗,是愛情,是一種升華了的愛情,他愛我,我也愛他。”光蕙甜蜜地說。
我和迪之都嚇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師生戀?”我有點難以置信。
“可以這樣說。”光蕙說。
“但,但老文康已經五十五歲,你……你才十九歲,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當你的爺爺!”迪之說。
“年齡不是問題。”光蕙說。
“你怎知道他愛你?”我說。
光蕙說:“你們要發誓不告訴別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辦公室裏,他說,我不久便要離開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點頭,我以為他會吻我的額頭,但他吻我的嘴唇,接著,他吻我的胸部。”
“什麽?你和他做這種事?”迪之吃驚地望著光蕙。
“什麽這種事,我們沒有做過什麽。”光蕙說。
“還說沒有什麽?你們接吻!”我說。
“你們接著又怎樣?”迪之問她。
“他脫去我的校服,抱著我很久。”光蕙說。
我真的很吃驚,那時的我,天真地以為男女之情並不涉及肉體。
“迪之,我想問你,一個男人是不是喜歡一個女人才會吻她的。”光蕙問迪之。
“應該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會跟你做這種事,你是他的學生呀!他最小的兒子年紀也比你大。”
光蕙說:“迪之,愛不是這樣的,我不計較他的年齡和背景,我覺得我和他之間,象父親和女兒,他吻我,也是象父親吻女兒。”
“父親怎會吻女兒的胸部!”迪之說。
“所以我和他的愛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見你從他的房間走出來。”我說。
“你們要發誓,不告訴任何一個人。”光蕙說。
當時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愛情。迪之會比我清楚,她和鄧初發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說出來,是想聽聽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們喝咖啡直到淩晨,光蕙比蜜糖還要甜,她覺得自己正在開始一場驚天動地的戀愛。
當老文康再次在我們麵前,義正辭嚴,痛心疾首地批評如今的學生不懂得尊師重道,我有點鄙視他,由他來說“尊師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間,絕對不是什麽父女之愛,師生之戀,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課,迪之對我說:“我問過鄧初發,他說一個男人吻一個女孩子的胸部,絕對不會沒有企圖。”
“什麽?你把事情告訴鄧初發?你答應過光蕙不告訴任何人的。”
“怕什麽!鄧初發又不是外人,況且他也不會告訴任何人。”
“那你該告訴光蕙,別再跟老文康繼續下去。”
“程韻,你到底懂不懂?一個女人決定要愛一個男人的話,誰也沒法攔住她!”迪之說。
“這就是愛情?”我說。
“直到目前為止,我比你了解愛情。”
是的,那時的我,憑什麽跟迪之爭論愛情呢?她有五年戀愛經驗,而我,什麽都沒有。對於愛情,我隻有幻想,而且因為看小說看得多,以為愛情都是玉潔冰清的。
“對於男女之間的事,直到目前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著說。她臉上露出一種驕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爭辯。
這卻令我狐疑:“什麽男女之間的事?你跟鄧初發……”
迪之尷尬地回答我:“沒什麽,別亂猜!”
很慚愧,那時的我,以為男人和女人戀愛,是不會跑到床上去的。我在當時也告訴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許是對的,她和老文康的愛情,超脫、浪漫而痛苦。一個垂暮之年的男人,愛上一個如花朵盛開的少女,是一個悲傷故事。世上並非隻得一種愛情。
迪之跟鄧初發是一雙令人豔羨的小情侶,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應付A-level 。A-level 結束以後,我們便可能各散東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為這個緣故,她向大家提議舉行最後一次集訓。
青荷、麗麗、小綿、欣平都讚成,連一向漠不關心的樂姬也同意。
地點選了鄰近的泰國芭提雅,因為旅費比較廉宜,又是熱帶地方,有點艱苦訓練的味道。集訓當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經去過美國迪士尼樂園,我們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門,家人都來送機,我又看到麗麗漂亮的母親。光蕙的家人沒有來,我想是她叫他們不要來,她不想他們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來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樸實的套裝,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們之中,她顯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輕,也已經五十開外。那時,我覺得老真是罪惡。現在,我覺得認為老是罪惡,才真是罪惡。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賢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閃爍不定,她不斷打量我們八個女孩子,她花了較多時間留意樂姬,她是最漂亮的。她並沒有把光蕙放在眼裏。妻子是最聰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誘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錯認了目標。
飛機抵達芭提雅,我們住在一間擁有海灘的酒店,開始為期七天的集訓。我和迪之同住一間房。
集訓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著一瓶白葡萄酒來到我和迪之的房間。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間找他。”
“你找他有話說嗎?”迪之問她。
“我快要離開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貴的東西送給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駭然。
我嚇了一跳。
“我不會後悔的,這就是愛情。”光蕙笑著說。
“你跟他睡了又怎樣?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會跟你結婚的,你別傻。”迪之說。
“我不需要有將來。”光蕙拿起三隻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們為她的愛情舉杯,真是一件荒謬的事。
“如果是朋友,該讓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幹杯!”迪之站起來。
“程韻,你也來!”迪之把我從床上拉起來。
我們三個人舉杯,光蕙把酒幹了,我還是頭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們不知說什麽好,她微笑離開房間。
“我覺得我們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說。
“我們是成人了,自己喜歡做什麽都可以!”
我覺得這件事很荒謬,我從沒想過我竟舉杯為一個處女餞行。再回來時,她已變成女人。我的心無法平伏,跟迪之把餘下的白葡萄酒幹了,昏昏沉沉地入夢。
再次醒來的時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間。
“你跟老文康已經--”我問她。
“我們什麽都沒有做過。”光蕙說。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們躺在床上,大家都脫了衣服,但什麽都沒有做過。”光蕙說。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蠱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說。
“將來你會明白的,我頭很痛,讓我睡吧。”迪之閉上眼睛。
那一刻,我覺得老文康是個好人,在最後關頭,他不忍奪去一個少女的貞操,光蕙也這樣想。
後來,我們都有經驗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無能為力,並非憐惜她。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男人。光蕙日後不肯承認受騙,是她無法接受自己被這樣一個男人騙倒。世上並沒有他曾經以為的那種超凡脫俗的愛,因為男人辦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後一天,我們大夥兒在海灘吃露天晚餐。我仔細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經五十五歲了,染過的頭發這幾天給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顏色。臉上久經日曬,堆滿皺紋,腰間掛著兩堆多餘的贅肉,臉孔一貫地嚴肅,可是我已經不怕他了,因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愛上一個那麽老的男人,真是難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們中間,顯得很快樂,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個青春的軀體。
那一夜,我們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帶來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沒法忘記你》是講一對男女分手的,聽得最感動的,是光蕙。
我舉杯說:“友誼永固。”在歌聲中,我與七年的中學生活分手。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曆史拿了A ,報讀港大中文係。光蕙的成績不大理想,隻能報讀理工,都是給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績令我很意外,她統統不及格。“再考一次吧!”我說。“不!不想再考一次,沒意思。”迪之說。
其實如果迪之在那幾年沒有談戀愛,她的成績應該不至於那樣差,又是給男人累的。“恭喜你,程韻,你是大學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難考入呢。”迪之說。我和光蕙都不懂說什麽好。樂姬也報了港大。麗麗讀師範,她想做體育教師。小綿的成績也是差強人意,她報讀護士課程。欣平去英國升學,青荷的成績最好,但她們一家人要移民美國。
迪之決定工作,她進入樂音唱片公司當秘書。樂音當時是一間中等規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個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樂音的皇牌正是紅透半邊天的林正平。我們聽他的《沒法忘記你》聽得如癡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報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對於這份工作,她興致勃勃,使我稍為安心。某一天,終於讓她認識林正平。“他真人跟上鏡一樣迷人,還跟我聊天呢,一點架子也沒有。”迪之興奮地告訴我,她好象給林正平迷住了。
“聽說他是同性戀的。”我說。“別人誣蔑他罷了!聽公司裏的人說,他有一個十年的女朋友,隻是對方一直不曝光。”一個月後,林正平在紅勘體育館開演唱會,迪之替我們拿到前麵的座位。演唱會完了,還有本事帶我和光蕙到後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裏,我看到一個沒有化妝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裝,那個大概就是他背後的女人,那個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還差很遠。不過漂亮的女子也許無法忍受那種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半途,她的傳呼機響起,她覆了電話回來。
“林正平傳呼我!”迪之笑得相當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傳呼她,證實她是個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幹什麽?”“他說剛剛錄完音,問我有沒有時間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覺得事情不簡單。
“或者……或者他喜歡我,他女朋友這麽醜!”迪之似乎準備接受追求。
“結帳吧,林正平現在來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時捷絕塵而去。她已經離開鄧初發很遠了。可憐的救生員。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電話。
“我們在淺水灣漫步,他還牽著我的手呢!”迪之興奮地告訴我。
“那鄧初發怎麽辦?”
“我告訴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韻,我越來越發覺,一個人一生中不可能隻得一段愛情。”
“但鄧初發是你的初戀。”
“他是我第一個情人,因此即使我離開他,也不欠他什麽,我已經把最好的東西給他。”
女人喜歡把自己的貞操當成禮物送給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認,她和鄧初發有肉體關係,而且發生在相戀半年之後。她一直沒有告訴我,是因為我沒有男朋友,我不會了解。
“你快點找個男朋友,你便會明白,男人愛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當時的我,突然有一種很滑稽的想法,二十歲的我,仍然是處女,著實有點難堪。
“你喜歡鄧初發,還是林正平?”我問她。
“我不知道……”
當她答不知道,她跟鄧初發的愛情已成過去。一個救生員,即使後來是一間體育用品公司的小股東,憑什麽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較量?迪之的虛榮,我完全明白。一個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開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個清晨,迪之告訴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兒?”我問她。
“在他的保時捷上。”
迪之決定跟鄧初發分手,不斷逃避他。
鄧初發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樓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終於忍無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摑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還手嗎?”我問迪之。
“沒有,我要他欠我。他摑了我一巴掌,我對他,連僅餘的感情都沒有了。”
兩天後一個晚上,鄧初發請我吃飯。
我在餐廳見到他的時候,他很沮喪。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誰?”
“你不要在這個時候逼她。讓她冷靜一下,也許她會回到你身邊。”
“不會了!她不會回來了!我摑了她一巴掌!”鄧初發慘笑。
一個有八塊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來,愛情把他的尊嚴奪走。
他掏出一個粉紅色的信封給我。
“我寫了一封信給迪之,你看看。”鄧初發把信遞給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動你,便能感動迪之。”
“迪之比我鐵石心腸。”
我開始閱讀他的情信。雖然他那麽難過,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寫得十分差,字體醜得象小學生不在話下,文筆又差勁,共有十三個錯字,還想去感動一個女人?我不敢抬頭看他,我怕我會忍不住發笑。他該多讀點書。
“怎樣?”他問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東西來稱讚他:“你的感情很真摯。”
“你可不可以替我寫一封,我知道我寫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寫情信。
“我不能代你寫,我不想欺騙迪之。”
鄧初發捉著我雙手:“我求求你,幫我這一次。”
我覺得他太可憐,答應了他,替他寫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後,送去給迪之。
三天後,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泣不成聲。
“什麽事?”我問她。“我看過鄧初發寫給我的信,很感動。”
一封賺人熱淚的情信,並不能挽回一個女人的心。鄧初發卻不明白。他以為我替他寫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轉意。迪之也太糊塗了,她跟一個男人相處五年,竟無法分辨他有沒有寫那封情信的才情。
鄧初發的情信隻能換到最後一次見麵。鄧初發約迪之在銅鑼灣那間簡陋的馬來亞餐廳見麵,那是他們初次約會的地方。他期望用舊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淺水灣餐廳、雅穀和卡薩布蘭卡,兩個人吃飯,要數千元。迪之不再喜歡那種馬來亞餐廳,人不能走回頭路。
“我不能再見他,我見他一次,便更加討厭他。我寧願留一點美好回憶。”迪之說。
當然,失敗的男人,還有什麽魅力?鄧初發不該出來獻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傷,還能贏得一點同情。在跟迪之見麵後的第二天晚上,鄧初發來找我。
“謝謝你替我寫情信,雖然沒有什麽結果,我還是想謝謝你,我決定回去南丫島。”鄧初發說。
傷心的鄧初發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諾言,沒有再騷擾迪之。迪之卻對我說:“我有點掛念他。”
“你不是掛念他,你是可憐他。”
因為女人先拋棄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寶座來憐憫他。鄧初發正是受不住這種憐憫,所以寧願躲起來。
“你會愛上他嗎?”迪之笑著問我。
我有點愕然,她竟然懷疑我會愛上鄧初發。她太自大了,她以為即使她棄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個配得起我有餘的男人。而且當時我還沒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鄧初發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點憤怒,想告訴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會選擇鄧初發,何況今天?
“跟你說笑罷了!”迪之看見我有點慍怒,拉著我的手。
當然,我知道她不是說笑,她覺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將鄧初發推給我,或者將我推給鄧初發。我才不會愛上一個連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來了,剛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們三個人,很久沒有一起吃飯了。“我們的未來測量師很忙嗎?”光蕙在理工讀屋宇管理及測量係,迪之有點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專。
“誰說的?我替學生補習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請你們吃飯。”
“不,你和程韻還在念書,這頓飯該由我來請。”迪之說。
“好,我不跟你爭,你現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頭闊綽得多了。”光蕙取笑她。“聽說鄧初發回南丫島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憐的動物。我也掛念老文康。”
“鄧初發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對你不是真的,畢業後,他沒有找過你!”我說。
光蕙的臉色突然變得很難看,我知道我說錯了話。迪之傷害了我,我傷害了光蕙。
光蕙對老文康的感情很複雜,她愛他,可是也懷疑他是否欺騙自己。但懷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對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著牙說。
“那最好。”我說。
“程韻不是這個意思,她關心你。”迪之對光蕙說。我沒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過一張卡給我。”光蕙說。
“他說什麽?”迪之問她。
“問候我,我和他,打從開始,便知道沒有結果,我們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說。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讓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說。
“那種偷偷摸摸的感覺,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對迪之說。
“也許正是由於這種偷偷摸摸的感覺,使我們相聚的時光更快樂。”迪之告訴光蕙。
她們把我摒出局了!兩個情婦在抒發當情婦的感受,好象情婦是世上最偉大也最傷感的身份。
“一個女人,一生之中,無論如何要當一次第三者。”迪之說。
“是的,做過第三者,才會明白,愛一個人,是多麽淒涼。我們想要的人,並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說。
“一對一的愛情太單調了。我和鄧初發曾經有過快樂時光,我們在床上調笑、接吻,以為理所當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隻是接吻,我也會血脈沸騰,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覺得自己象一個女人,一個想偷情的壞女人。”
“你現在的樣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車回家,電台剛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聽聽,這首歌很好聽!是一位新進填詞人寫的!”迪之說。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該有雪,刷去臉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膚淺的情歌。歌名叫《人間》。
迪之聽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單單為她一個人而唱。我有點悲傷,莫名其妙地被歌詞牽動心靈。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們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動得說不出話。
“填詞人是誰?”我問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時候,我又從電台聽到那首歌,無端地傷感。那是一個下著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並不美麗。我忽然覺得,我並不怎麽喜歡那地方。開課一個月,並沒有找到一個跟我特別投契的人。讀中文係的人,並不活潑。下課後,他們都忙著去替學生補習。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癡補習,我沒有那份能耐,我會殺死那些補習老師講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癡。我參加過兩次女排的練習,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術不好,卻很自信,很排外。我決定不參加。在校園裏,我偶然會碰到樂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圍著她,聽說他們選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個男孩子都麵目模糊。
上唐詩討論的時候,第十一個男生闖進來。
第二章 戀人的感覺
闖入課室的男生,戴著一頂鴨舌帽,架著一副粗黑邊眼鏡,我沒法看清楚他雙眼,隻看到他有一張過分蒼白的臉,比一張白紙稍微有點顏色。他叫林方文,開課後一個月才到,肯定是後備生。
林方文選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麵。他把飲了一半的可樂放在桌上,然後掏出一本書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麽書,而是漫畫,是《龍虎門》。大學中文係的一年級生,日常讀物竟是《龍虎門》!
