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小說死亡事件
胡翩翩的屍體,在她自己那一輛一九九五年出廠,價值二十多萬的日本轎車內被人發現。
車子停泊在淺水灣沙灘的露天停車場內,一雙情侶深夜到停車場取車時發現胡翩翩的屍體,當時車廂內的燈正亮著。
警方到場,將車門撬開,發現屍體衣著整齊,胡翩翩穿著一套粉紅色的運動套裝,一雙白布鞋脫下來放在司機位旁邊。她被發現時,身旁有一個空的藥瓶和一個一品脫鮮奶的空瓶,她的樣子十分安詳,唇上的汗毛還黏著幾滴鮮奶,嘴角泛著一絲微笑。
警方在她身旁同時發現十二本愛情小說,胡翩翩手上捧著的那一本,剛翻到第一百二十一頁,書名是《隨風生滅的愛情》。
這十二本愛情小說的作者都是同一個人,他就是秦榛。
秦榛早在二十年前已經成名,擅寫流行愛情小說,是多產作家。他的小說曾經改編成電影。
嚴肅文學界看不起秦榛的作品,認為他的作品沒有文學價值,隻是大量生產,跟一間工廠沒有什麽分別,但秦榛的作品擁有大量讀者,尤其是女性讀者。從二十年前的工廠女工,到今天的寫字樓女文員,甚至舞小姐,都是他的讀者。秦榛的愛情小說為這群女人提供了心靈的慰藉。他的愛情小說雖然離不開才子佳人、豪門恩怨或無花果的愛情故事,卻曆久不衰。
據說秦榛年輕時是美男子,風流倜儻,早年他還主持電視及電台節目,但最近這十五年來,秦榛深居簡出,不再輕易露麵。至於他為什麽突然引退,沒有人知道,幸虧他的作品仍然源源不絕,維持每月一本的產量。
重案組高級督察錢冰負責調查這宗離奇的自殺案,因為本地的自殺人口中,好象還沒有一個人選擇在結束生命之前閱讀愛情小說。
錢冰的手下陳桂花,正在閱讀證物中的其中一本小說《隨風生滅的愛情》。
“這種書好看嗎?”錢冰不以為然。
錢冰在成長過程中,從沒有看過這類通俗的愛情小說。她看的是《戰爭與和平》,《飄》,《少年維特的煩惱》。
“好看!”陳桂花重重點頭。
錢冰想,這就是一個中學畢業生和大學畢業生的分別了。一個人看什麽也就顯示這個人的品味,錢冰才不屑看秦榛的小說。
驗屍報告指出胡翩翩是服食過量安眠藥致死的。
胡翩翩的母親不相信胡翩翩會自殺,她說胡翩翩剛剛買了這輛新車,死前一天還去理發。
“她有固定的男朋友嗎?或者她有沒有跟什麽人來往?”錢冰問胡母。
“她很多年前有一個要好的男朋友,差不多達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後來分了手,那個男人已經移了民很多年。這十年來,我也沒聽她提過其他男人,雖然已經三十六歲,還是完全沒有出嫁的征象。”胡母說。
“那一次分手,是什麽原因?”
“是翩翩提出分手的,她沒有告訴我為什麽。”
胡翩翩被要好男朋友拋棄,一直耿耿於懷,最後自殺的可能性被錢冰否定了。
胡母提供的資料顯示胡翩翩是一位成功女性,隻有中學學曆的她,最初在一間電影公司任職文員,憑著努力,十四年間晉升至總經理。
“她很喜歡看小說的嗎?”錢冰問胡母。
胡母點頭:“她從小就愛看小說,尤其是愛情小說。”
女人十居其九都是為情自殺的,胡翩翩臨死也要看愛情小說,她為情自殺的可能性自然是最大。一個人絕望才會尋死,可是絕望而還去看愛情小說的人,畢竟是奇特的。
一個表麵上擁有一切,隻是欠缺愛情的女人為什麽會尋死呢?她背後可能有一個男人,她得不到他,或被他拋棄。
“看這類愛情小說會令人萬念俱灰嗎?”錢冰問陳桂花。
“你以為她是看得太多愛情小說,所以意誌消沉嗎?但她一個月前才買下這輛新車。”陳桂花說。
錢冰把那十二本愛情小說放在兩個公文袋裏。
“今天晚上要回家做功課。”錢冰說。
錢冰的丈夫吳振剛跟錢冰同級,是高級督察,負責情報科。錢冰和吳振剛是大學同學,一起考入警校,畢業後結婚,膝下無兒,因為大家都不喜歡小孩子。他們同時是彼此的初戀情人。對錢冰而言,愛情除了最初那三個月,根本就沒有什麽火花可言,不過是找一個最合拍的伴兒而已。
“你看這些小說的嗎?”吳振剛奇怪,妻子是從來不看這類通俗愛情小說的。
“是在一條屍體身邊發現的。”錢冰把書搬到床上。
她隨手拿起那本《隨風生滅的愛情》,原以為自己很快就會被這本小說悶壞了,可是,她竟然越看越舍不得放下。吳振剛在旁邊斷續地發出鼾聲,錢冰已看完三本小說。
秦榛的小說,情節並不是特別引人入勝,人物也不是很突出,但他總是有本領令人追看下去,唯一的解釋,是她小說裏的愛情,在現世裏是根本找不到的,寂寞的女人才會看他的小說。一個躺在不斷打呼嚕的丈夫身邊的女人,也夠寂寞了吧。
錢冰花了三個晚上看完了秦榛的十二本小說。她覺得自己好象掉進了那個愛情小說的世界裏,那個世界不是極端甜蜜便是極端灰暗,不是才子佳人,便是癡男怨女。胡翩翩會不會是看得太多這種小說而意誌消沉呢?但這十二本小說,沒有一本提到自殺。
錢冰把秦榛的十二本小說帶返警署。
“到胡翩翩工作的電影公司調查過了,下屬說她近來不象有心事,出事前一天,她還有上班。同事倒是沒有見過她談戀愛。”陳桂花向錢冰報告。
錢冰決定到胡翩翩的家查一查。
“這是她的房間。”胡母領錢冰和陳桂花進入胡翩翩的睡房。
胡翩翩的房間裏,一張床占的地方很少,占據房間大部分地方的是一列書櫃,書櫃上放了近千本小說。
“她真的很愛看小說。”錢冰說。
“好象都是愛情小說。”陳桂花檢查書櫃上的書,“單是秦榛的就有幾百本,她真是個秦榛迷啊!”
陳桂花隨手拿出一本書,翻開第一頁,發現了秦榛的簽名。
“這一本還有秦榛的簽名,時間是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陳桂花拿給錢冰看。
秦榛的字體秀麗,用的是黑色墨水筆,在扉頁寫上:
“翩翩女讀者留念
秦榛
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
時間太久,書的紙質不好,秦榛的筆跡已經褪色。
“這裏還有一本,也是有簽名的。”陳桂花交給錢冰。
錢冰打開扉頁,秦榛在扉頁上寫著:
“翩翩
榛
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
“兩本書的簽名前後相隔十六年,而且是同一天,真是巧合。”錢冰說。
“奇怪!”陳桂花說。
“奇怪什麽?”錢冰問。
“十幾年前拿到秦榛的簽名並不出奇,那時他經常公開露麵,但這十年來他已不露麵,胡翩翩竟然還可以拿到他的簽名,就比較奇怪。”陳桂花說。
錢冰看看其他的書,除了秦榛之外,其餘胡翩翩收藏的作者還包括唐千千、葉雲、程風、嬡嬡夫人、沈珍妮、嚴嚴等。
“想不到她連這個周勇勇的書也看。”陳桂花拿起一疊周勇勇寫的書。
“這人是誰?”錢冰問。
“周勇勇是新一代的流行愛情小說作家,兩年前才成名,他很年輕,現在才二十出頭。他寫的小說,都是少男少女的愛情故事,胡翩翩都三十六歲了,想不到還看他的小說。”陳桂花說。
錢冰檢查胡翩翩書台上的文件,發現隻有一疊親友寄來的聖誕卡和日常信件等等,並沒有遺書。
“秦榛!我為什麽沒想到秦榛呢!”錢冰靈機一觸。
“秦榛?秦榛跟這件事有什麽關係?”陳桂花問。
“你沒有發現秦榛在兩本書上的簽名是不同的嗎?”錢冰將兩本書並列在書桌上。
“秦榛的簽名沒有不同呀!字體都是一樣。”陳桂花說。
錢冰指著一九七八年簽名的那本書說:
“一九七八年,秦榛稱呼胡翩翩是『翩翩女讀者』,到一九九四年,他隻是寫上『翩翩』兩個字,又自稱『榛』,他似乎是跟她熟絡了;況且你說秦榛近十年來已沒有公開露麵,如果胡翩翩不是認識他,又怎可以拿到他的簽名呢?”
“他們會不會由讀者與作者的關係變成朋友?作者遇上這麽長情的讀者,也會很感動的,所以語氣也變得親密。”陳桂花分析。
“那麽她是怎樣拿到他的簽名的?”
“那就不知道了。可能是寄去出版社要求作者簽名,出版社找到作者簽名之後,就寄回給讀者。我也用過這種方式找嚴嚴簽名。”陳桂花說。
“為什麽她死的時候要看秦榛的書?”錢冰開始發覺事情不簡單。
“如果臨死前要看愛情小說,其實也沒有太多選擇,況且她是秦榛迷嘛!”
錢冰仔細翻閱胡翩翩房中的信件。
“沒有秦榛寫給她的信。”錢冰說。
“秦榛為什麽會寫信給她呢?”陳桂花不知道錢冰想到哪裏去了。
“既然胡翩翩這麽迷秦榛,她應該會寫信給他,我也寫過信給一位作家,但這裏沒有秦榛的回信。”錢冰說。
“你寫信給哪一位作家?”陳桂花好奇。
“總之是某作家。”錢冰說。
“作家不一定會回信給讀者的,大部分的作家都不會回信,回信給你的那位作家是誰?”陳桂花很好奇。
錢冰沒有打算告訴她。
“你知道胡翩翩認識秦榛嗎?”錢冰問胡母。
“誰是秦榛?”胡母反問錢冰。
“算了吧。”錢冰說。
“這幾本書我暫時帶走。”錢冰拿走幾本秦榛的小說。其實這幾本書並不是什麽證物,錢冰自己想看罷了。
“查查秦榛這個人。”錢冰吩咐陳桂花。
陳桂花查到關於秦榛的事隻有很少,他原名梁民基,名字十分平凡,二十多年前出道,現在大概五十多歲。出版社負責人說,他們已經有好多年沒有見過秦榛了,他寫好的稿,會差人拿去出版社,自己從來不露麵。他最後的地址是米埔一棟平房。
錢冰和陳桂花開車到米埔。
“我以為飛鳥才住在米埔。”陳桂花說。
“你帶什麽東西去?”錢冰看陳桂花把一個重甸甸的背囊放在後座。
“是秦榛的書,我自己買的,順道叫他替我簽名嘛。”陳桂花說。
錢冰搖頭。
“你不喜歡秦榛的小說嗎?也難怪,你可能會覺得他的書太膚淺了。”陳桂花說。
錢冰冷笑一下,她不好意思在手下麵前承認自己通宵達旦追看秦榛的小說。
“你寫信給哪個作家?”陳桂花的好奇心又發作。
錢冰沒理她,這是上司的秘密。
花了差不多兩小時,錢冰和陳桂花終於來到秦榛的平房。
這所平房有兩層高,外表象一間村屋,有點破落,門外的空地竟然沒有車子停泊,秦榛若不是外出了,便是他根本沒有車,住在這裏麵沒有車就是等於隱居。
陳桂花拍門,一名打扮樸素的中年婦人來開門。
“你們找誰?”婦人問。
“秦榛先生在這裏嗎?”錢冰問。
“他在二樓,你們是誰?”
“警察。”陳桂花出示證件。
“你住在這裏的嗎?”錢冰問婦人。
“不,我住在附近,每個星期有一天過來打掃。我去告訴秦先生。”
“謝謝你。”錢冰說。
屋子的下層是一個陳設簡單的客廳、廚房和浴室。鞋架上隻有一對男裝皮鞋和一對女裝布鞋,那雙布鞋該是鍾點女傭的。
“秦先生請你們上去。”婦人說。
二樓的牆上全鑲上書架,秦榛的藏書很豐富,錢冰還以為他是個不太有學問的人,想來她是錯的。
一個五十多歲,體格魁梧的男人從睡房走出來,正是秦榛。
陳桂花看得目定口呆,沒想到五十多歲的秦榛那麽風度翩翩,充滿男性魅力。
錢冰也大感意外,她以為寫那種通俗愛情小說的男人應該是小個子,深近視,沒有什麽氣質的,秦榛卻象一個紳士。
“對不起,吵醒你。”錢冰說。
“不,我早就起床了,我習慣在床上寫作。”秦榛說。
“我是港島重案組高級督察錢冰。”錢冰自我介紹。
“找我有什麽事嗎?”秦榛問。
“早前一名女子在自己的座駕內服安眠藥自殺,身邊有十二本愛情小說,都是秦先生的大作。”錢冰說。
“我在報紙上看到這則新聞。”秦榛難過地說。
“你認識死者嗎?”錢冰把胡翩翩的照片交給秦榛,“她叫胡翩翩。”
“我不認識她。”秦榛說。
“我們在她家裏找到你的兩本書,一本是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簽名的,一本是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簽名的。”錢冰說。
“經常有讀者把書寄到出版社讓我簽名。”秦榛說。
“胡翩翩有寫過信給你嗎?我意思是她有沒有寫過信給你,透露自殺的念頭,說不定我們可以從中找到一點線索。”錢冰說。
“我沒有收過她的信。”秦榛說。
“她死時手上拿著的是《隨風生滅的愛情》。”錢冰說。
秦榛歎一口氣說:“我覺得很難過。”
“打擾你不好意思,我隻是循例調查一下而已。”錢冰說。
“不要緊。”秦榛說。
“秦先生,麻煩你一件事,可以替我在這幾本書上簽名嗎?”陳桂花從背囊裏拿出八本秦榛的大作。
“當然可以,你的名字是--”
“陳桂花,玉桂的桂。”
秦榛拿起一支墨水筆在書上逐一簽名。
“秦先生,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錢冰說。
“歡迎之至。”秦榛說。
“你為什麽在十五年前退隱江湖?”
“我隻是想專心寫作而已。”秦榛說。
“原來是這樣。”
秦榛送錢冰和陳桂花出去,目送兩人開車離去,秦榛跑上睡房,伏在床上哭泣。
胡翩翩在過去二十年來不絕的寫信給他,起初秦榛以為她隻是一個普通的仰慕者,卻想不到她那樣癡心。
在成名的頭幾年,他的確很愛曝光,愛被人仰慕,大家都封他為愛情專家,事實上,他是情場浪子。但十五年前,他遭遇了一次情場滑鐵廬,一個他深愛的女人竟然移情別戀,秦榛受了打擊,從此不肯再露麵,他不希望那個拋棄他的女人永遠可以站在某個地方看到他的一舉一動。
胡翩翩經常在信中要求跟他見麵,去年,秦榛終於被打動了,約她在這所平房裏見麵,胡翩翩還帶了一本他寫的書來請他簽名,那一天,是七月一日。
秦榛從來沒有見過胡翩翩,可是,這個女人寫了二十年的信給他,在這一次見麵之前,他們仿佛就很熟悉了,她把身邊發生的一切事情都一一在信中告訴他,包括那一次她悔婚。她悔婚的原因是發現自己最愛的男人是秦榛。由於這種千絲萬縷的前因和二十年的愛慕,胡翩翩跟秦榛當天晚上就上床了。
這天以後,胡翩翩每個星期有兩三天都來找他,她沒有車,到米埔很不方便,她說過要買一輛車。
一個星期之前,胡翩翩向秦榛提出結婚,她說,她已經三十六歲了。秦榛沒有答應,胡翩翩跟他吵了一場。她說過,會要他後悔,秦榛沒想到她會尋死,並且抱著他的小說尋死,她一定非常恨他。他沒有見過那輛新車,是在報紙上才第一次見到的,胡翩翩買下那一輛車,完全是為了跟他見麵。
秦榛伏在床上嚎啕大哭,她死了,他方知道這個女人是他唯一的知心。
陳桂花開車從米埔駛出市區。
“想不到秦榛那樣英俊,迷死人了。”陳桂花仍然十分陶醉。
錢冰翻開秦榛的書看看,他在八本書上的簽名都是一樣的:
“陳桂花女讀者留念
秦榛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
“他沒有自稱『榛』啦!”錢冰說。
“難道他跟胡翩翩真是有些不尋常的關係?”陳桂花說。
錢冰架上太陽眼鏡說:“總之胡翩翩是絕對沒有他殺的可能的,至於她跟誰有羅曼史,也就與本案無關了。或者我們等秦榛的新書出版吧,說不定內有玄機。”
車子在吐露港公路上疾駛而去。
在銅鑼灣這間三層高的書店裏,早就擠滿了人,大批青春少艾抱著神聖的心情等待周勇勇為她們簽名。這天是周勇勇的簽名會。
年僅二十三歲的周勇勇已出版了十二本暢銷愛情小說,深得少女愛戴,讀者的仰慕信如雪片飛到出版社。周勇勇體格魁梧,眉清目秀,充滿陽光氣息,很多少女看到他的廬山真麵目後,對他更加癡心一片。
書局的人接到出版社的電話,通知他們周勇勇不來了,近百名讀者知道消息後鼓噪。
周勇勇躲在書房裏,這個星期以來,他一篇稿也寫不出。他在報紙上讀到胡翩翩自殺的新聞,她死時身旁有十二本秦榛寫的愛情小說,她太殘酷了。
周勇勇的讀者絕大部分是少女,其餘便是少男,所以當他收到胡翩翩的信時,他的確嚇了一跳。她希望跟他見麵,她說正在考慮將他的一部長篇小說改編成電影,周勇勇一直渴望得到電影公司的垂青,他毫不考慮就跟胡翩翩見麵。
胡翩翩雖然已經三十六歲,但她有一種少女身上找不到的迷人風韻,周勇勇很快就愛上她。很多人說周勇勇好象年青時的秦榛,周勇勇不喜歡秦榛,他看不起他的小說,更不喜歡有人拿他跟秦榛比較,他最討厭人說他其實比不上秦榛,他隻是勝在年輕而已。但胡翩翩告訴他,她現在跟秦榛一起。因為好勝心,周勇勇熱烈追求胡翩翩,胡翩翩動心了,她雖然仰慕了秦榛整整二十年,但秦榛畢竟是五十多歲的人了,況且跟一個作家生活,畢竟是會減低對他的仰慕的。而周勇勇不同,他的出現,猶如朝日,讓胡翩翩的生命有了曙光。年齡相距十三年,不獨不是障礙,反使他們更纏綿。胡翩翩常說,她竟在三十六歲的時候周旋於兩個年齡相差三十年的男人之間,定是上天跟她開玩笑。
胡翩翩想把事情告訴秦榛,卻不忍心傷害他,周勇勇最不滿意她這種拖拖拉拉的態度,他要求她跟秦榛分手。胡翩翩怕失去秦榛之後,周勇勇又會離開她,畢竟他比她年輕十三年。
胡翩翩向秦榛提出結婚,她希望秦榛娶她,那麽,她就不用再去想周勇勇,可是秦榛不答應。
胡翩翩回到周勇勇身邊,她要求周勇勇娶她,周勇勇說自己太年輕。胡翩翩跟周勇勇吵了一場,周勇勇向她提出分手,他知道自己跟這個女人是不可能的。
那天晚上,胡翩翩開車到淺水灣,拿出一瓶安眠藥和一瓶鮮奶,她用鮮奶來送服安眠藥。吃過藥後,她把十多本秦榛的書從膠袋裏倒出來,其中一本,是她最喜歡的《隨風生滅的愛情》,故事說的是一個少婦愛上一個少年的故事,她想在藥性發作之前,再看一遍這本書,她常常把自己當作愛情小說的女主角,但現實生活裏,她從來不是女主角,秦榛最愛的不是她,他甚至不肯娶她。周勇勇,這個她最迷戀的男人,也隻是因為好勝心而跟她一起,他隻是想贏秦榛。
在現世裏,根本沒有小說裏的浪漫情節,愛情小說都是騙人的!胡翩翩肚裏的腸子好象突然糾纏在一起,萬箭穿心,她看不完這本小說了,向周勇勇報複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和秦榛的書一起死,那麽他一定會很妒忌。
周勇勇知道,胡翩翩是故意選擇秦榛的書陪死的,她恨他,至死那一刻也要用秦榛來氣他。
周勇勇的新書出版了,名為《愛情小說死亡事件》。
主持婚事的男人
“在你們兩位未結為夫婦之前,本人在職責上要向你們聲明,在本婚姻登記處結婚,在法律上是一夫一妻的自願終生結合,是一個莊嚴和有約束性的婚姻。”
“陸田園先生、汪桂花小姐,現在你們在本人及眾親友的麵前舉行婚禮,雖然沒有其他世俗或宗教儀式舉行,但你們在本人及在座各位之前簽名為證之後便成為合法夫妻。”
朱文聲在紅棉道婚姻注冊處內為今天最後一對新人主持婚禮。
今天是好日子,總共有三十二對新人在這裏宣誓結婚。
身為注冊官的朱文聲在某種程度上很熱愛這份工作,他感覺自己象教堂裏的神父那麽神聖。他的工作是神聖而光榮的,他不能同時擁有幾張結婚證書,但是每一對在這裏結婚的夫妻的結婚證書上,都有他的簽名,這一點,連港督也辦不到。
“恭喜你們。”朱文聲在儀式結束後向這一對姓陸和姓汪的新人祝賀。
穿著白色婚紗,在婚紗下麵露出一條士啤呔的新娘喜極而泣,新娘的父母也喜極而泣。朱文聲覺得這也難怪,這個二百磅的新娘終於能夠嫁出去,是的確值得喜極而泣的。
“注冊官,跟我們合照好嗎?”新郎熱情地拉著朱文聲,新娘則熱情地挽著朱文聲的臂彎。
朱文聲對著鏡頭咧嘴而笑,他已經習慣跟新人合照,不過最令他氣結的是這些新人事後都忘記寄回一張照片給他。
回到辦公室,朱文聲解開領帶,脫下外套,用冷水洗個臉。他翻看日曆,今天是十一月十日,十年前的十一月十日,他剛剛來到這裏,擔任婚姻注冊官,第一次主持結婚儀式,他還因為太緊張而念錯了新郎新娘的名字。這一晃眼,就十年了。他今年三十五歲,六年前與太太丁可兒也是在這個注冊處結婚。十年來,由於工作的緣故,他每天接觸的都是喜事。別人說,快樂的人耐老,但朱文聲發現自己比十年前多了很多白頭發,還有一雙大眼肚。
朱文聲坐在椅上,呷了一口茶,明天不宜嫁娶,也有三對新人注冊。十年來,他曾經為多少對新人主持過注冊儀式?他自己也忘記了。
“蘇珊。”他叫秘書進來。“能找到十年前十一月十日到昨天為止,在這裏注冊結婚的夫婦的名單嗎?是由我主持儀式的那一批。”
“你要這些資料幹什麽?”向來諸事的蘇珊問朱文聲。
“十年回顧嘛!”朱文聲笑說。
“所有資料都已經電腦化,要找也不難。”
“那就麻煩你。”
蘇珊扭著肥臀出去。蘇珊的結婚儀式也是由朱文聲主持的,她婚後整整胖了三十磅,找到飯票的女人,畢竟是比較放肆的,而且有越來越諸事的傾向。大抵婚姻生活會使本來庸俗的女人更庸俗。
第二天早上,朱文聲回到辦公室,蘇珊已經整理好一份二十多頁的記錄給他。
“原來十年來,你主持過一萬七千零四宗結婚儀式。”蘇珊說。
“有這麽多?”朱文聲驚歎。
朱文聲決定按著名單上的電話打給由他主持婚事的夫婦。
他先打給十年前的十一月十日第一對注冊的夫婦,可惜資料太舊,已找不到他們。他決定在名單上抽樣打出一些電話。他隨意選了一對夫婦,打電話給他們。
“請問是陳齊旺先生太太的家嗎?”
“你是誰?”一個女人接電話。
“我姓朱,是紅棉道婚姻注冊處的注冊官。”
“我先生重婚嗎?”女人嚇了一跳。
“你是陳齊旺的太太仇碧芝?”
“對。”
“我是你們當天的注冊官朱文聲,想知道你們的婚姻生活愉快嗎?你們是在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七日結婚的。”
“噢,我很幸福呀,我們有兩個孩子,小的一個已經念一年級。”女人愉快地說。
“恭喜你。”朱文聲心滿意足地掛線。
“請問這裏是麥祖光先生和太太的家嗎?”
“我是麥祖光,你是誰?”一個男人接電話。
“你和太太是在一九八九年九月十八日結婚的,我是當天為你們主持宣誓儀式的注冊官朱文聲,想知道你們的婚姻生活愉快嗎?”
“我和她在九三年離婚了,不要再提她。”男人憤怒地說。
“是這樣嗎?真對不起。”朱文聲連忙向對方賠罪。
“婚姻注冊處現在有這種事後服務的嗎?”男人好奇地問他。
一天之內,朱文聲總共打出二百六十個電話,很多夫婦已失去聯絡,給他找到的,幸福和不快樂的各占一半。
第二天回到辦公室,朱文聲又按著名單打電話。
“是誰傳呼一六二七?”一個女人複機。
“是何清蓮小姐嗎?”
“你是誰?”
“你和陳文偉先生是在九二年十月八日結婚的,我是當天為你們主持宣誓儀式的注冊官朱文聲,想知道你們的生活愉快嗎?”
“我昨天剛改嫁。”女人憤怒地說。
朱文聲在這一對夫婦的名字旁邊打了一個交叉,仍然在一起的夫妻,他給他們一個圓圈,分手的,畫上一個交叉。
他又打電話給另一對夫婦。
這個電話打到那位太太的辦公室。
朱文聲重複一次自己的身分,那位太太嗚咽起來。
“我丈夫在外麵有女人,朱先生,你說我該怎麽辦?”這位太太向他請教。
朱文聲花了三小時來安慰她。
由於花了很長時間輔導這個女人,朱文聲今天隻打出了八十八個電話,他決定明天繼續。
第二天回到辦公室,朱文聲又開始打電話。這次是打到一對夫婦的家裏,背景非常吵,朱文聲說明自己的身分。
“我們正在打架。”那個男人解釋。
接著便是一片男女爭吵聲和搏鬥的聲音。
那個女人搶著聽筒說:“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竟然嫁給你!”
男人立即把電話搶回來,很禮貌的說:“請你別介意。”
“不介意。”朱文聲說。
“你找我們,是不是有什麽獎狀之類要頒給我們?”
“隻是修訂一些資料罷了。”
“噢。”男人有點兒失望。
接著是一下重重的撞擊聲。
“八婆,你偷襲我?”那個男人怒吼。
“方先生--”朱文聲叫他。
“你不要勸我,我非打她不可。”男人怒不可遏。
“不,我想問你,可否把你們注冊那天,我跟你們的合照曬一張寄給我呢?我記得那天我的笑容和甫士都很不錯。”
“我找找看。”男人說。
“謝謝你。”
下班前,朱文聲撥出最後一個電話。
“喂,請問朱先生在嗎?”一個女人覆機。
“我是,你是龍鳳佩小姐嗎?我是朱文聲。”
“朱文聲?這個名字好象很熟。”
“當然,你和齊喜慶先生的婚姻證書上,注冊官那一欄,就有我的簽名。”
“我記起了。”
“你們是八八年十一月九日結婚的。”
“對,那時是秋天,婚姻注冊處外麵鋪滿了黃葉。”
“秋天最適宜結婚。”朱文聲說。
“對呀。”
“你們兩夫婦的婚姻生活愉快嗎?”
“你不記得我在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再婚嗎?”
“是嗎?”朱文聲嚇了一跳。
“也是在紅棉道舉行婚禮,當天的注冊官也是你。那天,也是遍地黃葉。”
朱文聲在名單上搜索,終於找到龍鳳佩第二次結婚的記錄。
“噢,對,你在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跟馮呈祥先生注冊結婚。”
“對。”
“你和馮先生的婚姻生活愉快嗎?”
“我們在今年一月離婚了。”
“噢,對不起。”
“不要緊,明天我會見到你,我還記得你的樣子。”
“為什麽你會見到我?”朱文聲愕然。
“明天我再結婚,也是在紅棉道注冊,也是在秋天。”
“恭喜你。”
雖然覺得很不可思議,但朱文聲還是禮貌地恭喜對方,然後拿出一份明天注冊的新人名單來看看,果然找到龍鳳佩的名字,明天,她跟一個名叫金古明的男人結婚。
“謝謝你。”龍鳳佩說,“朱先生,能夠出來見個麵嗎?結婚前,我的心情很複雜,畢竟是第三次。”
朱文聲想,龍鳳佩三次結婚都光顧紅棉道婚姻注冊處,算是熟客,她既然提出要求,他也不便拒絕。
龍鳳佩約他在金鍾一間酒店見麵。八點鍾前,是快樂時光,酒吧裏擠滿了人,朱文聲根本記不起龍鳳佩的樣子,剛才又忘記問她穿什麽顏色的衣服,現在要找她,真是困難。她說她記得他的樣子,朱文聲唯有站近門口,希望她看到他。
一個穿粉色長裙,長發披肩,身材窈窕的女子過來叫他。
“你是朱文聲先生嗎?我是龍鳳佩。”
朱文聲沒想到龍鳳佩長得這麽漂亮,難怪她剛剛三十歲,就可以嫁三次。
他們在吧台前找到兩個位子。
“為什麽會對以前在紅棉道注冊結婚的夫婦進行調查?”龍鳳佩好奇地問他。
“我們正考慮為在本處結婚的夫婦提供一些事後服務。”朱文聲靈機一觸說。
“事後?”
“是結婚之後的生活,這個計劃還在試驗階段。”朱文聲結結巴巴地說,他很不習慣說謊。
“這個服務很好呀。”
“我記起來了!”朱文聲跳起來。
“什麽?”
“你兩次結婚都披著白色麵紗,宣誓儀式結束後,就哭成淚人,所以我從來沒機會看清楚你的樣子。”
“結婚的時候,我是很感動的,被莊嚴的誓詞感動。我一戀愛,就想結婚。”龍鳳佩說。
“這很積極啊!”朱文聲說。
“朱先生,你為什麽會當上注冊官?”
“小時候,參加我姐姐的婚禮,我也被那一份莊嚴的誓詞感動。況且,我做注冊官,在我的家庭來說,是某程度的進步。”
“為什麽?”
“我爸爸是在殯儀館做堂倌的,就是喊『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家屬謝禮』那一種。他搞的是喪事,我搞的是喜事,你說是不是一種進步?”
“對呀!”龍鳳佩笑得花枝亂墜,“朱先生,你知道我為什麽結三次婚嗎?”
“不是為了要看紅棉道的黃葉吧?”
“我第一任丈夫齊喜慶是我大學畢業時見工認識的,他人很風趣,我們來往了六個月便結婚,我以為我們結婚之後會很快樂,但婚後我才發覺他以前說給我聽的那些很好笑的笑話都是從笑話書上抄下來的,我不能接受一個抄襲的人。我是念藝術的,絕不能忍受抄襲,你明白嗎?”
“這是可以理解的。”朱文聲說。
“跟齊喜慶離婚之後三個禮拜,我遇上了我第二任丈夫馮呈祥。他長得很帥,我很快被他迷住了,朋友們都說我們是龍鳳配。這一次,我和他來往了三個月便結婚,我以為我們婚後的生活會很幸福。”龍鳳佩呷了一口馬天尼。
“那為什麽--”
“他是幹鋼材貿易生意的,婚後一個月,他到德國公幹,要去二十多天,我悄悄走到德國探他,打算給他一個驚喜--”
“你發現他和別的女人一起?”朱文聲猜測。
“不,馮呈祥是一個很專一的丈夫。我去到酒店房間,他跟我說的第一句話竟然是『你坐哪間航空公司的飛機來?』”
“我告訴了他,他說:『你應該選擇另一間,他們的機票價錢劃算得多,而且買一張香港德國來回的經濟客位機票,送一程香港新加坡機票。”
“這麽不浪漫的男人,我受不了。結婚一個月後,我們便分居,直至法庭準許離婚的時間足夠才申請離婚。”龍鳳佩又呷了一口馬天尼。
“明天和我舉行婚禮的金古明是我在一個月前認識的。”龍鳳佩繼續說。
“這麽快就決定結婚?”
“現在是秋天嘛,我喜歡在秋天結婚。”
“是的,紅棉道上已鋪滿了黃葉。”朱文聲說,他也很喜歡紅棉道的環境。
“金古明是一名電腦程式設計員,他創作力高,人也很浪漫,我想,這一次的選擇,應該沒錯吧?”
“那你還擔心什麽?”
“我兩次婚姻都失敗,我害怕這一次也失敗。”
“失敗乃成功之母嘛。”朱文聲安慰她。
“謝謝你,但我害怕婚後我又發現丈夫跟我所想的不一樣。”
“這是每一個人都會遇到的問題。”朱文聲苦笑。
“我害怕我會成為香港曆史上結婚次數最多的一個女人。”
“好象還沒有一個人因為結婚次數的多寡而成為曆史人物。”朱文聲說。
“現在反悔的話,金古明一定會恨我,他很愛我的。”
“那你愛他嗎?”
“不愛他又怎會嫁給他呢?”
“為愛情而結婚,那是最幸福的。”
“我也這樣想。明天,齊喜慶和馮呈祥也會來參加我的婚禮。”
“能夠和前夫做朋友,是一項驕人的成就。”朱文聲說。
“朱先生,跟你談話,令我開心了很多。我三次結婚,都是由你主持宣誓儀式,我覺得我們很有緣呢。”
“我有一個提議。”朱文聲說,“不如你明天換一個人。”
“換一個新郎?”龍鳳佩怔住。
“不,是換一個注冊官。你第一和第二次婚禮,都是由我主持,都以離婚收場,可能是我有點不吉利,既然第三次結婚,換一個人吧。注冊處內,還有其他注冊官當值。”
“對!我怎麽沒想到問題可能出在你身上呢?”龍鳳佩跳起來。
“那麽就這樣決定吧。”
朱文聲離開酒店,名單上還有幾千對夫婦,他不打算再聯絡他們了,得出來的結果,一定是幸福和不快樂的各占一半,婚姻本來就象買大小一樣,不是開大,就是開小。
他希望明天之後,龍鳳佩不用再結第四次婚。
明天,對他自己來說,也是一個重要的日子,他要上律師樓,跟太太丁可兒辦理離婚手續。離婚是丁可兒提出的。一個專門替人主持婚事的男人,竟然要弄到離婚,命運也太弄人了。這麽多天以來,當他知道,在過去十年裏,所有在他手上締結的婚姻都是一半成功,一半失敗,他對於自己的失敗,也就不再那麽難過了。
沙漏裏的愛人
“外麵還有多少個病人?”王靄如問護士。
“三十二個。”護士說。
“我的天!簡直是非人生活。”王靄如喪氣地說。
“每一個實習醫生都是這樣的。”護士木無表情地說。
淩晨,王靄如終於完成了今天的工作,周秀清來接班。王靄如和周秀清是醫學院的同學,一同在這間醫院實習,兩個人感情要好。王靄如很羨慕周秀清,她是醫學院的院花,她漂亮而溫柔,許多男同學都想追求她,她獨獨垂青餘一心,餘一心比王靄如高兩班,是醫學院高材生,現在是這間醫院的外科醫生。
“你的樣子很累。”周秀清跟王靄如說。
“今天已經很好了,上星期六我連續三十六小時沒有睡覺,這種狀態,沒有醫死人真是幸運。”
“回去休息吧。”周秀清說。
“你的樣子好象突然老了三年。”餘一心出現,不忘調侃王靄如。
“真令人羨慕,當夜更有男朋友陪。”王靄如拖著疲乏的身軀離開急症室。
回到宿舍,王靄如軟軟的攤在床上,本來想打個電話給施崇平的,但拿起話筒,撥了電話號碼第一個數字便呼呼地睡了。
王靄如跟施崇平是中學同學,一同進入大學,王靄如念醫科,施崇平念社會工作,現在是外展社工,兩人一起已經六年,是初戀情人。自從當上實習醫生以後,王靄如跟施崇平見麵的日子越來越少,雖然知道施崇平不滿,王靄如也無可奈何,醫生的時間,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
這天晚上,王靄如終於抽到時間和施崇平看一場九點半電影,但電影一開場,王靄如便呼呼入睡。電影完場,王靄如才醒來。
“完了嗎?”
施崇平不作聲。
“好看嗎?”
“好不好看有什麽關係?你根本沒有看。”
“很累呀!”
“我們分開一下好嗎?”施崇平說,“我忍受不了一個比我還要忙碌的女朋友。”
“這是我的工作呀。”王靄如抗議。
“你記得我們上一次做愛是什麽時候嗎?”
王靄如實在也記不起來。
“我不是隻想要這些,我需要的是關心。”
“我也想有人關心我。”王靄如說。
“我做不到了。”施崇平痛苦地說。
“那好!”王靄如站起來,離開戲院,她向來是如此倔強,從不肯向施崇平低聲下氣。
“一心下個月要調去東區,那邊需要人。”這天晚上一起當值時,周秀清告訴王靄如。
“那麽他以後不能陪你當夜班啦?”王靄如說。
“我們打算年底結婚。”周秀清甜絲絲地說。
“恭喜你。”王靄如不禁感懷身世,“我跟崇平分手了。”
“為什麽?”周秀清驚訝。
“是他提出的,大概是嫌我沒時間陪他吧。”
“他會不會隻是發牢騷,你們都已經一起這麽久了。”周秀清安慰她。
王靄如哀哀地搖頭:“他早晚會把我忘掉。”
餘一心調到東區那邊不夠三個月後,就跟一個護士來往,他們談戀愛的消息不脛而走,餘一心不再常常來宿舍探周秀清。一天晚上,醫生宿舍內,傳出周秀清與餘一心激烈的爭吵聲,自此,餘一心沒有再出現。
周秀清是個很堅強的人,對於分手的事一直不願多提,事實上,作為一個每天工作二十小時的醫生,她也沒有時間去失戀。
十二月的一天,周秀清與王靄如在一天內總共做了八個除盲腸的手術。最後一個手術完成後,兩個人累得倒在更衣室的沙發上,連說話都乏力。
“你快樂嗎?”周秀清問王靄如。
“『快樂』?很久沒有聽過這兩個字了,我現在隻想睡覺。”
周秀清與王靄如各自回到宿舍後,大概三十分鍾後,周秀清從宿舍房間的窗躍下,頭部先著地,一張美麗的臉孔撞得粉碎。
分手後,施崇平頭一次打電話給王靄如。
“我看到了周秀清自殺的新聞。”
“她死前三十分鍾還跟我一起。”王靄如哽咽。
“是因為餘一心嗎?”
“所有人都是這樣想,餘一心或許隻是其中一個原因,我們生活的空間太局促了,沒時間快樂,也沒時間憂傷,操著每天看著人死去的職業,太痛苦了,我們才是病人。”
“要我來陪你嗎?”施崇平溫柔地問她。
“我不是一個稱職的女朋友。”王靄如哭著說。
“傻瓜,別哭,你可是個稱職的醫生呢。”
說來諷刺,周秀清的死,竟令王靄如和施崇平複合。
在周秀清的喪禮上,餘一心並沒有出現。在喪禮後的一個星期,王靄如接到餘一心的電話。
“餘醫生,找我有什麽事嗎?”王靄如冷冷地問他。
“能出來見個麵嗎?”
“不用了。”
“我沒想到秀清她會--”
“我不想聽一個幸存者的懺悔。”
周秀清的事,很快便被大家淡忘了,王靄如的拍檔,也換上另一個人,畢竟在醫院裏,死亡是平常事。
“我昨天在酒吧裏碰到餘一心,他喝得酩酊大醉,心情很壞。”施崇平告訴王靄如。
“活該!”王靄如說。
“他是蠻可憐的。”
“難道你同情他?”
“他沒有想過周秀清會自殺。”
“但他移情別戀。”
“移情別戀何止他一人?周秀清是為他而死的嗎?”
“我也不知道。”
“也許她隻是無法忍受他離開她,她想用死亡把他永遠留在身邊。”施崇平說。
“周秀清已經死了,請你不要批評她。”王靄如不滿。
“我懷疑醫生到底有沒有感情。”施崇平說。
“為什麽沒有?”王靄如反問他。
“算了。”施崇平不想跟王靄如爭辯,“我們開開心心的吃一餐飯吧。你喜歡吃什麽?”
“醫生也是有感情的,而且感情比普通人脆弱,我們比普通人更接近生和死,更明白生死無常。”
“是嗎?”施崇平淡淡的說。
這時王靄如的傳呼機響起來。
“急症室突然來了一批車禍傷者,我要立即趕回去。”王靄如告訴施崇平。
施崇平不作聲。
“別這樣,我晚一點打電話給你。”王靄如站起來。
“今天本來有一件事情要告訴你。”施崇平說,“我已經辦好手續,下個月到英國念書。”
“你為什麽不早告訴我?”