“如果要看《龍虎門》,為什麽不坐到後麵呢?”我跟他說。
他回頭,大量我一次。
“前麵比較涼快。”他說。
“啊!原來是這樣。”
我最討厭故弄玄虛的人。
象他這種人,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勾搭一個女生,那個傻兮兮的女生便會替他收拾房間,他坐享其成,然後在離開大學前拋棄她。他的房間除了有大量《龍虎門》外,應該還有大批色情雜誌和一副麻將。
第二天,林方文又選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從背囊裏,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樣真是層出不窮,先是看《龍虎門》,然後是《花花公子》,甚至馬經。偶然,他會一本正經地看《號外》,總之,從來沒有看課堂上應該看的書。
有幾個男生跟他來往,他們說,他來自油麻地區一間不見經傳的學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異數。
林方文從來沒有摘下他的鴨舌帽,在校園任何一處,碰上他,他都戴著那頂鴨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溫,他仍然沒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額頭有一個打洞,便是根本沒有頭發。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隻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姊妹》是我上發廊才看的。他為什麽看一本婦女衛生手冊?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麽看《姊妹》,我隻留意他的腳趾。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裏或去遊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腳趾好比私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隻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隻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隻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麵,問我:“你為什麽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麵,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裏麵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麽,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裏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鍾,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麵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台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麽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象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濕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幹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裏,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占了。房裏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麵很淩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他竟然那麽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並,不就是“放”字嗎?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人間》不是我聽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裏幹什麽?”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裏。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樣子很吃驚,是不是象我這種人,不象會寫出這樣的歌詞?”
我從來沒想過,那段日子裏,每晚陪著我入夢的歌,竟是他寫的。一個我極心儀的填詞人,竟然站在我麵前,他是我認識的人。
我有點不知所措,我應該離去,卻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會跟我說些什麽。林方文沒有跟我說話,溫柔地擁抱著我,我竟然沒有反抗,我好象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
才氣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彎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詞,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跟一個和我沒血緣的男人擁抱,他的體溫溫熱著我,我用雙手緊緊抱著他,象找到了一個依歸。他用雙手捧著我的臉,唇貼著我的唇。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先放手。我們好象是一對被長年分隔開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擁抱,便無論如何不肯再分開。我看著書桌上的小鬧鍾,時間以輕快的步伐歌頌愛情,我們已經擁抱了一小時。
“我想喝水。”我說。
他放開我,倒了一杯水給我,我們擁抱了一小時,他竟然還沒有摘下那頂鴨舌帽。
“你為什麽總是戴著帽子?”我鍥而不舍。
“沒想過為什麽。”
那一刻,我是一個剛剛跟他擁抱了一小時的女子,我問他問題,他竟然那樣不負責任地回答我,我覺得尷尬,他是不是覺得我說話太多?剛剛獻出初吻的女孩,也許應該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時候,我便知道,他不是頭一次接吻,他很會吻人。
“歌詞真是你寫的嗎?”
“如果不是我寫的,你剛才便不會讓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他。
“你這個人太計較了。”
我覺得很憤怒,他會不會是玩弄我?因為我曾經批評他上課時看《龍虎門》。他故意要吻我,然後向其他人炫耀,證實我不過是一個容易受騙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話,我已經輸了,我還留下幹什麽?
我衝出走廊,離開宿舍大樓,上了一輛計程車,車上竟然播著那首歌: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為什麽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緊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見麵,對於我終於和一個男人擁吻,她顯得很雀躍,也許她覺得,以後我們可以有更多共同話題。
“要查出來不難,我問唱片監製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歡他?”
但我感覺到,他就是那個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來。
“監製說,他常常戴著一頂鴨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戀愛!他很紅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詞。”
“你跟林正平怎樣了?”
“不要說了!他正在追求一個歌星保姆。”
“是個長得很漂亮的女人嗎?”
“是很漂亮,不過是個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質問他,他說,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個玩弄女人的風流種子罷了。是我太天真。”
“你會回到鄧初發身邊嗎?”
“我已經不愛他。”
迪之沒有流下淚來,她盡量使自己若無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愛情可以是遊戲,她把那次玩弄當成是短暫的愛情,那樣會使她好過點。
第二天上課,林方文進入課室時,仍然戴著那頂鴨舌帽,他坐在我身邊,在我耳邊說:
“你應該已經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別過臉不去望他,心裏卻很快樂。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筆記,沒有看他的書。
“今天為什麽不看《龍虎門》?”
“新一期還未出版。”
我給他氣壞:“你為什麽看《龍虎門》?”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過來:“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
“為什麽要給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縮回去。他應該多問我一次。
下課後,我以為他會約我吃飯,他竟然匆匆說了一句:“我會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電話旁邊,地久天長,等待一個人的聲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從其中一個同學手上拿到我的電話。可是,他沒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課室外碰見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飯嗎?”
“沒空。”我說。
他的樣子很失望,看來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著,你說午飯?午飯我有空,我以為你說晚飯。”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圓場。
我們長途跋涉去淺水灣吃漢堡包。
“可以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嗎?”他說。
“你不知道嗎?”
“你沒有告訴我。”
“你沒有去查?”
他搖頭。我常常以為,他喜歡我,該千方百計查出我的電話,那是一個男人愛慕一個女人的表現。後來我當然知道,他不是那類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開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談戀愛。他們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紅的填詞人林放。
消息很快傳到樂姬耳裏,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說:
“聽說你跟才子談戀愛?”
我看得出她眼裏的妒忌,她以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應該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沒有遇上她而已。
終於有一次,給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從老遠跑過來跟我打招呼,我則特意不介紹林方文給她認識,我一定要捍衛我的初戀。
“她是誰?”林方文問我。
“我的中學同學,很漂亮吧?”我試探他。
他沒有理會我。
我們常常那樣鬥嘴,他永遠是愛理不理的,他隻會對他頭上那頂鴨舌帽堅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們相約在卡薩布蘭卡吃飯慶祝新年。我聽迪之說,那裏可以跳舞,所以當林方文問我想到那裏度除夕,我便選卡薩布蘭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時,還沒有看見他。駐場歌星倒數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歡騰,我氣得一個人在哭。他會不會從此不再出現?
他在十二時十五分來到,安然無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離開。
他拉著我問:“你去哪裏?”
“你現在才來?”我流著淚質問他。
“我在錄音室。”
“你忘了我在這裏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樣回答我!我無法不承認,一直以來都是我一廂情願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著臉衝出去,他在餐廳外拉著我,把一張歌譜塞在我手裏:“這首歌是我為你而寫的。”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支樂風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在你給我最後、最無可奈何的歎息之前,
會不會給我那樣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亂?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隻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
感動是一座熔爐,燒熔我的心,逼出眼淚,即使用一雙手去接,也接不住。
“為什麽要寫這首歌給我?”
他沒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問題。
我心裏有說不盡的歡愉,天的遙遠地的遼闊,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裏有一個男人,為我寫一首歌。
他抱著我,我把頭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遠不會再出現!”
“怎會呢?”他吻我。
“新年快樂!”他跟我說。
“新年快樂!”我說。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們在海邊等待日出。我漸漸了解,我正愛著的人,是一個很難讓我了解的人。他會忘掉我在等待他,卻為我寫一首歌。聽到那首歌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他對我那樣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樂,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淚。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嗎?”我問他。
他點頭,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給她嗎?”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著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會不會有明天?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
情話隻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這是不是林方文要對我說的話?他是個悲觀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觀的男人,她要用雙倍的愛心來嗬護他。她的喜怒哀樂,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沒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個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錄音。在錄音室裏,我第一次見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著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點作悶。
“林放的情歌寫得很好,能感動很多女人。”林正平對我說。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稱讚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寫過很多情歌給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離開錄音室的時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說話,大概是他的悲劇人物情緒又發作。
“你跟林正平很談得來吧?”他幽幽地說。
原來他妒忌。我突然覺得很快樂,他妒忌我和另一個男人談話,他不是一直都愛理不理的嗎?
“你妒忌?”我試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個好男人。”他說。
我笑而不答,我當然知道,我裝著無知,讓他不放心。
“嗨,你什麽時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氣再次向他挑戰,“你洗澡的時候,是不是也戴著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親密,它沒有一天離開你。”我說。
他繼續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後麵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讓我碰到他的鴨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說。
“當然,我是女子排球隊隊員呢。”我企圖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閃開。
“你為什麽不肯摘下帽子?”
“我說過,我沒想過為什麽。”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頭頂有一個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賭氣。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見。”
他竟然掉下我離開!我氣得在路上哭起來。
那頂鴨舌帽可能是一個女孩子送給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懷念那個人。
我坐在路邊,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輛汽車劃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邊飛馳而過,情話隻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現在我跟前,我低著頭偷笑,抬頭看他的時候,發現他並沒有戴著鴨舌帽。
他的頭頂沒有洞,也沒有傷疤,他的頭發烏黑濃密。
他拿著帽子,向我行了一個禮,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來幹什麽?”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男人氣走?”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女人丟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沒有戴帽子,好象沒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為什麽摘下帽子?”
“沒有想過為什麽。”
我漸漸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樣一個人,他長久以來戴著帽子,沒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沒有原因。他愛上一個人,說不出原因。不愛一個人,也不會說原因。他原來是一個不值得依賴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說。
他回頭,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戀情,對方是唱片公司錄音室的技師,迪之把他們兩人用保麗萊拍下的照片給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選擇,不夠英俊。”我說。
“我現在是返璞歸真。”她認真地說,“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學攀山。”
“攀山很危險。”我說。
“你說攀山危險,還是戀愛危險?”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戀情,他是牙醫,替一位私人執業的牙醫工作。
“你們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沒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審問我和光蕙。
“你老是關心這個問題。”我罵迪之。
“就是嘛!你不臉紅的嗎?”光蕙也罵她。
“你們不要這麽純情好不好?早晚你們會跟一個男人幹這種事。”迪之懶洋洋地說,“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來!我為你們兩位處女幹杯!”迪之舉杯。
她對性的渴望和開放,也許是與生俱來的。
“你有興趣做兼職嗎?”迪之問我。
“是什麽兼職?”
“在一間雜誌社做校對,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討厭補習。”
那家雜誌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對隻有我和另外一個男孩子,每天要花數小時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並不容易賺。
但,我有一個目標,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經很殘舊,樂風牌又不是什麽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給他。
我把三個月兼職的薪水儲起來,午間隻吃一個麵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當時是很好的牌子,價值是三千二百元,我從來沒有買過那麽昂貴的禮物給別人。我在琴行裏仔細地將口琴檢查了一遍又一遍,賣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個個小小的木盒裏,十分精致。我用花紙把它包好,紮上一隻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拿走。當林方文回到房間,看到我送給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動。
三個小時後,他在校園裏尋找我,當時我正站在儲物櫃前麵。我以為他會情不自禁跟我擁抱,他的樣子卻很嚇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氣衝衝問我。
“什麽口琴?”我有點不知所措。
“我的樂風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給你,你沒看到嗎?”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樣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舊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還給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開儲物櫃,把那支口琴拿出來,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淚都湧出來的了,何以愛一個人,會如此心酸?口琴有什麽秘密比愛情重要?
“還給你,都還給你!”我流著淚說,“我用了三個月薪水買那支口琴給你,你一點都不領情!”
“你用不著這樣做。”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平淡,象對一個普通朋友說話。
眾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這段愛情的失敗者,我還能選擇留下嗎?
我在家裏呆了兩天,什麽都提不起勁。最可笑的,是在痛恨這個男人的時候,卻熱切盼望他打電話給我。電話沒有響過,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傻瓜,他為我做過些什麽?不過寫一首歌,摘下一頂鴨舌帽而已,我卻變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開收音機,播的盡是情歌,還有林方文送給我的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漸漸,我發現音樂不是來自收音機,而是來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樓下吹奏著他送給我的歌。在電影或小說裏看到這種場麵,我一定會嗤之以鼻,認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樣做,我一定會把他趕走。可是我那時完全沒有將他趕走的意思。
我把屋裏的燈全關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為我是什麽?隨便讓他罵,也隨便讓他哄嗎?接著,他吹奏一首我不認識的歌,哀傷低回,象一雙將要分手的情人。曲終,我再聽不到口琴的聲音,我走到窗前,已經看不見他。
我跑到樓下,想尋找他,卻看不見他的蹤影。他便是這樣一個人,喜歡令人失望。回頭,他卻在我後麵。
“你為什麽不走?”我冷著臉說。
“你的台燈還沒有關掉。”他說。
是的,我故意亮著一盞燈。
“惱我嗎?”林方文問我。
我努力地點頭。
“真有這麽惱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個九十度彎身的點頭。
“口琴是我爸爸留給我的。是他留給我唯一的東西。”
“你爸爸不在嗎?”我驚異。
“他是個潦倒的海員,寂寞的時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裏,他隻回家兩三次,對我和姐姐來說,他象個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馬遇上暴風雨沉沒,沒有一個船員生還。警察在船艙裏發現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當中,竟然絲毫無損。他們把口琴送回來。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氣、遇過沉船,外表殘舊,音色卻依然完好。”
“你媽媽呢?”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了。他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子,嫁給我爸爸,也許是她此生最錯的決定。爸爸死後,她重操故業,經營一間小餐廳。”
我從來沒有想過,林方文生活在另一個世界。
“還惱我嗎?”他問我。
我吃力地點頭,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頭三個月的薪水用來買了口琴給林方文,第四個月的薪水,我答應請迪之和光蕙吃飯。
“原來他有太太。”迪之慘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牽著腹大便便的太太買嬰兒用品。”
“那個錄音室技師?”
“男人都是這樣,象鄧初發這種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說。
她在手袋裏,拿出一包登喜路,點了一根煙,手勢並不很熟練,意態卻是滄桑。那份滄桑過早出現在她臉上,她兩次都沒有遇上好男人。
“什麽時候學會抽煙的?”我問她。
“幾天前才學會的。一個人無所事事,抽一根煙,時間會過得快一點。”
“不要抽煙。”
“你的運氣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壞,我還不知道。”
“他有沒有跟你上床?”
“沒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樣說,暗示了她跟技師已經有關係。他們走在一起,才不過三個星期。
“你知道,女人懷孕的時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個煙圈。
我和光蕙默默無語。
“程韻,可以請我喝酒嗎?”迪之問我。
“當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騙倒。”
“你不是蠢,你隻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說。
“我你你們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錢!”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幹了,奇怪,她為什麽陪迪之喝酒?
“我們去南丫島!”迪之說。
“現在去南丫島?去那兒幹什麽?”我說。
“去找鄧初發!”她看看腕表,“現在還有船。”
我們坐最後一班船往南丫島,來到鄧初發的石屋前麵拍門。鄧初發看見我們三個,很是意外。
“鄧初發,我們來探你!”迪之倒在他懷中。
“她喝醉了。”我說。
鄧初發帶我們進石屋,這間屋隻有他一個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塊熱毛巾替迪之敷臉。
迪之雙手繞著鄧初發的脖子,溫柔地對他說:“我要到你的房間睡。”
鄧初發無奈,將她抱走,他們會再次走在一起嗎?
光蕙問我:“你最恨哪一個人?”
“暫時沒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騙我,我認識了孫維棟,才知道什麽是愛情。老文康是無恥的騙子,我要打電話罵他!”
老文康接電話。
“喂,老文康在嗎?”光蕙問。
“我是沈光蕙,你這個絕子絕孫的臭王八,你什麽時候才去死?你這種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嚇了一跳,立即掛線。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說畢業後,他寄過一張卡給你嗎?”