“你有時間聽我說嗎?”
“要去多久?”
“兩年。”
“你已經決定了?”
施崇平點頭。
“那我可以說些什麽呢?”王靄如無奈地站著。
“你的工作真的比一切都重要嗎?”施崇平反問她。
“如果我懂法術,我會變出許多時間來陪你,可惜我不懂法術。”王靄如歎一口氣。“好象是我不諒解你。”施崇平苦笑。
“希望你能夠找到一個願意給你時間的女人。”王靄如倔強地說。
王靄如走出餐廳,登上一輛計程車,哇啦哇啦地哭起來。
施崇平去英國讀書前一個晚上打電話給王靄如:“我走了,跟你說聲再見。”
王靄如抑壓著感情,冷冷的說:“祝你學有所成。”
“你寫下我的電話和地址,有什麽事可以找我。”
“好吧。”
“我想你也不大需要我。”施崇平唏噓道。
“也許是吧。”王靄如倔強的說。
六個月後,王靄如被調到南朝山醫院實習,相比起以前,這裏的工作十分“輕鬆”,因為病人都是時日無多的絕症病患者,王靄如不用擔心救不活他們。她的工作隻是開處方最厲害的止痛藥和簽發死亡證明。
醫院裏有一個病人名叫徐樂民,才三十四歲,患上末期骨癌,每天要注射兩次止痛藥,王靄如相信他隻有一至三個月的壽命。
徐樂民瘦得隻剩下八十磅,對身高五尺八寸的他來說,是太瘦了,他的臉色蒼白,但看得出健康的時候,是一個長得相當迷人的
男人。
王靄如特別留意他,是因為他床邊時常放著一個沙漏。那個沙漏有一個巴掌那麽大,框框是用玫瑰木造的,很漂亮。時日無多的人,通常回避現實,不肯看著時間過去,但這個徐樂民卻每天安祥地看著沙漏,看著自己的生命一天一天油盡燈枯。
“這個沙漏是一個很特別的朋友送給你的嗎?”王靄如問他。
“是我自己造的。”徐樂民說,“我是禮品設計師,負責設計手表、信封信紙、毛公仔、沙漏、音樂盒玩具等等。我的設計在香港和外國也有得賣。”
“我喜歡音樂盒。”王靄如說。
“有時間的話,我造一個送給你。”徐樂民說。
王靄如聽了覺得很唏噓,這個垂死的人竟然說:“有時間的話。”
“謝謝你。”王靄如說。
“你喜歡一個怎麽樣的音樂盒?”徐樂民問她。
“有跳舞女孩的。”
“這種音樂盒現在已經沒人造了。”
“我小時候擁有過一個,後來不見了。”
“我太太也是跳舞的。”
“是嗎?為什麽不見她來探望你。”
“她不會來的。”徐樂民幽幽地說。
“對不起。”王靄如後悔自己說錯了話,為了扯開話題,她拿起床前那個沙漏來欣賞。
“沙由上麵流到下麵,每次需要多少時間?”
“六十分鍾。”徐樂民說。
王靄如把沙漏舉高,抬頭望著裏麵的沙由上流下。
“真的很漂亮。”王靄如讚歎,“裏麵的沙真是沙來的嗎?”
徐樂民沒有回答。
王靄如把沙漏放在床前,一不小心,把沙漏從床上掉下來。
徐樂民立即撲到地上把沙漏接住,狠狠的責備王靄如:“王醫生,你要小心一點。”
“對不起。”王靄如尷尬地道歉。
這天夜裏,王靄如睡不著,獨自在走廊裏散步,碰到徐樂民。
“你的精神不錯。”王靄如說。
“我也覺得今天的精神好象很好。”徐樂民說。
“下床走走也是好的。”
“王醫生,你有沒有殺過人?”徐樂民問王靄如。
“為了母親的安全,要把她腹中的胎兒殺掉,算不算殺人?”王靄如說。
“我殺過人。”徐樂民淡淡的說。
王靄如並不感到驚訝,根據她的經驗,垂死的病人,會突然產生許多幻覺。
“四年前的一個晚上,我殺了我太太。”徐樂民說,“她是個事業成功的女性,忙得不可開交,我想她陪我,她總說沒時間,我造了很多東西給她,其中一個音樂盒,她從來沒有打開過。一天,她跟我說,她愛上了別人,要跟我離婚,他說我是一個隻會造夢的男人,隻會整天造沙漏、音樂盒、心願樹,不切實際。”
“那天晚上,她嚷著要走,我用一個枕頭把她局死,將屍體拖到浴缸,把她體內的血放清,然後我用鏹水把屍體毀滅,最後,浴缸裏隻剩下一堆炭,我很小心的把每一塊炭敲碎,磨成粉末。”徐樂民從口袋裏拿出那個沙漏,翻來覆去,眼裏充滿愛意。
王靄如不寒而栗,她碰過那個沙漏的,它竟是一個女人的骨灰。
“我把她永遠留在我身邊,我們之間,終於有了永恒。我沒想到,一年後,我患上了骨癌。”徐樂民哀哀地說。
“你別胡思亂想。”王靄如的身體在顫抖。
“我說的是真話。”徐樂民回頭慘笑。
徐樂民在當天深夜去世,他的死亡證是由王靄如簽發的,沒有人來認領屍體,醫院職員找不到他太太,他太太在四年前的一天神秘失蹤,人口失蹤組至今也找不到她。徐樂民說的是真話。
王靄如想起飽受煎熬的餘一心和周秀清,為了把心愛的人留在身邊,我們都用了最殘忍的方法,無論是殺人或自殺,也是要永遠留住一個人,施崇平說得對。
這一天晚上,王靄如打了一通電話到英國給施崇平。
“崇平,對不起,你可以給一個機會讓我補償嗎?”
“傻瓜,別這樣。”施崇平溫柔地說,“我在舊攤子找到一個音樂盒,是跳舞女孩的音樂盒,你不是一直想要一個嗎?我還打算寄給你,你等一會,我讓你聽聽那段音樂。”
“我明天就買機票來陪你,以後我會盡量把時間留給你。”王靄如流著淚說。
紅牛仔褸與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紅牛仔褸:
我走遍了尖沙嘴,旺角,佐敦,終於找到一件和你那件一模一樣的紅牛仔褸。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一直以為自己隻會喜歡長發的女孩子,自從遇上束短發的你之後,我發現短發原來很有個性。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買了一箱百佳咖啡回家,因為第一次遇到你,你正是拿著一罐百佳咖啡,我也以此為自己命名。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被公司裁員了,以為從此要離開新蒲崗,幸而,我又在新蒲崗找到另一份工作。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自知外表不出眾,不敢上前認識你。
我一直希望找到一個人代替你,可惜不可以。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每當我想做一件事,想起你可能不喜歡,我就不去做。
為了你,我改變了很多壞習慣,是不是很傻?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每晚臨睡前,我都會想,明天早上可以遇到你嗎?
每當遇上假期,我便希望假期快點結束,可以快點見點見到你。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自從知道你在那一間飯堂吃飯後,我便天天到那裏吃飯,凡是可以遇到你的機會,我都不會放過。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最擔心的是兩件事--你病倒了或是我病倒了,那麽我們就不能再54M站遇上。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收到政府的信,我考到一份政府工,父母都想我做公務員,我要離開新蒲崗了。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一直以為會是你首先離開新蒲崗,想不到竟是我。
你有看到這個月來我在這裏給你的訊息嗎?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如果我有六十歲,我會用我叁分之二的生命來照顧你,愛你。
雖然,我連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天天也在54M站遇到你,你認得我嗎?
我快要離開新蒲崗了,難道你真的沒有看見這些訊息嗎?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明天我就要離開新蒲崗,不會再見到你,每當我看見衣櫥裏的紅牛仔褸,我便埋怨自己沒有勇氣認識你。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當你看到這一段廣告,我已經離開了新蒲崗,這是最後一天的訊息。
我會永遠懷念你,或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的新工作是在市政局圖書館裏任圖書管理員,地點在灣仔,離新蒲崗很遠很遠。
我不會再在報紙上登廣告了,我把想跟你說的話寫在日記裏,希望有一天能讓你看到。
今天,我看到一位專欄作家在專欄裏寫到我和你的故事,題目是,想不到她看到了我給你登的廣告。
她在專欄說,我天天登一段廣告向你表白,猶如把一則尋找失去心愛的家貓的故事黏在電燈柱或電線杆上那樣渺茫。
真的那樣渺茫嗎?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寫了一封給那位專欄作家,把我和你故事告訴她(其實到目前為止,隻是我的故事,因此你還未知道)。
圖書館的工作很沉悶,每當看到蓄短發的女孩子,我都會特別留意,是你為短發下了一個新的定義。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那位專欄作家又在專欄裏提起我們的故事,真希望你能看到。
她在專欄裏說她的朋友M,少年時也迷上一個穿紅色空姐製服,在巴士站等車的女孩子。
她在想,是不是每個少男都有一個火紅的年代,像鬥牛場上一頭春情勃發的公牛,明知會受傷,仍然固執地衝向那一麵紅色的旗幟。我真是一頭盲目的公牛嗎?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又寫了一封信給那位專欄作家,她一直誤會了我們在新蒲崗54M巴士站邂逅,我告訴她,不是巴士站,是小巴站。
我和你,應該是住得很近的,為什麽總是無緣遇上你?我問她,假使她是你,她會怎樣?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她在專欄裏回答了我的問題。
她說,如果她是紅牛仔褸她會把這個故事版權賣給電影公司,我們重逢的一場戲應該是這樣的--有一天,我又到了新蒲崗54M小巴站,新蒲崗內每一個人竟然都穿著一件和你那件一模一樣的紅牛仔褸,拿著一罐百佳咖啡,蓄短頭發。
你希望我在眾裏尋到你,使你知道曾經迷惑我的,不是那一件豔紅,而是你。
我一定能夠把你認出來。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真的不敢相信,今天晚上我竟然接到你的電話。
你說你就是紅牛仔褸,電話號碼就是報館的人給你的。
我們談了五個小時,你一直很少說話,我是不是說話太多?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你說你是做護士的,那你為甚麽會再新蒲崗出現?
你說是到工廠幫朋友忙。
你仍然很少談到自己,為甚麽?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很想跟你見麵,但你說現在不方便。
我們又再電話裏談了幾小時,你既然有時間跟我在電話聊天,為甚麽不肯見我呢?
你說你有一位當醫生的男朋友,不能和他分手。
我知道你是不會選擇我的。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越來越覺得,你並不是真正的紅牛仔褸,我在言語間試探你,你的答案都錯了。
你到底是誰?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今天,我特意請了一天假,到新蒲崗你工作的那座工廠大夏外等你,我看見了你,你仍然穿著紅牛仔褸,我立即又打電話給那個自稱紅牛仔褸的女孩子,她竟然在家裏。
原來她一直冒充你,她到底想怎樣?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假紅牛仔褸又打電話來給我,我沒有揭穿她。
我約她出來見麵,她說要我給她一點時間。
我猜她不敢見我。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的心情很壞,我以為主動找我的那個是你,原來不是。
我整天想著你,我該怎樣開口呢?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假紅牛仔褸竟然答應跟我見麵。
她約我在九龍城一間天台餐廳見麵。
我叫她穿上紅牛仔褸,她答應了。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依約赴會,假紅牛仔褸果然在餐廳裏等我。
她身上那件紅牛仔褸,跟我和你的那一件並不相同,出乎意料地,她長得很漂亮,戴著一頂紅色的鴨舌帽。
“你不是紅牛仔褸。”
我問她。
“我不是。”
她說。
“那你為甚麽要騙我?”
一輛飛機在我們頭頂經過,她並沒回答我。
“真正的紅牛仔褸是不是長得很漂亮?”
她問我。
“很有給引力。”
我說。
“紅牛仔褸沒有看到的,我看到了,那位專欄作家的專欄,我也看到了,好感動。”
她說。
“你不是我要找的人。”
我說。
“那有甚麽關係?”
她滿不在乎。
“你是當護士的嗎?”
她搖頭。
“有一位醫生男朋友?”
她搖頭。
“那你是編故事。”
“我想認識你,就像你想認識紅牛仔褸一樣。”
我和她,原來是同一類人,但她比我勇敢。
“你真的認為短發很有個性嗎?”
她問我。
我點頭。
她摘下帽子,一把烏溜溜的長發散在她的肩膊和胸前。
“長發不好看嗎?”
她問我。
我沒有回答她,她長發還是短發,與我無關。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假紅牛仔褸又約我見麵,我沒有拒絕她,雖然明知她是假的,但既然得不到真的,見見假的,也是一種安慰。
她約我在上次那間餐廳見。
她仍舊穿著紅牛仔褸,戴著紅色鴨舌帽。
“你在圖書館的工作沉悶嘛?”
她問我。
我故意說不。
“你真的認為短頭發很有個性?”
她又問我。
我點頭。
她摘下帽子,原來她把頭發剪短了,露出耳朵,就像你的短發一樣。
我真的不敢相信。
“我現在看來像紅牛仔褸嘛?”
她微笑問我。
為什麽她竟然舍得把頭發剪短?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假紅牛仔褸又約我在那一間餐廳見麵,這一次,她仍舊穿著紅牛仔褸,沒有帶帽子。
“為什麽你喜歡來這一間餐廳?這裏很吵。”
我跟她說。
“我喜歡抬頭看著飛機經過。”
她抬頭說。
她把頭抬得很高很高,我隻能看到她尖尖的下巴。
“你很喜歡紅牛仔褸嘛?你甚至沒有跟她說過話。”
她說。
我無言以對。
“你為什麽不向她表白?”
“如果她不接受,將會是我一生的遺憾。”
我坦白告訴她。
是的,我害怕被你拒絕。
“被拒絕也不是太難受。”
她說。
“你這麽厚顏,當然不會覺得難受。”
我跟她說。
她摸摸頭上的短發,大笑起來。
然後,她提議我們去機場,我陪她去了。
到了機場,她竟然拿出一本護照,登上飛機,她說要去日本找她爸爸,她爸爸在日本工作。
“拜拜。”
她揮動手上的紅牛仔褸跟我說。
她真是一個怪人。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今天早上,我特意走到54M站碰你,你又穿著紅牛仔褸出現,但你身後還有一個男人。
我把這兩個月來在報上登給你的廣告和那位專欄作家所寫的叁篇關於我們的文章放在一個公文袋裏交給你,並留下我的電話號碼。
你好像嚇了一跳,露出一副驚訝的表情,叫我以後不要找你,你身邊的男人更警告我不要接近你,他是你什麽人?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我等了好多天,你並沒有打電話給我。
會不會一直以來隻是我一廂情願。
我本來不敢向你表白,是假紅牛仔褸給了我勇氣,她說,向自己喜歡的人表白愛意,是一件很詩意的事。
今天,我又在你樓下等你下班,想不到你竟然叫我不要再騷擾你,你一點也不明白我。
百佳咖啡
紅牛仔褸:
假紅仔褸打電話來,她說她剛從日本回來,這一刻,我才發現,我一直想等的,是她的電話。
我們在天台餐廳見麵,假紅牛仔褸仍舊穿上紅牛仔褸,她從背囊裏拿出兩罐百佳咖啡,把其中一罐給我。
“是在日本買的。”
她說。
一輛飛機在我們頭頂經過,今天,我也穿了那件紅牛仔褸。
她把頭抬得很高很高,我隻能看到她美麗的下巴,她身上那件紅牛仔褸,把她的一張臉照成透明的粉紅色,好迷人。
紅牛仔褸,對不起,我想不到會是她。
真假紅牛仔褸
百佳咖啡:
從來不看報紙分類廣告的我,偶然看到一則分類廣告,是你寫給紅牛仔褸的,你的故事吸引了我天天追看,想不到在今天,仍然有一個男孩子那樣詩意,在巴士站遇上一個女孩子,一見鍾情,念念不忘,天天準時到巴士站,等待重逢。
這種情意,令人感動,紅牛仔褸一定是一個很有吸引力的女孩子,對嗎?
雪兒
百佳咖啡:
你的廣告已登了一個月,紅牛仔褸看到了沒有?
廣告仍然天天刊登,她應該還沒有看到吧?
既然你經常在54M站遇上她,為什麽不向她表示呢?
如果我是你,我一定會告訴她我很喜歡她,我覺得向一個人表達自己的愛意是一件很詩意的事。
雪兒
紅牛仔褸:
看到你是寫紅牛仔褸是蓄短發的,本來喜歡長發女孩子的你,從此愛上了短發女孩,你真的認為短發很有個性嗎?
告訴你,我走遍了尖沙咀,旺角,佐敦,終於找到一件紅牛仔褸,你在廣告裏沒有形容那件紅牛仔褸是什麽款式的,我在幾款紅牛仔褸之中挑了一件豔紅色的,不知道跟你們那一件是不是一模一樣。
雪兒
百佳咖啡:
在同一份報紙上,我看到了一位專欄怍家把你的故事寫出來,她說,如果她是紅牛仔褸的話,你們重逢的一幕應該是這樣的--有一天,紅牛仔褸又到了新蒲崗54M小巴站,新蒲崗內每一個人竟然都穿著一件和她那件一模一樣的紅牛仔褸,拿著一罐百佳咖啡,蓄短頭發。
她希望你在眾裏尋到她。
看完這篇文章,我穿上紅牛仔褸走到新蒲崗54M小巴站,那裏有很多人,可是,沒有一個人像是你,我也看不見紅牛仔褸。
雪兒
紅牛仔褸:
你的廣告登完了,知道你要離開新蒲崗,再看不到紅牛仔褸,我想你一定很難過吧?
我在想,你長得怎麽樣?
你大概什麽年紀?
關於你的一切,我很好奇。
雪兒
紅牛仔褸:
今天打開報紙的分類廣告版,再看不到你登給紅牛仔褸的深情廣告,我突然很失落,我很想知道故事的發展,如果我是紅牛仔褸,我一定會跟你見麵。
雪兒
紅牛仔褸:
今天,我做了一件很大膽的事,我打電話到報館,告訴他們,我就是紅牛仔褸,想跟你聯絡,請他們把你的聯絡方法告訴我,事情很順利,他們把你的電話號碼告訴我。
我鼓起勇氣打電話給你,告訴你我就是你要找的人,你一點也沒有懷疑我。
為怕被你識穿,我很少提及自己的事,隻是聽你說話,你的聲音很動聽,我舍不得掛線,在五小時的談話裏,我有一種感覺--我們是很接近的。
雪兒
紅牛仔褸:
我又打電話給你,你依然沒有懷疑我,你問我做什麽職業,我說是護士,這其實是我媽媽的職業,我媽媽是一間政府醫院的護士長,經常要輪班工作,家裏隻有我和大寶(大寶是一隻金毛尋回犬,它今年已經叁歲,體重一百叁十磅),你奇怪我為什麽會在新蒲崗出現,我推說是到朋友的工廠幫忙,你好像開始懷疑我,我唯有匆匆掛斷電話。
雪兒
紅牛仔褸:
我想寫一封信給你,但不知道從何說起。
中午,我打電話給你,我們竟然談了十一個小時,那是我最長的一次通話時間,你也是吧?
你告訴我你小學到中學的生活,還有你的好朋友阿輝和雄仔,我很想見見他們呢。
你約我出來見麵,我怎能夠跟你見麵呢?
我是假的。
如果你知道,會恨死我。
為了解釋我不跟你見麵的理由,我告訴你,我有一個醫生男朋友,他很愛我,我們不能分手,這是我編出來的故事,你聽到後很難過,騙了你,真的很抱歉。
事實上,十八歲的我,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現在在九龍塘一間中學念預科班。
我有位好朋友,叫徐惠群,她在今年初開始跟鄰校一名男生談戀愛,他們兩個很要好,惠群也不能時常陪我。
曾經有幾個男孩子追求我,其中一個,是在大學念醫科的,但我跟他談不來,他這個人太理智了。大寶又來纏我,下次在談吧。
雪兒
紅牛仔褸:
你好像越來越不信任我,今天,你在電話裏問了我好多問題,好像是試探我。
我隻得模模糊糊地答你,我的答案是不是全錯了?
我是不是紅牛仔褸真的那麽重要嗎?
我決定不再找你,突然消失總好過被你揭穿。
無論如何,跟你談天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我希望有一天能把這一疊寫給你的信,交到你手上。
我捉著大寶,把他的足印印在信紙上,它好像也想認識你。
雪兒
紅牛仔褸:
五天沒有找你,很掛念你。
今天中午,突然接到你打來的電話,你聽到我的聲音,好像很驚訝,你是不是又在試探我?