“我騙你的,他沒有找我,我隻是無法接受自己受騙,我曾經以為那是一段超凡脫俗的愛情。”光蕙悲哀地睡著。
小島上的夜,唯一的聲音,是草叢裏蛤蟆的叫聲。我很掛念我的男人,搖了一個電話給他。
“你在哪兒?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說。
“我在南丫島,迪之喝醉了,我陪她來找鄧初發,光蕙也在這兒,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來。”
“我很掛念你。”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
“我們會不會有明天?”我問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對男人很悲觀。
“夜了,睡吧。”他沒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鄧初發買了早餐給我們,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沒有跟她--”我問鄧初發。
“我不是這種男人。”他說,“她已經不愛我了,雖然昨晚她肯定不會拒絕我,但我不想這樣做。”
迪之醒後,鄧初發送我們到碼頭,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碼頭等我。他用行動證實我們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種幸福,那是其中最動人的一種。
“你為什麽會在這裏?”我問他。
“你說今天早上會回來。”
“真是令人感動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羨煞旁人啊!”
他們三個人還是頭一次見麵。
迪之和光蕙離開,我跟林方文手牽手在中環散步。
“你昨天為什麽跟我說那句話?”我問他。
“哪句話?”
“我很掛念你。”我說。
他沉默,我突然覺得他的沉默很不尋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個人,所以對我說很掛念我。”
他凝視我,我知道我的感覺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對愛情的認識也很膚淺,但我有戀人的感覺,不會錯的。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他說。
我走在他身邊,默默無語。他在碼頭等我,是他內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種不幸,那是其中一種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蘭桂坊,清晨的蘭桂坊跟晚上是另一個世界,斜路上賣早餐的店子坐滿了看日報的男女。他走到斜路盡處,那裏有一間酒吧,酒吧已經關門,他帶著我走上二樓,那兒可以看到對麵大廈的一樓有一間畫廊。
畫廊裏,一個穿雪白色長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畫畫。那個女人看來有三十歲,一把長發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際,她長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象牙白色的皮膚,一個大嘴巴,一個大鼻子,一雙好象什麽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湊合在一起,卻很漂亮,是那種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問林方文。
他沒有回答我。在那個出眾的女子麵前,我突然覺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來年紀比你大。”
“比我大好幾年。”
“你們分開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銘心?”我問他。
“什麽叫做刻骨銘心?”他反問我。
“已經分開一年,你仍然跑來這裏偷看她。”
就在那個時候,畫室裏出現了另一個男人,那個男人長得很俊朗,看來才不過十八歲。他從後麵抱著她,身體和她一起擺動。
“你們分開是因為他?”
“她跟這個男人隻是來往了一個月。”
“噢!原來你常常來這裏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裏,他的心仍留在畫廊裏,我實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歡比自己年輕的男人啊!”
“她是一個很放蕩的女人。”他說。
“你們為什麽分開?”
他向著我苦笑:“我們互相傷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與畫廊裏那個女子曾經互相傷害,創傷比愛刻骨銘心,所以他雖然離開她,卻一直沒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顯然比不上那個大嘴巴女人。
“你有沒有跟他做愛?”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突然發覺林方文和畫廊裏的女人,有非比尋常的肉體關係,而他跟我,卻沒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我擁著林方文,緊緊的擁著他,不讓他呼吸。
“你幹什麽?”
“跟我做愛!”
我以為隻有那樣,我和林方文的關係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關係相比。她和林方文睡過,而我沒有。她和他纏綿,而我不過是一個跟他互不相幹的女人,這種關係太不安全。
他輕輕推開我:“你別這樣。”
“我要跟你做愛。”我纏著他不肯放手,熱情地吻他的臉、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嚴,哀求一個男人占有我,以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
他狼狽地推開我:“你不要發神經好不好?”
我被拒絕,無地自容,奔跑到樓下,衝下斜路,不知該走到哪裏。他為什麽要帶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愛上那個放蕩的女人,為什麽,為什麽他不介意她放蕩?還是因為她放蕩,他才跟她分手?那個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歡年紀比他大的女人嗎?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進他的房間裏。在那個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計程車上,載我一程,我們一同聽《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愛情從那一刻開始迷惑我們。但那天早上,他可能離開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愛情,竟然在那個女人的陰影下滋長,《人間》是他寫給那個女人的,我竟被歌詞迷住,傾慕他倆的愛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開書桌的抽屜,裏麵很雜亂,我企圖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資料,可是一無所獲,隻有我送給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頂鴨。
第三章 除夕之歌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屬於他的版權費,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你喜歡什麽禮物?”他問我。
“不用送禮物給我。”我有點違心,我當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禮物。
他凝視著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歡什麽禮物,說吧。”
“你喜歡送什麽禮物都好。”我誠懇地對他說。
我一直熱切期待那份禮物,並且越來越相信,會是一枚指環。可是,我收到的,卻不是指環,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為什麽送小提琴給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樣子會很好看。”他說。
“但我不會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貴的小提琴,他送給我,卻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給我的第一份禮物,我舍不得浪費它。
“你認識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師嗎?”我問迪之。
“你想學小提琴?”她很驚訝。
“是的。”
她在電話那邊笑了很久:“你學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嗎?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對著一麵鏡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聲國際的小提琴家那樣,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樣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師。他有二十年教學經驗,曾經教出一位年僅八歲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師。
小提琴老師姓楊,名韻樂。名字倒轉來念,是“樂韻揚”,跟他的職業很配合。他長得比一個大提琴略為高一些,那也許是他隻能拉小提琴的原因。雖然在自己家裏上課,他仍然穿著整齊西裝,舉止優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發,我看不到他有明顯的發線。他收取那麽昂貴的學費,也不去造一個質素高一些的假發,太吝嗇了。牆上掛滿他與學生的合照,他的學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個。雖然在迪之麵前充滿自信,其實我一點信心都沒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為自己一生跟音樂絕緣,卻想不到竟然會為了一個男人,學起音樂來。
等待的時候,楊韻樂的另一位學生來到,原來我不是最老的一個,那個男人接近三十歲,他戴著一副鏡片很厚的眼鏡,眼睛小得象兩顆蠶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視。我們閑聊起來,我問他為什麽來學小提琴,他說他跟朋友打賭,要在一年內學會一種樂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間,我選擇了學小提琴。”近視眼跟我說。我認為他作了明智的選擇。他那個樣子,如果還拉起二胡來,會象失明人士。
“那你為什麽學小提琴?”他問我。
“為了愛情。”我甜蜜地告訴一個陌生人。
第一節小提琴課正式開始,楊韻樂很仔細地審視我的小提琴。
“初學者用不著這麽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會糟蹋這個琴。
“就是因為這個琴,我才來上課。”我說。
“好!現在我們開始第一課。我要先告訴你,我很嚴格,所謂嚴師出高徒。”
“我什麽時候才可以學會拉一首歌?”那是我最關心的問題。
他臉色一沉:“我這個不是速成班。”
“你應該--”他說。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準備跟著他的說話去做:“我應該怎樣?”
“你應該先交學費。”
是的,我忘了交學費。楊韻樂倒是一個十分市儈的音樂家。
“第一節課,我隻教你拉空弦。你試試隨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給自己嚇了一跳,楊韻樂卻若無其事。他已經見慣這種場麵。
“楊老師,我得先告訴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聲明。
“二十年來,我教過無數學生,神童也教出幾個,沒有人難倒我。”他高傲地說。
第一節課,我學拉小提琴的基本動作。楊家課室的一麵牆全鑲上鏡子,我看著自己拉小提琴的樣子,想象有一天,我會和林方文來一個小提琴與口琴的情侶大合奏。
“你為什麽來學小提琴?”他問我。
“為了愛情。”我說。
“好,這個動力非常好。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你一定學會。”他說。
“現在年輕人真幸福!”楊韻樂歎息,“可以為愛情學一件東西。那時,我為生活而學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動力。”我說,“如果沒有死掉的話。”
我沒有把學小提琴的事告訴林方文,我想給他一個意外驚喜。
第二節課,我開始學拉一首歌,是小學一年級時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我依然走音得很厲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裏學習。
“你……你到底是否聽到自己拉的每一個音符?”迪之問我。
“聽不到。”我說,“我是音盲嘛!我隻是牢記著手法,有點象操作一部機器。”
“你不應該叫程韻,在你的細胞裏,根本沒有韻律。”光蕙說。
“你的牙醫怎樣?”我問光蕙。
“他很好,隻是太纏,天天都要跟我見麵。我考試溫書,他也要坐在我旁邊。”
“他愛你愛得緊要嘛。”我說。
“你跟他有沒有做那件事?”迪之問她。
“沒有!”光蕙鄭重地說。
“你呢?”
“沒有!”我說。
“你兩個真是聖女貞德。”迪之說。
“你是色欲狂徒。”我們說。
“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說,“他做飛車特技的。”
“是電影裏那種浪子?”我駭然。
“是的。”她笑靨如花,“他隨時會死。第一次見他,是在排戲現場。他從熊熊烈火中走出來,那個場麵真是壯麗。”
“好象拍電影。”光蕙說。
“是啊。事後說起,原來我們在那一刻同時都有感覺。我覺得他好象出生入死來見我一麵。”
“開始了多久?”我問她。
“一個星期多一天。昨天剛好是我們相識一星期。”
“今次別衝動,看清楚對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虧。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別以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魯,他很細心的,這叫做鐵漢柔情。”她抱著我的枕頭陶醉得很淫蕩。
“陶醉歸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頭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麽名字?”光蕙問她。
“衛安。”
“聽起來好象護衛員。”我說。
“他的駕駛技術十分好,他曾經在電影裏飛越十八輛車。他告訴我,他最大的夢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國去,飛越長城。”
“天方夜譚。”我說。
“也不一定沒有可能的。”她為他辯護。
“你有沒有想過,他的工作很危險,跟消防員、警察和殺手同列頭號危險職業?”光蕙問她。
“最怕沒有死掉,卻殘廢了,要你照顧他。你知道嗎?你絕對不是那種肯照顧殘廢的丈夫一生一世,無尤無怨的女人。你才沒有那麽情深義重。”我說。
“我就是喜歡他不能給我安全感,他隨時會死掉,因此我們相處的每一刻都充滿刺激,都害怕下一刻會成為永訣。每次他離開我身邊,我覺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裏。我從來沒有如此斷腸地牽掛一個人。我喜歡那種隨時會守寡的感覺。”
對於迪之的想法,我並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種走進遊樂場,便第一時間查詢:“哪種機動遊戲最危險?”然後立即跑去玩那種遊戲的人。
愛上鄧初發,因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說,他是天皇巨星。隻有那個錄音室技師是一個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悶。
迪之的優點是義無反顧,缺點是經常失手。
“什麽時候讓我一睹你那位賽車英雄的風采呢?”我問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來接我,我們一起吃飯。”
衛安駕著他的黑色日本跑車準時來到。他給我的感覺是新區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個發跡了的新區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區買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顯身手,汽車以時速一百八十公裏行駛,我和光蕙緊緊抓著門柄,不敢說話,隻有迪之還可以輕輕鬆鬆不停跟我說話。
“下個月一號便是金曲頒獎禮,《明天》已經肯定可以成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機會拿到最佳歌詞獎呢,他有沒有請你陪他出席頒獎禮?”
“沒有聽他提過。”
“你是他的女朋友,沒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說。
終於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鬆了一口氣。
“我可不願意跟你們一起殉情啊。”我對迪之說。
林方文的確沒有跟我提過頒獎禮的事,他不會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們三個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談戀愛,決定一起度除夕,地點我自私地選在卡薩布蘭卡,我希望以後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會在那裏度過。
我提醒林方文:“這一次,你別再忘記。假使你忘了,送歌給我,我也不原諒你。”
他乖乖的沒有忘記。迪之和衛安都穿了黑色皮夾克,十分相襯。光蕙和孫維棟同來,孫維棟穿西裝,光蕙穿了一條隆重的長裙,把頭發盤在腦後,看來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顯得平凡了,不夠新潮也不夠隆重。
三個男人因為三個女人的緣故走在一起,他們其實並沒有共同的話題。衛安不斷說車,他準備參加澳門格蘭披治大賽。孫維棟糾正我們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裏,原來隻有兩件東西--牙齒和光蕙。林方文比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們之間顯得特別可愛。
還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數十下。
“新年快樂!”我們六個人舉杯祝願。
“愛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萬歲!”衛安喊著。
“現在是新年,關女人什麽事?”迪之笑著罵他。迪之總是愛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個肥胖的菲律賓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擁,我卻有難解的心事,還有十多個小時,便是金曲頒獎禮,他仍然沒有邀請我一同出席,他也許不想在那個地方,公開承認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們還會在一起嗎?”我問他。
“為什麽不會?”他說。
我常常覺得兩個人沒有可能永遠在一起,結合是例外,分開才是必然的。我們都是為終會分開而熱烈相愛。
肥胖女人離開了舞台,一個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淒怨,並不適合那個晚上。
“這是《愛情萬歲》。”林方文告訴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訴他我正在偷偷地學小提琴,而且無數次想過放棄,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給我,累我受了許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愛情萬歲》,當愛情萬歲,還有什麽應該抱怨呢?
離開卡薩布蘭卡,迪之提議去的士高,看見我和光蕙都沒有表示出多大興趣,她才機靈地說:“現在應該是二人世界的時候了,我們分道揚鑣。林方文,明天要拿獎呀!我會來捧場!”迪之對林方文說。
我們坐在海邊,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著我們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開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部隨身聽,把耳筒掛在我的頭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
那麽,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會送一首歌給你。”他說。
我凝望著他,眼淚奪眶而出:“我真恨你。”
“為什麽?”
“因為我再離不開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說。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裏,最多隻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說。
“也許是八十首。”他說。
我搖頭:“沒有可能的,我沒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歲。”
原來窮我一生,頂多隻能從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許更少。那個數目,不過是五張雷射唱碟的容量。我們的愛情,隻有五張雷射碟,太輕了。
“不。以後你寫的歌,都要送給我。”
“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問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麵對失敗。”
“我沒想過你是個害怕失敗的人。”我說。
“我是害怕失敗,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會贏的,我在家裏等你。”
整件事情,本來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告訴我,她有頒獎禮的門票。
“你要不要來?”
“不。我答應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現場親眼看著他領獎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讓他看見便行。如果他贏了,你立即就可以給他一個意外驚喜。七時正,我和衛安來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去,如果我在現場,可以與他分享勝利,也可以替他分憂,我還是去了。
我和迪之、衛安坐在場館內第三十行。為了不讓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節目開始後才進場的。我在場內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與幾個填詞人坐在一起。我們的距離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詞獎沒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詞人手上。我沒想到,他在跟那個人握手道賀時,會突然回頭,而剛好與我四目交投。那一刹他很愕然,隨即回轉頭,沒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離,突然好象拉得很遠很遠,把我們分開。他一定恨我看著他落敗。
頒獎禮結束,他跟大夥兒離開,沒有理我。
我覺得後悔,但於事無補。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後才回來。
“對不起,我不該在那裏出現。”我說。
“我們分手吧。”他低著頭說。
“為什麽?就因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動。
“不。”他說,“我沒有介意你在那裏出現。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麽原因?”
“你需要大量愛情,而我也許無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戀愛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無法接受那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供不應求。
那一刻,我很想撲在他懷裏,求他收回他的說話,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連最後一點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嚐到被拋棄和拒絕的滋味。原來多少往日的溫柔也無法彌補一次的傷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堅強一點,但辦不到。
“不要這樣。”他安慰我,他有點手足無措。
“除夕之歌的承諾,不會再實踐了,是嗎?”我問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自己會走。”我倔強地離開他的房間,也許從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過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著我。
“幸而你還沒有跟他上床,即使分開,也沒有什麽損失。”迪之說。
“不,我後悔沒有跟他上床,如果這段情就這樣結束,而我們從未有過那種關係,是一種遺憾。”
“我也這樣想。”光蕙說,“好象當年我想和老文康在離別前發生關係一樣。我們都是完美主義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裏,我是一個沒有跟他上過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會懷念我。”我說。
“男人不一定懷念跟他上過床的女人。”迪之說:“難道林正平會懷念我嗎?你們別那麽天真。”
“我不了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些什麽。”我說。
“誰叫你愛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難觸摸的呀。”迪之說。“不用這樣悲觀。也許過兩天,他會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幾天,我沒有上課,刻意避開他,願望他會牽掛我,但已經五天了,他沒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回避我。分手後第十四天的黃昏,我們終於在校園遇上。
“你好嗎?”他關切地問我。
我望著他,心頭一酸,淚都湧出來。
他連忙安慰我:“別這樣。”
“你是不是愛上別人?”我問他。
他搖頭。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語。
我行使被拋棄的女孩的權利,使勁地將手上的書本、錢包、所有東西擲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執拾地上的東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說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來,收拾地上的東西。我的生命已經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繼續到楊韻樂那兒學小提琴。本來是為了林方文才學小提琴,如今被拋棄了,應該放棄才對,可是,我舍不得放下他送給我的小提琴,它是我們之間僅餘的一點聯係。如果我們之間是一首歌。它便是餘韻,是最淒怨的部分。
在楊韻樂那兒,我碰到近視眼。
“你學得怎樣?”他問我。
“很差勁。”
“我也是。”他說,“你不是為了愛情而學的嗎?”
我苦笑。我想起楊韻樂第一天跟我說的話,他說,愛情是很好的動力,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
楊韻樂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勁,走音更厲害。
楊韻樂忍無可忍說:“你拉得很難聽。”
我沒有理會他,使勁地拉,發出非常刺耳的聲音,楊韻樂瞠目結舌,近視眼用雙手掩著耳朵。
我要虐待他們!我要向男人報複。
林方文在除夕送給我的歌《片段》已經流行起來,我常常在電台聽到,歌說: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
扔到海中,
那麽,我願意,
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氣中蕩漾,我們卻從此沉默。
他常常缺課,我不敢缺課,我望著課室門口,癡癡地希望他會出現。當他出現,我們卻無話可說。我們已經分手四個星期,我體會到什麽叫做度日如年。我繼續學小提琴,用走音來虐待自己和楊韻樂,誰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錢,給我虐待也很應該。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在電話裏哭得很厲害,我立即趕去看她。
迪之一個人在酒吧喝酒。
“什麽事?”我問她。
“我要和衛安分手。”
我有些意外,卻又無恥地有些開心,以後我不會再孤單,有迪之陪我。
“原來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馬的女朋友,他們同居。”迪之說。
“你怎麽知道?”
“我認識那個女人。她是公司裏的同事。”
“這麽巧合?衛安真鬥膽!”
“她是公關部的,我跟她不熟絡,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飯,她打開錢包拿錢,我無意中在她錢包裏看到衛安的照片。她告訴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剛才,我質問衛安,他承認了。”
“你打算怎樣?”
“我不會放手的。”
“你剛剛不是說是跟他分手嗎?”
“我不甘心。”
“我愛衛安,衛安也愛我。他跟那個女人已經沒有感情,不過是責任罷了。”
“他說的?”
“嗯。”
“你跟他一起隻有三個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馬。”
“愛情不能用時間衡量。”
“你總是喜歡向難度挑戰。”
她倔強一笑:
“你跟林方文有機會複合嗎?”
“不知道。”
“他是個怪人,愛上那個千年女妖也真夠怪,對他來說,你也許太正常。”
我正常?我應該是正常的。想不到當一個人被拋棄,正常也是一種罪過。
迪之對衛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贏那場戰爭。做第三者和做寡婦都很淒美,她喜歡。那天跟他們喝下午茶,迪之看見一個很可愛的小女孩,便嚷著要跟衛安生一個。
“好呀,隻要你喜歡。”衛安說。
“你說我跟衛安生一個女孩子叫什麽名字好呢?”她問我。
“衛生巾。”我說。我巴不得捏死他倆。
跟他們分手後,我到楊韻樂那裏學小提琴。我沒有想過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為我消逝的愛情盡最後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種材料。
楊韻樂深深地歎了一口氣:“我宣布投降。我教學二十年,從未遇過象你這種無可救藥的學生,你不正常。”
他說我不正常?迪之說我太正常。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憤怒,我無法再勉強自己,也無力為愛情做些什麽。我抱著小提琴,跑回港大,衝入林方文的房間,他剛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勁地扔向牆上:
“還給你!”
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猶未盡,拿起小提琴,在他麵前拉了很多下。
“是不是很難聽?”
我拉奏楊韻樂教我的《友誼萬歲》,是最淺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
“《友誼萬歲》?”他問我。
“真本事,就憑三分之一,你便聽出這首歌。”我淒然苦笑,“為什麽送一把小提琴給我?我學不成。”
“這隻是一份禮物。”他說。
“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擲在地上,衝出他的房間。
我突然明白,他為什麽說愛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對他的要求太多。他並不是責怪我在頒獎禮出現,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會給他自由。
把小提琴還給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韋麗麗的死訊。她在師範學院的運動會上,給一個擲鐵餅女運動員擲出的一個強而有力的鐵餅,擊中後腦,當場腦溢血,送到醫院,經過一小時的搶救,終告不治。
除了葉青荷和劉欣平在外地不能回來以外,排球隊的隊員都來了。宋小綿實習的那間醫院,正是麗麗被送進去的一間。她死了,也是小綿裹屍的。小綿說,麗麗後腦整塊凹下去。
麗麗的母親坐在靈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個擲出鐵餅誤殺麗麗的女洪金寶哭得死去活來。
我沒有想過在我們那種年紀已有人死。在我們追逐美好青春的時候,已經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發生交通意外,為什麽竟會是一個鐵餅那麽荒謬?聽說她被擊中之前,剛剛在頒獎台上拿了女子四百米個人冠軍,離開頒獎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麽突然,她死時的表情一定還是很高興。
麗麗的遺體下葬在華人永遠墳場,麗麗母親選了麗麗一直保留著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個排球陪葬,我們在排球上簽名。我看著躺著麗麗屍體的棺木埋在黃土裏,第一次覺得與死亡如此接近。麗麗唯一的親人是她的母親,我沒有見過她父親,我想起她家裏連一點屬於男人的東西也沒有,也許她從未見過生父,卻已經回到塵土裏。
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們都很害怕。一個曾經和我們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種感覺很可怕。
“我不敢回家。”迪之說。
“我想起那個染血的鐵餅便會發噩夢。”光蕙說。
“生命很脆弱的。”我說,“人那麽聰明,卻敵不過一塊鐵。”
“所以要愛便盡情去愛。”迪之說。
“是的,即使錯了又何妨?”光蕙說。
麗麗的死,在我們心裏造成了一個很大的震撼,整個晚上,我們便隻說過幾句話。生命無常,迪之趕去見衛安,光蕙要找孫維棟陪她,我突然很想見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歡的人身旁,尋求一點安慰。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
我穿過宿舍長廊,輕輕敲他的房門。
林方文來開門,我望著他,不知怎樣開口,他望著我,目光溫柔,我撲倒在他的懷中,緊緊地擁著他。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
“韋麗麗死了。”我嗚咽,“她在運動會上給一個鐵餅打中後腦。”
“我從報紙上知道。”他說。
“我很害怕。”
他把我抱得緊緊,給我溫暖,我突然覺得,他又回到我身邊了。
“我很掛念你!”我對他說。
“我也是。”他說。
我喜出望外,在他懷裏痛哭。
“別哭。”他把我抱得更緊。
“你不是已經不愛我了嗎?”我問他。
“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
“你也從來沒有說過愛我。”我說。
他吻我,我抱著他的頭,不肯讓他的舌頭離開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閉著眼,不敢睜開眼睛看他。他脫去我的衣服,我後悔沒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內褲並不配襯。如果預知那個場麵,我會穿得好一點。
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時五十五分,電台剛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給我的《明天》: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
第一次經曆很蹩腳,並沒有成功。迪之說她跟鄧初發試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來都是失敗者,我們終於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來。
我想起那個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擲在地上。
“小提琴呢?”
“爛了。”他說。
“能修補嗎?”
“形狀都變了,無法修補。”
“爛了也還給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麽用?”
“紀念。紀念一次分手。”我說。
“我已經把它丟了。”
我很懊悔,我喜歡那一把小提琴。
我把我和林方文複合的事告訴迪之。
“唉!”她歎氣,“你有被同一個人拋棄多一次的危險。”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舊好,然後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這樣想過。我想,我無論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後主動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個人,一定會比較好受。”我說。
“當然啦!我向鄧初發提出分手的時候,心裏隻是難過了一陣子。被人拋棄的話,即使不太愛他,還是會很傷心的。所以,我以後要做首先宣布退出的那一個。”迪之說。
吃過午飯後,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點尷尬,決定要買一批新的。
“我想買胸罩。”我說。
迪之不懷好意地望著我。
“幹嗎這樣望著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還沒有成功。”我說。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會無端端買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給男朋友看。”
“沒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沒有男朋友的話,隻穿給自己看,不會那麽講究的。”她隨手拿起一個透視胸罩給我:“這個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麽意思?”她又拿起一個白色喱士胸罩,“這個吧!純情中帶點性感。”
“這個扣子在前麵。”我說。
“扣子在前麵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麵解開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衛安最喜歡。”
“既然衛安喜歡,你買吧!”我跟迪之說,“我喜歡款式簡單的。”
“女人的內衣本來就是穿給男人看的。”迪之說。
我們在試身室一起試胸罩。
“你打算繼續做第三者嗎?”我問她。
“當然不是,他會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給他時間,你以為我喜歡做第三者嗎?每次和我上床之後,他都要回到那個女人身邊,我覺得很痛苦,我曾經想死。”
“你別做傻事。”
“我想想罷了,我可沒有這種勇氣。我現在想到更積極的方法。”
“什麽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盡,他回到那個女人身邊,已經什麽都不能做了。”
我們背對背,笑得蹲在地上。
我穿了一個白色X 型的胸罩站起來。
“這個好看嗎?”我問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幾下,說:“很有彈力,不錯,不錯。”
“我是說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幾下,“不錯,不錯,彈性很好。”
我仔細端詳鏡子裏的迪之,她的乳房豐滿,尺碼是34C ,腰肢纖細,臀部渾圓,雙腿修長,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點心動。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說。
她突然有些傷感:“這是男人喜歡我的原因嗎?”
我憐惜地望著她:“不,你是一個好女孩。”
“是嗎?連我自己都懷疑,我已經跟四個男人上過床。”
“所有為愛而做的事,都不是壞事。”我說。
第四章 空中的思念
學校開始放暑假,我在雜誌社已不需做校對,他們讓我做人物專訪,李盈建議我訪問林放。第五章再抱你一次
我又回到我的家裏,偶然從收音機聽到林方文的歌,總是禁不住流淚,他象歌那樣,好象已經跟我沒有任何關係。我開始很害怕孤單,天天下班後便跟迪之和光蕙一起,浪擲時光,困了才回家,倒在床上,片刻便睡著,無暇再想些什麽,明天醒來,又渾渾噩噩過一天。
可是,迪之首先不能再陪我,她認識了新男朋友。
“他有六尺一寸高,肩寬二十寸,擴胸有五十寸!”她興高采烈地告訴我們。
“他是香港先生?滿身塗滿油那種怪物?”我問她。
“當然不是,他做生意的。我跟朋友去參加留美同學會聚會認識他的,他是同學會主席。”
老實說,我對那些留美、留英、留加同學會沒有什麽好感,大家不過找個藉口認識異性而已。
“他是做什麽生意的?”光蕙問她。
“他賣石油的。”迪之說。
“石油?”我吃了一驚,“他是沙地阿拉伯人?”
“胡說,他是石油代理商,是家族生意。他替他媽媽工作。他運動很出色,網球、滑水、潛水、射擊、燒槍都會。”
“他條件這麽好,為什麽沒有女朋友?”我問迪之。
“他要求高嘛,聽說他以前有很多女朋友,都綁不住他。”
“你小心他是花花公子。”光蕙說。
“他比我大十年,他跟我說,很累了,很想結婚。”
“那你豈不是會嫁入豪門?”我取笑她。
迪之笑得花枝亂墜,然後認真地說:“我也想結婚,我跟你們不同,我愛過好幾個男人,已經很累,實在厭倦了在除夕晚上還要到處去找男人,我又沒有事業心,最幸福是有一個男人照顧我。”
“我們來一個協定。”我說,“三個人之中,最先出嫁的一個,要賠償給另外兩個。”
“為什麽要賠償?”迪之問我,仿佛她會最早嫁出去似的。
“剩下的兩個,那麽孤單可憐,當然要得到補償,至少每人要得到五千元。”我說。
“我讚成。”光蕙說。
“好吧!”迪之說。
迪之也許做夢都沒有想過,她會找到一個條件那麽好的男人。
一個黃昏,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甜膩膩地告訴我一個新的電話號碼:“以後你撥這個電話可以找到我,這裏是田宏的家。”
“你那麽快跟他一起住?”
“是他把鑰匙給我的。我在等他下班,原來等一個男人下班的感覺是那麽幸福的。你也趕快找個男人。”
我在流淚,沒有男人的女人,原來那麽悲涼。迪之並不是有意傷害我,她從來不會理會別人的感受。
迪之掛了線,我撥電話給光蕙,她在電話那邊說:“今天不行呀!孫維棟生日,我好歹要陪他,你來不來?”
如果我去,孫維棟一定痛恨我,有時候,我真是佩服他,明知道一個女人已經不愛自己,仍然願意糾纏下去。
離開辦公室,天已經黑,我突然有一種在街上胡亂找一個男人上床的衝動,反正林方文已經不愛這個身體。
“程韻。”一個男人叫我。
“很久沒有見麵了。”是徐起飛。
“為什麽會在這裏碰到你?”
“我約了朋友在附近。”
我不自覺地流露失望的神情,我一定是太寂寞了。
“你等一下。”他說,“我很快回來。”
我看見他跑進附近一間酒店,片刻,又跑出來。
“一起吃飯好嗎?”他問我。
“跟你的朋友?”
“不。我把他打發了。”
“那怎麽好意思?”
“不要緊,是老同學,又不是有什麽重要的事情。”
我突然覺得有一種安全感,是前所未有的,有一個男人,在我最孤單的時候出現。
我們一起吃法國菜,我叫了一瓶紅酒,我從來沒有喝過紅酒,隻是想醉。那一夜,距離跟徐起飛第一次吃飯,已經一年多,我從來沒有認真看清楚他的臉,他的臉原來也很好看,眼睛裏好象有很多故事。
“小綿快要生孩子了。”他告訴我。
“是嗎?”
“你們沒有聯絡?”
“我們的生活圈子不同。”
我喝了半瓶紅酒,故意放任,在餐廳外拉著徐起飛說:“我不要回家,你陪我好不好?”
“你要去哪裏?”
“去愛情失落的地方。”
他把車子駛到海灘。
“為什麽要來這裏?”我問他。
“等待日出。”他說。
“我不要看日出!”我撒野。
他拉著我,“別這樣。”
我很想得到一個男人的安慰,用眼神迷惑他,我們在車上接吻。他握著我的手,我在他的懷裏睡了,醒來,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他仍然坐在司機位上。
“你不喚醒我?”
“你喝醉了。”
“你要不要吃點東西?”他問我。
我點頭。
我們在海灘的小食亭吃早點,我心亂如麻,一段愛情剛失落,另一段愛情又升起。
他送我回家。
“你睡一會吧。”他說。
“那你呢?”
“我要上班,今天我當值。”
“你不早說?精神不夠,醫壞了人怎麽辦?”
“我坐牢,你來探我。”他笑說。
我迫不及待把這件事告訴迪之。
“好呀,女人要戀愛才有光采。我一直不敢告訴你,林放好象已經跟樂姬住在一塊了。”
我雖然早就料到,但心裏還是很難受,他說他沒有跟樂姬上過床,後來卻跟她住在一起。
晚上,我接到徐起飛的電話。
“我想見你。”我跟他說。
“不行,我現在當值。你可以來醫院嗎?”
我到了醫院,他剛剛替一個病人做完手術。
“我們出去散步。”他說。
“你走得開嗎?”
“你也是病人。”他牽著我的手。
徐起飛給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讓我好想去依賴,而不會害怕到頭來他會象林方文那樣,逃避我的依賴。
我問他:“你不想知道我從前的事?”