我想告訴你,我不是紅牛仔褸,請你不要怪我,但我沒有勇氣。
雪兒
紅牛仔褸:
我終於還是按捺不住,打電話給你。
你又逼我出來見麵,我竟然答應了,並約你在九龍城那間我和惠群經常去的天台餐廳見麵。
我一定是瘋了,竟然約你見麵,但我真的很想見你。
我在衣櫃裏拿出那一件紅色牛仔褸,你說你也會穿上紅牛仔褸,作為記認,我很渴望明天快點來臨。
雪兒
紅牛仔褸:
我穿上紅牛仔褸,把一把長發藏在一頂紅色的鴨舌帽裏,我竟然期望當你看到我時,會把我當作紅牛仔褸,你準時出現,你的外型和我想像的差不多,你就像檸檬茶廣告裏的大男孩,充滿陽光氣息,有些害羞。
看著你向我走過來,我的心跳得很厲害,我真的不應該出來見你。
你坐下來,對我說:“你不是紅牛仔褸。”
你好像很生氣,我唯有承認我不是她。
你問我為什麽要騙你,我也不知道。
雪兒
紅牛仔褸:
我鼓起勇氣約你出來見麵,你沒有拒絕,令我太高興了。
在約會之前,我去把頭發剪短。
這把長發我留了六年,我一直以為男孩子都喜歡長發女孩,但你說短發有個性,紅牛仔褸也是短發的。
我願意把這個作為送給你的禮物。
你看到我,嚇了一跳。我也很不習慣自己的新發型呢。
我已把長發剪短,希望你不要再怪我騙你。
你告訴我你在圖書館工作,我真擔心那份工作會悶壞你。
我們在地鐵月台分手,我問你:“我再約你,你會出來嗎?”
你說:“你看來挺寂寞。”
我沒有回答你,進入車廂之後,我突然不能自製地流淚,是的,我很寂寞。
雪兒
紅牛仔褸:
我們又在天台餐廳見麵了,我仍舊穿著那件紅牛仔褸,雖然你說,真紅牛仔褸那一件,並不是這樣,但我有我的風格。
你問我為什麽喜歡來這間餐廳,我喜歡看飛機呀。
我鼓勵你向紅牛仔褸表白,這是我和你最不同的地方,如果我喜歡一個人,我會坦白地告訴他。
我爸爸在福崗一間飯店工作,我去探望他。他和我媽媽已經分開了六年,我的一把長發,就是在他們分居那天開始留的,作為一種無聲的抗議。
我以為我永遠不會把長發剪短。
我不想孤身上路,又怕你不肯送我機,唯有把你騙到機場,對不起。
回來再見。
到了福崗,爸爸接我回家,他在這邊已經有了女朋友,她是日本人,和我爸爸一起住,她對我挺客氣的,這幾天來,陪著我到處去。
爸爸好像比以前快樂,也許我不應該恨他,他離開我和媽媽,隻是為了追尋快樂。
爸爸請我去吃日本菜,很好吃呢,如果你也在就好了。
我告訴爸爸我交了男朋友,那個人就是你。
我把百佳咖啡和紅牛仔褸的故事略為修改,將新蒲崗54M小巴站改為九龍塘一零叁號巴士站,而我就是真正的紅牛仔褸--你暗戀的女孩子。
爸爸聽了也很感動。
雪兒
紅牛仔褸:
在福崗的最後一天,我在一間百貨公司的食物部裏發現了日本出產的罐裝百佳咖啡,包裝跟香港是不同的,我買了兩罐。
在福崗,一直很想他電話給你,但不知道說什麽好。
我很擔心,當我不在香港,你和紅牛仔褸的故事會有新進展。
我明天會來了。
雪兒
紅牛仔褸:
回到香港之後,我立即打了一通電話給你,約你出來見麵。
我們相約在天台餐廳見麵,我把在福崗買的百佳咖啡拿出來,一罐給你,一罐給我自己,你說不舍得喝,我喝了一口,告訴你味道很好,你還是不肯喝,隻把它小心翼翼收在背包裏。
你告訴我你找過紅牛仔褸,並且把兩個月來在報紙上登的廣告和那位專欄作家的叁篇文章一並交給她,又留下電話號碼給她,我很傷心,在你心中,我始終不能代替她。
雪兒
紅牛仔褸:
午夜,你打電話來,說你見過紅牛仔褸,她罵了你一頓,她身邊的男人也罵了你一頓,你覺得紅牛仔褸並不了解你。
你為什麽還要找她呢?
難道你不知道有一個人在等你嗎?
雪兒
紅牛仔褸:
今天放學,你竟然在學校門口等我,我嚇了一跳,你害羞地站在一旁,我介紹惠群給你認識,她也說你像檸檬茶廣告裏的男孩子呢。
你說今天放假,可是我明天要考試,這幾天不能陪你。
你可以等我嗎?
雪兒
紅牛仔褸:
我希望考試快點完結,可以跟你見麵。
今天考作文時,我寫了紅牛仔褸和百佳咖啡的事,紅牛仔褸終於愛上百佳咖啡,假紅牛仔褸黯然仁退,這個結局是不是很悲慘?
媽媽這幾天放假,我發現她好像老了很多,自從跟爸爸離婚後,她一直沒有再戀愛,我想她仍是愛爸爸的,我不敢告訴她,爸爸在日本有女朋友。
我媽媽是個很堅強的女人,她並不容易表達自己的感情,也許因此她並不快樂。
說了太多我的家事,對不起。
雪兒
紅牛仔褸:
考完最後一科,我悄悄走到你工作的圖書館找你,你正在低頭看喬斯坦-賈德的蘇菲的世界,書上有兩條問題:
“你是誰?”
“世界從何而來?”
你見到我,好像很高興,你是不是正在想念我?
你問我,對於這兩條問題,我的答案是甚麽?
我心裏有答案。
我是誰?
我是喜歡你的人。
世界從何而來?
世界從紅牛仔褸與百佳咖啡的故事而來。
你說要請我食飯,地點任我選擇。
我選了新蒲崗。
你吃了一驚,問我為甚麽要去新蒲崗。
到了54M小巴站,我問你紅牛仔褸是怎樣的,你告訴我她的姿態神情,我扮演她,站在小巴站前偷看你,你笑了。
你跟我說,不要再扮演紅牛仔褸,因為我是我。
“你喜歡我嗎?”
我問你。
“女孩子不該問男孩子這個問題。”
你說。
“我喜歡你。”
我告訴你。
你的臉漲紅了,送我回家的時侯,隻是望著我,我多麽希望你跟我吻別。
雪兒
紅牛仔褸:
我們相約在天台餐廳見麵,你穿著紅牛仔褸來,我有點生氣,你還沒有忘記她嗎?
你從背包裏拿出一件藍色牛仔褸,說是送給我的。
“你不是紅牛仔褸,你是曹雪兒,我喜歡的是你。”
你地說。
我不敢相信這句說話竟然出自你口。
你脫下身上的紅牛仔褸,從背包裏拿出另一件藍色牛仔褸,跟你送給我的那件一模一樣,然後,你把那件紅牛仔褸從天台拋到街上。
“為什麽要這樣做?”
我問你。
“想你快樂。”
你說。
我這個假冒的,竟然戰勝了真紅牛仔褸,我真的不敢能相信。
雪兒
在一九八零年解剖的女屍
一九八零年的一個上午,我跟江培生合作解剖一條屍體。那是一條女屍,很年輕,大概二十至二十三歲,是一條無人認領的屍體。屍體是在街上被人發現的,通常屍體若在一個月內無人認領,而屍體又完整的話,便會送來大學醫學院,讓醫科生學習解剖。
一九八零年,我是大學醫學院二年級學生,那是青春美好的日子。
送來大學的屍體由我們的實驗室助理全叔負責做防腐的工作。屍體做好了防腐工作之後,頭部是包裹著的,我們看不見屍體的樣子。這一條屍,我們每次解剖一部分,直至畢業。腦部的解剖工作放到最後,那個時候,我們就可以揭開屍體的廬山真麵目。我時常想,我當了這條屍體好幾年,弄得她體無完膚,會不會揭開她頭上的布時,發現我原來跟她認識的呢?那太可怕了。
全叔告訴我們,好幾年前發生過一件不幸的事情。一條女屍無人認領,被送來大學醫學院讓醫科生學習解剖,誰知過了不久,女屍的親人才去認屍,那個女孩原來是艇家的女兒,父母出海打魚,一去就幾個月,所以屍體無人認領。可是,這個時候,女孩的屍體已經被解剖了,要領也領不回。
我沒有一個女親戚或女性朋友突然失蹤,這條女屍我應該是不認識的,當然,她會不會是我小學的同學或鄰居,我不知道。這條女屍的身體發育得很好,生前該是一個很性感的女孩子。她為什麽會死呢?
二年級的醫科生共有五十人,分成十組,每五個人可以擁有一條屍體。跟我同組的,除了江培生,還有陳青兒、羅仲偉和餘紹維。
第一次看到這條屍體,並且要拿刀把她剖開時,我害怕得很。我想我本來就不是一個天生的醫生材料,我並不喜歡屍體。我是家中的大女兒,下麵有一弟一妹,住在公共屋村,環境不算好,父母一直希望我出人頭地。我們有一個親戚是做醫生的,生活過得很好,不大跟我們來往。父母一直希望我當醫生,我選醫科也是為了討好他們,我本來喜歡教書。自從我考上醫科之後,父母很高興,好象我做了一件光宗耀祖的事,而且,待我畢業之後,他們便可以離開公屋,搬到好一點的地方去。他們是這樣想的。
還是江培生最勇敢,他是第一個下刀的。江培生來自名校,他拿了四個A 進醫學院。他才是天生的醫生材料,那麽喜歡屍體。
第一次解剖屍體之後,我有點兒想吐,胃裏很不舒服,江培生還可以在飯堂吃了一大碟炒飯。
“培生,你知道那個女孩子為什麽會死嗎?”
“還不知道。”培生說。
培生來自一個中等家庭,成績一向名列前茅。他個子高高的,一雙手很纖長,教授說,要有一雙纖長的手,才能當一個好的外科醫生。手指纖長,病人的傷口就可以開得比較小。因為隻消開一個很小的傷口,便能伸手進去挖出要割除的內髒,甚至拿出一個嬰兒來。手指短的,就要開一個比較大的傷口。
培生握著我的手,問我:“你的手很冷,你想吐?”
“是不太舒服。”我說。
江培生是我的男朋友。我們在迎新營的那一天相識,跳過一支舞。開學之後,我們被編成一組,那是因為我們的英文姓氏第一個字母很接近,他是K ,我是L 。我姓林,叫林美玉--一個典型又老套的屋村女孩的名字。林美玉醫生,噢,真是沒有個性。
江培生是跟我同一屆的醫科生之中最特別的。其他的醫科生都是大近視的書呆子,有好幾個,還長得象科學怪人,江培生卻是運動健將。
我考上醫科的時候,我知道男生們背後說我是最漂亮的醫科生,連師兄們也知道有我這個人。事實上也有幾個師兄對我展開追求,可是我不喜歡他們,我隻喜歡江培生。
一九七八年,就是我們入大學的一年。那一年平安夜,我還在學校圖書館跟陳青兒一起溫書。
“為什麽不見江培生?大家都在這裏,他不用溫習的嗎?”我向陳青兒打聽。
“他好象出去玩了,他不需要象我們用這麽多時間溫書。”陳青兒說。
“他有女朋友嗎?”
“沒聽說過。”
“我捱不住了,我回去睡覺,明天再溫習。”陳青兒說。
陳青兒走了,我聽到外麵有人報佳音,歌聲很動聽,我跑到圖書館外麵看看。一群女孩子在路上報佳音,這個時候,還要溫習,真是沒趣。
“林美玉!”
我看看是誰,原來是江培生,他剛從外麵回來,頭上還戴著一頂有羽毛的聖誕帽,手上拿著兩個玩具搖鼓。
“你沒有出去玩嗎?”江培生問我。
“我還沒有溫習好。”我說。
“這一天是不該用來溫習的。根本我覺得年青時就不該用來念書,書是該留到老才念的。”江培生說。
“那你為什麽又念書?”我反問他。
“沒辦法啦,人人都是年輕時念書。”
江培生把手上的搖鼓送給我。
“謝謝你。”
“中環的燈飾真的很漂亮。”江培生說。
“是嗎?可惜我不能去看。”我敲著搖鼓說。
“為什麽不可以?現在就去!”
“什麽?現在?”
“今天是平安夜!當上醫生後,可能平安夜也要加班呢!”
我和江培生坐電車到中環,皇後廣場擠滿了人。
“你剛才不是去玩嗎?為什麽那麽快回來?”
“那群人不太好玩。”江培生說。
那一年,匯豐銀行外牆的燈飾是聖誕老人和鹿車。
“你等我一會兒。”江培生說。
“你要去哪裏?”
江培生把他身上的一條羊毛頸巾繞在我的脖子上。
我看著他鑽進人群裏。
一九七八年的平安夜,我和江培生在皇後廣場看燈飾,自那一天開始,我們走在一起。我們都是對方的初戀情人。
我們的第一次是在一九七九年的情人節,在江培生的宿舍房間內。我和他都是沒有經驗,第一次還是做不成的,那以後經過很多次才成功。
父母本來不喜歡我談戀愛,但知道江培生是我的同學,也就不反對,女兒和女婿都是醫生,也是一件很美滿的事。
那個時候,班上也同時有幾對情侶,陳青兒跟羅仲偉也是一對。讀醫的生涯幾乎是生不如死,因為有了愛情,才使一切變得美好。
江培生的理想是做婦產科。
“我喜歡看到生命誕生。”
“你也會因此被迫看很多陰戶。”羅仲偉跟江培生說笑。
“我喜歡做兒科。”陳青兒說,“你呢?美玉。”
我壓根兒就沒想過能夠成為專科醫生,可以畢業已經很幸運。
我知道有很多女孩子喜歡江培生,法律係和英文係的女孩子常常找機會親近他。
“我隻喜歡你一個人。”江培生跟我說。
“我們將來會結婚嗎?”我問他。
他點頭。
“我們會有自己的孩子嗎?”
“當然會有。”
“由你來接生?”
“對。”
“不,女人生孩子的樣子很難看,我不要讓你看到。”
“不,女人生孩子那一刻是很美麗的。”江培生說。
第一次上解剖課之後,我的胃很不舒服,病了一星期,江培生一直照顧我,把筆記念給我聽。我想,他是我要嫁的人,嫁給他真好。
三年級的下學期,我們把那條女屍的心髒割下來,研究心髒血管的分布。
在解剖課之後,江培生跟我說:
“或許……或許我們分開一下吧。”
那一刻,我的腦海一片空白。
“為什麽?”我問他。
“壓力太大了。”他說。
“壓力?我從來沒有給你壓力,什麽壓力?”
他低著頭沒有回答我。
“你是不是愛上了別人?”我問他。
他斷言否認。
“那到底是為什麽?”
“分開是不是一定需要原因的?”這是他給我的答案。
我的心髒就好象剛剛被人從身體上割下來。我沒有流下一滴眼淚,我以為一切都不是真實的。
可是,江培生是認真的,大家都知道我們分開了。
我無法集中精神上課,我根本無法上課,我整天躲在宿舍裏。
“你不能這樣子的。”陳青兒跟我說。
“到底為什麽?”我問她。
“仲偉也問過他,他好象真的沒有別的女孩子,也許你們真的合不來吧。”
我沒想到我的初戀會無緣無故地慘敗。江培生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
我沒有參加年考。江培生終於來找我了。
“你不想畢業嗎?”他問我。
“你為什麽要離開我?”我問他。
“你不要這樣,我不想害你。”他說。
“我隻想你永遠後悔。”我跟江培生說。
我放棄自己來使他後悔,書念不成了,因為成績太差。主任要我留級,我索性跟他吵架,他要我退學。
我父母又傷心又氣憤,他們希望女兒當醫生的美夢徹底完了。
我待在家裏好幾個月,什麽也不做,成為家裏最討厭的人,連弟妹也討厭我。我不想再看他們的臉色,我找到一份教師的工作,是教小學。一個本來可以當醫生的人跑去當小學教師,我父母氣得說不出話來。
我隻是要讓江培生內疚。
過了一年,在親戚介紹之下,我嫁給一個我不愛的男人。他比我大十年,叫郭本文,是做電子生意的。他長得不難看,人也很老實。
婚禮很馬虎,我父母總是以為我精神出了問題,否則不會在醫科三年級輟學,一定是神經病。他們脫離公共屋村的夢想也因為我而破碎了,可想而知他們有多恨我。
嫁了給郭本文之後,生活並沒有多大變化,我仍舊當我的小學教師,他埋頭打理他的電子生意。他是那種找了一個老婆,便專心去發展自己事業的男人。
郭本文很想要小孩子。
“我還沒有準備做媽媽。”我說。
一九八四年,我們那一屆的醫科生應該畢業,而且還在醫院裏實習。三年之後,就可以考到一個專科執照。
又過了幾年,我爸爸患上膽石,要進政府醫院割膽石,我去探望他的時候,在醫院碰到陳青兒,她已經是醫生了。
“美玉,很久沒有見麵了。”她一邊寫醫生記錄一邊跟我說。
“你做哪一科?”我問她。
“兒科。”
“羅仲偉呢?”
“內科,那是他的誌願。我們結婚了。”
“恭喜你。”
“江培生也結婚了,是今年的事。”
“是嗎?”
這樣又過了三年,郭本文的生意非常成功,我們從沙田搬到山頂。郭本文在幹德道買了一棟樓給我父母,而且負擔了我弟妹到加拿大留學的費用。我父母不再埋怨我了,還以我為榮,說女孩子最重要還是嫁得好。
郭本文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也越來越想要小孩子,我們時常為生孩子的問題吵架。
這一天,我陪媽媽到中環看病,在電梯入口處發現“江培生醫生”的名牌,他已是私家執業的婦產科醫生。他的理想達到了。
第二天上午,我打電話到江培生的醫務所登記。我在下午出現。我的名字那麽普通,江培生不一定想到是我。
“林美玉。”護士叫我的名字。
我走進診症室,江培生正低著頭寫報告。十三年了,我再次見到江培生。我很失望,我希望他會禿頭,眼角會有魚尾紋,會變得很老,可是他沒有,他比十三年前成熟穩重。
江培生看到我,表情很愕然。
“是你?很多人叫林美玉,我沒有想到就是你。”江培生說。
“我昨天陪我媽媽看醫生,偶然發現了你在這裏開業。”我跟他說。
“是的,我離開醫院兩年了。”江培生似乎不太自在。
“這裏不錯。”我說,“聽說你結婚了。”
“是的。”
“有孩子了沒有?”
“還沒有。”
“你好嗎?”江培生問我。
他看到我這一身的打扮,應該知道我過得很好,至少在物質上我是過得很好的。
“我結婚了,我先生是做生意的。”我說。
“你身體哪裏不舒服?”
“我的乳房近來經常疼痛。”我說。
他尷尬地望著我。
“我從來沒有做過婦科檢查,都三十幾歲了,我想也應該做一個徹底的檢查。”
他無可奈何地答應了:“我替你檢查,你躺在床上,我請護士進來。”
我躺在床上,脫去胸圍和內褲。
江培生和護士一起進來。江培生戴上手套為我檢查。
“你哪個地方痛?”他問我。
“這裏。”我指著左邊乳房。
他在我的左乳上溫柔地按了幾下,然後又按了右乳幾下。
就是這種感覺,他也曾經這樣溫柔地按我的乳房,撫摸它,並且貪婪地吮吸。在我們一起的三年裏,幾乎每隔三天,他是這樣吮吸我的乳房。
我望著江培生,他回避我的目光。
“你的乳房很正常,我摸不到有硬塊。”江培生說。
“是嗎?我想做一個子宮頸檢查。”我說。
江培生再一次尷尬地望了我一眼。
他拿出一隻鴨咀鉗把我的陰道撐開,用一支棒挖出一些細胞放在抹片上。
他也曾這樣進入我的陰道,第一次,如同撕裂,他曾戀著這個地方;然後他掉頭走了。
“你可以穿回衣服了。”江培生說。
我穿好衣服出去。
“什麽時候有檢驗結果?”我問他。
“大概一星期吧,我請護士通知你,你還沒有生孩子嗎?”