“不想知道。”他說,“每個人都有過去。”
他的傳呼機響起,他要趕去手術室。
“你可以在醫生當值室等我。”他說。
我在醫生當值室等他,突然有一種幸福,那是一個女人等待自己的男人下班的幸福。他回來了,樣子疲倦,臉上有鮮血。
“你臉上有血。”
“是病人的血,經常是這樣的。”他說,“我可以下班了,我送你回家。”
“不。你已經兩天沒有睡。”
“我不累呀。”
他堅持要送我回家,他很困,不住打瞌睡,車子在路上S 形行走。他調低車窗,讓風吹醒自己,又不斷摑自己的臉。
我難過得流淚,跟他說:“都是我不好。”
他沒說話,隻是溫柔地握著我的手。
我突然覺得不應該辜負他,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愛他,也許隻是想找他做替身。
我狠心地跟他說:“你還是不要再找我了。”
“為什麽?”他很不明白。
“很多事情都沒有原因的,你是醫生,也該知道,很多病都是沒有原因的。”
“但我會盡力醫好它。”
“我無藥可究。”我衝入大廈,頭也不回,他一定很失望。
我沒有打電話給他,他也沒有找我。
三天之後,我到新加坡公幹,在酒店房間裏,思念的人,竟然不是林方文,而是他。
一九八九年十月,我隻身離開香港往新加坡公幹六天回來了,走出接機大堂,一個人在遠處向我揮手,是徐起飛。那一刻,我不想再失去他。我並不意外,在飛機上的三個小時裏,我一直想,他可能會接我。如果注定他是我的,他會接我。
他吻我的臉,說:“我很掛念你。”
“你怎麽知道我今天回來?”我裝著很意外的樣子。
答案一如我所料,他打電話到我公司,公司裏的同事說我去了新加坡,他於是打聽我回來的日子和飛機班次。離開前,我沒有要求同事替我守秘密,並且把航機編號貼在壁布板上。
在車上,我們熱吻,他身上散發著濃烈的消毒藥水味道,是一種最有安全感的味道。
“許多病,是沒有原因的。”他對我說。
“我不明白。”
“所以,不用告訴我,你為什麽改變主意。我也不打算告訴你,我為什麽喜歡你。”他說。
車子穿過海底隧道,又穿過香港仔隧道,向深灣駛去。
“你要去什麽地方?”我問他。
“卡薩布蘭卡。”他說。
那是我和林方文共度兩個除夕的地方。
他見我猶豫,問我:“你不想去?”
“不,不是的。”我也想看看那個地方。
到了深灣俱樂部,原來卡薩布蘭卡已經結束營業了。
“真可惜,這是一個好地方。”他說。
“是的。”我說,“這裏曾經是一個好地方。”
我以為是我和林方文完了,原來卡薩布蘭卡也完了。一間餐廳也為我們的愛情憔悴落幕。
“我們駕車到別的地方去。”他說。他扭開車上的收音機,電台剛好播放《明天》,跟我有明天的,已不是林方文。
“這首歌很動聽。”他說。
“歌詞是我從前的男朋友寫的。”我不想再隱瞞他。
他不作聲。
“你知道?”我問他。
他微笑。
“為什麽不告訴我?”我問他,“為什麽還要說這首歌動聽?你用不著這麽大方。”
“我真心覺得這首歌動聽。一個男人,能夠為一個女人寫一首這樣的歌,一定很愛她。”
“已經完了。他說每年除夕會寫一首歌給我,這是其中一首,不會再有了。”
“我不是才子,不能為你做這樣的事。”他帶著遺憾。
“那你能為我做些什麽?”
“每年除夕為你做一個手術,免費的,好不好?”他一本正經地說。
我給他逗得捧腹大笑。他一直知道我的過去,卻不告訴我。
“你一點也不妒忌?”我問他。
“如果妒忌另外一個人,不是太沒有自信心嗎?”
我看著他的側臉,那一刻,我愛上他。
他握著我的手問我:“今年除夕,你會不會和我一起度過。”
“剛剛過去的除夕,我們不是在醫院走廊一起度過了一分鍾嗎?”
我們集團旗下一個商場打算在聖誕節跟電台合作舉辦一個大型音樂會,十一月初的一個周末,我跑上電台跟外事部的負責人洽談,在大堂碰到林方文,那是分手後,我第一次跟他碰麵。
“你好嗎?”他跟我說。
“很久沒有聽到你的歌了。”我說。
“近來沒有什麽好作品,不聽也罷。你來電台幹什麽?”
“我們讚助一個音樂會。”
“哦。”
接著,是一陣沉默。
“我走了。”我要比他先開口說分手。
“你離家的那一天,我在路上拾到一隻紙飛機。”他說。
我心頭很酸,回敬他一句:“樂姬近來好嗎?”
他沉默。我瀟灑地離開,心裏卻傷痛,為什麽我沒有告訴他,我已經有男朋友,是不是我還舍不得他?
我約了徐起飛吃午飯,他完全看不出我有異樣。他提議看電影,我卻不想去。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他說。
“我什麽地方都不想去,我很累。”
“你會喜歡的。”他拉著我走。
他駕車到沙灘。
沙灘上,有兩群男子正在打沙灘排球。徐起飛跟他們揮手。
“你認識他們?”
“我們以前一起打排球的。他們每個星期都在這裏。”他說。
“我和我女朋友一起加入。”他跟他們說。
我已經很久沒有試過在陽光普照的下午打排球,許多快樂仿佛又回來了。我在沙灘上興高采烈地打滾,滿身都是沙,心不再酸,是徐起飛把陽光帶給我。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吃晚飯,迪之說:“我發現了一種新的乳罩很好的,穿上以後,胸部很挺很大。你們一定要買。”
“你已經跟石油王子上床了!你說過女人突然想到買新乳罩,便是已經跟男朋友上床。”我取笑她。
她淫笑:“這還用說?我們早就上床了。你跟徐起飛上床沒有?”
“我不回答你這個問題。”
“等於默認。醫生上床會不會象做手術那樣嚴肅?”
“你問小綿。”我說。
“小綿生了孩子,是個男的。那天,我在街上碰到他們一家三口。小綿整個人都走樣了,至少胖了三十磅,臉上長滿紅疹,腰肢很粗,肚子很大,好象還有一個孩子未出世。”迪之說。
“你說得很恐怖。”我說。
“這不算最糟糕,最糟糕是孩子長得一點不象她,象極了大螞蟻。”
“小綿是我們之中最早結婚生子的。”我說,“時間過得真快。”
“下一個可能是我,嘻嘻。”迪之甜絲絲地說。
光蕙突然伏在桌上痛哭起來,把我們嚇了一跳。
“光蕙,你哭什麽?”我問她。
“我到現在還是處女?”她嗚咽。
我和迪之對望,不知道應該同情她,還是取笑她。
“我也希望自己是處女。”迪之說,“跟田宏上床的時候,我一直很懊悔,為什麽我不是處女?當你愛一個男人,你會想把最好的東西留給他。可是,我現在無法做得到,但你還可以。”
跟徐起飛一起,我從來沒有後悔我已經不是處女,也不後悔把最好的東西給了林方文,是不是我還是愛林方文多一點?
一九八九年的除夕,徐起飛要在醫院當值,他約定我一月一日晚上吃飯慶祝新年。除夕,我跟著光蕙和孫維棟在蘭桂坊一間法國餐廳吃晚飯。
孫維棟最近做了一件他自己很引以為榮的事。他看見經常在他診所附近行乞的老乞丐滿口壞牙,他把他請上醫務所,替他換了一口新的牙齒。
“你根本用不著這樣善心,很多乞丐其實很富有。”光蕙責備他。
他不以為然說:“他很感激我。”
孫維棟總是不明白,女人要是喜歡你,即使你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壞蛋,她還是喜歡你。如果她不喜歡你,你是善長仁翁也毫無意義。
孫維棟去洗手間時,我跟光蕙說:
“你不喜歡他,為什麽要拖拖拉拉,已經一年多了。”
“是的,我悶得想吐,但甩了他,象今天這種節日,由誰來陪我?”
“真的沒有別的追求者?”
“有一個男同事追求我。他人不錯,很勤奮,很有上進心,也很細心。”
“那為什麽不考慮一下?”
“他跟家人住在屯門。”
“那有什麽問題?”
“即是他的家境不好,他的入息比我低。”
“你說他很有上進心。”
“我不想作長線投資。我把青春投資在他身上,他成功了,也許會愛上另一個女人。他失敗了,我一無所有。我已經不想跟一個男人在街上等巴士,我不會嫁到屯門去。”
我突然很掛念徐起飛,即使他不是醫生,我也不介意。我別了光蕙和孫維棟這雙怨侶,在午夜十二時前趕到醫院。徐起飛正在當值室內。
“新年快樂!”我倒在他懷裏。
“新年快樂!”他抱著我說,“我正在想你。”
“我也在想你。”我溫柔地跟他說。
“你不是跟光蕙和孫維棟一起的嗎?”
“我希望你是我在九十年代第一個見的人。”
“是的。一九九零年了。”他吻我。
他的傳呼機響起。
“護士傳呼我,我出去看看。”
我獨個兒留在醫生當值室,那裏有一台收音機。八八年除夕,林方文把歌送上電台,八九年除夕還會不會那樣做?我扭開收音機,追蹤了幾個台,找到和去年相同的一個節目,主持節目的,仍舊是去年那位女唱片騎師,播的是一首老歌,不是《明天》,也沒有新歌,我很失望。徐起飛突然走進來。
“你想聽收音機?”他問我。他的眼神告訴我,他看穿了我。
“不聽了。”我說。
“我有一份禮物送給你。”
他從口袋裏拿出一個小小的紅色絨盒子給我。
絨盒子裏麵放著一枚白金鑽石指環。
“這是新年禮物,不是用來求婚的,放心。我替你套上去。”
他把指環套在我左手的無名指上,寬緊合度。
“你怎麽知道我手指的闊度?”
“我們兩個人第一次約會的時候,你在車上睡著了,你記不記得?”
“記得。”
“我偷偷用放在車上的一條繩子在你左手的無名指上繞了一圈,就知道你手指的圓周了。那一天,我已經決定買一枚指環給你。”
“為什麽是那一天?”
“不知道。自從在教堂見過你以後,便想跟你一起,可惜太遲了,那時你已經有男朋友。後來,你又變成單身,老實說,知道你跟男友分手,我很開心。”
對於徐起飛,我是無話可說。
迪之的除夕過得並不愉快。田宏與母親、姐姐、繼父以及姨母一家人習慣每年除夕在希爾頓參加舞會。迪之為了那個舞會,心情很緊張,她是頭一次跟田宏的家人見麵。一月一日下午,我收到她的電話,她在電話裏表現得很消沉。
“是不是他母親不喜歡你?”
“她不斷在我麵前稱讚別的女人,都是千金小姐、律師、醫生、建築師之類,說她們喜歡田宏,我很尷尬。在他的家人麵前,我連一點自尊也沒有,好象我配不起他。”
“田宏怎樣說?”
“他說最重要是他喜歡我。”
“那你可以放心了。”
“我從來沒有象昨天晚上那麽自卑。”
為了安慰迪之,我答應請她喝下午茶。
我約了迪之在咖啡室見麵,迪之遲到,我碰到林方文的母親,她走進咖啡室買蛋糕,剛好也看見我,親切地跟我打招呼。
“程韻。”
“伯母。”
“很久沒有見麵了,你近來好嗎?林方文怎樣?”她坐在我麵前。
“我們分開了。”我有點尷尬。
她的表情很意外,問我:“為什麽分開?”
我不想說林方文的壞話,她也沒有追問我。
“我不了解年青人的愛情。”她歎息。
光蕙也來喝下午茶,她終於甩掉了孫維棟,她找到一個新的男朋友,那個人叫何明翰,是光蕙上司的朋友,是幾間地產代理公司的老板,非常富有。他比光蕙年長二十年,已婚。
“他疼我疼得不得了,我喜歡什麽,他都給我。”光蕙春風滿臉,她手上的鑽石指環比我那一枚大得多。
“但他是有婦之夫。”我說。
“我和他一起很快樂。”
“你這樣不等於做了他的情婦嗎?”迪之跟她說。
“情婦是很浪漫的身分。”光蕙說。
“我才不要做第三者,我要做正印。”迪之說。
“何明翰跟衛安不同,他很有情義。”光蕙揶揄她。
迪之冷笑:“他是不是跟你說,他跟那個女人已經沒有感情,隻有責任?他是不是說,你是他一生中最愛的女人?”
光蕙啞口無言。
“男人都是一樣的。”迪之說,“他無論如何也不會離開那個女人。”
“我不需要他離開她。”光蕙倔強地說。
“也許有一天他會離開你。”我說。
“總比跟孫維棟一起好,這個世界,好男人太少了,我沒有你們兩個那麽幸運,找到條件好的單身男人。”光蕙苦笑。
迪之聽到光蕙自憐,也內疚起來,“我也不見得好,我要跟一個封建家庭對抗。”
“可能是我有問題吧,我迷戀有缺憾的愛情。我現在才發覺林放從前寫給你的《明天》寫得真好。”光蕙哼著歌:
“告訴我,
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迪之極力討好田宏的母親,聖誕節還沒有到,她已經在想該送什麽禮物給她。我倒想送一件毛衣給徐起飛。那天,我們一起逛百貨公司。
“你愛徐起飛嗎?”迪之問我。
“為什麽這樣問我?”
“我覺得你好象仍是愛林方文多一點。”
“為什麽這樣說?”
“隻是一種感覺。”她說,“你忘了我們的月經是同一天來的嗎?我和你有心靈感應。”
“我現在愛徐起飛。他對我很好。”
“你最大的弱點便是愛才。”迪之說。她突然推了我一下,說:“你看看是誰?”
我看到樂姬,她一個人正在選購男裝內褲,手上拿著一條黑色比堅尼內褲。
“林方文愛穿這麽性感的內褲的嗎?”迪之問我。
“也許他改變了品味。”我說。
“我們走吧。”我說。
太遲了,樂姬看到我和迪之,並且主動走到我們跟前。
迪之跟她說;“你真開放,替男人買內褲,不是每一個女人都做得到的。”
樂姬不甘示弱,說:“有什麽稀奇,你不是沒有看過男人穿內褲吧!”
“林方文好象不喜歡穿黑色的。”我說。
“不是買給他的。”樂姬瀟瀟灑灑地說:“我跟他分手了,我真不明白,你如何忍受他。”
我以為我一直努力忘記林方文,可是聽到他和樂姬分手,我竟然有一個很壞的想法,他會不會回到我身邊?
回到家裏,走進睡房,我竟然聽到艾爾加的《愛情萬歲》,林方文送給我的瓷象老人音樂盒開動了,沒可能的。
“可能是剛才替你收拾房間時候不慎碰到了開關。”母親說。
為什麽那樣巧合?瓷象老人悠遠地拉奏一百年前的盟誓,每一個音符都教人傷痛。
電話也在那個時候響起。
“喂--”我戰戰兢兢拿起電話筒。
“是我。”是徐起飛。
“我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今年除夕我不用當值,可以陪你,你喜歡到什麽地方吃飯?”
“去哪裏都可以。”我的心很亂。
“去蘭桂坊好不好?”
“好的。”
“起飛--”
“什麽事?”
我突然不知道該跟他說些什麽話,我也許想知道我愛他有多深。
“什麽事?”
“我們一起度除夕。”我告訴自己,忘了林方文吧,回去他身邊,隻會換來多一次痛苦,而且他也許已經不愛我了,而徐起飛是我實實在在掌握得到的男人。
我戴著徐起飛去年除夕送給我的鑽石指環,跟他在蘭桂坊一間法國餐廳吃除夕晚餐,看到我戴著指環,他很快樂。
我在燭光下凝望徐起飛,他的臉很好看,甚至比林方文好看,他的臉上沒有辜負。我應該是愛他的。
“為什麽這樣看我?”
“沒什麽。”我說,“我有一份禮物送給你。”
我把一件灰色套頭的開司米毛衣送給他。
“冬天的時候,可以穿在西裝裏麵。”我說。
他很喜歡,堅持要立即穿在身上。
“可惜我打毛衣的技術很差勁,我該打一件毛衣給你。”我有點兒慚愧。
“挑選一件毛衣也很費心思的。女人不應該把青春花在打毛衣之上,我也有一份禮物送給你。”
他從口袋裏拿出一盒禮物給我,我打開盒子,裏麵有一隻女裝皮帶腕表,很精致。
“你用不著送這麽昂貴的禮物給我。”
“你戴上這隻腕表會很好看,來,我替你戴上它。還有一小時便是一九九一年了。每年除夕晚上,我們一起看時間,好嗎?”
我點頭。
離開餐廳時是十一時四十分,街上擠滿了人,我們到酒吧喝酒。
我鑽進人群裏去找洗手間,有一個人叫我,我回頭,原來是林方文,沒想到我竟然在除夕夜碰到他。
“你跟誰一起?”他問我。
“男朋友。”
那是我第一次向他提及男朋友。
他看來有點無奈。
“對不起,我要上洗手間。”我冷冷地跟他說。他用身體頂住人群,留一條小路讓我通過。
“謝謝你。”我說。
在洗手間裏,我在鏡前端詳自己,想起林方文背叛我的歲月,需要很久很久,那個傷口才不再痛,我若愛惜自己,便不要軟弱。我深深呼吸了一口氣,離開洗手間,他站在洗手間門外等我,象一個沮喪失意的孩子。
“再見。”我跟他說。
酒吧裏有人高聲宣布還有一分鍾便是一九九一年,人越來越多,一個外籍女人差點把我推倒。
林方文連忙拉著我的手。
酒吧裏人聲鼎沸,大家準備迎接新年。
“和我一起度過這一刻好嗎?”他緊緊握住我的手。
“我們曾經這樣的,隻是你不珍惜。”
“我很掛念你。”他抱著我。
我推開他,罵他:“樂姬走了,你太寂寞,是不是?”
我擠進人群裏,心酸得任由人群推撞,突然有一隻溫暖的手拉著我,是徐起飛。“你到哪裏去了?我四處找你。”他焦急地說。
酒吧內有人倒數一九九零年的最後五秒。
“我差點以為我們會錯過這一刻。”徐起飛擁抱著我。
一九九一年來臨了,人群歡呼,我喝了一口香檳,象水果那樣甜,但調和不了心裏的酸。
“新年快樂!”我跟徐起飛說。
我回頭,沒有看見林方文。
新年過後第一天上班,我的上司問我,是否願意經常往返大陸做商品推廣的工作,如果我願意的話,他會提升我做推廣經理,薪水也大幅提高,還有出差的津貼。他給我三天時間考慮,我答應了他。
“你有沒有考慮過徐起飛?”迪之問我。
“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我說。
“但你一年之中有四個月不在香港,徐起飛怎麽辦?”
“他的工作也很忙碌。”
“你有沒有跟他商量?”
“他不會反對的。”
“你不害怕失去他嗎?他條件這樣好,自然有很多誘惑。”
“不會的,他那麽愛我。”
“你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麽?你在虐待自己,本來很幸福,卻要把自己弄得很孤單。”迪之罵我。“愛情太不可靠了,隻有事業才是一份耕耘一份收獲的,我想有自己的事業。”
“如果你真是這樣想就好了。”
徐起飛是最後一個知道這件事的,我一直不知道怎樣跟他說。那天吃飯,他很開懷,他那陣子收到一位女病人很多封情信,我們常常拿那些情信開玩笑。
“我還沒有收過你寫的情信呢。”我跟他說。
“我寫得不好,怕你取笑我。”
“好歹也寫一封嘛,我很想收到男孩子的情信。”
“這比起做一個大手術難度更高。”他笑著說。
“我有一件事情跟你說。”
“什麽事?”他問我。
“以後我要經常到北京工作,一個月大概在那邊停留十至十二天。”
他的笑臉突然僵住了。
整頓晚飯,他沒有再跟我說話,他心裏一定惱我事前沒有跟他商量便選擇了以後相處的方式。
在車上,他一直沒有望我,他從來沒有試過那麽冷漠。他把車泊好,準備送我上去。在停車場,他終於忍不住開口問我:
“你有沒有考慮過我?”
“這是一個好機會,你也知道,國內發展的潛力很大。”
“我不想聽這些!”他發怒。
他頭一次對我那麽凶。
“你在逃避我!”他說。
“你胡說。”我反駁:“你太自私,你希望我留在你身邊,你不想我有自己的事業。”
“你知道我不是的。”
“我不想有一天,當我的男人離開我,我便一無所有。”我嗚咽。
“你知道我不會的。”他認真地說。
“誰又可以保證明天呢?”
“你可不可以不去?”
“我已經答應了別人。”
“難道隻有這份工作才有前途?”
“我沒有別的選擇。下星期一我便要北上,對不起。”
“也許我提出分手你也不會反對的。”他說。
我站在那兒,沒想到他會提出分手,我沒有再看他的臉,掉頭跑回家。我一個人跑進電梯裏,放聲大哭,我騙倒徐起飛,卻騙不倒自己,是的,我在逃避林方文,我想離開這個地方,放逐自己,或者把自己關起來,讓自己孤單、傷心、寂寞,我想虐待自己,我害怕我會辜負現在愛著我的男人,回到從前那個辜負我的男人身邊,唯一的方法,便是逃避。
徐起飛一直沒有露麵。在我準備出門的那天早上,他出現了。
“我來送你上機。”他溫柔地說。
他替我拿行李,走在前麵,我看著他的背影,那麽堅強,那麽溫柔,那麽值得倚靠,我卻逃避他,我淒酸地流淚。在車上,我倆默默無言,我不知道他是好歹做一個完美的結局,見我最後一麵,送我一程,還是他決定回到我身邊,也許他自己也拿不定主意。
在機場,他替我辦好登機手續。
“你應該入閘了。”他跟我說。
“你沒有話要跟我說?”我突然有點舍不得。
“你什麽時候回來?”他問我。
“下星期一晚。”
“我來接你好嗎?”他臉上綻露笑容。
我微笑點頭,投入他懷裏,他把我抱得好緊,跟我說:“對不起,我令你傷心。”
我在他懷裏搖頭,我怎能忍心告訴他,令我傷心的,也許不是他。
原來有本事令人傷心的人,才是最幸福的,是兩個人之間的強者。我和徐起飛都不是強者,林方文才是。
在北京的工作比我想象中忙碌,原以為在那個地方我可以仔細想想我和兩個男人的愛情,結果我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在北京七天,我連故宮和天安門也沒有去過。離開北京的早上,還要參加一個冗長的會議。
黃昏,我匆忙趕回酒店收拾行裝。走出電梯,徐起飛竟然站在我的房間門外。
“你不是說會接我的嗎?”
“我現在不是來了嗎?我來這裏接你回去。”他說。
出於感動,在飛機上,我跟徐起飛說:“我放棄這份工作好嗎?那麽我們便不用分開。”
“這是你的事業,不要那麽容易放棄,我不是一個自私的人。”
“你太偉大。女人固然不必太偉大,但男人太偉大可能會失去一個女人。”我說。
“如果結果是這樣,我也無話可說。”他握著我的手,溫熱著我的心。
回到香港的那天晚上,我接到林方文的電話:“你有空一起吃飯嗎?”
“有什麽事可以在電話裏說。”我冷冷地跟他說。
“沒什麽。”
我掛了線。我為自己能拒絕他而驕傲,曾幾何時,他主宰了我的一切。
留在香港的十多天,有一半時間跟徐起飛一起,因為他,我才有拒絕林方文的勇氣。我很想告訴他,林方文找過我,希望他會妒忌,會阻止我,我怕我沒有能力繼續拒絕林方文。可是,我沒有告訴他的勇氣,我若把事情告訴徐起飛,他一定會從我臉上看到我的眷戀和迷惘,惱恨我仍然愛著林方文。
離開香港赴北京工作的前一天晚上,徐起飛要當值,我一個人在家收拾行李,電話響起,我以為是徐起飛。
“程韻,是我。”是林方文。
“我就在附近,你可不可以出來見麵?我保證不會有任何事情發生,我隻是想找一個朋友傾訴。”
他從來沒有試過在我麵前那麽低聲下氣,我心軟,答應出去跟他見麵。
他在我家附近的公園等我。
“我來了,有什麽話要跟我說?”
他一直不說話。
我按捺不住,問他:“你是不是打算繼續沉默?如果你沒有話要跟我說,我想回去。”
“我隻是想看看你。”他凝望著我。
我硬起心腸問他:“那麽你看夠了沒有?”
“你變了。”他說。
“是的,我已經不是那個躺在你胸膛上看月光的女子,也不是那個聽到你的情歌會流淚的女子。”
“你恨我?”他問我。
“我無需隱瞞你。”
他苦笑:“你現在快樂嗎?”
“很快樂。”我故意幸福地微笑。
“那就好了,我不會再騷擾你。我隻是擔心你不快樂。”
“你太自大了,沒有你的日子,我也生活得很愉快。”
“是的,你臉上寫著幸福兩個字。”
“是嗎?謝謝你。我要回去收拾行李,我明天要上北京。”
他笑得很無奈。
“再見。”我跟他說。
“再見。”他說。
我轉身離開,離開他的視線。我剛才裝著很幸福的樣子,不過用來抵抗他的誘惑。他的覺悟來得太晚。
我聽到口琴的聲音,應該是很遠的,卻沉重地壓在我的心裏,那首歌是我熟悉的,是林方文寫給我的除夕之歌:
“這一切的敗筆,是因為你的怯懦,我的愚癡?
千年的等待,難道隻是為了等待一次緣盡,一次仳離?
難道這年代,真是一個屬於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
能漂的都漂遠,能飛的都遠逝。
隻有思念和忘懷,隻有無奈和無奈--”
我仍然是那個聽到他的情歌會流淚的女子。
我在北京和香港之間來回了很多次,林方文遵守諾言,沒有再找我。對他來說,那天晚上求我跟他見麵,已經很不容易,他從來不會求我。
八月,迪之和光蕙結伴來北京探我,我們一起遊故宮,那還是我頭一次遊故宮。
“上次我們一起去旅行是兩年多前的事了。”我說。
“是啊!我覺得自己老了。”光蕙。
“那是因為你跟一個年紀比你大二十年的男人戀愛的緣故。”迪之跟她說。
“你和他怎樣?”我問光蕙。
“我來這裏之前,剛剛和他吵架。”
“為什麽?”
“為了他太太。”
“我早就警告過你。”迪之說,“這是第三者的下場,不會有結果的。”
“你呢?”我問迪之,“你的伯母政策有效嗎?”
“我來這裏之前剛剛跟田宏吵架。我越來越忍受不了他,正確一點說,我是忍受不了做他的女人的壓力,我很累。”
“我也累,真是懷念沒有男人的日子。”光蕙倚在我肩上說。
“我也很累。”我說:“有一個男人對你好,也是一件很疲累的事。”
在迪之和光蕙離開北京前的一天晚上,我們結伴去吃清真烤肉,慶祝迪之跳槽到一間新的唱片公司做公關經理。清真人的烤爐有一張六人飯桌那麽大,我們一邊靠牛肉,一邊唱《明天會更好》,迪之提議和五加皮,我和光蕙隻能奉陪一小杯。
“我也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們,我剛剛完成了一個鋪位交易,價值一千二百萬。”光蕙說。
“嘩,傭金不少呢,恭喜你!”我跟光蕙碰杯。
“去他的男人!”迪之說:“我們不需要男人。”
“是啊!我們不需倚靠男人,也有本事活得很好。”光蕙說。
“我需要男人的。”我說,“我才不要跟你們兩個人一生一世。”
“你猜你會不會嫁給徐起飛?”迪之問我。
“我也不知道。”
“你別忘了我們三個人的協定,如果你最先出嫁,要賠償我們每人五千元。”光蕙說。
“也許是迪之先出嫁呢。”我說。
迪之呷了一口五加皮,沒理我們。
飯後我們手拉手逛天安門。喝了五加皮,我的身體象發熱一樣,渾身滾燙。
迪之醉昏昏,問我:“什麽是一生一世?”
我在思索一個最好的答案,迎麵而來,是三個北京青年,打扮很前衛。跟三個青年走在一起的,如果我沒有醉眼昏花,應該是林方文。在那個廣闊的天地裏,當我思索著一生一世的問題時,何以偏偏遇上他?
“很久沒有見麵了。”林方文望著我說。
林方文望著我,想說什麽似的,我渾身發熱,身體象被火燃燒一樣,什麽也聽不到就昏過去。
醒來的時候,我睡在酒店房間的床上,迪之和光蕙坐在床沿。
“你喝醉了,剛才在天安門昏倒,是林方文把你抱回來的。”迪之告訴我。
“他走了?”
“走了,他一直抱著你回來,他抱著你的動作真好看,他是很適合抱著你的。”迪之躺在我身旁說。
“他好象還很愛你。”光蕙也躺在我身旁。
“迪之,你剛才不是問我什麽是一生一世嗎?”我問她。
“是的。”
“一生一世是不應該有背叛的。”
“不。”光蕙說,“一生一世是那個人背叛了你,你仍然希望他回到你身邊。”
“我沒有這個希望。”我說。
“那忘了他吧!”迪之說,“才子不太可靠,還是醫生比較腳踏實地。”
“他為什麽來北京?”我問迪之。
“那三個北京青年是一支地下樂隊,他跟他們是好朋友。”
北京的冬天來得很早,十月已有寒意,十一月份已經要穿上大衣。十一月底,是我那一年度最後一次需要上北京工作,徐起飛送我到機場,臨入閘前,他把一個紙袋交給我,紙袋裏,有一盒重甸甸的東西。
“是什麽來的?”
“你在飛機上拆開看看。”他神秘地說。
在飛機上,我拆開盒子,原來是一件有開司米內呢的幹濕褸,捧在手上,很溫暖。徐起飛應該正在車上,想到我拆開禮物,會幸福地微笑,可是我沒有,我毫不感動。我對自己的反應有點吃驚,從前他對我做每一件事,我也感動,可是,自從在天安門再碰見林方文之後,徐起飛已經不能感動我。我對他所做的事,開始無動於衷。
那一次我從北京回來,他來接機,看見我沒有穿上那件幹濕褸,很失望。
“那件幹濕褸是不是不合身?”他問我。
“不是。”
他沒有再追問。
十二月卅一日,徐起飛不用當值,可以陪我度除夕,我們選擇跟去年一樣在蘭桂坊一間法國餐廳吃飯。
我買了一隻塑膠手表送給徐起飛,他很喜歡。
“這個型號很有收藏價值呢。”他說。
我花了很多時間,才找到那隻手表,我覺得我應該對他好一點,我不斷辜負他。
他送給我的禮物是一枚藍寶石指環。那種藍色是秋天裏天色剛晚的藍色,很漂亮。
“為什麽是藍寶石指環?”我問他。
“我們的愛情是藍色的。”
“藍色?為什麽?”