我搖頭。
晚上,我回到家裏,郭本文買了一隻手表給我,價值十多萬元。
“喜歡嗎?”他為我戴在手上。
“本文,我們要一個孩子好嗎?”我問他。
“真的?你為什麽突然願意生孩子。”他有點意外。
“我已經三十六歲了,很想有自己的孩子。”我說。
郭本文歡喜得擁抱著我。
檢驗結果,證實我很健康。
“你為什麽還不要孩子?”我問江培生。
他好象有難言之隱。
“你不是很喜歡小孩子的嗎?”
“我太太是不育的。”
我沒想到婦科醫生竟娶了一位不育的太太。我在江培生麵前冷笑。
一個月後,我的月經到期還沒有來,我拿小便樣本到江培生的診所化驗。
“恭喜你,你懷孕了。”江培生說。
“你可以替我接生嗎?我隻信任你。”
江培生不可能拒絕我,香港還沒有醫生可以拒絕病人。
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先是每兩個月檢查一次,然後是每一個月檢查一次。
郭本文總是盡量抽時間陪我去檢驗。
“這是我丈夫郭本文,江培生是我以前讀醫的同學。”我介紹他們雙方認識。
“啊!原來你們是同學!念醫科可是很吃力呢,美玉就是吃不消,所以放棄了。”
這是我告訴郭本文的版本。
“我怎比得上江培生,他是班裏最出色的。”我說。
江培生渾身不自然。
“請你好好照顧我太太。”郭本文跟他說。
肚子已經五個月了,超音波掃描顯示是個男孩子,郭本文高興得不得了。
在預產期前,我的陣痛開始了,孩子要早產。
“我送你去醫院。”郭本文說。
“等一會兒。”
我強忍著痛苦,先去洗一個澡,在鏡前塗上粉底、仔細地畫眉、掃上胭脂和口紅。
“你去生孩子還要化妝?”郭本文急如鍋上螞蟻。
郭本文送我到醫院,護士把我送到產房。二十分鍾後,江培生來到。
“你怎麽樣?痛得很嗎?”他問我。
“很痛!”我用力握著他的手。
“不要緊張,深呼吸。”
“你為什麽要離開我?”我問他。
江培生嚇了一跳。
“到底為什麽?”我緊緊地握著他的手。
“你到現在還恨我?”他頹然說。
“我要用一生來恨你。”我尖叫。
“何必呢?你現在不是很幸福嗎?”
“我的傷口是永遠不會複原的。告訴我,到底為什麽!”
“那時我們還年輕,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怎樣,隻是覺得愛得很疲倦,就想分手。”江培生說,“你的事,已經令我很內疚。”
“可是你看來很好呀!”我急喘著氣說。
“你不要再說話了。”江培生握著我的手說。
“你知道我為什麽等到現在才生這個孩子嗎?你說過,你要親手替我接生的,我就是等這一天。你說女人生孩子那一刻是最美麗的,我現在漂亮嗎?”我痛苦地呻吟。
“漂亮。”江培生難過地說。
“可惜,孩子不是你的,而你竟然不能擁有孩子。”我慘笑。
“你為什麽要這樣做?”江培生問我。
“你毀了我一生。”我淒厲地尖叫。
“不行,孩子要出生了。”江培生叫護士來。
“用力!用力!”護士們在我床邊吩咐我。
這孩子要折磨死我了。
我等了十三年,就等這一天讓江培生履行承諾,親手為我接生,我是一個殘酷的母親,我愛為我接生的那個醫生多於我的孩子。
我們在一九八零年解剖的那一條女屍是為愛情而死的,我終於知道她的死因了。
賣愛情的小販
每天入夜後,尖沙咀彌敦道驟變成一條比日間更繁華,更綺麗的大道。落魄的畫家替人畫人像素描。尼泊爾人販賣他們手造的工藝品,本地小販賣冒牌T 恤、冒牌手表、毛衣、飾物等。
這裏是另一個俗豔的世界。
我時常在這裏碰到一個賣胸針的小販,他賣的胸針是用熒光膠管造成的,每一個都象嬰兒手掌那麽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買下心型胸針送給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燈火闌珊,那些膠管內的熒光液體會逐漸變得黯淡,是最短暫的盟約。
我時常想,世上會不會有一個專門販賣愛情的小販,在他的檔攤前,什麽愛情都有,任由顧客挑選,我們不用再尋尋覓覓。
我跟徐亮明約會的頭一天,我們在彌敦道走了一遍,他買了一個心型的熒光胸針給我。
“現在送給你好象是早了一點,但我希望你會接受。”他說。
“我喜歡啊!”我把胸針別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約會前幾個月便認識,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電話,叫我去唱卡拉OK,那間卡拉OK正是在彌敦道上。徐亮明原來是我朋友的中學同學,他們曾經很要好,後來失去了聯絡,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慶祝一下。我的朋友叫馮彬,是個風流多情的男人,經常戀愛,但徐亮明看來很老實,不象他。
離開卡拉OK之後,徐亮明負責送我們回家,我是最後一個下車的。他問我要電話號碼時,我緊張得差點忘記了自己的電話號碼。
兩個星期之後,他約我吃飯。我們在彌敦道一間酒店的扒房吃飯,然後,他在街上買了一個心型的胸針給我。
這已經是六年前的事,賣胸針的小販依然每天晚上在彌敦道出現,亮明送給我的胸針已經不再發光,我依然保存著。
亮明比我年長五年,他是我的守護神。說來好笑,我是一家政府醫院的護士,照顧別人是我的職責,我自己卻需要別人的照顧。家裏的電話錄音機壞了差不多一個月,我也懶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會替我拿去修理,然後很認真地教訓我:
“壞了的東西要拿去修理。”
我發脾氣摔爛了家裏的鬧鍾,他卻立即買一個新的給我,在這種時刻,他偏縱容我。
有一天,我無端地傷感,搖電話給他,我在電話裏哽咽,他著急地問我:
“發生什麽事?是不是有人欺負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麽不開心?”
“不是,我隻是想聽聽你的聲音。”我哭著說。
他啼笑皆非:“你現在不是聽到我的聲音了嗎?為什麽還要哭?”
“聽到你的聲音,很感動,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嬌。
往後,他常常拿這件事來取笑我,打電話給我時,經常對我說:“我想聽聽你的聲音,嗚嗚。”
如果說亮明有什麽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強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時間都給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經常要出門,他不在香港的時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間。我想,愛一個人,也該接受他的缺點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時間都交給他,或許我會不習慣呢。
今天,女內科病房來了一個新病人,這個女孩子隻有二十三歲,身高五尺十一寸,體重隻有八十二磅,瘦得隻剩下一雙大眼睛。她患的是厭食症。由原來一百二十多磅,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她已經半年沒有來月經了。
我替她注射鹽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話也不說,隻是怔怔的望著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愛情小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買過一段愛情。
一滴眼淚從女孩的眼角流出來,不知為什麽,比她情況更壞的病人我都見過,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後,回到家裏,我接到高致雲的電話,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國已經十年了,為什麽會突然打電話找我?
“阿嵐,你好嗎?”他的聲音很爽朗。
“還不錯。”我說。
“我剛從三藩市回來香港,可以出來見麵嗎?”
我和高致雲相約在酒店頂樓的餐廳見麵,那天剛好是我休假。
我沒想到高致雲會回來。在十年前,他曾經追求我,但我拒絕了他。我記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說很喜歡我。我說:
“我們沒有可能的。”
後來,他纏得我很厲害,我不肯再跟他見麵,他打電話給我,我在電話裏冷冷地告訴他:
“我對你根本沒有那種感覺,我永遠不會喜歡你的,你不要勉強我好不好?還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們吧!”
此後,他沒有再找我。幾個月之後,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國,寄了一封信給我,內容大意是很掛念我之類,但我沒有回信。那時我才十八歲,不懂得照顧別人的感受,所以說了很多傷害他的說話,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會說我永遠不會喜歡他。
去到餐廳,我差點認不出高致雲來,他變了很多,從前的他是胖胖的,臉上長滿暗瘡,現在仿如脫胎換骨,臉上的暗瘡沒有了,身材高大標準,十分英俊。
“阿嵐,你好嗎?”他熱情地招呼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變得那樣有魅力。
“你改變了很多。”我說。
“我離開香港時才不過十七歲。”他說。
我記得他比我年輕一歲。
“你現在做什麽工作?”他問我。
“護士。”我說。
“你以前的夢想也是做護士!”
“對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醫生。”
“醫生?”我沒想到他會當上醫生。
“我的誌願本來不是當醫生的--”
“那為什麽?”
“因為我知道你會當護士,所以我要當上醫生,這樣在精神上好象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驚訝得不懂得怎樣回答他。
他把名片給我,他現在是三藩市一間政府醫院的內科顧問醫生。
“讀醫學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過去。”他說。
“你有女朋友嗎?”我問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來總共跟兩個女孩子談過戀愛,都是用來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還擔心你結婚了。”他說。
“還沒有。”
“香港變了很多。”高致雲望著窗外說。
“是呀!”
“有什麽地方是一定要去遊覽的?”
“灣仔海傍吧,這十年間改變了很多。”我說。
“你可以陪我逛逛嗎?”他問我。
“沒問題。”
我和高致雲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見,我也不知道跟他說什麽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會吃醋嗎?”他問我。
“他不在香港。”
“淺水灣現在變成怎樣?”他問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說。
我們乘車到淺水灣,就在淺水灣露天茶座坐下來。
“淺水灣一點也沒有改變。”他說。
“不,這裏多了一間酒店。”我指著淺水灣酒店說,“這間酒店很漂亮。”
在淺水灣,我和高致雲談得很投契,他告訴我他在醫院裏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訴他我這邊的情形。他變得很健談,以前我覺得自己跟他合不來,沒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談了這麽多。
高致雲送我回家,他在門外問我:
“我會在香港逗留兩個星期,你可以陪我四處逛嗎?”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說。
我跟同事對調了三天假期,不知為什麽,我很想陪伴高致雲。
亮明在四天後回來,這三天剛好用來陪高致雲。
這三天我們玩得很開心,高致雲真的變了很多,他成熟、聰明、有趣,而且一直沒有忘記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雲邀請我吃飯,他在七時三十分來接我,車子直駛淺水灣。
我們在淺水灣的法國餐廳吃飯,我把患上厭食症的那個女孩的故事告訴他。
“我也患過厭食症。”他說。
我愕然。
“被你拒絕之後,我有半年時間不太想吃東西,一個月就瘦了十多磅,後來在美國醫好了。”
“對不起,我不是想傷害你的--”我想解釋。
他用手按著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沒有恨你,我一直沒有忘記你。”
飯後,高致雲邀請我到他的酒店房間坐坐,我知道那或許是一種暗示,但我去了。
我們在房間裏擁抱,他緊緊地抱著我,我感受到一種從來未有過的溫暖。我很後悔十年前沒有選擇他。
“我一直沒有忘記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開我的衣服。
我覺得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抗拒高致雲,我跟他睡了。
我在淩晨六時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訴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醫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個患上厭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壓。她的體重回升了一點點。高致雲患厭食症的時候也會瘦成這個樣子嗎?
亮明回來了,並且來接我下班。
“有沒有掛念我?”他問我。
“有。”我騙他,這幾天以來,我的腦海裏隻有高致雲。
我和亮明做愛的時候,腦海裏也隻是想著高致雲。
“你沒事吧?”亮明問我。
我覺得很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不想起高致雲。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高致雲。
“能跟你見麵嗎?”我問他。
我到酒店找他,我們再一次做愛,我整個人好象給燃燒了,我隻想跟他一起。
“不行,你已經有男朋友。”他說。
“我跟他分手。”我好象著了魔似的。
“我不是要回來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兩天後,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說,他也好象著了魔似的。
“我愛你。”我告訴他。
兩天之後,高致雲回三藩市,我到機場送他。
“我會打電話給你。”他說。
他回到三藩市之後,並沒有打電話給我,我打長途電話給他,告訴他,我很掛念他。
“你別這樣,我們都是成人。”他說。
“你愛我嗎?”我問他。
“愛又如何?你現在已不是自由身。”他歎了一口氣。
我決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騙他。
“你不在香港的時候,一個以前追求過我的男孩子回來找我。”我告訴他。
他的臉色驟變。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說。
亮明痛苦得臉也扭曲了。
“對不起,我要去美國找他。”
亮明一聲不響地離開,他恨透了我。
我買了機票去三藩市,趕著去見高致雲,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瘋狂的一次了。
到了三藩市機場,我打電話給高致雲,他來機場接我。
我看到高致雲,撲在他懷裏,告訴他:
“我跟他分手了。”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車。
“是不是去你家?”我問他。
“你沒有訂酒店嗎?”他問我。
“酒店?”我沒想到他叫我住酒店。
“沒有。”我說。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間。”
在車上,我沒有再跟他說話。
他帶我到市中心一間酒店。
“你不打算請我回家嗎?”我問他。
“我家裏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說。
女朋友?我想也沒想過。
“我們感情很好。”
我怒不可遏:“那你為什麽--”
“為什麽回香港找你?”他問我,“你以前拒絕過我,你記得你怎樣拒絕我嗎?你說你永遠不會喜歡我,我就想試試你是不是永遠不會喜歡我。”
“你這是什麽意思?”我質問他。
“你以前看不起我,現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
我狠狠地摑了他一巴掌。
“我隻是想證實一下而已。”他笑著說。
“你說你沒有忘記我都是假的。”
“我沒想過你會那麽認真。我的確患過厭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該嚐嚐這種苦。”他說。
我中了他的計,他隻是回來向我當天的高傲報複。
我羞愧得無地自容,我還跟他上過兩次床!我抱著行李奔上計程車,回到機場。
在機場等了兩天兩夜,終於有機位回香港。
本來我是想回來找亮明的,當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氣,我有什麽顏臉找亮明?難道我要告訴他我上了別人的當,求他再接納我嗎?
我的電話錄音機沒有留言,亮明沒有找過我。
馮彬告訴我亮明不會原諒我。
我看著他送給我的鬧鍾,為什麽鬧鍾沒有把我吵醒?
我回到醫院裏,那個患厭食症的女孩康複出院了。
聽說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屜裏拿出第一次約會時他送給我的心型胸針,胸針好象越來越黯淡了。
今夜,過了十二時,我一個人走在彌敦道上,落魄的畫家不見了,賣胸針的小販改賣冒牌皮包。
“小姐,要買愛情嗎?”一把聲音問我。
我回頭,看到一個小販站在燈火闌珊的街角問我,他麵前沒有貨物,隻有他自己的一張笑臉。
我繼續向前走,再回頭時,已不見了他。
是不是真的有賣愛情的小販?賣愛情的同時,我想買回我的尊嚴。
賣床的女人
程雪明的家私店座落在跑馬地雲地利道,樓高兩層,獨沾一味隻賣床,有新床,也有古董床。這間鋪是她父親的物業,不用交租,所以即使一個月隻賣出一張床,也不用虧本,因為她賣的床並不便宜。
二千多尺的地方,放了二十多張床,有一張床可以升高到貼近天花板,騰出床下的空間來招呼朋友談天。有一張床象老夫子漫畫裏的床,是鑲在牆上的,睡覺的時候才拉出來。
程雪明最喜歡的卻是那張簡單的吊床,店裏沒有客人時,她喜歡躺在吊床上,想象自己在森林裏,睡在兩棵大樹中間的一張吊床上,而一個好象泰山的男人則在旁邊保護她,拿著一塊芭蕉葉為她扇涼。
程雪明在家私店辟出一個角落售賣床上用品,賣的都是著名設計師的作品。一張漂亮的床,必須要配上一流的床上用品,正如一個擁有一流條件的女人,也隻有一流的男人才配得上她。
程雪明的條件即使不是一流的,也接近一流了,她單身,二十七歲,在加拿大留學回來,麵孔漂亮身材姣好,是跑馬地一帶最漂亮的家私店店東。可是,這一個女人,聲譽並不好。
他們說,她賣床會陪睡。
她熱愛每一張她所賣的床,穿梭其中,熱情地為顧客介紹每一張床的特點,、構造和舒適程度;她甚至會不自禁地躺在床上,證實那張床多麽美好。她很關心每一張她賣出的床的際遇,她會向買床的人打聽對方的室內設計。男人本來是為買床而來,卻忘記了床,隻記得程雪明。
程雪明不認為自己把男女關係看得很隨便,跟那些相識不久的男人上床的那一刻,她的確是愛他們的,隻是她的愛太短暫。她並不相信世上有永恒。生命苦短,女人的青春更短,何必將自己隻縛在一個男人身上呢?
跟她上床的,很多是來買床的男人。她跟他們在她所賣出的床上溫存。首先走下床的,不是那個男人,而是程雪明。她對男人說:“不用找我,我會找你。”
她對男人說:“沒有結果的,不要記在心上。”
她的瀟灑被認為是放蕩,她是雲地利道之上最放蕩的女人。
有好幾個跟她上過床的男人跟她成了好朋友,每一次買新床,仍然會來找她,或者帶著女朋友和未婚妻來,程雪明會給他們一個折扣。
其中一個男人叫李雲誌,他跟程雪明上過幾次床,關係維持了一個月。李雲誌帶著未婚妻來買新床,他告訴程雪明,他要結婚了,程雪明忍俊不禁,她沒想到象李雲誌這種浪子也會結婚。
他高高興興地買了新床回去,卻結不成婚。他在婚禮前一天反悔了,往後還連續半年要看心理醫生,因為結婚這件事,令他受到巨大的精神壓力,心理無法平衡。
“我們都是不適合結婚的。”程雪明跟李雲誌說。
“我不是不適合結婚,醫生說我是不適合跟另一個人維持一段長期關係。”李雲誌說。
“長期關係?聽起來很可怕。”程雪明說。
“我想我要買過一張床,睡在一張本來準備婚後使用的床上令我很不安。”李雲誌說。
程雪明把那張鑲在牆上的床賣給他,這樣一張每次都要拉出來的床,最適合一個人睡。李雲誌隻適宜獨睡。
“睡在這張床上舒服得多了,感覺自己象『老夫子』。”李雲誌告訴程雪明。
程雪明沒有再跟李雲誌睡,她跟他成為了好朋友,但並不愛他,也不想再和他睡。
這一天,李雲誌帶他的朋友周文堂來買床。
周文堂長得一表人才,是一位執業律師,他站在李雲誌旁邊,將李雲誌比了下去,程雪明立即就覺得懊悔了,她從前怎會跟李雲誌這麽糟糕的男人上床?
三十歲的周文堂坐在那張可以升上天花板的床上,床緩緩升上天花板,他的頭差不多可以貼著天花板。
“你不認為睡在這張床上有很大壓力嗎?”李雲誌仰頭跟他說。
周文堂從床上跳下來說:“我認為這張床很好,一個人睡在床上,無聊的時候可以上升或者降落。”
“你有多少時候會是一個人睡在床上?”李雲誌諷刺他。
周文堂很容易愛上女人,他不是濫交,而是多情,或者可以說是寂寞,每天夜裏,他都想抱著一個女人睡,管她是誰。這個癖好也許是一種童年的反射,他八歲喪母,從此沒有人抱著他睡,後母雖然對他很好,卻不曾抱著他睡。他想抱著不同的女人睡,他可以在每一個女人身上找到屬於他已逝的母親的某些特征。
從來沒有一個女人可以留得住他。首先走下床的是他,他對女人說:
“不用找我,我會找你。”
當女人問他:“我們會有結果嗎?”他以沉默或者苦笑來代替說話。
“我就要這張床。”周文堂跟程雪明說。
“他的那一張床爛了。”李雲誌說。
“床也能爛?”程雪明失笑。
“由此可知他在床上多麽凶猛。”李雲誌大笑。
周文堂尷尬得不敢望程雪明。不知為什麽,平時李雲誌拿他的風流韻事來開玩笑,他是不會介意的,今天卻很介意。
“你把你的地址寫給我。”程雪明跟周文堂說。
“我也喜歡這張吊床。”周文堂指著那張吊床說。
程雪明躺在吊床上說:“這張床不賣的。”
周文堂覺得程雪明簡直就是在挑逗他了。
“一起去吃飯好嗎?”李雲誌問周文堂和程雪明。
“好。”程雪明說。
“我不行呀,約了朋友,下一次好嗎?”周文堂說。
程雪明覺得周文堂是間接拒絕她,但她自己已經先開口,總不能把說話收回。
周文堂付了錢之後匆匆開車離開。
“他走得那麽急,是不是約了女朋友?”程雪明問李雲誌。
“他好象沒有固定女朋友,你對他有意思嗎?”李雲誌向程雪明探聽。
“胡說,他應該知道我和你的關係吧?”
“我沒有告訴他,我不用告訴他我跟哪些女人上過床吧?”