“象秋天裏天色剛晚的藍色,我不知道它是否會變成黑夜,抑或經過了黑夜,又會再度明亮。”他凝望著我,有點迷惘。
我突然下定了決心:“對不起。也許我們應該分手。”
他聽到那句話,嘴巴緊閉著,臉有點發青。
“我替你套上指環。”他傷感地拉著我的手。
“不,不要給我,你留給一個更值得你愛的女孩子吧。”我難過地說。
他低下頭,一直默默地吃光麵前的東西,沒有理會我。臨危不亂,也許是他的職業病。
晚上十一時卅分,他吩咐侍應結賬。
“我們出去倒數。”他起立。
“你先收回指環。”
“給你的東西,我是不會收回的。”他拉著我的手離開,沒有理會放在桌上的指環,我唯有把指環放在我的皮包裏。
蘭桂坊的主要通道上擠滿了人,人潮比往年更厲害,許多人在臨時搭建的舞台前等候倒數,舞台上有樂隊演唱。徐起飛拉著我的手走進人群裏,他的手很冷,他使勁地握著我的手,絲毫不肯放鬆。
“我的手很疼。”
“對不起。”他輕輕放開了我的手:“我害怕你會走失。”
外籍主持人拿著一瓶香檳跑上台,他說是新年禮物。詢問哪一位觀眾想拿走那份新年禮物,蘭桂坊裏所有聽到這句話的人,差不多都舉手,我沒有,但徐起飛舉起了他的手,他昂首挺胸,以誌在必得的神情遙遙盯住台上的洋人,洋人也許被他的堅定懾住了,在千百隻高舉的手之中,選擇了他。看著他跑上台,我很訝異,他從來不會做這種事。
徐起飛在洋人手上接過香檳,對著擴音器宣告:“程韻,I love you forever!”他以哀傷的眼神望著我,整個蘭桂坊的人都為他鼓掌。
徐起飛捧著香檳跑到台下,我和他的距離差不多有二十米,人群將我們分開。外籍節目主持人在台上帶領大家倒數最後十秒迎接一九九二年的來臨,台下的觀眾忘形地喝采,人潮從四方八麵湧到,我看見徐起飛吃力地穿過人群,想走到我身邊。他那麽強壯,卻被人群擠壓得露出痛苦的表情,我嚐試走向他,雙腳不斷被人踐踏,他示意我不要再走,他正努力走向我。
台上的外籍支持人倒數一九九二年最後三秒,徐起飛和我之間,還相隔了數十人,他一定很想和我度過那一刻,我也渴望可以跟他度過我們一起的最後一個除夕,可是,我們都要失望。整個蘭桂坊的人狂歡、跳舞、喝酒、噴出繽紛的彩帶,一九九二年來臨了,徐起飛終於遊到我麵前。
“新年快樂!”我跟他說。
“對不起。”他抱著香檳說:“如果不是為了這瓶香檳,便不會錯過跟你一起倒數。”
“我們隻是遲了片刻。”我安慰他。
“遲了就是遲了。”他沮喪地垂下頭,把香檳放進口袋裏。
“對不起,是我負你。”我跟他說。
“你從來沒有忘記他?”他問我。
我無話可說,我騙不到他。
“你和他複合?”
“沒有。”我斬釘截鐵告訴他。
“那為什麽?”
我凝望著他,不忍心告訴他我對他的愛太單薄。
我把放著藍寶石指環的絨盒子從皮包拿出來給他:“這個還給你。”
他接過絨盒,放在西褲的口袋裏。
“我送你回家。”他平靜地跟我說。
“不用了。”
“走吧!”他拉著我的手。
我雙腳很痛,走了幾步路,已經走不動。
“我走不動。”我跟他說。
我坐在石級上,雙腳痛得幾乎失去感覺。
“我替你脫掉鞋子看看。”
他替我脫掉鞋子,我的腳趾正在淌血。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一瓶香檳,“卜”的一聲拔掉瓶塞。
“你幹什麽?”
他把香檳倒在我的一雙腳上。
“酒精可以消毒。”
他在口袋裏拿出一條手帕,細心為我洗擦傷口。金黃色的香檳麻醉著血肉模糊的傷口。
“想不到我會用這種方法來喝香檳。”我苦笑。
“還痛嗎?”他問我。
“不那麽痛了。”
“新年快樂。”他跟我說。
“新年快樂。”我說。“你會不會恨我?”
“你以為呢?”
我點頭。
他失望地說:“你還不了解我?現在或將來我也不會恨你。我仍然覺得你在教堂裏唱歌的模樣很可愛,真的很可愛,值得我為你做任何事。我們可以一起兩年已經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我以為你不會給我機會。雖然你沒有愛過我--”
“不。”我阻止他說下去:“我曾經愛過你,隻是那些歲月太短暫。你對我來說,是太好了。”
“我們回去吧。”我跟徐起飛說。
“你走得動嗎?”
“可以的。”我強忍著痛楚。
“我來背你。”
“不用。”
“讓我為你做最後一件事情吧。”他在我跟前彎下身子,“來!”
我挽著鞋子,爬到他的背上。
“我是不是很重?”我問他。
“因為他是你第一個男人?”他問我。
“因為我不想騙你。”我說。
“你跟我做愛時,是不是想著他?”他問我。
“為什麽要這樣問?”
“我想知道。”他一邊走一邊說。
“不是。”我說了一個謊話令他好過點,事實在我第一次跟他做愛的時候,我是想著林方文的,以後有好幾次,我也是想著他,但也有好多次,我隻想著徐起飛。
我看不到徐起飛的臉,不知道他是否相信我的說話,是哀傷,還是淒苦地笑。
他把我放在車廂裏,駛車送我回家,他的一雙皮鞋原來也破爛了。
“你雙腳有沒有受傷?”我問他。
“沒有。”
他背著我走上樓。
“再見。”我跟他說。
他吻我,我沒有反抗,他抱緊我,把臉貼著我。
“再見。”他說。
我從窗口看著他離去,才發現他走路一拐一拐的,他的雙腳一定也受了傷。
除夕之後,我再赴北京公幹,徐起飛沒有來送行,他永遠不會再出現了。除夕晚,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我很想收回我的說話,嚐試再愛他一次,可是,我還是鐵石心腸。如果光蕙知道,她一定說我傻,在未找到另一個男人之前便跟他分手。也許是因為孫維棟吧。看著他被光蕙折磨,尊嚴喪盡,我不想一個用心愛我的男人受那種折磨。
從北京回來,徐起飛沒有來接我。一個人提著行李等計程車原來是很寂寞的,但卻比以前輕鬆,我不用再背負一個男人的愛。
回到家裏,案頭有一封信,我拆開信封,是徐起飛寫給我的信,信裏說:
“不能把你留在身邊,不是你的過錯,而是我的失敗。在你曾經愛過我的那些短暫歲月裏,我或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隻是那些日子已成過去,要留也留不住。我知道愛不可以乞求,如果我能夠為你做一件事,便是等待。”
我曾經對他說過我從來沒有收過男孩子的情信,他說要他寫一封情信比起做一個大手術更困難,他終於寫了,而我能為他做些什麽?原來當你不愛一個人,他的情信隻是一份紀念而已。
晚上,我接到徐起飛的電話。
“我們一起吃飯好嗎?”他問我。
“不行,我約了迪之和光蕙。”我找個藉口推了他。
他沉默。
“你的腳傷怎樣?”我問他,“那天晚上,我看到你走路一拐一拐的。”
“不要緊,隻是擦傷了,你一直望著我離去?”
“起飛,”我說,“忘了我吧!”
“明天我要負責一項大手術,是我從沒有做過的。手術失敗,病人便會死。我想跟你見麵,最後一次,好不好?”他用失去自信的聲音請求我。
我無法再拒絕他。
一小時後,我們在餐廳見麵,他的樣子很頹喪。
“你不用為手術作準備嗎?”
“要的。”他隨即叫了一瓶紅酒,“你要喝嗎?”
“你還喝酒?”
“我唯一可以做的準備便是喝酒。”
他呷了一口酒。
“我替你喝。”我拿過酒杯。
他握著酒杯不肯放手,說:“請讓我喝酒,世上也許沒有一個不喝酒的外科醫生。”
“為什麽?”
“壓力太大了。”
“但你從來沒有象今天晚上喝得這麽多。”
“因為從前有你。你可以替我舒緩很多壓力。”他不理會我的勸告,悲哀地喝酒。
“請為病人著想。”我怪責他。
“我也是病人。”他苦笑。
“那我陪你喝。”我跟徐起飛一起喝光那瓶紅酒。
“好了!不能再喝了。”徐起飛站起來說:“再喝的話,明天便不能做手術,我不可以要另一個人為我失戀而賠上性命。”
“你一直是一個很理智的人。”我說。
“我一直想做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他苦笑。
離開餐廳,徐起飛問我:“我可以再抱你一次嗎?”
我點頭。
他用身體把我包裹著,十隻手指緊緊抓住我的背部,我的背很痛,他的臉很燙。我讓他抱著,不知道他想抱多久。
“我不想失去你。”徐起飛苦澀地說。
我沒有說話。
他終於輕輕地放手:“再抱下去我就舍不得放手了。”
“你有沒有喝醉?”我問他。
“我從來沒有試過醉酒,太清醒可能是我的悲哀。”
“手術什麽時候開始?”
“明早七時四十五分。”
我看看腕表,差不多二時:“你快回去休息,答應我,你明天早上會做得很出色的。”
他點頭。
我在床上想著徐起飛,我真害怕他手術會出了岔子,那麽,他的前途便完了。我迷迷糊糊睡了,醒來的時候,剛好是清晨七時四十五分,他應該已在手術室作好準備。
他說手術需要六小時,我在辦公室裏一直忐忑不安,下午二時,我傳呼他。二時三十分,他仍然沒有覆電話給我,我再次傳呼他,終於在三時,他覆電給我。
“手術成功嗎?”
“很成功。”
“恭喜你。”
“謝謝。”
他的語氣很平淡,跟昨晚判若兩人,我有點意外。
“那沒什麽了。”我說,“再見。”
“再見。”他掛了線。
他已經決定忘記我,他開始用恨來忘記我。
在家裏收拾東西的時候,我把徐起飛寫給我的信放在抽屜裏,我大抵不會再看了,他已經有三個月沒有找我。他比我想象中平靜得快,那是他的職業病,他習慣了堅強、自信、不悲觀、不乞憐。那個早上,當他完成了一項艱巨的手術之後,他已經決定忘記我,從他說話的語氣裏,我完全感覺得到。他突然接受現實,我卻依依不舍。原來一個曾經多麽愛你的男人,有一天,也會變得很絕情,他最愛的,還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傷害。
跟徐起飛分手後不久,小綿曾經打電話給我。
“你們分手了?為什麽?”
“他現在怎麽樣?”我問小綿。
“他表麵上沒有什麽,你知道他們幹這一行的,心裏怎麽想,表麵上是看不出來的。我替你們可惜,他是個好的男人。”
“我知道。”
“真希望可以看到你結婚。”她說。
我苦笑:“應該會有那一天吧!”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她喜孜孜地說:“我懷了第二胎,希望這一胎是女的,便可以湊成一個好字。”
“恭喜你,你是我們當中最幸福的一個。”
“也許是我要求比較簡單吧。”
小綿選擇了一條最正常的路,嫁給一個養得起她的丈夫,生一個“好”字,相夫教子,未來的日子,是為兒女該進入哪一間幼稚園、小學、中學以及該到哪個國家留學而煩惱。四十歲,憂慮丈夫有外遇,僥幸過了這一關的話,便要為兒子娶什麽女人,女兒嫁什麽丈夫而操心。並非每一個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愛情,她們明白代價。隻有我這種女人,才會為了虛無飄渺的愛情浪擲青春,到頭來一無所有。
公司在北京的業務已經上了軌道,並且聘請了兩名職員,專責北京事務,我的工作基地又變回香港。
“林方文好象也是一個人。”迪之告訴我。她的消息來自唱片界。
“一個才子不可能沒有愛情的,否則就寫不出情歌了。”我說。
“失戀也是創作的泉源。”迪之說。
“你甚少會說出這麽有智慧的話。”
“你這麽刻薄,真該由林方文來收服你。”
“你既然和徐起飛分手,為什麽不去找林方文?你也不過為了他吧?”光蕙問我。
“我跟徐起飛分手,是因為我不愛他,而不是為了林方文。”
“如果林方文從來沒有出現,你便會死心塌地地愛徐起飛。”光蕙說。
“戀愛是不能假設的。”
“廿七歲,我們都快廿七歲了,好象還是昨天的事。”迪之有感而發。
“我曾經以為自己會在廿八歲結婚的,現在看來是不可能了。”光蕙說。
“說不定的,世事變化萬千。”我說。
“我會搬出來住。”光蕙告訴我們,“他替我租了一間房子。”
“你要正正式式當他的情婦?”迪之問她。
“這樣你會快樂嗎?”我問光蕙。
光蕙點頭:“我一直渴望嫁給一個愛我而又令我生活得很好的男人,他唯一做不到的,隻是不能跟我結婚。”
“你有沒有想過,當你老了,他回到太太身邊,你便一無所有。”我說。
“你現在不也是一無所有嗎?至少我和我愛的人一起。”
星期天,我們替光蕙搬屋,她的新房子在跑馬地,她終於可以搬去跑馬地了,雖然不是嫁去,倒也和嫁去差不多。房子有八百多尺,裝修得很女性化,聽說上手住客也是一個單身女子。單位內有一個小陽台,比林方文家那個陽台大,我站在陽台上,看著一群年青男子在馬場草地上踢足球。
“那個穿綠色球衣的很英俊啊。”迪之說。
“你又在看男人?”光蕙走出陽台看熱鬧,“你已經有田宏了,他不是運動健將嗎?”
“他不喜歡踢足球,他嫌踢足球野蠻,我倒喜歡看野蠻的男人。”
“男人本來就很野蠻。”我說。
“是嗎?”光蕙問我。
“他們比女人原始,他們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從來不懂得愛。”
“是的,女人比男人擅長愛。”迪之說。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光蕙說。
“男人對女人就象對待腳下的球,他們隻想控製它、駕駛它。”迪之說。
“我喜歡被駕駛的,真的,那是一種幸福的感覺。”光蕙笑著說。
“你呢?”迪之問我。
“我在尋找一個男人,隻要別人在我麵前提起他,我也會佻皮地吐吐舌頭,我想做他的壞孩子。”
“但你卻愛上一個壞孩子。”迪之取笑我。
“事與願違,世事都是這樣的。”光蕙說。
“不,你們不了解林方文。”我說,“他曾經控製著我的喜怒哀樂,我做每一件事,都是為了令他滿意。”
迪之苦澀地望著我們:“我突然不知道最愛哪個男人?”
“也許是太多的緣故。”我說。
二十七歲,是應該過獨立生活的時候了,我決定拿積蓄供一個小單位,我看過很多房子,灣仔那一間最便宜,地點也好,間格實用,又有升值潛力。最後,我還是選了跑馬地的單位,樓齡比灣仔的那一棟舊,麵積較小,售價卻貴了十萬元,因為跑馬地的單位裏,有一個小陽台。雖然三個人一起擠在陽台上,便再沒有多餘的空間,那隻是一個很小很小的陽台,卻給我很大的滿足感。
替我搬屋那一天,光蕙跟迪之說:“你也搬來跑馬地吧,我們大家可以互相照應。”
“待我結婚後才搬來吧。”迪之說。
“你跟田宏結婚?”光蕙問她。
“他說過會娶我的。”迪之躺在我的床上說,然後她又問我:“你為什麽買單人床?”
“我一個人睡,當然買單人床。”
“有男人來留宿怎麽辦?”
“我一個男朋友也沒有,誰會在此留宿?”
“林方文送給你的瓷象老人,你也搬來了?”光蕙按下音樂盒的開關掣,艾爾加的《愛情萬歲》從音樂盒裏傳出來。
“太淒怨了。”迪之抱著我的枕頭。
“不要再聽了。”我把音樂盒關掉。
“林方文知不知道你跟徐起飛分開了?”光蕙問我。
“我怎麽知道他知不知道?”
那天晚上睡覺時,我還是聽了一遍《愛情萬歲》。
入夥後不夠十天,一晚,迪之深夜來拍門,我開門的時候,她哭得象個淚人。
“田宏交了新的女朋友。”
“今天晚上他不在家,我隨便翻翻他的抽屜看看,看到一張照片,是他跟一個女人手牽手合照的,日期是十天前。那天,他告訴我,他要陪他媽媽吃飯,原來是跟那個女人一起。”
“你有沒有問過田宏?”
“沒有。我離開的時候,他還沒有回家。”
“為什麽不問清楚呢?”
“問了又怎樣?難道要他親口對我說,他愛上另一個女人,他已經不愛我了?我已經受過男人很多傷害,我不想再傷害自己。”
“你打算怎樣?”
“離開他。”
“你可以那麽瀟灑?”