這一天早上,程雪明躺在吊床上,閉上眼睛,想象周文堂在旁邊為她扇涼,隻有這樣想,她才可以一泄心頭之憤,報複他那天拒絕和她吃飯。
店員把電話拿到程雪明麵前:“程小姐,找你,姓周的。”
程雪明猜到是周文堂,她雀躍地拿起電話,一本正經地說:“喂--”
“程小姐,我是周文堂。”
“哦,周先生,你那張床應該是明天才送去的。”程雪明故意跟他談公事。
“不是床的問題,昨天抱歉不能跟你吃飯,你今天中午有空嗎?我想請你吃飯。”
“今天?真對不起,我走不開,改天吧。”
“那就沒辦法,我改天再找你。”
程雪明根本不是走不開,她是要向周文堂還以顏色。
“程小姐。”三十分鍾後,周文堂來到家私店,嚇了程雪明一跳。
“你為什麽會在這裏?”
“你說走不開,所以我買了外賣給你,漢堡包沒有問題吧?”
程雪明覺得這個周文堂追求女孩子的手段太熟練了。
“我也想順道再說服你把這張吊床賣給我。”周文堂把一個漢堡包遞給程雪明。
程雪明接過那個漢堡包,在吊床上吃起來:“你為什麽喜歡這張床。這張床隻可以睡一個人。”
“有時候我也想一個人睡。”
“好吧,我替你訂一張。”
“謝謝你。”
第二天,可以升上天花板的那一張床送到周文堂的家裏。
第四天晚上,程雪明與周文堂睡在那張床上,床一直升到天花板上,下降;又再升高,又下降。
“不要再玩了!”程雪明捉著周文堂那隻開動升降掣的手,大聲地笑。
周文堂抱著赤裸的程雪明,問她:“你覺得我的表現怎樣?”
“你對自己沒有信心嗎?”程雪明反問他。
“當然不是。”
“那為什麽要問?”程雪明的手指在周文堂的胸前來回,“你抱著我的時候,象個小孩子。”
第二天早上,他們同時醒來,同時走下床。
“不用找我,我會找你的。”他們不約而同地說。
“你真的會找我嗎?”程雪明忍不住大笑。
她走了以後,周文堂真的想念她,從來沒有一個女人,象程雪明給他的感覺那樣。
程雪明睡在家私店的吊床上,想象著周文堂在旁邊唱歌哄她睡,她竟然想念他。她想打電話給他,但這不是她的作風。周文堂雖然可愛,但始終不是個正經男人,他今天晚上可能已經跟另一個女人睡在那張床上。
周文堂獨個兒睡在床上,一個星期了,他竟然沒有帶女人回來,他突然對其他女人提不起興趣。他從床上起來,開車到程雪明的家私店,這麽晚了,店裏應該沒有人,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來。
程雪明竟然從家私店裏走出來,兩個人相視而笑。
“去吃點東西好嗎?”周文堂問她。
周文堂跟程雪明開車到淺水灣茶座。
“很久沒有來過淺水灣了。”程雪明說。
“為什麽?”
“很久沒有談情了。”
“我也是。”周文堂說。
“你害怕長期關係嗎?”程雪明問他。
“聽起來挺可怕。”
“到五十歲或者有需要。”程雪明說。
他們坐在沙灘上,天南地北無所不談,周文堂從來沒試過,跟一個和他上過床的女人談到那麽多關於自己的事。
一直坐到第二天早上,程雪明睡在他的肩膊上,周文堂驚訝自己昨天晚上竟然沒有和程雪明做愛。他去家私店找她時,本來是想跟她做愛的。
“走吧!”周文堂喚醒她。
周文堂開車送程雪明回家,他一邊開車一邊握著她的手。車子到了程雪明的家,程雪明下車。
“再見。”程雪明跟他說。
“我們一起好嗎?”周文堂走下車跟她說。他還是頭一次跟一個女人說這句話。
“我們是同類,都不可能對一個人忠心。”程雪明說。
“我可以的。”周文堂說。
“三個月吧,如果三個月內,你能夠不跟其他女人上床,我也能夠不跟其他男人上床,我們便可以一起。”程雪明說。
“好。”周文堂說,“這三個月內我可以見你嗎?”
“當然不可以。”
“好,一言為定。”
周文堂把這個協定告訴李雲誌。
“我打賭你捱不過三天。”李雲誌說。
“你這一次是認真的嗎?”李雲誌問程雪明。
“他捱得過三個月才說吧。”程雪明說。
周文堂也不認為自己可以捱得住,他隻是認為自己即使跟其他女人上床,也可以隱瞞程雪明。然而,一個月過去了,他竟然清心寡欲。
兩個月過去了,他守身如玉。
還有七天便是三個月期屆滿,這一天,李雲誌和一群朋友有心引誘他,藉口其中一人心情不好,要周文堂出來的士高喝酒。在的士高裏,他遇到羅安妮。羅安妮很高傲,以前他們常常在的士高碰頭,羅安妮總是對他不瞅不睬,周文堂曾經發誓終有一天要把她弄到手。羅安妮今天晚上竟然主動跟周文堂搭訕,還邀請他跳舞。
羅安妮的身體貼著他,她的下體剛好緊貼著他的下體。他是禁欲了三個月的男人,再下去就受不住了。
“到你家還是到我家?”羅安妮問他。
“到我家吧!”周文堂理不了那麽多。
周文堂拉著羅安妮離開的士高,飛車回到家裏。羅安妮進門之後,脫去周文堂的外衣。
“你的床為什麽在天花板上?”羅安妮看到那張升上了天花板的床,很是奇怪。
是周文堂今天早上把床升上去的。
周文堂穿回衣服:“對不起,今天晚上我不行。”
“什麽不行?你又不是有月經。”羅安妮說。
“對不起,我真的不行,我不想對不起我女朋友。”
羅安妮失笑:“恭喜你,你找到真愛了。”
“謝謝你。”周文堂說,“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要去找一個男人。”羅安妮關上門離開。
周文堂想不到他竟然可以拒絕羅安妮。他不想讓另一個女人睡在這張程雪明睡過的床上。他真心願意為一個女人忠誠,這種感情原來是很高尚的。
“周文堂這一次是認真的,他臨崖勒馬的事成為笑柄。”李雲誌告訴程雪明。
這三個月,程雪明也沒有跟別的男人上床,她真心願意為一個男人忠誠。
還有兩小時便三個月期屆滿,周文堂實在等不到半夜兩點鍾,他開車去找程雪明。他本來想去她雲地利道的家找她,卻發現家私店二樓有燈光,程雪明正在跟一個男人接吻。周文堂拾起地上一管電芯,擲向家私店二樓的玻璃窗。程雪明看到他。
周文堂飛車回家,把那張床砸爛。他覺得自己很傻,她是一個賣床的女人,床上的歡愉何必帶到床下?何必用承諾捆綁自己?忠心的人和守財奴有什麽分別?人生有三分一時間睡在床上,難道那三分一的時間都是獨睡的嗎?當然不是。
程雪明在三個月期限屆滿的最後一天,跟這個來買床的男人搭上。在此之前,她是遵守承諾的,但是越近期限,她越害怕。李雲誌告訴她周文堂這一次是認真的,她更害怕。她無法相信自己可以對一個男人忠誠,她不是這種女人,她害怕長期關係,更害怕被一個男人深深愛著,她過去的一筆風流帳使她無法重新開始。
用情太傷心,她不想受這種煎熬,她不過是一個賣床的女子,床是一個最糜爛的地方,從床上開始的關係,何必太認真?
感性殺夫
四歲的兒子宗浩哇啦哇啦地在客廳高聲痛哭,正在廚房洗碗的田素麗,慌忙放下碗碟走出客廳看個究竟,發現宗浩的額頭正在流血,七歲的大兒子明恩手上拿著一架玩具鐵皮車站在宗浩麵前。
“哥哥打我!”宗浩哭著說。
“你為什麽打弟弟?”田素麗氣得一手搶去明恩手上的那輛鐵皮車,並順勢給他一巴掌。這回輪到明恩高聲痛哭。
正在翹起二郎腿看報紙的丈夫王居禮終於不耐煩地問:“搞什麽鬼?”
“兩兄弟打架,哥哥打傷了弟弟的額頭。”田素麗一邊用棉花替宗浩消毒一邊說。
宗浩乘機再呼天搶地的大哭,博取同情。
“煩死人了,我去睡覺。”王居禮擲下報紙逕自走進睡房。
“你兩個給我乖乖地坐在沙發上!再打架的話,每人要捱五十下藤條!”田素麗怒氣衝衝的將兩個兒子扔在沙發上。
田素麗走進廚房,廚房的地上全是水,原來剛才她慌忙放下碗碟,忘了關睡喉。田素麗氣得說不出話來,蹲在地上用地布抹地。今天晚上還要洗衣服,替兩個兒子洗澡,大兒明天要測驗,一會兒還要替他溫習。結婚八年以來,丈夫從來沒有幫忙做家務,他隻是負責每個月拿一份微薄的家用回來,然後就把太太當作菲傭一樣差使。兩個兒子的事他也從來不管,仿佛孩子他沒份兒似的。
“累死人了!”田素麗忍不住在心裏尖叫。她真不明白當初為什麽會嫁給王居禮,他不過是個普通小職員,幾年前才儲夠錢分期付款買下這個不足四百尺的單位。結婚前,他說什麽要一世照顧她,讓她享福,都是假的。結婚後,是她一世照顧他,讓他享福。她的下輩子就困在這個家裏,為姓王這三父子為奴為婢,她快要瘋了。
好不容易送了兩個小孩子上床睡覺,已經是十一時多了,田素麗終於可以上床,丈夫的鼾聲象打雷一樣,吵得她無法閉上眼睛,她真想立即就用一個枕頭把他局死。這個王居禮結婚時才一百二十二磅,結婚八年後,竟然增加到一百七十八磅,而田素麗自己呢,就由原來的一百二十磅跌到現在的九十八磅,由此可知是誰在享福。
結婚八年,她實在已經找不到王居禮有什麽優點,他唯一的優點是專一。眼看自己的爸爸、姐夫和妹夫都有外遇,弄得家無寧日,田素麗慶幸自己在這方麵是幸福的,王居禮從來沒有不忠的記錄。
清早六時,丈夫還在床上,田素麗已經起床,喚醒兩個小兒子,替他們洗臉、穿上校服,然後走進廚房弄早餐。七時三十分,王居禮才施施然走出來吃早餐。
“你知道今天是什麽日子嗎?”田素麗問丈夫。
“什麽日子?”王居禮隻顧著看報紙。
田素麗氣炸了肺,今天是她和王居禮結婚八周年紀念,他竟然忘記了,不過,這又有什麽稀奇呢?他去年也忘了。
送了子女上課後,田素麗到菜市場去買菜。
“王太太,剛送完小孩子上學呀?”市場裏那個熟食檔的老板娘跟她打招呼。
田素麗沒精打采地坐下來,叫了一碟豬腸粉吃,每天早上,她都在這裏吃一碟豬腸粉和喝一杯咖啡,跟老板娘聊聊天。這位四十來歲,經常容光煥發的老板娘非常健談。
“帶孩子真是辛苦啊!”老板娘說。
田素麗頹喪地點頭。
“如果丈夫不體貼就更激氣了。”
田素麗點頭得更厲害。
“做家庭主婦根本就是一件苦差。”老板娘坐下來說。
“你呢?老板娘?你的孩子都大了嗎?”田素麗問老板娘。
“我沒有小孩子。”老板娘笑著說。
“真是幸福!”田素麗羨慕得不得了。
“先生不用你照顧嗎?”
“我先生過身了。”老板娘臉上一點傷感也沒有。
“對不起。”田素麗不好意思。
“不。我覺得現在這個階段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我結婚十八年,丈夫死後,我才真正得到自由,自己喜歡做什麽都可以,不需要天天侍候別人。我現在是為自己而活。”
“為自己而活--”田素麗心裏嘀咕,她已經很久沒有為自己而活了。
“今天買了些什麽菜?”老板娘問田素麗。
田素麗看看菜籃裏的一條魚、兩塊肉和一斤菜:“沒什麽,都是些很普通的東西。”
“營養很好啊!吃不壞人的。”
“我先生已經很胖了,差不多一百八十磅。”田素麗說。
買了菜回家之後,田素麗換過一套衣服,到百貨公司逛逛。她想買一份結婚周年禮物給丈夫,雖然他忘記了,但收到禮物之後,他就會抱歉,讓他內疚一下也是好的。王居禮已經很久沒有送禮物給她了,什麽生日禮物、聖誕禮物,統統沒有,隻是以錢代替,田素麗曾經埋怨他,王居禮說老夫老妻用不著經常送禮物。
田素麗選中了一條領帶,然後又走去女裝部逛逛,這裏有幾件名貴皮草放在櫃裏。她一直想要一件皮草,可是她買不起,最便宜的一件,也要數萬元,她每次隻能站在櫃前看一看。如果不是嫁了給王居禮就好了,嫁一個比較富有的男人,最少可以負擔一件皮草。
就在這個時候,田素麗發現王居禮也在女裝部,他一個人站在皮草櫃前麵。難道他想送一件皮草給她,令她驚喜一下?田素麗立即躲到遠遠,不讓王居禮發現。想不到丈夫這一次覺悟前非。
王居禮在皮草櫃前麵站了一會兒,一個女人從更衣室走出來,身上穿著一套剛才掛在衣架上的衣服。那個女人問王居禮自己穿得好不好看。
她是什麽人,竟然和自己丈夫那麽親密?田素麗萬萬想不到王居禮竟然瞞著她跟第二個女人來往,她沒想到他夠膽不忠。那個女人看來隻有二十多歲,身材高大,樣子很普通,王居禮竟然迷上一個這樣的女人。
那個女人似乎很滿意身上的衣服,她叫售貨員拿櫃裏的一件皮草給她看看。是皮草!她把皮草穿在身上,在鏡子前麵左顧右盼,不舍得脫下來了。
售貨員把那件皮草和她身上的衣服包起來,女人抱著王居禮的腰,搔他的腰,雙手繞著他的脖子,在他耳邊細語,王居禮的手在那個女人的屁股上遊來遊去,田素麗看得雙拳緊握,真想衝上去摑他兩巴掌。
售貨員包好了那件皮草和新衣,王居禮從錢包裏拿出信用卡付帳。他竟然買皮草送給那個女人!數萬元一件皮草,他不舍得買給太太,竟然送給那個女人!王居禮付了帳,拿著那件皮草,跟那個女人手牽手離開。
田素麗站在那裏,動也不動,好象靈魂出了竅。王居禮竟然在結婚周年紀念買皮草送給外遇,他跟那個女人一定開始了很久。王居禮連唯一的優點都沒有了。
田素麗回到家裏,精神恍惚,把剛才買的魚、菜和肉統統掉進鍋裏,煮成一鍋東西。
王居禮下班回來了,按照慣例,他先是進入睡房睡一覺,吃飯時,再由田素麗喚醒他,他是這間屋裏的皇帝。
兩個兒子如常地在屋裏追逐打架,田素麗坐在廚房裏,看著那一鍋東西在發呆。
王居禮醒來,已是晚上八時多,肚子很餓,太太為什麽還不喚醒他吃飯呢?他走出睡房,攤在沙發上看電視,向廚房大叫:“飯弄好了沒有?快餓死人了!”
田素麗把那個鍋端上飯桌。
“這是什麽東西?”王居禮問太太。
“什麽都有。”田素麗說。
王居禮吃了一口鍋裏的東西:“什麽味道也沒有,你把東西放進沸水裏就算做一道菜?你搞什麽鬼?”
田素麗沒理他,自顧自地吃飯。
“媽媽,很難吃。”大兒明恩說。
“難吃就別吃。”田素麗說。
“你這個人真是不思進取。”王居禮一邊吃一邊罵。
“我不思進取?”田素麗不敢相信王居禮竟然倒過來罵她。
“不是嗎?做家庭主婦就有義務弄一手出色的小菜,你煮的東西越來越難吃,我在外麵捱得那麽辛苦,回到家裏,還要我吃這種東西!”王居禮憤然擲下筷子。
他居然還敢向太太發脾氣!田素麗真想把那一鍋熱騰騰的湯往他頭上潑。
田素麗把碗碟堆在洗手盆裏,今天晚上,她沒心情去洗。她也沒替兩個小兒子洗澡就把他們趕上床。回到睡房,王居禮又在打鼻鼾,看到床頭幾上有一把鋒利的開信刀,她拿起開信刀,對準王居禮的心髒,隻要一刀刺進他的心髒,她的痛苦便得以結束。丈夫轉過身來,張開眼睛,看到田素麗手持一把開信刀。
“你幹什麽?”他問她。
“沒什麽,我把開信刀放在抽屜裏。”說完她把開信刀放在床頭幾的抽屜裏。
殺人要坐牢,為王居禮坐牢,實在不值得。田素麗心裏想。
第二天早上,送了小孩子上學,田素麗又去了菜市場,在熟食檔碰到老板娘。
“王太太,你今天的臉色很差。”老板娘拉著她坐下來,“要喝點什麽嗎?”
田素麗搖搖頭。
“你丈夫怎麽死的?”田素麗問老板娘。
“病死的。”老板娘說。
“病死?假使我丈夫也能病死就好了。”
“為什麽這樣說?”
“我恨他,我想他死,但我不想坐牢,我的孩子要人照顧。”
“殺人不一定要坐牢的。”老板娘說。
“殺人不用坐牢?”田素麗不明白。
“殺夫也不用坐牢。”老板娘望著田素麗說。她的目光有點可怕。
“怎樣可以不坐牢?”
“丈夫病死就不用坐牢啦。”
“他病死就不是我殺他啦!”
“我丈夫也是病死的。”老板娘笑得很曖昧,“他自己好端端不會病的,全靠我。”
田素麗越聽越不明白。
“他是個大胖子,又有心髒病,我隻要讓他每餐吃得豐富一點,盡量多吃膽固醇和脂肪,他不久就心髒病發了。”
“哦!”田素麗明白了,“我丈夫沒有心髒病。”
“他很胖是不是?”
“五尺五寸高,一百七十八磅。”
“早晚會有心髒病或糖尿病。”老板娘說。
“是的,他睡覺時打呼嚕打得很嚴重。”
“我以前也象你一樣,我丈夫討厭極了,可是我現在不知多麽快樂。”
老板娘走到櫃台,拿了一張紙交給田素麗。
“這是各類食物的膽固醇含量表,你拿去看看,對我們很重要的。”
田素麗收下來。
膽固醇含量最高的食物依次是蜆、豬腰、肥豬肉、豬肝、墨魚、牛腰、魷魚、牛油、羊肉、雞蛋黃、臘腸、鮑魚等等。田素麗當晚就買了好幾種膽固醇含量最高的食物。
人的標準體重應是身高(厘米)減一百除零點九。王居禮早已超出這個標準,隻要持續令他胖下去,他會超重得更厲害,早晚會有心髒病。
田素麗很細心地在廚房弄晚飯,有炸豬扒、白灼墨魚、馬蹄文黑草羊肉、煎荷包蛋。
王居禮吃得津津有味:“這才象話。”
“你多吃一點。”田素麗不斷夾菜給他。
午夜,王居禮正在熟睡,田素麗喚醒他:“吃消夜好嗎?我準備了糖水,還有臘腸糯米飯。”
王居禮嗅到臘腸的香味,忍不住從床上爬起來,吃了兩大碗臘腸糯米飯和糖水。
早餐,田素麗煎了兩隻雞蛋給王居禮做早餐。
晚飯的菜式是炒蜆、炒豬腰、魷魚肉餅、金沙骨。王居禮吃得津津有味。
“盡量吃多一點。”田素麗鼓勵他。
午夜,田素麗又為他準備了消夜。
家裏買了很多零食,巧克力、薯片、蝦片、甜餅、忌廉蛋糕等每日供應,是讓王居禮看電視時吃的。
三個月後,王居禮的體重增加到二百一十二磅,他已經胖得走路都有一點遲鈍了。
“我的心髒最近好象有點疼。”王居禮告訴太太。
“我聽人說多喝一些豬肝水會好的。”田素麗陰險地說。
“是嗎?”
田素麗每天弄一碗豬肝水給丈夫,並叮囑他連豬肝也一並吃下。
這一天,田素麗到菜市場買菜,她買了很多東西,有羊肉、蟹、臘腸、魷魚。
“進展如何?”熟食店老板娘問她。
“他胖了差不多五十磅,現在已經二百五十多磅。”田素麗興奮地說。
“能讓他喝一點酒更好。”老板娘說。
田素麗當晚就買了一瓶威士忌回家。
王居禮已經愛上了吃,他一天裏不停地吃,連性欲也沒有了。
終於有一天,他在家裏暈倒。救護車來到,兩個救護員無法抬起他,結果要找兩個警察幫忙,四個人才能把他抬上救護車。
王居禮被送到急症室,漸漸蘇醒,醫生替他做了詳細檢查。
“王先生,你體內的膽固醇含量比正常高出很多,你要減肥,你被驗出有心髒病,如果再胖下去,就有問題了。”
田素麗心裏很高興,她的心血沒有白費,她終於在這個家裏得到成功感。
回到家裏,王居禮不敢再吃那麽多,他怕死。
這晚,田素麗弄了一煲香噴噴的羊肉出來。
“你不要吃。”她跟王居禮說,“醫生說你不能再吃。”
田素麗和兩個小兒子吃得津津有味。
“天氣這麽冷,最好是吃羊肉。”田素麗一邊吃一邊說。
王居禮終於忍不住吃了一塊羊肉。
“你不要吃!”田素麗製止他。
那塊羊肉真是可口,吃進胃裏,暖烘烘的,是一種享受,王居禮不理得那麽多了,醫生不過說他有輕微心髒病。
王居禮的體重在三個月後又增加到二百八十磅。田素麗快要成功了,殺人真的不用坐牢。
這天,田素麗又到菜市場買菜。
“進展很好。”她告訴老板娘。
她買了很多東西,有豬肉、蜆、墨魚、羊肉、臘味,就是沒有水果和菜。
走出菜市場時,她突然昏倒在地上。
王居禮趕到醫院,醫生跟他說:“你太太患的是冠心病,這種病事前沒有病征,我們已經盡力而為,搶救了四十五分鍾,她在十分鍾前不治。”
王居禮沮喪地坐在醫院走廊的長椅上,以後沒有人煮東西給他吃了。
文麗珍的絲襪
文麗珍和李大卓的關係已維持了四年,一直沒有被銀行裏的同事發現,他們兩個人的條件相差太遠了,沒有人想到李大卓會看上文麗珍。
文麗珍中學畢業後加入這間銀行工作,任職出納員,一做便是十五年。她個子瘦小,相貌普通,最特別的算是擁有一頭黑而粗硬的頭發,人家說發質硬的人,性子也硬。文麗珍沉默寡言,不善與人交往。她在銀行工作了十二年,連一個知心的朋友也沒有交上。從來沒有男孩子來接她下班,初時大家還好奇她到底有沒有男朋友,日子久了,也就習慣了,沒有人再關心文麗珍的姻緣,但大家都知道她不年輕了,至少也有三十二、三歲。
李大卓在五年前調來中環這間分行任總經理,這是全港最大的一間分行,有百多名員工。他在這個集團工作了二十三年,曾經做過八間分行的副經理。李大卓隻是一名中學畢業生,最初在銀行裏做文員,他很努力,也很有上進心,二十三年來不斷進修,加上工作表現出色,終於在四十歲這一年登上分行總經理的職位。
他從前是一個在廉租屋長大的男孩子,今天,他拿著銀行的低息貸款買下跑馬地一層接近二千尺的單位,幾年間升值了差不多一倍。今天的成就,是他艱苦經營回來的。
李大卓的妻子王翠芬是社會工作者,專門輔導青少年,她是個愛心泛濫的女人,最適合做這份工作。李大卓和王翠芬結婚十七年,育有一子一女,兒子今年十二歲,女兒八歲,俱在名校讀書。讀名校,一直是李大卓的心願,想不到要由他的子女來完成。
李大卓很珍惜今天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和李大卓相比,文麗珍就談不上幸福了。經她雙手數過也見過以億計的鈔票,但這一切好象都與她無關。她每天仍然帶著飯盒回公司。
在這一棟由著名建築師設計的智慧型銀行大廈裏,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淡泊,同事與同事之間,最投契的時候,是說人長短的時候。在這班人口中,銀行裏至少有三十對奸夫淫婦。
李大卓是女職員心中的好丈夫,他從沒有與銀行裏任何一個女職員沾上關係,五年來,連一宗緋聞也沒有。
文麗珍則是男職員眼中的怪人。
“我敢打賭她還是處女。”會計主任陶威廉以權威的口吻說。
“你怎麽知道?”出納的阿麥說。
“你沒留意嗎?即使是在攝氏三十三度那麽炎熱的天氣之下,她仍然穿著絲襪,這就是老處女的特點。”陶威廉說。
文麗珍當然已經不是處女。她愛穿絲襪,對她來說,不穿絲襪就等於沒有穿衣服一樣。她愛到利源東街買絲襪,但看見漂亮的絲襪,她也會買來收藏。
在她那個狹小的房間裏,文麗珍用一個高一尺半寬三尺半的樟木櫃來放她的絲襪。她將每一雙絲襪整齊地卷好,排在樟木櫃內。她的收藏品之中,最貴的是一雙黑色魚網絲襪,腳踝部位有幾顆假鑽石。她不會穿這種絲襪,這種絲襪隻適合一個性感美豔的女人穿著,她可不配啊。
她有一雙絲襪,是綠色的,《綠野仙蹤》的綠,文麗珍時常幻想,穿上這雙絲襪,可以到森林去。有一天晚上,她穿上這雙絲襪睡覺,果然夢到自己住在一個漂亮的森林裏,可惜在夢裏她不是人,是一株莖部綠色的植物。
樟木櫃裏,還有一雙血紅色的絲襪,文麗珍從來不穿紅色衣服,但她覺得這雙紅色的絲襪很詭異,該是穿在一個女吸血僵屍的一雙修長的美腿上的。
不穿絲襪,就是不穿衣服啊。
五年前的一天早上,文麗珍在八時正就回到銀行上班,她經常是最早上班的一位職員,那天,她穿著一雙新的肉色絲襪。一個穿著筆挺西裝的男人走來出納部巡視。
“隻有你一個人嗎?”男人問她。
文麗珍點頭。
原來他就是新來的總經理李大卓。她早就聽過李大卓的大名,在他調來主理這間分行之前,已經有很多同事談論過他,他們說李大卓是個十分勤力的上司,從一個櫃位出納員攀升到最大一間分行的總經理,可說是一個神話。大家對李大卓讚口不絕,說他在每一間分行工作時,無論那間分行有多少名員工,他也記得每一名屬下的姓名和個人資料,令屬下感到上司很關心他們。
“你是文麗珍,加入銀行已經七年了,對嗎?”李大卓問文麗珍。
文麗珍受寵若驚。
“你的貧血病好了一點沒有?”李大卓問她,“我留意到你的身體檢驗報告。”
“情況還是差不多。”文麗珍一板一眼地回答。
“這個李大卓真會關心人。”文麗珍心裏想。
自從李大卓來了之後,銀行裏的女人經常討論他,心儀他的女人,少說也有一打以上,不過,據李大卓的秘書說,李大卓是一個家庭觀念極重的男人,而且為人正派,似乎除了太太之外,並沒有其他女人。其實,他每天早上七時三十分回到銀行,差不多每晚都是十二時才離開銀行,還有什麽時間搞婚外情?
李大卓來了銀行大概半年以後的一天晚上十時多,文麗珍正在加班,李大卓經過出納部,看到她。
“文小姐,隻有你一個人嗎?”
“還有兩位同事剛剛離開,我現在就走。”文麗珍站起來說。
“周末晚上還要加班,不用跟男朋友約會嗎?”
文麗珍羞怯地搖頭。
“我差點忘了。”李大卓從西裝口袋裏拿出一張字條給文麗珍,“我有一位朋友是當醫生的,他說這隻補血丸對貧血症有幫助,你可以試試看。”
“謝謝你,總經理。”文麗珍大為感動,沒想到總經理竟關心到一個小職員的貧血病。
“你住在西環的,對嗎?”
文麗珍點頭。
“很久沒有吃過西環著名的糖水了,很想吃一碗,你帶路好嗎?”李大卓說。
總經理竟然找她陪吃糖水,文麗珍的心跳得很厲害,隻是點一下頭,不敢望李大卓。
李大卓駕車載著文麗珍到西環,文麗珍坐在車上,看到自己的大腿,才發現腳上的一雙絲襪不知什麽時候穿了一個洞,這個洞正好就在右邊的膝蓋上。這一雙絲襪,為什麽偏偏要選擇在這個時候爛呢,文麗珍氣死了,用手蓋著絲襪的那個洞。
太遲了,李大卓已經看到。
“你的絲襪穿了一個洞。”李大卓說。
文麗珍的臉漲得通紅。
“是給安全帶勾爛的嗎?”李大卓伸出一隻手指戮在文麗珍膝蓋絲襪破洞的地方,他的手指由絲襪的那個破洞裏伸展,從膝蓋一直上遊到大腿,在她溫熱的皮膚上遊走。
李大卓跟她說,他的工作壓力大得不得了。他的那位當社會工作者的太太隻會關心邊緣少年和失蹤少女。
那天晚上,他們沒有吃糖水,去了時鍾酒店。那一雙穿了洞的絲襪就丟在時鍾酒店的地上。
文麗珍以為自己在戀愛,四年來,她一直在等李大卓離婚。
李大卓當然不會離婚,他看上文麗珍,隻有一個原因--她向來沉默寡言,不愛跟同事交往--這是她曆任上司對她的評語。
這種女人決不會將自己和總經理的私情說出來,影響男人的前途。李大卓今日擁有的一切,是他二十年來艱苦努力得回來的,絕不可以毀在一個女人手上。如果不是為了安全,李大卓才不會看上文麗珍呢,銀行裏比她漂亮的女人多的是。所以,即使文麗珍真的守不住秘密,把私情揚出來,也沒有人會相信李大卓會看上她。
這一天,文麗珍花了一個月的薪水買了一套意大利名牌西裝給李大卓。
“穿在你身上會很漂亮。”文麗珍說。
“謝謝你。”李大卓正忙著穿回衣服離開時鍾酒店。
文麗珍坐在床沿緩緩穿上絲襪,她跟李大卓說:“我們以後換個地方見麵好嗎?”
“好呀,附近開了一家新的,房租有折扣呢,我們下次去試試。”李大卓說。
“不,我意思是我不想再來這種地方,在這種地方,令我覺得自己是一個壞女人。”
“不來這裏,可以去哪裏,難道去你家和我家嗎?”
“四年了,我們連個見麵的地方都沒有,為什麽不租一個房子,你又不是負擔不來,我想跟你有一個家。”文麗珍摟著李大卓說。
“我們遲些再談吧。”李大卓說。
每一次提起這個問題,李大卓總是這樣說。
一天晚上,文麗珍穿著那雙綠色的絲襪睡覺,她夢到自己在森林裏,她是森林裏的一隻螳螂,有綠色的腳,螳螂愛上了森林王子,於是一直偷偷躲在王子一頭綠色的頭發裏。一天,森林王子愛上了荷塘裏的一朵荷花,荷花不愛他,森林王子跳進荷塘裏殉情,螳螂因此不幸淹死了。
文麗珍從夢中驚醒過來,森林王子原來並不愛她。四年來,她不敢肯定李大卓愛不愛她,若說不愛,她為什麽會跟她上床?而且已經四年了。若說愛,這四年來,除了跟她上床之外,他為她做過些什麽。她連一份小禮物也沒有送過給她。
這一次,她一定要試探他。
文麗珍自作主張,透過地產公司看過幾間房子,其中一間在灣仔,四百多尺,月租八千元,文麗珍付了按金和租金。
“我們租個地方好嗎?”這天晚上,文麗珍跟李大卓說。
“很麻煩的呀。”李大卓推搪。
“我已經找了一間房子,在灣仔,月租八千元。”文麗珍說。
“八千元那麽貴?你自己付租金嗎?”李大卓生氣。
“我怎麽負擔得來?”文麗珍委屈地說。
“那你為什麽自作主張?”
“我已經交了按金和一個月租金。”
“我沒錢。”李大卓說。
“你根本不想跟我一起,好呀,明天我把我們的關係告訴所有人。”文麗珍生氣地說。
李大卓連忙哄她:“我如果不想跟你一起。就不會跟你一起四年。我的財政大權都在我太太手上,怎可以一個月拿八千塊錢出來?”
“你什麽時候離婚?”文麗珍問他。
李大卓心裏很氣,心想你這個女人是什麽東西,竟然妄想我為你離婚?可是,他怕她把兩個人的關係說出來,唯有哄著她:
“兒女還小,我不想他們在單親家庭長大,待他們長大一點,我一定會給你一個名份。”
“那間屋怎麽辦?”文麗珍相信了他。
“按金和租金就當白白賠給人吧。”李大卓說。
以後,她又得再到這種鬼地方幽會了。
自從上一次幽會到今天,文麗珍的月事一直沒有來,她戰戰兢兢地到醫生處驗孕,醫生告訴她,她有了兩個月身孕。
“我有了身孕。”文麗珍告訴李大卓。
“不是吧?”李大卓嚇了一跳。
“你快跟我結婚。”文麗珍迫他。
“就算現在立即離婚也趕不及結婚,這個孩子不能要。”李大卓哄她。
“你不要,我要。”文麗珍說。
“我不是不想要孩子,但你還未結婚,大著肚子會給人笑話的,我不想你被人取笑。”
文麗珍被李大卓說服了,接受墮胎手術。
在醫院做手術那天,李大卓沒有來,他說要上班,文麗珍自己一個人到醫院。躺在手術床上時,她為李大卓想了很多他不能來的藉口,但她無法說服自己接受這些藉口,他畢竟是孩子的父親。
做完手術,蘇醒過來,文麗珍自己穿回衣服離開醫院。
到了晚上,李大卓才打電話來問:“孩子是不是已經打掉了?”
文麗珍不作聲,他最關心的,竟然不是她,而是孩子有沒有打掉。
第二天,文麗珍照常上班,在電梯裏碰到李大卓。
“你為什麽不來醫院接我?”文麗珍問李大卓。
李大卓嚇了一跳:“你傻了嗎?別在公司裏說這些話。”
“這麽多年來,你連一份禮物也沒有送過給我,我想要一枚鑽石指環,你明天給我。”文麗珍望著李大卓,似笑非笑,她看到他驚惶失措的樣子,竟然有點幸災樂禍。
第二天晚上,李大卓去找文麗珍。
“我有一份禮物送給你。”李大卓說。
“真的?”文麗珍開心地說,李大卓終於肯為她做點事了。
李大卓從口袋裏拿出一隻塑膠手表來:“送給你的,好看嗎?”
文麗珍失望:“為什麽不是指環?”
“我找了很久也找不到好看的指環,我覺得這隻手表挺襯你呢,來,我為你戴上。”李大卓替文麗珍戴上手表,“這個款很多人收藏呢,價錢一點也不便宜。”
文麗珍不是想要一枚鑽石指環,她隻是想知道這個男人對她有多好,現在她知道了,四年來,她隻是他的泄欲工具。
李大卓已經盤算著要跟文麗珍分手,這個女人開始要脅他,不能再信任,但他不敢觸怒她,她好象越來越神經質。
這一天晚上,李大卓和文麗珍又去幽會,文麗珍穿了一雙血紅色的絲襪出來。
“你為什麽穿這種顏色的絲襪?”李大卓覺得難看極了,簡直就是醜人多八怪。
“不好看嗎?”文麗珍反問他。
“好看。”李大卓應酬她。
“今天晚上我們換個地方好嗎?”
“你想去哪裏?”
“去一間可以看到海景的酒店。”文麗珍說。
“很貴的,又不是過夜,不值得。”
“我要去!”文麗珍堅持。
李大卓知道她近來的情緒有點問題,不敢不遷就她。
李大卓選了尖沙咀一間最便宜的可以看到海景的酒店房間,房租要千多元一晚,他肉刺到不得了。
進入房間之後,文麗珍說要叫一瓶酒。
“在這裏喝酒很貴的。”李大卓說。
“我要。”文麗珍說。
李大卓唯有順著她,他決定明天就要跟這個女人分手,她已經不受控製了。
文麗珍灌李大卓喝了很多酒,李大卓不舍得不喝,酒那樣貴。
文麗珍今天晚上在床上熱情如火,把李大卓弄得筋疲力盡。
“你會不會不要我?”文麗珍騎在李大卓身上問他。
“你乖我就不會不要你。”李大卓說。
“我不乖嗎?”
“你近來不乖,你知嗎?你最大的優點就是能守秘密。”他向她暗示。
“你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喜歡我嗎?”文麗珍苦澀地問他。
李大卓已在床上發出鼾聲。
文麗珍伏在李大卓身上,她拾起那雙紅色的絲襪,繞著李大卓的脖子,用力拉了一下--
李大卓被窗外的陽光喚醒,他嚇了一跳,自己竟然在這裏睡了一晚,他趕快起床穿衣服,文麗珍呢?她的皮包在地上,他看見地上有一個影子,是文麗珍的影子,她用那雙紅色的絲襪在房間裏上吊。
酒店房間窗外正好對著行人天橋,天橋上擠滿了人,警察來拍門。
文麗珍沒有辜負李大卓的信任,她沒有把她和李大卓的事說出來,她隻是用生命把這一段關係張揚。
送外賣的女人
徐嘉雲小時候住在一家上海菜館附近,她爸爸是海員,每年隻有四至六個禮拜時間留在香港,嘉雲的媽媽不愛入廚,橫豎隻有母女倆,續媽媽差不多每天午晚兩餐都是打電話到那家上海菜館叫外賣。
負責送外賣來的是一個三十來歲的廣東漢子,他仙風道骨,膚色象蠟一樣,口裏經常叨著一根煙,貪婪地望著客人手上的零錢。媽媽說,他是道友,隻有道友才會這麽沒出色,挨家逐戶去送外賣。
這個膚色象蠟一樣的廣東漢,不用送外賣的時候,會坐在鋪麵看馬會報,當徐嘉雲經過這裏回家時,他總是抬起眼皮望著她,徐嘉雲從來不跟他說話,她看不起他。有一次,這個送外賣的從口袋裏掏出一盒橡皮糖送給她,徐嘉雲不肯要。她不想和這個人做朋友。
過了幾年,社會環境好了,薪金又貴,菜館不再請人送外賣,也沒有人願意送外賣,那個廣東漢子聽說是進了戒毒所。要吃上海菜,徐嘉雲要自己親自去買,那時,她讀中三。
她爸爸在船到岸的時候沒有回家,他沒有跟隨大輪船回來,他在南非上岸了,聽說在那邊邂逅一個女華僑,落地生根。他寫過一封信回家,信裏夾著一疊鈔票,就這樣拋下徐嘉雲兩母女。
徐嘉雲記得媽媽好象隻哭過一陣,便把自己關在房裏,從早到晚,不停的睡,不停的吃。
“我們去南非找他。”徐嘉雲向媽媽提議。
“你有世界地圖嗎?”媽媽問她。
徐嘉雲把地理課本拿出來,書內有一張世界地圖。
“南非在哪裏?”媽媽問徐嘉雲。
“在這裏。”徐嘉雲用紅筆把南非從地圖上圈出來。
“香港呢?”媽媽問她。
徐嘉雲又把香港從地圖上圈出來。
徐媽媽拿過徐嘉雲手上的紅筆,在南非與香港之間畫一條直線:
“你爸爸已經離開我們這麽遠了。”
“媽,我們可以坐飛機去。”
“他不要我,我也不要送上門,女人絕對不可以自己送上門的,知道嗎?”
徐嘉雲看著地圖上的南非,默默把書合上。此後,她再沒有見過爸爸。徐媽媽染上了喝酒的習慣,她每天中午開始便喝酒,喝完睡覺,醒來再喝,她的臉好象越來越脹。
徐嘉雲大學畢業之後在一家銀行工作,負責個人投資服務。她與男朋友傅學鬆是大學同學。傅學鬆念的是法律係,徐嘉雲畢業後,他還要攻讀一年。傅學鬆念書的成績很好,他父母都是律師,姊姊也是律師,傅學鬆於是也很順理成章地進入法律係。傅學鬆追求徐嘉雲並沒有遇到多大困難,徐嘉雲早就聽同學說法律係有個叫傅學鬆的人很出色,當傅學鬆主動約會徐嘉雲,她很快便答應了。她常常埋怨傅學鬆沒怎樣努力追求過她,其實是她自己太心急了。傅學鬆是她第一個男人,她一直可望生命中的男人出現。他的記憶中的男人是她爸爸,但她爸爸在她腦海中的印象越來越模糊了,她要找人代替他,傅學鬆正好代替她爸爸在她心中的位置。
傅學鬆比徐嘉雲年長一歲,但老成持重,很會照顧人。他將來的誌願是做大法官。
“你將來就是大法官太太。”傅學鬆跟徐嘉雲說。
徐嘉雲一直等這一天,她要成為大法官太太,然後和媽媽一起去南非找爸爸,狠狠地批判這個拋妻棄女的海員。
傅學鬆對徐嘉雲的媽媽很照顧,他知道她們母女倆一向相依為命。徐媽媽不愛入廚,傅學鬆每星期都會陪徐媽媽吃飯。
“他是個好男人,你要珍惜。”徐媽媽跟女兒說。
“他才二十三歲,男人會變的。”徐嘉雲說。
“我隻怕你變。”
“你為什麽偏幫他,你認他做兒子吧。”徐嘉雲向媽媽撒嬌。
這一天,一個男人來到銀行。他年約四十歲,膚色黝黑,眉目清秀,擁有運動家的身材,穿著一件剪裁和質料都是一流的西裝,很瀟灑。個人投資服務部的四名女職員看到他,也為之心動。
“先生,請坐,有什麽可以幫忙嗎?”徐嘉雲問他。
“我想把錢存在你們的銀行。”男人臉帶笑容說。
“歡迎。我的名字叫徐嘉雲,是這裏的助理投資經理,這是我的名片。”徐嘉雲把名片遞給男人,“這位先生,應該怎樣稱呼你?”