“我不是今天才發現他不愛我的,我今天為什麽要翻他的抽屜?正是因為我覺得他不再愛我。”迪之高聲飲泣:“他已經三個月沒有跟我做愛。”
我很訝異,迪之一直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我,她一定很痛苦。
“我偷偷找過衛安,跟他上過兩次床。我不愛他,但我有那個需要,我覺得自己象一個怨婦。當一個男人不再碰你,那就完了。”
“是什麽原因?他不是說過會娶你的嗎?”
“他還不想安定下來,所謂美麗的婚禮不過是一部分的情話罷了。每個男人都說過會娶我,結果呢?我曾經很看不開,但對田宏,我是心死了。明知留不住的,不如瀟瀟灑灑地放手。我覺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結成厚繭,現在即使再被傷害一次,也不象從前那麽痛了。”
“我叫光蕙買酒來,我們一起喝酒好不好?”我向她提議。
“好!我想喝酒。”迪之哭著說。
光蕙很快便捧著兩支香檳來。
“這兩支香檳很貴的。”光蕙依依不舍。
“用來慶祝分手最好!”迪之搶過香檳。
我站在陽台上喝第一杯香檳,向天空說:“愛情萬歲!”
陽台下,一輛紅色法拉利跑車戛然而止,一雙男女走下車,女的那個是樂姬,他們好象正在爭執。
“你們快來看看。”我把迪之和光蕙叫到陽台上。
那個男人看來有三十多歲,衣履光鮮,樂姬穿著一件白色外套,一條粉紅色迷你裙,展露她最引以為傲的一雙玉腿。他們正在吵架,我聽不到他們吵什麽,那個男人好象發很大脾氣,他們吵了一陣子,男人要上車,樂姬拉著他,男人堅持要上車,樂姬在哭,男人甩開她,上車後,更把她的皮包拋出車外。樂姬用身體把車子擋住,那個男人竟然開車離去,樂姬可憐兮兮地拾起地上的皮包。
“她也有今天。”迪之笑說。
“那個男人,我好象在一本財經雜誌上見過他的照片。”光蕙說。
“樂姬的男朋友一定非富則貴,否則,便是很有名氣。”我說,“林方文是個例外。”
“征服林方文有滿足感嘛!”光蕙說。
“來!我們為樂姬給男人拋棄慶祝!”迪之把一瓶香檳倒在街上。
“這瓶香檳很貴的!”光蕙製止她。
香檳象一陣雨灑在樂姬身上,她抬頭看看是誰的惡作劇。
“Hi!”迪之向她揚手。
我和光蕙拉著迪之飛奔回屋裏,三個人倒在地上大笑。
“你猜她知道是我們嗎?”迪之問。
“這裏是十五樓,她認得我們才怪!”光蕙說。
“我愛死這個陽台了!”我說。
若不是那個陽台,我不會看到象樂姬這種戰無不勝的女子,竟然向一個男人乞憐,她也不過如此吧?多麽不可一世的女子,在愛情或物質麵前,還是要低頭。
迪之和田宏的分手很簡單。一天,她乘著田宏不在家,回去收拾自己的東西,離開的時候,把他和那個新歡手牽手的親密合照用膠水黏在大門上。
那天之後,田宏沒有找她,曾經多麽纏綿的兩個人,就這樣平淡地分手。分手後的迪之,反而開心了很多。田宏有三個月沒有碰她,那三個月的煎熬,比分手更難受,我們隻是接受不了突如其來的分手。
九二年的夏天來了,隻有光蕙仍然陶醉在戀愛中,然而每個星期,她都會跟何明翰吵一次架,然後他們又好象愛得更緊要。那也許是三角關係最吸引的地方吧。
迪之提議去南丫島遊泳。
“很久沒有見過鄧初發。”
“你通常是失戀才想起他。”我揶揄她。
“他是我第一個男人,他有義務照顧我啊。”迪之理直氣壯地說。
鄧初發在碼頭接我們,他的樣子和以前沒有多大分別。他在南丫島做些度假屋的生意。他除了沒有出息之外,人倒是很好。我記得他從前對迪之說過,會參加奧運,有些男人,總是在女人麵前才有夢想。
鄧初發弄來三隻風帆,在沙灘上教我們玩風帆。我跟徐起飛也玩過幾次風帆,迪之技術最好,早已駛到海中心,光蕙從未玩過,頻頻掉到水裏,鄧初發忙著照顧她。
那天的風很大,我拉著帆,很快便乘風而去。我的風帆離岸越來越遠,我看不見鄧初發,也看不見迪之,我開始有些害怕,想轉變航道回去沙灘。天上突然烏雲密布,海水洶湧,風越來越大,把我吹得東歪西倒。
我從來沒試過那麽惶恐,那一刻,死亡和我已經很接近。我還沒有聽過林方文說“我愛你”,如果那樣死去,我很不甘心。
鄧初發和迪之駕著快艇來找我。鄧初發把我抱住。
我不停地顫抖。
迪之脫下外套讓我穿上:“現在沒事了,在海上漂流的時候,你想些什麽?”
“男人。”我說。
“我知道。是哪一個男人?徐起飛還是林方文?”
我苦笑。
“是不是林方文?想他也應該,萬一你剛才死在海上,能替你寫一首動人挽歌的,隻有林方文。”
“你已經想到挽歌了?我叫他預先替你寫一首。”我氣她。
“我的挽歌?我的挽歌一定是一首怨曲,一個女人,不斷遇上壞男人。”
鄧初發憐惜地望著她。
“鄧初發是好男人。”我說。
“是的,除了他。”
鄧初發苦笑,他象一個多情船夫。生於這麽簡單的小島上,終日與海為伍,他大抵不會理解人間有複雜的感情。
離開南丫島之後兩天,迪之做了一件令我很意外的事。
“我跟林方文吃過飯。”她告訴我。
“他好嗎?”
“還是老樣子,男人的改變從來不會比女人厲害。我告訴他,你已經跟徐起飛分手。他還是很愛你。”
“他不會這樣說。”
“是我看出來的。”
“林方文不是一個可以付托終生的男人。”我說。
“你什麽時候變得這樣窩囊的?有什麽是一生一世的?你要是隻想找一個付托終生的男人,便會選擇徐起飛。”
迪之說得好,如果我想找一個托付終生的男人,便不會放棄徐起飛。問題是我想跟林方文一生一世,卻怕他辦不到。我不想再用痛苦換取短暫歡愉。
“我把你的地址電話給了林方文,他應該會找你的,那時你才拒絕他。”
林方文沒有找我,我太了解他,他不會求我的。他已破例求過我一次,那次我拒絕了,他決不會再求我,而我也不會求他。
夏天過去了,到了秋天,我接到林方文的電話,他來遲了整整一季。
“你有空嗎?”他的聲音有點不對勁。
“有空。你在哪裏?”
“我在附近,我來找你好嗎?”
“好。”
我飛奔去洗澡,以最短時間使自己看來容光煥發。
林方文到了。
我們沒有說過什麽客套話,好象一對很久沒有見麵的朋友。
“這個地方很好。”他開腔。
“隻有三百多尺。”
“有一個陽台。”他走到陽台上。
我沒有告訴他,我為了那個陽台,才買下那間屋,我一直懷念他家裏的陽台。
“你還是住在尖沙咀嗎?”我問他。
“是的,我留戀那個陽台。”他說。
“當天你在陽台上把九百八十六隻紙飛機撒向空中的情形是怎樣的?”他問我。
“場麵很壯觀。”我笑說,“那麽你回家的時候在街上拾到一隻紙飛機的情形又是怎樣的?”
“場麵很悲壯,整個尖沙咀都是紙飛機。”他笑說。
我格格大笑:“我不相信你。”
“我媽媽過身了。”他說。
我愕然:“怎麽回事?”
“是癌病。在一小時前離開的,就在附近那間醫院。”他望著窗外,一言不發。
我不知道怎樣安慰他。
他的一雙肩膊突然抽搐起來,激動地嚎哭。我從來沒有見過他流淚,有點不知所措。
“別這樣。”我安慰他。
他抱著我,在我肩膊上痛哭,我緊緊抱著他,用體溫安撫他。
“我很愛她的。”他哭著說。
“我知道。”
“我沒有想到她會死得那麽突然,我以為我們還有時間。”
“我們常常都以為有時間。”
他抱著我哭,淚淌到我的背上,軟弱的男人象個可憐的孩子。
那天晚上,林方文在我家過夜,他睡在廳中,我睡在房裏。第二天早上,他向我告別。
“喪禮的事要不要我幫忙?”
他搖頭。
“在跟你分手之前,我和樂姬並沒有上過床。”他說。
我沒有任何表示。
我在陽台上看著他離去的背影。當天提出分手是我太衝動嗎?但他後來跟樂姬上過床,那是事實。
數天之後,我傳呼他,我問他喪禮在哪裏舉行。誰料他說喪禮已經舉行過了,我不明白他何以不讓我參加,也許他仍然不打算求我吧。
秋天過去,自從那一次之後,我沒有再見過林方文。
一天,我接到宋小綿的電話:
“這個周末我替女兒設彌月宴,你有空嗎?”
“你生了孩子啦?”我驚訝。
“到這個周末便足一個月了,知道你忙,進醫院時沒有通知你。”
“我一定來。”
“徐起飛也會來的,你介不介意?”
“當然不介意,他怎麽樣了?”
“還是老樣子。”
我和迪之、光蕙一同出席小綿女兒的彌月宴,小綿胖了很多,已經無法令人聯想起當年排球隊裏窈窕的小姑娘了。沒想到久違的葉青荷和劉欣平都回來了。青荷在意大利定居,她的職業相當冷門,是名畫修補專家,去年嫁給一位畫家。隻有青荷這種從來不用為生活憂愁的女子,才有資格愛才子。欣平在英國嫁給一名腦科專家,在那裏落地生根,去年還生下女兒。
“時間過得真快,我們現在這副樣子,不可能再打排球了。”欣平慨歎,“我真羨慕你們,還是自由自在。”
我和迪之、光蕙是有苦自己知。
“樂姬來了!”青荷說:“她越來越漂亮。”
“你那位駕法拉利跑車的男朋友呢?”迪之揶揄她。
“你說哪一個?”樂姬得意洋洋問迪之。
“把你趕下車的那一個。你有很多男朋友把你趕下車嗎?”迪之笑著問她。
樂姬的臉色登時沉下來,她大概知道那天晚上是誰把名貴香檳從高空倒在她身上了。
徐起飛獨個兒來了,我不知道跟他說什麽好,兩個人尷尷尬尬地笑起來。
“最近還要常常到北京嗎?”他問我。
“這一年都在香港。”
開席了,我和徐起飛分開坐,他跟同桌的同事談笑風生,也許他已複原過來。
散席後,青荷提議我們幾個老同學找個地方喝茶聚舊,我上前跟徐起飛告別。
“你有時間去喝杯咖啡嗎?”他問我。
青荷和欣平她們在等我,我有些猶豫。
“如果你沒空,算了罷。”徐起飛很失望。
“不,我可以。”
我不想徐起飛失望,告訴青荷我稍後到。
我和徐起飛在一間餐廳喝咖啡。
“我還以為你恨我。”我跟他說。
“我說過不會恨你的,但人總需要一段時間去複原。”
他低頭喝著咖啡,是那麽溫柔、那麽堅強,我突然明白我為什麽不愛他,因為他不需要我,他不會因為愛情而墮落,但林方文會的。
離開餐廳,我們在中環走了一段路,經過一間畫廊,我赫然發現那幅大嘴巴費安娜畫的畫,主角是林方文。他隻有一隻眼睛,沒有一張完整的臉,沒有嘴巴、鼻子或耳朵,隻有費安娜、我和林方文知道畫中的少年是林方文。
畫廊老板是一對年輕的外籍夫婦。
“你們從哪兒得到這張畫?”我問店主夫婦。
他們告訴我,是從一間結束營業的畫廊買回來的。
“畫畫的人,你們認識嗎?”
“費安娜?我們認識,她離開香港很久了。”
“你想買這張畫?”徐起飛問我。
“我買不起的。”
“這張畫似乎不大受歡迎,一直無人問津。”男主人說。
“我看不出這張畫有什麽特別。”徐起飛說,“是一個人嗎?”
“我們走吧。”我離開畫廊。
我曾經為那張畫傷心,費安娜也曾珍之重之,她終於留下畫走了,除我以外,也許世上再沒有一個女人牽掛他。
徐起飛把我送到咖啡室外。
“謝謝你。”我跟他說。
他微笑。
“這個除夕你會怎樣度過?”他問我。
“還不知道,你呢?”
“我會在醫院當值,畢竟這一天是我們的分手紀念日。”
我目送他離去,感覺突然很陌生。
咖啡室裏,青荷、欣平、迪之、光蕙在等我。
“還以為你不來呢?”青荷說。
“怎麽會呢?你們在談什麽?”
“愛情啦,婚姻啦,還有孩子。”欣平說。
我悲哀地笑了。不久之前,我們還在談論初潮、發育、胸脯的大小,乳罩和排球,現在竟然談到婚姻和孩子,人生本來就很殘酷。
九二年平安夜,我買了一株聖誕樹,放在陽台上,把它布置得七彩繽紛。我和迪之、光蕙提早吃火雞迎接聖誕。那個除夕,迪之要陪公司旗下歌手到美加登台,光蕙男朋友的太太外遊,光蕙可以跟他度除夕。
“你可以找林方文。”迪之說。
我沒打算找林方文,我害怕跟他重聚,此後我便要花雙倍力量去愛他。他總是耗盡一個女人的能量。
十二月三十日晚,林方文撥電話給我。
“這個除夕你有沒有約會?”他問我。
我不知道該說實話還是說謊,猶疑了一陣。
“明天一起吃晚飯好不好?”
我沉重地呼吸。
“怎麽樣?”
“好吧。”
“九時正,我在蘭桂坊意大利餐廳等你。”
我放下電話,心仍然在跳,再回去一次便是再冒一次險。
除夕晚上,我穿上一襲新裙子,化好了妝,準備出門,突然又不想去,我若再一次看到他的臉,一定逃不了。
我喝了一點酒,脫掉鞋子,躺在床上,想起過去的日子,我覺得自己真是沒用,竟無法拒絕一個曾經背叛我的男人。
電台不停播放歡樂的歌曲。女唱片騎師絮絮說著愛情,我感到一陣暈眩,聽到她說:“這一首歌,是林方文填詞的,他想送給一位女孩子,他曾經答應每年除夕送她一首歌,這首歌的歌名是:《你會否相信》:
“那初遇,清澄如水,
但你的睫影,那樣馥鬱,
你是否諒解,我曾盛滿燈油,
卻因妒恨的磨蝕,一點點流失。
這重逢,濃烈似酒,
而你的淚光,那樣清純,
你會否相信,在那生生死死夢夢醒醒的夜裏,我再不會放下你走了。”
生生死死夢夢醒醒的夜裏,是不是指除夕?
我看看腕表,原來已經十二時十分,林方文會不會還在那裏等我?我瘋狂地思念他,連忙穿上鞋子,趕去蘭桂坊。
我打開門,他正站在門外。
“你為什麽不來?”他問我。
“我不想見你。”我咬著牙說,“對著你,我會輸的。”
“新年快樂。”他從口袋裏拿出一隻用白紙摺成的飛機給我。
“是什麽意思?”我倔強地問他。
“我不擅於向你求情。”他說。
“我做得最好也最失敗的事情便是愛你。”我說。
“你做得很好。”
我走到陽台上,不知道是否應該回到他身邊。
“我們來玩一個遊戲好不好?”我問他。
他望著我。
“我把飛機從這裏扔出去,如果在我視線範圍之內,它一直沒有下墜,我們可以再嚐試一起。”
“不要--”
他說不要的時候,我已經把飛機扔向空中,飛機一直向前衝。
林方文擁著我,把我的臉轉向屋裏,不讓我看著飛機。
“放手。”我說。
“我愛你。”他終於肯說。
我流著淚微笑。
“不要看那飛機。”他求我。
我知道他摺的飛機能飛到很遠很遠才下墜。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