“我姓邱。”男人把名片遞給徐嘉雲。
徐嘉雲接過名片,男人叫邱書庭,職業是建築師。
“我們有很多項投資選擇,我逐項跟你解釋。”
“不用了,你替我拿主意吧。”
“那請你填一填你的個人資料。”徐嘉雲把一份表格交給邱書庭。
邱書庭在地址一欄填上咖啡灣一棟別墅。
“你住在那麽遠的地方?”
“那是我設計的大廈。”邱書庭說。
“原來是這樣,我擬好一份投資計劃書之後,就向你報告。”
“好。”邱書庭起來說,“再見。”
“再見。”徐嘉雲送邱書庭出去,“謝謝你。”
“這個男人很帥呀!”同事阿美跟徐嘉雲說。
“很有男人味呀!”另一位同事芬妮說。
徐嘉雲花了三天時間為邱書庭做了一個投資組合計劃。
“邱先生--”徐嘉雲打電話給他,“我是瑞士恒寶銀行的徐嘉雲,我已經替你做好一份投資計劃書,你有時間上來銀行嗎?如果你沒有時間,我可以到你的辦公室。”
“你下班後到我辦公室好嗎?我要開會。”邱書庭說。
“好的。”
下午五時正,徐嘉雲拿著計劃書來到邱書庭的建築師樓。
“邱先生正在開會。”邱書庭的秘書告訴徐嘉雲。
“不要緊,我在這裏等一下。”
邱書庭的會議直至七時三十分才結束,徐嘉雲早就累得在沙發上打盹。
“徐小姐!”一個男人喚醒她。
徐嘉雲張開眼睛,看到邱書庭站在自己麵前,嚇了一跳。
“對不起。”徐嘉雲尷尬地說。
“進來我辦公室。”
徐嘉雲進入邱書庭的辦公室。邱書庭的辦公室有很多油畫,其中一幅油畫,畫的是一艘遠洋輪船,輪船上站滿了人,紛紛將彩帶拋出去,徐嘉雲看得出神,小時候,媽媽曾經帶她送船,就是這個樣子。
“是我自己畫的。”邱書庭說。
“真的嗎?”
“我的誌願本來是畫家,可是畫家賺不到錢。”
“有些畫家賺很多錢。”
“大部分的畫家都賺不到錢,隻有小部分建築師賺不到錢。”邱書庭笑說。
“為什麽會畫輪船?”徐嘉雲指著那幅畫輪船的油畫說。
“我很小的時候送過船。”
“我也見過這種船。”
“是嗎?”
“我爸爸是海員。”
“哦。”
“船是世上最美麗的交通工具。”邱書庭說。
“也是最斷腸的。”
“為什麽?”
徐嘉雲搖搖頭,不想把家事告訴邱書庭:“邱先生,這是計劃書,要我向你解釋一下嗎?”
“不用了。你有空嗎?一起吃晚飯好不好?”
“對不起,我約了朋友。”徐嘉雲看看手表,“糟糕了,已經八點鍾啦?我約了朋友八點鍾。”
“我開車送你去。”
“不用麻煩你了,邱先生。”
“不要緊,走吧。你約了人在什麽地方?”
“香港大學。”
“大學?你男朋友還在念大學?”
徐嘉雲想不到邱書庭竟然看得出她跟誰約會。
“邱先生,你在大學門口把我放下就可以了。”
邱書庭把車蓬打開,徐嘉雲的一把長發在風中飛揚。
“我也是念香港大學的。”邱書庭說。
“什麽?”風聲和車聲很大,徐嘉雲聽不清楚。
“我說我也是港大的。”邱書庭高聲說。
“哦,你是哪一年畢業的?”
“什麽?”
“我問你是哪一年的?”
“什麽?”
“你是哪一年的?”徐嘉雲在把聲調提高。
車已經到了港大。
“一九七九年,遺憾不是跟你同年。”邱書庭說。
徐嘉雲有點不知所措:“我到了,謝謝你。”
“你的頭發很亂,先把頭發梳好。”邱書庭把徐嘉雲座位頂的一麵鏡子翻出來。
“謝謝你。”
徐嘉雲拿出梳子把頭發梳好。
“行了,謝謝你。”
“慢著。”邱書庭為徐嘉雲把一綹垂在額前的頭發撥好。
“謝謝你。”徐嘉雲感到自己的心跳加速,這個男人為什麽對她這樣殷勤呢?而她竟不拒絕這種殷勤。
這天晚上,雖然在傅學鬆的宿舍房間過夜,她心裏想著的,卻是邱書庭。
第二天中午,徐嘉雲離開公司吃午飯,看到邱書庭就坐在公司對麵那家有落地玻璃的餐廳裏,隻有一個人。邱書庭向她招手,她竟然毫不猶豫走過去。
“你為什麽會在這裏?”
“等你吃午飯。”邱書庭說。
“我想你選錯對象了,我對花花公子沒有好感。”
“那你為什麽進來?”
徐嘉雲氣得掉頭走,邱書庭拉著她的手:“不要走,陪我吃飯,我道歉。”
徐嘉雲乖乖坐下來,她在這個男人麵前,竟象小孩子那樣聽話,她自己也無法解釋。
在連續七天每天吃午飯之後,邱書庭邀請徐嘉雲到他咖啡灣的家參觀。
一千六百多尺的臨海別墅,一個人住太奢侈了,徐嘉雲心裏想。
“站在這裏,可以看到船。”邱書庭拖著徐嘉雲的手站在陽台上。風把她的頭發吹亂,邱書庭為她細心地撥好頭發。
“我知道你是花花公子。”徐嘉雲淒然說。
“你的嘴唇很幹。”邱書庭說。
“不要吻我。”徐嘉雲退後一步,“放過我。”
邱書庭從口袋裏拿出一支潤唇膏,跟徐嘉雲說:“過來。”
徐嘉雲乖乖地走前一步,邱書庭替徐嘉雲塗上潤唇膏。
“你為什麽會有潤唇膏的?是哪一個女人留下的?給我看看。”
邱書庭把徐嘉雲抱到床上,她乖乖地讓他脫去衣服。
徐嘉雲向傅學鬆提出分手,沒有告訴他原因,傅學鬆的眼淚絲毫打動不了她。反而媽媽的責怪,令她哭了一晚。
“你和你爸爸一樣狠心。”媽媽罵她。
“是的,我身體裏流著他的血。”徐嘉雲含淚說。
邱書庭沒有給她承諾,她跟傅學鬆分手,隻是一廂情願的表態,但她無法愛一個男人而讓另一個男人抱。
在她生日那一天,邱書庭把那一幅畫輪船的油畫送給她。
往年生日,她會和傅學鬆跟媽媽一起吃飯,這一年生日,她和邱書庭兩個人度過,第二天早上回到家裏,飯桌上放著了兩盒外賣粉麵,隻吃了一半,徐嘉雲心裏很內疚。
“你自己去買的嗎?”她問媽媽。
“是叫外賣的。附近餐廳有人送外賣,想不到現在又有人肯送外賣了。”
“餐廳競爭激烈嘛。”徐嘉雲摟著媽媽說。
“我剛才看電視旅遊節目,介紹南非,南非現在是旅遊勝地呢!以前我以為那兒還有食人族,所以不敢去。”徐媽媽為自己的無知失笑。
“有機會我陪你去騎鴕鳥。”
“那個男人,你愛他嗎?”
徐嘉雲點頭。
“那好吧。”
傅學鬆畢業了,進入父親的律師樓工作,跟一個女律師談戀愛,這些消息是朋友告訴徐嘉雲的。
今天,所有人都下班了,徐嘉雲仍然在等邱書庭的電話。八時三十分,電話響起。
“我在家裏等你。”邱書庭說。
徐嘉雲乖乖地坐計程車到咖啡灣,邱書庭把她抱上床。
這些日子過了三年,邱書庭什麽時候想要她便找她,他不大愛陪她逛街,不想見她媽媽,也不帶她回家見自己父母。他和她,就隻有床上的關係。
徐嘉雲曾經想離開他,違抗他,但當她在他的臂彎裏,她便無法確定他愛不愛她。這個男人對她有強烈的愛和欲望,如果隻是準備玩弄她,決不會跟她一起三年。每一次在床上,他都好象深沉地愛著她,並遺憾自己無法承諾什麽,他最害怕的是失去自由。
徐嘉雲不斷說服自己,總有一天,可以感動這個男人。她為他放棄了傅學鬆,她一定要在他身上得到一些東西。
女人也許不知道,對男人而言,單純的玩弄毫不刺激,玩弄愛情才有意思。
無論多麽晚,隻要接到邱書庭的電話,徐嘉雲便送上門,陪他上床。
媽媽說,送外賣的都是沒出息的人。
現在又流行送外賣了。獨個兒趕去咖啡灣的時候,徐嘉雲看不起自己。
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們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扯他的頭發,把他的眼鏡也扯了下來,他發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妝台前麵的一張木凳發狂地扔他,他的額頭被我扔中了,流出鮮血,他怒不可遏,從床上跳起來,捉住我雙手,把我整個人揪起,再扔在床上。
我們都驚異於自己的野蠻和粗暴,一對受過相當教育的男女,最終竟以武力來解決問題。也許對一個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實在無法宣泄。
我跟阿政是因為工作認識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間報館工作。我剛剛從大學新聞係畢業,加入那份日報當記者,那是一份相當有份量的報紙。阿政是我的編輯,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師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記者,他教了我很多東西,可是,那個時候,他有女朋友。那個女孩子是別間報館的記者,他們是同學,那位女孩子也是一個很出色的記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幾個月後,他與女朋友分手,聽說她愛上了一個外國通訊社記者,而且要結婚了。阿政根本沒時間傷心,就在那個時候,副總編輯派我和他到英國倫敦采訪。
我們到達倫敦,那一年,天氣特別冷,倫敦也下雪,我帶備了各種禦寒衣物,還包括一對雪靴,有經驗的朋友告訴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夠的,腳掌會生凍瘡,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隻穿著一對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兩次。
“你沒事吧?”我扶起他。
“沒事,沒事。”他很尷尬。
我想,他的腳在那幾天內一定長滿了凍瘡,我看見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麽尺碼的鞋?”一天采訪時我問他。
“七號。你為什麽在這個時候問這些問題?”他問我。
“沒什麽。”我說。
第二天,我在出發去采訪前到百貨公司買了一雙七號的雪靴給他。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哪裏?我們要遲到了。”他板著臉孔說。
“你先換上這對鞋,不然你那一雙腳會凍壞。”我把那雙雪靴交給他。
他看到那一雙雪靴,很是感動。
“你……你用不著這麽客氣,多少錢?”他靦腆地問我。
“是禮物,你快換上它吧,我們要遲到了。”我催促他。
他脫下腳上那雙球鞋,我看到他的腳踝已長滿凍瘡。
“有時候,我懷疑你是故意讓自己受這種苦來忘記失戀的苦。”我對他說。
他把那一雙球鞋扔進垃圾桶,沒有理我。
我看見他穿著那雙雪靴走在雪地上,心裏覺得很滿足。
在英國的最後一天,不用采訪,我們去遊泰晤士河。
“阿政,你忘了她好嗎?”我問他。
“為什麽?”他問我。
“沒什麽。”我沒勇氣告訴他我喜歡他,“我不想看見你這麽沮喪嘛!”
他從口袋拿出一條深藍色的圍巾,跟我說:“給你的。”
我沒想到他會送禮物給我,我問他:“你什麽時候買的?”
“你別理!”他一臉得色。
我把圍巾繞在脖子上,問他:“好看嗎?”
“好看。”他望著我說。
我們手牽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們的戀情在英國開始。
我時常覺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學生活是胡裏胡塗過的,阿政看的書比我多幾千幾萬倍。他有才氣,我很害怕他會愛上一個比我條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訴自己,我要努力,做一個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後,大家都儲到一些錢,我們看中了北角一個六百多尺的小單位,決定買下來,用作將來結婚。那時候,我是想嫁給阿政的,阿政也說過會娶我。
入夥的第一天,阿政抱著我繞著客廳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陽台,他作勢要把我拋到街上,我跟他說:
“好!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再沒有人會這麽愛你。”
他抱著我,他是不舍得我不愛他的。
同居的生活很快樂,我一直害怕兩個人共同生活會影響感情,但我們沒有這個問題,我們之間發生了另一個問題。
就在我們同居之後半年,一份新報紙即將出版,總編輯洪樂平是阿政的舊同事,他找阿政跳槽,薪水是他原來薪水的一倍,也請他帶幾個記者過去,阿政考慮了很久,新報紙的薪水雖然很高,但阿政卻擔心那份報紙辦得不好,萬一倒閉了,就會變成失業。他向來是一個深思熟慮的人,況且他也念舊,不舍得離開一直工作的報館。我跟他的想法剛好相反,我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們應該趁著年輕出去闖一闖。
阿政終於作出了一個他認為很明智的決定,他留下來,而我則到新報館工作,那麽即使新報紙做不住,我丟了工作,還有他那一份薪水,萬一新報紙很成功……其實他沒有想過新報紙會成功,不過他說服不了我,便讓我去試試。
我在新報紙的職位是編輯,沒有了阿政的照顧,許多事情我都要自己做決定,我想做一個和阿政一樣出色的新聞工作者。
阿政的估計錯誤了,新報紙非常成功,銷量還超過了我以前工作的那一份報紙。這個時候,他們當然不需要阿政。
我的工作受到洪樂平的讚賞,他很提攜我,給我很多機會,雖然有時會把我罵得狗血淋頭,但我也從中得益不少。他處理新聞的手法比較煽情,跟阿政的做法不同,所以阿政常常批評我們做的新聞,我們會為一宗新聞的處理手法而吵架。
由於表現出色,我在三年間升職加薪數次,在行內也有人讚賞,我很高興,因為我和阿政的距離接近了,從前經常有人在背後說我利用他,現在證明了我不是利用他。我要讓人知道,我配得起阿政。阿政那時已是副總編輯。
也在那個時候,我發現我和阿政出了問題,他懷疑洪樂平追求我。
“沒有這回事。”我跟他說。
“那他為什麽要提拔你?”他反問我。
我很氣憤,阿政這樣說,就是不認同我的才幹,他認為我的發展那麽好,是因為我的美色。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罵他。
“不是。”他為自己辯護。
“當初是你作決定的。”我說。
“我知道。”他說,“我卻不能阻止你愛上別人。”
“我沒有。”我抱著他說,“我隻喜歡你一個人。”
“我也是。”他緊緊地抱著我。
那以後,他沒有再懷疑我跟洪樂平。
一年之後,我又碰上另一個發展機會。洪樂平準備大展拳腳,他決定脫離報界,成立一間公關顧問公司,那是一門潛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當合夥人。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對。
“好端端當一個港聞編輯,為什麽要轉行?”他問我。
那時候,我已經厭倦了當一個天天去報道人間慘劇的記者。
“當記者可以有什麽前途?”我反問他,“開公關公司是一盤可以賺大錢的生意。”
“你什麽時候變得那麽市儈?”他冷笑。
“你什麽時候才肯變得現實一點?”我反過來問他。
“我沒有你那麽喜歡錢。”他說。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衝口而出。
“是的,我是個不會賺錢的男人,你去找一個會賺錢的吧。”
“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喜歡怎樣便怎樣。”他不再跟我討論。
我答應了洪樂平跟他合組公關公司,我以為阿政會慢慢接受我的選擇。
我們公司的生意比我們意料中要好,第四個月後已經賺到錢。我和阿政見麵的時間也越來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報館的一名記者在北京采訪時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門,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連替他收拾行李的時間都沒有。
“我出去了。”他拿著旅行袋說了一聲就出門。
那時是嚴冬,北京應該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國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我趕忙在鞋櫃裏找出那雙雪靴,拿去給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經登上一輛計程車了。
阿政從北京回來的那天晚上,腳上長滿凍瘡,我覺得很內疚。
“你為什麽不帶那雙雪靴出門?”我埋怨他。
他沒有理我,攤在床上閉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熱水出來替他洗腳,我還是頭一次替男人洗腳。
“你幹什麽?”他坐起來問我。
“替你洗腳。”我低頭用毛巾替他洗腳,跟他說,“把腳洗幹淨,然後塗藥膏。”
我一邊替他洗腳,一邊忍不住流淚,我想起我在英國買那雙雪靴給他的情景,我記得他在酒店裏脫下那雙球鞋時,腳上長滿了凍瘡。這麽多年了,為什麽我們會走到這個地步?我舍不得。
阿政捉著我的雙手說:“傻女,別哭。”
“我們會一起到老嗎?”我問他。
他點頭。
但他的諾言沒有兌現。他的事業停滯不前,我的事業則可說是如日中天,我在公關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紅,每個月有接近十萬,是他的一倍。
從前認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開始對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換一個更大的單位,但阿政反對。
“為什麽要換?我喜歡這裏。”他說。
“你不覺得地方太小嗎?”我跟他爭辯。
“我沒有錢。”他說。
“可以用我的。”我說。
想不到我這句話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說。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們躺在床上,整晚背對背不說話。
換屋的事擱置了,但我們爭吵的次數越來越頻密。每當我興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時,他總是冷冷淡淡的說:
“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了。”
沒有支持,也沒有鼓勵;或許他從來沒有想過,我努力是因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輸給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們又討論換屋的問題。
“我們要換過一間屋,我的東西已經沒地方放了。”我跟他說。
他坐在床上看書,對我的說話好象充耳不聞。
“你聽到沒有?”我問他。
“要搬的話,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給他氣得七孔生煙。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說。
我很憤怒,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們打起架來,在這天之前,我們已經兩個月沒有做愛。
我沒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淚。
“我們分手吧。”我說。
他沒有反對。
我把我們聯名買的單位賣了,還了銀行的貸款之後,把餘下的一半錢存入他的戶口,從此我們各不相幹。
分手後的第一年,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
分手後的第二年,他介紹了一宗生意給我,我們偶然會通電話,我知道他正在跟一個女孩子來往。那個女孩子比他年輕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書,我見過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象我當年仰慕阿政一樣;跟我不同的是,她沒有覺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認為阿政需要一個和他一樣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這個女孩子對我說。
從前我也知道阿政是個大男人,我以為自己是個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為了他,愛情是我生存的動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這種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個沒有野心,甚至沒有進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訴我,他要結婚了。
“她想要個名份,我的年紀也不少了。”阿政一邊搔頭一邊說。
我都忘了,他已經三十八歲。
“恭喜你,會請我喝喜酒嗎?”我問他。
“你有空嗎?”他問我。
“我還是頭一次喝舊情人請的喜酒,我一定會來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於懷。”阿政說。
“什麽事?”
“那天打了你,對不起。”他說。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應該還手。”
“當時不可能不還手的。”我笑說。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間酒店舉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帥。以前我們一起的時候,我也憧憬過我們的婚禮,我隻是想著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沒想過新郎是怎樣的。
我送給阿政的新婚禮物是一幅油畫,可以掛在客廳裏。我想了很久該送什麽禮物給他,最後,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畫,讓他家裏永遠有屬於我的東西。
在宴會廳外麵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謝謝你來參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說。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說。
“什麽事?”
“那一雙雪靴,是你拿走了,還是我拿走了,搬屋時很亂,我都忘了。”我說。
“是我拿走了。”他說。
或許是我一廂情願,我覺得阿政還是愛我的,他沒有忘記那一雙雪靴。
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阿政,我後來又買回北角那個我們一起住過的單位,時常站在陽台上,想起他抱著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沒有人會象他那樣愛我。
站在陽台上,我會希望香港下雪,那麽阿政就可以穿上我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
(全文完)